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成人失能综合评估技术规范(编制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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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成都市长期照护保险制度试点方案的通知-成府函〔2017〕22号

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成都市长期照护保险制度试点方案的通知-成府函〔2017〕22号

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成都市长期照护保险制度试点方案的通知正文:----------------------------------------------------------------------------------------------------------------------------------------------------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成都市长期照护保险制度试点方案的通知成府函〔2017〕22号成都高新区、成都天府新区管委会,各区(市)县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成都市长期照护保险制度试点方案》已经市政府第142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成都市人民政府2017年2月13日成都市长期照护保险制度试点方案长期照护保险制度是为长期失能人员享有基本生活照料和与基本生活密切相关的日常护理等服务提供保障的社会保险制度。

成都市是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确定的首批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城市,为认真做好试点工作,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开展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的指导意见》(人社厅发〔2016〕80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思路牢固树立并贯彻落实五大发展理念,按照市委“157”总体思路,培育和发展社会化照护服务市场,建立覆盖全员、多元筹资、保障基本、待遇分级、鼓励居家、适合市情的长期照护保险制度,减轻因年老、疾病、伤残等导致失能人员家庭长期照护的事务性及经济负担,不断增强人民群众在共建共享发展中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二、工作目标从2017年7月1日起,利用1—2年进行试点,积累经验,力争在“十三五”期间,基本形成适应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需求的长期照护保险制度政策框架。

三、参保对象与筹资(一)参保范围。

首先将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纳入参保范围,逐步扩大到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

(二)筹资方式。

长期照护保险基金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合并征收,通过个人和单位缴费、财政补助以及社会捐助等方式筹资。

【标准规范】《老年人能力评估》行业标准编制说明8页word

【标准规范】《老年人能力评估》行业标准编制说明8页word

《老年人能力评估》行业标准编制说明一、任务来源,起草单位,协作单位,主要起草人《老年人能力评估》标准是2009年民政部列入行业标准项目,计划编号:MZ2009-T-034。

由全国社会福利服务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315)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社会福利协会、北京大学护理学院、中国女医师协会、北京市第一社会福利院、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北京市民政局、北京市石景山社会福利院。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王素英、冯晓丽、王辉、谢红、王志稳、彭嘉琳、雷洋、于冬、田玲、赵衍捷、任娜。

二、制定标准的必要性和意义(一)我国老龄化趋势和养老服务现状是标准制定的现实需求2011年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全国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已达1.85亿,占总人口的比重达13.7%。

另一方面,随着独生子女家庭的逐渐增多,家庭独自承担老年人的照顾问题越来越不现实。

老龄问题已成为重大的社会问题,“如何养老”成为政府和全社会面临的巨大挑战,必须整合全社会各种资源,共同应对老龄化问题。

因此,为了充分利用有限的养老服务资源,满足不同能力级别的老年人对养老照护服务的需求,有必要制定统一、规范的老年人能力评估标准,科学划分老年人能力等级。

这一标准的制定将为实现养老服务的标准化和科学化管理,实现健康老龄化社会的目标,为政府制定养老政策,以及为老年人提供适宜养老服务具有重要的意义。

(二)国家推进养老服务的方针政策是标准制定的重要依据党的十七大确立的“老有所养”的战略目标和国家“十二五”规划明确提出加强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这一重要任务。

社会养老服务体系专项规划要求基本建立起与人口老龄化进程相适应、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协调,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支撑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政府通过政策指导、资金支持、市场培育和监督管理,发挥市场机制在资源配置上的基础性作用。

因此,《老年人能力评估》标准的制定以国家养老服务的方针政策为重要依据,该标准也将成为规范养老服务的基础依据。

老年人能力评估标准

老年人能力评估标准

老年人能力评估标准*****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前言本标准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行业标准《老年人能力评估》(MZ/T 039-2013)、《成都市老年人能力评估标准》等国家及地方评估标准,结合本中心实际服务情况修订而成。

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老年人能力评估的评估对象、评估指标、评估实施及评估结果。

本标准适用于需要接受养老服务的老年人。

2术语和定义老年人六十周岁以上的公民。

能力个体顺利完成某一活动所必需的主观条件。

日常生活活动个体为独立生活而每天必须反复进行的、最基本的、具有共同性的身体动作群,即进行衣、食、住、行、个人卫生等日常活动的基本动作和技巧。

精神状态个体在认知功能、行为、情绪等方面的外在表现。

感知觉与沟通个体在意识水平、视力、听力、沟通交流等方面的主观条件。

社会参与个体与周围人群和环境的联系与交流状况。

3评估对象需要接受养老服务的老年人。

4评估指标一级指标共5个,包括日常生活活动、精神状态、感知觉与沟通、社会参与、年龄。

二级指标共26个,参见表1。

日常生活活动采用Barthel指数分级1)进行评定,包括10个二级指标;精神状态包括3个二级指标;感知觉与沟通包括4个二级指标;社会参与采用“成人智力评定量表”进行评定,包括5个二级指标;年龄包括四个年龄阶段。

各项指标的评分标准参见附录A“老年人能力评估表”。

老年人能力评估指标5评估实施评估环境评估环境应清洁、安静、宽敞、光线明亮、空气清新、温度适宜,至少有三把椅子和一张诊桌、4-5个台阶,以供评估使用。

1)Barthel指数分级(Barthel Index,BI)是用来评定日常生活活动的工具,由评估员通过询问被评估者或主要照顾者,对每个项目进行评定,具体的评定项目及计分方法参见附录A。

评估时间在申请人提出申请的30日内完成评估。

对评估结果有疑问者,在提出复评申请的7日内进行再次评定。

评估提供方评估机构由*****居家服务中心负责委派或指定评估员对老年人进行评估。

(完整word版)老年人能力评估标准

(完整word版)老年人能力评估标准

老年人能力评估标准*****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前言本标准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行业标准《老年人能力评估》(MZ/T 039-2013)、《成都市老年人能力评估标准》等国家及地方评估标准,结合本中心实际服务情况修订而成。

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老年人能力评估的评估对象、评估指标、评估实施及评估结果。

本标准适用于需要接受养老服务的老年人。

2术语和定义2.1老年人六十周岁以上的公民。

2.2能力个体顺利完成某一活动所必需的主观条件。

2.3日常生活活动个体为独立生活而每天必须反复进行的、最基本的、具有共同性的身体动作群,即进行衣、食、住、行、个人卫生等日常活动的基本动作和技巧。

2.4精神状态个体在认知功能、行为、情绪等方面的外在表现。

2.5感知觉与沟通个体在意识水平、视力、听力、沟通交流等方面的主观条件。

2.6社会参与个体与周围人群和环境的联系与交流状况。

3评估对象需要接受养老服务的老年人。

4评估指标4.1一级指标共5个,包括日常生活活动、精神状态、感知觉与沟通、社会参与、年龄。

4.2二级指标共26个,参见表1。

日常生活活动采用Barthel指数分级1)进行评定,包括10个二级指标;精神状态包括3个二级指标;感知觉与沟通包括4个二级指标;社1)Barthel指数分级(Barthel Index,BI)是用来评定日常生活活动的工具,由评估员通过询问被评估者或主要照顾者,对每个项目进行评定,具体的评定项目及计分方法参见附录A。

会参与采用“成人智力评定量表”进行评定,包括5个二级指标;年龄包括四个年龄阶段。

各项指标的评分标准参见附录A“老年人能力评估表”。

5评估实施5.1评估环境评估环境应清洁、安静、宽敞、光线明亮、空气清新、温度适宜,至少有三把椅子和一张诊桌、4-5个台阶,以供评估使用。

5.2评估时间在申请人提出申请的30日内完成评估。

对评估结果有疑问者,在提出复评申请的7日内进行再次评定。

5.3评估提供方5.3.1评估机构由*****居家服务中心负责委派或指定评估员对老年人进行评估。

老年人综合能评估规范 老年人综合评估规范

老年人综合能评估规范 老年人综合评估规范

5.1.5 老年人综合评估规范 ——5.评估实施
4.评估方法
(1)评估的基本方法包括观察法、提问法、测试法、档案查阅法等; (2)评估人员通过询问被评估者或照顾者,填写 “老年人综合评估基本信息 表”; (3)评估人员首先按照 “老年人能力评估表”进行逐项评估,评定各一级指 标的分级,根据 4 个一级指标的分级,确定老年人能力等级。其次按照 “老 年综合征评估量表”评估出罹患综合征项数,根据老年人能力评估等级结果 结合老年综合征罹患项数,评定出护理需求等级及给出护理服务项目清单, 参见附录D; (4)评估人员根据评估结果填写“老年人综合评估报告”见表9,经2名评估 人员进行确认,并签名。同时请信息提供者签名。
意识清醒或嗜睡,但视力或听力中至少一项评为4分;或沟通评为 3分;或昏睡/昏迷。
5.1.6 老年人综合评估规范 ——6.评估结果
社会参与能力分级:
分级 0 1 2 3
分级名称 能力完好 轻度受损 中度受损 重度受损
分级标准 总分为0~2分 总分为3~7分 总分为8~13分 总分为14~20分
5.1.6 老年人综合评估规范 ——6.评估结果


2.吞咽困难


3.慢性疼痛


4.失眠症


5.尿失禁


6.谵妄(30天内)


7.抑郁症



10.压力性损伤


11多重用药


12.其他(请补充):


评估结果:
项。
5.1.5 老年人综合评估规范 ——5.评估实施
1 评估机构
2 评估人员

成都市医疗服务与质量评价标准

成都市医疗服务与质量评价标准
2.有减少就医环节的信息支持系统, 实行门诊分层挂号、或科室、诊室直接挂号、缴费或自助挂号、缴费等服务。
3.切实落实急危重症患者优先处置制度。
每款按均值扣分。
1
【A】
门诊管理工作有分析评价, 持续改进门诊工作。
门诊管理工作有分析评价,持续改进门诊工作。
每款按均值扣分。
2
2.(2. 8. 1. 1)
为患者提供就诊接待、引
7
【B】
有规章制度和或程序规范, 各科室在任何环境和任何地点下都必须持续地履行查对制度, 识别“患者身份”。
【B】
1对急诊抢救室和留观的患者、住院、有创诊疗、输液以及意识不清、语言交流障碍等患者推广使用“腕带”识别患者身份。
【B】③职能部门对上述工作进行督导、检查、总结、反馈, 有改进措施。
【B】 职能部门对上述工作进行督导、检查、总结、反馈,有改进措施。
措施和医疗风险等具有
知情选择的权利。医院有相关制度保证医务人员
(★)
【C】
1. 有保障患者合法权益的相关制度并得到落实。
2.医务人员尊重患者的知情选择权利, 对患者或其近亲属、授权委托人进行病情、诊断、医疗措施和医疗风险告知的同时, 能提供不同的诊疗方案。
3. 医务人员熟知并尊重患者的合法权益。
4.对实施手术、麻醉、高危诊疗操作、特殊诊疗(如化疗)或输血、使用血液制品、贵重药品、耗材等时应履行书面知情同意手续。
4.患者送达术前准备室或手术室前, 已标记手术部位。
4. 患者送达术前准备室或手术室前,已标记手术部位。
4.患者送达术前准备室或手术室前,已标记手术部位。
1.查现场、查相关资料, 受检对象10人(外科4人、ICU2人、妇产科2人、新生儿2人。

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长期照护保险制度试点的实施意见

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长期照护保险制度试点的实施意见

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长期照护保险制度试点的实施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成都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20.05.11•【字号】成府发〔2020〕16号•【施行日期】2020.07.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社会保险综合规定正文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长期照护保险制度试点的实施意见各区(市)县政府(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长期照护保险制度是为长期失能人员享有基本生活照料和与基本生活密切相关的日常护理等服务提供保障的社会保险制度。

为巩固完善长期照护保险制度,保障长期失能人员基本照护需求,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根据《国家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中长期规划》和国家对长期照护保险试点工作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中央、省市决策部署,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围绕建立全面体现新发展理念的城市现代化治理体系,建立完善为长期失能人员的基本照护服务提供保障的社会保险制度,切实保障长期失能人员基本生活权益,促进照护服务产业发展,助推我市建设美丽宜居公园城市、国际消费中心城市,助力健康中国建设。

二、基本原则坚持以人为本。

切实保障长期失能人员基本生活权益,提升其体面和有尊严的生活质量。

坚持保障基本。

坚持广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保障水平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

坚持制度可持续。

长期照护保险基金坚持以收定支、适度积累,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

坚持分步实施。

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和基金运行情况,逐步扩大制度覆盖面和保障范围,提升保障水平。

三、工作目标建立完善个人、社会、政府三方分担的筹资机制,公平准入、规范服务的标准体系,待遇适度、可持续的支付政策,着力构建覆盖全民、经办高效的长期照护保险制度体系,不断提升照护服务品质,保障失能参保人员基本照护权益,促进照护服务产业发展。

成都市医疗保障局关于长期护理保险待遇享受人员到龄适用评估标准及待遇衔接有关事项的通知

成都市医疗保障局关于长期护理保险待遇享受人员到龄适用评估标准及待遇衔接有关事项的通知

成都市医疗保障局关于长期护理保险待遇享受人员到龄适用评估标准及待遇衔接有关事项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成都市医疗保障局•【公布日期】2023.12.27•【字号】成医保发〔2023〕44号•【施行日期】2023.12.2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医政医管正文成都市医疗保障局关于长期护理保险待遇享受人员到龄适用评估标准及待遇衔接有关事项的通知成医保发〔2023〕44号四川天府新区社区治理和社事局,成都东部新区文旅体局,各区(市)县医保局,市医保事务中心、市医保信息中心,市劳鉴中心,各有关单位:根据《国家医保局办公室民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长期护理失能等级评估标准(试行)〉的通知》(医保办发〔2021〕37号)、《成都市医疗保障局等6部门关于将全部中度失能人员纳入长期护理保险制度保障范围等有关事项的通知》(成医保发〔2023〕19号)等规定,为保障参保人员合法权益,现就长期护理保险(以下简称长护险)待遇享受人员到龄适用评估标准及待遇衔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适用评估标准(一)到龄适用评估标准。

4岁以下的长护险待遇享受人员,年满4周岁时应适用《成都市长期护理保险未成年人失能综合评估规范》重新进行失能等级评估。

4—17岁的长护险待遇享受人员,年满18周岁时应适用《长期护理失能等级评估标准(试行)》重新进行失能等级评估。

(二)成人适用评估标准。

申请长护险待遇时已年满18周岁的城乡居民(学生儿童)参保人员,适用《长期护理失能等级评估标准(试行)》进行失能等级评估。

二、评估管理事项(一)到龄重新评估发起及完成时限。

4岁以下、4—17岁长护险待遇享受人员到龄按适用评估标准重新进行的失能等级评估工作,由各区(市)县医保部门在其年满4周岁或18周岁次日起,3个月内发起并完成评估。

距上次评估结论下达时间不足6个月的,自评估结论下达满6个月次日起,3个月内发起并完成评估。

(二)到龄重新评估复评和中止情形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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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成人失能综合评估技术规范》
编制说明
为符合社会老龄化发展的规律,达到失能人员提高生存质量的需求,一定程度上缓解我市失能经济负担,促进人口与社会经济的和谐发展提供重要借鉴价值,特编制此说明。

一、任务来源
长期照护保险制度是为长期失能人员享有基本生活照
料和与基本生活密切相关的日常护理等服务提供保障的社
会保险制度。

2016年7月,成都市成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确定的首批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城市,为认真做好试点工作,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开展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的指导意见》 (人社厅发(〔2016〕80)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由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牵头,成都市劳动能力鉴定中心和四川大学华西医院老年医学中心共同
起草《成都市成人失能综合评估技术规范》。

二、目的意义
为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不断完善与经济社会发展相协调的社会保障体系,促进养老和健康服务产业发展,切实解决长期失能人员,尤其是失能老人的生活照料和日常护理等问题。

成都作为全国老龄化程度第二的西部中心城市,人口基数大,社保、医保负担大,失能人员多,对于长期失能人员来说,建立长期照护保险制度可以完善社会保险体系。


前,国家尚未出台统一的失能评定标准,为构建符合市情的长期照护保险制度提供技术支撑,把好“入门关”,维护失能人员切身利益,守住成都市长期照护保险基金安全“红线”,确保资格准入公平公正、制度平稳推进。

三、起草过程
(一)课题立项
本着科学严谨的态度开展成都市长期失能照护评定标
准的研究和文书起草,以目前通行、公认的课题研究方式进行标准的制定。

成都市劳动能力鉴定中心为主要实施单位,向成都市医疗保险研究会申请,2016年7月获得了《成都市长期照护保险失能等级评定标准研究》立项。

至此标准着成都市长期失能照护评定标准的起草正式开始。

(二)组建课题组专家队伍
为了确保可行性(可操作)、公平性、科学性,我们需要组建一个能够代表各方声音的专家队伍,最终2016年9月,由成都市劳动能力鉴定中心、四川大学华西医老年医学中心牵头开展我市长期照护保险失能评定标准课题研究。

形成了国内国外专家同台,部属(华西)、省级(西南石油大学)、市级(市第二、五、八人民医院)三级机构参与,医疗、照护、养老多领域共商,康复、老年病、护理等多专业融合,公立机构与民营机构共同发声的六位一体的专家研究队伍。

(三)草拟标准提纲
如何建立、完善符合失能人群需求的长期照护服务制度,整合家庭、社区和机构的照护资源,为失能人群提供集生活
照料、医疗康复、精神慰藉等一体的长期照护服务,已成为
摆在全社会一个刻不容缓的重要课题。

2016年10月中旬,召开课题开题会,由国家老年疾病临床医学研究中心(华西医院老年医学中心)主任董碧蓉教授
担任课题牵头人,邀请美国圣·路易斯大学Joseph·Flaherty (约瑟夫·弗莱厄蒂)教授,联合四川大学华西医学院、华西医院康复中心等单位的18名专家学者组成成都市长期照
护保险失能评定标准研究课题组,并正式开题。

根据世界卫生组织(WHO)提出的《国际功能、残疾和
健康分类》(International Classification of Functioning, Disability and Health, ICF),建立在“医学模式”与“社会模式”相对认同的基础上,采用“生物-心理-社会”模式。

ICF 具有广泛的应用领域 ,如社会保障、评估卫生保健管理以及在地方、国家和国际水平的人口调查。

符合长期失能人员的躯体功能下降或丧失、心理状态紊乱乃至社会交往障碍的三位状态的考虑。

为此我们确定了,主要考虑躯体功能、精神心理状态、社会交往与感知觉等三大主要方面的指标,并以此作为照护的着力点。

(四)形成标准初稿
根据上述三个方面的指标我们选取了改良barthel(详见《成都市成人失能综合评估技术规范》)作为躯体功能障碍的评判标准的日常生活活动能力量表,编制了minicog、焦虑和抑郁三条目为精神心理状态的精神状态量表,沟通理解、视力和听力三个条目为社交与感知觉的感知觉与社会参与量表。

同时考虑到多数失能人员可能对疾病、生命支持管道等一般情况需要在照护过程中予以关注或处理,编制了生命体征、神志、吞咽、皮肤状态、辅具使用等方面的情况。

其不作为评判失能等级的标准,但是作为照护的辅助支持和扩展有重要的意义。

整套标准初稿形成后,课题组专家认为具有两方面的意义。

一是,在老龄化快速发展趋势下,立足于我国经济发展和社会保障制度建设和完善的社会背景,通过科学研究方法来制定长期失能照护等级评定标准, 有助于深化我国社会
保障理论研究,特别是弱势群体社会保障理论研究,对老年
医学、康复医学、老年护理学、社会学、社会保障学等学科的发展具有积极的理论意义。

二是,失能人群作为一个特殊、极度弱势且迅速扩大的群体,他们的照护问题不仅关系到其自身的生活质量,同时也影响到其家庭甚至社会和谐发展。

建立科学合理的涵盖“生理-心理-精神-社会”的成人失能评估标准,为科学、合理、公平地制定失能照护服务政策,缓解我市失能群体带来的经济负担,促进人口与社会经济的
和谐发展具有重要借鉴价值。

从医学的严谨性和政策的可操作性考虑,期间多次组织召开课题推进会、研讨会,标准起草过程中未出现重大分歧。

(五)标准初稿测试论证
尽管我们在理论方面具有国际视野,站在国际ICF框架下编制了整套评估量表。

但是实践才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我们必须要通过测试来验证。

测试验证前的准备是对进行标准电子信息化建设,做成信息化评估系统,有平台、有终端APP/PC。

目的是高效率、可视化、便于统计、存储保管、便于监督查找等。

第一版标准软件化后,由华西医院老年科联合成都市第八人民医院对成都市第八人民医院住院患者、武侯区铁富社区养老院养老者、成都市第二福利院养老者进行了两轮约400人次的测试。

测试过程中遇到了一些障碍,主要有网络障碍因素、终端手机系统兼容性问题、申请人小部分超出解读标准等等。

(六)多次修订标准
第一次两轮测试情况分析总结后,在课题组专家中进行了报告,广泛征求了各专家意见。

结合前期设计和实际情况,有针对性的进行了多次讨论和修订。

同时与长期失能评估系统软件开发公司专业技术人员进行深度沟通,解决软件运行中遇到的各种问题。

(七)再次测试并结题
本次测试重点关注前次遇到的问题,是否已经解决,效果如何。

本次测试结果总体情况良好,前面遇到的主要问题已基本解决。

部分问题属于目前基础建设必然存在的现象已经向使用者做了详细说明。

经过近半年的精心筹备,2017年3月14日,课题组研究成果《成都市成人失能综合评估技术规范》顺利通过专家组评审。

(八)标准试运行
经反复测试论证后,行政领导及课题组专家一致认为,目前经过信息化建设的长期失能评估系统可以开始使用。

于2017年7月1日起正式试运行,全成都市22个区市县同时开始,由约1100名评估员、206名评定专家参与,运用终端手机或平板电脑APP运用。

截止至2018年3月全市评估总数,已经超过20000人次,总体运行良好。

(九)优化完善
经过近1年的试运行,标准总体情况良好,评估结果指标符合市人社局的要求,也符合课题组专家的预期。

为了进一步提升标准的精确性、可操作规范性、更广泛的适应性,与多家评估机构、经办保险公司等标准使用者进行沟通,组织课题专家进行讨论、研究。

经讨论将精神状态量表的条目进行拆分细化和权重调整。

编制了新的精神状态量表,按照之前的测试方式再次有华西医院老年科联合成都市第八人
民医院康复科对150名有认知功能障碍者进行两轮测试,即300人次。

测试结果显示新编制量表信效度高,与A、C表融合良好,完成整体量表的编制工作。

四、征求意见情况
自2017年7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运用此技术规范实际评估人数两万余人次,未收到对此技术规范的书面异议。

目前运用此技术规范进行评估的评估员有一千余人、评定专家两百余人,未收到书面异议。

运用此技术规范的5家商保经办机构、两百余家评估机构及六十余家复评机构未对此技术规范提出书面形式的异议。

同时,包含此技术规范在内的成都市长期照护制度受到了中国人民大学教授郑功成、原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副部长王东进、中国医疗保险研究会秘书长熊先军、中国工程院院士樊代明在各类期刊、杂志、重大会议上的高度称赞。

五、国内外相关标准概况
关于失能评估,目前国外有Barthel、IADL、MMSE、PADL 等各种单一量表,主要针对具体的问题使用各个量表。

相当一部分量表需要按次付费使用,且没有符合我市推行长期失能照护保险、符合我市地情的系统性评估标准。

国内民政部有《老年人能力评估》MZ/T039-2013,是针对老年人,且分级少,尤其是重度人员范围。

不利于我市按照等级区别化购买服务的需求。

其他省市多采用Barthel、
IADL等量表评定,内容单一,不能全面考虑精神、心理、社会活动等方面的评定和照护。

此技术规范是基于国际标准ICF《国际功能,残疾和健康分类》概念性理论框架,结合成都实际,综合考虑社会支持度、认知能力和疾病等情况,自评采用Katz指数,在国际通用barthel 量表(A-身体)的基础上,增加B-精神,C-感知觉与社会参与度,D-医疗护理,四类亚量表为补充(复评中增加ADAS量表),共同构成本土化失能综合评定量表,创新构建涵盖“身体-精神/认知-沟通/社交”多维度参数的本土化失能评定标准,全面系统评价失能状态和照护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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