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法制的新闻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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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新闻摘抄内容

法治新闻摘抄内容

法治新闻摘抄内容
以下是一则法治新闻摘抄内容:
“近日,一起涉及未成年人权益保护的案件引起了广泛关注。

据悉,该案中一名未成年女孩遭受家庭暴力,而当地法院在审理过程中充分保护了她的合法权益。

这起案件的判决结果体现了我国司法机关对于未成年人权益的高度重视,也为今后类似案件的处理树立了典范。

在本案中,法院不仅对施暴者给予了严厉的惩罚,还充分保障了受害者的合法权益。

法院在审理过程中,特别注重了对受害者隐私的保护,确保她在整个司法程序中不受二次伤害。

同时,法院还积极与相关部门协调,为受害者提供了必要的心理疏导和安置措施,以确保她能够尽快恢复正常生活。

这起案件的成功处理,得益于我国司法机关对未成年人权益保护的高度重视。

近年来,我国在未成年人权益保护方面取得了长足进步,不仅完善了相关法律法规,还加强了对未成年人司法保护的力度。

未来,我们期待司法机关能够继续发挥职能作用,为保护未成年人权益提供更加坚实的保障。


以上内容仅供参考,如需获取更多信息,建议查阅相关新闻报道或咨询专业律师。

法制宣传报道新闻稿

法制宣传报道新闻稿

法制宣传报道新闻稿
【新闻稿】
XX市法制宣传事务办公室
2022年X月X日
近年来,XX市委、政府高度重视法制宣传工作,不断加大宣传力度,全面提升市民的法律意
识和法律素养。

为进一步推动法制宣传的深入开展,XX市法制宣传事务办公室协同相关部门,精心策划,共同推出了一系列宣传报道活动。

首先,我们推出了系列微视频,通过精准的叙事和生动的画面,讲述了一些道德模范和先进事迹,引导市民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和法治观念。

微视频以小剧场的形式,结合近乎真实的案例,将晦涩难懂的法律条文转化为通俗易懂的语言,让市民对法律有了更深入的认识。

其次,我们通过举办法制知识竞赛,发放法律法规悬赏启事,组织法制宣传教育讲座等方式,向全市范围的市民普及法律知识。

通过趣味性和互动性强的形式,让法律知识深入人心。

此外,我们还借助各类媒体平台,发布了一系列法制宣传专题,包括法制改革、司法公正、人民调解等,进一步拓宽了宣传渠道。

再次,XX市委、政府还重视对未成年人的法制宣传工作,开展了校园法治教育活动。

我市各
级法制宣传组织通过走进学校、开展法治教育讲座等方式,向青少年传递正确的法治观念,教育他们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拒绝犯罪、抵制不良风气。

通过这些系列宣传报道活动,XX市正不断推动法制宣传工作走向深入,取得了显著成效。


民群众的法律意识显著提高,社会风气明显向好的方向演变。

XX市将进一步加大宣传工作的
力度,多渠道、多形式地普及法律知识,为构建法治社会做出更大的贡献。

联系人:XXX
联系电话:XXX-XXXXXXX
地址:XX市XX区XX路XX号XX楼XX室。

最新法制宣传主题活动新闻稿法制宣传活动新闻稿(六篇)

最新法制宣传主题活动新闻稿法制宣传活动新闻稿(六篇)

最新法制宣传主题活动新闻稿法制宣传活动新闻稿(六篇)法制宣传主题活动新闻稿法制宣传活动新闻稿篇一踏好青春的每一步加强法制教育宣传,增强学生的自我保护意识,让学生养成学法、懂法、依法办事的好习惯,有效地树立和维护学校良好的学风以及社会的稳定发展。

通过这次班会,我们了解到法制教育所具有的弘扬法治精神、培养法治人才以及预防与减少违法犯罪等特有功能,奠定了它在现代学校教育中的重要地位。

学校教育要适应建立“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要求,就必须从学校教育理论和实践两个层面都高度重视法制教育,营造良好的法制教育校园环境。

一、班主任谈话导入给出一组青少年犯罪的数据,触动学生们的心灵。

解释“违法”“犯罪”两组概念,并列举违法犯罪的事例。

二、班主任提出问题,学生讨论交流班主任围绕轻度,中度,重度三种不同程度的不良行为,举出案例并结合班里的实际情况进行分析。

让学生讨论并列举身边不良行为,在讨论交流中理解什么是严重不良行为、中度不良行为、轻度不良行为。

列举青少年犯罪的自身原因案例分析,向学生介绍相关法律以小组为单位进行法律知识问答。

三、班主任组织学生集体宣誓班主任提出殷切希望我们郑重宣誓: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彻底告别不良行为习惯,提高法制意识,远离违法犯罪,做一个文明中学生,做一个合格公民,为社会和谐贡献力量。

法制宣传主题活动新闻稿法制宣传活动新闻稿篇二别人的东西我不拿小一班1、知道不能随便拿别人的东西,借东西能主动归还。

2、能辨别不良的行为习惯。

3、养成不拿别人东西的好习惯。

故事《别人的东西我不拿》。

(一)倾听1.讲述故事《别人的东西我不拿》。

教师:老师给小朋友讲一个故事,小朋友认真听听故事里都说了什么?2.通过提问,帮助幼儿理解故事内容。

教师:红红哪儿做得不对?为什么?红红哪儿做得对?为什么?小结:红红能把幼儿园的小汽车还回来,所以她很诚实,是个好孩子。

☆讨论1.创设问题情境,引导幼儿讨论交流:家里的东西可以随便拿吗?教师:我们都知道幼儿园的东西不能拿,在家里,爸爸妈妈的东西可以拿吗?小结:如果家长没同意,家里的东西也不可以拿。

新闻报道真实法律案件(3篇)

新闻报道真实法律案件(3篇)

第1篇导语:近日,某市人民法院依法审理了一起未成年人盗窃案。

在这起案件中,一名16岁的少年因一时冲动盗窃他人财物,被公安机关抓获。

在审理过程中,法官充分展现了司法的人文关怀,通过一系列教育、感化措施,最终使这名失足少年认识到错误,重回正途。

以下是这起案件的详细报道。

正文:一、案件回顾2023年3月,某市某小区发生一起盗窃案,受害人李先生(化名)的笔记本电脑被盗。

接到报警后,公安机关迅速展开侦查,经过一系列调查取证,最终将犯罪嫌疑人锁定为16岁的少年小王(化名)。

据警方调查,小王因家庭经济困难,母亲患有重病,父亲外出打工,家中生活压力巨大。

在一次偶然的机会中,小王得知邻居李先生家中有一台价值不菲的笔记本电脑,便萌生了盗窃的念头。

在经过一番周折后,小王成功盗取了李先生的笔记本电脑。

二、法院审理案件移送至法院后,承办法官小陈(化名)认真审阅了案件材料,并详细了解了小王的成长背景和家庭情况。

在审理过程中,小陈发现小王虽然犯下了盗窃罪,但其主观恶性并不大,且具有悔罪表现。

为了更好地审理此案,小陈决定采取不公开审理的方式,避免对小王的心理造成二次伤害。

在审理过程中,小陈充分听取了辩护人和受害人的意见,并对小王进行了教育、感化。

三、司法救赎在审理过程中,小陈发现小王对法律知识知之甚少,因此,他安排了专业律师为小王进行法律知识普及,帮助其认识到自己的错误。

同时,小陈还联系了小王的家庭,对其父母进行了心理疏导,希望他们能够关心、关爱小王,帮助他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

在审理过程中,小王也深刻反省了自己的行为,表示愿意赔偿受害人的损失,并向社会公开道歉。

考虑到小王的悔罪表现和家庭实际情况,法院最终判决小王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两年,并责令其赔偿受害人损失。

四、社会反响此案在社会上引起了广泛关注。

许多市民表示,法院对小王的判决体现了司法的人文关怀,有利于帮助失足少年重新回归社会。

也有专家认为,法院在审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时,应充分考虑其成长背景和家庭情况,采取有针对性的教育、感化措施,让失足少年在司法的阳光下重新找回自己的人生方向。

央视新闻法律案件(3篇)

央视新闻法律案件(3篇)

第1篇正文:近年来,随着法治建设的不断推进,我国法院审理的案件数量逐年攀升,其中不乏一些具有重大社会影响的法律案件。

今天,央视新闻将带您深入解析一起关乎公平正义的法律案件,让我们一起见证法治的力量。

一、案件背景2019年,一起涉及巨额财产转移的法律案件在我国某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

该案涉及原告张某某与被告李某某之间的股权转让纠纷,双方因股权转让款、股权转让合同效力等问题产生争议。

此案不仅关系到原告的巨额财产,还涉及到公司控制权、股东权益等一系列法律问题,引发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

二、案件争议焦点1. 股权转让合同的效力本案中,原告张某某与被告李某某于2018年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约定张某某将其持有的某公司30%的股权转让给李某某。

然而,在股权转让过程中,双方对股权转让合同的效力产生了争议。

原告认为,股权转让合同合法有效,被告应按照约定支付股权转让款;而被告则主张,股权转让合同存在重大误解,应予以撤销。

2. 股权转让款的支付根据股权转让协议,被告应支付原告股权转让款人民币1000万元。

然而,在支付过程中,被告仅支付了部分款项,剩余款项至今未付。

原告因此起诉,要求被告支付剩余股权转让款及违约金。

3. 公司控制权问题本案中,股权转让完成后,原告主张其仍享有公司控制权。

而被告则认为,股权转让后,其已完全掌握公司控制权,原告无权干涉公司事务。

三、法院审理过程1. 证据审查法院在审理过程中,对双方提供的证据进行了严格审查。

原告提供了股权转让协议、付款凭证等证据,证明其主张。

被告则提供了相关证人证言、公司章程等证据,以证明股权转让合同存在重大误解。

2. 事实认定经过审理,法院认为,股权转让合同合法有效,双方应按照约定履行义务。

被告未按约支付股权转让款,构成违约。

3. 法律适用法院认为,股权转让合同合法有效,被告应按照约定支付股权转让款。

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规定,原告在股权转让后,不再享有公司控制权。

触犯法律的新闻报道案例(3篇)

触犯法律的新闻报道案例(3篇)

第1篇导语:近年来,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各类违法犯罪活动也日益增多。

为了维护社会稳定,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我国司法机关始终保持高压态势,严厉打击各类违法犯罪行为。

本文将报道一起涉嫌诈骗罪的典型案例,以警示广大人民群众,提高法律意识。

正文:一、案件背景2019年11月,某市警方接到群众举报,称有人通过微信、QQ等社交平台进行诈骗活动。

接到举报后,警方立即展开调查,发现一名男子涉嫌利用网络平台进行诈骗。

二、案件经过经调查,犯罪嫌疑人李某,男,28岁,无业。

自2019年以来,李某利用微信、QQ等社交平台,虚构身份,冒充知名企业高管,以投资、理财、股票等名义,向多人实施诈骗。

具体作案手段如下:1. 李某通过购买他人身份证、银行卡等个人信息,虚构身份,冒充知名企业高管。

2. 李某在微信、QQ等社交平台上,主动添加陌生人为好友,并以投资、理财、股票等名义,向对方推荐投资项目。

3. 李某以高额回报为诱饵,诱骗被害人投入资金。

4. 在被害人投入资金后,李某以各种理由拖延时间,甚至切断联系,导致被害人无法追回资金。

三、警方行动警方在掌握李某的犯罪事实后,立即对其展开抓捕。

经过连续多日侦查,警方于2020年3月将李某抓获归案。

四、案件审理李某被警方抓获后,警方依法对其进行了讯问。

李某对自己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并表示愿意退赔被害人损失。

2020年5月,某市人民法院依法对李某进行审理。

法院认为,李某的行为已构成诈骗罪,依法判处其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

五、案件警示1. 提高法律意识。

广大人民群众要树立正确的法律观念,自觉遵守法律法规,提高自身防范意识。

2. 谨慎投资理财。

在投资理财过程中,要选择正规渠道,切勿轻信他人,以免上当受骗。

3. 加强网络安全。

在使用社交平台时,要谨慎添加陌生人为好友,避免个人信息泄露。

4. 及时报警。

一旦发现被骗,要立即报警,积极配合警方调查。

结语:这起涉嫌诈骗罪的典型案例,再次警示我们,随着互联网的普及,网络诈骗案件时有发生。

关于法律案件新闻报道的(3篇)

关于法律案件新闻报道的(3篇)

第1篇近日,某市人民法院依法审理了一起校园霸凌案件,判决被告赔偿受害者各项损失共计20万元。

本案的审理,充分体现了我国法律对校园霸凌行为的零容忍态度,为受害者讨回了公道,也为广大师生敲响了警钟。

一、案件背景2021年9月,某市某中学发生了一起校园霸凌事件。

受害者小张(化名)因与同学发生口角,被多名同学围殴,致使其头部受伤,全身多处软组织挫伤。

事发后,受害者家属多次与学校及霸凌者家长协商,要求对方承担相应责任,但均未得到满意答复。

无奈之下,受害者家属将霸凌者家长及学校告上法庭。

二、案件审理1. 庭审过程本案由某市人民法院审理,法院依法组成合议庭,于2022年3月开庭审理。

庭审过程中,原告方提供了事发时的监控录像、医疗鉴定报告等证据,证实了被告的行为构成校园霸凌,对受害者造成了严重伤害。

被告方在庭审中辩称,事发时他们只是与受害者发生口角,并没有实施霸凌行为。

但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方在事发时对受害者进行围殴,并造成受害者受伤,其行为已构成校园霸凌,依法应承担相应责任。

2. 法院判决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及相关法律法规,法院认为被告的行为已构成校园霸凌,给受害者造成了身体和精神上的损害。

据此,法院依法判决被告赔偿受害者各项损失共计20万元,包括医疗费、误工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

三、案件影响1. 提高社会对校园霸凌问题的关注度本案的审理,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提高了人们对校园霸凌问题的认识。

许多家长和学校开始重视校园霸凌问题,积极采取措施预防和制止校园霸凌事件的发生。

2. 增强法律意识,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本案的判决,为受害者及其家属树立了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信心。

同时,也让更多的人认识到,法律是维护自身权益的有力武器,遇到侵害时,要学会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

3. 加强校园安全管理,营造和谐校园环境本案的审理,对学校敲响了警钟。

学校应加强校园安全管理,建立健全校园霸凌预防机制,加强对学生的法制教育,营造和谐、安全的校园环境。

有关法治的新闻摘抄

有关法治的新闻摘抄

有关法治的新闻摘抄
与法制同行为成长护航
——启东市寅北小学法制宣传月活动报道
本月是法制宣传月。

为进一步引导青少年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和法治意识,养成遵纪守法的行为习惯、培养社会主义合格公民。

本月我校以“与法制同行为成长护航”为主题,展开了一系列的法制教育活动。

首先,各班利用主题班队活动进行宣传教育,明确在校园内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的重要意义。

各班根据学生不同年龄阶段的特点,加强分类指导,因人施教,注重实效。

通过主题班队活动,广大学生的法制观念进一步提高,遵纪守法观念,权利义务观念,特别是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和见义勇为的观念开始树立。

接着,我们还先后组织学生认真学习了系列法律、法规。

通过讲解,使学生了解了我国已步入法制化轨道,我们要自觉地用法律法规来约束自己,用法律法规来保护自己。

同时,利用课堂教育,配合重大节日、活动和课外阅读等多种形式开展法制教育。

理论联系实际,增强学生的国家观念、道德观念、法制观念。

通过多种形式的法制教育,与学生生活、学习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得到基本普及。

最后,我们还开展了一系列的法治实践活动,如学唱法治歌曲、讲法律故事、创作法制漫画和法制手抄报等活动,进一步提升学生学法的兴趣和学法的主动性。

通过本次法制宣传活动,学生的法治理念和法治意识得到了提升,为养成遵纪守法的行为习惯、成为社会主义合格公民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而法制教育是一项长期的任务,只有效地使学校青少年法制教育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学校青少年法制教育才能持之以恒,卓有成效地开展下去。

为此,我们将不断努力,勇于开拓创新,探索加强青少年法制教育工作的新途径,以提高工作的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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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法制的新闻报道【篇一:新闻报道要有法制观念】新闻报道要有法制观念【摘要】媒体记者搞批评报道不仅要有法制观念还要具备相当的法律知识,起码要具备自己想报道领域的法律知识,本文作者结合工作实践,论述了新闻报道需要加强法制观念的重要性。

【关键词】新闻报道;法制观念;有罪推定在新闻报道中,一些涉及法制方面的新闻报道因其内容具备一定的刺激性和故事性,吸引了很多受众的关注,但是在报道中,如果不加强法制观念,不提高业务水平,很容易对新闻当事人产生恶性影响,有失新闻报道的公正客观原则。

一、新闻报道要避免出现“有罪推定”在实践中,随着新闻报道的范围不断扩大,数量的不断增多,大量的案件报道,就违背了“无罪推定”这个原则。

一些违反法律、违背社会公德的法制报道也随之出现,还有的报道置国家法律关于不准泄漏国家机密和个人隐私的规定于不顾,硬要来个“猎奇”、“揭秘”;有的对于凶杀、色情案件的过程描写极尽详细之能事,唯恐漏过了某个细节,使得新闻报道比暴力、色情小说还要“精彩”;有的报道对于犯罪分子复杂的、高科技的作案手段记录的一清二楚,简直成了一则免费的犯罪技巧教材,等等。

笔者认为,法制类报道应树立“无罪推定”的法律意识,防止预先定罪的报道,并且不要滥用结论。

1997年实施的《刑事诉讼法》明文规定:“未经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对任何人不得确定有罪。

”这【篇二:法制讲座新闻报道】白坭二小举行“杜绝不良行为,远离违法犯罪”法制教育讲座本网讯白坭二小报道:为创建安全、文明、和谐校园,深入开展法制安全宣传教育,增强我校学生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杜绝不良行为的再发展,努力争做文明小学生,2015年12月4日上午,我校德育处在树人学堂为全校师生开展了以《杜绝不良行为,远离违法犯罪》为主题的法制安全教育专题讲座。

在讲座中,德育处邓主任从三个方面向同学们做了精彩的讲解。

一是介绍了什么是违法和犯罪,结合当前小学生发生的具体案列,针对学生们发生的不良行为从重度、中度和轻度的不良行为进行了举例说明,让同学们了解了不良行为带给社会的危害程度。

二是给同学们讲述了青少年违法犯罪的自身原因。

三是讲述同学们如何做一名合格的小学生。

结合实例、寓言故事讲解了小学生遇到暴力恐怖事件的三大原则“逃、躲、战”。

最后,全体同学宣誓“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彻底告别不良行为习惯,提高法制意识,远离违法犯罪,做一个文明小学生,做一个合格公民,为社会和谐贡献力量。

”讲座深入浅出,通俗易懂,进一步加强了同学们知法、懂法和用法律来自我保护的意识,懂得在日常的学习和生活中应该做什么,不应该做什么,懂得怎样才能使自己成为一名遵纪守法的文明小学生,懂得了遇到暴力恐怖事件的逃生方法??让同学们受到了一次深刻的思想教育和法制安全教育。

【篇三:公安工作和法制新闻报道】公安工作和法制新闻报道摘要:随着我国民主和法制建设的不断发展,在实施“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新历史时期,法制报道已经深入到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同时呈现出了新的特点和新的问题,对此提出了新的要求。

在我国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过程中,法制报道将逐渐占据举足轻重的社会地位,担负着重要的历史使命。

当前社会已进入了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新阶段。

新形势新任务,给公安工作赋予了新的内涵,提出了更严峻的挑战,目前,公安工作仍存在诸多体制性、机制性障碍,还受到许多来自内外部因素的制约。

公安工作要更快更好地发展,尤其需要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

关键词:公安工作新闻报道法制报道改革开放二十多年来,我国的公安工作和法制报道随着我国民主法制建设的深入而得到了不断的发展,尤其是“十五大”以后,“依法治国”被确定为国家的基本方略并被写入宪法,法制报道的重要性得到了进一步的提升,其报道内容已涉及国家、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

本文试从发展的角度,来评析我国当前公安法制报道中出现的新特点、新问题。

一、公安工作的科学发展观,即民本、法治、效率的协调发展﹙一﹚协调发展符合以人为本的根本要求长期以来,公安机关对“专政”的观念根深蒂固,而对维护人民合法权益和尊重人权的观念淡薄。

讲“专政”多,讲“民主”少;讲“打击”多,讲“保护”少;讲“管理”多,讲“服务”少。

这与我国社会经济的发展趋势不相适应,因此,公安机关要切实转变思想观念,要以“人民公安为人民”为核心,树立正确的权力观、服务观和执法观。

要处理好管理与服务的关系,走出乱用、滥用警力误区,交出“不该管、管不好、管不了的事”,以此强化社会管理制度建设。

同时提高执法水平,努力把人民赋予的权力变成造福人民的工具。

﹙二﹚协调发展符合公安工作的发展规律。

在公安工作管理过程中,民本、法治和效率是一个有机统一的整体。

民本是目的,法治是手段,效率是前提。

三者只有做到协调统一,公安工作才能健康发展。

在社会主义法制环境中,法治精神和民本观念是完全统一的,坚持法律至上就是人民的利益高于一切,不按法律办事就是侵害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

因此,在各项执法工作中,要牢固树立以民为本的观念,以维护和保障公民合法权益为中心,真正把人民群众的呼声作为第一信号,把人民群众的满意作为第一标准,切实做到对法律负责和对人民负责的统一,让人民满意。

公安机关坚持执法为民,必须以为民、便民、利民为基点,大力改革警务运行模式,提高警务效率。

通过整合资源,减少运行成本;推行“社区警务”,加强社会治安防控;改进公安行政管理,提高行政效率等方面,不断提高警务工作效率。

﹙三﹚协调发展符合公安工作现代化的需要进入21世纪以来,随着我国经济建设的发展,社会形势也出现了前所未有的变化。

当前一些旧模式在新形势下日益显露其弊端,主要表现在:配置警力不合理,机构分散,多头领导,公安资源浪费严重;警务活动的规范化、程序化有待加强;警察缺乏现代法治意识和能力等。

现代的警务规划必须以效率、效益最大化为原则,我国推行的社区警务形式,就较好的体现了民本、法治与效率的统一,以“预防为主”、“警民合作”两大原则,实行“以社区为导向”、“以服务为导向”、“以治本为导向”等三个导向,具备“警察形象柔性化,警民关系伙伴化,警务对策前置化,警务活动社会化”四大特征,摆脱了单纯依靠警察、单方面、采取单一的限制甚至打击方式管理社会、保障安全的旧思路,一方面能有效地维护社会稳定,一方面也符合警察新形象的广泛要求,符合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需要。

二、公安工作落实科学发展观需要全面提升服务管理素质﹙一﹚警务公开化。

随着社会公众参与意识、民主意识的不断增强,要求我们必须强化警务公开,增强政策和管理工作的透明度,公安机关不仅要公开其赖以存在的法律、法规、规章及其抽象的警务行为,而且,还要就具体的警务行为、实施过程、事后结果等向特定的利害关系人公开,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让—切与社会公众权益相关的警务工作在“阳光”下运作。

﹙二﹚管理社会化。

警务工作社会化已成为世界警务改革的一大趋势。

要稳定社会治安秩序,必须走群众路线,调动和发挥群众的群防群治作用,而这是我国警务工作的优势和优良传统。

社会发展的现实,要求公安机关把社会的力量充分调动起来,让人民群众担当维护社会治安秩序的主人,公安机关必须大力发挥基层治保会、治安联防队、纠纷调解会、护厂护街队等各类群众性治安防范力量的治安防范作用;大力支持发展社区保安业、服务中介业,积极有效发挥保安队伍协助公安机关维护社会治安的作用;还要大力弘扬见义勇为精神,发展见义勇为事业,在全社会树立一种崇尚正义、捍卫正气的良好风尚。

﹙三﹚服务多样化。

作为政府职能部门的公安机关,服务于社会公众是其工作职责的应有之义_,公安机关的服务工作不能设立某一专属区域,让某些特殊公众享受法律特权,任其胡作非为,也不能光讲专政,局限于侦查破案、打击犯罪,要在放宽治好。

维护正义的基础上,更多地给予社会公众以“人性化”的管理,要在法律援助、取悦精神、温暖家庭等方面上多做文章、多下功夫,让每一个公众能有一个公平的工作环境,能有一个舒适的生活环境,并使公众对人民警察有一种亲切感。

三、公安法制新闻报道新特点现在全国法制类报刊已达上百家,从业人员的队伍不断壮大,法制新闻报道也从零散到形成气候。

在持续开展的全民普法活动,依法治理等项工作中宣传报道鸣锣开道,大张旗鼓,使法制报道倍受重视,为法制报道的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开辟了广阔天地,促进了发展。

跨入二十一世纪,我国民主法制建设仍在不断加强,法制新闻报道进入了更快的发展阶段。

在新的时代条件下,与过去相比,法制新闻报道出现了许多新的特点,它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一﹚报道对象范围扩大化过去法制新闻报道目光仅局限于诉讼、犯罪上,盯着公、检、法三家,因此报道内容多是罪与罚相关的事情以及关于政法部门的工作情况和人物事迹。

事实上,这种报道我们应该把它叫做“政法报道”,而不应叫“法制报道”,因为它没有能完全包括当今法制报道所涉及的范围。

而现在,法制新闻报道的对象范围早已超出了政法部门,包括了社会生活各方面与法制有关的一切内容。

人们又将报道对象进行划分:从行业角度将法制报道分为“经济法制,刑事法制,民事法制,行政法制,文教法制等”,也有人把法制报道分为立法,执法,守法这三个有机组成部分。

从地域上看,可以分为国内和国外法制新闻。

这些见解都从某个方面对法制报道的对象进行了概括,突出了各自特点。

在近些年实践中,我国法制新闻报道逐步总结形成了“立足政法口,面向全社会”的报道原则。

这一原则也同时体现了报道的范围,它要求,要以政法口为法制报道的依托,有所重点的反映政法战线的新形势、新精神、新成就;﹙二﹚在新闻报道中法制报道的比例呈增多趋势法制报道是我国民主建设过程中一项重要任务,也是加强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途径,因此,法制报道的比例的增多,是社会发展必然的结果和要求。

因此,新闻单位要把此项任务,作为一项长期基本任务紧抓不放,列为报道工作的重点之一。

另一方面,新闻媒体的竞争也日趋激烈,受众的求知欲日益扩大,文化水平日益提高,能否最大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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