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专业博士发表论文要求
公共管理学科博士生在学期间发表论文基本要求

公共管理学科博士生在学期间发表论文基本要求(公共管理学位分委员会2009年9月4日修订)为促进博士生发表高水平学术文章,根据《发表学术论文基本要求》(清华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2008年9月19日)和《关于修订人文社科类博士生在学期间发表学术论文要求的通知》(清研生[2008]16号)的有关精神,结合公共管理学科特点,对公共管理学科博士生发表学术论文提出如下具体要求。
一、发表学术论文基本要求公共管理学科博士生,在学期间应以第一作者身份至少发表3篇与学位论文研究内容相关的学术论文,其中至少有2篇正式刊出在《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博士生发表论文重要学术期刊目录》收录的期刊上(见附件),另1篇发表在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CSSCI)收录的学术期刊、集刊上;或者以第一作者身份在SCI/SSCI收录期刊上发表1篇有关学位论文工作的学术论文(含录用函)。
以上期刊、集刊的增刊不计。
二、解释与说明1.导师为第一作者时研究生可以是第二作者,且作者单位应署名清华大学。
2.在SSCI上发表的文章,第一作者可以为通讯作者,或者由全部共同作者书面确认研究生作为第一作者。
3.在CSSCI上发表论文可以包括有正式录用函的论文。
作者在提供正式录用函的同时,应书面提交论文清样,由学院指定的专家审查论文水平,审查情况将在学位分委员会学位审议时予以介绍。
4.学生可以用重要学术期刊的文章替代在CSSCI上的发表要求。
5.发表在同行评审的国际英文学术期刊(非SSCI收录期刊)上的论文等同于CSSCI论文。
6.发表在《公共管理评论》(清华大学出版社)、《中国非营利评论》(社科文献出版社)、《经济学季刊》(北京大学出版社)上的文章可以视同在CSSCI收录的期刊上发表文章。
7.所有发表情况(含学生提交的录用函文章)由学位分委员会负责确认是否满足发表学术论文基本要求。
三、适用范围1.本要求适用于2008年秋季学期及以后入学的博士生;2.2008年秋季学期前入学的在学博士生,可选择适用本次修订后的要求,也可选择适用入学时的要求;3.当前已离校但尚未获得博士学位的毕业生,适用该生毕业审查时的要求。
研究生在学期间发表学术论文的规定

研究生在学期间发表学术论文的规定(2009年12月28日修订)∙文章来源:中国矿业大学研究生院∙作者:学位办∙发布时间:2010-3-15∙点击次数:16639【大】【中】【小】(2008年5月7日校学位评定委员会讨论通过)研究生在攻读学位期间发表学术论文的质量和数量以及取得的科研成果是检验研究生培养质量和学位授予质量的重要指标。
为切实提高我校研究生的科研创新能力,学校决定对我校研究生在学期间发表学术论文的要求做如下规定:博士研究生一、基本要求(一)理学、工学门类的博士研究生在学期间本人为第一作者,在国内外公开发行的学术刊物上至少发表3篇论文,其中核心期刊1篇,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之一,方可申请学位:1.被SCI或EI收录1篇(EI收录须为外文论文)。
2.在SCI源期刊或EI源外文期刊上发表2篇论文。
3.在校学位评定委员会认定的高水平期刊上发表2篇论文(期刊目录见附件一)。
(二)管理学门类的博士研究生在学期间本人为第一作者,在国内外公开发行的学术刊物上至少发表3篇论文,其中核心期刊1篇,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之一,方可申请学位:1.被SSCI、SCI、EI收录1篇(EI收录须为外文论文)。
2.在SSCI、SCI源期刊或EI源外文期刊上发表2篇论文。
3.在校学位评定委员会认定的高水平期刊上发表2篇论文。
(期刊目录见附件一)4.被CSSCI、ISTP收录3篇论文。
(三)法学门类的博士研究生在学期间本人为第一作者,在国内外公开发行的学术刊物上至少发表3篇论文,其中核心期刊1篇,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之一,方可申请学位:1.在SSCI、A&HCI源期刊、《中国社会科学》上发表1篇论文;或被《新华文摘》全文转载1篇论文;2.被CSSCI收录或被《人大复印资料》全文转载3篇论文。
二、发表的学术论文必须以中国矿业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属于申请学位的学科领域且与博士学位论文相关。
三、若博士生的学术论文已被期刊录用但尚未正式发表,经导师在录用证明上签字认可并附版面费发票,可以进行论文送审、答辩。
北理工管工博士毕业要求

北理工管工博士毕业要求资深创作者对北理工管工博士毕业的要求知识基础•具备广泛的工程管理知识•深入理解工程管理原则和方法•熟悉相关学科的前沿研究成果研究能力•具备独立开展科学研究的能力•能够提出可行的研究方案和问题•熟练掌握工程管理研究方法和数据处理技巧学术水平•发表高水平学术论文•参与国内外学术会议并做学术报告•获得相关专业奖项或荣誉团队合作•具备团队合作和沟通能力•能够在多学科团队中有效协作•有指导研究生和本科生的经验实践经验•参与工程管理实践项目•担任工程管理实践中的重要角色•在实践中解决实际问题并取得成果创新精神•具备创新思维和创造力•能够提出新颖的解决方案和理论•在工程管理领域有独特的见解以下是对部分要求的举例说明:研究能力•研究方案设计能力:例如,博士毕业生应该能够提出合理的研究方案,明确研究目标、方法和计划,并能够合理规划研究时间和资源。
•问题分析能力:博士毕业生应该具备深入分析问题的能力,能够从复杂的实际案例中识别和提炼出关键问题,并将其转化为具体的研究问题。
•数据处理技巧:博士毕业生应该熟练掌握常用的数据分析方法和工具,能够对所得数据进行准确、全面的分析,并能够合理解释分析结果。
学术水平•发表高水平学术论文:博士毕业生应该在顶级学术期刊或国际会议上发表过高质量的学术论文,并且具备独立完成论文撰写、论文评审和学术交流的能力。
•获奖与荣誉:博士毕业生的学术研究成果应该能够获得相关专业奖项或荣誉,如国家级或省级优秀博士论文奖等。
实践经验•项目参与经验:博士毕业生应该具备参与工程管理实践项目的经验,并在项目中承担责任,具备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实践成果:博士毕业生在实践中应该取得一定的成果,例如推动工程管理实践领域的改进、提高项目绩效等。
创新精神•创新思维:博士毕业生应该具备大胆的创新思维,能够提出独特的问题、理论或方法,并能够将其应用于实际工程管理中。
•独特见解:博士毕业生在工程管理领域应该具备一定的研究深度和广度,能够提出独特的见解和观点,并进行有效的理论创新和实证研究。
浙江大学管理学院博士研究生在读期间发表论文的有关规定

浙江大学管理学院博士研究生在读期间发表论文的有关规定根据学校和学院的有关政策,对博士研究生在读期间发表论文的规定汇总如下:1、2000年秋到2001年秋入学的博士生,执行浙大发研(2000)89号《浙江大学关于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资格的规定(暂行)》,具体如下:博士研究生申请学位论文答辩,要求已获得国家级科研成果奖或获得署名在第1—第4名之间的省部级一、二等科技成果奖;或已在《浙江大学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期刊目录》A类刊物上发表2篇以上(含2篇)学术论文或至少1篇发表的学术论文被SCI、EI、SSCI或AHCI收录;2、2002年春到2006年秋入学的博士生,执行浙大发研[2002]16号《浙江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有关规定》,具体如下:博士研究生申请学位论文答辩,要求已获得国家级科研成果奖或获得署名在第1—4位的省部级一、二等科技成果奖;或有1篇与学位论文有关的学术论文在SSCI、AHCI收录的刊物上发表;或在校人事处规定的一级刊物上至少发表1篇与学位论文有关的学术论文,并在A类期刊上发表1篇以上(含1篇)与学位论文有关的学术论文。
3、2007年和2008年入学的博士生,要求在校人事处规定的一级刊物上至少发表1篇与学位论文有关的学术论文,并在A类期刊上发表2篇以上(含2篇)与学位论文有关的学术论文,其他成果要求同2002—2006秋入学的博士生相同。
根据浙大研院(2008)25号文件《关于研究生教育重要期刊目录调整有关事项的通知》,研究生教育期刊目录统一使用学校规定的“一级学术期刊目录”和“核心期刊”目录。
凡学校和学院及各级学位委员会有关文件或规定要求研究生发表A类或B类期刊学术论文的,统一调整为发表核心期刊学术论文。
考虑到学术论文投稿与发表时间差等因素,硕士、博士研究生在2008年9月30日前投稿原浙江大学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的A 类、B类期刊并发表的学术论文,按原有关文件和规定执行,申请学位论文答辩时仍然有效,此后不再适用。
博士毕业要求

中国石油大学(华东)博士生学习期间发表学术论文基本要求为引导我校博士研究生(以下简称博士生)尽可能地向高级别刊物上发表学术论文,保证博士生学位授予的质量,根据第六届学位评定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纪要,要求博士生在学期间必须公开发表与博士学位论文相关的学术论文方可申请学位。
办理学位申请时应符合下述基本要求。
一、发表的学术论文应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在核心期刊上发表三篇(含三篇)以上的学术论文,其中石油工程管理专业的博士生至少有一篇学术论文发表在《中国石油大学(华东)管理科学重要期刊目录》的期刊上,其余学科至少有一篇被SCI或EI收录。
2.在国内刊物《科学通报》、《中国科学》和《自然科学进展》期刊上或在国外有影响的刊物上发表一篇学术论文。
国外有影响的刊物是指国际影响因子与以上三种国内刊物相当的期刊。
二、在参加的全国性以上(含全国性)学术会议上至少发表一篇学术论文(要求全文收录)。
三、其他说明1.博士生发表的论文必须以中国石油大学(华东)为第一署名单位,至少有一篇博士生本人是第一作者,其余可为第二作者。
第二作者的论文,第一作者必须是其指导教师。
2.博士生获一项国家级科技成果奖励(有证书)、或获一项省部级科技成果二等以上奖励(排名前六名)、或获得一项发明专利(排前三名)相当于一篇论文被SCI或EI收录,中国石油大学(华东)一般应是署名单位之一。
如果中国石油大学(华东)不是署名单位,则应由各相关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进行认定,并报学位办公室认可。
3.对博士生在学期间出版的学术专著,经相关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进行水平认定,如果与学位论文内容密切相关,而且具有相应的学术水平,可相当于1篇被EI或SCI收录的论文。
4.规定每位博士生仅限1篇学术论文可以由科研奖励成果或学术专著替代。
5.本要求中,核心期刊指《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北京大学图书馆和北京高校图书馆期刊工作研究会主编,北京大学出版社出版,不定期出版)和《中国科技论文统计源》(中国科技信息研究所主编,科学技术文献出版社出版,每年出版一次)收录的期刊。
各高校博士毕业论文要求

各高校博士毕业论文要求北京大学:2篇北大中文核心在申请学位前,一般应以北京大学名义第一作者身份(导师为第一作者时本人可以第二作者)在国内核心刊物或国际重要刊物上至少发表或被接受发表2篇论文。
未达到要求者,一般不接受其学位申请。
各专业要求博士生在学期间发表的论文数以及本专业的“重要刊物”、“核心刊物”名称,由各院(系、所、中心)结合本学科专业的具体情况作出规定,并列入培养方案。
武汉大学:1篇权威期刊或2篇北大核心人文、社会科学学科,必须至少有一篇以第一作者发表在权威期刊上的学术论文或至少有两篇发表在核心刊物上的学术论文。
中国人民大学:2篇北大中文核心期刊吉林大学:没有收集到具体文件。
根据送到重庆大学评审的博士论文《从“法律文化研究”的角度审视马克斯·韦伯的法律社会学》第150页《攻读博士学位期间研究成果》来看,作者发表的5篇论文中只有1篇属于CSSCI,其余4篇均是非期刊论文(其中有一篇是报纸,另3篇为以书代刊。
)中国政法大学:公开发表2篇或1篇1万字以上学术论文在学期间第一至第三学期,本专业博士研究生应每个学期分别提交至少1篇本专业的科研论文(每篇应在5千字以上),并于第一学年末提交学年论文1篇(字数应在1万字以上)。
上述论文经导师评阅合格后,计2学分。
在中期考核之前,本专业博士研究生应以第一作者身份或独著正式发表2篇(每篇应在5千字以上)或1篇1万字以上学术论文。
西南政法大学:3篇核心期刊说明:该校期刊目录为北大中文核心与CSSCI合并数据,再加上部分经学校承认的期刊或者书籍,共计1500多种。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3篇核心说明:只收集到在职博士生提前毕业要求——在申请提前毕业时,必须在该校认定的本专业或相近专业重点核心期刊上公开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三篇。
据此推测,正常毕业博士生发表论文要求不可能高于3篇。
厦门大学:2篇全国中文核心或1篇一类核心在全国核心刊物或国际同级学术刊物上,以第一作者(导师为第一作者的,研究生为第二作者视同第一作者)和“厦门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至少发表2篇与其学位论文相关的学术论文(字数不少于3000字),其中一篇可用与其学位论文相关的专著或教材(本人完成字数专著在3万字以上,教材在5万字以上,可累计)来代替。
中山大学管理学院博士生发表学术论文的具体规定

中山大学管理学院博士生发表学术论文的具体规定为适应加快建设世界一流大学的形势,进一步提高博士生培养质量和科研能力,学校要求提高博士生发表学术论文的标准,根据《关于提高博士生发表学术论文要求的通知研院〔2016〕45号》、《中山大学关于博士生发表学术论文的具体规定》,特制定以下规定。
一、论文刊物及篇数规定从2016级博士研究生开始,学院所有学科(包括1201管理科学与工程一级学科、1202工商管理一级学科和020204金融学二级学科)博士研究生在申请论文预答辩前必须在中山大学管理学院认定的期刊目录(期刊目录见附件)上发表符合以下要求之一的学术论文:(1)在学院认定的中文期刊上发表1篇学术论文;(2)在学院认定的英文期刊目录TOPB及以上期刊上发表1篇学术论文。
二、其它规定1.学术论文应在申请论文预答辩前正式发表(含在线发表),才能进入申请学位审议阶段。
(1)发表学术论文是指正式刊出、已印刷出版或在线发表的论文;(2)发表学术论文应与学位论文属于同一领域并具有相关性;(3)学术论文第一署名单位应为中山大学管理学院;(4)博士生必须是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5)当主导师为第一作者时,博士生必须为第二作者;(6)博士生本人第一署名单位名称:中文期刊,统一注释为“中山大学管理学院”;外文期刊,统一注释为“SunYat-senBusinessSchool,SunYat-senUniversity”;(7)对于在国(境)外发表的SCI(含SCIE)、EI、SSCI、A&HCI收录的学术论文可以是附有导师签名的正式录用通知。
2.学校或学院公派出国(境)联合培养的博士生在国(境)外发表的学术论文的署名单位排名时,国外导师单位为第一署名单位,中山大学为第二署名单位也可以。
3.学术论文发表的刊物应为正刊,除特别指明外,不包括增刊、特刊、专刊等。
4.本规定的发表学术论文的刊物目录若有调整,则博士生在读期间所有版本均视为有效。
管理类学科博士生攻读学位期间发表学术论文要求

管理类学科博士生攻读学位期间发表学术论文要求根据建设与世界一流高水平大学相适应的管理学院的发展目标,管理学院学科分委员会经过认真分析讨论,决定对管理类博士生在攻读学位期间发表学术论文的要求进行适当调整。
博士生在攻读学位期间发表学术论文需满足下列要求之一:1、在学院认定的A+类高水平期刊发表论文1篇,或者在学院认定的A+类高水平国际期刊投稿论文1篇,该论文通过第1轮评审、并经修改后已进入第2轮评审。
附导师及学科/领域负责人签字确认的论文投稿信息、第1轮评审意见与结果和进入第2轮评审的论文全文。
论文署名规定满足下列条件之一:(1)博士生是所发表论文的第一或第二作者;在博士生作为第二作者时,第一作者应为导师或副导师;论文第一作者或者通讯作者的署名单位为哈尔滨工业大学。
(2)当论文作者中只有一位我校在读博士研究生时,博士生作为唯一通讯作者可视为第一作者,署名单位为哈尔滨工业大学。
2、在学院认定的A1或A2类高水平国际学术期刊发表论文1篇。
3、在SCI/SSCI检索期刊发表论文2篇。
4、在SCI/SSCI检索期刊发表论文1篇,同时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管理学部认定的国内高水平期刊(公共管理学报、管理科学除外)发表论文1篇。
5、在SCI/SSCI检索期刊发表论文1篇,同时在国际学术会议发表英文论文2篇并由博士生本人参会报告。
由导师与学科负责人签字确认。
6、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管理学部认定的国内高水平期刊(公共管理学报、管理科学除外)发表2篇论文,同时在国际学术会议发表英文论文1篇并由博士生本人参会报告。
7、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管理学部认定的国内高水平期刊(公共管理学报、管理科学除外)或SCI/SSCI检索期刊发表论文1篇,同时至少在CSSCI/CSCD检索期刊或EI检索期刊发表论文2篇。
上述期刊论文中应至少有一篇为英文论文,否则须另外在国际学术会议发表英文论文1篇并由博士生本人参会报告。
说明1、期刊论文发表认定:包括正式发表或给出DOI编号的在线发表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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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华大学研究生部
——————————————————————————————————————————————东华大学关于“管理科学与工程”专业
博士研究生在学期间发表学术论文的要求
东华研文[2006] 08号
经东华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2004年第3次全体会议讨论决定,对我校管理科学与工程专业博士研究生在学期间发表学术论文作如下规定。
一、基本要求
“管理科学与工程”专业博士研究生在学期间必须在国内外核心期刊或国际学术会议上公开发表与其博士学位论文内容相关的学术论文若干篇,积分数达到10分(参见附表)。
积分计算方法:博士研究生以第一作者身份发表论文,按表中积分计;以第二作者身份(第一作者必须是该博士生的导师)发表的论文,按表中积分的1/2计。
第三作者及以后不计。
二、质量要求
博士研究生在学期间必须在附表的1~4类刊物上发表至少一篇与其博士学位论文内容相关的学术论文,并且必须有一篇用外文发表的论文。
申请答辩前,必须有一篇论文已投1、2、3、4类刊物,并被告知“收到并将进行专家评审(received)” ,且已发表论文积分数达到6分以上。
申请学位前,已投1、2、3、4类刊物的一篇论文必须被告知“通过专家评审即将发表(accepted)” 。
三、署名要求
列入统计范围的学术论文必须以东华大学名义发表。
且均需要第一作者(或本人导师为第一作者、博士生为第二作者)。
四、本规定由研究生部负责解释。
附表:
发表论文的对应积分表
2006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