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工程知识产权法学
高教马工程知识产权法学(第二版)教学课件06

第六章
知识产权法学
第二节 著作权许可使用
第六章
知识产权法学
一、许可使用的概念
著作权许可使用指的是财产权的许可使用,指著作权人 授权他人以一定的方式、在一定的时期和一定的地域范围内 商业性使用其作品的权利。著作权的许可使用应当订立许可 使用合同。著作权人利用许可使用合同可以将著作财产中的 一项或多项内容许可他人使用,同时,向被许可人收取一定 数额的著作权使用费,以保证实现著作财产利益。
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与权利人之间是一种信托关系,按照 这种关系,著作权人参加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之后,著作权集 体管理组织即可以自己的名义从事上述活动,无须再获得著作 权人的授权。
第六章
知识产权法学
四、著作权集体管理 机构的监督
通常情况,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是民间组织,具有非官方性 质。有的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尽管是在官方的推动和支持下成立 的,且其活动要受到官方的监督,但并不影响集体管理组织的非官 方性质。
再转让。
第六章
知识产权法学
一、著作财产权转让
(三)著作财产权转让的内容 著作财产权转让究竟是全部转让,还是部分转让,以及转让的地
域范围,应当依照当事人之间的合同加以约定。如果著作财产权转让 合同约定不明确的,则应当根据事实和法律作出合理的推定。如果合 同未明确约定的权利,推定为未转让;如果合同未明确规定地域范围 的,则应当推定为仅在受让人所在法域范围内有效。
第六章
知识产权法学
四、著作权集体管理 机构的监督(续)
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存在一定的垄断性,为此,世界上出现 了两种对集体管理组织进行治理的模式。一种是对集体管理组 织的成立不予限制,保障管理组织之间以及著作权人与管理组 织之间的竞争自由,利用市场机制限制集体管理组织获取垄断 地位,如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
高教马工程知识产权法学(第二版)教学课件10

知识产权法学
《知识产权法学》编写组
第十章 专利权的归属、 取得与消灭
目录
1 第一节
专利权的归属
2 第二节
专利权取得的程序
3 第三节
专利权的无效
4 第四节
专利权的期限和终止
知识产权法学
本章导语
1. 本章教学目的:理解专利权归属制度的类型化设计;掌握专利权取得的主要程序;把握专利 权无效宣告程序的具体内容;了解专利权期限和终止事由的具体规定。
而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则采用了登记制。
第十章
知识产权法学
二、专利申请的审查
我国专利的审查的主要程序: 1. 发明专利的审查程序申请受理→初步审查→申请案公开→提出实质审查请求→授权/驳回
发明专利申请被受理之后,国家知识产权局将对该申请案进行初步审查。审查的内容包括申请发明专利 的申请案是否满足专利法有关形式方面的要求;此外,还将审查申请案是否明显违反法律、社会公德,是否 属于专利法的保护范围等要件。如果该申请案不满足上述要求,国家知识产权局将要求申请人予以补正,补 正后仍不符合要求的,将被驳回。符合要求的申请案将在申请日起第18个月后被公之于众。
第十章
知识产权法学
第一节 专利权的归属
第十章
知识产权法学
一、发明人与 专利权人
(一)发明人: 完成发明创造的人。(我国专利法将实用 新型和外观设计的完成人称为设计人。)专利法上的发明人 必须满足如下条件:
1. 直接参加发明创造活动; 2. 对发明创造的实质性特点有创造性贡献。
(二)专利权人: 享有专利权的人。 专利权人≠专利申请人
作出了规定。《专利法》第6条第1款规定:“执行本单位的任务或 者主要是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为职务发明 创造。职务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该单位;申请被批准后, 该单位为专利权人。该单位可以依法处置其职务发明创造申请专利 的权利和专利权,促进相关发明创造的实施和运用。”
马工程《知识产权法学》配套题库【考研真题精选+课后习题】

马工程《知识产权法学》配套题库【考研真题精选+课后习题】第一部分考研真题精选一、概念题1知识产权与所有权(中南财大2008年研)答:(1)知识产权是指人们对于自己的智力活动创造的成果和经营管理活动中的标记、信誉所依法享有的专有权利。
广义的知识产权包括著作权、邻接权、商标权、商号权、商业秘密权、地理标记权、专利权、植物新品种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权等各种权利。
狭义的知识产权包括著作权(含邻接权)、专利权、商标权三个主要组成部分。
(2)所有权是指权利人对其所有之物所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处分并排除他人干涉的权利。
(3)知识产权与所有权的关系:①知识产权与所有权均是绝对权,但知识产权是新型的有别于财产所有权的无形财产权。
②权利客体的非物质性是知识产权区别于财产所有权的本质特性。
知识产权的客体即知识产品(或称为智力成果),是一种没有形体的精神财富。
知识产品之无形是相对于动产、不动产之有形而言的,它具有不同的存在、利用、处分形态。
2权利穷竭(北科2005年研)答:(1)权利穷竭是指知识产权所有人或经其授权的人制造的知识产权产品,在第一次投放到市场后,权利人即丧失了在一定地域范围内对它的进一步的控制权,权利人的权利即被认为用尽、穷竭了。
(2)知识产权权利穷竭的特点主要有:①穷竭权项的特定性。
知识产权的权利用尽是指特定权项的穷竭,而不是指所有权项的穷竭。
②穷竭对象的特定性。
知识产权权利用尽是针对每一件合法投入市场的具体产品而言的,而不是适用于同一类的所有产品或同一系列的所有产品,它不会导致该项知识产权本身效力的终止。
③穷竭范围的特定性。
知识产权的权利用尽具有地域性的特点,一般说来,权利人在一国投放其知识产权产品并不会导致其产品在其他国家的权利穷竭。
因此权利人仍然有权禁止他人未经许可进口其享有知识产权的产品的行为。
3知识产权法(上交2002年研)答:知识产权法是指因调整知识产权的归属、行使、管理和保护等活动中产生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高教马工程知识产权法学(第二版)教学课件09

第九章
知识产权法学
二、新颖性
(一)新颖性的概念(续)
在专利法上,技术的新颖性以现有技术为参照系。所谓现有技术, 是指在某一特定时间之前,在特定空间内的已有技术和知识的总和。新 颖性判断的实质就是判断一项技术在某一特定时间之前是否已经公开。 专利法中的公开指的是一种已被公之于众的状态。简言之,该项技术已 经脱离了颖性
(二)新颖性的判断标准:不丧失新颖性的例外规定
依照我国专利法,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申请日前6个月内发生的,不丧 失新颖性:
1. 在国家出现紧急状态或者非常情况时,为公共利益目的首次公开的。 2. 在中国政府主办或承认的国际展览会上首次展出的。 3. 在规定的学术会议或技术会议上首次发表的。这里所谓“规定的学术会 议”是指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或者全国性学术团体组织召开的学术会议或者 技术会议。 4. 他人未经申请人同意而泄露其内容的。
准。其中主体标准就是指判断创造性的人的标准。客体标准则 是指发明创造本身所应当具备的创造性因素。具体标准可进行 如下概括:
1. 判断创造性的人应是发明创造所属专业的普通技术人员。 2. 开拓性的发明创造具备创造性。 3. 若发明创造的目的和效果具有不可预测性,则该发明创 造具有创造性。所谓目的和效果的不可预测,是指对于本专业 的普通技术人员来讲,某一技术方案取得了意想不到的结果, 从而使发明创造与现有技术相比有了质的区别。 4. 根据发明构成的难易程度来判断其创造性。
由此可知,我国外观设计专利的新颖性条件采用的是绝对新 颖性标准加抵触申请的模式。
第八章
知识产权法学
二、创造性
我国《专利法》针对外观设计提出了“与现有设计或者 现有设计特征的组合相比,应当具有明显区别”的要求。这 里,“明显区别”的要求不仅是相对于现有设计而言的,而 且还包括现有设计特征的组合。这一要求已经超越了单独对 比新颖性的原则,而是引入了创造性的理念。
20.马工程课件-《知识产权法》绪论

第四节 知识产权制度的历史沿革与发展趋势
四、与知识产权有关的反不正当竞争制度的历史沿革与发展趋势
(一)起源:德国1896年《反不正当竞争法》 (二)发展:专门立法 (三)我国:1993年《反不正当竞争法》;完成了两次修订
本章思考题
1. 简述知识的本质、特征与样态。 2. 简述知识产权的概念。 3. 简述知识产权的民事权利属性。 4. 论述知识产权法与民法的关系。 5. 论述知识产权制度的作用。 6. 试论知识产权法学的学科属性和学科体系。
第三节 知识产权法概述
四、知识产权法的体系
(一)著作权法:保护具有审美功能的知识 (二)专利法:保护具有物质功能的技术方案和应用于工业生产 的外观设计 (三)商标法:保护商业标志财产 (四)反不正当竞争法:保护技术方案和商业标记利益
第四节 知识产权制度的历史沿革与发展趋势
一、著作权制度的历史沿革与发展趋势
第四节 知识产权制度的历史沿革与发展趋势
三、商标制度的历史沿革与发展趋势
(一)起源:法国1857年《关于以使用原则和不审查原则为内容 的制造标记和商标的法律》 (二)发展:保护范围不断扩张 (三)国际协调:巴黎公约;马德里体系;TRIPs协定 (四)我国:《商标注册试办章程》 ;1982年《商标法》;完 成了四次修订
第一节 知识产权法学的概念与学科发展
二、知识产权法学的理论建设与学科发展
我国知识产权理论研究与学科建设,是以改革开放 为背景,在传统与现代接续,西学与国情结合,全球化 与本土化互动的环境中,以我国知识产权法治建设与国 际知识产权法治的兼容为条件建立和发展起来的。
以中国改革开放为起点,迄今四十余年间,大体经 历了制度诠释和初步的的理论研究、学科建设两个阶段。
知识产权法学马工程教材电子版

知识产权法学马工程教材电子版目录•第一部分考研真题精选•一、概念题•二、简答题•三、论述题•四、案例分析题•第二部分章节题库•绪论•绪论•第一编著作权与相关权利•第一章著作权的客体•第二章著作权的取得与归属•第三章著作权的内容•第四章邻接权•第五章著作权的限制•第六章著作权的利用•第七章侵害著作权的法律责任•第二编专利权与其他技术成果权•第八章专利权的对象•第九章专利权取得的实质条件•第十章专利权的归属和变更•第十一章专利权的内容与限制•第十二章专利权的利用•第十三章侵害专利权的法律责任•第十四章植物新品种权和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权•第三编商标权与其他商业标记权•第十五章商标权的对象•第十六章商标权的取得和消灭•第十七章商标权的内容与利用•第十八章侵害商标权的法律责任•第十九章其他商业标志保护•第四编与知识产权有关的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章反不正当竞争法律制度概述•第二十一章仿冒行为•第二十二章商业秘密保护制度•第五编知识产权国际条约•第二十三章知识产权国际条约概述•第二十四章工业产权国际条约•第二十五章著作权国际条约内容简介为了帮助参加研究生入学考试指定考研参考书目为马工程《知识产权法学》的考生复习专业课,我们根据教材和名校考研真题的命题规律精心编写了马工程《知识产权法学》的配套题库。
本题库是马工程《知识产权法学》教材的配套题库。
具体来说,主要包括以下两部分内容:第一部分为考研真题精选。
精选了人大、清华大学、华东政法、北邮、中南财大、北科、南开大学、上交、上海大学、武大、武汉理工、江西财大等名校近年的考研真题,按照题型进行分类,并提供了详细的解答。
通过本部分的练习,可以帮助考生掌握命题规律和出题特点。
第二部分为章节题库。
严格按照该教材的章目编排,共分为26章(含绪论),精选与各章内容配套的考研真题和典型题并进行详细解答。
所选试题基本涵盖了每章的考点和难点,特别注重理论联系实际,突显热点,供强化练习。
20.马工程课件-《知识产权法》第二十三章
第二节 与知识产权事务相关的主要国际组织
二、世界贸易组织(WTO)
世界贸易组织是1995年1月1日根据《建立世界贸易组织协议》而成立的,它 是世界上最重要的规制国际贸易的多边组织。世界贸易组织的前身是关贸总协定。 关贸总协定主要关注货物贸易,而世界贸易组织则把议题延伸到服务贸易和与贸 易有关的知识产权问题。世界贸易组织之所以被视为知识产权国际组织之一,是 因为世界贸易组织协议中包含TRIPs协定。
第一节 知识产权国际条约的起源和发展
三、经济全球化对知识产权国际条约的影响
20世纪80年代之后,随着经济的全球化,发达国家越来越意识到贸易与知识产权的密 切联系。从1980年至1985年,美国贸易赤字上升了309%,美国政府希望依靠新的贸易政策 扭转局势。1982年,美国政府和匈牙利、韩国、墨西哥、新加坡等国展开了双边谈判,要 求后者修改专利、商标和著作权制度,加强对美国知识产权的保护。通过这些实践,美国 政府和相关利益集团都体会到:把知识产权与贸易联系起来,是一种有效的手段。于是, 美国政府极力主张在1986年的关贸总协定乌拉圭回合谈判中纳入知识产权议题,并得到发 达国家的响应,发展中国家则进行抵制。经过多方妥协,1994年4月15日,《与贸易有关的 知识产权协定》(TRIPs协定)在马拉喀什签署,《建立世界贸易组织协定》也同时签订, 1995年1月1日世界贸易组织(WTO)成立,TRIPs协定是WTO的支柱性协议之一,约束WTO的 所有成员。
第二节 与知识产权事务相关的主要国际组织
一、世界知识产权组织
在知识产权的国际协调机制中,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发挥着无可取代的主导地 位。在已经缔结的知识产权国际公约中,除TRIPs协定由世界贸易组织管理、《世 界版权公约》由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管理外,其余的全部由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单独 或参与管理。
高教马工程知识产权法学(第二版)教学课件01
第一章
知识产权法学
思考题
1. 如何理解作品的概念? 2. 如何理解思想和思想的表达形式?思想和表达二分法在著作权制度中有何意 义? 3. 如何理解禁止出版、传播的作品? 4. 戏剧、舞蹈、杂技艺术作品与其他作品的区别是什么?
第一章
知识产权法学
第一节 作品的概念和分类
一、作品的概念 二、作品的分类
第一章
知识产权法学
一、作品的概念
1. 作品是文学、艺术和科学领域内具有独创性并能以一定形式表 现的的智力成果。
2. 作品是思想的表达。著作权保护的客体是对思想的表达,而非 思想本身。
3. 作品是文学、艺术和科著作权法对作品独创性的要求并不高,只
• 《著作权法》第六条:民间文学艺术作品的著作权保护办法由国务院另
行规定。
第一章
知识产权法学
第二节 著作权法不予保护的客体
第一章
知识产权法学
根据《著作权法》的规定,著作权法不予保护的客体有:
1. 官方文件及其官方译本。(给予著作权保护,禁止他人复制,不利于作 品的传播,有违官方的本意。)
2. 单纯事实消息。时间、地点、人物、事件等组成的新闻属于客观事实, 不表达写作人的思想或情感,且表达形式有限,故不受著作权法保护。
第一章
要是作者自己的表达、反映其个性即可。
第一章
知识产权法学
二、作品的分类
• 《著作权法》第三条在法律意义上对作品进行了分类:
1. 文字作品 2. 口述作品 3. 音乐、戏剧、曲艺、舞蹈、杂技艺术作品 4. 美术、建筑作品 5. 摄影作品 6. 视听作品 7. 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地图、示意图等图形作品和模型作品 8. 计算机软件 9. 符合作品特征的其他智力成果
马工程 知识产权法
马工程知识产权法1. 知识产权法的定义和作用知识产权法是一系列法律规定,旨在保护和管理知识产权的法律制度。
知识产权是指人们在创造或发现的过程中,对其智力劳动成果或创作成果所获得的专属权利。
知识产权法的主要作用是促进创新和保护创意产权。
通过确立知识产权的法律地位,能够鼓励创新活动,保护知识产权人的合法权益,同时也有利于经济社会的发展和进步。
2. 知识产权法的分类知识产权法主要包括专利法、商标法、著作权法、商业秘密法等几个方面。
下面分别进行简要介绍:2.1 专利法专利是对发明创造的一种法律保护。
它授予发明者在一定时间内对其发明进行独占使用权的权利。
专利法主要规定了专利的保护范围、专利权的获得和许可等内容,旨在鼓励和保护科技创新。
2.2 商标法商标是用于区分商品或服务源头的标识,如商标、服务标志、集体商标等。
商标法主要规定了如何注册、使用和保护商标的权利,以及商标的侵权行为的法律后果。
著作权是对文学、艺术、科学作品的法律保护。
著作权法主要规定了著作权的保护范围、著作权的获得和行使、著作权转让等内容,以维护著作权人的合法权益。
2.4 商业秘密法商业秘密是企业通过努力获取的商业信息,包括技术信息、商业计划、客户列表等。
商业秘密法主要规定了商业秘密的保护、保密义务的履行和商业秘密侵权的追究等内容。
3. 马工程中的知识产权保护马工程是指由中国政府发起的大规模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通过推动经济发展、扩大就业和加强基础设施建设,以促进经济增长和社会发展。
在马工程中,知识产权的保护显得尤为重要。
3.1 专利保护马工程涉及许多创新技术和发明,为了保护创新者的合法权益,需要加强专利保护。
政府可以提供相关政策支持,加快马工程相关专利的审批速度,并鼓励企业和个人积极申请专利保护。
3.2 商标保护在马工程中,商标起到了标识和宣传的作用。
为了保护马工程的商标权益,应加强商标保护力度,打击商标侵权行为,维护和提升马工程的品牌形象。
马工程涉及到大量的技术文献、工程图纸和设计方案等著作权作品。
高教马工程知识产权法学(第二版)教学课件17
第十七章
知识产权法学
第一节 商标权的内容
第十七章
知识产权法学
一、商标专有权 的概念
商标专有权,是指注册人对其注册商标在核定使用的商品或 服务上享有的专有权,即在一定范围内排斥他人使用的权利。 (《商标法》第56条)
(1)“核定使用的商品或服务”是指注册时核准使用的指定商 品类别中的具体商品或服务。
第十七章
知识产权法学
二、许可
(二)注册商标使用许可分为三类:独占使用许可、排他性使用许可和普通使用许可。
• 独占使用许可:被许可人在约定的时间范围和地域范围内垄断使用商标;独占许可 的被许可人可以单独起诉或采取诉前措施可以使用商标;只能和商标注册 人共同起诉或申请诉前措施,或在注册商标人不起诉或进行申请的情况下,自行起 诉或提出申请。
对容易导致混淆或者有其他不良影响的转让,商标局不予核准,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 明理由。
转让注册商标经核准后,予以公告。受让人自公告之日起享有商标专用权。
第十七章
知识产权法学
二、许可
(一)我国对商标许可采取的是登记对抗主义,即商标使用许可合同未经备案的,不影 响合同许可的效力,但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商标法》第43条规定:商标注册人可以通过签订商标使用许可合同,许可他人使 用其注册商标。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应当报商标局备案,并由商标局公告。
第十七章
知识产权法学
第二节 商标权的利用
第十七章
知识产权法学
一、转让
《商标法》第42条规定:转让注册商标的,转让人和受让人应当签订转让协议,并共 同向商标局提出申请。受让人应当保证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转让注册商标的,商 标注册人对其在同一种商品上注册的近似的商标,或者在类似商品上注册的相同或者近似 的商标,应当一并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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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工程知识产权法学
“马工程”知识产权法学课程通常涵盖以下主题和内容:
1. 知识产权法概述:介绍知识产权法的概念、特征、原则和意义。
2. 专利法:讨论专利法的概述、专利权的授予条件、专利权的保护范围、专利权的保护方式等。
3. 商标法:讨论商标法的概述、商标权的授予条件、商标权的保护范围、商标权的保护方式等。
4. 著作权法:讨论著作权法的概述、著作权的授予条件、著作权的保护范围、著作权的保护方式等。
5. 知识产权管理:介绍知识产权管理的基本概念、原则和方法,以及企业知识产权管理的实践和策略。
6. 知识产权交易:介绍知识产权交易的基本概念、原则和方式,以及知识产权转让、许可等交易的实践和策略。
7. 知识产权保护与维权:讨论知识产权保护的途径、策略和技巧,以及如何应对知识产权侵权行为。
8. 国际知识产权法:介绍国际知识产权法的概述、国际条约和组织、国际知识产权保护的实践和策略等。
以上内容仅供参考,具体课程设置和内容安排可能因学校和专业而有所不同。
建议查阅所在学校或专业的课程大纲或教材,以获
取更详细和准确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