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常项目外汇账户

合集下载

银行外汇帐户管理办法

银行外汇帐户管理办法

XX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外汇帐户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XX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外汇帐户管理,提高盈利效益,防范经营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和《境内外汇帐户管理规定》有关规定,并结合本行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外汇帐户是指境内机构(含外商投资企业)、驻华机构、个人及来华人员,在经批准经营外汇业务的银行和非银行金融机构开立的帐户。

从帐户的性质来划分,可以分为经常项目外汇帐户和资本项目外汇帐户;从帐户的资金形式来划分,可以分为外汇现钞帐户和外汇现汇帐户。

第三条外汇帐户(对私帐户除外)目前只允许在本行国际业务部内开立。

第二章外汇帐户管理原则第四条开户审批原则:除外汇经常项目、保证金帐户、待结汇帐户、国内外汇贷款帐户外,境内机构开立其他外汇帐户均须经外汇管理局批准。

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开立外汇帐户。

第五条专户专用原则:在本行开立的外汇账户应按不同帐户的收支范围使用,不得擅自改变帐户使用范围。

第六条归属使用原则:谁的帐户谁使用,不得串用、出租、出借。

第三章经常项目外汇帐户第七条经常项目外汇帐户的开立与使用(一)开户时,境内机构填写开户申请书,并提供如下正本和正本复印件资料:1.营业执照或社团登记证等有效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2.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3.法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4.若委托他人办理,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及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5.国地税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6.开户申请书一式二份;7.印鉴卡一式三份及预留印鉴样卡一份;8.单位基本情况表;9.开户企业若为内资企业,需提供进出口权证明文件,如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或对外贸易经营者资格证书;10.开户企业若为外商投资企业,需提供外汇登记证或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三)本行为境内机构开立经常项目外汇帐户时,应通过国家外汇管理局应用服务平台的外汇帐户管理信息系统(银行版),查询该境内机构是否已在组织机构档案管理登记基本信息。

外汇账户类型一共分几种

外汇账户类型一共分几种

外汇账户类型一共分几种外汇账户类型分几种1、按外汇账户的性质或外汇资金****划分,可分为经常项目外汇账户和资本项目外汇账户。

经常项目外汇账户的收入****于贸易、服务等经常项目外汇,如外汇结算账户、暂收待付账户、境外捐助账户等;经常项目外汇账户又分为单位经常项目外汇账户与个人外汇结算账户资本项目外汇账户的收入****于资本项目外汇,如外商投资企业资本金账户、外债专户、外币股票专户等。

资本项目外汇账户又分为资本金外汇账户、外债账户等。

2、按账户的功能划分,可分为两类,即外汇结算账户和专项账户。

外汇结算账户,用于经常项目项下频繁的收支结算,如中资企业外汇结算账户、外商投资企业外汇结算账户。

专项账户,用于存放特定外汇收入或用于特定外汇支出的账户,如境外捐助账户、还贷专户、临时账户等。

按账户的币别划分为美元账户、港币账户、日元账户等各种可自由兑换的外币币种账户。

3、按账户的资金形式划分,可分为现钞账户和现汇账户。

4、按开户期限划分为临时账户和长期账户。

5、按开户区域划分为异地账户和本地账户。

外汇怎么投资理财1.应该充分了解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事先熟悉所计划投资的产品特性,两相对比后制定合理的投资计划。

切忌盲目跟风,不能只看产品收益率的高低和时间的长短,而应综合考虑投资的收益性和风险性。

风险承受力低的话,就可以采取银行定期存款或固定收益类外汇理财产品;承受能力较高的话,就可以购买结构性的外汇理财产品,具备专业知识的还可以尝试进行外汇买卖交易。

2.购买外汇理财产品,应充分了解该产品的挂钩资产情况和交易规则。

不同的挂钩资产,其波动风险差别很大,一般来说,汇率市场要比黄金市场的波动幅度大得多。

投资者选择以黄金指数为相关标的物的外汇理财产品遭受损失的风险就较小;资本市场要比货币市场更容易造成剧烈波动,挂钩资本市场工具的理财产品所潜在的风险水平就比挂钩货币市场工具的理财产品要高。

3.投资者在选择外汇理财产品前,也应该权衡自身的流动性需求与投资收益之间的矛盾。

经常项目

经常项目

经常项目经常项目 (Current Account),也称经常账户目录[隐藏]1 经常项目概述2 经常项目的内容3 经常项目的外汇管理4 经常项目外汇收入内容5 经常项目外汇支出内容5.1 标题文字[编辑]经常项目概述第一种解释经常账户(Current Account)一国国际收支的主要组成部分,主要包括商品贸易收支,即有形货物的进出口,及服务贸易收支,即诸如旅游、银行及保险等各种服务的往来。

经常账户不包含长期借贷和投资的资金流,这些均是资本账户上的项目。

第二种解释经常账户(即“经常项目”):指本国与外国进行经济交易而经常发生的项目,是国际收支平衡表中最主要的项目,包括对外贸易收支、非贸易往来和无偿转让三个项目。

经常账户和资本账户与金融账户相对,指在国际收支平衡表中贸易和服务而产生的资金流动。

这一部分所以被看成是一种更加合理的资金流动。

国际收支中的经常账户是指贸易收支的总和(商品和服务的出口减去进口),减去生产要素收入(例如利息和股息),然后减去转移支付(例如外国援助)。

经常项目顺差(盈余)增加了一个国家相应金额的外国资本净额;经常项目逆差(赤字)则恰好相反。

贸易收支是经常账户下典型的最重要的部分。

也就是说贸易状况的变化是经常账户的主要影响因素。

然而,对于那些少数的拥有大量海外资产和负债的国家,生产要素支付净额可能作用显著。

经常账户,资本账户,金融账户以及官方储备的变化一起,总和为零构成账户的定义。

这个总和被称为国际收支。

通常来说,官方储备的变化非常小。

[编辑]经常项目的内容该项目包括三个方面的具体内容:(1)商品的进出口是经常项目交易最重要的一个内容。

包括绝大多数可移动货物在跨国界交易中所有权的转移。

有时商品所有权已经转移,但商品尚未出入国境,也应列入商品进出口项目中。

其中包括:船舶、飞机、天然气和石油钻机几钻井平台等;本国船只打捞的货物及捕获的鱼类等水产品并直接在国外出售者;本国政府在国外购进商品、供应本国在另一国的使用者;进口上已取得商品所有权、但在入境前已湿或损坏者。

个人外汇账户按资金属性类别分什么?

个人外汇账户按资金属性类别分什么?

个人外汇账户按资金属性类别分什么?个人外汇账户按资金属性类别分为1.经常项目外汇的收入****于贸易、服务等经常项目外汇,如外汇结算账户、暂收待付账户、境外捐赠账户等。

经常外汇账户分为单位经常外汇账户和个人外汇结算账户。

2.资本项目下外汇账户的收入****于资本项目下外汇,如外商投资企业资本项目、外债专用账户、外币股票专用账户等。

资本外汇账户分为资本外汇账户和外债账户。

扩展信息: 个人外汇结算账户是指个体对外贸易经营者和个体工商户按规定开立的用于办理经常项目下经营性外汇收支的账户。

个人外汇结算账户的相关概念 1.个人外汇结算账户购汇和结汇个人外汇结算账户购汇和结汇不受年度总额限制,无论金额大小,均可凭真实贸易单证办理。

2.个人外汇结算账户的支取个人外汇结算账户为外汇现金账户,不允许提取现金。

利率将按照活期存款利率计算。

3.结算账户和储蓄账户之间的资金转移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和国家外汇管理局的有关规定,您自己的外汇结算账户与您的外汇储蓄账户之间的资金可以进行划转。

但从您的外汇储蓄账户向外汇结算账户转账仅限于转账当日对外支付,转账后不允许结汇。

适用对象个人外汇结算账户适用于个体对外贸易经营者和个体工商户。

提交文档 1.申请人填写的个人外汇结算账户开户申请表; 2.申请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3.依法取得的工商营业执照或者其他执业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4.个体工商户委托有外贸经营权的企业代理进出口业务,需提供与企业签订的进出口代理合同或协议;5.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外汇市场资金流动分为哪几种1、贸易资金流动:贸易资金的流动,一般指贸易商在全球范围内买卖商品时发生的资金流动。

2、银行资金流动:银行资金的流动,如套汇、套利、多空头寸抵补及头寸调拨等业务需要。

还有,就是各国央行对本国或者他国货币过度上升或下跌时,动用自有资金在外汇市场上进行的干预。

3、保值资金流动:保值资金的流动包括避险资金和货币保值资金。

外汇账户使用和管理

外汇账户使用和管理

外汇账户的使用和管理一、外汇账户的使用范围1.依照《境内外汇账户管理规定》,以下经常项目外汇,可以开立外汇账户保留外汇:( 1)经营境外承包工程、向境外供应劳务、技术合作的境内机构,在其业务项目进行过程中发生的业务来往外汇;(2)从事代理对外也许境外业务的境内机构代收代付的外汇;(3)境内机构暂收待付也许暂收待结项下的外汇,包括境外汇入的招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先收后支的转口贸易收汇、邮电部门办理国际汇兑业务的外汇汇兑款、铁路部门办理境外保价运输业务收取的外汇、海关收取的外汇保证金、抵押金等;(4)经交通部赞同从事国际海洋运输业务的远洋运输企业,经外经贸部赞同从事国际货运的外运企业和租船企业的业务来往外汇;(5)保险机构受理外汇保险、需向境外分保以及还没有结算的保费;(6)依照协议规定需用于境外支付的境外捐赠、资助也许救援的外汇;(7)免税品企业经营免税品业务收入的外汇:(8)有进出口经营权的企业,也许国际招标项目过程中收到的预付款及进度款;(9)国际旅游社收取的、外国旅游机构预付的、在外汇局鉴定保留比率内的外汇;(10)外商投资企业在外汇局鉴定的最高金额以内的经常项目项下外汇;(11)境内机构用于偿付境内外外汇债务利息及花销的外汇;(12)驻华机构由境外汇人的外汇经费;(13)个人及来华人员经常项目项下收入的外汇;(14)境内机构经外汇局赞同赞同保留的经常项目项下的其他外汇。

境内机构依照第( 1)至( 10)及( 14)规定开立的外汇账户,其收入本源于经常项目的外汇,支出用于经常项目支出也许经外汇局赞同的资本项目支出。

驻华机构依照第( 12)开立的外汇账户,其收入本源于境外汇入的办公经费,支出用于办公花销。

个人及来华人员依照第(13)开立个人外汇也许外币现钞存款账户。

2.以下资本项目外汇,可以开立外汇账户保留外汇:(1)境内机构借用的负债、负债转贷款和境内中资本融机构的外汇贷款;(2)境内机构用于偿付境内外外汇债务本金的外汇;(3)境内机构刊行股票收入的外汇;(4)外商投资企业中外投资方以外汇投入的资本金;(5)境外法人也许自然人为筹建外商投资企业汇人的外汇;(6)境内机构财富存量变现获取的外汇;(7)境外法人也许自然人在境内买卖B 股的外汇;(8)经外汇局赞同的其他资本项现在的外汇。

[管理制度]境内机构经常项目外汇账户管理操作规程[试行]

[管理制度]境内机构经常项目外汇账户管理操作规程[试行]

【最新卓越管理方案您可自由编辑】(管理制度)境内机构经常项目外汇账户管理操作规程(试行)20XX年XX月寥年的企业咨询顾问经验,经过实战验证可以落地$丸行的卓毬管碎方案,嘀得您下戟拥肓境内机构经常项目外汇账户管理作业指导书(试行)境内机构经常项目外汇账户管理作业指导书(试行)境内机构经常项目外汇账户管理作业指导书9.境内机构经常项目外汇收入, 于外汇局核定的经常项目外汇账户限额以内的,能够 结汇,也能够存入其经常项目外汇账户, 超出外汇局核定的经常项目外汇账户限额 的外汇收入必须结汇。

10.境内机构经常项目外汇账户余额超出 经常项目外汇账户限额后,开户金融机构 应当通知境内机构办理结汇手续。

境内机 构未及时办理结汇手续的,开户金融机构 有权于境内机构经常项目外汇账户余额超 出经常项目外汇账户限额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强制为其办理超限额部分外汇结汇 手续,且于结汇后 5个工作日内告知该境 内机构。

月初起5个工作日内,将“国家外汇管 理局经常项目外汇业务核准件”(核准件要项为“账户开立”)第四联报开户所于 地外汇局。

4•同壹境内机构于不同开户金融机构开 立的相同性质经常项目外汇账户之间能 够相互划转外汇资金,但汇出金融机构 必须于汇出凭证备注栏中加注账户性 质,以供汇入金融机构审核。

汇入金融 机构必须将汇入的外汇资金纳入境内机 构经常项目外汇账户限额管理。

开户所于地外汇局审核材料:1.注册地外汇局核发的“国家外汇管理局经常项目外汇业务核准件”(核准件要项为“异地开户备案”)3.营业执照或社团登记证等有效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4.有权管理部门颁发的涉外业务运营许可证明原件和复印件,或者《外商投资企业外汇登记证》,或者有关经常项目外汇收入的证明材料(如1.境内机构原则上应于注册地开户,确因运营需要可于注册地以外开立经常项目外汇账户。

外汇局应审核境内机构异地开户的必要性、合理性。

2.异地账户是以跨地市作为界定标准,即同壹个地级市范围内视为同城;跨地市的视同异地。

国际业务

国际业务

经常项目外汇账户业务简介经常项目外汇账户服务是指在外汇账户管理政策改革的基础上,借助杭州银行与外汇局连接的"外汇账户管理信息系统",实现经常项目下更灵活、方便的外汇账户服务。

境内机构经常项目外汇账户的收入范围为经常项目外汇收入,支出范围为经常项目外汇支出及经外汇局核准的资本项目外汇支出;捐赠、援助、国际邮政汇兑等有特殊来源和指定用途的经常项目外汇账户,其账户收支范围由外汇局核定,其中:除另有规定外,捐赠外汇账户的收入范围是从境外汇入的捐赠外汇资金,从同名经常项目外汇账户或购汇划入的用于向境外捐赠的外汇资金;支出范围是按捐赠协议约定的支出或其他捐赠支出。

服务对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境内机构,在开户地外汇局进行基本信息登记后,可向杭州银行申请开立经常项目外汇账户:∙经由权管理部门核准或备案具有涉外经营权或有经常项目外汇收入;∙具有捐赠、援助、国际邮政汇兑等特殊来源和指定用途的外汇收入。

境内机构指境内的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部队等,包括外商投资企业,但不包括金融机构。

产品优势∙开立经常项目外汇账户,不需事先经外汇局核准。

客户开户个数不受限制,已经在其他银行开立了外汇账户的,也可以根据需要在杭州银行开立新的外汇账户;同样,在杭州银行开立外汇账户不会限制客户在其他银行开户;∙客户拥有更多机会保留外汇,避免频繁结售汇给客户带来的汇差损失;∙杭州银行通过外汇账户信息交互平台与外汇局对接,处理手续更简便;∙客户可以将经常项目外汇账户中的外汇资金在杭州银行转作定期存款;在不同银行开立的相同性质经常项目外汇账户之间可以相互划转外汇资金,不受限制;∙客户有真实贸易背景且有对外支付需要的,可在杭州银行凭有效凭证和商业单据提前办理购汇,并存入其经常项目外汇账户;∙免费提供对账单、账户查询等多项服务。

办理流程∙境内机构凡已经开立过经常项目外汇账户(包括在他行),可持相关材料直接到我行办理开户手续,不需事先经外汇局核准;∙凡未开立过经常项目外汇账户的,应当持下列材料向所在地外汇局进行基本信息登记(如异地开户,同时需在开户地外汇局进行基本信息登记):* 营业执照或社团登记证等有效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 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原件和复印件;∙客户凭“开户申请书”等相关资料到杭州银行办理开户手续。

境内机构外汇账户管理办法

境内机构外汇账户管理办法

** 银行境内机构外汇账户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进一步改革外汇管理体制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结汇、售汇及付汇管理暂行规定》、《外汇账户管理办法》以及国家外汇管理局《境内机构经常项目外汇账户管理实施细则》等规定,为加强我行外汇账户的管理,规范外汇账户的开立和使用,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境内机构,是指中国境内的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部队等,包括外商投资企业,但不包括金融机构。

本暂行办法所称驻华机构,是指外国驻华使领馆、国际组织和民间机构及其他境外法人驻华机构。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开户行,是指** 银行。

第四条本办法所称外汇账户,是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告》允许开立外汇账户范围内的境内机构、驻华机构在开户行设立的外汇账户。

第五条开户行应严格遵循国家外汇管理局及其分支局制定的对境内机构外汇账户的开立审批、使用、账户的撤销及检查等有关管理规定。

第六条凡具有进出口经营权的境内机构均可在** 银行开立外汇账户。

第二章账户的开立和使用第七条经常项目外汇账户的开立(一)开户人开立下列经常项目外汇账户,需事先到外汇局进行开户主体基本信息登记。

1. 经常项目外汇账户;2. 具有特殊来源和指定用途的经常项目外汇账户;3. 驻华商务机构(代表处或办事处)经常项目外汇账户。

(二)开户行为开户人开立上述外汇账户时审核以下申请材料:1. 通过国家外汇管理局外汇账户信息交互平台,查询开户人是否已在开户地外汇局进行开户主体基本信息登记,已登记的基本信息是否与实际情况一致;未进行开户主体基本信息登记的,或已登记的基本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符的,开户行不得为其办理开户手续,并告知其到开户地外汇局办理开户主体基本信息登记或变更手续。

开户行开户时应打印基本信息查询结果,与开户资料一并留存。

2. 开立账户申请书及外汇账户对账协议,留存原件;3.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或代表机构登记证(驻华商务机构开户时提供)或民政部门颁发的社团登记证或国家授权管理部门批准成立文件原件,留存复印件;4. 国家授权管理部门颁发的涉外业务经营许可文件或备案表正本(限进出口企业),或《外商投资企业外汇登记证》、《保税区外汇登记证》原件,留存复印件;或者有关经常项目外汇收入的证明材料(如涉外收入申报单,或者结汇水单和收账通知);5. 国家技术监督局颁发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留存复印件;6. 税务部门(国税及地税,下同)颁发的税务登记证原件(限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纳税人提供),留存复印件;7. 开户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件(驻华商务机构负责人提供包括护照等证明身份的证件及有关部门颁发的证明职务的证件,如首席代表证等),留存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办理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其身份证件以及被授权人的身份证件原件,留存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身份证件及被授权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授权代理人办理的);8. 印鉴卡;9. 银行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10. 国际收支申报单位基本情况表。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1. 因私护照; 2.境外学校录 取通知书(购 买第二学年或 学期以后的学 费或生活费无 需提供); 3.境外学校学 费证明或 (和)生活费 用证明。
1.自费出境学习 人员只有在汇出 或在境内银行预 交签证保证金后 才能取得真实入 境签证的情况, 可通过缴纳购汇 保证金方式办理 自费出境学习学 费、生活费购汇 手续; 2.境内居民个人 向银行缴纳的购 汇保证金金额为 人民币2000元。 3.境内居民个 人无法提供境外 学校录取通知书 、学费证明原件 的,可提供传真 件或网上下载件 办理。
1.本人因私护 照及有效签证 (或签注); 2.境外学校录 取通知书(购 买第二学年或 学期以后的学 费或生活费无 需提供); 3.境外学校相 应年度或学期 学费证明或生 活费致性; 2.境内居民个 人无法提供境外 学校录取通知书 、学费证明原件 的,可提供传真 件或网上下载件 办理。
*8.银行应在个人购汇系统上真实、准确地 录入个人购汇用途等有关信息,应打印购 汇通知单,作为业务凭证留存。 *9.居民个人身份证号码如出现重复,应提 供当地公安机关出具的确认证明,银行方 能为其办理购汇手续。 *10.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永久居留权的外 国公民、港澳台同胞办理购汇时,银行在 系统的身份证号码一栏内录入其永久居留 证上的编码。 注:本项目中打*的为各项目中均应注意的 事项。
项目 自费出境学 习学费、生 活费、出境 旅游、商务 考察、探亲 会亲、境外 就医、朝觐 、境外培训 、被聘工作 年 、国际交流 度 、出境定居 总 、外派劳务 额 、境外邮购 内 费用、缴纳 购 国际组织会 汇 费、境外直 系亲属救助 、境外咨询 、其他服务 贸易费用、 货物贸易及 相关费用等 经常项目购 汇
年 度 总 额 内 购 汇
二、境内居民个人购汇
法规依据
审核材料
审核原则
注意事项
1.《中华人民 共和国外汇管 理条例》 2.《结汇、售 汇及付汇管理 规定》 3.《境内居民 个人购汇管理 实施细则》 4.《国家外汇 管理局关于调 整经常项目外 汇管理政策的 通知》(汇发 [2006]19号)
1.本人真实身 份证明; 2.由直系亲属 代为办理的, 还须提供委托 人的授权书、 代办人的真实 身份证明和亲 属关系证明。
1.审核居民个 人身份证明的真 实性; 2.居民个人年 度总额为每人每 年等值2万美元 。
1.居民个人凭真实身份证明购汇,不得超 过年度总额,年度总额内外汇可以分次购 买。 2.居民个人购汇应先在年度总额内进行。 3.年度总额不得跨公历年度使用,对于上 一年度未使用或未用完的额度不得转入下 一年度使用。 4.居民个人所购外汇可以存入本人境内外 汇账户、可以汇出境外,可以持汇票、旅 行支票、信用卡等携出境外;每人每次可 以提取不超过等值2000美元(含2000美 元)的外币现钞。 5.居民个人所购外汇存入本人外汇账户后, 按照境内个人外汇账户管理规定执行。居 民个人提取外币现钞并携带出境按照现行 携带外币现钞出入境管理规定执行。 *6.居民个人购汇不受其户籍所在地地域的 限制。 *7. 真实身份证明是指由中华人民共和国 境内相关管理部门出具的,在其使用有效 期内、能表明居民个人真实身份的证明性 文件,包括身份证、户口簿、军官证、护 照以及永久居留证等。
自费出境学 习学费或生 活费
超 过 年 度 总 额 购 汇
1.《中华人民 共和国外汇管 理条例》 2.《结汇、售 汇及付汇管理 规定》 3.《境内居民 个人购汇管理 实施细则》 4、《国家外汇 管理局关于调 境内居民个人 经常项目下因 私购汇限额及 简化相关手续 的通知》(汇 发[2005]60 号) 5.《国家外汇 管理局关于调 整经常项目外 汇管理政策的 通知》(汇发 [2006]19号)
自费出境学 习保证金购 汇
超 过 年 度 总 额 购 汇
1.《中华人民 共和国外汇管 理条例》 2.《结汇、售 汇及付汇管理 规定》 3.《境内居民 个人购汇管理 实施细则》 4.《国家外汇 管理局关于调 境内居民个人 经常项目下因 私购汇限额及 简化相关手续 的通知》(汇 发[2005]60 号) 5.《国家外汇 管理局关于调 整经常项目外 汇管理政策的 通知》(汇发 [2006]19号)
1.居民个人购汇应先在年度总额内购汇, 对于超过年度总额的部分,需审核经常项 目跨境交易真实性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和一 致性。 2.居民个人必须提供标有交易价格的经常 项目跨境交易真实性证明材料办理购汇, 银行按照证明上所列明金额进行供汇,不 得超过证明材料上标注的金额。 3.对于自费出境学习人员先缴纳购汇保证 金后取得真实入境签证的情况,银行在查 验已办妥前往国家或地区真实入境签证的 护照后退还所缴纳的购汇保证金。 4.自费出境学习人员缴纳购汇保证金后, 无法取得真实签证的,应将所购外汇从境 外汇回并结汇,银行在查验相应结汇水单 后退还所缴纳的购汇保证金。 5.居民个人所购外汇不得存入个人外汇账 户,但可以直接汇出境外,可以持汇票、 旅行支票、信用卡等携出境外,每人每次 最高可以提取等值2000美元(含2000美 元)的外币现钞。 6.居民个人购汇,由他人代为办理的,还 须提供委托人的授权书、代办人的真实身 份证明。
1.居民个人购汇应先在年度总额内购汇, 对于超过年度总额的部分,需审核经常项 目跨境交易真实性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和一 致性。 2.居民个人必须提供标有交易价格的经常 项目跨境交易真实性证明材料办理购汇, 按照证明上所列明金额进行供汇,不得超 过证明材料上标注的金额。 3.居民个人所购外汇不得存入个人外汇账 户,但可以直接汇出境外,可以持汇票、 旅行支票、信用卡等携出境外,每人每次 最高可以提取等值2000美元(含2000美 元)的外币现钞。 4.居民个人购汇,由他人代为办理的,还 须提供委托人的授权书、代办人的真实身 份证明。 5.前往对我国实行落地签证、免签证的国 家或地区而无法在出境前提供签证的,银 行审核其它证明材料后直接办理。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