行贿罪量刑标准
中国人民共和国受贿行贿条例

公务员受贿量刑一、行贿罪(一)、个人对个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行贿立案标准为:1、1万元以上;2、虽不满1万但有下列情形的;3、为谋取非法利益而行贿的;4、向三人以上行贿的;5、向党政领导、司法工作人员、行政执法人员行贿的;6、致使国家或者社会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
(二)、对单位行贿立案标准为:1、个人行贿10万元以上;单位行贿20万以下;2、个人行贿不满10万,单位行贿10万以上不满20万,但有下列情形的:(1)为谋取非法利益而行贿的;(2)向三人以上行贿的;(3)向党政领导、司法工作人员、行政执法人员行贿的;(4)致使国家或者社会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
(三)、单位行贿处罚单位为谋取不正当利益而行贿,或者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回扣、手续费,情节严重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因行贿取得的违法所得归个人所有的,依照个人行贿相关规定定罪处罚。
量刑标准:根据第390条规定,对行贿罪的处罚有以下情形:1、对一般行贿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2、因行贿谋取不正当利益,情节严重的,或者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3、情节恃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关于情节严重、情节特别严重的标准,法律未作具体规定。
刑法第390条第2款同时规定,行贿人在被追诉前主动交待行贿行为的,可以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二、对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行贿罪立案标准: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案(刑法第164条)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以财物,个人行贿数额在一万元以上的,单位行贿数额在二十万元以上的,应予立案追诉。
量刑标准:对于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公司、企业等非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1、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2、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行贿人在被追诉前主动交待行贿行为的,可以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行贿罪立案标准(个人行赂罪金额标准及量刑标准)

行贿罪立案标准(个人行赂罪金额标准及量刑标准)【行贿罪】(刑法第390条)
(一)行贿数额在3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较大”,数额在1万元以上不满3万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以立案追诉,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1.向3人以上行贿的;
2.将违法所得用于行贿的;
3.通过行贿谋取职务提拔、调整的;
4.向负有食品、药品、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监督管理职责的国家工作人员行贿,实施非法活动的;
5.向司法工作人员行贿,影响司法公正的;
6.造成经济损失数额在50万元以上不满100万元的。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情节严重”,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1.行贿数额在100万元以上不满500万元的;
2.行贿数额在50万元以上不满100万元,并具有上述第一项至第五项规定的情形之一的;
3.其他严重的情节。
为谋取不正当利益,向国家工作人员行贿,造成经济损失数额在100万元以上不满500万元的,属于“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情节特别严重”,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1.行贿数额在500万元以上的;
2.行贿数额在250万元以上不满500万元,并具有上述第一项至第五项规定的情形之一的;
3.其他特别严重的情节。
为谋取不正当利益,向国家工作人员行贿,造成经济损失数额在500万元以上的,属于“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
《刑法》第三百九十三条--单位行贿罪

《刑法》第三百九⼗三条--单位⾏贿罪《刑法》第三百九⼗三条 【单位⾏贿罪】单位为谋取不正当利益⽽⾏贿,或者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作⼈员以回扣、⼿续费,情节严重的,对单位判处罚⾦,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员和其他直接责任⼈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
因⾏贿取得的违法所得归个⼈所有的,依照本法第三百⼋⼗九条、第三百九⼗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由于法律法规司法解释每年都会出现新变化,苏义飞律师将在此⽹站页⾯每年更新⼀次该罪名量刑标准:(2000年)最⾼⼈民检察院关于⾏贿罪⽴案标准的规定三、单位⾏贿案(刑法第三百九⼗三条)单位⾏贿罪是指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为谋取不正当利益⽽⾏贿,或者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作⼈员以回扣、⼿续费,情节严重的⾏为。
涉嫌下列情形之⼀的,应予⽴案:1.单位⾏贿数额在⼆⼗万元以上的;2.单位为谋取不正当利益⽽⾏贿,数额在⼗万元以上不满⼆⼗万元,但具有下列情形之⼀的:(1)为谋取⾮法利益⽽⾏贿的;(2)向三⼈以上⾏贿的;(3)向党政领导、司法⼯作⼈员、⾏政执法⼈员⾏贿的;(4)致使国家或者社会利益遭受重⼤损失的。
因⾏贿取得的违法所得归个⼈所有的,依照本规定关于个⼈⾏贿的规定⽴案,追究其刑事责任。
(1999年)⼈民检察院直接受理⽴案侦查案件⽴案标准的规定(试⾏)(⼋)单位⾏贿案(第393条)单位⾏贿罪是指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为谋取不正当利益⽽⾏贿,或者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作⼈员以回扣、⼿续费,情节严重的⾏为。
涉嫌下列情形之⼀的,应予⽴案:1、单位⾏贿数额在20万元以上的;2、单位为谋取不正当利益⽽⾏贿,数额在10万元以上不满20万元,但具有下列情形之⼀的:(1)为谋取⾮法利益⽽⾏贿的;(2)向3⼈以上⾏贿的;(3)向党政领导、司法⼯作⼈员、⾏政执法⼈员⾏贿的;(4)致使国家或者社会利益遭受重⼤损失的。
因⾏贿取得的违法所得归个⼈所有的,依照本规定关于个⼈⾏贿的规定⽴案,追究其刑事责任。
行赂罪的量刑标准是什么

行赂罪的量刑标准是什么
行贿罪的最高处罚是终身剥夺自由,这是比较严重的时候才这样处理,一般是涉及到国家利益重大受损了,而且行贿人已经通过此行为,获取到不法的利益了。
那么最低的处罚就是关押在看所守,剥夺6个月以下的人身自由。
行赂罪,从严格意义上来说,按照罪刑法定原则是没有这一罪名的。
当然,现行的名称应该是“行贿罪”。
行贿罪的最高处罚是终身剥夺自由,这是比较严重的时候才这样处理,一般是涉及到国家利益重大受损了,而且行贿人已经通过此行为,获取到不法的利益了。
那么最低的处罚就是关押在看所守,剥夺6个月以下的人身自由。
必须指出的是,行贿罪必须是涉及到钱权交易。
如果仅仅是色情的诱惑之类的非钱财的交易,那就不属于行贿罪。
那么行贿罪大致有两种情况,一种是自己主动给的,还有一种是自己不愿意给但是受到官员的勒索,不得已给的。
前者的情况是,不管有没有最终获取利益,都要以此罪进行处罚。
后者的情况是,只要没有取得这些不法收益,就属于没有任何罪。
在这里需要注意的是“不法收益”,如果是被勒索的,并且最后获取的是正当的利益,那就更是没有犯罪可言了。
相反,行为人应该是受害者,所以对于这类型的国家工作人员依然要以受贿罪判处。
那么如果一开始就是为了获取正当
利益而行贿的,行贿者也是无罪。
例如为了自己女儿可以上当地最好的高中,虽然女儿的分数线已经达到要求了,但是怕出意外而行贿市长。
最后女儿如愿考上了,那就是属于无罪的情形。
以上,就是对行贿罪的解答。
《刑法》第三百九十三条--单位行贿罪

《刑法》第三百九⼗三条--单位⾏贿罪《刑法》第三百九⼗三条 【单位⾏贿罪】单位为谋取不正当利益⽽⾏贿,或者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作⼈员以回扣、⼿续费,情节严重的,对单位判处罚⾦,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员和其他直接责任⼈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
因⾏贿取得的违法所得归个⼈所有的,依照本法第三百⼋⼗九条、第三百九⼗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由于法律法规司法解释每年都会出现新变化,苏义飞律师将在此⽹站页⾯每年更新⼀次该罪名量刑标准:(2000年)最⾼⼈民检察院关于⾏贿罪⽴案标准的规定三、单位⾏贿案(刑法第三百九⼗三条)单位⾏贿罪是指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为谋取不正当利益⽽⾏贿,或者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作⼈员以回扣、⼿续费,情节严重的⾏为。
涉嫌下列情形之⼀的,应予⽴案:1.单位⾏贿数额在⼆⼗万元以上的;2.单位为谋取不正当利益⽽⾏贿,数额在⼗万元以上不满⼆⼗万元,但具有下列情形之⼀的:(1)为谋取⾮法利益⽽⾏贿的;(2)向三⼈以上⾏贿的;(3)向党政领导、司法⼯作⼈员、⾏政执法⼈员⾏贿的;(4)致使国家或者社会利益遭受重⼤损失的。
因⾏贿取得的违法所得归个⼈所有的,依照本规定关于个⼈⾏贿的规定⽴案,追究其刑事责任。
(1999年)⼈民检察院直接受理⽴案侦查案件⽴案标准的规定(试⾏)(⼋)单位⾏贿案(第393条)单位⾏贿罪是指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为谋取不正当利益⽽⾏贿,或者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作⼈员以回扣、⼿续费,情节严重的⾏为。
涉嫌下列情形之⼀的,应予⽴案:1、单位⾏贿数额在20万元以上的;2、单位为谋取不正当利益⽽⾏贿,数额在10万元以上不满20万元,但具有下列情形之⼀的:(1)为谋取⾮法利益⽽⾏贿的;(2)向3⼈以上⾏贿的;(3)向党政领导、司法⼯作⼈员、⾏政执法⼈员⾏贿的;(4)致使国家或者社会利益遭受重⼤损失的。
因⾏贿取得的违法所得归个⼈所有的,依照本规定关于个⼈⾏贿的规定⽴案,追究其刑事责任。
行贿受贿罪量刑标准是什么?

行贿受贿罪量刑标准是什么?受贿数额较大,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受贿数额巨大,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受贿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数额特别巨大,并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没收财产。
行贿受贿通常表现为国家公职人员利用职务之便索取他人财务、非法收受他人财务为他人谋利的行为。
行贿受贿罪作为一种行为严重,对社会造成不良影响的犯罪,不仅破坏了国家公职人员的形象更成为社会的毒瘤,受到法律的严厉打击。
那么,行贿受贿罪量刑标准是什么?365律师为您解答。
一、行贿罪1、个人对个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行贿:立案标准为:(1)1万元以上;(2)虽不满1万但有下列情形的(1)为谋取非法利益而行贿的;(2)向三人以上行贿的;(3)向党政领导、司法工作人员、行政执法人员行贿的;(4)致使国家或者社会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
2、对单位行贿:立案标准为:(1)个人行贿10万元以上;单位行贿20万以下;(2)个人行贿不满10万,单位行贿10万以上不满20万,但有下列情形的(1)为谋取非法利益而行贿的;(2)向三人以上行贿的;(3)向党政领导、司法工作人员、行政执法人员行贿的;(4)致使国家或者社会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
3、单位行贿处罚单位为谋取不正当利益而行贿,或者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回扣、手续费,情节严重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因行贿取得的违法所得归个人所有的,依照个人行贿相关规定定罪处罚。
量刑标准根据第三百九十条规定,对行贿罪的处罚有以下情形:1、对一般行贿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2、因行贿谋取不正当利益,情节严重的,或者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3、情节恃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关于情节严重、情节特别严重的标准,法律未作具体规定。
个人行赂罪的量刑标准

个人行赂罪的量刑标准
个人行贿罪的量刑标准。
个人行贿罪是指个人以财物或其他手段,向国家工作人员或者其他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行贿,为谋取不正当利益而犯罪的行为。
对于个人行贿罪的量刑标准,我国《刑法》作出了明确规定,具体如下:
首先,根据行贿数额的大小进行量刑。
行贿数额在三万元以上不满十万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在十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在二十万元以上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其次,根据行贿情节的严重程度进行量刑。
如果行贿数额特别巨大,情节特别严重的,将依法判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如果行贿数额较大,情节较严重的,将依法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如果行贿数额较大,情节较轻的,将依法判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最后,根据行贿者的自首情节进行量刑。
行贿者如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主动交代其他犯罪事实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在司法实践中,对于个人行贿罪的量刑标准,法院一般会根据具体案件的情况进行综合考量,综合考虑行贿数额、行贿情节、行贿者的自首情节等因素,依法做出量刑决定。
总的来说,对于个人行贿罪的量刑标准,我国《刑法》已经做出了明确规定,法院在具体案件中会根据法律规定和案件的具体情况进行综合考量,依法做出量刑决定。
希望广大公民能够自觉遵守法律法规,远离行贿行为,共同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和法治秩序。
贿赂非国家工作人员罪量刑(个人行赂罪的量刑标准)

贿赂非国家工作人员罪量刑(个人行赂罪的量刑标准)【案件背景】在企业之中以及企业与企业之间,给予员工、职员回扣的现象随着市场经济发展越来越普遍,这其中的钱权交易程度之大也不禁令人咂舌,但是好在,国家的打击力度也随之加重,如果说国家工作人员的权力是公权,那么公司企业之中的工作人员的权力便是私权,私权的滥用必将破坏市场经济的公平性以及有序性。
【案件提要】2023年4月28日,甲以他人名义注册成立A公司并实际控制。
2023年4月,又将A公司注册资本虚假增至1亿元,名称变更为陕西A投资担保有限公司。
2023年下半年,甲获悉东滩村拟引资联合开发该村130余亩国有土地,遂与时任东滩村村委会主任被告人多次商谈联合开发事宜,被告人趁机向B公司索要5000万元好处费,甲同乙商议后答应了被告人的要求,后双方初步达成联合开发意向。
2023年12月,为开发该项目,甲以A公司的名义发起设立B公司,甲任法定代表人。
2023年1月19日,东滩村村委会与B公司签订《合作开发合同书》,约定由东滩村提供108亩国有土地使用权,B公司投入全部建设资金,联合开发“锦尚名城”住宅小区。
2023年3月20日,A公司法定代表人由甲变更为张。
2023年3月22日,A公司将其所持有B公司90%股权中的51%转让给甲控制的C公司,剩余39%股权转让给乙,B公司另一股东将其持有B公司10%股权转让给乙并进行了变更登记。
后甲与被告人商议,甲将A公司交被告人经营,其不再参与A公司的经营管理,二人将A公司实际控制人变更的事项,分别通知张。
被告人自此实际控制A公司并要求B公司将5000万元好处费转到A公司账户。
2023年4月9日、7月14日,B公司两次向A公司共转款2000万元。
2023年10月20日,A公司在未支付股权转让款或向B公司投资的情况下,再次入股B公司占25%股份,B公司进行了变更登记。
2023年8月28日,B公司再次向A公司转款3000万元。
2023年10至11月间,被告人为掩盖收取B公司好处费的事实,以A公司及另一股东名义与C公司及乙签订股权转让协议,虚假约定A公司及另一股东以5000万元的价格将所持B公司75%的股权,转让给C公司及乙,该协议落款时间为2023年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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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辩专家张智勇释义行贿罪量刑标准
来源:重庆智豪律师事务所编辑:张智勇律师(重庆律师协会刑事委员会副主任)
行贿罪量刑标准:刑法规定第三百九十条对犯行贿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因行贿谋取不正当利益,情节严重的,或者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
行贿人在被追诉前主动交待行贿行为的,可以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行贿罪,是指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含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数额较大,或者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各种名义的回扣费、手续费)的行为。
行贿罪量刑标准的构成要件:
1、行贿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即行为人是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
2、行贿罪在主观上属于直接的故意,行为人明知自己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的行为侵犯了国家工作人员职务行为的不可收买性,但为了利用对方的职务行为或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了谋取不正当利益,而故意行贿。
3、行贿罪所侵犯的客体是国家的廉洁制度。
行贿的对象必须是国家工作人员。
4、行贿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实施了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数额较大财物的行为。
行贿罪量刑标准及司法解释: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立案侦查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试行)》(1999.9.9 高检发释字〔1999〕2号)
一、贪污贿赂犯罪案件
(五)行贿案(第389条、第390条)行贿罪是指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的行为。
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的,以行贿罪追究刑事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在办理受贿犯罪大要案的同时要严肃查处严重行贿犯罪分子的通知》(1999.3.4 高检会[1999]l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解放军军事法院、军事检察院:近一时期,各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依法严肃惩处了一批严重据受贿
犯罪分子,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但是还有一些大肆拉拢、腐蚀国家工作人员的行贿犯罪分子却没有受到应有的法律追究,他们继续进行行贿犯罪,严重危害了党和国家的廉政建设。
为依法严肃惩处严重行贿犯罪,特作如下通知:
一、要充分认识严肃惩处行贿犯罪,对于全面落实党中央反腐败工作部署,把反腐败斗争引向深入,从源头上遏制和预防受贿犯罪的重要意义。
各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要把严肃惩处行贿犯罪作为反腐败斗争中的一项重要和紧迫的工作,在继续严肃惩处受贿犯罪分子的同时,对严重行贿犯罪分子,必须依法严肃惩处,坚决打击。
二、对于为谋取不正当利益而行贿,构成行贿罪、向单位行贿罪、单位行贿罪的,必须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谋取不正当利益”是指谋取违反法律、法规、国家政策和国务院各部门规章规定的利益,以及要求国家工作人员或者有关单位提供违反法律、法规、国家政策和国务院各部门规章规定的帮助或者方便条件。
对于向国家工作人员介绍贿赂,构成犯罪的案件,也要依法查处。
三、当前要特别注意依法严肃惩处下列严重行贿犯罪行为:
1.行贿数额巨大、多次行贿或者向多人行贿的;
2.向党政干部和司法工作人员行贿的;
3.为进行走私、偷税、骗税、骗汇、逃汇、非法买卖外汇等违法犯罪活动,向海关、工商、税务、外汇管理等行政执法机关工作人员行贿的;
4.为非法办理金融、证券业务,向银行等金融机构、证券管理机构工作人员行贿,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
5.为非法获取工程、项目的开发、承包、经营权,向有关主管部门及其主管领导行贿,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
6.为制售假冒伪劣产品,向有关国家机关、国有单位及国家工作人员行贿,造成严重后果的;
7.其他情节严重的行贿犯罪行为。
四、在查处严重行贿、介绍贿赂犯罪案件中,既要坚持从严惩处的方针,又要注意体现政策。
行贿人、介绍贿赂人具有刑法第三百九十条第二款、第三百九十二条第二款规定的在被追诉前主动交代行贿、介绍贿赂犯罪情节的,依法分别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行贿人、介绍贿赂人在被追诉后如实交待行贿、介绍贿赂行为的,也可以酌情从轻处罚。
五、在依法严肃查处严重行贿、介绍贿赂犯罪案件中,要讲究斗争策略,注意工作方法。
要把查处受贿犯罪大案要案同查处严重行贿、介绍贿赂犯罪案件有机地结合起来,通过打击行贿、介绍贿赂犯罪,促进受贿犯罪大案要案的查处工作,推动查办贪污贿赂案件工作的全面、深入开展。
六、各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要结合办理贿赂犯罪案件情况,认真总结经验、教训,找出存在的问题,提出切实可行的解决办法,以改变对严重行贿犯罪打击不力的状况。
工作中遇到什么情况和问题,要及时报告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