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资源部等五部门印发《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暂行办法》

合集下载

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实践中常见问题及对策

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实践中常见问题及对策

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实践中常见问题及对策摘要:自然资源部、财政部、生态环境部、水利部、国家森林与草地管理局共同颁布的《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暂行办法》,标志着中国开始实施资源整体统一土地确权登记制度,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制度进入了法制化轨道。

本文将资源整体统一土地确权登记制度面临问题和措施进行阐述。

关键字: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存在问题;处理对策引言实施各种资源的统一规范确权与登记工作,并进一步明确"边界",将有助于缓解各种资源所有者管理不到位、各种资源产权界限模糊不清等问题,支撑对各种资源的高效监管和严格管护,有效保障我国生态平安与各种资源安全可靠。

这需要地方有关部门领导和工作人员及时提出合理的措施和处理措施,以确保自然整体统一农村土地确权登记管理工作的成功进行。

1自然资源分类现状在自然资源的统一确权登记过程中资源划分时,要充分考虑自然权利和生态环境的要求。

现有的各种资源划分系统中,首先,由有关专家学者从自然资源、经济社会、环境保护等视角对各种资源的划分,例如《中国自然资源学丛书》把各种资源界定为土壤资源、水质、矿产品、气象信息资源、林木信息资源、草地信息资源、水产信息资源、野生植物信息资源、野生动物资源和自然景观等共10种。

随后,从行政产业管理视角,各产业管理部门也对资源利用按照一定的管理范畴加以了精细划分,如国家土壤管理部门的《土地利用现状分类》,界定为农田、森林、草原等12个一级类,以及水田面积、自然牧草地、乔木林地面积等73个二级类。

森林、海洋、草地等管理机关也分别按照本机关的规定对其管辖的资源加以分类。

上述二类的主要资源类别中,前者注重于资源的经济效益与环保属性,而后者则是侧重对于资源的管理角度加以划分。

2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存在的问题2.1产权归属不明确当前国家在制订资源归属权的有关规定时,由于概念和界定标准等模糊不清,极易产生分歧,且在进行资源归属权界定时易产生各种纠纷,不利于及时做好资源归属权界定工作和登记,严重影响工作进展。

上海自然资源登记单元预划研究

上海自然资源登记单元预划研究

图3 上海自然保护地范围与长江干流交叉重叠情况 Fig.3 Planning of natural reserve overlaps with Changjiang River
布特点,在剔除城镇范围内各类景观水体、绿化水体、公 园水体以及农村范围内坑塘水体等不纳入河湖管理体系的 情况的基础上,以 2018 年全市河湖河口线数据为依据,对 本市河道登记单元划定的重点问题进行探讨。
(1)市管河道登记单元划定的基本原则和方法 《上海市河道管理条例》及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 发市水务局《关于本市市管河道及其管理范围的规定》中 对市管河道管理范围有较为明确的规定:“含水域和陆域 两部分。水域是指河道两岸河口线之间的全部区域;陆域 是指沿河口线两侧各外延不小于 6 米的区域,包括堤防、 防汛墙、防汛通道、护堤地(青坎)等”。市管河道无论 有无提防,登记单元范围基本上可以按市水务部门和市规 划资源部门共同划定的市管河道管理范围进行确认。图 4 以黄浦江、吴淞江—苏州河、西泗塘—俞泾浦—虹口港水 流交汇处为例,选取此处黄浦江三处较为典型的河道河口 线,构建相应的河道管理范围,并最终确定登记单元界线。
图1 多个独立不相连的自然保护地登记单元单独划定 Fig.1 Planning of multiple independent natural reserve register units
大的管理或保护范围界线划定登记单元,但在数据库中保 留原审批的各相关范围线。图 2 显示了崇明岛国家地质公 园东滩核心片区(黄色)完全包含在崇明东滩鸟类国家级 自然保护区(边界高亮)范围内,按优化整合原则,应按 崇明东滩鸟类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审批范围划定最终的登记 单元。
从全国范围内看,自然资源的类型、界线及空间范围 难以精准划分是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工作的主要难点之一 [23]。本文着重解决上海地区典型自然资源登记单元预划工作 中的难点,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不同类型自然资源 范围重叠时,如何明确单元预划的顺序并确定最终的登记 单元界线范围;二是上海地区水系丰富,水流资源形态样 式分布复杂,其登记单元预划时各类相关管理界线的使用 要充分结合实际情况进行差异性分析。

自然资源部等部门关于落实全国人大常委会对2020年度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情况专项报告审议意见的报告

自然资源部等部门关于落实全国人大常委会对2020年度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情况专项报告审议意见的报告

自然资源部等部门关于落实全国人大常委会对2020年度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情况专项报告审议意见的报告文章属性•【公布机关】国务院,国务院,国务院•【公布日期】2022.05.18•【分类】国务院政府工作报告正文关于落实全国人大常委会对2020年度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情况专项报告审议意见的报告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关于请研究处理〈国务院关于2020年度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综合报告〉和〈国务院关于2020年度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情况的专项报告〉审议意见的函》和国务院办公厅要求,自然资源部会同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生态环境部、水利部、农业农村部、审计署、统计局、林草局等部门,认真研究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意见,提出了加强工作的思路和措施。

现报告如下:各地区、各有关部门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自然资源管理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李克强总理、栗战书委员长、王沪宁、韩正等中央领导同志重要批示要求,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坚持节约优先、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为主的方针,坚持系统观念,全面加强自然资源管理,深化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改革,健全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情况报告制度,持续提升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水平,充分发挥国有自然资源资产在保障国家安全、支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中的重要作用,推进生态文明和美丽中国建设。

一、关于继续夯实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基础(一)加快推进自然资源统一调查监测体系建设。

自然资源部制定自然资源调查监测体系构建总体方案,加快推进业务体系建设,研究建立“天空地网”一体化调查监测技术体系和质量管理体系。

开展统计调查制度修订。

建立全国统一的国土空间调查、规划、用途管制用地用海分类,研究制定自然资源分类标准。

水利部出台省界断面水文监测管理办法和有关技术规范。

自然资源部完成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以下简称“三调”)后的首次年度国土变更调查。

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工作技术难点问题探讨

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工作技术难点问题探讨

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工作技术难点问题探讨摘要: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是部门成果数据的整合,拓扑关系的构建,以及自然状况属性的赋值。

本文以县级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为研究对象,通过对工作中重点和难点问题的分析研究,主要解决技术路线和工作流程不合理、多种数据成果采集精度不统一、权属界线不一致、自然状况属性赋值规则混乱等问题,为顺利开展县级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提供方法指导。

关键词:自然资源;确权登记;难点问题;解决办法引言随着省级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的开展,县级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试点工作逐步推进。

国家公园、省级自然保护区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在工作方法、技术难点上的探索已有部分成果。

从数据成果看,国家公园、省级自然保护区的自然资源登记类别较县级自然资源类别更少,确权登记工作相对容易。

从工作方法来看,国家公园、省级自然保护区以整县域范围为单位,针对不同自然资源类别进行登记单元划分,便于操作。

1自然资源确权信息管理和应用的总体需求1.1高效梳理工作流程根据自然资源确权的有关规定要求,关于统一自然资源确权的登记流程相对繁多且复杂,其中不仅涵盖了4项工作内容,还包括13个工作环节。

通过对自然资源确权信息管理和应用,能够保障登记信息从最开始的准备部分到后期的成果应用部分工作流程清楚明确,工作内容一目了然,工作效率得到有效提升。

包括准备部分、调查部分、数据入库部分以及登簿发证部分、成果应用部分。

准备部分的工作内容包括收集资料、预划登记单元、制作工作底图以及发布通告等等方面,预先规划登记单元来明确登记范围,并注重数据空间的叠加性,以便能够更好地完成编制自然资源的底图;调查工作内容包括调查内业、调查实地补充、调查核实、调查关联信息等等工作环节,并在调查阶段注重摸清明确自然资源数量、种类、边界、质量、公共管制以及权属状况等等方面的登记单元情况;数据入库的工作内容包括建设数据库、成果上图调查环节,其目的在于能够实现自然资源确权登记的调查信息化管理;登簿发证和成果应用的流程内容包括登簿、公告以及审核等等方面,基于成果调查,核实自然资源相关的许可和权利信息、登记单元界线和其内部全部界线、不同种类自然资源的边界线以及公共区域的管制信息,并将这些内容登记于相应的簿面内。

我国全面推进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

我国全面推进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

快讯FAST INFORMATION7月11日,《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出台,要求对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海域、无居民海岛以及探明储量的矿产资源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和所有自然生态空间统一进行确权登记。

这标志着我国开始全面实行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制度,自然资源确权登记迈入法治化轨道。

同步印发的《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方案》明确,从2019年起,利用5年时间基本完成全国重点区域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在此基础上,通过补充完善的方式逐步实现全国全覆盖。

《办法》明确,要对自然资源的所有权和所有自然生态空间统一进行确权登记,清晰界定全部国土空间各类自然资源资产的所有权主体,划清全民所有和集体所有之间的边界,划清全民所有、不同层级政府行使所有权的边界,划清不同集体所有者的边界,划清不同类型自然资源之间的边界。

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以不动产登记为基础,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按照分级和属地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登记管辖。

《办法》规定,自然资源登记簿应当记载自然资源的坐落、空间范围、面积、类型以及数量、质量等自然状况;自然资源所有权主体、所有权代表行使主体、所有权代理行使主体、行使方式及权利内容等权属状况等,并关联国土空间规划明确的用途、划定的生态保护红线等管制要求及其他特殊保护规定等信息。

全民所有自然资源所有权代表行使主体登记为国务院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所有权行使方式分为直接行使和代理行使。

中央委托相关部门、地方政府代理行使所有权的,所有权代理行使主体登记为相关部门、地方人民政府。

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以自然资源登记单元为基本单位,自然资源登记单元具有唯一编码,编码规则由国家统一制定。

《办法》规定,在国家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上,开发全国统一的自然资源登记信息系统,实现自然资源确权登记信息的统一管理。

自然资源确权登记信息纳入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实现自然资源确权登记信息与不动产登记信息有效衔接和融合。

解读《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暂行办法》PPT

解读《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暂行办法》PPT

三、确权登记原则和内容
划清“四个边界”:
1.划清全民所有和集体所有之间的边界 2.划清全民所有、不同层级政府行使所有权的边界 3.划清不同集体所有者的边界 4.划清不同类型自然资源之间的边界
三、确权登记原则和内容
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与不动产登记的主要区别:
1.权利不同:不动产登记对土地、房屋、林地、草原、海域等不动产的所有权、用 益物权和抵押权等登记,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主要对自然资源所有权和所有自然 生态空间统一进行确权登记。 2.内容不同:不动产登记主要记载不动产的自然状况、权属状况等,自然资源登记 记载自然资源的自然状况、权属状况以及公共管制等限制情况。 3.权属不同:不动产登记单元内的权属是唯一的,自然资源登记单元内的权属可以 是共存的。
三、确权登记原则和内容
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坚持资源公有、物权法定和统一确权登记的原则 以不动产登记为基础,对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海域、 无居民海岛以及探明储量的矿产资源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和所有自然生态 空间统一进行确权登记
三、确权登记原则和内容
通过确权登记,明确各类自然资源的数量、质量、种类、分布等自然 状况,所有权主体、所有权代表行使主体、所有权代理行使主体以及权 利内容等权属状况,并关联公共管制要求。
森林资源
天然生态公益林 人工生态公益林
小计 小计
26.52 26.52 0.4 0.4
430.07 430.07
0 0
其他林木
18.55
0
空间坐标、位置说明 或者四至描述 北至:五通村,南至:平丰村、六都村,西至:新槐村,东至:煤山村。
用途管制要求
限制建设区、禁止建设区
生态红线要求
全部位于长兴县金钉子地质遗迹保护生态保护红线内,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 例》和《浙江省自然保护区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进行管理。

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自然资源确权登记操作指南(试行)》的通知

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自然资源确权登记操作指南(试行)》的通知

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自然资源确权登记操作
指南(试行)》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自然资源部
•【公布日期】2020.02.14
•【文号】自然资办〔2020〕9号
•【施行日期】2020.02.14
•【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自然资源综合规定
正文
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自然资源确权登记操作指南
(试行)》的通知
自然资办〔2020〕9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决策部署,为建立和实施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制度,推进自然资源确权登记法治化、规范化、标准化、信息化,进一步明确自然资源确权登记的技术标准和操作要求,更好地指导全国各级登记机构做好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工作,部根据《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暂行办法》规定,研究制定了《自然资源确权登记操作指南(试行)》。

现予以印发,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实施,加快推进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工作。

附件:自然资源确权登记操作指南(试行)
自然资源部办公厅
2020年2月14日。

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中的重难点分析及应对措施研究

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中的重难点分析及应对措施研究

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中的重难点分析及应对措施研究摘要:随着《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及《自然资源确权登记操作指南(试行)》(以下简称《指南》)的发布,全国各地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已逐步分阶段有序开展,由于此类型工作在我国还处于初步探索阶段,技术规范还有待健全,在操作中时常遇到不便解决的问题,因此,分析总结工作中的重难点问题,并研究应对措施,对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的顺利推进和全面开展有着重要意义。

关键词: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重难点分析;应对措施研究引言自然资源相关部门就曾在自然资源确权登记信息管理和应用中明确提出,要想实现登记信息中不动产内容和确权内容的有效链接,还应注重其总体需求,注重进行系统分析和应用服务,保障登记信息工作能够顺利开展。

登记系统是实现统一确权登记信息的重要支撑,同时也是为其他相关部门提供信息服务的重要保障,将在生态文明建设、自然资源保护和利用中发挥重要效能。

一、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中的重难点分析1.1自然保护地优化调整工作协调问题登记机构依据自然保护地管理或保护审批部门提供的管理或保护审批范围界线划定自然保护地登记单元。

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是要对生态保护红线、自然保护地范围等情况开展调查摸底,实事求是、科学精准地合理确定任务范畴,确保方向不偏,但现状存在交叉重叠、边界不清、权责不明等历史遗留问题。

1.2权属纠纷调处问题土地的权属为国家或集体所有,依附于土地的各类自然资源的权属相对比较复杂,有的和土地权属一致,有的和土地权属不一致,而各类自然资源又都依附于土地而存在,加上有些自然资源的空间范围比较难以界定,导致在自然资源确权时难以分清土地和各类自然资源之间的权属关系,给各类自然资源确权带来了很多困惑和难题。

二、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策略2.1鼓励地区联动与交流改革经验深化我国广大农村集体所有制改革,特别是土地所有制改革,不仅是特定地区的事,还要鼓励各地区交流改革经验,取长补短,共同进步。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龙源期刊网
自然资源部等五部门印发《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暂行办法》
作者:
来源:《资源导刊》2019年第08期
日前,自然资源部、财政部、生态环境部、水利部、国家林业和草原局联合印发《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

《暂行办法》所列主要任务包括以下几方面:开展国家公园自然保护地确权登记;开展自然保护区、自然公园等其他自然保护地确权登记;开展江河湖泊等水流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开展湿地、草原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开展海域、无居民海岛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开展探明储量的矿产资源确权登记;开展森林自然资源确权登记;自然资源确权登记信息化建设。

在時间安排方面,从2019年起,利用5年时间基本完成全国重点区域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2023年以后,通过补充完善的方式逐步实现全国全覆盖的工作目标,制定总体工作方
案和年度实施方案,分阶段推进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工作。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