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部管理处罚条例》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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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企业奖惩条例实施细则

国有企业奖惩条例实施细则

国有企业奖惩条例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国有企业奖惩行为,明确奖惩权力的行使,提高国有企业的运营效益和创新能力,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国有企业奖惩应遵循公平、公正、合理、有效的原则。

第三条国有企业奖惩应当依法合规,严禁任意滥用权力、刁难企业员工、违背公平正义原则进行奖惩。

第四条国有企业奖惩应当与企业经济效益、企业发展质量、员工表现及其他综合因素相相结合,宏观研究具体情况制定相关奖惩方案。

第二章奖励细则第五条国有企业应当根据企业的经济效益、质量发展等指标,在奖励范围内对优秀单位和个人给予相应物质或精神激励。

第六条国有企业奖励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一)表彰奖励:对在企业经营发展、质量控制、科学创新、绿色发展等方面取得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可以通过授予称号、颁发奖状、发放奖金等方式进行奖励。

(二)岗位晋升:对在企业业绩与核心职能中发挥突出作用的员工,可以通过晋升岗位、增加职责、加薪等方式进行奖励。

(三)学习培训:对在企业内部进行培训学习,取得重要成果的员工,可以通过提供进修机会、派遣出国学习等方式进行奖励。

第七条国有企业奖励原则应当具体化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奖励应与员工实际贡献相一致,对于突出贡献应予以重点表彰和奖励,避免一刀切的奖励制度。

(二)奖励应当及时、公示的进行,杜绝内部少数人员以权谋私的情况。

(三)奖励制度应当合理,避免因奖励过多造成企业负担过重。

第三章惩罚细则第八条国有企业应当根据企业的经济效益、质量发展等指标,在惩罚范围内对违反规章制度、工作职责的单位和个人给予相应的惩罚。

第九条国有企业惩罚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一)警告:对于违反规章制度、工作职责的轻微违纪行为,可以给予书面警告。

(二)处罚:对于严重违纪行为,可以给予降级、罚款、合同解除等处罚。

第十条国有企业惩罚原则应当具体化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惩罚应与违纪违规程度相一致,对于轻微违纪行为应给予行为和心灵教育,对于重大违纪违规行为应给予严厉的制裁。

公司管理制度奖罚细则

公司管理制度奖罚细则

公司管理制度奖罚细则第一条:奖励制度1.1 员工奖励:公司将根据员工在工作中的表现和贡献,设立不同等级的奖励,包括但不限于员工月度最佳表现奖、员工年度优秀员工奖等。

1.2 绩效奖金:公司将按照员工的绩效表现,设立不同等级的绩效奖金,以鼓励员工提高工作绩效和贡献。

1.3 工龄奖励:公司将根据员工在公司工作的时间长短,设立不同等级的工龄奖励,以激励员工长期在公司发展。

1.4 勤工奖励:公司将设立勤工奖励制度,对在工作中表现出色、勤奋努力的员工给予相应的奖励。

1.5 其他奖励:公司将根据具体情况,设立其他奖励制度,对在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员工给予相应的奖励。

第二条:惩罚制度2.1 违纪处罚:对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的员工,将按照公司规定进行相应的处罚,包括但不限于口头警告、书面警告、降职或解雇等。

2.2 怠工处罚:对在工作中懒散敷衍、不认真投入的员工,公司将按照情节轻重给予不同程度的处罚,包括但不限于扣发绩效奖金、降职等。

2.3 违规违约:对违反公司合同和承诺的员工,公司将按照公司规定进行相应的处罚,包括但不限于罚款、降职或解雇等。

2.4 严重失误:对在工作中犯有严重过失或失误的员工,公司将按照情节轻重给予不同程度的处罚,包括但不限于口头警告、书面警告、降职或解雇等。

2.5 其他违规行为:对其他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的员工,公司将按照公司规定进行相应的处罚,包括但不限于口头警告、书面警告、罚款等。

第三条:奖罚决定机构3.1 公司将设立由公司高层领导和人力资源部组成的奖罚决定机构,负责审核、决定员工的奖罚事宜。

3.2 员工可以提出奖罚申诉,奖罚决定机构将依据实际情况进行裁决并做出最终决定。

第四条:奖罚执行办法4.1 公司将建立奖罚执行办法,明确员工奖罚的执行流程和方法,并保障员工权益。

4.2 公司将建立奖罚记录档案,对员工的奖罚情况进行记录并存档,以备日后查证和参考。

4.3 公司将定期评估奖罚制度的执行效果,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优化。

企业内部治安管理制度(5篇)

企业内部治安管理制度(5篇)

企业内部治安管理制度1目的为加强公司内部治安保卫工作,维护正常的生产、工作、生活秩序,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及治安灾害事故的发生,根据《____市单位内部治安保卫工作条例》,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2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部治安安全管理。

3职责公司内部治安保卫工作实行党政负责制,依靠公司员工,坚决贯彻“预防为主”的方针,在确保要害、重点,管理从严的前提下,以打击现行为中心,同一切扰乱内部治安秩序、违反内部治安管理的不法行为和治安灾害事故作斗争。

内部治安保卫工作,实行以“四包”为内容的责任制,即公司包面;部门包片;工段、班组包块和要害部位;个人包点。

公司员工、外聘工以及来公司承包工程的所有人员,都必须严格遵守,自觉执行。

4工作内容____公司包面责任制将内部治安保卫工作纳入党政管理范围,列入议事日程,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工作的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内部治安保卫工作。

对模范遵守执行内部治安保卫工作制度做出贡献的部门或个人给予表扬、奖励。

对违反管理制度造成后果的责任者,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政纪处分或经济处罚。

加强对要害、重点部位和容易发生案件、事故的部位、场所的防范工作,防止和减少违法犯罪及治安灾害事故的发生。

4.2部门包片责任制4.3工段、班组包块责任制发生案件和事故,应立即采取措施,保护现场,并及时向部门治保小组汇报。

如属失职行为造成的被偷被盗,概由本工段、班组负责追查,责任者负责赔偿,并报本部门处理。

____个人包点责任制(1)认真贯彻执行《____市单位内部治安保卫工作条例》,负责公司经济保卫和治安管理工作,维护好公司正常的生产、工作、生活秩序。

(2)制定和完善公司的各项治安保卫工作制度,落实各项治安防范措施。

(3)预防和制止公司发生各种违法犯罪行为,调解公司内部治安纠纷,维护单位正常秩序。

(4)加强治安信息工作,及时向公安机关报告发生在公司的刑事案件、治安案件、治安灾害事故和不安定事端。

员工管理处罚规章制度

员工管理处罚规章制度

员工管理处罚规章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员工行为,维护企业正常秩序,提高员工素质,加强管理,制定本规章。

第二条本规章适用于本企业所有员工,包括正式员工、临时员工和实习生等。

第三条员工在工作中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以及本企业规章制度,严禁违法乱纪行为。

第四条本规章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并执行。

第二章违纪行为和相应处罚
第五条员工在工作中出现以下情形之一,将受到相应处罚:
(一)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
(二)违反本企业的规章制度的;
(三)违背工作原则、纪律的。

第六条员工违纪行为的处罚方式包括但不限于:
(一)口头警告;
(二)书面警告;
(三)降职或降薪;
(四)停职检查;
(五)开除。

第三章处罚程序
第七条如果员工在工作中出现违纪行为,应当立即向直接主管报告,并调查核实。

第八条主管部门应当对员工违纪行为进行调查,调查结果应当有明确的证据;
第九条如果员工的违纪行为属实,应当根据情况和公司规定给予相应处罚。

第十条员工对处罚有异议时,可以向公司人力资源部提出申诉,人力资源部应当及时处理。

第四章其他规定
第十一条本规章最终解释权归公司人力资源部所有。

第十二条本规章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以上为员工管理处罚规章制度,如有违反将受到相应的处罚。

望员工们严格遵守,共同维护企业的良好秩序。

员工违纪违规处分实施细则

员工违纪违规处分实施细则

员工违纪违规处分实施细则目录第一章总则 (3)第二章处分种类与适用规则 (4)第三章对违纪违规行为处分权限及调查处理程序 (8)第四章对违法犯罪员工处分 (13)第五章违纪违规行为及适用处分 (14)第一节违反政治纪律行为及适用处分 (14)第二节违反生产经营工作秩序行为及适用处分 (15)第三节违反财经纪律和公司财务制度行为及适用处分 (22)第四节违反公司劳动、人事、外事纪律和监督管理工作规定行为及适用处分 (24)第五节违反职业道德和廉洁从业规定行为及适用处分 (28)第六章附则 (32)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需要,加强内部管理,严肃纪律,规范秩序,维护公司利益,保障公司健康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公司所属各单位(含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公司直接或间接控股单位,下同)劳动合同制员工。

劳务派遣人员、非全日制用工人员、实习人员及其他接受公司管理人员等可参照本条例执行适用条款。

如劳务派遣人员违纪违规行为情节达到开除程度,应退回劳务派遣机构。

第三条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应当承担责任违纪违规行为,依照本条例给予处分。

第四条处理违纪违规行为原则:(一)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二)纪律面前人人平等;(三)处分轻重与违纪违规责任相适应;(四)惩前毖后,治病救人。

第五条对违纪违规行为调查处理,应当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程序合法、手续完备。

第二章处分种类与适用规则第六条处分种类从轻到重依次分为五档:(一)警告;(二)记过;(三)降职(降级);(四)留用察看(分为留用察看一年、留用察看两年);(五)开除。

第七条受处分期间为:(一)警告,12个月;(二)记过,12个月;(三)降职(降级),24个月。

第八条负有管理职能各级管理者,在其职责范围内,对其直接主管工作不履行或者未正确履行自己职责,造成其下属较重或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应追究领导责任。

公司内部管理处罚条例(试行)

公司内部管理处罚条例(试行)

公司内部管理处罚条例(试行)为加强员工管理,规范公司纪律处罚政策及管理程序,规范员工行为,创造一种高效、公正、公平的工作环境,确保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进行,特制定本条例。

一、考勤管理第1条上、下班必须考勤,未考勤按旷工半天论处,一个月内累计3次未考勤的,加罚20元/次。

代考勤,罚双方当事人各50元/次。

第2条考勤卡未带,但必须到保安部签到,处罚5元/次。

第3条迟到或早退1~30分钟罚款10元,30分钟以上每10分钟加罚10元。

第4条因事请假未经批准而擅自不上班者,按旷工处理。

如遇特殊情况,必须提前打电话请假同意后,允许事后补办请假手续。

第5条确因堵车或特殊原因迟到,由部门负责人出具证明,可以免去处罚,但如经查与事实不符,将处以十倍的罚款。

第6条旷工半天,罚款100元;旷工一天,罚款200元。

第7条年累计旷工达6天或连续3天(班)旷工者,以及一个月内迟到早退5次以上者或经常离岗者,予以辞退处理或作请其自动离职。

第8条厂部值班人员值班期间内未经批准离岗、不在岗值班的,按旷工论处。

第9条接公司《岗位调动通知单》后,不服从公司安排,不按规定时间到新岗位报到(上岗),按旷工论处。

第10条进出门自觉配合保安员的检查,违反者,罚20元/次。

第11条生产一线人员上班时间应穿工作服,特殊岗位及未发工作服的除外,违反者罚款20元/次。

二、行为规范第12条不佩戴胸牌或佩戴不规范,每次罚款20元。

第13条自行车、摩托车等交通工具不按指定地点停放,每次罚款50元。

第14条提前就餐、提前上交通车,每次罚款20元。

第15条在工作场所吵闹喧哗,妨碍他人工作,每次罚款50元。

第16条不遵守公共卫生,乱扔果壳纸屑、随地吐痰,随地大小便,罚款10~50元。

第17条踩踏草坪、攀摘花草树木,每次罚款20元;第18条不按规定开关电灯、空调,浪费电源的,处罚责任人及部门负责人各20元/人。

第19条工作不负责,浪费原材料的罚款20~50元。

第20条在浴室内洗衣物,不关水龙头,浪费水电资源罚款10~100元。

2024年《国有企业管理人员处分条例》学习心得体会2470字范文稿

2024年《国有企业管理人员处分条例》学习心得体会2470字范文稿

2024年《国有企业管理人员处分条例》学习心得体会2470字范文稿2024年5月21口,国务院总理李强签署第781号国务院令,公布《国有企业管理人员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自2024年9月1口起施行。

《条例》适用范围广泛,细化了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在国企领域的实施;在此有几点解读与大家分享。

一、《条例》的出台背景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国有企业管理人员监督管理工作。

但长期以来,关于国有企业管理人员的处分规定散见于各行业领域法律法规文件和企业内部管理制度中,国家层面没有对处分的种类及其适用、处分的程序等作出专门规定。

2020年出台的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明确国有企业管理人员是公职人员;对公职人员的违法行为,规定了由监察机关给予政务处分和由任免机关、单位给予处分的制度机制:明确由国务院及其相关主管部门结合国有企业的实际情况,对国有企业违法的公职人员处分事宜作出具体规定。

因此,有必要制定一部行政法规,建立健全国有企业管理人员监督制约机制,统一规范对各级各类国有企业管理人员的处分事宜,为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国有企业管理人员队伍,推动国有企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二、制定《条例》的总体思路《条例》制定坚持以下总体思路:一是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完善国有企业管理人员的监督管理制度。

二是坚持依法处分原则,根据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和相关法律、国家规定,细化国有企业管理人员违法行为及处分的适用,对处分的程序、申诉等作出具体规定。

三是坚持问题导向,聚焦国有企业经营管理易发多发违纪违法问题,明确底线红线,推进标本兼治、系统治理。

三、《条例》的适用范围《条例》中的“国有企业管理人员”的定义,来源于《监察法》第15条第3款的规定。

按照相关解绛,“国有企业”既包括国有独资、全资企业,也包括国有控股企业(含金融企业)。

“管理人员”既包括董监高等高级管理人员,也包括党委书记、副书记、纪委书记,工会主席等领导班子成员,还包括中层和基层管理人(车间主任),甚至管理、监督国有财产等重要岗位上工作的人员,包括会计、出纳、采购人员等。

员工违纪违规处分实施细则

员工违纪违规处分实施细则

员工违纪违规处分实施细则目录第一章总则2第二章处分的种类与适用规则3第三章对违纪违规行为处分的权限及调查处理程序7第四章对XX犯罪员工的处分12第五章违纪违规行为及适用的处分13第一节违反政治纪律的行为及适用的处分13第二节违反生产经营工作秩序行为及适用的处分14第三节违反财经纪律和公司财务制度的行为及适用的处分21第四节违反公司劳动、人事、外事纪律和监督管理工作规定的行为及适用的处分23第五节违反职业道德和廉洁从业规定的行为及适用的处分27第六章附则32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需要,加强内部管理,严肃纪律,规X秩序,维护公司利益,保障公司健康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XX国劳动法》、《中华人民XX国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公司所属各单位(含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公司直接或间接控股单位,下同)的劳动合同制员工。

劳务派遣人员、非全日制用工人员、实习人员及其他接受公司管理的人员等可参照本条例执行适用条款。

如劳务派遣人员的违纪违规行为情节达到开除程度的,应退回劳务派遣机构。

第三条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应当承担责任的违纪违规行为,依照本条例给予处分。

第四条处理违纪违规行为的原则:(一)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二)纪律面前人人平等;(三)处分轻重与违纪违规责任相适应;(四)惩前毖后,治病救人。

第五条对违纪违规行为的调查处理,应当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程序合法、手续完备。

第二章处分的种类与适用规则第六条处分的种类从轻到重依次分为五档:(一)警告;(二)记过;(三)降职(降级);(四)留用察看(分为留用察看一年、留用察看两年);(五)开除。

第七条受处分的期间为:(一)警告,12个月;(二)记过,12个月;(三)降职(降级),24个月。

第八条负有管理职能的各级管理者,在其职责X围内,对其直接主管的工作不履行或者未正确履行自己的职责,造成其下属较重或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应追究领导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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罚款单交建筑人力资源部,在工资中加倍扣除。
4.3 建筑公司过程管理处罚条例实施细则
4.3.1 过程管理处罚条例实施程序
4.3.1.1 对本部门内部处罚实施程序
日常工作检查 发现违反制度 被检查人查找 原因进行改正
根据 处罚条例
开具“不合格项”
部门领导
部门领导
“不符合项”
进行验证
交录入员 按人力资源部 要求罚单汇总
注:建筑公司全体员工包括:建筑公司在职人员,建筑公司员工兼 其他公司职务人员,其他公司人员兼建筑公司职务人员。 3、职责 3.1 公司高层领导负责对主管部门主任的工作考核并实施处罚; 3.2 公司各部门主任、项目经理负责对部门、项目部全体职工按制度进 行过程业绩的考核,并实施处罚; 3.3 公司各部门主任、项目经理对其他部门员工不按制度工作并造成工 作拖后和经济损失的,有权提出处罚建议,交该部门主管高层领导处 罚;
的处罚过程,要求在一周内完成,否则部门领导(包括公司主管领导)
按不及时完成本职工作论处;
4.3.2.4 部门领导与本部门员工签订“岗位责任书”后,不进行检查、
督促,“听之任之”,员工完不成职责不处理,一经查实,处罚部门领
导罚金是责任人罚金的二倍。
注1:高层领导所主管部门
① 总经理:材料设备部、经营部、财务部、人力资源部、法规办、
办公室
② 总工程师:工程部、中心试验室、商品混凝土搅拌站
③ 总经理助理:电脑部、有关信息化系统
注2:项目部某些员工业务从属关系
1 项目统计预算员——经营部
2 项目安全监察员——安全消防环保部
3 项目办公室——公司办公室
4 项目技术负责人、专业技术负责人、质检员、资料员——工程 管理部
5 项目试验员——中心试验室 6 项目材料组——材料设备部
建筑办公室
通知被处罚者 每日实施检查
开具处罚单
(不符合时) 集团监察大队
(八小时工作以外)
被罚者五日内将罚金交 建筑财务部
4.2.2 行为规范处罚注意事项
4.2.2.1 着装行为规范每天只处罚一次;

4.2.2.2 在禁烟区抽烟,发现一次罚一次;
4.2.2.3 随地吐痰,发现一次罚一次;
4.2.2.4 办公室灯、电脑、空调,下班后忘记关闭,发现一次罚一次,
这些主观因素提出改进措施,并实施改进。部门领导依据“内部管理处
罚条例”开罚单;
4.3.2.2 在工作中所开具罚款单,应通知被罚款人,当有异议时可向部
门领导提出,部门领导要予考虑。有无理取闹者,部门领导可加罚
50%,以端正被罚款人的态度;
4.3.2.3 在部门内部的处罚过程,要求在二天内完成,在相关部门之间
3.4 集团公司监察大队及办公室有权对建筑公司全体职工(董事长除 外)在行为规范违反制度时,实施处罚; 3.5 建筑公司员工对处罚有异议时,有权向上一级领导或集团督察办提 出申诉(必须提供申诉证据),上一级领导或集团督察办对处罚“申 诉”做最终裁定; 3.6 建筑公司所有员工,有权向督察办直至集团分管领导报告(检举) 建筑公司各级领导不执行制度行为及给公司所造成的各种损失。 4、实施细则 4.1 实施总要求 4.1.1 主管部门主任或处罚人在开具处罚单时,应严格按所违反制度对 应的“处罚条例”进行处罚,不得以个人偏见任意改变处罚金额; 4.1.2 建筑公司高、中层领导(以集团人力资源部任免文件为准)违反 其它部门制度时,罚款金额为“处罚条例”的二倍; 4.1.3 部门主任违反本部门相关制度,一经发现,罚款金额为“处罚条 例”的三倍; 4.1.4 开具罚款单时,内容一定要具体,注明违背制度行为,及处罚的 依据(触犯条例哪条、哪款),并及时通知被罚款人改正; 4.1.5 各部门主任、项目经理对其他部门员工因违背相关制度而造成质 量隐患、工期拖后、成本增加等,有权根据“处罚条例”开具处罚单 (需附处罚证据)送被处罚责任人领导或被处罚部门主管高层领导裁 定; 4.1.6 各部门的罚款(除行为规范外)必须按“汇编(一)中《扣款系 统的使用规定》”要求执行,即在开具罚款单后二小时内由录入员输入 到《扣款系统》网络平台,否则视为违章。 4.2 建筑公司行为规范实施细则 4.2.1 行为规范处罚条例实施程序
如当事人不在,可找旁人见证签字,第二天通知被处罚人;
4.2.2.5 其他行为规范的处罚力度,参照上述原则处理;
4.2.2.6
部门领导明知本部门员工违反公司行为规范而不加以纠
正,“听之任之”,一经查实,处罚部门领导罚金是责任人罚金的二
倍。
4.2.3 凡被处罚者五日内不到建筑财务部交罚金者,由处罚单位统一将
开具罚单
登录罚款系统
人力资源部在工资 中实施扣款
4.3.1.2 对其他有工作联系部门员工内部处罚实施程序
根据 造成损失
发现不符合 不合格项 要求罚单汇总
送递工作联系部门领导 促成查找原因进行改正
部门领导
开具“不合格 项”
“不符合项”
部门领导 进行验证
交录入员 按人力资源部 要求罚单汇总 登录到罚款子系统
罚款部门领导 说明理由 退回 登录罚款子系统 交录入员
同意 开具罚单 罚
工作联系部
人力资源部在工资中 实施扣款
人力资源部在工资中 实施扣款
门领导确认
上报工作联系部
门主管领导终裁 不同意 免
4.3.2. 工作过程处罚注意事项
4.3.2.1
工作过程达不到制度规定要求时,责任人在分析“不合格
项”“不符合项”原因时,可能因素很多,但必须找出主观因素,针对
朝林办字[2005]第01号 林
批准人:赵泉
《内部管理处罚条例》实施细则
1、目的 为提高顾客及相关方的满意程度,达到重合同、守信用,加强公司
内部管理及考核的宗旨,做到“事有人管,管要到位”,以提高全员管 理素质,体现朝林建筑公司企业文化,特制定《内部管理处罚条例》实 施细则。 2、适用范围
本实施细则适用于建筑公司上至总经理(集团董事长除外)下到普 通管理人员,必须按建筑公司相关制度执行,凡不符合制度,将实施处 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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