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教育厅关于印发《贵州省教育厅普通本科高校自然科学研究项
贵州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印发《贵州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贵州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印发《贵州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贵州省教育厅•【公布日期】2013.07.16•【字号】黔教办科[2013]421号•【施行日期】2013.07.1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育综合规定正文贵州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印发《贵州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黔教办科〔2013〕421号)各市(州)教育局,贵安新区社会事务管理局,省直管县(市)教育局,各高等学校:为规范贵州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管理,不断提高课题的研究水平和研究效益,促进我省教育科学研究的繁荣和发展,根据《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教育科研工作的意见》(黔教科发〔2012〕461号)精神,我厅特制定《贵州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管理办法(试行)》。
现将《贵州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管理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加大对教育科研工作的统筹管理与指导,形成统分结合、上下联动、整体推进的教育科研工作格局,营造良好的教育科研氛围。
附件:贵州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管理办法(试行)贵州省教育厅办公室2013年7月16日附件:贵州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贵州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管理,有计划、有组织地开展教育科研活动,不断提高课题的研究水平和研究效益,促进教育科学研究的繁荣和发展,根据《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教育科研工作的意见》,参照《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并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的研究,必须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尊重教育科研的规律和特点,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和“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深入研究我省教育改革发展中的重大理论、关键环节和重点难点问题,为教育决策服务,为教育实践服务,为繁荣教育科学服务。
贵州省教育厅关于对贵州省2014年省级本科教学工程项目进行立项的通知-黔教高发〔2014〕378号

贵州省教育厅关于对贵州省2014年省级本科教学工程项目进行立项的通
知
正文:
---------------------------------------------------------------------------------------------------------------------------------------------------- 贵州省教育厅关于对贵州省2014年省级本科教学工程项目进行立项的通知
黔教高发〔2014〕378号
各普通本科高校:
为推动高校本科教育教学综合改革,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根据《贵州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4年度省级本科教学工程建设项目推荐工作的通知》(黔教高发〔2014〕229号)要求,在各校推荐的基础上,我厅组织专家对各校申报的2014年省级本科教学工程项目进行抽查和复核,并对各校近两年本科教学工程项目实施的效果进行审议。
经审议,现将2014年度本科教学工程项目立项名单予以公布。
各校要高度重视,把人才培养工作放在教学的中心地位,进一步加强本科教学工程项目管理、实施工作,以项目的实施带动学校教育教学改革,有效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附件:1.2014年省级本科教学工程(卓越人才培养计划)项目立项名单
2.2014年省级本科教学工程(专业综合改革)项目立项名单
3.2014年省级本科教学工程(教学内容与课程体系改革)立项名单——结束——。
贵州省教育厅印发《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教研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黔教发〔2020〕74号

贵州省教育厅印发《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教研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正文:----------------------------------------------------------------------------------------------------------------------------------------------------省教育厅印发《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教研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黔教发〔2020〕74号各市(州)、县(市、区)教育局: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中发〔2019〕26号)、《教育部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基础教育教研工作的意见》(教基〔2019〕14号)、《教育部关于加强新时代教育科学研究工作的意见》(教政法〔2019〕16号)和《贵州省推进教育现代化建设特色教育强省实施纲要(2018—2027)》(黔党发〔2018〕30号)的精神和有关要求,经厅领导同意,现将省教育厅《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教研工作的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贵州省教育厅2020年12月15日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教研工作的实施意见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中发〔2019〕26号)、《教育部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基础教育教研工作的意见》(教基〔2019〕14号)、《教育部关于加强新时代教育科学研究工作的意见》(教政法〔2019〕16号)和《贵州省推进教育现代化建设特色教育强省实施纲要(2018—2027)》(黔党发〔2018〕30号)的精神和有关要求,现就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我省教研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健全教研工作网络体系1.加强教研机构建设。
各市(州)、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要会同编制、人社部门,认真落实中发〔2019〕26号、黔党发〔2018〕30号文件有关要求,按照国家课程方案规定的学科领域,按学段配齐配强所有学科(含德育、劳动教育、家庭教育、学前教育、特殊教育和职业教育、民族教育、心理健康教育和教育评价测量等专门教育领域)专职教研员;及时清理、纠正和解决一些教研机构教研人员长期占编不在岗、缺员严重和学科领域配置不合理、业务工作严重弱化等问题。
贵州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

贵州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充分发挥高等学校科学研究的优势和潜力,加强贵州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的管理,提高管理工作效率,确保研究项目顺利完成并取得较好效益,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贵州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资助经费的主要来源是省财政拨付的省直高校科研专款。
第三条资助范围为省直高等学校开展的科学研究项目。
第四条贵州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应结合高等学校高层次人才培养的特点和学科建设与发展的需要进行立项并开展研究。
第二章组织第五条贵州省教育厅高教处和社政处分工负责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的组织和管理工作。
其中,高教处负责自然科学类研究项目的组织、实施和管理,社政处负责人文社会科学类研究项目的组织、实施和管理。
主要职责是:1、拟定省直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中长期规划;2、组织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的申报、评审、立项资助、中期检查及成果验收;3、协助厅计划财务处管理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经费;4、制定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制度;5、通过科研项目立项资助的形式、组织、支持省直高等学校开展科学研究和省内外学术交流活动。
第六条省教育厅聘请省直高等学校、有关部门专家和负责人组成贵州省高等学校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委员会。
其主要职贵是:1、参与制定科学研究发展规划;2、参与评议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申请,提出是否立项及研究经费资助额度的建议。
第七条高等学校科学研究管理部门,负责本校的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工作。
第三章项目申报第八条省教育厅组织实施的高等学校科学研究项目实行年度申报,并分类立项资助。
所分类别为:(1)省级重点学科项目;(2)硕士点、博士点项目;(3)规划项目;(4)青年项目;(5)专项任务项目.第一至四类为省教育厅拨款资助项目,第五类为省教育厅立项,但不拨款资助项目。
第九条省教育厅每五年发布一次科学研究规划.项目申报工作的有关具体事项,由教育厅根据本办法按年度作出具体规定并通知省直高校。
第十条贵州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的申报条件是:1、各类项目的申请者必须是高等学校的在职、在岗教学或研究人员,不具有中级以上(含中级)专业技木职务的申请者,必须有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同行专家推荐;青年项目申请者年龄限40(含40)岁以下;硕士、博十学位点项目、省级重点学科项目申请者必须是该学位点、该学科的教学、研究人员。
贵州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组织2024年贵州省教育科学规划年度课题暨粤黔专项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

贵州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组织2024年贵州省教育科学规划年度课题暨粤黔专项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贵州省教育厅办公室•【公布日期】2024.01.23•【字号】•【施行日期】2024.01.2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育综合规定正文贵州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组织2024年贵州省教育科学规划年度课题暨粤黔专项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各市(州)教育局,各高等院校,省属中等职业学校,省直普通高中,厅属事业单位,省教育学会: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第五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精神,贯彻落实2024年全国教育工作会议精神,深入思考和研究“强国建设,教育何为”“教育强国,科研何为”重大课题,聚焦教育教学改革发展的重点难点问题开展研究,不断激发增强科研活力,我厅决定组织开展2024年贵州省教育科学规划年度课题暨粤黔专项课题的申报工作,现将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贵州省教育厅办公室2024年1月23日附件2024年贵州省教育科学规划年度课题暨粤黔专项课题申报工作方案根据《贵州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管理办法》(黔教发[2020]27号),为使2024年贵州省教育科学规划年度课题暨粤黔专项课题申报工作顺利实施,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申报时间2024年3月18日至22日,逾期不予受理。
二、申报课题类别(一)年度课题年度课题申报类别分为A类和B类。
A类申报课题为重点课题和一般课题;B 类申报课题为青年课题。
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评审委员会根据课题申报材料质量,在A类申报课题中立项重点课题或一般课题,在B类申报课题中立项青年课题。
(二)粤黔专项课题粤黔专项课题由团队项目和个人项目组成。
团队项目由各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名单详见附件4)牵头负责,以县域整体推进教育人才“组团式”帮扶为研究方向。
个人项目由在粤黔教育共建100所协作帮扶示范校及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受援县帮扶学校(名单详见附件5)任教的教师牵头负责,重点从学校提升、课程建设、师资培训、学生培养等方面开展研究。
贵州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及专业方向建设的通知

贵州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及专业方向建设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贵州省教育厅•【公布日期】2014.01.08•【字号】黔教高发[2014]12号•【施行日期】2014.01.0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高等教育正文贵州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及专业方向建设的通知(黔教高发〔2014〕12号)各普通本科高校: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和省委十一届四次全会提出的"创新高校人才培养机制,促进高校办学特色,争创一流"和"优化学科专业设置"的要求,进一步优化我省普通高校本科专业结构,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使高等学校的人才培养能够更好地为我省经济和社会发展服务,现就加强全省普通高校加强本科专业及专业方向建设提出以下意见。
一、进一步优化学科专业结构各校要认真学习贯彻《中共贵州省委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实施意见》,紧紧围绕我省经济社会加速发展、跨越发展、转型发展和同步推进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的目标,以战略导向、需求导向、问题导向为要求,进一步调整优化学科专业结构,深化专业综合改革,建立起服务于"五个一百工程"、"五张名片"和战略型新兴产业、电子信息产业以及建筑业、运输业、现代服务业等急需的、具有贵州特色的学科专业群,为实现"产业结构二三一转变"作出应有的贡献。
进行专业调整和优化时,各校要将"服务地方发展需要"作为专业设置的首要依据,坚决杜绝因人设课、因人设专业的做法,在专业建设上"既做加法,又做减法",要进一步研究、论证和分析所开设专业的社会需求、人才培养方案和人才培养的各个环节,加强教学管理,创新培养模式,提高专业教学质量,实行专业预警,同经济社会发展契合度不高的专业要减少或停止招生,加快建设一批特色专业、品牌专业和优势学科专业群,不断提升学校的办学水平和服务地方经济建设的能力。
1.拟立项清单(印发按省直和市州排)

10
服务农村产业革命战略行 动计划项目
高粱蚜虫绿色生态防控技术研究与示范
茅台学院
郭继元
43
科技拔尖人才支持计划项 猕猴桃叶片蔗糖转运蛋白基因的表达分析与功能
目
鉴定
六盘水师范学院
44
科技拔尖人才支持计划项 目
耀变体喷流物理的研究
六盘水师范学院
45
科技拔尖人才支持计划项 复杂背景自然图像分割模型与高性能数值方法研
目
究
安顺学院
46
科技拔尖人才支持计划项 复杂环境下基于声失量传感器阵列的声波信号DOA
附件:
2018年度贵州省教育厅自然科学研究项目拟立项公示名单
序号
项目类别
项目名称
申报单位
申报人
1
特色重点实验室
功能有机分子特色重点实验室
贵州师范学院 甘秀海
2
特色重点实验室
贵州省商贸流通大数据分析和应用重点实验室 贵州商学院
罗兵
3
特色重点实验室
酿造微生物和酿酒工程特色重点实验室
茅台学院
莫新良
4
特色重点实验室
贵州民族大学 贵州理工学院
贵州大学 贵州大学 贵州大学 贵州大学 贵州师范大学 贵州民族大学 贵州商学院 贵州师范学院 贵州医科大学 贵州医科大学 遵义医学院 遵义医学院 贵州医科大学 贵阳中医学院 贵阳中医学院 遵义医学院 贵阳中医学院
尹海峰 周剑秋 马春平
韩松 黄海松 鲍小平 文庭池 李娟 杨成 黄营 廖兴刚 陈妍 赵星 俞捷 刘云 郑林 陈晓兰 何前松 杨琳 张波
2018年度贵州省教育厅自然科学研究项目拟立项公示名单
序号
项目类别
项目名称
申报单位
贵州省教育厅关于组织2024年贵州省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评选奖励活动的通知

贵州省教育厅关于组织2024年贵州省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评选奖励活动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贵州省教育厅•【公布日期】2024.01.24•【字号】•【施行日期】2024.01.2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育综合规定正文贵州省教育厅关于组织2024年贵州省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评选奖励活动的通知各市(州)教育局,各高等院校、省属中等职业学校、省属普通高中,厅属事业单位,省教育学会: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第五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精神,贯彻落实2024年全国教育工作会议精神,致力建设教育强国,总结2019年至2023年我省教育科研战线所取得的优秀研究成就,调动广大教育工作者从事教育科学研究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以高质量的科研成果,为我省教育高质量发展提供智力支撑,我厅决定开展2024年贵州省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评选奖励活动。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本次评奖活动由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成立评审学术委员会,组织领导评审工作。
由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教育科学院),负责评选工作的日常事务。
二、各市(州)教育局,高等院校,省属中等职业学校,省属普通高中,厅属事业单位,省教育学会,负责本地区(单位、学校)范围内的成果申报、资格审查和初评工作,按照分配的名额向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上报参评成果。
省教育学会可直接向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上报参评成果。
三、为确保推荐工作按时完成,保证推荐质量,请严格按照《2024年贵州省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评选奖励办法》(附件1)规定的评审条件和要求组织实施,并于2024年3月18-22日上报参评成果。
四、联系方式联系人:曹志峰、刘军明、余昌婷联系电话:*************电子邮箱:****************地址:贵阳市观山湖区金朱东路162号省教育厅综合楼411-2室,省教科院教育科研管理所贵州省教育厅2024年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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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教育厅关于印发《贵州省教育厅普通本科高校自然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修订稿)的通知(2013)
【法规类别】高等教育
【发文字号】黔教科研发[2013]269号
【发布部门】贵州省教育厅
【发布日期】2013.06.20
【实施日期】2013.06.20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贵州省教育厅关于印发《贵州省教育厅普通本科高校自然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修
订稿)的通知
(黔教科研发〔2013〕269号)
各普通本科高校:
为进一步规范省教育厅普通本科高校自然科学研究项目的管理,我厅对原《贵州省教育厅自然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进行了修订,现将《贵州省教育厅普通本科高校自然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修订稿)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贵州省教育厅普通本科高校自然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修订稿)
贵州省教育厅
2013年6月20日
附件:
贵州省教育厅普通本科高校自然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修订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贵州省普通本科高校自然科新、服务社会能力和水平,促进高校学科建设和人才培养,根据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校科研项目管理的意见》(教技〔2012〕14号)、《关于进一步规范高校科研行为的意见》(教监〔2012〕6号),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贵州省教育厅设立贵州省普通本科高校自然科学研究项目(以下简称"自然科学研究项目"),项目经费来源为省级财政拨付的省直高校高等教育专项经费和市州普通本科高校教育质量提升项目经费。
第三条自然科学研究项目主要资助全省普通本科高等院校科研人员开展自然科学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
第二章组织
第四条省教育厅科技与研究生处具体负责颁布自然科学研究项目申报指南,编制年度
科研计划。
负责自然科学研究项目受理、评审、立项、中期检查、结题验收及管理工作,协助厅计划财务处管理自然科学研究项目经费。
第五条省教育厅围绕相关学科领域建立项目评审专家库,并按项目所属学科从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相应学科专家组成专家组对自然科学研究项目进行评审、中期检查和结题验收。
第六条高等学校科学研究管理部门,负责本校的自然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工作,落实项目的匹配经费,为项目实施提供必要的条件,并对项目产生的知识产权进行有效管理、保护和运用。
第三章项目申报
第七条自然科学研究项目实行"限额申报,扶持重点,专家评议,择优资助,学校配套"的原则,分类申报并分类立项资助。
所分类别为:(1)重点领域攻关行动计划项目(简称"125计划"项目);(2)招标项目;(3)重点项目;(4)优秀科技创新人才项目;(5)创新团队项目。
"125计划"项目主要围绕我省电力、煤炭、化工、装备制造、冶金、有色、建材、烟酒、新兴、民族医药和特色食品及旅游商品为主的十大特色产业以及高新技术产业、城市现代化、城市生态化、城市数字化、农村城镇化以及农业产业化发展领域,重点支持高校跨科研院所、跨行业企业开展多学科融合、多团队合作、多技术集成的关键共性技术协同攻关,构筑大平台、组织大团队、承担大项目、培育大成果,直接服务于贵州经济社会发展。
招标项目主要面向省直高校,围绕烟、酒、茶、特色食品和民族制药"五张名片",煤电磷、煤电铝、煤电钢、煤电化"四个一体化"、"六大战略性新兴产业"和"5个100工程"等领域,开展技术攻关,研究成果具有较强的实践性和应用性。
重点研究项目主要面向市州高校,依托学校特有的区域资源、学科领域优势,集成校内外资源,开展地方重点领域关键共性技术的应用基础研究工作。
优秀科技创新人才项目主要面向优秀青年科研骨干开展自由探索创新研究工作,着眼于有较大发展潜力的青年科研人才培养,加快高校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加速培养一批优秀创新人才,增强高校的创新能力。
创新团队主要以高校重点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产学研基地、重点学科等为依托,以优秀学科带头人为核心,以科技创新群体、梯队建设为目标,培养一批科技创新能力强、学术水平高、贵州特色的优秀创新人才、创新团队和创新群体,支撑引领贵州经济社会发展实现新跨越。
第八条项目申报和评审工作于每年9月份进行,有关具体事项,由省教育厅根据本办法按年度作出具体规定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