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8国开会计本科毕业论文+浅析我国会计委派制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浅谈会计委派制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Sc 〔 汇 & T〔 N℃ OHN谈会计委派制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郑华 ( 中铁十三月- 公司 辽宁大连
116021)
摘 要: 实行会计委派制是会计管理体制的一项重大改革,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会计领域出现的诸如会计信息失真、国有资产流失 等一系列问题。会计委派制在现阶段还存在一些问题,为了充分发挥会计委派制的作用,本文试提出一些完善的措施及对策。 关健词: 会计委派制 问题 对策 中图分类号: TB82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672一 3791(2007)0 (b卜0251一 6 01 会计委派制,又称会计人员委派制,是 指由 会计委 派主体以所有者身份,对用人单 位所需使用的会计人员 统一进行委派与管理的 一种会计管理体制。实行会计委派制后,由 于会计人员的人事管理等不受 ( 或不完全 受) 接收委派单位的制约,会计人员可根据 《 会计法) 赎予的权利相对独立地屐行自己的 } 职责, 可以消除由 于坚 持原则, 维护财经纪律 而可能遭到的 打击报复, 对企业经 营中各类违 纪问题进行监督。目前全国各地根据要求, 结 合实际在兼顾政府部门对会计人员 统一管理的 前提下, 探索出许多切合实际的会计委派制形 式,如直接管理形式、主管会计委派制形式、 财务总监制、 财会集中 核算制形式、 零户统管 形式、 企业集团内部委派制形式、 稽查特派员 委派制形式等。 会计委派制是我国 会计管理体 制改革的一个重要举措, 是一项较为复杂并且 涉及面广的大工程。 综观各地试行的效果来看, 不管采取何种 方 推行会计委派制是强 式, 化监督制约机制的 有益尝试, 促进了会计管理体制的改革, 是解 决目 前会计领域出现的一些问题的有效举措。 会计委派制一定程度上实现了会计信息真实 化, 促进了 依法理财水平的 提高, 化了 政 强 勤 廉政建设, 增强了政府宏观调控能力, 为财政 改革的不断深化莫定了坚实的基础。 不过也应 看到在适用范围及具体操作中, 还有不尽完善 的地方, 本文针对会计委派制存在的问题, 提 出一些完善的措施及对策。 1.3 实施会计委派制具体操作存在的问皿 委派会计人员 的人事关系, 福利待遇游 离于企业之外,此时的会计主体不再是企 业,而是会计委派机构。因此,受派会计 人员很难站在企业角度行使管理职能。同 时,委派会计人员因为单位负责人存在戒备 心理而难以对其经营活动进行有效监督。这 样,很容易导致委派会计人员在观念,行动 上与单位管理人员产生矛盾,不利于单位和 会计的发展。委派会计人员在企业等单位工 作,而升迁聘任等人事管理的决定权在政府 管理机关,对他们业绩的评价应重在财务管 理方面,还是重在会计监督方面,难有一个 准确的衡最尺度。委派会计人员 的工资待遇 由政府确定井由其发放,这在经济上保证了 会计人员的独立性,但是, 政府确定的工资 标准很难同会计人员在企业同类人员工资标准 接近,而且. 委派给不同企业或单位的会计 人员,因为工作内容,工作强度不同,他 们的工资福利理所当然有所区别。但实际运 行时很难做到蒯 良 难保证其工资福利差别的合 理性。目前,委派会计人员一般交由财政部 门或隶属于财政部门的会计管理局或会计管理 中 心来进行管理, 一个政府部门 来管理众多 行 业、 企业、 众多 众多会计人员 或会计工作, 并 对委派会计人员 进行培训、 考核、 评价等, 这 些工作无论从管理深度还是广度, 很难达到预 期效果。 可见理顺会计人员的利益关系仍然存 在障碍, 委派人员没有明确、 科学的定位, 使 其在受派单位陷入了非常孤立被动的局面。 不会因为其工资、福利、组织等关系而改变 其工作的性质、 任务, 会计监督职能也没有 发 化。 生变 不管是委派会计人员自 还是派 身, 驻企业、 单位领导, 都要摆正自己的位置, 明 确自己的身份, 共同努力, 改善内部经营管理, 搞好生产经营或提高经济效益。 2 , 明确委派会计人员的职权 4 委派会计人员既然是政府或是上一级部门 委派的,并肩负着一定的使命,那么必须要 体现权利和义务的对等。委派会计人员的管 理职权可以包括监督检查单位内部财务运作和 资金收支情况、对重大财务收支项目同单位 主要领导人实行联签审批等。有些单位可以 根据情况授予委派会计人员进行会计核算、 组织财务预算、财务决算,进而组织日 常经 营管理等权限。 2 . 5 建立‘ 健全与会计委派制相配套的管理 制度 为了 正确处理好委派单位与被委派单位的 关系, 使委派人员既能维护资产所有者的权 益又能成为被委派单位财务管理、经营决策 的得力助手,委派单位必须建立委派会计的 任用和考核制度、 委派会计报告制度、委派会 计奖惩制度、 委派会计的定期培训制度、 委方 会计的回避制度与定期轮岗制度以及委派会计 的离任审计制度等。 综上所述,会计委派制是建立制衡机制, 防止资产流失, 保证信息质量的有效手段, 体 现了对委派单位会计业务进行事前监瞥的特 点, 对强化会计监督管理, 从源头上预防和遏 制不正之风, 起到 了 积极的作用, 但是会计委 派制不是包治百病的灵丹妙药, 其实行中存在 的局限性也是显而易见的, 所以我们要在实践 中不 断总结, 断加以完善, 不 使之更 加适合 我 国经济的发展。
浅谈会计委派制存在的题目与对策的会计毕业论文

浅谈会计委派制存在的题目与对策的会计毕业论文关于浅谈会计委派制存在的题目与对策的会计毕业论文【摘要】实行会计委派制有利于保护企业所有者利益,进步会计信息的真实性,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并有效地遏止经济***行为发生。
针对存在的会计委派主体不当、会计委派制与相关法律法规冲突以及会计委派制与现代企业制度相背离等题目,必须采取相应的对策加以解决。
【关键词】会计委派制题目对策企业经营者和企业所有者之间是一种委托代理关系,由于企业委托者(财政部分、国资委、所有者等)阔别经营者,难以发挥对企业经营者的有效约束与监视,轻易导致会计职员与企业经营者“合谋” 制造虚假会计信息,损害委托者利益。
因此,必须对受托人(经营者)的行为进行有效地约束和监视。
会计委派制就是由上级部分直接向独立核算的企事业单位委派主管会计或会计职员,为被委派单位进行会计业务服务,并代表所有者对经营者进行监视的一种制度。
实行会计职员委派制,保障了会计职员依法独立行使职权和开展工作,相对降低了会计职员成为“内部人”的可能,进而解决了会计监视的弱化行为。
一、实施会计委派制存在的题目1、会计委派制与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相悖实行会计委派制与《会计法》的有关规定相矛盾。
《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公司法》、《全民所有制产业企业法》等法律均明确指出,企业的会计机构设置、会计职员配备是企业的内部事务,也是企业的最基本职责。
但是,《会计法》第三十六条明确规定:“各单位应当根据会计业务的需要,设置会计机构,或者在有关机构中设置会计职员并指定会计主管职员;不具备设置条件的,应当委托经批准设立从事会计代理记账业务的机构代理记账。
”第二十九条又规定:“会计机构、会计职员对依法不能行使处理的事项应当立即向单位负责人报告,请求查明原因,作出处理。
”而上述这些规定都是法律赋予单位负责人的用人自主权。
同时,《公司法》第四十六条九款明确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董事会有权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根据经理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决定其报酬事项。
我国会计委派制度存在的主要问题与建议

我国会计委派制度存在的主要问题与建议摘要:会计委派工作在我国实行以来,对严肃国家财经纪律,建立健全单位内部约束机制和会计监督体系,加强廉政建设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但在适用范围及具体操作中,还有不尽完善的地方。
我们要不断探索,充分利用它的优点,继续改善我国企事业单位财务管理状况。
关键词:会计委派制;会计信息;问题;对策中图分类号:F231.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0-8772(2009)10-0093-03 会计工作在国民经济中发挥着重要的基础性作用,经济社会的发展对会计工作的要求越来越高,但由于会计管理体制和监督机制不健全等原因,会计信息失真等问题日益严重。
会计委派制是可以有效解决该问题的办法之一,是当前加强财务管理工作中正在探索的一个比较有效的方法。
会计委派制度是西方公司治理结构中所有者约束和监督经营者行为的一种制度,在西方国家公司的内部管理中应用普遍,是资本所有者保护自身利益的一种有效方式。
本文试从我国实行会计委派制的现状、问题及对策等方面进行分析。
一、我国实行会计委派制的现状1985年我国的部分地方就进行了会计委派制的实践,成立了会计服务公司;1998年,中央纪委二次全会公报指出,在国有企业、国有控股企业进行会计委派制试点,有条件的地方和部门,也可以试行会计委派制,从此拉开了会计委派制广泛施行的序幕。
从近几年的实施情况看,会计委派制对于加强国有资产管理、强化会计监督职能、防止会计信息失真、提高会计人员的整体素质、遏制腐败等方面达到了一定预期的效果。
1.我国会计委派制的主要形式从我国各地会计委派制的推行实际情况看,大体上可归纳为以下三大类。
第一,对行政事业单位的会计委派。
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委派制主要可概括为“直接管理”和“财会集中制”两种形式:“直接管理”形式是以地方政府的名义向所属的行政事业单位直接委派会计人员;“财会集中制”形式是在基层区、县、乡(镇)成立行政事业单位会计核算中心,会计服务和监督管理融为一体。
我国会计委派制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方法

我国会计委派制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方法摘要:会计委派制具有积极的作用,但是由于受到自身素质和外部条件的制约,其还有很多不成熟、不完善的缺陷,必须结合实际,按照本地区、本单位客观情况,稳步扎实地推进,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使会计委派制发挥更大的作用。
关键词:会计委派制企业会计人员法律会计委派制作为当前加强财务监督、改革和完善会计管理体制的有效手段之一,对加强财务监督、规范会计工作秩序、防止会计信息失真、能有效地防止腐败和经济案件的发生、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提高会计人员的业务水平等具有积极的意义。
但是,由于会计委派制度还处于推进状态,仍有很多需要改进的方面。
一、会计委派制存在的不足在几年来的试行过程中,由于会计委派制片面追求会计监督国有单位,特别是对企业,忽视了会计管理重要的职能作用,使得会计委派制还没有发挥出应有的作用。
(一)法律依据不足,有些甚至与现行的许多法律法规相矛盾,不利于企业的长远发展政府机构向其委派会计人员,与相关法律有冲突,与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改革目标相违背。
实行了会计委派制度,割裂了会计与企业之间天然的血缘关系,与现代企业制度水火不相容,是会计委派制最根本的缺陷,因此不利于政企分开,不利于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二)当前的会计委派制不利于发挥会计的职能利润最大化是企业经营管理者的目标,而监督会计信息和经济活动的真实性是委派会计的目标,由于目标不一致,会计委派制容易造成企业经营管理者与委派会计的对立与不信任,又由于会计委派制使会计人员独立于企业之外,对会计人员产生抵触情绪,并且受委派会计人员的工作又是侧重于进行会计监督,其经济利益,业绩评价与接受委派企业的管理会计开展情况、会计发挥管理职能促进企业效益的提高等方面的联系不强,客观上造成了受委派会计人员开展管理会计工作、参与企业管理的积极性不高,弱化了会计的预测、分析、决策等其他职能,使会计这一领导的参谋没有了用武之地,而会计本身既具有对外反映与报告职能,又具有对内管理的职能,更重要的是为经营者在加强企业管理、确定企业内部激励机制、提高经济效益方面发挥参谋和助手作用,由于上述原因,不利于会计管理职能的发挥。
国有企业会计委派制存在的问题与对策

国有企业会计委派制存在的问题与对策【摘要】国有企业在会计委派制度下存在着一系列问题,如管理混乱、内部控制不力、信息披露不透明等。
为了解决这些问题,可以采取加强内部控制、建立科学监管机制、完善会计信息披露制度和加强人才培养和管理等对策。
通过这些对策的实施,可以提高国有企业会计工作的效率和透明度,确保资金的安全和合规性。
在未来,应不断完善相关制度,加强监管和培养人才,以适应市场经济的发展和变化,提高国有企业的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
通过改进会计委派制度下的管理和监督机制,可以推动国有企业会计工作向着规范化、科学化、高效化的方向发展。
【关键词】国有企业、会计委派制、问题、对策、内部控制、科学监管机制、会计信息披露制度、人才培养、管理、观点总结、未来展望1. 引言1.1 背景介绍国有企业会计委派制是指由国有企业内部的会计人员代表企业进行会计工作,而非由独立的会计师事务所外部委托完成。
这种制度在国有企业中广泛存在,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和挑战。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和国有企业改革的深入推进,国有企业会计委派制的问题也日益凸显。
背景介绍的内容主要包括国有企业会计委派制的定义和特点,以及目前存在的问题和挑战。
国有企业会计委派制的设立旨在强化企业内部的会计监督和管理,更好地维护国有资产的安全和利益。
由于委派制的局限性和管理问题,导致会计工作的规范性和准确性不尽如人意,存在着信息传递不畅、数据质量不高、审计难度较大等方面的困难和矛盾。
深入分析国有企业会计委派制存在的问题,探讨相关的对策和改进措施,对于提升国有企业会计工作的效率和质量,进一步强化企业内部管理和监督机制,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指导价值。
将从宏观的角度对国有企业会计委派制的问题进行全面的描述和分析,为后续的对策提出和实施提供必要的理论支撑。
1.2 研究目的研究目的是为了深入分析国有企业会计委派制存在的问题,并提出相应的对策,以解决当前会计委派制度存在的种种弊端,推动国有企业会计制度的进一步完善和规范化。
会计委派制存在问题及对策

会计委派制存在的问题及对策摘要会计委派制度是我国一些地方针对会计监督严重弱化、会计信息失真等问题,采取的一项会计管理制度。
它在推行过程中有显著成效,但在实施过程中也存在缺陷。
本文通过分析,提出一些改进建议。
关键词会计委派制积极作用问题对策会计委派制是指由会计委派主体以所有者身份,对用人单位所需使用的会计人员统一进行委派与管理的一种会计管理体制。
在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建立和完善过程中,一些企业甚至以虚假的会计信息来达到其非法获利的目的,使会计诚信遭受到质疑。
为了防止会计信息失真,加强企业会计诚信建设,会计委派制应运而生。
其目的都是旨在通过加强对会计人员的管理整顿和规范会计工作秩序,加强会计监督,防止会计信息失真,维护财经纪律。
一、会计委派制的涵义会计委派制是指由资产所有者向其所属的企业、事业统一委派会计人员,并对其所委派会计人员的任免、调动、考核、奖惩、工资和福利待遇等,进行集中统一管理的一种会计管理制度。
其主要特点是企业的主要会计人员由政府或企业所有者委派,经营者不得干涉委派会计人员的工作。
二、会计委派制的积极作用1.在一定程度上治理了会计信息失真经济组织的会计资料是记录和披露其经济活动情况的主要手段。
一些不法管理者和理财人员,利用会计记录资料作假,假账真算,真账假算,虚构经济组织的财务状况,掩盖其违法违纪经济事项。
通过实施会计委派制,使会计人员不受经济组织管理当局的控制,独立地实事求是地依据会计准则和财务制度进行会计核算,从而很好地克服了会计信息失真的现象。
2.使会计人员的工作相对独立我国现行的会计管理制度是任命制,会计作为一种管理活动直接依附于企业,会计人员更成为企业的一员,与经营者存在着利益与职业上的依附关系,这势必造成会计监督的不利。
会计委派制使会计人员摆脱了与原单位的依附关系,能够相对独立地工作,能够依法抵制单位的不合法行为,使会计工作进行良性运转。
3.使会计监督职能得到了很好的发挥长期以来,会计理论研究的结果和我国会计法规均确定了会计具有经济监督的职能,并对会计监督寄予很高的期望,但实际执行效果并不理想。
会计委派制存在的问题及解决对策

会计委派制存在的问题及解决对策引言会计委派制是一种组织管理模式,即将某些会计工作委派给非专业会计人员或外部机构处理,以减轻企业内部财务部门的工作量和提高工作效率。
然而,这种制度也带来了一些问题。
本文将探讨会计委派制存在的问题及解决对策。
问题一:委派人员缺乏会计专业知识由于会计委派制是将会计工作委派给非专业人员处理,因此常常出现委派人员缺乏会计专业知识的问题。
这种情况下,委派人员无法进行准确的账务处理和会计分析,很容易造成财务数据的错误和不准确。
解决对策:为了解决这个问题,企业应该在委派人员的选择上更加严格,要求委派人员必须具备一定的会计知识和经验。
在选人时,可通过考试或实际操作来测试他们的实际能力,并且还可以通过培训、交流等方式来提高他们的会计水平。
此外,企业还可以委派专业的监督人员来对委派人员的工作进行监督和指导,及时纠正错误并提高工作效率。
问题二:委派人员的责任和义务不明确在会计委派制下,委派人员往往对自己的职责和义务不够清楚。
一些委派人员可能没有意识到自己所处理的账务对公司财务数据的准确性和质量至关重要,也没有认识到他们应该承担的责任和义务。
解决对策:为了解决这个问题,企业可以在员工入职时向他们明确说明委派人员所需要履行的职责和义务,并且让他们了解这种制度下的工作流程和工作方法。
在日常工作中,企业还可以通过企业文化建设、奖惩制度、培训等方式来引导员工树立正确的工作态度和责任意识。
问题三:委派人员的信誉问题在会计委派制下,企业的会计工作往往会委派给外部机构或个人处理,而这些人员的信誉问题更容易引起企业的担忧。
一些不良服务机构可能会不遵守会计法律法规,导致企业面临一系列的风险和损失。
解决对策:为了防止上述情况的发生,企业必须选择信誉良好的服务机构或个人来处理会计工作。
在选择服务机构或个人时,应该进行充分的尽职调查,了解他们的信誉、资历和业绩,并且要与合同中注明责任和义务,以确保委派人员的工作能够得到有效的监督和管理。
浅析会计委派制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浅析会计委派制存在的问题及对策摘要:委派制在现阶段还存在一些。
针对这些问题,提出了一些完善的措施,如明确委派会计人员的职权,健全相关制度等。
关键词:会计委派制;问题;对策会计委派制(又称会计人员委派制)是指由会计委派主体(政府部门或产权管理部门)以所有者身份,对用人单位所需使用的会计人员统一进行委派与管理的一种会计管理体制。
其实质就是委派会计和委派者之间的一种委托和代理关系。
委派制的目的是让执行监督的会计人员与被监督者的分离,不存在人事及利益关系,这样会计人员可根据《会计法》赋予的权利,对企业经营中各类违纪问题进行监督。
会计委派的实践是1988年从基层开始的,经历了试验、试点和试行三个阶段,逐步在全国进行推广。
这是我国会计管理体制改革的一个重要举措,是一项较为复杂并且涉及面广的大工程。
会计委派制在我国实行以来,对严肃国家财经纪律,建立健全单位内部约束机制和会计监督体系,加强廉政建设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但在适用范围及具体操作中,还有不尽完善的地方。
本文针对会计委派制存在的问题,提出一些完善的措施。
1 会计委派制存在的问题1.1 会计委派制适用范围有一定的限制所有制结构的多样化,客观上使得会计人员的统管统派无法全面实施。
国家作为所有者,有权干预国有企事业单位和国家控股企业的重要经营、财务政策,对会计人员的任命加以容易实施。
但对于私营、外资企业,会计实行政府委派却难以执行。
若把会计委派制作为解决会计假帐和治理会计信息失真等问题的出路,最多也就管住了一部分企业。
同时,从会计委派制试点的实际运行来看,在行政事业单位的效果比较明显,确实在一定程度上杜绝了会计信息的失真,遏制了贪污腐败经济犯罪行为的发生,有效地规范了行政事业单位资金的收支等管理。
然而,在国有大中型企业中的试点,虽然在一定程度上加强了委派会计人员对单位负责人及相关的经济业务的监督,但是它同时也弱化了会计本身所具有的管理决策等职能。
尤其是在国有企业中,会计人员本应立足于企业,对企业的经营业绩负责,而不是把自己的本职工作看作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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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广播电视大学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和开放教育会计学专业毕业论文浅析我国会计委派制存在的问题及对策作者:学校:专业:年级学号:指导老师:答辩日期:成绩:内容提要近年来,会计信息严重失真,已影响到国家宏观调控和市场经济的健康运行。
而会计信息失真严重,会计人员难辞其咎,因此改革会计人员管理体制,实行会计委派制势在必行。
本文首先介绍了我国会计委派制实施的实践过程和基本模式;对其作用进行了肯定;并指出,目前我国在实施会计委派制的过程中出现的一些问题需要解决;文章最后对完善我国会计委派制提出了几点对策。
关键词:会计委派制会计人员管理体制问题对策目录内容摘要 (2)关键词 (2)一、会计委派制的基本模式 (4)(一)财务总监制 (4)(二)直接管理形式 (4)(三)主管会计委派形式 (4)(四)零户统管形式 (5)二、我国会计委派制存在的主要问题 (5)(一) 实行会计委派制的法律法规条件远不够完善 (5)(二) 会计委派制的适应范围有一定的限制 (6)(三) 实行会计委派制,使会计的管理职能受到一定的限制 (6)(四) 委派会计与被委派单位之间的关系存在问题 (6)(五) 委派会计人员的隶属关系存在问题 (7)(六) 委派会计的人事管理矛盾突出 (7)三、完善我国会计委派制的几点建议 (8)(一) 从思想上正确认识会计委派制 (8)(二) 加强会计委派制的法制建设 (9)(三) 明确会计委派制的委派主体 (9)(四) 确定委派会计人员的范围 (9)(五) 对委派人员要严格把关 (9)(六) 规定委派人员的职责权限 (10)参考文献 (10)浅析我国会计委派制存在的问题及对策近年来,在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高速发展的同时,在会计领域出现了许多不良现象,管理制度混乱、会计信息失真,严重影响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
为了整顿会计工作秩序,许多部门和地区相继进行了以会计委派制为主要形式的会计人员管理体制改革的试点。
随着会计委派试点的扩大,其效果也日益明显。
本文从以下几点浅析我国会计委派制存在的问题及对策一、会计委派制的基本模式(一)财务总监制财务总监的受派单位为国有企业和国有控股公司,由财政或财政与国资部门联合委派。
财务总监制实际上是两权分离的产物,它的最终目的是维护所有者的权益。
有三个特点:第一,投资主体委派财务总监,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任命,代表投资主体,体现出资方利益;第二,通过巧妙的制度设计,财务总监委派制度形成了公司的董事会、财务总监、和总经理之间三权相互制约、相互牵制的内部权力制横机制,抑制了任何一方权利的无限膨胀;第三,严格的选拔制度在一定程度上减少了财务总监失职或滥用职权的风险。
(二)直接管理形式直接管理形式是由政府通过一定的程序选拔会计人员,然后以所有者的身份将会计人员派驻各单位担任总会计师、财会机构负责人或主管会计等职务,从而由委派会计实施会计核算和会计监督职能的一种会计委派制形式。
直接管理形式是会计委派制的基本形式。
被委派会计人员的来源,一是在原单位产生;二是在财政部门现有人员中选派;三是向社会公开招聘。
委派部门为地方政府,委派的范围包括:国有企业,国有控股企业或国有骨干企业、重点企业、行政事业单位或预算外收入、财政拨款数额较大的行政事业单位以及有条件的集体企业。
(三)主管会计委派形式主管会计委派形式的对象主要是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及国有控股企业的财会负责人、主管会计,有的还包括出纳。
被委派人员的来源主要在原单位产生,也有从其他单位选派。
委派部门为市财政和行业主管部门,一般由政府发文,财政部门委派,按照“统一管理、统一委派、分职任免”的办法,对会计人员的人事档案、职务任免晋升、工作调动、专业职称、工资奖金、福利等实行统一管理,但工资福利等的负担形式各地有所不同,大多是按照“谁用人,谁负担”的原则由委派单位向用人单位收取服务费,然后由财政或主管部门在发放给委派的会计人员。
(四)零户统管形式零户统管形式是对乡镇一级行政事业单位,在保持单位资金使用权和财务自主权不变的前提下,以提高管理效益为目的,取消单位银行账户,财政统管会计人员、资金结算和核算工作,融会计服务和监督为一体的一种行政事业单位新型财务管理体制。
零户统管的基本内容包括:取消单位所有的银行存款账户,由核算中心在银行设立统管单位存款账户,管理各统管单位的银行存款;单位所得的各项收入直接存入财政专户以及单位各项支出从财政专户或统管单位存款账户中直接支付,不再经过单位中转;集中办理资金结算、会计核算,单位不再设立会计机构,单位的会计核算工作由核算中心统一进行,同时集中管理会计档案;设立总会计、资金会计、统管会计三个会计岗位,统管单位设报账员;建立综合财政预算管理制度、收支审批制度、建立会计凭证审核制度、建立备用金管理制度。
零户统管模式有效的加强了乡镇一级行政事业单位的资金管理,杜绝了资金的跑、冒、滴、漏等现象,也有利于上级部门加强统一核算和指导。
二、我国会计委派制存在的问题(一)实行会计委派制的法律法规条件远不够完善实行会计委派制需要严谨的法律依据和良好的法制保障环境。
然而,我国尽管已经出台了《会计法》,但由于其适用对象并非是针对会计委派制,所以,实行会计委派制的法律依据仍然缺乏。
由于制定《公司法》和《企业法》的初衷是为了“放宽搞活”,而对企业经济行为的约束在当时并未予以足够的关注,从中也难寻充足的法律依据。
因此,当前的首要问题是必须加强关于实施会计委派制的专门立法,对委派会计的职责、权利、地位、选派、待遇、特殊的法律要求等做出明确的规定。
如果会计委派制缺乏足够的法律保证,许多跨地区、跨部门、跨行业的问题就无法进行协调,委派会计的职能和作用就会大打折扣。
同时,委派会计行为的法律约束问题也是一个空白。
委派会计实行是所有者权利的代表,其主要职能是监督经营者的经济行为,但委派会计人员行为的合理性与合法性的确定,必须由除所有者与经营者之外的第三者来完成,才能保证公正性和有效的约束力。
我国会计委派工作虽然刚刚进入试行阶段,但为了使试行工作不至于先天不足,必须从已开始就注重会计委派制要素结构的完整性。
(二)会计委派制的适应范围有一定的限制所有制结构的多样化客观上使得会计人员的统管统派无法全面实施。
国家作为所有者,有权干预国有企、事业单位或国家控股企业的重要经营、财务政策,对会计人员的任免加以影响自然容易实施。
但对于私营、外资企业,会计实施政府委派却难以执行。
同时,从会计委派制试点的实际运行来看,在行政事业单位的效果比较明显,确实在一定程度上杜绝了会计信息的失真、遏制了贪污腐败经济犯罪行为的发生,有效的规范了行政事业单位资金的收支等管理。
实践还表明,越是大的单位实行会计委派制,起推行的难度越大,效果越不显著;相反,越是小的单位,推行的难度越小,实行的效果也越明显。
乡镇一级的行政事业单位及农村经济合作组织在实际运用会计委派制的过程中就已经取得了非常好的效果。
(三)实行会计委派制,使会计的管理职能受到一定的限制会计的职能一般分为事前的预测、计划、事中的核算、监督、决策,和事后的考核、分析、评价等。
而委派会计的主要职能是监督,也存在一定的核算、决策等,但是却不能保证委派会计人员为企业的发展进行预测、计划,以及对企业经营绩效进行评价等。
事实上,这些职能对于委派会计人员自身来讲,就存在一定程度的矛盾。
委派会计要么站在政府的角度去实行监督职能,要么站在企业的角度去实行预测、计划、分析、评价等职能。
要想两者兼顾,在实务中存在着不小的难度。
在国有大中型企业的试点,虽然在一定程度上加强了委派会计人员对单位负责人及相关的经济业务的监督,但是它同时也弱化了会计本身所具有的管理决策等职能。
同时,如果企业内部仍保留大部分管理会计人员,从而实行会计内部的管理职能时,也存在和委派会计人员之间的矛盾。
管理会计人员是从企业内部出发,对企业重大的经营决策进行财务可行性的研究,他们始终站在企业的角度,去为企业的长远发展考虑,有时还要进行一些风险性的投资决策。
而委派会计人员,在执行监督的过程中不必要考虑企业的经营业绩问题或者考虑的很少,同时又对重大的经营决策有实行否决权,这样就不可避免的会反对企业进行一些风险投资决策,也相应的错失了企业发展的一些大好机会。
(四)委派会计与被委派单位之间的关系存在问题长期以来,单位会计特别是企业单位会计基本上都是由所在单位选拔产生,由于其个人经济利益和政治前途大多关乎和维系于所服务的单位,因而,单位会计在积极维护本单位利益和设法推进本单位发展方面便十分投入。
而委派会计直接由服务单位以外的专门机构委派,其个人政治、经济利益直接源于专门机构,与所服务单位不发生任何经济纠葛,这就从经济关系方面客观的决定了委派会计很难象单位会计那样积极主动的为单位发展与繁荣倾心出力。
目前有些委派会计在单位经营中投入不积极、不主动,言行举止冷漠。
从被委派单位来说,由于委派会计是由专门机构派来实施财务监督职能的单位之外的人员,他们不再从属与原单位,而是属于政府或者财政部门,会计人员由原来的“内当家”变为政府的“大管家”,这对于长期违归截留和占用国家利益的企事业单位来说,无疑将其视为“眼中钉、肉中刺”,因而在思想意识上对委派会计产生某些戒备心里也是自然而然的了。
这就使委派会计与单位领导、单位会计之间埋下了先天性关系危机隐患。
而且,委派会计人员在企业中的地位如何确定也存在着问题。
一般我们的企业中设有财务经理、主办会计、一般财务人员。
财务经理主要负责整个企业的财务运转、资金的运用、协调与财政、税务、银行等单位的关系,它一般直接对企业的经营者和总会计师负责。
主办会计一般负责企业具体的会计核算工作。
一般会计人员负责日常性的财务工作,如收支等。
委派的会计人员放在那个环节比较适合也是一个问题,放低了,根本无法接触到企业财务上的核心部分,有悖委派制的初衷;放高了,其能否促进整个企业整体财务的良性运转,能否灵活运用各种财经制度,能否与经营这些协调好关系,这都是一系列的问题,该如何解决,还有待进一步探讨。
(五)委派会计人员的隶属关系存在问题从字意上看,委派会计人员应该是由政府或由其委托会计工作主管部门直接向会计核算单位派驻会计人员,监督该单位财务运行情况。
它意味着原来的会计机构中的财务负责人和会计人员不再属于原单位,而是属于政府或者某职能部门。
虽然许多试点地方也明确受派人员代表政府,负责该单位的财务收支,监督该单位正确执行国家财经纪律和《会计法》,但受派会计到底是不是正式财政干部还存在争议。
如果是,即使一个受派单位按三名会计人员(一名财会负责人、一名主管会计、一名出纳)计算,对于整个财政部门就要增加不小数目的公务员,这与当前精简人员、精简机构的大气候显然不符;如果受派会计不是正式财政干部,没有成为公务员,受派会计在工作中就会难免“腰不直,气不壮”,而且有的受派会计原来在原单位是公务员,宁愿不当会计也不愿丢掉公务员身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