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务犯罪归哪个部门管_检察部门预防职务犯罪趋向调查报告材料
宁波市检察机关预防职务犯罪工作规定(2009年修订)

宁波市检察机关预防职务犯罪工作规定(2009年修订) 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公布日期】2009.10.28•【字号】•【施行日期】2009.10.28•【效力等级】地方司法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宁波市检察机关预防职务犯罪工作规定(2003年4月29日检察委员会讨论通过,2009年10月28日检察委员会第六次会议修订)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全市检察机关预防职务犯罪工作(以下简称预防工作),提高工作水平,根据中共中央《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人民检察院预防职务犯罪工作规则(试行)》和《关于加强和改进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意见》,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全市检察机关应当在当地党委的统一领导下,按照“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反腐倡廉战略方针,立足检察职能,积极配合、协助有关部门开展预防工作。
第三条市院职务犯罪预防处、各县(市)区预防科是预防职务犯罪工作专门机构,尚未单独设预防科的检察院,暂由控申科确定专人负责预防工作。
第四条预防工作的范围:依法由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立案侦查的职务犯罪案件所涉的单位和部门。
重点是担任领导职务的国家工作人员以及多发、易发部门、行业、岗位的国家工作人员。
第五条预防工作的目标和任务:围绕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结合检察职能,在重点领域、重点行业、重点环节,采取专门预防、系统预防、社会预防相结合办法,力求从源头上有效遏制和减少职务犯罪的发生。
第六条开展预防工作应当严明工作纪律,不准以预防工作为借口干预有关部门、单位的正常管理、经营活动;不准利用预防工作掩盖有关部门、单位存在的问题或者违法犯罪活动;不准利用预防工作为个人或者单位谋取私利。
第二章预防工作的基本形式和内容第七条行业预防行业预防是在系统和行业党委统一领导下,建立由行业有关部门负责人和检察机关预防工作部门人员参加的联席会议制度和联系联络制度,开展全行业职务犯罪预防工作的一种形式。
反腐败法与职务犯罪预防考核试卷

A.监督不力
B.制度不健全
C.公务员道德素质低下
D.社会风气败坏
19.以下哪些措施有助于提高公务员队伍的整体素质?()
A.加强职业道德教育
B.提高选拔任用标准
C.加大培训力度
D.严格考核评价制度
20.以下哪些是反腐败法所倡导的良好风气?()
A.尊重法律法规
反腐败法与职务犯罪预防考核试卷
考生姓名:__________答题日期:__________得分:__________判卷人:__________
一、单项选择题(本题共20பைடு நூலகம்题,每小题1分,共20分,在每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只有一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
1.反腐败法的立法目的是()
A.维护社会秩序
B.打击经济犯罪
6.职务犯罪预防的主管部门是()
A.公安机关
B.监察机关
C.司法机关
D.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
7.以下哪种行为可能构成职务犯罪?()
A.公务员在法定假期内旅游
B.公务员拒绝执行上级违法指令
C.公务员利用职务便利,为亲友经营活动提供便利
D.公务员因工作需要,加班加点完成任务
8.反腐败法规定,公务员应当接受哪种教育?()
16.以下哪些措施有助于加强对公务员的监督?()
A.完善内部审计制度
B.建立廉政风险防控机制
C.加强舆论监督
D.增强公务员的自律意识
17.以下哪些行为可能构成渎职罪?()
A.公务员在执行公务过程中严重不负责任
B.公务员故意不履行法定职责
C.公务员超越职权范围行使职权
D.公务员在法定期限内不答复请示事项
B.公务员利用职务便利,侵占公共财物
全县人民检察院关于查办职务犯罪工作情况的报告

全县人民检察院关于查办职务犯罪工作情况的报告我代表县检察院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我院查办职务犯罪工作情况,请予审议。
一、查处职务犯罪工作基本情况和主要作法X年以来,我院立案侦查贪污贿赂案件16件23人、立案侦查渎职案件3件31人,其中大案12件19人、要案3件3人,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260余万元。
在办案中突出重点加大力度,案件数量和质量都有了新的提高。
一是加强查办案件的组织领导。
院党组把查办职务犯罪案件作为检察工作的重中之重,由检察长亲自抓、分管检察长具体抓,其他分管检察长和各部门配合抓,以查办职务犯罪案件带动其它业务工作全面发展,形成了全院一盘棋的工作格局。
每年年初,院党组都专门召开会议研究查办职务犯罪工作,半年听取工作进度汇报,并及时对办案情况进行督促和指导,确保了办案力度不减、数量不减、质量不减。
二是突出办案重点,加大打击力度。
我院在查办职务犯罪案件中把服务发展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严肃查办以权谋私和权钱交易的案件,重点岗位和关键部门不作为、乱作为的失职渎职案件,以及其他各类危害经济发展的职务犯罪案件。
办案中既严肃查办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利益的“小官大贪”,又积极查办发生在决策层、管理层的大要案件。
X年以来,立案侦查国家涉农资金管理、社保资金管理、国家环保专项资金管理工作中发生的贪污案件5件10人、贿赂案件9件13人、挪用公款案件2件2人、玩忽职守案件3件3人、滥用职权案件1件2人,有力打击了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过程中的职务犯罪。
积极参加省院部署开展的“农村环境连片整治”和“涉农惠民扶贫补贴”两个专项行动,立案侦查环境领域系列贿赂案件3件3人,为全省打击农村环境连片整治职务犯罪提供了突破口。
在“涉农惠民扶贫补贴”专项行动中,立案侦查泥草房改造、涉农直补工作中发生的贪污案件5件10人、玩忽职守案件1件25人,保障了国家涉农惠民政策的贯彻落实。
依法规范高效办理省院、市院交办的大要案件。
办理了省院交办的工程建设领域滥用职权和行贿案件1件2人、涉嫌商业贿赂的单位行贿案件1件3人、受贿案件2件2人,严厉打击了不正当竞争行为,净化了市场环境。
检察院职务犯罪调研汇报

检察院职务犯罪调研汇报检察院职务犯罪调研汇报根据市人大常委会工作计划和主任会议的安排,前段时间,市人大常委会组织调查组,对我市人民检察院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情况进行了调查。
期间,查看了市检察院警示教育展厅,听取了市检察院工作情况汇报,并召开了市检察院有关人员和部分人大代表参加的座谈会。
现将调查情况报告如下:一、基本情况近年来,市检察院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发挥职能作用,逐步强化查办职务犯罪工作措施,不断提升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水平,为推动党风廉政建设,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
(一)抓预防,强力推进预防腐败体系建设。
市检察院多措并举,着力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犯罪的发生。
一是突出加强个案预防,督促发案单位建章立制。
2006年以来,共结合办案开展个案预防64个,向有关部门发出检察建议72份,协助发案单位建章立制148条,防止经济损失200余万元,取得了较好的预防效果。
二是全面推进系统预防,积极帮助构建单位预防网络。
近三年来,先后与市卫生局、地税局、交通局、电力公司等11个部门和行业,签署了《共同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意见》,并定期召开联席会议,研讨预防对策,加强信息交流,规范案件线索移交,共开展系统预防52项。
三是扎实开展专项预防,提前介入政府采购、招投标、重大工程建设项目。
近三年来,共开展专项预防20余次,参与招投标活动180余次,纠正违法问题7次,为国家节约资金150余万元。
今年,在市政府确定了我市老环城路综合改造等7个重点工程项目之后,检察院提前介入,把这些项目作为专项预防的重点工程,实行“同步监督、同步教育、同步服务”的工作制度,突出抓了对招投标、物资采购、资金使用等环节的监督,有力地促进了从业人员廉洁自律,实现了工程优质、干部优秀的目标。
四是积极创新工作机制,大力开展警示教育。
通过广泛开展预防宣传、举办法制讲座、进行检企(税、医)共建等活动,在充分发挥传统预防工作优势的基础上,不断创新工作机制。
检察机关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汇报

三一文库()/汇报体会/工作汇报检察机关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汇报预防职务犯罪是党中央关于打防并举,标本兼治,从源头上遏制腐败现象发生的一项新的工作举措。
检察机关作为国家的法律监督部门,预防职务犯罪是我们的一项重要工作内容,检察机关亦在全力以赴开展此项工作。
然而在实际工作中,却存在着不少问题。
这些问题如果解决不好,势必影响检察机关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开展效果。
一、检察机关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目前存在的问题一是存在“重打击轻预防”的现象。
有的认为职务犯罪预防是一种表面*,实际效果不大,不像查办贪污贿赂案件,立竿见影。
同时,目前衡量检察机关工作业绩,主要还是看办案这个“硬指标”,预防工作仅仅是一种“软任务”,没有被摆上重要位置。
这种片面思想,直接影响到对预防工作的整体部署。
把重点骨干力量布置到办案上面,而临时找几个人来搞预防,使预防工作应付差事,流于口头,流于形式。
二是存在着办案和预防“两张皮”现象。
随着预防部门的单设,个别地方出现了打防脱节,打击不管预防,预防脱离打击的“两张皮”现象。
这种把打防割裂开来,顾此失彼的做法有悖于检察机关专门设置职务犯罪预防部门的初衷。
个别同志甚至认为,职务犯罪预防工作是专职预防部门的事,与其他业务部门无关,出现了预防部门一家唱“独角戏”的倾向。
三是虽然设置了预防机构,配备了专门的人员开展预防工作,但从近几年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实际状况来看,队伍的整体素质有待于提高,特别是在人员配备上,存在人员少、专业单一、法律专门人才少等现状,懂的有关部门和领域专业知识方面的人才更是微平其微,造成开展预防工作浮于表面,缺乏针对性,从而严重制约了预防工作向专业化、规范化和社会化方向纵深发展。
二、检察机关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设想首先,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思想方法和观念要与时俱进。
预防职务犯罪工作要解放思想,更新观念,从实际出发,用发展的观点认识发展者的理论和发展者的事物,自觉从那些不合时宜的观念、做法中解放出来,推进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思想方法、思想观念的与时俱进。
职务犯罪预防调查报告

职务犯罪预防调查报告职务犯罪预防调查报告近年来,职务犯罪问题在社会中引起了广泛关注。
这些犯罪行为严重侵害了公共利益,损害了社会公信力。
为了更好地预防职务犯罪的发生,我们进行了一项调查研究,旨在找出职务犯罪的原因和预防措施,以期为建立更加公正、透明的社会提供参考。
在调查中,我们发现职务犯罪的发生与多个因素密切相关。
首先,职务权力过大、监管机制不完善是职务犯罪的温床。
一些职务犯罪分子利用职务之便,滥用职权,以谋取个人利益。
其次,腐败行为的存在也是职务犯罪的一个重要原因。
一些公职人员贪污受贿,甚至形成了利益链条,导致职务犯罪的发生。
此外,一些职务犯罪分子往往具有心理扭曲,他们追求权力和财富的欲望无止境,对法律和道德观念缺乏敬畏。
为了预防职务犯罪的发生,我们提出了一些有效的措施。
首先,应加强职务权力的监管和约束。
建立健全的权力分立机制,明确职责和权限,限制权力滥用的空间。
同时,加强对公职人员的培训和教育,提高其法律意识和职业道德水平,增强他们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其次,要加强反腐败工作,建立完善的反腐败制度和机制。
加大对腐败行为的打击力度,提高违法成本,形成有效的震慑机制。
此外,还应加强社会监督,建立公众参与的机制,让民众成为职务犯罪的监督者和举报者。
除了以上措施,我们还提出了一些建议,以进一步加强职务犯罪的预防工作。
首先,要加强信息共享和数据分析能力,通过大数据和人工智能技术,及时发现和预警职务犯罪风险。
其次,要加强国际合作,借鉴他国的经验和做法,共同应对职务犯罪的挑战。
此外,还要加强公众教育,提高公众对职务犯罪的认识和警惕,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的氛围。
最后,我们要强调,职务犯罪预防工作是一个长期而复杂的过程。
只有全社会共同努力,才能够取得预防职务犯罪的胜利。
政府、企事业单位、公众都应当发挥各自的作用,形成合力。
只有这样,我们才能够建立一个公正、透明、廉洁的社会,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好的生活环境。
让我们携手努力,共同建设一个没有职务犯罪的美好社会!。
职务犯罪起诉步骤

职务犯罪起诉步骤职务犯罪是指公职人员利用手中的权力、地位、职务之便,以非法的手段实施的违法犯罪行为。
当发现职务犯罪行为时,为了维护社会正义和公共利益,需要进行起诉并追究责任。
下面将介绍职务犯罪起诉的步骤。
一、收集证据在对职务犯罪行为提起诉讼之前,首先需要收集足够的证据来证明犯罪事实的存在。
收集证据的工作可以由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司法机关等相关部门进行,包括但不限于调查笔录、物证、证人证言、鉴定结论等,确保证据的充分性和真实性。
二、立案登记在收集到足够的证据后,接下来需要通过合法程序将案件移交给司法机关。
一般情况下,检察机关是负责对职务犯罪案件进行立案登记的机构。
立案登记包括相关材料的归档和案件编号等程序,确保案件能够被正式受理。
三、侦查阶段在案件立案登记后,检察机关会派遣专门的侦查人员进行侦查工作。
侦查阶段主要包括对犯罪嫌疑人的调查、讯问,对证人的询问,对涉案物证的收集和鉴定等工作。
同时,侦查人员还需要对犯罪嫌疑人的财产进行追踪和查封,以确保案件侦查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四、审查起诉在侦查工作完成后,检察机关会对侦查结果进行审查,判断是否构成职务犯罪行为和证据是否充分。
如果发现犯罪嫌疑人的行为确实构成职务犯罪且证据确凿,检察机关会启动起诉程序,向法院提起公诉。
起诉阶段主要包括起诉书的书写和递交,确保起诉程序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五、审判阶段一旦案件进入审判阶段,法院将组织开庭审理。
在开庭审理中,检察机关将负责提供相关的证据材料,并对犯罪嫌疑人的罪行进行控告。
同时,犯罪嫌疑人及其辩护律师也可以提出相关辩护意见和证据。
在审判过程中,法院将依法公正地裁决案件,判断犯罪嫌疑人是否有罪并作出相应的判决结果。
六、执行判决当法院作出判决后,犯罪嫌疑人如若被判有罪,将需要履行相应的刑罚。
执行刑罚的工作由刑罚执行机关负责,包括但不限于收监、缓刑、拘役、剥夺政治权利等。
刑罚的执行过程需要确保依法进行,同时兼顾犯罪嫌疑人的个人权益。
预防职务犯罪调研报告范本

预防职务犯罪调研报告范本篇一:预防职务犯罪情况调研报告为了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有效推进我区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开展,促进我区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根据区人大常委会2018年工作要点安排,我局于2018年10月中旬深入区文体广电新闻出版局,采取听取汇报、座谈、查阅资料的方式,对区文体广电新闻出版局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情况进行了调研,现将调查情况报告如下:一、贯彻落实《山西省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条例》和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基本情况2018年以来,区文体广电新闻出版局紧紧围绕全区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在推动文化事业发展、保障文化市场安全的同时,认真贯彻落实《山西省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积极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工作,不断加大工作力度,取得明显成效,在遏制和减少职务犯罪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一)认真学习《条例》以及相关内容。
颁布实施《条例》以来,城区文体广电新闻出版局领导班子高度重视,设置预防职务犯罪联络处和专职宣传员,积极参加各类相关培训和学习活动,在全局定期开展《条例》的学习和研究活动,并且印发相关学习资料,以党员带动群众、以干部带头落实,切实贯彻《条例》精神。
防患未然阻遏蔓延,推动提高国家工作人员法律观念、道德修养和文明素质,建立思想防线、推动体制、制度、法制、机制建设,建立制度和法制防线,推动加强监督,强化管理,建立监督管理防线。
(二)加强宣传,营造了较浓厚的预防职务犯罪的社会氛围,建立健全双效监督体制。
自《条例》批准通过以后,区文体广电新闻出版局十分重视《条例》的贯彻落实,加大了宣传力度。
成立了宣传《条例》领导小组,制定了学习宣讲的实施意见,并将2018年作为《条例》的宣传贯彻年。
宣传入市场、宣传入社区。
区文体广电新闻出版局邀请我局宣教人员组织多次预防职务犯罪的相关讲座,张贴和悬挂预防职务犯罪的宣传画,在做好对内宣传警示工作的同时,还将预防职务犯罪的宣传工作深入到所辖区的文化场所和城区各个街道社区,对经营业主和广大群众进行义务宣传,公布文化娱乐场所预报热线,促进社会监督和执法人员自我监督机制的有效结合,有效预防职务犯罪,扩大执法人员行为的透明度,提高文化市场执法力度,为净化文化市场环境建设提供有效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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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犯罪归哪个部门管_检察部门预防职务犯罪趋向调查报告材料检察部门预防职务犯罪趋向调查报告材料近几年来,各级检察机关全面落实高检院《关于进一步加强预职务犯罪工作的决定》,确立党委领导、结合职能、突出重点、注重实效、服务大局的工作思路,结合检察职能,按照教育是基础,法制是保证,监督是关键的精神,积极探索建立在党的领导下与有关部门配合,专门预防和系统预防、检察机关职能预防同社会预防相结合的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机制,从源头上遏制腐败现象的滋生蔓延起了积极的作用。
但是检察机关职务犯罪预防工作无论在理论研究还是实践操作仍处于探索阶段,因此,如何进一步改进检察机关预防职务犯罪的工作方式也就成了摆在各级检察机关预防职务犯罪工作人员面前的重要课题,本文拟从检察机关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发展方向作一些粗略的探讨。
当前检察机关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的现状和特点 1、保障检察机关预防职务犯罪的立法缺失检察机关既是打击职务犯罪的职能机关,同时也是依据检察职能进行预防职务犯罪的重要部门,但是从目前来看,检察机关在预防职务犯罪原则、主体、职责、措施、程序和法律责任以及检察机关在作为惩治和预防腐败犯罪的专门职能机构的法定地位、具体法定职权和工作程序等方面的立法相对缺失。
尽管到2004年1月为止,全国各地共出台了13部有关预防职务犯罪的地方性法规,但是这些地方性法规的条款依然呈现过于原则、可操作性差、分散等特点,以至于在职务犯罪预防工作中,地区之间、领域之间、部门之间发展不平衡,预防工作缺乏综合系统性。
2、检察机关预防职务犯罪的规范化的工作机制和程序不完善检察机关在近几年预防职务犯罪工作中,通过积极探索和实践,总结出一些职务犯罪预防的机制和规范程序。
如个案预防的五个一工程、专项预防、系统预防等,但是,这些机制、程序同预防职务犯罪的法制化、专业化要求相比起来,仍然有比较大的差距,主要表现在缺乏具体的操作规范。
其次职务犯罪预防人员的专业化程度还不高,缺乏相应的知识培训。
法律监督是检察机关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理论基础。
预防职务犯罪虽然在宪法和人民检察院组织法里有规定,但是法律对预防职务犯罪的程序、任务、目标和评价标准等都没有具体的规范,更需要的是在实践中的探索。
但是有一点必须肯定,开展职务犯罪工作的理论基础的基本的立足点,就是法律监督。
加强法律监督职能,任务是保证法律的统一正确实施,核心是防止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目的也在于通过维护法制,保证国家工作人员依法行使权力,防止腐败,维护公平正义;检察机关预防职务犯罪,从源头上探索遏制和防范职务犯罪的治本措施,其本质也是促进有关单位、部门完善制度,加强监督,保证权力运作正当合法。
由此可见,法律监督和预防是相辅相成的,预防和监督的目的是一致的。
也可以说,法律监督的本质就是预防。
其次,基于法律监督而产生的检察机关职务犯罪预防权应该是一项具有行政属性的启动程序权,但不是一种能够作出实体决定的行政权,而具有作出决定行驶主体是相关重点行业、领域等单位。
检察机关只是这种实体行政权启动主体,检察机关的职务犯罪预防工作,个案预防、系统预防、工程专项预防,都是为了让这些有权作出实体决定的单位进入决定的程序,堵漏建制,自觉开展职务犯罪预防建设。
社会各预防主体拥有预防权,检察机关拥有启动预防程序的预防监督权。
以法律监督为根本确定检察机关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理论基础,具有重要意义:表明检察机关的职务犯罪预防工作是一种职权性的预防。
法律监督职能既是检察机关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职权基础,也是其特色和优势所在。
十六大提出在加强对权力的监督和制约时要发挥司法机关的作用的精神对检察机关全面发挥法律监督职能(包括对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和对职务犯罪的法律监督)开展预防职务犯罪是有指导意义的。
检察机关预防职务犯罪的发展方向 1、检察机关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应服务于社会和经济的发展①以职务犯罪预防工作为龙头,强化整体检察工作对于经济发展的服务意识。
预防思维就是服务思维,以预防思维改革行使检察权的工作方式就是检察机关的执法理念从义务本位向权利本位的转变。
党的十六大提出了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局面的总体要求,把发展作为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我们的检察机工作也应当自觉服务和服从于社会的发展要求,服从于执政兴国第一要务。
检察工作要服务于发展,预防工作服务的龙头。
②职务犯罪预防工作要通过强化监督职能在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中发挥作用。
依法平等保护公有制经济与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的同时,检察机关的职务犯罪预防工作要通过强化监督职能在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中发挥作用。
职务犯罪预防工作要通过查办案件形成预防和治理职务犯罪的氛围;用预防成果巩固查办案件的成果,建立遏制和预防职务犯罪的长效机制,通过强化监督职能在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中发挥作用,把过去思想教育转化到了制度化的预防措施,成为可以操作的制度化预防措施、社会化的预防措施。
2、转变执法观念,树立打防并重的思想。
深入开展反腐败斗争的经验表明,只有坚持打防并举,标本兼治的方针,才能充分发挥反腐败斗争的整体功效,达到从根本上遏制和减少职务犯罪的发生。
江泽民总书记在党的十五大报告中指出,加强社会治安治理,打防结合,预防为主,反腐败要标本兼治,教育是基础,法制是保证,监督是关键。
各级检察机关一定要以中央的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高检《关于加强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意见》,把预防工作作为当前开展检察业务的重头戏,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真正在思想行动上树立打防并重的思想,加大工作力度,推动预防工作朝纵深方向发展。
3、加快预防立法步伐,赋予检察机关预防权。
要抓好预防职务犯罪工作,仅仅依靠检察机关和外部的支持还不够,关键是要在立法上解决问题,赋予检察机关预防权。
在强调依法治国的今天,一切活动均要在宪法和法律的范围内进行,才具有法律的强制力和保障。
作为国家立法机关,要加快预防立法的步伐,尽快制定出一部专门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反贪污贿赂法》。
这部单行法规,一方面应当吸收目前有关党纪、政纪处分的内容,并有严格区别;另一方面要将《刑法》中有关贪污、贿赂、渎职等职务犯罪分离出来,成为单行性法规,并明确规定检察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职责权限和活动规则。
将预防权作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权的延伸,在立法上加以明确,将检察机关对执法机关的监督扩大到所有的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把对刑事诉讼程序的监督延伸到国家公务活动的预防性监督。
这样,检察机关有法律的尚方宝剑在握,就能真正担负起预防工作的重责,不断开创预防工作的新局面。
4、依靠地方党委支持和各职能部门配合,形成合力。
中国的特殊国情决定了中国共产党是中国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也是预防工作的领导核心。
目前,在还没有立法保障情况下,检察机关应当主动争取党委支持,政府和纪委等各职能部门大力配合,将预防工作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整体部署。
这样,预防工作就从软任务变成了硬指标,从而保证预防工作在组织、人力、财力上到位,营造社会化大预防体系。
5、设置专门的预防工作机构,强化管理。
设置专门的预防机构是预防工作的必要前提。
机构中除了有法律方面的人才以外,还要配备金融证券、海关、工商、建筑房地产、税务、医药、会计等方面的专家,来共同参与预防工作。
当然,局限于编制,专家也可以采用临时聘请的方式,类似于检察机关的专家咨询委员会,机动开展预防工作。
专门预防机构设立以后,就要配备专项资金和各种先进装备来进行运作。
其次在预防调查的基础上,建立预防职务犯罪信息库,譬如说,通过对行贿受贿犯罪的查办和打击,建立行贿档案或查询系统。
查询系统的数据录入与服务范围应当覆盖各部门、各行业,作为对行贿行为的非刑罚惩治手段,通过诚信评价的经济效应实现对行贿行为的打击与预防。
档案对行贿人产生不利影响,甚至超过刑法。
从预防措施上讲,什么措施能够遏制腐败,就应该作为好措施,就是体现了是检察权的具体权能的衍进,不局限于现有法律规定,而以是否符合法律监督的本质和要求为根本衡量标准此外,还要建立一套规范的运作程序,使预防工作的组织、方法步骤、权限等均有严密的规范,并有一套规范、完善的监督体系,以避免预防工作变形为滥用权力,以权谋私的工具,从而干预正常的经济建设。
6、制定可操作性强、行之有效的预防措施,全面开展预防工作。
进一步加强预防网络的建设,尝试将预防网络向非公有制经济主体延伸。
同时要注意抓好四个预防:一是个案预防。
反贪部门在办案中发现案发单位在具体的管理上存在漏洞,以检察建议形式来提出具体的整改措施,这是检察机关运用最普遍的一种预防形式。
在开展个案预防中,要加强案前预防、案中预防和案后预防,可采用六个一工程,即发一份检察建议,责令写一份悔过书,开一次案例分析会,上一次法制课,制定一份整改措施,作一次回访考察,来巩固预防成果。
二是系统预防。
主要是依靠上下级检察机关的协作与配合,针对易诱发职务犯罪行业特点,对行业系统的重点部门和重点人物开展预防,如金融证券、海关、建筑房地产、税务、工商、计算机、国有企业、医药等,要有重点开展预防工作。
如依据检察机关的预防权,启动推行重点人员的交流与轮岗制度、会计委派制、干部财产申报制度、干部离任审计制,建立警示教育基地等。
三是普遍预防。
这是一种宏观预防,也是一种战略性预防,就是将预防工作纳入社会化大预防体系。
要营造一个良好的法制氛围,形成人人守法的社会环境。
由他律向自律转化,这也是实现预防工作的最高形式。
7、加大预防宣传力度,使预防工作深入民心。
群众路线是我党的根本工作路线,也是预防工作的根本路线。
检察机关在开展预防工作中,一定要把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的思想贯穿到工作的始终,使预防工作扎根于群众,成为一项民心工程。
要加大预防调研宣传的力度,不断探索新形势下腐败现象产生的根源、特点及其规律,进行科学的分析研究和预测,提出从根本上遏制和减少职务犯罪的对策,来供党委和政府决策,实现决策民主化、科学化。
要探索建立一套公共宣传机制,建立和健全公共预防职务犯罪情报网络,及时掌握第一手信息资料,加强与新闻媒体及公众的沟通和联系,使预防工作走向公众化、专业化、社会化和现代化,不断开创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新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