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监办发[2015]30号 银监会《关于做好2015年农村金融服务工作的通知》
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认真做好农村合作金融监管改革六项重要工作的意见

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认真做好农村合作金融监管改革六项重要工作的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已撤销)•【公布日期】2007.05.05•【文号】银监办发[2007]110号•【施行日期】2007.05.05•【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银行业监督管理正文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认真做好农村合作金融监管改革六项重要工作的意见(银监办发〔2007〕110号)各银监局(西藏除外),各省级农村信用联社,北京、上海、深圳农商行,天津农合行:今年以来,各地认真贯彻2007年全国合作金融监管工作会议精神,围绕“监管任务落实年、金融服务创新年、改革稳步推进年、内部管理强化年、从业人员培训年、文化培育起步年”(以下简称“六个口号”)要求,结合实际做了大量工作,总体起步良好。
但从各地反映情况看,还不同程度地存在认识不到位、组织推动不力、工作进展不平衡、实际效果不明显等问题。
为认真组织做好六项重要工作,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增强工作责任感“六个口号”是银监会党委在认真总结经验基础上,结合农村合作金融监管改革发展实际,确定的今年及今后一个时期的六项重要任务,是进一步巩固农村合作金融监管改革成果,审时度势、着眼长远做出的促进农村合作金融又好又快发展的重要举措。
认真组织和落实好“六个口号”,对于逐步解决长期困扰农村合作金融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和队伍建设等深层次问题,全面提升内控管理水平,有效支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促进“三农”和谐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各级监管部门和农村合作金融机构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银监会的总体部署和要求上来,把扎实推进和落实“六个口号”作为一项基础性、战略性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提高工作的自觉性、主动性,以增强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商业可持续发展能力为根本,以提高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能力为目标,因地制宜,科学规划,分类指导,注重实效,整体推进,采取有效措施把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切实抓紧、抓好、抓出成效。
银行业专业人员职业资格初级银行管理(银行业消费者权益保护和社会责任)-试卷1

银行业专业人员职业资格初级银行管理(银行业消费者权益保护和社会责任)-试卷1(总分:46.00,做题时间:90分钟)一、单项选择题(总题数:8,分数:16.00)1.下列不符合我国当前推进普惠金融发展的要求和做法的是( )。
(分数:2.00)A.将小微企业、农民、城镇低收入人群、贫困人群和残疾人、老年人等特殊群体作为当前我国普惠金融的重点服务对象B.继续坚持对小微企业信贷增长的“三个不低于”(更加注重贷款覆盖面和可获得性)工作目标C.构建多层次、广覆盖、有差异的银行机构体系、扩大民间资本进入银行业,发展普惠金融和多业态中小微企业金融组织D.推动行政村一级实现银行物理网点和保险服务全覆盖,巩固助农取款服务村级覆盖网络,提高利用效率√解析:解析:D项,普惠金融的发展目标之一是提高金融服务覆盖率,要基本实现乡乡有机构,村村有服务,乡镇一级基本实现银行物理网点和保险服务全覆盖,巩固助农取款服务村级覆盖网络,提高利用效率,推动行政村一级实现更多基础金融服务全覆盖。
2.《绿色信贷指引》明确银行业金融机构高级管理层在发展绿色信贷方面的职责是( )。
(分数:2.00)A.应当根据董事会或理事会的决定,制定绿色信贷目标,建立机制和流程,明确职责和权限,开展内控检查和考核评价,每年度向股东大会报告绿色信贷发展情况,并及时向监管机构报送相关情况B.配备相应资源,组织开展并归口管理绿色信贷各项工作。
必要时可以设立跨部门的绿色信贷委员会,协调相关工作√C.负责确定绿色信贷发展战略,审批绿色信贷目标和提交的绿色信贷报告,监督、评估本机构绿色信贷发展战略执行情况D.应当树立并推行节约、环保、可持续发展等绿色信贷理念,重视发挥银行业金融机构在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中的作用,建立与社会共赢的可持续发展模式解析:解析:根据《绿色信贷指引》第九条,银行业金融机构高级管理层应当明确一名高管人员及牵头管理部门,配备相应资源,组织开展并归口管理绿色信贷各项工作。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调整放宽农村地区银行业金融机构准入政策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调整放宽农村地区银行业金融机构准入政策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已撤销)•【公布日期】2006.12.31•【文号】银监发[2006]98号•【施行日期】2006.12.31•【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银行业监督管理正文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调整放宽农村地区银行业金融机构准入政策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银监发〔2006〕98号)内蒙古、吉林、湖北、四川、甘肃、青海银监局:现将《调整放宽农村地区银行业金融机构准入政策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调整放宽农村地区银行业金融机构准入政策是支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改善农村地区金融服务落后状况的重大举措,各银监局在具体工作中要坚持“既要积极又要稳妥”的方针,要积极开展工作的同时,注意防止一哄而起和行政干预,加强监管,防范风险,使这项工作健康推进。
在实施过程中如遇到问题,请及时报告银监会。
二○○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调整放宽农村地区银行业金融机构准入政策试点工作实施方案为落实《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调整放宽农村地区银行业金融机构准入政策更好支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银监发〔2006〕90号,以下简称《若干意见》),认真做好调整放宽农村地区银行业金融机构准入政策试点的组织实施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和原则通过实施调整放宽农村地区银行业金融机构准入政策试点,促进农村地区形成投资多元、种类多样、覆盖全面、治理灵活、服务高效的银行业金融服务体系,从根本上解决农村地区银行业金融机构网点覆盖率低、金融供给不足、竞争不充分等问题,更好地改进和加强农村金融服务,支持构建和谐社会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按照《若干意见》“先试点、后推开;先中西部、后内地;先努力解决服务空白问题、后解决竞争不充分问题”的原则,应选择在金融服务空白或不足的县(市)、乡(镇)和行政村试点,因地制宜确定试点机构类型,强化准入监管,在总结试点经验的基础上,完善办法,稳步推开。
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认真做好金融机构空白乡镇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银监办发[2009]38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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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认真做好金融机构空白乡镇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正文:---------------------------------------------------------------------------------------------------------------------------------------------------- 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认真做好金融机构空白乡镇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银监办发〔2009〕387号)各银监局,各政策性银行、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各省级农村信用联社,北京、上海、重庆、宁夏黄河、深圳农村商业银行,天津农村合作银行:近年来,各级监管部门在认真履行风险监管职责的同时,积极引导和督促辖内银行业金融机构改进农村金融服务。
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切实转变工作作风,结合实际认真探索,不断加大支农服务力度,取得明显成效。
但是,我国目前还仍然有2945个金融机构空白乡镇,80%以上集中在西部欠发达地区。
其中,有金融服务的乡镇2237个,还有708个乡镇没有任何金融服务。
对于这个问题,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社会各有关方面反响强烈,广大农民群众热切期盼。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进一步改善我国农村地区的金融服务状况,使广大农民群众全面享受到基本的金融服务,现就做好金融机构空白乡镇金融服务工作提出如下意见:一、解决金融机构空白乡镇金融服务问题的目标和原则(一)总体目标。
进一步加快广大农村地区的金融改革开放步伐,引导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在县域增设服务网点或延伸金融服务。
具备设立机构条件的,要积极布设服务网点。
暂不具备设立机构条件的,要扩大金融服务有效覆盖。
力争用三年左右时间,总体解决金融机构空白乡镇的金融服务问题,确保此类地区所有居民都能够享受到最基本的金融服务。
--2010年6月末,全面解决金融机构空白乡镇在100个以下的东部省份(辽宁、河北、山东、福建、广东、海南等6省份)的金融服务问题。
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做好2018年银行业三农和扶贫金融服务工作的通知

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做好2018年银行业三农和扶贫金融服务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已撤销)•【公布日期】2018.02.14•【文号】•【施行日期】2018.02.14•【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银行业监督管理正文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做好2018年银行业三农和扶贫金融服务工作的通知各银监局,各政策性银行、大型银行、股份制银行,邮储银行: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中发〔2018〕1号)精神,现就银行业做好2018年三农和扶贫金融服务工作通知如下:一、统一思想认识,切实提升服务乡村振兴能力各级监管部门和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和全国金融工作会议部署要求,以更大的决心、更明确的目标、更有力的举措,更好满足乡村振兴多样化金融需求。
坚持稳中求进总基调,把普惠金融重点放在乡村,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为三农金融服务工作总抓手,聚焦农户、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档立卡贫困户和深度贫困地区,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力量,进一步健全农村金融体系,加大金融资源倾斜力度,力争全年涉农贷款持续增长、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贷款和精准扶贫贷款增速高于各项贷款增速、基础金融服务覆盖面进一步扩大。
二、回归本源,明确定位,形成三农金融服务合力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回归服务实体经济的本源,坚守定位,深入推进三农和扶贫金融服务专业化体制机制建设,形成各具特色、相互补充的农村金融服务体系。
政策性银行要专注政策性业务领域,加大对乡村振兴的中长期信贷支持。
开发银行要加大对农业农村基础设施等方面的中长期信贷投放。
农发行要继续加大对粮食多元化市场主体入市收购、重大水利工程、高标准农田建设等领域的支持力度。
开发银行、农发行要发挥扶贫金融事业部作用,完善金融扶贫“四单”工作机制,优先保障扶贫信贷规模。
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做好2017年三农金融服务工作的通知

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做好2017年三农金融服务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已撤销)•【公布日期】2017.03.03•【文号】银监办发[2017]31号•【施行日期】2017.03.03•【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金融综合规定正文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做好2017年三农金融服务工作的通知银监办发[2017]31号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培育农业农村发展新动能的若干意见》(中发〔2017〕1号,以下简称中央1号文件)精神,按照全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工作会议部署,现就加强和改进三农金融服务工作通知如下:一、坚持稳中求进,全力支持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各级监管部门和银行业金融机构要认真学习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和中央1号文件精神,充分认识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对新形势下培育农业农村发展新动能、加快农业现代化建设的重要意义,全面理解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在农业转方式、调结构、促改革等方面的深刻内涵,主动适应农业农村改革新常态,积极谋划三农金融服务工作,切实承担金融支农责任,贡献三农金融服务新动能。
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努力践行新的发展理念,紧紧围绕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主线确定金融服务重点,按照稳中求进的总基调统筹各项金融服务工作布局,“稳”就是要努力保持总量增长、服务定位、政策制度、体制机制稳定,“进”就是力求在信贷结构调整、扶持新主体新业态、产品服务创新、金融风险防控等方面取得新进展。
通过制定发展战略目标,完善体制机制建设,创新服务方式与产品等政策措施,抓住农村各项改革机遇,顺应农业结构调整和绿色发展方向,瞄准新产业、新业态、新主体,推动金融资源继续向三农倾斜,持续扩大农村基础金融服务和扶贫小额信贷覆盖面,在有效防控风险前提下,确保全年三农贷款投放稳定增长,提升三农金融服务质效。
二、深入推进专业化体制机制建设,厘清定位、细化责任继续推进各银行业金融机构特别是涉农机构的专业化体制机制建设,以定位立方向、以机制固行为。
案件防控知识测验题库(年版)

案件防控知识测验题库(年版)————————————————————————————————作者:————————————————————————————————日期:案件防控知识考试题库湖北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二〇一五年十二月序言银行是以货币资金为经营产品的特殊企业,银行的特性决定了银行业是一个高风险行业。
案件风险防控工作是银行业经营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银行业稳健经营和健康发展的坚实保障。
银行员工的道德素质、职业操守、业务能力及法律政策水平,直接关系到银行业金融机构能否依法合规审慎经营,能否有效防控案件风险。
案件防控,关键在人。
通过认真剖析银行业近几年发生的各类案件,可以发现部分从业人员职业道德缺失,对法律规章的不了解,对内控制度执行的不严格,对违法违规案件后果的严重性缺乏足够的认识,是直接或者间接导致案件发生的原因。
因此,抓好银行业从业人员案件防控知识教育,增强从业人员案件防控意识,是银行业案件防控长效机制建立的前提与基础。
银行业从业人员案防知识教育是一项长期的系统工程。
为了进一步提高全省农信社员工的案防知识水平和实际防控技能,湖北省农村信用社立足实际,借鉴经验,遵循公开、公平和公正的原则,调整了员工案件防控知识考试的组织方式,研发了机助考试系统。
以员工必须熟悉掌握和应知应会的案防基本知识和业务流程风险点为重点,编印了考试题库。
通过这些举措,旨在推动全省农信社员工强化案防意识,大兴学习之风,倡导合规文化,全面提高案防技能,真正达到以考促学,学以致用,用有所获的目的。
湖北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二〇一五年十二月目录案件防控知识考试题库 (1)一、单选题 (1)二、多选题 (37)三、判断题 (72)案件防控知识考试题库答案 (85)案件防控知识考试题库一、单选题(在以下各题所给出的选项中,只有1个选项符合题目要求,请将正确选项的代码填入括号内。
)1.《中国银监会关于修订银行业金融机构案件定义及案件分类的通知》(银监发[2012]61号)规定,根据银行业金融机构从业人员是否涉嫌犯罪,是否存在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等因素将案件分为三类,其中银行业金融机构从业人员在案件中涉嫌触犯刑法的,为第( A )类案件。
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加强农村中小金融机构营业网点监管工作的通知-银监办发[2010]8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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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加强农村中小金融机构营业网点监管工作的通知正文:---------------------------------------------------------------------------------------------------------------------------------------------------- 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加强农村中小金融机构营业网点监管工作的通知(银监办发[2010]87号)各银监局:2009年,农村中小金融机构营业网点比2008年减少942个。
其中部分地区撤并较多,特别是广东减少212个、山东减少188个、河南减少132个、内蒙古减少93个、河北减少81个,5省合计减少706个,占全国减少数的74.9%。
营业网点的撤并,减少了金融服务的覆盖率和便利度,对农村金融服务的改善影响较大,必须切实加强监管,提高农村地区银行业金融机构网点覆盖率,持续改善农村金融服务状况,更好地支持农村经济社会发展。
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一、统一思想,增强对网点建设重要性的认识。
农村金融服务问题,中央高度关注,社会普遍关心。
经过多年努力,农村金融服务虽有较大改善,但农村地区网点覆盖率低、金融服务不足的矛盾仍然十分突出。
截至2009年12月末,全国还有金融机构空白乡镇2792个,金融服务空白乡镇342个。
各地要从改善农村金融服务大局出发,增强对营业网点建设重要性的认识。
要把营业网点当成重要抓手,充分发挥营业网点在提供基础金融服务中的核心作用,确保3年内消除基础金融服务空白乡镇,使农村地区营业网点建设取得明显成效。
二、统筹规划,确保网点向下延伸。
各地要切实加强农村地区银行业金融机构营业网点建设,按照“统筹规划,合理布局,总量稳定,适度增加,重在乡镇”的要求,在确保网点数量基本稳定的基础上,逐步增加乡镇及以下网点数量,不断提高乡镇及以下网点覆盖面,有效改善农村金融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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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厅
关于做好2015年农村金融服务工作的通知
银监办发[2015]30号2015-2-16
各银监局,机关各部门,各政策性银行、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邮储银行,银监会直接监管的信托公司、企业集团财务公司、金融租赁公司:
为贯彻落实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按照2015年中央一号文件要求,结合全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工作会议部署,现就银行业金融机构改善农村金融服务、支持农业现代化建设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在有效提高贷款增量的基础上,努力实现涉农贷款增速高于全部贷款平均水平各级监管部门和银行业金融机构要认真学习领会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和中央一号文件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全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工作会议关于改善农村金融服务的各项工作要求,深刻认识“三农”问题始终是我国现代化建设进程中带有全局性和战略性的问题。
要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的战略高度出发,强化支农服务政治责任,深入推进农村金融体制改革,主动适应农村实际、农业特点、农民需求,不断深化农村金融改革创新,健全金融支农制度,提升金融支农能力,推动金融资源继续向“三农”倾斜,实现农村金融与农业、农村经济的共同发展。
2015年,要执行好现有各项农村金融服务政策和有扶有控的差别化信贷政策,不断加大“三农”信贷投放力度,在有效提高贷款增量的基础上,继续扩大“三农”专项金融债发行
规模,努力实现涉农贷款增速高于全部贷款平均水平,充分发挥信贷资金对农业增产、农民增收和农村经济发展的推动效应。
二、深入推进涉农银行业金融机构体制机制改革,强化“三农”服务能力建设
深化农业银行三农金融事业部改革,试点范围覆盖全部县域支行,加大“三农”信贷投放和资源配置力度。
强化农业发展银行政策性功能定位,明确政策性业务范围,加大对农业开发和水利、贫困地区公路等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贷款力度,审慎发展自营性业务。
国家开发银行要创新服务“三农”融资模式,进一步加大对农业农村建设的中长期信贷投放。
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提高资本实力和治理水平,培育合格的市场主体,牢牢坚持立足县域、服务“三农”的定位,更好发挥支农服务主力军作用。
强化农村信用社省联社服务功能,推动省联社加快职能转换,优化协调指导,整合放大农村信用社(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服务“三农”的能力。
引导邮政储蓄银行稳步发展小额涉农贷款业务,逐步扩大涉农业务范围,持续拓展农村金融业务,促进农村资金回流。
支持其他商业银行下沉机构网点,优化农村地区网点布局,适度扩大农村地区网点覆盖面。
三、丰富农村金融服务主体,提升农村金融竞争充分性
稳步培育发展村镇银行,鼓励按照规模化组建、集约化管理和专业化服务的原则集中连片发起设立村镇银行,对设立村镇银行超过一定数量的发起行,允许设立村镇银行管理服务子公司。
允许评级良好、管控能力强的城商行和农商行到西部地区发起设立村镇银行,重点布局老少边穷地区、农业主产区和小微企业聚集地区,不断提升村镇银行在农村的覆盖面。
加强融资担保公司管理,大力发展政府支持的融资担保机构和再担保机构,鼓励其开展涉农融资担保业务,完善银担合作和风险分担机制。
协调规范发展小额贷款公司,建立正向激励机制,完善管理政策,健全管理制度,强化自律管理,引导发挥支农服务作用。
支持组建以促进农业现代化,主要服务“三农”的金融租赁公司,支持金融租赁公司开展大型农机具融资租赁试点。
引导信托公司通过多元化金融服务支持农村实体经济发展。
鼓励和引导汽车金融公司、消费金融公司在做好风险防范的基础上,不断加大对农村居民消费金融服务的支持力度,支持农村地区消费信贷发展,满足农村居民合理消费信贷需求,激发农村地区消费潜力,促进扩大内需和消费升级,发挥消费推动经济发展的基础作用。
积极推动省级人民政府抓紧落实对新型农村合作金融的监管、引导和规范职责,支持在符合条件的农民合作社和供销合作社基础上培育发展农村合作金融组织,促进其更好地为农村实体经济服务。
四、大力发展农村普惠金融,全面提升农村金融服务质效
银行业金融机构要真正树立普惠金融的价值理念,切实肩负起应尽的社会责任,以最大热情服务“三农”、以最大限度让利农民。
在完善财政补贴政策、合理补偿成本风险的基础上,继续推动农村基础金融服务全覆盖工作,将符合条件的简易网点改造为标准化网点,逐步实现乡镇金融机构全覆盖。
在具备条件的行政村,扎实推进基础金融服务“村村通”。
采取定时定点服务,广泛布
设ATM、POS机、转账电话和自助服务终端等金融电子机具,方便村民利用电脑、电话、手机等网络通信终端在线自助办理金融服务,大幅提高电子业务替代率,推进基础金融服务向村一级加快延伸。
大力发展民生金融业务,支持返乡农民工、农村青年、农村妇女、大学生村官、科技特派员农村就业创业。
改进残障人士等农村特殊群体金融服务,提供更适宜、更便捷、更具针对性的金融服务。
以集中连片特困地区为重点,加大信贷投放和工作力度。
推进精准扶贫,推动扶贫小额信贷健康发展,提高扶贫小额信贷覆盖建档立卡贫困农户比例,全面做好支持农村贫困地区扶贫攻坚的金融服务工作。
深入开展“送金融知识下乡”和针对性的公众教育宣传活动,加强对金融产品和服务的信息披露和风险提示。
严格执行国家关于金融服务收费的各项规定,严厉整治违规乱收费行为,对不合理收费、服务欺诈、不合规放贷等行为严肃问责,切实维护农村金融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五、围绕建设现代农业加强金融支持,促进农业发展方式加快转变
强化对粮食主产省和主产县的金融支持,不断增强粮食生产能力,保障产粮大县重农抓粮得实惠、有发展。
支持立足各地资源优势,大力培育特色农业,深入推进农业结构调整。
加强对企业开展农业科技研发的金融扶持,促进农业科技创新,强化农业科技创新驱动作用。
支持农产品市场体系转型升级,加强设施建设和配套服务,创新农产品流通方式。
完善支持农业对外合作金融政策,积极支持优势农产品出口和农产品贸易做强,提高统筹利用国际国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的能力。
加大对发展特色
种养业、农产品加工业、农村服务业、乡村旅游休闲的信贷投入,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
六、推动业务产品创新,切实提升农村金融服务水平
坚持以市场为导向、以需求为基础,积极创新低成本、可复制、易推广的农村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
加快建立本地化、特色化、量体裁衣式的金融产品体系,大力推广微贷技术,提高金融服务满意度,增强金融产品契合度。
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单列涉农信贷计划,下放贷款审批权限,简化业务决策流程,创新“三农”服务专门机构和业务模式,增强“三农”服务功能。
鼓励按照“普惠”原则,创新服务方式,利用现代科技手段和便捷服务方式解决好农村基础金融服务、特殊群体服务的“最后一公里”问题,降低涉农业务经营成本,扩大金融服务覆盖面、公平性和可得性。
鼓励利用支农再贷款、“三农”金融债和信贷资产证券化等手段,有效拓宽支农资金来源。
在经批准的地区,引导金融机构参与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和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贷款试点。
扩大林权抵押贷款规模。
探索扩大抵押品范围,加大担保方式创新,推动建立各类涉农融资担保基金,加强与融资担保、保险机构的合作,吸引更多资金进入农村。
七、强化农村金融差异化监管,有效支持农村实体经济发展
各级监管部门要顺应农村经济发展、农业现代化建设和城乡发展一体化趋势,不断完善农村金融监管制度,改进监管手段和方法,促进农村金融市场稳健发展。
一是加强机制建设。
积极搭建事前有承诺、事中有监测、事后有考核的支农服务监管框架。
探索实施涉农信贷投放与监管评级、市场准入的“双挂钩”政策。
督促银行业金融机构不断完善“三农”金融服务机制,适当提高对分支机构“三农”业务考核的分值权重。
二是强化差别措施。
对涉农不良贷款给予更大的容忍度。
结合涉农贷款季节性特点,对涉农贷款占比较高的县域法人金融机构实施弹性存贷比要求。
支持符合条件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发行“三农”金融债,增加支农信贷资金来源。
优先对涉农贷款开展资产证券化和资产流转试点。
三是加强风险防控。
实施多层次的风险监测预警制度,切实防范涉农信贷风险。
督促银行业金融机构强化涉农贷款风险管理,提高涉农贷款服
务效率和质量,保证有效支持农村实体经济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