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量标准化地测防治水制度
地测防治水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制度范本(三篇)

地测防治水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依据为了加强地测防治水安全质量的管理,确保水资源的合理利用和水环境的保护,制定本管理制度。
本管理制度的制定依据《国家地测水环境监测规范》等有关法律法规。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地测防治水安全质量的监测、评估和管理工作。
第三条定义地测:指地质测量工作,包括地貌测量、大地测量、测量地面控制点等。
防治水:指预防和治理水相关问题,包括河流治理、水资源管理、水环境保护等。
安全质量:指地测防治水工作的结果符合相关标准要求,不会对人体、物质和环境造成危害。
标准化管理:指运用标准和规范进行管理,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
第二章监测工作第四条监测内容地测防治水安全质量的监测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水资源水质、水环境监测、地下水位监测等。
第五条监测方法地测防治水安全质量的监测方法应符合《国家地测水环境监测规范》等相关规定。
第六条监测频率地测防治水安全质量的监测频率应根据具体情况确定,确保监测数据能够反映实际情况。
第七条监测报告地测防治水安全质量的监测报告应包括监测数据、分析结果、评估意见等,并及时上报相关部门。
第三章评估工作第八条评估内容地测防治水安全质量的评估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水资源合理利用、水环境保护和防治水工程效果评估等。
第九条评估方法地测防治水安全质量的评估方法应符合《国家地测水环境监测规范》等相关规定。
第十条评估报告地测防治水安全质量的评估报告应包括评估结果、问题分析、改进意见等,并及时上报相关部门。
第四章管理要求第十一条质量目标地测防治水安全质量的管理应确保相关工作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项目要求。
第十二条责任分工地测防治水安全质量的管理责任应明确确定,各级责任人员要按照职责履行相应的管理职责。
第十三条监管机制地测防治水安全质量的管理应建立完善的监管机制,包括定期检查、抽查等。
第十四条整改措施对于发现的问题,地测防治水安全质量的管理部门应及时提出整改措施,并进行跟踪检查,确保问题得到解决。
地测防治水安全质量标准化考核实施细则(4篇)

地测防治水安全质量标准化考核实施细则一、考核目的地测防治水安全质量标准化考核的目的是为了推动地测防治水安全工作的规范化、标准化,提高地测防治水安全管理水平,确保地测防治水安全工作的质量和效果。
二、考核范围地测防治水安全质量标准化考核范围包括以下方面:1. 防治水项目的规划、设计、施工和运行管理等各个环节的规范化情况;2. 防治水工作的组织架构、责任分工和人员配备等管理体制建设情况;3. 防治水设备和设施的配置、运维和维护等技术支撑保障情况;4. 防治水信息管理系统的建设和运行情况;5. 防治水安全风险评估和应急处置预案等工作的实施情况;6. 防治水安全教育和培训等工作的开展情况。
三、考核标准地测防治水安全质量标准化考核的标准主要包括以下方面:1. 防治水项目的规划、设计、施工和运行管理各项指标的合规情况;2. 防治水工作组织架构和责任分工、人员配备等管理体制建设的完善程度;3. 防治水设备和设施的配置水平、运维和维护工作的规范程度;4. 防治水信息管理系统的健全程度和运行效果;5. 防治水安全风险评估和应急处置预案的编制和实施情况;6. 防治水安全教育和培训工作的内容和效果。
四、考核流程地测防治水安全质量标准化考核的流程分为以下几个步骤:1. 制定考核计划:根据年度工作计划,制定考核计划,明确考核内容、考核标准和考核对象等。
2. 组织考核实施:组织考核人员,制定工作方案,组织实施考核工作。
3. 收集考核材料:收集相关的文件资料、工作记录等,清理整理相关数据。
4. 进行现场考核:对考核对象进行现场勘察和检查,了解其工作情况和管理实施情况。
5. 进行数据分析:对收集到的考核材料进行数据分析,评估考核对象的绩效情况。
6. 编制考核报告:根据考核结果,编制考核报告,提出问题和改进建议。
7. 通报考核结果:将考核报告呈报相关部门,并通报考核结果给考核对象,要求其整改和改进。
8. 跟踪督促整改:对考核对象的整改情况进行跟踪督促,确保问题得到及时解决。
地测防治水现场安全管理制度(5篇)

地测防治水现场安全管理制度为规范地测防治水现场安全管理工作,推进质量标准化水平进一步提高,确保矿井安全生产,特制定我矿地测防治水现场安全管理制度,相关单位务必贯彻执行。
第一条、地质测量与设计、施工、回采等专业口应互相协作、互相配合、互相监督,有关业务联系必须通过委托书、通知书、专题会议等制度进行。
第二条、设计部门需要地质测量部门提供资料时,必须事先联系,提交委托书,并由总工程师签字。
第三条、矿井技术改造、扩建、水平延伸等设计所需地质测量资料,应在设计前两年通知地质测量主管部门,地质测量资料在正式设计前半年交付;第四条、采区设计所需地质测量资料,至少应在设计前二年通知地质测量主管科室,地质测量资料在正式设计前三个月交付;第五条、回采工作面所需地质测量资料,矿地质测量主管科室应在采面掘出来后五天提交;第六条、掘进各种巷道所需的地质测量资料,应提前一个月通知地质测量主管科室,地质测量资料在设计前十五天交付;第七条、零星小型设计等所需的地质测量资料,须事先与矿地质测量主管科室联系,商定提交期限。
第八条、重要井巷贯通工程,设计部门应提前向地测部门提供设计图,并在总工程师主持下,通过业务会议共同确定贯通允许差,保证地质测量部门有足够的测算时间。
第九条、地测部门应对设计图纸严格审核设计资料,对影响资源回收或因地质因素设计不合理,计算数据不符,要向设计部门提出,修改后才能计算标定要素,放线施工。
第十条、矿地测主管科室必须向施工区队提供掘进地质说明书,为编写作业规程和施工的地质依据;第十一条、各类巷道开口(包括绞车窝、耳巷、采后掘进),施工单位必须提前三天填写开工卡片或委托书,通知地测部门准备资料,以便按设计要求放线并下达开工通知单,没有开工通知单,未放线而私自开工的。
对施工单位进行____元的罚款。
第十二条、停头和复工也应及时以文字形式通知地测部门。
以便地测部门及时收尺上图。
没有通知书不予放线并且不验收进尺,并对施工单位罚款____元。
煤矿地测防治水质量标准化

煤矿地测防治水质量标准化地测防治水一、基本条件生产矿井不应存在以下情况:(1)有冲击地压危险,未采取措施。
(2)有严重水患,未采取措施二、基本要求1.机构设置机构设置应符合以下要求:(1)水文地质条件复杂或极复杂的矿井设立专门的防治水机构;(2)冲击地压矿井设立专门的防治冲击地压(以下简称“防冲”)机构。
(3)水文地质条件复杂或极复杂、煤与瓦斯突出、冲击地压等矿井应设地测部门、地测副总工程师,有分管负责人;(4)地测防治水部门配备矿井地质、水文地质、瓦斯地质(煤与瓦斯突出矿井)、矿井储量管理、矿井测量、井下钻探、物探、制图绘图等方面满足工作需要的专业技术人员。
2.煤矿地质煤矿地质应符合以下要求:(1)在不同生产阶段,按期完成报告修编、提交、审批及采后总结等基础工作;(2)成果资料、原始记录、地质图纸等基础资料齐全,内容规范;(3)地质预报内容完整,档案管理规范.3.煤矿测量煤矿测量应符合以下要求:(1)建立健全测量控制系统,测量工作执行通知单制度,贯通精度、中腰线标定符合要求,原始记录齐全规范;(2)基本矿图种类、内容、填绘、存档符合《煤矿测量规程》规定;(3)沉陷治理手段合理,台账资料齐全;(4)储量计算图纸、台账、统计管理符合《生产矿井储量管理规程(试行)》规定.4。
煤矿防治水煤矿防治水应符合以下要求:(1)井上、下和不同观测内容的专用原始记录及防治水基础台账、数据管理规范,水文地质图纸、水害预报内容齐全,符合要求;(2)建立健全防排水系统,防治水工程设计方案、施工措施、工程质量符合规定;(3)水文地质条件复杂或极复杂的矿井应建立水文动态观测系统和水害监测预警系统,对构成威胁的水害进行检测、诊断和预控,并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
5.防治冲击地压防治冲击地压应符合以下要求:(1)进行冲击倾向性鉴定,冲击危险采区、工作面有规范的防冲专项设计,防冲措施科学有效;(2)建立健全合理有效的监测系统。
三、评分方法按表3—1、表3—2、表3-3、表3-4、表3-5评分,每个表总分为100分.各小项分数扣完为止。
地测防治水安全质量标准化及考核评级办法范本(2篇)

地测防治水安全质量标准化及考核评级办法范本一、引言地测防治水是保障水资源安全和生态环境的重要工作,对于实现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为提高地测防治水工作的质量和效率,制定防治水安全质量标准化及考核评级办法,对全面推动地测防治水工作具有积极推动作用。
二、目的和依据1. 目的:本办法旨在确保地测防治水工作的质量和效果,推动地测防治水工作的标准化、规范化和科学化。
2. 依据:本办法依据《水资源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地测防治水工作的实际情况制定。
三、评价指标体系1. 指标体系:根据地测防治水的工作内容和目标,建立综合评价指标体系,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指标:- 规划编制:规划制定的科学性和合理性;- 数据收集:数据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工程实施:工程进度和质量;- 监测评估:监测数据的有效性和及时性;- 风险应对:风险评估和应对措施的有效性;- 管理措施:管理措施的完善性和落实情况;- 绩效评估:地测防治水工作的效果和贡献。
2. 评价方法:采用定量和定性相结合的方法进行评价,定性评价主要根据工作过程和成果质量进行评估,定量评价主要根据数据指标进行评估。
四、考核评级制度1. 考核等级划分:根据地测防治水工作的综合评价得分,划分为优秀等级、良好等级、合格等级和不合格等级。
- 优秀等级:综合评价得分在90分以上;- 良好等级:综合评价得分在80-89分之间;- 合格等级:综合评价得分在70-79分之间;- 不合格等级:综合评价得分在70分以下。
2. 评定程序:评定工作由地测防治水质量评定委员会负责组织实施。
评定程序包括:- 提交申请:地测防治水单位向评定委员会提交申请;- 材料审查:评定委员会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和核实;- 现场评估:评定委员会组织专家进行现场评估;- 综合评价:评定委员会综合考虑申请材料和现场评估结果进行综合评价;- 发布评定结果:评定委员会发布评定结果,并将结果告知地测防治水单位。
地测防治水安全质量标准化考核实施细则

地测防治水安全质量标准化考核实施细则是为了保障地质勘测防治水安全工作质量的一项规定。
下面是该细则的主要内容:
1. 考核目标:考核地质勘测防治水安全工作的质量和效益,评估工作的合理性和科学性,以及工作人员的专业能力和责任心。
2. 考核内容:考核的主要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
- 项目规划和实施情况:包括项目选址、勘探设计、勘探方法和技术、勘探报告等。
- 数据收集和分析情况:包括水文地质调查、水资源评估、水质监测等。
- 风险评估和预警情况:包括地质灾害风险评估、地下水位预警、地下水污染风险评估等。
- 工作管理和安全措施:包括工作计划管理、工作进度管理、安全措施等。
- 项目成果和效益评估:包括项目成果的实用性、可行性、经济性等方面的评估。
3. 考核方法:考核可以采取定量和定性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可以使用问卷调查、现场检查、专家评审等多种方法。
考核的结果应该客观、公正、科学,考核人员应具备相关的专业知识和经验。
4. 考核周期:考核可以定期进行,也可以根据具体的工程项目进行临时考核。
5. 考核结果和奖惩措施:根据考核结果,对工作优良的单位和个人进行奖励和表彰;对工作不合格的单位和个人进行批评和警示,并采取相应的纠正措施。
以上是地测防治水安全质量标准化考核实施细则的主要内容,具体的细则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制定和补充。
地测防治水工作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级办法
地测防治水工作质量标准及评分办法第一条矿井地测防治水工作是煤矿安全生产的重要部分,是矿井安全的有力保障,是煤矿安全生产重要的技术基础工作。
为了提高矿井地测防治水工作质量和管理水平,为矿井安全生产提供良好的技术服务,依据国家标准并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标准。
第二条矿井地测防治水工作质量标准化,必须具备以下条件:1、有足够的经过正规学习或培训的专业技术人员和正常工作的装备;有水害威胁的矿井必须有2台以上完好的探水钻机。
2、地测部门有严格的规章制度。
3、在考核期间未发生因地测工作失误而造成的重大工程责任事故(如影响一个采区以上的透水事故、重大井巷工程事故及透巷伤亡事故等)。
第三条地测防治水工作质量标准化矿井分为两个等级:一级:地测防治水专业工作质量标准化得分在90 分及以上。
二级:地测防治水专业工作质量标准化得分在80 分及以上。
第四条因地测水害责任事故造成每死亡1人,矿井地测防治水工作质量标准化得分扣5 分,实得分输入矿井安全质量标准化总分;发生一次或累计死亡3 人及以上的,取消年度评级资格。
第五条地测防治水工作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分办法(具体见附表):1、以矿为单位对地测防治水工作质量标准化进行考核评级。
2、地测防治水工作质量标准化矿井实施逐年逐级达标。
已达标的矿井每年要复查,根据复查得分决定该矿井地测防治水工作质量标准化的升、降级。
3、考核评级计分采用扣分方法,各单项及小项的最低分为零,不出现负分。
第六条本标准有关技术考核的依据如下:1、有关上级部门和煤炭行业所颁布的各种现行的有关规程、规定、条例、图例等。
2、煤炭工业技术政策。
3、其他有关经过上级部门批准的技术文件。
4.山西省和吕梁市行业文件和规定。
第七条地测防治水专业工作质量标准化得分按下列公式计算:1、月度矿井地测防治水专业工作质量标准化得分=月动态检查得分。
2、季度矿井地测防治水专业工作质量标准化得分=综合本季度月动态检查得分之和/3。
地测防治水安全质量标准化及考核评级办法
地测防治水安全质量标准化及考核评级办法地测防治水安全是指通过地面测量技术,对水资源进行调查、监测和评估,以保障水资源的安全和合理利用。
为了有效管理和规范地测防治水工作,制定相关的质量标准化及考核评级办法是非常重要的。
下面将对地测防治水安全质量标准化及考核评级办法进行详细阐述。
一、地测防治水安全质量标准化1.水资源调查和监测标准:包括水资源调查的范围、内容和方法,以及水资源监测的频率、数据采集和处理等要求。
标准化的水资源调查和监测可以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和可比性,为地测防治水工作提供科学依据。
2.水质监测标准:包括地表水和地下水的水质标准,以及水质采样和分析方法。
水质监测是地测防治水的重要内容,标准化的水质监测可以确保水质数据的准确性和可比性,为水资源管理和保护提供科学依据。
3.水资源评估标准:包括水资源量和水质状况的评估方法和指标。
水资源评估是对水资源状况进行综合评估和预测的过程,标准化的水资源评估可以确保评估结果的准确性和可比性,为地测防治水工作提供科学指导。
4.防治水工程施工标准:包括防治水工程的设计、施工和验收标准。
防治水工程是地测防治水的重要手段,标准化的防治水工程施工可以确保工程的质量和安全,提高防治水的效果。
5.信息管理标准:包括数据采集、存储、传输和共享的标准。
信息管理是地测防治水的重要环节,标准化的信息管理可以提高数据的准确性和可靠性,为地测防治水工作提供有效支持。
二、地测防治水安全考核评级办法1.考核指标:包括水资源调查和监测、水质监测、水资源评估、防治水工程建设和信息管理等方面的指标。
根据这些指标,对地测防治水的整体水平进行评估。
2.评估方法:采用定量和定性相结合的方法进行评估,既要考虑到定量指标的具体数值,也要考虑到定性指标的表现情况。
通过综合评估来得出一个综合得分,以反映地测防治水的整体水平。
3.评级标准:根据综合得分,将地测防治水划分为不同的评级,如优秀、良好、一般和较差等。
地测防治水安全质量标准化及考核评级办法
地测防治水安全质量标准化及考核评级办法地质防治水安全是保障社会生活和生产的重要基础工作,为了提高防治水安全的质量,需要制定一套科学的质量标准和考核评级办法。
本文将从地质防治水安全的定义、质量标准化的重要性、考核评级的目的和原则以及具体的标准和办法等方面进行详细阐述。
一、地质防治水安全的定义地质防治水安全是指通过对地质条件和水资源环境的综合利用,采取一系列措施和手段,预防和控制水灾、地质灾害以及其他水环境问题,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工作。
二、质量标准化的重要性地质防治水安全质量的标准化对于提高防治水安全工作水平、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具有重要意义。
标准化可以明确各项工作的指标和要求,提高工作的可操作性,促进地质防治水安全工作的规范化和科学化。
三、考核评级的目的和原则1. 目的:通过考核评级,推动地质防治水安全工作的持续改进,确保其质量和效果。
2. 原则:(1)科学性原则:评级标准和考核办法应基于科学数据和经验,具有可操作性和可比性。
(2)公平性原则:评级过程应公开、公正、公平,确保评价结果客观准确。
(3)动态性原则:考核评级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周期性的更新和调整,以适应不同时期的需求。
(4)综合性原则:考核评级应从多个角度综合考虑工作的各个方面,确保全面性和整体性。
四、具体的质量标准和办法1. 质量标准:(1)事前预防措施:包括水文地质勘察、灾害风险评估、规划设计等工作的质量要求。
(2)工程建设质量:包括水工建筑物、抗渗排涝设施等的质量要求。
(3)监测预警体系:包括监测设备、数据质量等的质量要求。
(4)应急响应机制:包括抢险救灾预案、人员培训等的质量要求。
2. 考核评级办法:(1)分级考核:将地质防治水安全工作划分为不同层次,根据层次的不同制定相应的考核标准。
(2)指标体系:建立科学、合理的考核指标体系,包括综合指标和细项指标,并给予不同指标相应的权重。
(3)考核方法:采用定性和定量相结合的考核方法,既考虑工作的实际情况,又有科学的依据。
地测防治水质量标准化制度
地测防治水质量标准化制度地测防治水质量标准化制度是保障水资源环境保护的关键性制度之一,科学、规范、可操作、有效地制定和实行标准化制度,对于水体健康和环境安全至关重要。
下面我们就地测防治水质量标准化制度的内容、意义和应用进行简要阐述。
一、标准化制度的内容地测防治水质量标准化制度,是包括一系列水质量监测和评估、水资源管理和治理等方面的制度。
标准化制度的内容主要包括以下三个方面:1、水质量监测和评估。
针对地表水、地下水、城市供水和重要水源地水体进行监测,通过监测数据分析和评估体系,得出水体质量的评价结果,进而为水质量保护和治理提供数据支持。
2、水资源管理。
包括水资源规划、水资源配套、水资源开发以及水资源保护等多方面内容。
一方面,要制定合理的水资源规划,明确水资源的总量和质量,使之合理利用。
另一方面,还应该制定相应的水资源管理政策和法规,加强对水资源的保护和管理。
3、水环境治理。
包括水污染源控制和水污染治理。
针对主要污染物进行分类管理,控制水污染源的排放量,追踪排放水质量,监督企业自查报告,及时进行水污染治理等。
二、标准化制度的意义标准化制度实施的意义是多方面的:1、能够有效提高水质量的警惕性,使监测预警及治理机制得以建立和完善,为水质量的维护和改进提供了实用的方法和手段。
2、有助于保护公共健康和生命安全,特别是一些城市和农村的饮用水源地,通过对水质量的始终关注和全面监测,避免一些可能的水质量问题引起社会问题。
3、有助于水资源管理方面的优化改进,预测和规划未来水资源的利用方向及量级,从而避免出现不必要的资源浪费行为,使得水资源得以得到最有效的配置和利用。
4、有助于提高污染治理的效率,通过标准化的监测体系,进行污染源追踪,可以快速、准确地掌握实际污染源的情况,从而有效地发挥治理的效果,提高治理效率和水环境质量。
三、标准化制度的应用标准化制度的应用十分广泛,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制定和实施相关行业标准和规范,通过标准化的流程和模式,确保监测数据具有可比性和可操作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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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级岗位责任制 (1)(一)矿长岗位责任制 (1)(二)矿总工程师岗位责任制 (2)(三)分管副矿长岗位责任制 (3)(四)地测科长岗位责任制 (4)(五)水文技术人员岗位责任制 (4)(六)探放水队人员岗位责任制 (6)(七)相关科室人员岗位责任制 (7)生产安全联系制度 (9)地测防治水隐患排查制度 (10)预报、跟踪管理、检查制度 (12)水害预测预报制度 (15)地测防治水资料、技术报告等的审批制度 (17)地测防治水工作质量、事故分析及考核制度 (18)地测安全办公会议制度 (19)地测防治水资料定期整理、分析、保管、提供制度 (20)地测防治水设备、仪器、工具使用、管理、发放及报废制度 (21)探放水管理管理制度 (22)(一)防治水安全确认移交制度 (22)(二)防治水日常巡检考核制度 (23)(三)探放水作业质量验收制度(含单孔和循环孔) (26)(四)防治水作业优先制度 (29)(五)探放水作业现场图、牌板管理制度 (31)重大水害(包括暴雨洪水)井下撤人制度 (34)防治水管理运行制度 (36)防治水工作绩效考核制度 (38)各级岗位责任制(一)矿长岗位责任制1、矿长是是本矿防治水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矿防治水负全面责任。
2、按照《煤矿安全规程》、《煤矿水文地质规程》和《煤矿防治水工作条例》及上级相关文件精神,建立专门防治水机构,并配备专业技术人员。
3、经常听取矿总工程师和业务主管部门对防治水工作规划、计划和相关工作情况汇报,并保证人力、物力和相关资金的落实。
4、按《煤矿安全规程》规定,负责制定每年的防治水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
负责组织实施每年夏季的矿井水灾演习。
5、对煤矿水害隐患要及时组织处理。
发生伤亡事故时必须及时向有关部门(市委、当地政府及主管部门)报告,并采取积极稳妥的措施,立即组织抢救,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6、严禁迟报、谎报、瞒报各类伤亡事故。
1、矿总工程师在矿长的直接领导下,对矿井防治水工作负直接责任。
2、对全矿防治水相关技术负责人的管理到位,确保技术管理体系畅顺。
3、每月初组织召开一次防治水专项会议,协调和解决防治水工作方面初相的难点和问题,总结上个月全矿涌水量变化和防治水所取得的成绩和不足,并对本月的防治水工作做好计划。
4、组织编制和检查防治水工程及防断层水、防老空水煤(岩)柱的设计。
5、组织制定并审批防治水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及时审批各种施工措施,为科学施工提供可靠依据。
6、负责主持制定煤矿防治水工作计划和防治水工程作业规程,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对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和违反劳动纪律者进行教育和处罚。
7、经常深入生产第一线,认真检查督促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防止安全生产失控和漏管。
8、推广应用防治水方面的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把技术创新作为我矿技术发展的一种内在动力。
1、分管副矿长在矿长领导下,负责分管范围内的防治水相关工作,并负领导责任。
2、负责学习上级下达的防治水方面有关技术政策、指令、细则、通报和措施等,并组织实施。
3、分管生产副矿长主要负责监督和落实防治水工程施工进度,施工质量,并做工程的验收和防治水工程的验收工作。
4、分管机电副矿长主要负责督察机电科做好机电排水设备的选型工作,并保证防治水资金的落实,督促供应科对排水设备与探放水设备的购置工作,同时督促并监督好防治水方面人员的奖金决算工作。
5、分管安全副矿长负责监督防地测科及技术科对矿井各掘进头和回采面的水害预报工作和防治水专项设计、技术措施的审查工作,负责督促培训中心对探放水职工的安全培训工作。
(四)地测科长岗位责任制1、在矿长和矿总工程师的领导下,对防治水工作负全面责任。
2、认真执行国家有关的技术政策和规定,组织全科职工全面完成各项防治水工作任务。
3、组织编制全矿防治水长远和年、季、月的工作计划,并付诸实施。
4、组织分析矿井水文情况,掌握矿井涌水动态和变化规律,参加解决水患和供水水源的措施的制定。
5、负责井下防治水的安全工作,定期召开防治水会议,定期组织全矿防治水专项检查。
6、组织开展地表水体、降雨量的调查观测工作,负责井下各观测点的涌水量观测工作,并将观测结果建立涌水量观测台帐。
7、组织本矿防治水相关方面技术竞赛,积极推广先进经验,开展技术革新,不断提高职工素质。
8、经常深入现场,掌握第一手防治水资料,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
(五)水文技术人员岗位责任制1、在科长的领导下,负责做好分管的水文地质技术工作。
2、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技术政策和规程,执行本矿技术管理规范和防治水工作条例细则,分担全矿水文地质技术或管理工作。
3、协助科长组织开展地表水体、降雨量的调查观测工作,负责井下各观测点的涌水量观测工作,并将观测结果建立涌水量观测台帐。
4、协助科长组织每月的防治水专项检查工作,并将检查结果及时向分管矿领导及科主要领导汇报,确保矿井安全正常生产。
5、负责对矿井各采掘生产头面进行水害分析的预测预报,对存在水害威胁的头面提出整改意见。
6、负责编制探放水设计工作,并根据情况进行现场技术指导。
7、协助科长做好水文地质补充勘探设计工作。
8、负责矿井充水性图等各种图表的填汇工作,及时绘制地下水等水位曲线动态图,掌握地下水的水位变化。
9、不断总结矿井水文地质变化规律,积极探索矿井防治水的有效办法。
10、负责提供本矿季度、半年、年度达标检查所需的各种防治水资料。
11、积极学习文化科学知识,努力提高专业技术水平和实际工作能力。
(六)探放水队人员岗位责任制一、探放水队队长岗位责任制1、探放水队队长在主管科长的领导下,对探放水方面工作负全面责任。
2、负责编制钻探生产计划,设备材料使用计划,搞好钻探衔接。
熟悉本专业的各种施工设备性能和工作程序,能够协调组织生产,按时完成任务。
3、搞好施工现场的隐患排查,杜绝重大事故的发生。
二、探放水队技术员岗位责任制1、在科长和队长的领导下,负责探放水队的技术工作。
2、根据施工设计编制好施工安全技术措施,做好宣传、贯彻和落实工作。
3、深入现场,及时解决钻探施工过程中的技术问题,保证钻孔施工质量,预防孔内事故。
4、做好职工的专业培训和安全培训工作。
5、搞好事故隐患排查,做好业务保安,防止出现重大工程事故。
三、探水工岗位责任制1、在探放水队队长和技术员的领导下,完成各项探水任务。
2、详细做好钻探进尺、涌水、岩心的记录工作。
3、努力保证施工质量,保证原始记录的准确性。
4、做好设备的正常维护修理工作,保证设备的完好。
5、积极学习新技术、新方法,改进钻探工艺,提高钻进效率。
(七)相关科室人员岗位责任制1、机电科负责矿井各排水点、水平排水系统排水设备的选型、安装、维护及主要排水系统的排水能力测试等工作。
负责对各水平变配电、泵房的监督管理工作,保证水泵正常运转。
2、生产技术科负责防治水工程如水仓、水沟及泄水通道的设计。
在进行工程设计时必须根据煤矿设计规程要求综合考虑防治水工程及地测科提供的各采掘工作面的涌水量对水沟的断面积及流水坡度进行优化设计,并根据涌水量大小在采掘巷道设计一定数量的沉淀池,工作面回采前必须预留防治水工程施工时间及有突水危险采面防突水预案的制定。
3、调度室负责协调井下生产运输,保证防治水设备、材料运输畅通,负责全矿公共区域内的水沟、沉淀池责任区的划分,制定清仓计划,并按时安排清仓队伍,保证水仓的空仓容量经常保持在有效容量的50%以上,督促水沟的清理工作。
4、供应科负责防治水排水设备的购置,并配合机电科做好购置排水设备的选型工作。
生产安全联系制度1、设计部门需要地测科提供资料时,必须事先联系,按《煤矿地质测量工作暂行规定》的时间提交委托书,并经总工程师签字,地测科在规定期限内提交资料。
2、小型设计等所需的地质测量资料,须事先联系,商定提交期限。
3、各类巷道开口,施工单位必须提前三天填写开工卡片或委托书,通知地测科准备资料,以便按要求送线,停头和复工也应及时通知地测科。
4、所有井巷工程,设计部门和施工单位应提前向地测科提供设计图和开工卡,以便地测科测算给线,给线后地测科下达开工通知单。
5、发现生产中存在的地测问题,必须及时通知施工单位,并向矿领导汇报。
6、采掘工程在透巷、透老空、遇钻孔、岩巷揭煤或进入危险区前,地测科必须按规程规定的安全距离,以通知单的形式提出预报,经总工程师批准后,下发施工单位和有关部门。
7、回采工作面的采高、浮煤、煤柱尺寸和现场标定的停采线等,发现不符合设计或有关规定时,应及时向回采单位及相关科室下发防丢煤通知单,并向矿总工汇报。
8、要严格执行“有疑必探,先探后掘”的原则,按矿总工批准的设计联系施工。
防治水隐患排查治理制度1、生产中遇到水害隐患时,地质部门负责人应立即组织水文地质人员深入现场会审,上井后根据现场观测及调查资料综合分析及时编制相关图件,及时向主管工程师及总工程师汇报研究处理。
2、水害隐患级别遵照矿内的规定划分A、B、C(或一、二、三)三级。
3、对查出的隐患问题,根据级别确定责任人,提出整改意见。
4、C级隐患由地测部门指定责任人,制定整改措施,并负责实施。
5、A、B级隐患上报有关领导和部门,由矿内指定责任人,负责组织整改。
6、各种水情资料、水患预报要详实、具体,水害隐患排查治理措施要有针对性,可操做性要强,经矿井总工程师审查批准后,发至设计、施工、安监处等单位和有关领导。
7、对在排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要全面落实,责任到人,层层分解,定期分析研究解决在治理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检查工程的进展情况,在人力、物力、技术等方面给育保证。
8、施工队组必须严格按照水害隐患治理措施的设计及技术要求施工。
9、各采掘(区)队长对治理措施的落实负第一责任,班组长对本班组的治理措施的落实负直接责任,安监部门对治理措施的落实进行监督检查。
10、对于较长的治理工程,安全技术措施应随现场条件及施工工艺、施工设计的变化不断补充、完善、贯彻。
对于同一水害隐患治理措施需每月不少于一次的继续强化贯彻。
11、每项治理工程完工后必须进行验收,由矿总工程师、地测部门负责人主持,队组技术员、水文技术员等有关人员参加,根据工程设计要求,评判审定工程是否达到了治理目的,施工是否达到了设计的要求。
12、做好安全隐患排查记录,在下次隐患排查时,由部门负责人检查整改落实情况。
预报、跟踪管理、检查等技术管理制度1、每年年初矿成立防治水领导小组,矿长任组长、安全副矿长、生产副矿长、机电负责人任副组长,成员由各科科长及各队队长担任,下设防治水领导办公室,安全负责人任办公室主任。
2、每年必须编制年度防治水计划,对中长期防治水计划进行修改补充并由矿总工程师签字下发。
3、在总工的领导下,不断的更新和淘汰本矿在防治水方面的设备、设施,提高矿井的防灾、抗灾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