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刑法修正案(九)对于受贿罪作出的最新修改标准包含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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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修正案九 解读

刑法修正案九 解读

刑法修正案九解读
刑法修正案九是中国国家法定机关根据宪法授予的立法工作职权,对刑法进行的修正。

修正案的通过,旨在进一步完善刑法法律体系,加强对不同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促进社会治安的维护和法治建设的推进。

刑法修正案九的主要内容包括了对刑法第263条、第264条、第267条、第287条的修改和增加规定。

其中,对刑法第263条中妨害作证罪的构成要件进行了补充,明确规定了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方法阻止证人作证的行为应当定罪处罚。

这一修改有助于维护司法公正,保护证人权益。

刑法修正案九还对刑法第264条的单位行贿罪和对刑法第267条的行贿受贿罪进行了修改和完善。

修正案明确规定,单位行贿罪和行贿受贿罪中的"国家工作人员"包括被公告的国家工作人员、监察机关工作人员等。

此举有助于进一步打击行贿受贿行为,加强反腐力度,维护国家法律的公正性和权威性。

此外,刑法修正案九扩大了刑法第287条的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的适用范围,将该罪行的处罚对象扩大到了非国家工作人员和利用职务便利获取、披露他人个人信息的行为。

这一修改有助于加强对个人信息的保护,维护公民的隐私权和信息安全。

总之,刑法修正案九是我国刑法体系的一次重要修订,旨在进一步加强对犯罪行为的打击,促进社会治安稳定和法治建设的提升。

修正案的通过将有助于维护司法公正、打击腐败行为、保护个人信息安全等方面的工作进一步完善和加强,为社会的和谐稳定提供坚实的法律保障。

公务员受贿量刑标准是什么

公务员受贿量刑标准是什么

公务员受贿量刑标准是什么四十四、将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修改为:对犯贪污罪的,根据情节轻重,分别依照下列规定处罚: (一)贪污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较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二)贪污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公务员属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中的一种,因此在其有受贿行为的情况下,如果达到了规定的数额标准,或者具有相应的情节,那此时就会被认定为受贿罪,之后自然需要根据规定作出处罚。

那我国关于公务员受贿量刑标准是如何规定的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公务员受贿量刑标准是什么根据《刑法》第三百八十六条的规定,对犯受贿罪的,根据受贿所得数额及情节,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处罚。

索贿的从重处罚。

而《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的内容正是对贪污罪量刑的规定。

虽然这次刑九中并没有很明确的写出关于对受贿罪量刑的修改内容,但是却有关于贪污罪量刑方面的内容。

根据《刑法》中的规定,也就是对受贿罪量刑作出了修改。

刑法修正案(九)四十四、将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修改为:“对犯贪污罪的,根据情节轻重,分别依照下列规定处罚:“(一)贪污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较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二)贪污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三)贪污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数额特别巨大,并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对多次贪污未经处理的,按照累计贪污数额处罚。

“犯第一款罪,在提起公诉前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真诚悔罪、积极退赃,避免、减少损害结果的发生,有第一项规定情形的,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有第二项、第三项规定情形的,可以从轻处罚。

“犯第一款罪,有第三项规定情形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人民法院根据犯罪情节等情况可以同时决定在其死刑缓期执行二年期满依法减为无期徒刑后,终身监禁,不得减刑、假释。

最新受贿罪最新量刑标准 ,刑法修正(九)受贿罪的量刑标准修改了哪些

最新受贿罪最新量刑标准 ,刑法修正(九)受贿罪的量刑标准修改了哪些

Only action can add strength to life.(页眉可删)受贿罪最新量刑标准 ,刑法修正(九)受贿罪的量刑标准修改了哪些个人受贿数额在10万元以上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个人受贿数额在5万元以上不满10万元的,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个人受贿数额在5千元以上不满5万元的,处1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根据《刑法》第三百八十六条的规定,对犯受贿罪的,根据受贿所得数额及情节,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处罚。

索贿的从重处罚。

而《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的内容正是对贪污罪量刑的规定。

虽然这次刑九中并没有很明确的写出关于对受贿罪量刑的修改内容,但是却有关于贪污罪量刑方面的内容。

根据《刑法》中的规定,也就是对受贿罪量刑作出了修改。

刑法修正案(九)四十四、将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修改为:“对犯贪污罪的,根据情节轻重,分别依照下列规定处罚:“(一)贪污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较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二)贪污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三)贪污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数额特别巨大,并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对多次贪污未经处理的,按照累计贪污数额处罚。

“犯第一款罪,在提起公诉前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真诚悔罪、积极退赃,避免、减少损害结果的发生,有第一项规定情形的,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有第二项、第三项规定情形的,可以从轻处罚。

“犯第一款罪,有第三项规定情形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人民法院根据犯罪情节等情况可以同时决定在其死刑缓期执行二年期满依法减为无期徒刑后,终身监禁,不得减刑、假释。

”受贿罪数额司法解释解读年4月18日起开始实施的《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对贪污、受贿罪的相关量刑数额作出了进一步的规定。

最新受贿罪量刑标准

最新受贿罪量刑标准

最新受贿罪量刑标准受贿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的行为。

受贿行为严重损害了国家机关的公正形象,破坏了社会的公平秩序,因此受贿罪的量刑标准一直备受关注。

最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对受贿罪的量刑标准进行了一系列的修改和完善,下面就让我们来详细了解一下最新的受贿罪量刑标准。

首先,对于受贿数额较大或者其他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对于受贿数额特别巨大或者其他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根据新修订的刑法,对受贿数额特别巨大或者其他情节特别严重的受贿犯罪分子将面临更加严厉的刑罚,体现了法律对于严重违法行为的惩处力度。

其次,对于受贿数额较大或者其他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对于受贿数额巨大或者其他情节严重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新修订的刑法对于受贿数额较大或者其他情节较轻的受贿犯罪分子量刑也有所提高,体现了对于受贿行为的严肃打击态度。

最后,对于受贿数额较大、情节严重的,可以酌情从重处罚。

这一条款的增加,使得对于受贿犯罪的量刑更加具有灵活性,法官可以根据具体情况进行量刑裁量,更好地维护了法律的公正性和灵活性。

总的来说,最新的受贿罪量刑标准体现了对于受贿犯罪的严厉打击态度,对于受贿数额特别巨大或者其他情节特别严重的犯罪分子将面临更加严厉的刑罚,而对于受贿数额较大或者其他情节较轻的犯罪分子量刑也有所提高。

这一系列的修订和完善,将有力地维护国家机关的公正形象,维护社会的公平秩序,对于打击腐败、维护社会稳定具有重要的意义。

通过对最新受贿罪量刑标准的了解,我们可以更加清晰地认识到法律对于受贿犯罪的态度和立场,也更加坚定地支持和维护法律的权威和公正。

希望全社会能够共同遵守法律,共同营造一个公平、公正的社会环境。

关于《刑法修正案(九)》的思考

关于《刑法修正案(九)》的思考

法律经纬法制博览2019年01月(下)关于《刑法修正案(九)》的思考林娟甘肃政法学院,甘肃兰州730000摘要:《刑法修正案(九)》对我国1997年《刑法》进行了较大幅度的修订,评论不一,迎头抨击者有之,沉默不语者有之。

在内容上,共有52个条文,其中增设的现行刑法分则的罪名总共是24种,对现行刑法分则已经明确规定的10种犯罪增加了新的犯罪行为方式并且将其犯罪情节规定在内,将部分预备行为明确规定为刑罚处罚的对象,对现行刑法分则明确规定的罪名补充了对单位犯罪的处罚和并处罚金的情形,极大的扩大了犯罪圈的范围。

因此有学者认为刑事立法与刑法修正违反了刑法的谦抑性原则。

其实并不然,刑法谦抑性并不代表刑事范围的限缩,刑事范围的扩大并不代表是对刑法谦抑性的冲击或者抵触。

关键词:刑法修正;公共安全;社会秩序;职务廉洁性中图分类号:D924.3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2095-4379-(2019)03-0239-01作者简介:林娟(1992-),女,汉族,山东枣庄人,甘肃政法学院,法学硕士生,研究方向:刑法学。

一、《刑法修正案(九)》概述全国人大常委会在2015年8月进行的第九次刑法修正,在犯罪方面,完善现有犯罪的犯罪行为,增设了恐怖主义犯罪,网络犯罪等一系列新犯罪形式与罪名,使犯罪法网更加严密。

在刑罚方面,此次修正废除了九个死刑罪名,对数额巨大的贪污贿赂犯罪设置了终身监禁,不管立功与否,都不能减刑假释,扩大了罚金的适用范围。

刑法结构更加优化。

从法网更加严密,刑法结构更加优化,也是对犯罪的惩罚与公众的期待之间存在不小落差以及对司法实践不满的一个回应,立法与司法的完善会让人民群众深切感受到法律的权威与司法的公平正义。

二、《刑法修正案(九)》的主要变化(一)加强对公共安全的保护在刑法的立法过程中,第一次系统的规定了恐怖主义、极端主义的犯罪罪名,为全面打击恐怖主义、极端主义的犯罪提供了明确的法律依据和强大的法律武器。

恐怖活动的存在对于社会的公共安全的影响是非常巨大的,不仅是现实的危害还有精神的危害,公共安全涉及到不特定多数人的人身、财产、生命的安全,是社会安全的重要基础。

受贿罪减刑假释最新规定有哪些法律依据

受贿罪减刑假释最新规定有哪些法律依据

受贿罪减刑假释最新规定有哪些法律依据新的刑九修正案,对于贪污受贿犯罪的,特别规定: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人民法院根据犯罪情节等情况,可以同时决定在其死刑缓期执行二年期满依法减为无期徒刑后,终身监禁,不得减刑、假释。

受贿15万,按最新的刑法规定,可以判处3 年以下的有期徒刑。

完全可以减刑、假释。

受贿罪对我国的影响比较大,主要是因为这类罪行对我国的经济和利益都有较大的影响。

相关的犯罪人员我国也会予以严惩的,但对于个别人员会实施减刑的判罚。

那受贿罪减刑假释最新规定有哪些法律依据呢,下面小编就为你进行详细的解答。

关于办理减刑的司法解释目前最新的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减刑、假释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自2012年7月1日起施行。

▲一、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减刑、假释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12〕2号为正确适用刑法、刑事诉讼法,依法办理减刑、假释案件,根据刑法、刑事诉讼法和有关法律的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一条根据刑法第七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应当减刑。

第二条“确有悔改表现”是指同时具备以下四个方面情形:认罪悔罪;认真遵守法律法规及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积极参加思想、文化、职业技术教育;积极参加劳动,努力完成劳动任务。

对罪犯在刑罚执行期间提出申诉的,要依法保护其申诉权利,对罪犯申诉不应不加分析地认为是不认罪悔罪。

罪犯积极执行财产刑和履行附带民事赔偿义务的,可视为有认罪悔罪表现,在减刑、假释时可以从宽掌握;确有执行、履行能力而不执行、不履行的,在减刑、假释时应当从严掌握。

第三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有“立功表现”:(一)阻止他人实施犯罪活动的;(二)检举、揭发监狱内外犯罪活动,或者提供重要的破案线索,经查证属实的;(三)协助司法机关抓捕其他犯罪嫌疑人(包括同案犯)的;(四)在生产、科研中进行技术革新,成绩突出的;(五)在抢险救灾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表现突出的;(六)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贡献的。

刑法修正案九385条受贿罪有什么新内容?

刑法修正案九385条受贿罪有什么新内容?

What I thought I would never forget before will become totally unrecognizable one day.勤学乐施积极进取(页眉可删)刑法修正案九385条受贿罪有什么新内容?导读:本次刑法九修改对贪污受贿犯罪则相应规定三档刑罚,即贪污数额较大或者情节较重,数额巨大或者情节严重,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情节特别严重。

随着社会的发展,案件越来越复杂,国家的法律也越来越健全,当然也要越来越贴合实际,因此法律一般一定期限内就会修正,以符合国家罪案的实际情况。

刑法修正案九的出台,对于近年来国家的反贪污反受贿有重大的指导意义,对于惩罚腐败贪污风气是具有很大的意义。

今天就刑法修正案九385条的受贿罪进行相关介绍。

一、刑法修正案九出台意义随着新刑法修正案(九)的出台,其内容是很多人比较关心的,尤其是对贪污贿赂犯罪相关条文的修改与完善,这其中包括对受贿罪量刑标准方面的调整。

虽然这次刑九中并没有很明确的写出关于对受贿罪量刑的修改内容,但是却有关于贪污罪量刑方面的内容。

根据《刑法》中的规定,也就是对受贿罪量刑作出了修改。

长期以来,受贿罪是我国反腐败领域的重点规制对象,其侵犯的法益是公务人员的廉洁性与公私财物所有权,受贿罪是我国常见的、多发的刑事犯罪。

根据年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中国检察机关在年共查处18464件贪污贿赂案件,处理县处级以上国家工作人员2542人,其中涉嫌受贿的公职人员占63.9%。

受贿罪犯罪数量多,罪行深重。

在当前的司法实践中,定罪量刑的标准是数额犯罪,这也形成了受贿罪“唯数额论”的惯例。

受贿罪定罪量刑“唯数额论”虽然规定明确,有利于操作,但是缺陷较大,特别是“唯数额论”在司法实践中贪贿犯罪影响深远,使司法机关在实践中只重视受贿数额,忽视了其他情节因素的作用,以致司法实践中普遍出现宽严失度、罪行失衡等的不合理状况。

受贿罪对国家干部队伍腐蚀和政府威信的败坏是无法用数额衡量的,《刑法修正案(九)》中取消受贿罪的具体数额标准,可谓是我国刑法的进步,对惩治当前的腐败风气具有重要意义。

刑法修正案九贪污贿赂罪的新变化

刑法修正案九贪污贿赂罪的新变化

刑法修正案(九)下贪污贿赂罪群的新变化|法治地平线一、贪污罪/受贿罪不再以单纯的数额量刑首先,原刑法第383条关于“贪污罪”规定了四档量刑幅度,分别以人民币5000元、1万元、5万元、10万元作为量刑的绝对区分标准。

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的说明,这一标准事实上是1998年全国人大常委会依照当时惩治贪污贿赂犯罪的实际需要和司法机关的要求作出的,从当时的立法背景上看,“一刀切”的裁判标准有利于统一裁判尺度。

这一数额标准自1997年刑法颁布以来18年未曾更改,因此,犯罪数额之辩也是职务犯罪刑事辩护时常见的突破口。

但是,以犯罪数额作为唯一的量刑区别标准可能不适应于发展的司法实践。

修正案(九)之前,贪污10万元以上,量刑起刑点即可达到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与罪刑责相适应的刑法原则明显有悖。

绝对数额化的量刑标准在实践中常为学者或司法机关工作人员所诟病。

有鉴于此,修正案(九)第44条以“贪污数额较大”、“贪污数额巨大”、“贪污数额特别巨大”为标准,划分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乃至“无期徒刑、死刑”四档量刑幅度。

其次,贪污罪新增了其他严重情节作为量刑考量因素。

原刑法383条仅以数额作为唯一、固定的量刑标准,修正案(九)对应四档量刑幅度增加了“有其他较重情节”、“有其他严重情节”、“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和“并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四种情况,作为数额之外的其他量刑考量因素。

无疑,不论是所谓的“较大”、“巨大”、“特别巨大”,还是“其他严重情节”,再或者“数额”这一量刑因素和“情节严重”这一量刑因素之间的衔接(例如,以修正案(九)第44条为例“贪污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贪污数额巨大但情节较轻,或贪污数额不大但情节严重等情况时是否有其他变通处理),都需要留待未来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的司法解释,甚至可能由各地方高院根据地方情况以地方意见的形式加以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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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刑法修正案(九)对于受贿罪作出的最新修改标准包含哪

一、刑法修正案(九)
四十四、将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修改为:“对犯贪污罪的,根据情节轻重,
分别依照下列规定处罚:
“(一)贪污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较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二)贪污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三)贪污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数额特别巨大,并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
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对多次贪污未经处理的,按照累计贪污数额处罚。

“犯第一款罪,在提起公诉前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真诚悔罪、积极退赃,避免、减少损害结果的发生,有第一项规定情形的,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有第二项、第三项规定情形的,可以从轻处罚。

“犯第一款罪,有第三项规定情形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人民法院根据犯
罪情节等情况可以同时决定在其死刑缓期执行二年期满依法减为无期徒刑后,
终身监禁,不得减刑、假释。


二、受贿罪数额司法解释解读
2017年4月18日起开始实施的《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对贪污、受贿罪的相关量刑数额作出了进一步的规定。

1、受贿罪数额较大标准,30000元-200000元
2、受贿罪数额巨大标准,200000元-3000000元
3、受贿罪数额特别巨大标准,3000000元以上
三、受贿罪情节认定标准
1、较重情节:
贪污数额在10000元以上不满30000元,同时具有以下情节,
(1)贪污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防疫、社会捐助等特定款物的;
2)曾因贪污、受贿、挪用公款受过党纪、行政处分的;
(3)曾因故意犯罪受过刑事追究的;
(4)赃款赃物用于非法活动的;
(5)拒不交待赃款赃物去向或者拒不配合追缴工作,致使无法追缴的;
(6)造成恶劣影响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受贿数额在10000元以上不满30000元,具有前款第二项至第六项规定的情形之一,或者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其他较重情节”,依法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1)多次索贿的;
(2)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损失的;
(3)为他人谋取职务提拔、调整的。

2、严重情节:
贪污数额在100000元以上不满200000元,具有上述规定的六种情形之一的受贿数额在100000元以上不满200000元,具有上述规定的三种情形之一的
3、特别严重情节:
贪污数额在1500000元以上不满3000000元,具有上述规定的六种情形之一的
受贿数额在1500000元以上不满3000000元,具有上述规定的三种情形之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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