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经常项目外汇业务服务手册
商业银行外汇业务产品手册

外汇及贸易金融业务手册前言——XX银行简介XX银行前身为厦门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是在有着60年历史的厦门农村信用社基础上整体改制而成的股份制商业银行。
厦门象屿资产管理运营有限公司、厦门国际会展控股有限公司、厦门翔业集团有限公司、厦门港务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等四家国有企业为前四大股东,持股比例合计29.41%。
XX银行目前注册资本为850,127,201元人民币,员工总数约为800人,是一家按照现代商业银行模式运行,主要服务“三农”、社区村居民和中小企业,为厦门特区岛内外一体化建设和统筹城乡发展提供优质高效金融服务的银行业金融机构。
XX银行是厦门营业网点最多、服务面最广的银行业金融机构之一,共有对外营业网点61个,共有自助设备400多台,并已开通网上银行、电话银行等电子银行服务,不断促进零售、小企业、中间、同业等新兴业务的蓬勃发展,全方位满足客户业务需求。
立足社区,服务三农,XX银行主动融入市委市政府岛内外一体化建设、小城镇建设等工作部署,勇于承担社会责任,金融服务辐射全市近50%的户籍人口,用近90%的信贷资金投向当地小微企业和村居民,有力地推动了地方经济发展。
坚持服务“三农”、社区(村)居民、中小企业的市场定位,XX银行将以客户为中心,以市场为导向,以效益为目标,以创新为手段,依托灵活的机制、科学的管理,为客户提供高效、优质的金融服务,成为政府满意、股东满意、监管部门满意、客户和员工满意的好银行。
一、个人外汇业务➢个人结售汇✓产品说明个人结售汇业务包括个人结汇和个人购汇业务。
个人结汇业务是指在符合国家外汇管理局规定的前提下,客户将持有的外币现钞或现汇出售给我行,我行按即期汇率给付客户等值人民币的兑换业务;个人购汇业务是指在符合国家外汇管理局规定的前提下,客户以自有人民币向我行购买外汇,我行按即期汇率给付等值外币的兑换业务。
✓产品特点汇率优惠:XX行为客户提供较为优惠的汇率,节约汇兑成本。
手续简单:境内个人1年度结售汇总额等值5万美元及以下的,可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在银行直接办理。
服务贸易外汇业务办事指南

服务贸易外汇业务办事指南境内机构服务贸易外汇收入存放境外管理业务1、境内机构服务贸易收入境外存放账户开户核准业务流程:境内机构向外汇局申请,对于符合条件的,外汇局出具《服务贸易外汇收入境外存放账户开户核准件》。
境内企业集团存放境外且实行集中收付的,由主办企业到所在地外汇局办理境外存放账户开户核准手续。
境内机构服务贸易外汇收入存放境外,应具备下列条件:(1)具有服务贸易外汇收入且在境外有持续的支付结算需求;(2)近两年无违反外汇管理规定行为;(3)具有完备的存放境外内部管理制度;(4)从事与货物贸易有关的服务贸易;(5)境内企业集团存放境外且实行集中收付的,其境内外汇资金应已实行集中运营管理;(6)外汇局规定的其他条件。
需提交申请材料:1.申请书(包括但不限于基本情况、服务贸易开展情况、拟开户银行、使用期限、根据实际需要申请的存放境外资金规模等);2.存放境外的内部管理制度;3.境内企业集团存放境外且实行集中收付的,还需提交存放境外境内成员企业名单以及境内成员企业同意集中收付的协议;4.外汇局要求的其它材料。
2、境内机构服务贸易外汇收入境外存放账户基本信息备案(1)境外存放账户开立信息备案业务流程:经外汇局核准开立服务贸易外汇收支境外存放账户的境内机构,应在开户后10个工作日内将开户银行、账号、账户币种等信息以书面形式报所在地外汇局备案。
需提交申请材料:服务贸易外汇收入存放境外登记表。
(详见附件之表十三)(2)境外存放账户基本信息变更备案业务流程:境外存放账户基本信息发生变更的,应在获知相关信息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将变更信息以书面形式报所在地外汇局备案。
需提交申请材料:服务贸易外汇收入存放境外登记表。
(3)境外存放账户关户信息备案业务流程:境内机构关闭境外存放账户的,应自关户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持境外开户行的销户通知书向所在地外汇局备案,余额调回境内。
需提交申请材料:境外开户行销户通知书。
3、境内机构服务贸易外汇收入境外存放账户变更核准业务流程:境内机构向外汇局申请变更境外存放账户的开户行、收支范围、使用期限以及需提高存放境外资金规模,外汇局审核后出具核准文件。
经常项目外汇管理

二、个人外汇管理
相关的规定
1、中国人民银行令〔2019〕第3号 (发布《个人外汇管理办法》)
单位可以代办,境外个人将人民币工资购汇后, 可以汇出境外,也可以存入其境内外汇储蓄账户。
④母公司及关联公司工资垫付款购付汇按 现行规定办理。(参见汇发[2019]62号文、 汇发[2019]64号)
3万美元以下由银行审核 合同或发票
母公司、 3-5万美元以下由银行审核 合同或发票+《税务证明》
关联公 司工资 垫付款
1.审核有关材料的真实性和 一致性; 2.境外培训费用证明无法提 供原件的,可提供传真件办理。
(二)个人对外贸易结算账户
个人对外贸易结算账户为现汇账户,不得存入和提取外币现钞。
同一个人对外贸易结算账户和个人外币储蓄现汇账户可以相互划转 外汇资金,但个人储蓄现汇账户向个人对外贸易结算账户划款仅限于 划款当日的对外支付,不得用于结汇。个人对外贸易结算账户可以向 个人外币储蓄现钞账户划转资金,但个人外币储蓄现钞账户不得向个 人对外贸易结算账户内划转资金。
3、企业支付出口项下佣金,由外汇局审核 的“双超”比例和金额分别为10%和10万 美元。对单笔不超过合同总金额的10%, 或虽然超比例但不超过10万美元的出口项 下佣金,银行凭出口合同(佣金协议)、 收账通知(收汇水单) 办理付汇手续。
进口项下的佣金或者是回扣,目前不允许 对外支付。
权限
审核材料
除《税务证明》 以外的相应材 料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印发《经常项目外汇业务指引(2020年版)》的通知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印发《经常项目外汇业务指引
(2020年版)》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国家外汇管理局
•【公布日期】2020.08.28
•【文号】汇发〔2020〕14号
•【施行日期】2020.08.28
•【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外汇管理
正文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印发《经常项目外汇业务指引(2020年
版)》的通知
汇发〔2020〕14号国家外汇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分局、外汇管理部,深圳、大连、青岛、厦门、宁波市分局,各全国性中资银行:
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便利市场主体办理经常项目外汇业务,国家外汇管理局全面整合相关法规,形成《经常项目外汇业务指引(2020 年版)》(见附件1),并废止部分规定(见附件2)。
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此前规定与本通知不一致的,按照本通知执行。
收到本通知后,国家外汇管理局各分局、外汇管理部应及时转发辖内中心支局(支局)、地方性商业银行及外资银行,各全国性中资银行应及时转发下属分支机构。
特此通知。
附件:1.经常项目外汇业务指引(2020年版)
2.废止规定目录
国家外汇管理局
2020年8月28日。
经常项目外汇业务指引(2020年版)

附件1经常项目外汇业务指引(2020年版)第一章货物贸易外汇业务第一节名录登记第一条国家外汇管理局及其分支局(以下简称外汇局)实行“贸易外汇收支企业名录”(以下简称名录)登记管理,通过货物贸易外汇监测系统(以下简称货贸系统)发布名录。
对于不在名录的企业,银行和支付机构原则上不得为其办理货物贸易外汇收支业务。
银行和支付机构按规定凭交易电子信息办理货物贸易外汇收支业务时,对年度货物贸易收汇或付汇累计金额低于等值20万美元(不含)的小微跨境电商企业,可免于办理名录登记。
第二条具有真实货物贸易外汇收支业务需求的企业,凭《贸易外汇收支企业名录登记申请表》(见附1)、营业执照向所在地外汇局申请名录登记。
其他境内机构或个人对外贸易经营者确有客观需要开展货物贸易外汇收支业务的,可参照企业的有关规定办理。
第三条名录内企业的企业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定代表人、联系方式、注册地址发生变更的,应在变更事项发生之日起30天内,向所在地外汇局报告,进行信息变更。
企业变更注册地后所属外汇局变更的,应向原所在地外汇局报告。
第四条名录内企业存在下列情况之一,外汇局可将其从名录中注销:(一)终止经营或不再从事对外贸易;(二)被注销或吊销营业执照;(三)连续两年未发生货物贸易外汇收支业务;(四)外汇局对企业实施核查时,通过企业名录登记信息所列联系方式无法与其取得联系。
第五条外汇局对新列入名录的企业进行辅导期标识,辅导期为企业发生首笔货物贸易外汇收支业务之日起90天。
外汇局对货物贸易收支异常的辅导期企业进行重点监测和核查,并实施分类管理。
第二节货物贸易外汇收支第六条本指引所称企业货物贸易外汇收支包括:(一)从境外、境内海关特殊监管区域收回的出口货款,向境外、境内海关特殊监管区域支付的进口货款;(二)从离岸账户、境外机构在境内账户收回的出口货款,向离岸账户、境外机构在境内账户支付的进口货款;(三)深加工结转项下境内收付款;(四)离岸转手买卖项下收付款;(五)其他与货物贸易相关的收付款。
外汇管理政策解读指南

外汇管理政策解读指南在当今全球化的经济环境中,外汇管理政策对于个人、企业和国家都具有重要意义。
无论是进行跨境贸易、投资,还是出国旅游、留学,了解外汇管理政策都是必不可少的。
本文将为您详细解读外汇管理政策,帮助您更好地理解和应对相关规定。
一、外汇管理政策的基本概念外汇管理政策是指一国政府为了平衡国际收支、维持汇率稳定、保障本国经济金融安全,对外汇的收、支、存、兑等方面所采取的一系列管理措施和制度安排。
外汇管理政策的主要目标包括:1、维持国际收支平衡:确保一个国家在国际贸易和金融往来中,外汇收入和支出保持相对稳定,避免出现过大的收支逆差或顺差。
2、稳定汇率:通过调节外汇市场供求,使本国货币汇率在合理范围内波动,减少汇率大幅波动对经济的不利影响。
3、保障金融安全:防止大规模的跨境资金流动对国内金融市场造成冲击,防范金融风险。
二、个人外汇管理政策对于个人而言,外汇管理政策主要涉及到外汇的购汇、结汇、跨境汇款以及携带外汇出入境等方面。
1、购汇个人购汇有年度总额限制,目前每人每年的购汇额度为 5 万美元或等值外币。
在购汇时,需要如实填写购汇用途,如旅游、留学、探亲等。
不得用于境外买房、证券投资、购买人寿保险和投资性返还分红类保险等尚未开放的资本项目。
2、结汇个人结汇同样有年度总额限制,也为 5 万美元或等值外币。
当个人外汇收入超过年度总额时,需要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收入来源证明、税务凭证等,才能办理结汇。
3、跨境汇款个人向境外汇款也有一定的规定。
一般情况下,超过一定金额需要向银行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证明汇款的合法性和用途。
4、携带外汇出入境个人携带外币现钞出入境也有明确的额度限制。
携带外币现钞出境,超过等值 5000 美元的,应向海关书面申报;入境时,携带超过等值5000 美元的外币现钞,也应向海关申报。
三、企业外汇管理政策企业在从事跨境贸易和投资活动中,也需要遵循外汇管理政策。
1、经常项目外汇管理企业经常项目外汇收支,如货物贸易、服务贸易等,应当具有真实、合法的交易背景。
[管理制度]境内机构经常项目外汇账户管理操作规程[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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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卓越管理方案您可自由编辑】(管理制度)境内机构经常项目外汇账户管理操作规程(试行)20XX年XX月寥年的企业咨询顾问经验,经过实战验证可以落地$丸行的卓毬管碎方案,嘀得您下戟拥肓境内机构经常项目外汇账户管理作业指导书(试行)境内机构经常项目外汇账户管理作业指导书(试行)境内机构经常项目外汇账户管理作业指导书9.境内机构经常项目外汇收入, 于外汇局核定的经常项目外汇账户限额以内的,能够 结汇,也能够存入其经常项目外汇账户, 超出外汇局核定的经常项目外汇账户限额 的外汇收入必须结汇。
10.境内机构经常项目外汇账户余额超出 经常项目外汇账户限额后,开户金融机构 应当通知境内机构办理结汇手续。
境内机 构未及时办理结汇手续的,开户金融机构 有权于境内机构经常项目外汇账户余额超 出经常项目外汇账户限额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强制为其办理超限额部分外汇结汇 手续,且于结汇后 5个工作日内告知该境 内机构。
月初起5个工作日内,将“国家外汇管 理局经常项目外汇业务核准件”(核准件要项为“账户开立”)第四联报开户所于 地外汇局。
4•同壹境内机构于不同开户金融机构开 立的相同性质经常项目外汇账户之间能 够相互划转外汇资金,但汇出金融机构 必须于汇出凭证备注栏中加注账户性 质,以供汇入金融机构审核。
汇入金融 机构必须将汇入的外汇资金纳入境内机 构经常项目外汇账户限额管理。
开户所于地外汇局审核材料:1.注册地外汇局核发的“国家外汇管理局经常项目外汇业务核准件”(核准件要项为“异地开户备案”)3.营业执照或社团登记证等有效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4.有权管理部门颁发的涉外业务运营许可证明原件和复印件,或者《外商投资企业外汇登记证》,或者有关经常项目外汇收入的证明材料(如1.境内机构原则上应于注册地开户,确因运营需要可于注册地以外开立经常项目外汇账户。
外汇局应审核境内机构异地开户的必要性、合理性。
2.异地账户是以跨地市作为界定标准,即同壹个地级市范围内视为同城;跨地市的视同异地。
9经常项目下外汇相关业务

9. 经常项目下外汇相关业务9.1. 德州市外汇管理局经常项目下外汇相关业务办理联系方式9.1.1. 办公地点:德州市经济开发区康博大道399号中国人民银行德州市中心支行综合服务大厅乘车路线:5、107路公交汽车到“行政中心”站,向东走十字路口东南角,或6、101路到“市政务服务中心”站向北,第一个红绿灯路口东南角,(康博大道与东方红路十字路口东南角)。
9.1.2. 对外服务时间:周一至周五 8:30—11:30 14:00-17:009.2. 个人业务9.2.1. 提取大额外币现钞备案业务个人购汇提钞或从外汇储蓄账户中提钞,单笔或当日累计提钞在等值10000美元以上的,需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明、提钞用途证明材料及其他相关补充说明材料向德州市外汇管理局外汇管理科事前报备。
提取大额外币现钞备案业务需提交以下材料:(1)本人有效身份证明;(2)提钞用途证明材料;(3)相关证明材料。
办理时限:申请材料齐备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注意事项:上述材料需提供正本及复印件;如是外文的,需提供中文翻译件。
9.2.2. 携带外币现钞出境核准业务出境人员携带外币现钞出境,没有或超出最近一次入境申报外汇现钞数额记录的,并且携出金额在等值10000美元以上的,应向存款或购汇银行所在地外汇局申领《携带外汇出境许可证》。
申领《携带外汇出境许可证》需提交以下材料:(1)书面申请(出境目的国名称、出境携带超限额外币现钞事由及携带外币现钞数额等);(2)护照或往来港澳通行证、往来台湾通行证;(3)有效签证或签注;(4)存款证明(利息清单或取款凭条)、相关购汇凭证或入境申报外币现钞数额的海关申报单等来源证明;(5)确需携带超过规定限额外币现钞出境的证明材料。
办理时限:申请材料齐备情况下,现场领取。
注意事项:(1)上述材料需提供正本及复印件;如是外文的,需提供中文翻译件;(2)出境人员遗失《携带证》的,原《携带证》是由银行签发的,持上述材料向原签发银行申请《补办证明》,德州市外汇管理局凭银行签章的《补办证明》出具核准件,出境人员凭核准件到银行补办《携带证》;原《携带证》是由德州市外汇管理局签发的,应持补办申请和上述材料向德州市外汇管理局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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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经常项目外汇业务服务手册
企业经常项目外汇业务服务手册 (Foreign Exchange Services Manual for Enterprise Current Account Transactions)
目录
一、引言
二、基本概念与定义
三、外汇业务管理机构及职责
四、外汇业务办理流程
五、外汇交易及结算
六、外汇业务风险管理
七、特殊外汇业务及操作
八、外汇业务记录与资料保存
九、监督与检查
十、附则
一、引言
本服务手册旨在向企业客户提供外汇业务的基本知识和办理流程,帮助企业客户更好地了解和应用外汇交易。
同时,它也是外汇业务管理机构内部人员的操作指南,以确保业务的规范和风险的控制。
二、基本概念与定义
本章节介绍了企业外汇业务中所涉及的基本概念和定义,包括外汇、外汇交易、外汇交易类型等。
三、外汇业务管理机构及职责
本章节详细介绍了外汇业务管理机构的分类和职责,并对各类机构的职责进行了说明,包括外汇银行、外管局、银监会等。
四、外汇业务办理流程
本章节从企业客户与外汇银行建立业务关系开始,详细介绍了企业外汇业务办理的具体流程,包括账户开立、授权委托、业务办理、审批和结算等。
五、外汇交易及结算
本章节介绍了企业外汇交易的基本情况和常见的交易方式,包括即期交易、远期交易和掉期交易,并详细说明了结汇和售汇的操作流程。
六、外汇业务风险管理
本章节重点介绍了企业在外汇业务中的风险管理策略,包括市场风险、信用风险和操作风险等,并提供了相应的应对措施。
七、特殊外汇业务及操作
本章节涵盖了一些特殊的外汇业务,包括对冲业务、外汇衍生品交易等,并详细介绍了这些业务的操作流程和注意事项。
八、外汇业务记录与资料保存
本章节介绍了企业在外汇业务中应当进行的记录和资料保存工作,包括交易记录、授权委托书和结汇售汇申请等。
九、监督与检查
本章节说明了外汇业务监管机构对企业外汇业务的监督和检查
职责,并提供了相应的应对措施。
十、附则
本章节包含了一些补充性规定和注意事项,以保证外汇业务的顺利进行和风险的控制。
此为企业经常项目外汇业务服务手册的简要目录,具体内容会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相应调整和补充。
企业客户在进行外汇业务时应参考该手册,并遵守相关规定和操作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