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办法

市政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办法
市政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办法

市政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办法

为了加强公司内部管理工作,提高工程项目施工管理水平,促进施工项目管理的规范化,进一步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使工程项目取得最佳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为企业的生存和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使公司在激烈的市政工程施工市场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及国家相关规范要求,经充分研究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总则

1、公司在进行项目施工管理时,实行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为责任主体和核心的责任制。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是公司法人代表在工程项目上的授权代理人。

2、公司的组织结构按项目管理分为两个层次:即公司管理层、项目管理层(项目经理部)。

3、公司在项目管理上建立的组织机构是项目经理部(简称项目部),承担项目实施的管理任务,严格按公司与业主的合同要求、本管理办法及内部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目标管理责任书内容实现全面责任。项目经理部每月按时参加公司的工程施工协调会及业主监理组织的工程例会。

4、项目经理部是由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在公司法人代表授权和职能科室支持下按照公司的相关规定组建的、进行工程项目管理的一次性组织机构,项目经理部的责任期为工程开工至工程保修期结束、工程造价审计结束为止。

5、公司管理层对工程项目施工的全过程进行管理;公司经营科、工程科、安全科、材料科、财务科、综合科等科室按各自职责对工程项目行使管理权利,对工程项目施工过程中的安全、质量、进度、文明施工、成本控制等进行管理,项目经理部必须接受公司管理层的指导、检查、监督、考核、管理。

6、公司管理层应充分树立服务于工程项目施工的宗旨,加强计划管理,对工程施工全过程进行指导、检查、考核、调控,及时发现、解决工程施工中出现的各种问题和困难。

7、公司各管理科室对项目经理部的各项施工资源进行优化配置,确保各项管理目标的实现。

8、工程项目进场施工前,公司与项目经理部签订“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目标管理责任书”。

9、项目经理部每月25日向公司工程科上报:①工程进度完成情况和存在问题及下月施工计划;②材料报表、材料计划;③机械使用情况报表和下月机械使用计划;④每月资金使用计划等。

10、项目经理部必须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市政工程施工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健全内部各项管理制度,以强化管理、注重信誉、保证质量、安全施工、降低成本为主线,对项目施工进行全过程的组织与管理。

二、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

1、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是工程项目管理的中心和灵魂。必须具备以下素质:

①具有在本公司注册的、符合工程招标文件要求的市政工程专业的“建造师”等证书。

②具有工程施工管理的能力,具备相应的专业技术、管理知识、经济、法律法规等知识;

③具有多年相应工程项目施工管理的经验、协调能力和相关业绩;

④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服从公司的管理。

2、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的确定:公司领导层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及每个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的实际工作能力,同时综合考虑工程项目情况及其它各方面的因素,在工程项目投标前确定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人选。

3、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一经确定必须全过程参与整个工程项目的

投标工作,配合公司经营科充分踏勘现场,做好技术标函的编制工作;根据工程设计图纸和施工现场的实际情况,采取切实可行的技术措施,并对涉及措施费的主要工程量进行计算;对技术含量较高、难度较大的深基坑施工、支架上现浇构筑物、大口径超深砼钻孔灌注桩施工、预应力结构物施工等项目进行必要的技术设计与验算。技术标函的编制应认真、细致,努力提高标书质量,不得因技术标函编制质量问题造成“废标”。若因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编标原因造成“废标”,则扣除该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当月岗位工资,年终奖按50%计发,同时对该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业绩档案记一次不良记录。

4、投标的工程项目一经中标,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应根据法人代表的授权和《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目标管理责任书》中内容对工程项目自开工准备至竣工验收、决算审计等实施全过程的全面管理。

5、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必须服从公司法人代表和经理室的领导,接受公司管理层各科室、工程业主代表、监理组对工程项目施工的指导、检查、监督、考核。

6、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因个人能力问题不能领导项目经理部组织工程施工或在施工管理过程中严重违法、违纪、违规时,公司可撤换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并根据公司员工守则和内部责任书的规定进行相应的处罚。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在工程项目施工期间因管理原因,出现诸多问题且久拖不改,业主、监理书面要求公司更换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或出现施工期间因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玩忽职守等情况,致使工程项目发生重大安全、质量事故,公司有权更换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

7、一般情况下,经公司确定的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只能承接一个工程项目,该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负责管理的工程项目因故停工或临近竣工阶段并经建设单位同意后可以兼任另一个工程项目的管理任务。

8、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在承接工程项目施工期间,未经批准不得私自承接其它工程,未经公司领导批准而私自承接工程项目的将处以工程造价10%的罚款,如发现有违法违纪行为的,移送司法部门处理。

9、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应履行下列职责:

a)服从公司经理室的领导,配合各职能科室的管理,执行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

b)贯彻执行国家及地方行政主管部门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和标准;

c)代表公司实施项目管理,对工程项目的施工质量、进度、安全文明施工及经济效益负责;对项目部人员进行有效的管理,培养工程施工人才;

d)全面履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和《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目标管理责任书》中规定的各项职责和义务,确保工程质量、工期、安全、效益等指标的实现;

e)沟通与业主、设计、监理、各协作单位的联系,及时解决工程施工中出现的各种问题,协调、处理好各种关系;

f)对施工要素进行合理配置,抓好劳务、机械、材料的计划管理;

g)加强施工现场安全施工管理,建全项目安全管理体系,组织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整改。对安全和文明施工负责;

h)加强工程施工进度的计划管理,主持工程总施工进度计划、月度施工进度计划及周施工进度计划的安排,并严格按进度计划安排好各种施工资源。如计划发生变化应及时进行调整;

i)抓好项目经理部质保体系的建立,组织施工质量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施工质量。配合省、市市政优质示范工程的申报、评比工作;

j)配合经营科做好工程招投标工作;

k)抓好工程计量和决算工作,工程竣工验收后及时提供决算资料;配合工程审计工作;

l)注意检查工程施工技术资料的整理工作,工程完工后及时提交竣工验收资料;

m)配合有关单位、部门做好工程预验收及竣工验收工作,办理验收手续。负责工程保修工作;

n)按公司要求做好工程施工材料及周转材料的管理工作,施工过程中注意节约材料,防止失窃、损坏、浪费现象;

o)负责对材料供应商、劳务分包队、机械租赁人预付款项的初步审核。负责工程竣工后按照公司规定的时间完成工程劳务、材料、机械的结算工作;

p)严格控制工程项目管理费用的开支,对项目部零星费用进行初步审核;

q)配合公司对项目部合理的人事调整;

r)完成公司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10、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的权限和义务:

a)在法人代表授权下行使对工程项目的管理权;

b)参与公司进行的项目投标工作和施工合同的签订;

c)参与组建项目经理部,确定项目经理部的组织结构和人员。依照项目经理部各岗位人员职责和工作分工,行使对项目部施工管理人员的管理权利,并对其工作进行指导、检查、协调、管理,参与公司对项目部人员的考核、调整;

d)在公司财务管理制度范围内,安排、调度工程备用金的使用。严格控制工程非施工管理费用的开支;

e)根据公司《材料设备管理制度》组织工程施工材料(含周转材料)、施工机械进场施工;

f)按公司规定选择劳务分包方进场施工,在法人代表授权下代表公司签订劳务合同,并严格按合同条款进行管理;

g)根据职责要求协调处理好与施工项目管理有关的内部和外部事项;

h)接受公司管理层对项目施工的指导、检查、管理、考核;

i)工程结束后,经考核和审计无正当理由未能完成《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目标管理责任书》确定的工程质量、安全、工期、利润等指标的,按本办法有关规定及责任书中的有关条款承担责任、接受处罚。

三、项目经理部的组成

1、项目经理部是公司为工程项目施工而组建的临时组织机构,自工程中标后组建,直至工程竣工验收结束,在全部完成项目管理办法中职责和义务后解散,但项目经理部全体组成人员的义务必须延续到工程决算审计完成,保修期结束为止。

2、项目经理部人员的组成在公司领导层、相关科室与项目经理(或施工

负责人)充分商洽的基础上慎重决定,做到人员优化配置,以满足工程施工管理的需要。

3、项目经理部的组建与解散均由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和相关组成人员到公司综合科办理相关手续。综合科管理人员将相关审批手续传至财务科、领导层。

四、工程项目施工目标管理责任书的签订

1、项目部组建完毕后,在进场施工前壹周内,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必须与公司签订《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目标管理责任书》。

2、目标管理责任书中的主要目标管理内容为:

a)工程成本节约目标(上交净利润率指标);

b)工程质量目标管理;

c)工程安全与文明施工目标管理;

d)工程施工进度目标管理。

3、工程项目成本目标管理主要是公司及各科室在施工过程中对工程所用直接费、间接费的控制与审核。最终以上缴公司净利润为主要考核指标进行考核。

4、工程项目上交净利润指标的确定:

a)由公司经营科负责工程项目目标利润率的测算,并与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协商一致;

b)测算工程项目目标利润率应根据工程中标价相对限价下浮率、限价相对预算价下浮率、施工期间季节气候、施工地点、项目经理部人员组成情况、工程工期情况、工程施工难易程度、施工期材料、机械价格情况等综合考虑。

c)工程上交利润率B计算公式:

B=(A-K1-K2)/(1-K1)

A:工程预算计划利润率(桥梁工程与道路排水工程取值不同一般为35%~40%);

K1:工程项目投标下浮百分率;

K2:工程项目施工综合因素调整值。

(K2调整范围为-2%~+2%,充分考虑工程施工工期、付款方式、工程地点因素、施工季节因素、项目部组成人员素质情况、工程难易程度、施工期间工程材料、机械费用等影响工程成本的因素,一般由经营科与公司领导层共同商量决定)。

5、工程项目施工进度目标(工期目标)与公司与业主单位签订的工程施工承包合同中规定的相一致,但必须符合业主、监理对工程施工节点工期的要求,及对工期进行的调整。

6、工程质量目标按照公司投标时的承诺,执行公司与业主单位签订的工程施工承包合同中规定的质量目标,执行公司有关工程施工质量管理、考核规定。当工程造价超过1000万元时,应在施工组织设计中明确创优计划,争创市优和省优质示范工程。

7、安全管理目标应符合国家《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公司与业主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协议书》以及国家、省、市其它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要求,执行公司《安全管理规定》等一系列安全施工制度,切实做到安全生产无事故,公司保证安全施工措施费的投入。

8、文明施工目标应按国家、省、市有关主管部门颁布的有关规定及我公司的规章制度执行,做到文明施工、保护环境,造价达1000万元以上的工程项目应争创市文明工地和省文明工地。公司保证文明施工费用的投入。工程进场后应建立项目公示牌等五牌二图。

五、工程项目施工资源要素的配置和组织管理

工程项目施工要素及资源管理包括工程材料设备、施工机械、劳务分包队伍等管理。对人、材、机的管理是工程项目成本管理的关键内容。

1、劳务分包队伍的配置与管理:

a) 劳务队的选择按照公司邀请、项目部推荐的办法进行选择。工程中标后,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一旦确定,即由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和工程科负责人根据工程规模、工期要求、技术要求等在公司以往合作过的劳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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