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验小学学籍管理实施方案

实验小学学籍管理实施方案
实验小学学籍管理实施方案

实验小学学籍管理方案为了更好地贯彻落实贵州省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籍管理暂行办法,进一步加强我校学籍管理工作规范化、科学化、信息化建设,根据我校实际,坚持实效、简便的原则,在学籍管理工作中特制定实施方案。

一、高度重视,分工明确

进一步加强对学籍管理工作的领导。严格执行省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对加强学籍管理工作的有关规定。学校要加强对学籍的管理工作,由学校领导分管,教导处主抓,设立专职学籍管理员1人具体负责,计算机教师负责技术支持,班级主任协助落实,分工明确,各负其责。

领导小组

组长:王海燕(校长)

副组长:张作维(校长助理学籍管理员)

成员:行政人员各班主任

二、统一管理,规范操作

进一步加强学籍管理,规范学生学籍的建立(申报)、确认(审核)、异动等学籍管理操作程序。

(一)入学和转学建立学籍。小学一年级新生和转入学生凭学生入学通知书和中小学学生转学证明表,按规定的时间到我校办理注册手续后,即取得学籍,由学校负责建立学生学籍档案,在“学籍管理系统”录入学籍信息,报教育局审核。

(二)小学学籍档案表册管理的要求

1、小学学籍档案表册。

(1)《新生名册》

(2)《在校生名册》

(3)《毕(结、肄)业生名册》

(4)《中小学学生转学证明表》

(5)《休学证明》

(6)学生奖励、处分等其他资料

2、表册填写要求及管理。学校应按照档案管理的有关规定对学籍

档案进行管理。学籍档案由学校永久保管,不得销毁。

1.《新生名册》。在学年初由学校按班级打印一式二份,报教育管理中心审核后退还一份学校保存。

2.《在校生名册》。完成学生因转学的增减。本表在学期初(第三周)由学校打印一份存档。

3.《毕(结、肄)业生名册》。本表在学年终(7月上旬前)由学校打印一份存档。

(三)转学、休学、复学办理流程。

1.转学

⑴转学(转出、转入)要求严格执行办理转学手续。需要转学的,由学生及家长向原校提出申请,学校及学生、家长在“教育综合管理系统”中填写《中小学学生转学证明表》,加盖公章。按有关规定和程序严格审批,并办理相关学籍异动手续。六年级原则上不办理转学。

⑵转学手续要结合“教育综合管理系统”办理,纸质《中小学学生转学证明表》与网上转学流程同步进行。

⑶办理转学时间:转学须于学期结束前的两周和新学期开学的第2周内进行。

⑷办理转学审核时间:于学期结束前后一周和新学期开学的第1-3周内进行。

2.休学、复学

学生因身体状况无法继续就学,经县级以上医疗单位出具证明,可向学校提出休学申请,可办理休学手续,发给《休学证明》。休学时间超过一个学期的,复学时可依据其实际学力程度,并征求其本人及其家长意见后,编入适当年级就学(不能低于休学时的年级)。休学期满,尚不能如期复学的,须办理续休手续。

2016年9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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