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用爆炸物品储存库安全管理制度

民用爆炸物品储存库安全管理制度
民用爆炸物品储存库安全管理制度

XXXXX有限责任公司

民用爆炸物品储存库安全管理制度汇编

2020年

目录

一、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总则 (1)

二、安全例会制度 (2)

三、安全生产教育制度 (3)

四、安全检查制度 (4)

五、危险场所定员定量制度 (5)

六、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5)

七、仓库安全保卫制度 (6)

八、防火、防爆安全管理制度 (7)

九、民爆用品库房管理制度 (8)

十、民用爆炸物品运输管理制度 (10)

十一、民用爆炸物品装卸管理制度 (11)

十二、应急预案管理制度 (12)

十三、生产安全设施、设备管理制度 (14)

十四、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制度 (14)

十五、民用爆炸物品储存库废品销毁制度 (15)

十六、生产安全事故管理制度 (18)

十七、危险源监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20)

十八、民爆物品库房危险源管理制度 (20)

十九、民爆物品购买、爆破作业使用管理制度 (21)

二十、民用爆炸物品储存库爆炸物品流向管理制度 (22)

二十一、职业危害预防管理制度 (23)

二十二、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 (24)

二十三、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 (24)

二十四、职工参加工伤保险制度 (25)

二十五、火灾、爆炸事故应急预案演练、总结制度 (30)

二十六、安全技措资金使用管理制度 (30)

二十七、监控设备维护保养制度 (31)

二十八、爆破工程技术人员岗位职责 (32)

二十九、爆破员岗位职责 (32)

三十、爆破员安全员岗位职责 (34)

三十一、爆破保管员岗位职责 (35)

三十二、爆破作业安全操作规程 (36)

一、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总则

1、民用爆炸物品是危险物品,管理不善可能危及生产生命安全和社会公共安全,必须实行严格管理。

2、始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健全机构,完善仓储设施,严格落实购买、运输、储存、清退制度,杜绝民用爆炸物品非法流入社会,严防各类事故的发生。

3、建立健全公司的安全生产责任制,严格落实从总经理到仓库保管员安全生产责任,爆破作业单位的主要负责人为公司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

4、建立和完善公司的安全管理制度,并积极组织落实。

5、根据实际情况制订公司的年度安全工作方针、目标、计划措施并组织落实。

6、组织做好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员、保管员、押运员、驾驶员、爆破员等从业人员的培训教育工作,做到持证上岗。公司经常开展安全培训,按规定做好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7、做好日常安全检查工作,对自检或有关部门查出的安全隐患及时落实组织整改。

8、确保充足、有效的安全投入,确保各项安全隐患的整改,开展安全活动,组织预案演练,提高安全保障水平。

9、制定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每年定期或不定期对预案进行1-2

次演练,以增强事故防范能力,提高全民对事故应急处理能力。

10、发生民用爆炸物品被盗、被抢、丢失等案件,或火灾、爆炸等安全事故,应按事故应急预案和事故管理规定,及时向当地公安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报告,积极配合案件或事故的调查、分析,严格按“四不放过”原则进行事故处理。

二、安全例会制度

1、安全例会的目的是贯彻执行国家及上级有关部门的方针、政策、法规及本企业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掌握和了解企业安全工作的状况,研究解决公司存在的安全问题。

2、安全例会一般每月初召开一次,由公司负责人主持,各部门负责人、安全机构成员参加。

3、会议内容主要是总结考评上月安全工作,布置本月的安全生产工作,研究讨论公司存在的问题,传达、贯彻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精神、规定,学习相关安全法律法规等。

4、公司遇到特殊情况,如有重大安全工作事项需要决定、上级重要安全工作精神传达贯彻、公司有重大突发性事故、分管领导以上人员认为必要时,可召开安全工作专题会议。

5、每年要组织一次安全总结和计划会议,总结一年来公司安全工作,表彰安全工作的优秀个人;提出下一年度安全工作目标、采取的计划措施,布置工作任务;签定安全责任,落实安全职责。

6、办公室做好会议的组织和记录,会议决定的重要事项必须形

成会议纪要下发各单位。记录内容应包括时间、地点、主持人、参会人员、记录人、会议主题、会议内容等。7、各级领导(部门)须认真贯彻落实,办公室负责对安全办公会形成的决议进行督办,落实情况应有记录。

三、安全生产教育制度

1、爆破作业单位从业人员应经过安全生产培训,具备与所从事的岗位相适应的安全生产知识、管理能力和操作技能。未经安全生产培训考核合格的人员,不得上岗。

2、爆破作业单位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包括董事长、总经理、经理、分管安全生产、使用、保卫等与安全生产工作相关的其他负责人、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经过有资质的部门组织实施的培训,取得上岗资格证书。

3、公司的保管员、驾驶员、押运员、爆破员、安全员以及其他特种作业人员须经过相应资格培训,取得与所从事的工作相应的上岗资格后方可独立上岗,对爆破员、安全员、保管员应当经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考核合格,取得《爆破作业人员许可证》后方可从事爆破作业。

4、爆破作业单位应当根据工作性质对其他从业人员进行强制性安全生产培训,保证其具备本岗位安全操作、应急处置等知识和技能后,方可安排上岗作业。

5、公司安全部门每年初应制定安全教育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

有效提高员工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年底做好安全教育工作总结。

6、安全教育培训应做好相应的登记,考试卷等记录应保持三年以上。

四、安全检查制度

1、公司执行三级巡回检查制度,民爆仓库列为公司的重点巡回检查部位。

2、三级巡回检查,分为公司主要负责人的每月安全检查(公司级)、公司专职安全员或仓库负责人的每周安全检查(部门级)、以及保管员的每日安全检查(个人级)。

3、企业主要负责人每个月定期或不定期对民用爆炸物品储存仓库的进行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做好记录。

4、企业的专职安全员或仓库负责人每周须对民用爆炸物品仓库出入库情况、堆垛以及避雷、消防器材、防盗报警、电视监控等设施完好情况进行至少检查一次,并将检查情况详细做好记录。

5、保管员每天必须对仓库的储存、进出库情况,定员定量、堆垛以及文明卫生、温湿度等对照标准进行全面、认真检查,并将检查情况做好记录。

6、每次检查日期、检查内容、发现的问题、整改负责人、整改的时限、整改的落实情况必须形成记录。

五、危险场所定员定量制度

1、为尽可能减少民用爆炸物品储存过程的风险,必须严格定员定量制度,做到:人定岗,物定位、危险库房定等级、危险场所定存量、各类物品定区放。

2、民用爆炸物品仓库须配备足够的保管员、警卫员,进入库房必须严格控制定员。

3、民用爆炸物品仓库核定最大储存量不得超过设计存量,仓储过程严禁超储。

4、民用爆炸物品库房外墙的显著位置须按《民用爆破器材企业安全管理规程》的规定格式设置库房的标识牌。

5、外来人员参观学习,检查人员进入危险库房时,须认真阅读库房标识牌,告知库房危险,严格遵守定员定量的规定。

六、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1、民用爆炸物品是易燃易爆物品,必须做好防火措施,杜绝火灾爆炸事故。

2、公司将民用爆炸物品仓库围墙范围内定为禁火区。禁火区内对火源实施严格管制。

3、禁火区内严禁抽烟、明火;严禁携带烟火、手机等电器设备;禁使用电炉;禁把其它容易引起燃烧、爆炸的物品带入。

4、进入库区的车辆排气管必须安装有防火罩。

5、库房周围8m范围内保持无杂草和无易燃物,储存库区内以及围墙外25m范围内不应种植针叶树或竹子等植物。

6、配备好消防器材和设施,建立消防器材管理责任制,做到“二会(会保管、会使用)、三定(定人管理、定位存放、定期检查换药)、四不(不丢失、不损坏、不锈蚀、不霉烂变质)”,随时保持器材良好有效。任何人不是擅自动用消防器材。

7、生活区用火应做到人离火灭,不得随地乱扔烟头。

8、确因工作需要,须在禁火区带入火源的,应按动火动焊及危险作业管理规定进行审批

七、仓库安全保卫制度

1、除仓库工作人员外,其他人员一律不得进入库区,确需进入者,必须经公司负责人同意,并经值班人员查验,办理登记手续后,方可进入。

2、进入库区内的一切人员及车辆,必须服从执勤人员的指挥,按指定库房装卸作业。

3、严禁携带引爆、助燃物品进入库区,通讯器材、烟火应寄存在库区值班室。

4、严禁在库区内洗车或加油等作业,进入库区车辆时速不得超过15公里/小时。

5、严禁在安全警戒区内狞猎、砍伐、放牧、摄影、测绘及参观等,确因工作需耍者,必须经有关部门及公司领导准许,方可进行。

6、库区道路及库房周围必须保持畅通,严禁堆放杂物。

7、库区内防雷、报警、监控、消防等设施及标志,必须共同维护,不得损坏。

8、发生民用爆炸物品被盗、丢失、短少必须立即报告公司领导及公安机关并保护好现场

八、防火、防爆安全管理制度

1、民用爆炸物品具有较高的感度,在烟火、摩擦、撞击、电火花、电流等作用下,杨易引起爆炸。为防止外来作业的激发能量,对动火动焊、临时用电、库区维修施工等危险作业进行严格管制。

2、未经批准,仓库区域内严禁动火、动焊,严禁使用临时电气线路,严禁进行维修、施工作业等有危及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的危险作业。

3、仓库因生产、储存设施损坏需动火、动焊的,必须办理动火、动焊及危险作业审批表。

4、动火、动焊及危险作业审批表由负责作业的单位提出申请,拟室采取防范措施,公司安全员对防范措施进行审查,公司主要负责人批准,并指定现场监护人。

5、动火、动焊及危险作业,须经现场监护人检查安全防范措施落实到位后方可进行;工作完毕后,应及时清理作业现场,经检查确认危险后,现场监护人员方可离开。

6、动火、动焊作业必须由专业的电气焊工操作,需动焊的建筑

物或与电焊网线相联的建筑物内,严禁储存任何危险品。

7、动火、动焊作业5m范围内不得有可燃易燃物,动火、动焊作业时应备好消防水。

8、临时用电铺设和拆除应由专业电工操作;用电结束后应及时排除。

9、对库房维修、库区土建施工等作业人员必须进行登记,加强监控,严禁带入火源火种,严禁他们接触民用爆炸物品。

九、民爆用品库房管理制度

1、民用爆炸物品必须储存在专用仓库内。

2、库房应有醒目的库房标识牌,库区大门、库房等显著位置必须设置安全警示标识。

3、民用爆炸物品仓库应配备2名以上保管员,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并做好值班记录。

4、建立交接班制度,并严格执行。

①接班人员须提前10分钟到岗交接班,交班人员未交接班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

②交接班必须在现场面对面交接,并办理交接手续,并由双方签字确认。

③交班内容应包括:当班工作情况和存在的问题;交接帐簿、各项登记表和相关凭证等;上级交办的任务和工作精神。

5、建立出入库查验和登记制度。

①收存和发放民用爆炸物品,必须对出库传票和收发物品进行查验、登记,做到帐目清楚、帐物相符。

②领取、发放民用爆炸物品时,应当如实记载领取、发放民用爆炸物品的品种、数量、编号以及领取、发放人员姓名,填写《民用爆炸物品领用单》《民用爆炸物品明细帐》并将有关信息输入计算机系统,不得将民用爆炸物品发放给无爆破员IC卡的人员使用,不得用他人的人员卡发放、领用民用爆炸物品。

6、仓库管理实行双人双锁制度。

7、严格定员定量管理规定,严禁超员超量现象。严禁将两种性质相抵触的爆炸物品同库存放,库内不得存放杂物及任何废品。严禁在库房内住宿和进行其它活动。

8、库内民用爆炸物品堆放执行定置管理,在库房明显位置设定置管理图,存放区域画清晰的定置线,不得超品种、超定置线存放。

9、民用爆炸物品仓库内产品的堆放应利于行走,搬运方便,堆放稳固,箱上标记应露在外面便于查看,并遵守下列规定:

①按批号堆放,不同规格的危险品应分垛堆放,做到先进先出。

②仓库内装运的主要通道不小于1.2m;人行检查、清点通道宽度不小于0.6m。通道上严禁堆放任何物品;堆垛边缘距墙不应小于0.4m,堆垛之间的距离不应小于0.1m。

③堆放工业炸药、工业索类火工品等成品箱的堆垛总高不应超过

1.8m,堆放雷管和其它起爆器材成品箱的堆高不得超过1.6m。

10、民用爆炸物品仓库宜根据产品特性做到防潮、防热、防冻、

防霉、防洪、防火、防雷、防盗、防破坏(十防)和库内无尘土、无禁物、无水汽凝结、无漏雨、无渗水、无事故差错、无包装损坏、无锈蚀霉烂、无鼠咬虫蛀、库边无杂草、库周围25m范围内无针叶树或竹林、水沟无阻塞(十二无)。

11、库房通风要良好,应备有温度计和湿度计,使室温不超过35℃,相对湿度不低于60%,每天应检查库房的温度和相对湿度并做好记录。

12、库内应保持整洁,库房周围不得有杂草和易燃物,储存库区围墙外10m范围内设宜修筑防火隔离带。

13、严禁在库房内开箱拆包,需开箱拆包作业的应在防护堤进行。

十、民用爆炸物品运输管理制度

1、运输车辆安全技术状况应当符合国家有关安全技术标准的要求,并按照规定悬挂或者安装符合国家标准的易燃易爆危险物品警示标志。

2、驾驶员应具有5万公里和三年以上安全驾驶经历,取得交管部门颁布发的从业资格证书,熟悉民用爆炸物品性质和应急措施,方可上岗。

3、运输民用爆炸物品应有熟悉民用爆炸物品性质、防范措施和应急处理的押运人员负责押运。

4、民用爆炸物品的装载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和规定,车厢内不得载人。

5、运输民用爆炸物品的车辆应当保持安全车速。

6、运输车辆按照规定的路线行驶,途中经停应当有专人看守,并远离建筑设施和人口稠密的地方,不得在许可以外的地点经停。

7、运载民用爆炸物品的车辆不得随车搭乘其他人员和载运其他物品。

8、运载民用爆炸物品的车辆宜在建筑物门前不小于2.5m外进行装卸作业,有装卸站台的,应采取有效的缓冲、限位措施。

9、运输民用爆炸物品的车辆出车或收车前必须将车厢打扫干净。

10、出现危险情况立即采取必要的应急处置措施,并报告当地公安机关。

十一、民用爆炸物品装卸管理制度

1、民用爆炸物品装卸要有专人监督,严禁无关人员或车辆进入靠近。

2、老、弱、病、残、儿童不准装卸民用爆炸物品,装卸人员须经安全教育,掌握注意事项,了解民用爆炸物品的基本性能。

3、装卸人员在作业时必须穿戴好劳保护具,不应穿戴化纤制品的衣物和穿带钉子鞋、高跟鞋。

4、暴风、雷电恶劣气候,不应进行装卸民用爆炸物品的作业。

5、装卸作业的场所严禁明火,装卸电雷管时,现场不应有带电的设备。

6、作业时,不准携带烟火和通讯工具。车辆必须熄火、制动,

不应添加燃料,装卸应使用不发生火花的工具。

7、操作时要轻拿轻放,严禁拖拉、撞击、抛掷、脚踩、翻滚、侧置和倒置危险品,不得脚踩包装箱或站在包装箱上作业。

8、运卸作业结束后,场所必须清理干净,不许遗留民用爆炸物品。

十二、应急预案管理制度

1、为提高公司事故的防范和应急水平,在事故发生时将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控制在最小程度,必须建立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按规定上报当地行业主管部门备案。

2、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编制原则:

①应紧密结合民用爆炸物品易燃、易爆,以及防盗、防破坏、防地质灾害等特点,内容要有较强的针对性。

②救援措施、避险要领简洁明了,有较强的可操作性。

③应遵循企业自救与社会救援相结合。

1、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主要内容及要求:

①目的和意义

②单位的基本情况,应包括单位地址、经济性质、从业人数、隶属关系、主要经营品种、规模等内容;储存仓库的安全条件、运输车辆情况;周边区域的单位、社区、重要基础设施、道路等情况;事故应急救援器材、装备和救援人员状况、库区布局示意图;救援保障和条件。

③危险源辨识与评价结果,可参照安全评价与重大危险源辩识进行确定;

④事故类型及可能造成的危害分析;

⑤事故应急救援组织指挥机构、救援队伍及职责分工;

⑥事故应急救援的响应与处理措施;公司应根据危险辨识可能发生的各类事故,制订相关的响应程序和现场处理措施。

⑦需要请求社会救援的事项,以及联络电话,包括火警、匪警、急救中心、公司指挥部主要人员、上级公司、公安局、安监局、经贸局等相关单位和人员电话;

⑧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包括事故应急预案演练、考核与培训、物资保障、队伍保障、设施保障、制度保障等相关内容。

4、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中指挥机构的负责人应由企业主要负责人承担,有关副职、职能部门领导为指挥机构成员,下设日常办事机构(允许兼管)。

5、为应急救援配备的装备不应移作他用,应保持完好、有效。

6、消防、救护、救援等尖与本地有关单位保持良好的联系。

7、为了能在事故发生时迅速启动救援,要求平时必须做好应急救援物资、器材及人力资源的准备工作,落实责任制。

8、公司每年必须至少组织一次的事故应急救援演练,并形成相应的演练记录、照片和演练总结。

9、企业应根据事故应急救援预管理制度,定期对预案中规定的机构、责任制、报警系统、预防措施、演练记录、救援设施等内容进

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10、根据人员变动和公司情况变化,适时修改应急救援的预案和组织。

十三、生产安全设施、设备管理制度

1、为了及时消除事故隐患,确保生产设施完好,安全、稳定运行,减少生产事故发生,保护员工生命财产安全,制定本制度。

2、凡生产区域的防雷、防静电设施、气体泄漏报警器均由安全部负责管理。

3、建立生产设施台帐,制定生产设施闲惯管理制度,对设施进行规范化管理,确保生产设施的安全运行。

4、生产设施中的各种安全设施、设备由专人负责管理,定期组织检查和维护保养。安全设施检修后纳入设备检修计划,定期检修维护。

5、在进行检修前,对检修作业进行风险分析控制风险,并针对性的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

6、对安全设施水泵、消防水袋、消防栓要求一月检查一次,消防水桶要求一人一个,并长期畜存好清水。

十四、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制度

1、工伤事故的范围

凡本企业职工所发生与工作有关的伤亡事故(包括急性中毒事

故)均为工伤事故。

2、伤亡事故报告程序

(1)发生一般事故,首先发现者要立即报告各部门负责人及企业负责人。

(2)发生一般事故,服务队负责人必须组织进行事故调查处理,拟改进措施,并填写“职工伤亡事故登记表”,并及时报送公司。

(3)发生重大事故,负伤人员或最先发现者必须立即报告服务队负责人,服务队负责人随即报告公司。公司要立即将事故情况以快速办法报告上级主管部门和地方劳动安全监察部门。

(4)发生重大事故应保护现场,由公司领导主持组织有关部门对事故进行调查处理,并请上级主管部门、当地劳动安全监察部门、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和其他有关部门参加,本着“四不放过”的原则认真处理并编写职工伤亡事故调查报告,分别送交上级主管部门和参加调查的单位。

(5)发生交通事故应立即报告交警部门处理。

(6)发生火灾事故应立即报告消防部门处理。

(7)发生事故必须及时汇报,不得隐瞒或拖延不报,由于汇报不及时而影响抢救或未采取防范措施,造成事故损失、扩大或导致同类事故重复发生,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十五、民用爆炸物品储存库废品销毁制度

1、民用爆炸物品销毁必须坚持严格程序、严密组织、安全可靠

原则。

2、民用爆炸物品销毁应委托有销毁经验的营业性爆破作业单位并在公安机关的监督下进行。

3、销毁民用爆炸物品应编制销毁工作方案和警戒方案。根据待销毁民用爆炸物品的品种、数量和性质,选择适当的销毁方法,严格控制每次销毁数量。

4、变质、过期、失效的民用爆炸物品不得发放使用。保管员在业务工作中应经常对民爆物品进行外观检查,发放前必需进行外观检查,发现有问题的民用爆炸物品应向单位领导报告。

5、对需要销毁的民用爆炸物品,保管员要及时进行登记造册,并向单位领导报告,由单位领导报县级公安机关治安部门,适时委托有销毁经验的营业性爆破作业单位进行销毁。本单位及爆破作业人员不得擅自对民用爆炸物品进行销毁。

6、发现变质、过期、失效的民用爆炸物品,应采取必要措施,将变质、过期、失效的民用爆炸物品与其他正常的民用爆炸物品分开存放。

7、经有关专家检查确认失效或有问题的民用爆炸物品,以及发现不符合技术条件或国家有关标准的民用爆炸物品,应逐一登记造册,报告当地县级公安机关治安部门,及时联系民爆物品生产经营单位,协调退回民用爆炸物品生产企业销毁。

8、销毁民用爆炸物品应选择符合安全要求的场地,销毁场地需设在开阔地带,周边安全距离应符合有关技术规范要求。

9、需要销毁的民用爆炸物品,在运输至销毁场地的过程中,需避开人口密集场所、避开上下班高峰期,严格遵守民爆炸物品运输安全规定。

10、工业炸药、工业雷管应分别销毁,不得将性质不同的民用爆炸物品一同销毁。

11、销毁民用爆炸物品,每次销毁应确保干净、彻底。每次销毁后应进行认真检查,对未能销毁彻底的民用爆炸物品,应采取安全措施,另选适当地点及时进行销毁。

12、采取溶解法销毁民用爆炸物品应符合环保要求,严禁将民用爆炸物品投入江河、湖泊的方式进行销毁。

13、销毁民用爆炸物品应采取严密的安全警戒,按照技术要求设定安全距离,严防无关人员进入销毁警戒区域。

14、销毁民用爆炸物品应采取必要的消防措施,严防发生火灾事故,必要时报请消防部门协助。

15、爆破器材销毁必须严格执行《爆破安全规程》相关规定;

16、对新入库的爆破器材,应抽样进行性能检验。对超过贮存期、出厂日期不明和质量可疑的爆破器材,应进行严格的检验,并由炸药库主任或爆破工作领导人根据检验结果,确认其能否继续保管、使用或销毁;

17、经过检验,确认失效及不符合技术条件要求或国家标准的爆破器材,都应销毁;小型爆破器材使用企业不应自行销毁,应退回原发放单位按规定进行销毁;

民用爆炸物品储存库安全管理制度.

民用爆炸物品储存库 安 全 管 理 制 度 光泽县永鑫爆破服务有限公司 二0一五年九月

安全管理制度 一、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总则 (1) 二、安全例会制度 (2) 三、安全生产教育制度 (3) 四、安全检查制度 (4) 五、危险场所定员定量制度 (5) 六、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5) 七、仓库安全保卫制度 (6) 八、防火、防爆安全管理制度 (7) 九、民爆用品库房管理制度 (8) 十、民用爆炸物品运输管理制度 (10) 十一、民用爆炸物品装卸管理制度 (11) 十二、应急预案管理制度 (11) 十三、生产安全设施、设备管理制度 (13) 十四、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制度 (14) 十五、民用爆炸物品储存库废品销毁制度 (15) 十六、生产安全事故管理制度 (18) 十七、重大危险源监控和重大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19 十八、民爆物品库房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 (20) 十九、民爆物品购买、爆破作业使用管理制度 (21) 二十、民用爆炸物品储存库爆炸物品流向管理制度.. 21 二十一、职业危害预防管理制度 (23)

二十二、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 (24) 二十三、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 (24) 二十四、职工参加工伤保险制度 (25) 二十五、火灾、爆炸事故应急预案演练、总结制度.. 30 二十六、安全技措资金使用管理制度 (31) 二十七、监控设备维护保养制度 (31)

安全管理制度 一、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总则 1、民用爆炸物品是危险物品,管理不善可能危及生产生命安全和社会公共安全,必须实行严格管理。 2、始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健全机构,完善仓储设施,严格落实购买、运输、储存、清退制度,杜绝民用爆炸物品非法流入社会,严防各类事故的发生。 3、建立健全公司的安全生产责任制,严格落实从总经理到仓库保管员安全生产责任,爆破作业单位的主要负责人为公司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 4、建立和完善公司的安全管理制度,并积极组织落实。 5、根据实际情况制订公司的年度安全工作方针、目标、计划措施并组织落实。 6、组织做好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员、保管员、押运员、驾驶员、爆破员等从业人员的培训教育工作,做到持证上岗。公司经常开展安全培训,按规定做好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7、做好日常安全检查工作,对自检或有关部门查出的安全隐患及时落实组织整改。

民用爆炸物品储存库安全管理制度

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加强公司职工安全培训教育工作,提高安全技能,增强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安全防护能力,预防各类事故的发生,特制定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一、严格执行从业人员上岗教育的有关规定,安排从业人员的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工作,从业人员每年应接受不少于一次专门的安全教育培训,培训时间不得少于20学时; 二、公司新职工必须进行上岗前安全教育,熟悉涉爆安全基本知识、安全纪律和操作规程,未经培训不得上岗。 四、每月必须对全体员工进行一至二次安全教育,做到警钟长鸣。安全教育的主要内容:国家和地方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标准、规范、规程;民用爆炸物品的结构、性能及安全知识;事故案例剖析;企业的安全规章制度等。个人防护用品的正确使用方法等。 五、实行安全培训教育登记制度。公司建立职工的安全培训教育档案,没有接受安全培训教育的职工,不得从事作业或者管理活动。 六、公司的安全培训教育经费,从企业职工教育经费中列支。 七、积极参加公安、安监等部门组织的其他教育培训活 动。

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 爆破工程技术人员的岗位职责: (一)负责爆破工程的设计、评估、监理和总结,指导施工,检查质量; (二)制定爆破安全技术措施,检查实施情况; (三)负责制定盲炮处理的技术措施,并指导实施; (四)参加爆破事故的调查和处理。 爆破员的岗位职责包括: (一)保管所领取的民用爆炸物品; (二)按照爆破作业设计施工方案,进行装药、联网、起爆等爆破作业; (三)爆破后检查工作面,发现盲炮或其他安全隐患及时报告; (四)在项目技术负责人的指导下,配合爆破工程技术人员处理盲炮或其他安全隐患; (五)爆破作业结束后,将剩余的民用爆炸物品清退回库。 安全员的岗位职责包括: (一)监督爆破员按照操作规程作业,纠正违章作业; (二)检查爆破作业现场安全管理情况,及时发现、处理、报告安全隐患; (三)监督民用爆炸物品领取、发放、清退情况;

仓库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编号:SM-ZD-72311 仓库消防安全管理制度Through the process agreement to achieve a unified action policy for different people, so as to coordinate action, reduce blindness, and make the work orderly. 编制: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核:____________________ 批准:____________________ 本文档下载后可任意修改

仓库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简介:该制度资料适用于公司或组织通过程序化、标准化的流程约定,达成上下级或不 同的人员之间形成统一的行动方针,从而协调行动,增强主动性,减少盲目性,使工作 有条不紊地进行。文档可直接下载或修改,使用时请详细阅读内容。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资产处所属各库房的管理,保障库房物资的正常供应,结合实际工作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所内各库房管理。 第二章管理机构及其职责 第三条资产处是所内仓库管理的归口管理部门。 第四条采购员负责采购物资的入库及不合格品的处置。 第五条仓库管理应形成的记录包括“库存物资采购计划单”“器材登记卡”。 第六条仓库管理人员(简称:库管员)是仓库管理具体实施的责任人。 第七条库管员岗位责任制具体内容如下: (一)坚守岗位、工作积极、主动热情、方便科研、敬岗爱业。 (二)熟悉器材业务工作流程、物资名称、型号、规格、性

能、用途、保管、保养等知识。 (三)廉洁奉公,不徇私情,严格按规章制度办事,做到盈、亏有原因,损坏有报告,储备有分析,调整有依据。 (四)器材计帐密切配合,分工协作,做到日清月结,定期盘点,帐物相符,及时处理各种变质和损坏物资。 (五)及时向采购员提出库存补充计划,要求做到既可保证供应又避免造成积压浪费。 (六)严格执行物资验收制度,见货验收,把好物资质量关,不合格物资一律不予办理入库手续。 (七)物资入库后,要严格按物资的品种、规格、性能分类,科学存放、标识清楚,合理有效使用仓库面积。 (八)搞好库房卫生,保持库房清洁,货架摆放合理整齐,不能超高、超宽,库内进出道要保持畅通,便于物品入出库工作。 (九)定期对贮存条件,贮存物品进行检查。 (十)做好安全防火、防盗及安全检查工作。 第三章工作程序 第八条库管员与采购员要根据科研的需求情况,共同

仓库安全管理规定

仓库安全管理规定 1、目的 为了加强、规范仓库人员安全管理与监督检查,提高员工安全生产意识,制定特种车辆作业操作流程,防止事故发生和控制、保障员工生命、公司财产安全,促进仓库物资管理和生产的正常开展。 2、适用范围 此管理规定适用于布雷唯尼(盐城)行星减速机有限公司仓库日常作业的安全管理。 3、职责 物流采购部负责文件的编制,人员的管理和监督,设备、设施的维护和使用。 4、管理内容 4.1仓库人员着装按照公司的标准执行。 4.1.1仓库工人着装标准:绿色上衣、裤子及防砸安全鞋。 4.1.2白领着装标准:灰色上衣。 4.1.3仓库员工进入公司现场作业区域必须穿防砸安全鞋。 4.1.4进入仓库区域的所有人员必须穿防砸安全鞋。 4.1.5工作服、防砸安全鞋的发放频率和对象按照公司相关规定执行。提倡员工自觉爱护设备、设施、 工作服及防砸工作鞋,杜绝浪费和恶意破坏。 4.1.5着装规范:工作服拉链拉到头并钦上钮扣,禁止挽袖,防砸安全鞋禁止托后跟。 4.2仓库特种车辆作业安全注意事项 4.2.1仓库电动叉车和电动堆高车必须取得国家相关资格证书方可操作,禁止无证上岗。禁止未经批 准培训他人学习驾驶特种车辆(不局限于特种车辆)。 4.2.2禁止酒后驾驶特种车辆(不局限于特种车辆)。 4.2.3仓库电动叉车、电动堆高车管理要求 4.2.3.1作业前特种车辆检查 a)检查特种车辆外观、润滑油、冷却水和电解液。 b)检查启动、电机运转及制动性能。 c)检查灯光、音响信号是否齐全有效。 d)检查液压系统、载重链条是否正常。 e)特种车辆运行后应检查外泄情况并及时保修更换密封件等。 f)特种车辆故障必须由有资质的专业人员进行维修,禁止仓库员工私自拆卸或(和)修理。 4.2.3.2起步 a)起步前,观察四周,确认无妨碍行车安全的障碍后,先鸣笛,后起步。 b)气压制动的特种车辆,制动气压表读数须达到规定值方可起步。 c)特种车辆在载物起步时,驾驶员应先确认所载货物安全平稳可靠。 e)起步时须缓慢平稳。 4.2.3.3行驶 a)行驶时,叉齿底端距地面高度应保持约300mm~400mm,门架须适度后倾。 b)行驶时不得将叉齿超出a)所规定的高度或接触地面拖行。进出作业现场或行驶途中,要注意上方有 无障碍物刮碰。载物行驶时,如叉齿升的太高,容易增加叉车重心偏移,影响特种车辆的稳定性。 c)卸货后应先降落叉齿至a)所要求的高度再行驶。 d)转弯时,如半径在2.5M范围内有行人、车辆等障碍物时,应发出信号或停止行驶,直至安全隐患消 除后,方可重新操作。禁止高速转弯。高速转弯会导致特种车辆失去横向稳定性而倾翻的危险。 e)特种车辆禁止熄火状态下滑行。 f)非特殊情况,禁止载物行驶中和载物行驶在坡度超过7度中急刹车。

民用爆炸物品储存库管理制度

民用爆炸物品储存库管理制度 武平县宁洋煤炭开发有限公司宁洋煤矿 二0一七年二月一日

前言 根据《安全生产法》、《民用爆炸物品储存库公共安全行业标准》GA837-2009、GA838-2009。以及有关国家标准要求,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编制了本安全管理制度。安全管理制度的制定和完善,将对公司的安全管理起到积极的作用,使公司的安全工作做到有章可循,有法可依。 目录 一、各级各类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二、安全生产教育制度 三、安全例会会议制度 四、安全监督检查制度 五、消防管理制度、 六、安全保卫管理制度 七、定员定量制度 八、消防和动火动焊管理制度 九、装卸、运输、储存操作规程 十、危险品销毁管理制度 十一、安全技措资金使用管理制度 十二、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 十三、附则

各级各类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公司经理安全职责 一、单位的法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 二、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负有下列职责: 1、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2、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3、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 4、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 故隐患; 5、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6、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书记安全生产职责 一、保证监督党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在公司的全面贯彻实行。 二、在安全工作中负保证和监督职责。 三、参加公司安全生产例会,及时传达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文件精神,对公司的安全工作及时提出合理化建议。 四、参加公司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五、协助公司经理,抓好安全工作,防止事故的发生。

物资仓库安全管理制度范本

内部管理制度系列 物资仓库安全管理制度(标准、完整、实用、可修改)

编号:FS-QG-54944物资仓库安全管理制度 Material warehouse safety management system 说明:为规范化、制度化和统一化作业行为,使人员管理工作有章可循,提高工作效率和责任感、归属感,特此编写。 第一章仓库建筑 第一条新建、改建和扩建的仓库建筑设计,应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规定,并经公安消防监督机关审核和验收。 第二条仓库、货场、生活区、维修工房必须分开布置。 第三条易燃和可燃物品的露天堆垛与烟囱、明火作业场所、架空电力线等的安全距离应当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规定。 第四条储存易燃物品仓库地面,应当采用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规定的材料。 第五条库区的加工间和仓库管理员办公室应当单独修建或用防火墙与仓库隔开。 第六条仓库区域内应当按《建筑设计防火规范》有关规

定,设置消防车通道。 第七条储存易燃和可燃物品的仓库、货场应当根据防雷的需要,装置避雷设备,并请有资质的管理部门监测合格后,方可投入施用。 第二章储存管理 第一条仓库内物品储存要分类、分堆,堆垛与堆垛之间应当留出必要的通道,主要通道的宽度一般不应少于两米,根据库存物品的不同性质、类别确定垛距、墙距、梁距。储存量不得超过规定的储存限额。 第二条露天存放物品应当分类、分堆,易燃和可燃物品堆场与建筑物的防火间距应当符合《建筑设计和消防防火规范》有关规定。 第三条能自燃的物品、化学易燃品与一般物品以及性质互相抵触和灭火方法不同的物品,必须分库储存,并标明储存物品的名称、性质和灭火方法。 第四条能自燃的物品、化学易燃品的堆垛应当布置在温度较低、通风良好的场所,并应当有专人定时测温。 第五条遇水容易发生燃烧、爆炸的化学易燃物品,不得

仓库安全管理制度(最新)

仓库安全管理制度 1 目的 通过建立、完善库房安全管理制度,做好防潮、防雨、防虫、防变质、防火、防盗、防事故等工作,预防库存物料遭受不合理损耗、损失等,确保企业财产安全。 2 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本公司各库房 3 职责 3.1 仓库管理人员 负责每天的库房安全性检查以及异常事故的通报、处理 3.2 仓库组长 负责库房的安全性检查以及异常事故的通报、处理,各个库房的安全性检查进行监督、抽查 3.3 仓库主管 负责对各个库房的安全性检查进行监督、抽查 4 定义 4.1 仓库安全:是指仓库设备、设施及库存物料实物安全,不得因规定的不完善或人为的失误导致库房失火、物料或设备被盗、丢失或受损; 4.2 仓库储存区:指仓库除办公区及办公区通道以外的区域; 4.3 外部人员:指由于业务需要,必须进入库区的非仓库管理人员,包括物控员、质检人员、供应商送货人员、退库人员、领料人员、消防检查人员、清洁人员等。 5 运作程序 5.1 库房内部管理要求 5.1.1 仓库实行封闭式管理,库房入口处要有“库房重地,非仓库人员未经允许,不得入内”字样的警示标识,并在入口醒目处张贴《外来人员管理规定》(内容见第5.3条),仓库各区域用标识牌标示清楚。 5.1.2 仓库分为成品储存区、装卸周转区、呆滞物料储存区、零星物料储存区、包材储存区、待检区、备料暂放区、办公区、装卸平台等区域。 5.1.3 物料交接区,主要用于与外部人员进行物料的交接、清点,具体位置根据库房实际情况而定。 5.1.4 备料暂放区,用于原料、包材、成品的临时周转。 5.1.5 废弃包装材料的处理 5.1.5.1 作业完成后,必须马上清理现场,做到人走无垃圾。 5.1.5.2 空去的包装箱暂时不使用或丢弃时,如果里面有泡沫等填充材料,需要区分开,对各种纸箱,不论大小,一律要拆开、压平,能再次利用的,放入杂物区,不能利用的,放进垃圾箱。 5.1.5.3 用于包装物料的塑料管、包装袋等包材在丢弃时,要检查是否有物料残留,不许将塑料管等材料放在其外包装内一起丢弃。 5.1.6 库房内各种用电设备与物料至少保持0.5米距离。 5.1.7 库区消防栓、灭火器以及消防通道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得堵塞。

GB28263-2012 民用爆炸物品生产、销售企业安全管理规程

GB 28263-2012 民用爆炸物品生产、销售 企业安全管理规程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民用爆炸物品(简称民爆物品)生产(含现场混装炸药)和销售企业安全管理总则、综合安全管理、生产工艺管理、设备与设施管理、作业场所管理、运输与储存管理、试验与销毁管理,以及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与事故报告等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民爆物品生产、销售企业安全管理。民爆物品科研、检测单位可参照执行。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事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4387 工业企业厂内铁路、道路运输规程 GB/T 14659 民用爆破器材术语 GB50089 民用爆破器材工程设计安全规范 GB50140 建筑灭火器配臵设计规范 AQ3004 危险化学品汽车运输安全监控车载终端 GA837 民用爆炸物品储存库治安防范要求 JT618 汽车运输、装卸危险货物作业规程 WJ9048 民用爆炸物品行业安全评价导则 WJ9063 民用爆炸物品专用生产设备安全使用年限管理规定 WJ9065 民用爆炸物品危险作业场所监控系统设臵要求

WJ9068 民用爆破器材企业报废生产线销爆安全管理规程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 2007.6.1 第493号令) 《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2005.7.12 第9号令) 3 术语和定义 GB/T 14659、GB50089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企业安全负责人 协助主要负责人主管安全生产工作的企业领导人。 3.2企业技术负责人 协助主要负责人主管生产技术工作的企业领导人。 3.3企业机电设备负责人 协助主要负责人主管机电设备工作的企业领导人。 3.4定员 危险性建筑物内或操作工位上允许的生产人员数量。 注:定员分为操作定员和最大允许定员。 3.5操作定员 危险性建筑物内或操作工位上满足生产需要的最低操作人数。 3.6最大允许定员 最多允许进入该危险性建筑物内或操作岗位上的操作人员和临时人员人数。

仓储安全管理制度(通用版)

( 安全管理 )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精品文档 / Word文档 / 文字可改 仓储安全管理制度(通用版) Safety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production management. Safety and production are in the implementation process

仓储安全管理制度(通用版) 1.目的 为了加强集团仓储安全管理工作,确保库存物品和人员安全。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内所有库房安全的管理,所属各公司、处(室)可依据本制度,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具体的规定。 3.职责 3.1各公司、处(室)总经理负责本单位仓储安全管理相关事宜的审批和总监督。 3.2各公司相关部门负责本单位库房安全管理工作的监督、日常管理、库房安全的自检自查、制订安全生产技术措施和劳动防护计划等。 4.工作程序和要求 4.1库房安全管理原则:库房管理“六要”“六不准”

4.1.1库房管理“六要”: a)库房内堆放物品与墙之间要有适当距离; b)库房内外要保持道路畅通; c)库房内要保持干燥、内外清洁,堆放整齐; d)库房外要保证不准有火种、易燃物品接近; e)库房内电源线路距物品要有一定的安全间距; f)要提高警惕,防止盗窃。 4.1.2库房管理“六不准”: a)库房内不准吸烟; b)库房内不准设灶; c)库房内不准点蜡烛; d)库房内不准乱接电线; e)库房内不准把易燃物品带进去寄放; f)库房内不准无关人员出入。 4.2库房物资安全管理 仓库应配备专(兼)职安全员,对物资的日常安全管理负责,

储存库安全管理制度

民用爆炸物品储存库安全管理制度 1.1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1、安全教育要求与方法 (1)、涉爆人员岗位培训教育:从事爆破作业的爆破员、安全员、押运员和保管员,必须参加公安机关组织的专题培训教育,并取得相应的资格证后方可上岗; (2)、项目部安全教育重点是进行安全生产思想教育、职业教育,其教育内容包括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劳动保护、项目生产情况、安全技术、职业危害知识、仓库危险部位、典型涉爆安全案列、企业各项规章制度等; 2、项目部建立涉爆人员安全教育档案,用于记录涉爆人员安全教育工作计划的实施过程和结果,有效保存期限为二年; 3、企业利用各种宣传,采用多种形式,如:安全活动月、班前会、板报、标语、录像、网络等开展经常性的安全教育活动; 4、涉爆人员必须自觉学习国家的法律法规,遵章守纪,做好本职工作。 1.2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 1.2.1爆破安全员岗位职责 1、协助本单位领导贯彻执行有关安全生产的制度,并接受上级安全部门的业务指导。

2、负责组织对新职工的安全教育和考试,定期对职工进行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做好每年的普测、考核、登记和上报工作。 3、协助领导开展定期的职业安全自查和专业检查,对查出的问题进行登记、上报督促按期整改。 4、负责组织安全例会、安全日活动,开展安全竞赛及总结先进经验等。 5、协助领导制定有关安全管理细则,岗位安全操作细则,安全确认制和临时危险作业的安全措施等。 6、经常检查职工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制止违章作业和违章指挥对危及人身安全的隐患,有停止生产,并立即报告领导。 7、参加伤亡事故调查,分析处理提出防范措施,负责伤亡事故和违章违规的统计上报。 1.2.2爆破员岗位职责 1、保管所领取的爆破器材,不得遗失或转交他人,不准擅自销毁和挪作它用; 2、按照爆破指令单和爆破设计规定进行爆破作业; 3、严格遵守本规程和安全操作细则; 4、爆破后检查工作面,发现盲炮和其他不安全因素应及时上报或处理; 5、爆破结束后,将剩余的爆破器材如数及时交回爆破器材库。

储存库安全管理制度(最终)

储存库安全管理制度 为提高项目部的安全生产工作,完善项目部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加强管理人员的责任感,提高职工的自我保护意识,确保职工的人身安全。具体规定如下: 第一条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1、对安全管理人员培训学习不得少于30课时,特殊工种、安全资料员不得少于20课时。 2、必须对新入场工人进行三级安全教育,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工作,每有1人未教育,罚款100元,不懂安全操作技术每人罚100元,未记录、未签字罚安全员款50元。 3、各班组每天班前、班后必须对工人进行有关教育,有一人次未教育,罚班组长20元,未记录一次罚款20元。 第二条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度 1、服从安质部领导和管理。遵守各项规章制度,严格按药库安全操作规程管理操作。不得脱岗、连勤、顶岗和无故旷班。 2、认真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关于爆破器材的各项规定,熟悉各种爆破器材的性能,做到交接班你不来、我不走。 3、负责炸药、雷管、导爆管的验收运输入库,保管、发放及统计工作,建立收、发台帐,做完整记录。 4、不得将炸药、雷管、导爆管发给无爆破员作业证的人员和领取手续不完备的人员,不得私拿、私用、私藏、赠送、转让、转卖、转借

爆破物品。 5、负责对质量可疑及过期的炸药、雷管和退库不能使用的炸药、雷管的及时清理、造册登记,并报请相关部门予以处理。 6、每月底必须将领取发放的原始记录和台帐完整的上报安质部,并对当班负责人因记录不全和发放不实造成清库不属的承担责任。 7、积极搞好炸药库内的通风、防潮、防腐、防盗工作。炸药库钥匙要随交接班一起交接。 8、对进入炸药库领取物品的单位,人要进行洞前检身,禁止一切持有明火、充电矿灯、火材、打火机、熏烟等人员进入,并做好来人登记签字工作。 9、对所履行的职责因管理保护不力,制度执行不力,验收、检点不力及违章违纪造成的经济损失影响生产,安全事故和刑事事件负主要责任,承担追究。 第三条安全检查和安全办公制度 1、熟悉、掌握所保管易爆物品的性质。 2、严格按照爆炸物品有关管理规定,在划定区域内按品种、间距要求堆放。单一库房的最大贮存量不得超过设计贮量。 3、保持库内场地清洁,严禁堆放任何杂物。 4、发放炸药雷管、导爆管等爆破器材时应轻拿轻放,分别发放,应按爆破器材出厂时间和有效期先后顺序发放使用。在指定或允许的地点加工爆破器材时,严禁挤压、撞击、磨擦、抛扔及混装。 5、炸药、导火线的堆放不得超过规定的高度。

小型民用爆炸物品储存库安全规范

小型民用爆炸物品储存库安全规范 Safety code for miniature civil explosives magazine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安全行业标准 GA 838—2009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发布 2009—06—29发布 2009—08—01实施 前言 本标准的全部技术内容为强制性。 本标准的附录A为规范性附录,附录B为资料性附录。 本标准由公安部治安管理局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安全防范报警系统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100)归口。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公安部治安管理局、北京国科安联科技咨询有限公司、兵器工业安全技术研究所、北京北方天亚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王春乐、杨祖一、闫正斌、李军刚、亓希国、白春光、魏新熙、张国亮、文勇。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小型民用爆炸物品储存库的基本要求,是小型民用爆炸物品储存库设计、建设、改建、验收、评价和管理的基本依据。

本标准适用于爆破作业单位储存量符合表1规定的小型民用爆炸物品储存库。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6722 爆破安全规程 GB/T7946 脉冲电子围栏及其安装和安全运行 GB12014 防静电工作服 GB21146 个体防护装备职业鞋 GB50016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50057 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 GB50089 民用爆破器材工程设计安全规范 GB50154 地下及覆土火药炸药仓库设计安全规范 GA 837 民用爆炸物品储存库治安防范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70号《安全生产法》 国务院令第466号《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 3 术语和定义 GA 837中确立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小型民用爆炸物品储存库 miniature civil explosives magazine 爆破作业单位储存民用爆炸物品的最大储存量不大于表1规定的储存库。 3.2 洞库 underground magazine 由山体表面向山体内水平掘进的用于储存民用爆炸物品的洞室。 3.3 覆土库 earth covered magazine 分两种形式,一种是储存库后侧长边紧贴山丘,顶部覆土,在前侧长边覆土至顶部,两侧山墙为储存库出入口及装卸站台;另一种是其顶部覆土至储存库两侧及背后,前墙设有储存库出入口及装卸站台。 3.4 外部距离 external separation distance 民用爆炸物品储存库与外部各类目标之间,在规定的破坏标准下所需的距离。它是按民用爆炸物品储存库的危险等级和计算药量确定的。 3.5 内部最小允许距离 internal separation distance

仓库存放安全管理制度正式样本

文件编号:TP-AR-L8034 There Are Certain Management Mechanisms And Methods In The Management Of Organizations, And The Provisions Are Binding On The Personnel Within The Jurisdiction, Which Should Be Observed By Each Party. (示范文本) 编制:_______________ 审核: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 仓库存放安全管理制度 正式样本

仓库存放安全管理制度正式样本 使用注意:该管理制度资料可用在组织/机构/单位管理上,形成一定的管理机制和管理原则、管理方法以及管理机构设置的规范,条款对管辖范围内人员具有约束力需各自遵守。材料内容可根据实际情况作相应修改,请在使用时认真阅读。 第一条必须对所管辖的物资进行分类登记,设置存卡、套帐、实时在存卡上登记每笔业务交易物资的进出数量,确保数据连续、准确。做到帐(包括电脑帐及帐本)物卡相符,及时反映库存。 第二条对原辅材料、半成品、成品和工装器具等物资应按规定放置,并分类标识管理、分规格存放,有计划、有秩序安排物资进仓、出仓及存放地点。 第三条存放物品的库房应保持整洁通风,防潮湿,码放整齐。在仓库中存取物品应办理相关手续,务类物品应标识明显,分类分区存放,不合格品应单

独隔离。 第四条对原辅材料、零部件,在制品和成品的管理应严格按照公司的制度或程序执行。防止其在包装和存在过程中被损坏或降低质量。 第五条注意安全,离开仓库后必须关闭仓库门;不得磕、碰、摔、挤压物资;不得大声呼叫、跳跃。 第六条严格坚持物资、出仓手续,做到先进先出,减少物资积压仓库时间。 第七条监督库存量,根据公司库存量标准,如有超标、不足现象,及时向生产部反映。 第八条保持仓库库容库貌,不得带食品到仓库,每天下班前清洁地面,清除库存物资上灰尘杂物。 第九条仓库防火制度。

仓库安全管理制度

仓库安全管理制度 1、在仓库设立明显的防火等级标志,出入口和通向消防设施的道路应保持畅通,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仓库要采取杜绝火种的安全措施。。 2、仓库配备足够的与危险化学品性质相适应的消防器材,并由专人维护和保养。 3、危险化学品仓管部门根据物品的危险性,为保管员配备必要的防护用品、器具。 4、化学仪器、药品及办公用品入库时,保管员应按入库验收标准进行检查、验收、登记,严格核对和检验物品的名称、规格、质量、数量、包装。物品经检验合格方可入库。无产地、品牌、安全标签和产品合格证的物品不得入库。 5、加强对防爆电气设备、避雷、静电导除设施的管理,选用经国家指定的防爆检验单位检验合格的防爆电气产品。 6、仓库内的各种安全设施,必须经常检查、定期校验、保持完好状态,做好记录。 7、仓库必须具备防火、防盗、防水、防潮、通风、防晒、防静电、避雷、安全坚固等功能。仓库应具有消防栓、灭火器、灭火沙及报警器等。 8、库存化学品应根据其化学性质分区、分类、分库储存,禁忌物料不能混存。 9、遇火、遇潮容易引起燃烧、爆炸或产生有毒有害气体的危险化学

品,不得在高温、潮湿的地方存放,必要时还应采取降温及隔热措施。 10、受阳光照射容易产生燃烧、爆炸或产生有毒有害气体的化学试剂和桶装、灌装等易燃液体、气体应当放在阴凉、通风的地方。11、互相接触容易引起燃烧、爆炸得物品及化学性质或防护、灭火方法相抵触的化学试剂及化学危险品,不得在同一仓库和同一储存室存放。 12、性质不稳定容易分解和变质以及混有杂质易引起燃烧、爆炸危险品应该经常进行检查、测验、化验分析,防止自燃、自爆。 13、危险化学品包装要完整无损,如发现破损、渗漏,必须立即进行安全处理。 14、剧毒物品必须严格执行“双人、双锁”的管理制度。 15、危险化学品用后的包装桶、纸袋、瓶、木桶等必须严加管理,要统一回收登记注册,专人负责销毁。 16、库房内应设有湿温度计,每天记录,上午下班前和下午下班前各一次。 17、利用库内外空气温度不同而形成的气压差,使库内外空气形成对流,来达到调节库内湿度的目的。仓管员可根据季节、天气实际情况,确定通风时间长短和通风时开启门窗的数目。根据物品的性质,采取密封,通风和库内吸潮相结合的温度管理办法,严格控制并保持库房内的温度≤30℃。 18、每天对库房内外进行安全检查,检查易燃物是否清理,货架牢固程度,堆放是否合理,针对易燃液体,检查封口是否严密,有无挥

民用爆炸物品储存库租赁协议

民用爆炸物品储存库租赁协议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租赁方:(以下简称乙方)公司所属民用爆炸物品储存库位于xxx县xxx镇xxx村山脚下,是经上级有关部门审查、批准、许可的民用爆炸物品储存仓库。本着互惠互利、合作共赢,友好协商的原则,甲、乙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一、仓库位置:在甲方民用爆炸物品库区内,乙方租赁甲方雷管库和炸药库两个仓库。 二、租赁期限:乙方租赁甲方民用爆炸物品仓库时间暂定陆年,即自年月日始至年月日止,租赁期满后,若乙方需继续租赁,甲、乙双方应重新签订租赁协议。 三、租赁费:年租金为人民币万元整(¥:元),本协议签订后七日内一次性付清。 四、双方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权利、义务 1、甲方民用爆炸物品储存库为国有资产,在乙方承诺在永嘉县县境内从事的所有爆破业务全部购买甲方民用爆炸物品,全部由甲方负责配送运输的前提下出租给乙方的。 2、甲方按期收取乙方仓库租金。 3、甲方仓库、车辆、销售业务的管理、安全、责任全部由甲方全权负责。 4、租赁管理涉及安全生产法律责任双方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

并共同遵守。 5、甲方应保证其民用爆炸物品储存仓库,民用爆炸物品运输车辆,民用爆炸物品销售许可证等安评、年检合格。安评年检费用由甲方自理。 (二)乙方权利、义务 1、乙方在永嘉县境内从事爆破业务,全部购买甲方民用爆炸物品,全部由甲方的民用爆炸物品配送车车辆进行运输。 2、按时交纳租金。 3、仓库租赁期满,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承租权利。 4、乙方不得将甲方仓库和仓库资质资料转租、转借他人使用。 5、租赁管理涉及安全生产法律责任,双方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并共同遵守。 6、乙方的爆破业务由乙方独立完成,爆破业务的管理、安全、责任全部由乙方全权负责。 五、甲、乙双方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六、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乙方: 甲方授权代表:乙方授权代表: 签订时间:年月日

仓库安全管理制度49976

1目的 为了加强各地仓库安全管理工作,确保库存物品和人员安全 2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所有仓库安全的管理 3职责 3.1 仓库安全员负责安全管理工作的自检、执行和检查工作。 3.2 各仓库主管或经理负责仓库安全的监督和抽查,负主要责任。3.3 总经理负责公司仓库安全相关事宜的审批和总监督,负第一责任。 4工作程序和要求 4.1仓库安全管理原则 仓库管理“五要”“五不准” 4.1.1五要: a)仓库内堆放物品平稳,不倾斜; b)仓库内外要保持道路畅通; c)仓库内要保持干爽、内外清洁,堆放整齐; d)仓库外要保持不准有火种、易燃物品接近; e)仓库内电源距物品要有不少于1米;

4.1.2 五不准: a)仓库内不准吸烟; b)仓库内不准设灶; c)仓库内不准点蜡烛; d)仓库内不准乱接电线; e)仓库内不准把易燃物品带进去寄放; 4.2仓库物资与人员安全管理 4.2.1仓库应设专职仓库安全员,负责仓库物资安全的日常管理,并协助领导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令、法规、劳动保护政策。 4.2.2仓库使用专用系统对所管辖的物资进行分类登记,设置标识卡、台帐,做到帐(包括纸质和电子台帐)、物、卡相符,及时反映库存。 4.2.3 存放物品的仓库应保持整洁通风,防潮湿,码放整齐。在仓库中存取物品应办理相关单据,分类物品应标识明显,分类分区存放,不合格品应单独隔离。 4.2.4 注意安全,叉车进出仓库限速5公里每小时,注意行人和物资;不得撞人和磕、碰、摔、挤压物资。 4.2.5 严格坚持物资、出仓手续,做到物品和单据相符;监督库存量,根据公司库存量标准, 如有超标、不足现象,及时向仓库主管或经理反映。 4.2.6 仓库安全员应定期检查库存物资状况,仓库管理部门应定期组织盘点。 4.2.7 仓库作业员在高于2米的登高作业时,需要使用有防护边的登高梯子。 4.2.8 仓库叉车作业,必须持有有效叉车证,否则不能开叉车。

物资储存安全管理制度

物资储存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则 1、物资储存库房的建筑设计应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等规定。仓库应当设置醒目的防火标志。进入甲、乙类物品库区的人员,必须登记,并交出携带的火种。 2、物资储存单位负责人及下属人员要落实安全责任制,加强用火用电、消防、储存、装卸、检查等环节的安全管理,做好防火、防洪(汛)、防窃等工作。 3、危险品应单独仓库存放,并按照危险品规定进行储存管理。仓管员必须熟知所管物品的名称、理化性能,仓储保管要求,防火、防爆、防毒害的处置措施,并配备必要的防护用品、器具。 4、保管人员应掌握应急处置措施,保持动态巡检,及时发现并排除各种安全隐患。 二、用火、用电管理 1、库房内严禁使用明火。库房外动用明火作业时,必须办理动火审批单,经仓库或单位防火负责人批准,并采取严格的安全措施。动火审批单应当注明动火地点、时间、动火人、现场监护人、批准人和防火措施等内容。 2、库房内不准使用火炉取暖。在库区使用时,应当经防火负责人批准。

3、防火负责人在审批火炉的使用地点时,必须根据储存物品的分类,按照有关防火间距的规定审批,并制定防火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到人。 4、仓库的电气装置必须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电气设计和施工安装验收标准规范的规定。库房内敷设的配电线路,需穿金属管或用非燃硬塑料管保护。电器开关及其他电器装置周边不得堆放易燃、可燃物品。 5、库房内不准使用电炉、电烙铁、电熨斗等电热器具。 6、甲、乙类物品库房和丙类液体库房的电气装置,必须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爆炸危险场所的电气安全规定。 7、储存丙类固体物品的库房,不准使用碘钨灯和超过六十瓦以上的白炽灯等高温照明灯具。当使用日光灯等低温照明灯具和其他防燃型照明灯具时,应当对镇流器采取隔热、散热等防火保护措施,确保安全。 8、库房内不准设置移动式照明灯具。照明灯具下方不准堆放物品,其垂直下方与储存物品水平间距离不得小于零点五米。 9、仓库必须按照国家有关防雷设计安装规范的规定,设置防雷装置,并定期检测,保证有效。 三、消防设施和器材管理 1、仓库内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消防技术规范,设置、配备消防设施和器材。 2、消防器材应当设置在明显和便于取用的指定地点,周围不准堆放物品和杂物。 3、仓库的消防设施、器材,应当由专人管理,负责检查、维修、保

GA 837—2009民用爆炸物品储存库治安防范要求

GA 837—2009 民用爆炸物品储存库治安防范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安全行业标准 2009—06—29发布 2009—08—01实施

前言 本标准的全部技术内容为强制性。本标准由公安部治安管理局提出。本标准由全国安全防范报警系统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100)归口。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公安部治安管理局、北京市公安局治安管理总队。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闫正斌、李军刚、亓希国、张国亮、谭权、章文义。

民用爆炸物品储存库治安防范要求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民用爆炸物品储存库的治安防范基本要求,是民用爆炸物品储存库治安防范设计、验收、评价等工作的基本依据。本标准适用于民用爆炸物品从业单位,教学、科研、检测等单位和中国人民解放军、武装警察部队从事非军事目的工程爆破的爆炸物品储存库。本标准不适用于煤矿、非煤矿山井下爆炸物品储存库。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 6722 爆破安全规程 GB 17565 防盗安全门通用技术条件 GB 50089 民用爆破器材工程设计安全规范 GB 50154 地下及覆土火药炸药仓库设计安全规范 GB 50348 安全防范工程技术规范 GB 50394 入侵报警系统工程设计规范

GB 50395 视频安防监控系统工程设计规范 GA/T 74 安全防范系统通用图形符号 GA/T 75 安全防范工程程序与要求 GA 308 安全防范系统验收规则 国务院令第466号《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民用爆炸物品civil explosives 用于非军事目的、列入民用爆炸物品品名表的各类火药、炸药及其制品和雷管、导火索等点火、起爆器材。 3.2 民用爆炸物品从业单位unit of civil explosives 生产、销售、购买、运输民用爆炸物品的单位和爆破作业单位。 3.3技术防范(技防)technical protection 利用各种电子信息设备组成系统和/或网络以提高探测、延迟、反应能力和防护功能的安全防范手段。 3.4人力防范(人防)personnel protection

仓库安全管理制度模板

仓库安全管理制度 模板

仓库安全管理制度 根据国家《安全生产法》及《消防法》的相关规定,依据“安全第一预防为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工作方针,为确保仓库的绝对安全,结合本仓库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人员出入管理规定: 一.本仓库属于重点防火单位,仓库所有场地严禁吸烟,禁止携带火种入内; 二.其它人员必须服从管理人员管理,闲人免入; 物资加工存放管理规定: 一.本仓库物资系易燃物,必须专库专用,严禁存放其它任何物品; 二.存放物资的库房必须做到干燥,通风状况良好; 三.物资入库后必须及时进行分类加工,按规定打包成型,堆码;

四.物资放于地面上时应垫有枕木(大概高20cm)并保留空间,距离墙壁40cm左右。 电源设备管理规定: 一.严禁在仓库使用其它任何用电设备; 二.对供电设备必须严格按照规程进行操作,严禁违规操作。 车辆出入管理规定: 一.车辆入库必须装上防火筒,停车后立即熄火,不得在仓库内检查排除车辆故障; 二.机动车辆必须在规定位置停放,非本单位的机动车辆一律不得入内。 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一.消防水池必须确保水源充分,并备有消防水桶;灭火器必须按时按规定进行药物的更换,确保器材的有效使用;

三.仓库前坪不得随意停放车辆或堆放其它物资;库房内部必须按规定留有消防安全通道并保持畅通; 监控系统管理规定: 一.监控系统24小时运行,每隔5分钟自动存档画面一次; 二.专职人员负责记录,如画面出现可疑人员,应马上记录时间及其相貌特征并上报。 安全管理人员职责 一.安全管理人员必须认真严格按照仓库安全管理制度和工作要求,履行工作职责,确保仓库安全。 二.安全管理人员必须随时进行安全巡查,对各个部位进行细心的检查,特别是夜间的巡查。 三.安全管理人员对出入仓库的车辆必须做好进出时间的登记,对进入库房内的车辆要在车辆排气管的尾部挂置防火筒(原则上不允许车辆进入库房);对出入仓库的外来人员要进行登记,且不得带任何火种入内。

仓库安全管理制度

仓库安全管理制度 编制: *** 审核: *** 批准: *** 201x年6月8日发布 201x年6月8日实施 XXXX股份有限公司印

1、目的 为了加强仓库防火安全管理,保障公司财产免受安全事故的危害,保证生产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2、范围 公司仓库管理适用于本只制度。 3、编写依据 依据《安全生产法》、《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4、职责 4.1供应部对其所属仓库进行管理,落实仓库人员的岗位职责和安全职责,并组织人员进行安全技术和岗位应知应会培训,生产安全部进行监督。 5、管理要求 5.1组织管理 5.1.1新建、改建、扩建的仓库建筑设计,应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规定。应有完善的安全措施。储存易燃物品库房罐区地面,应采用不易打出火花的材料。储存易燃和可燃物品的库房应当根据防雷需要装置避雷设施。 5.1.2仓库保管员应当熟悉储存物品的分类、性质、保管业务知识和防火安全制度,掌握消防器材的操作使用和维修保养方法,做好本岗位的防火工作。 5.2 储存管理 5.2.1库房物品按种类、型号分类存放,不得混放。储存量不得超过规定的储存极限。 5.2.2 应标明储存物品的名称、性质和灭火方法。 5.2.3库房不准设办公室、休息室,不准住人,不准用可燃材料

搭建隔层,在库房罐区的防火间距内,不准堆放可燃物品。 5.2.4 库区要经常保持清洁。用过的油棉纱、油抹布、沾油的工作服、手套等用品,必须妥善保管或及时处理。 5.2.5 库房应根据灭火工作的需要,设置适当种类数量的消防器材,布置在明显和便于使用的地点。消防器材附近,严禁堆放其他物品,寒冷季节应对消防设施采取防冻措施。 5.2.6定期点验库存产品,做到帐物相符。 5.2.7仓库通道出入口要保持畅通,仓库内要及时清理,保持整洁。 5.2.8仓库内消防、通风、机械车辆,应由专人管理维修,无关人员不得操作。 5.2.9库存产品要码放整齐,做到离墙离地,防止受潮霉变。 5.2.10无关人员严禁进入危险品仓库。私人物品不得私自入库存放。 5.3 明火管理 5.3.1仓库内严禁吸烟、用火。特殊情况需动火时应办理动火证。 5.3.2仓库安装电气设施,应严格按照有关的电力设计技术规范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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