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高考监考员目标责任书

2014年高考育红初中考点监考员

安全目标责任书

一、目标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省、市、区有关招生考试工作会议精神,加强领导,强化管理,完善机制,精心组织,提高服务质量,确保各类招生考试公平、公正、安全、有序。

二、职责

1、在考点主考领导下,监考及考试工作人员认真学习考试政策规定,严格执行考试实施程序,保证考试正常进行如实记录考试情况,考试中发现异常情况立即报告主考,及时处理。第一监考是考场考试的第一责任人,试卷检查人对试卷、答题卡数量、质量、排序、考生填涂、监考填写等复查工作负直接责任。熟悉监考业务,熟练掌握考试相关设备的操作规程,能够识别常见作弊工具,经培训合格后才能担任监考及考试工作人员。

2、确保试题试卷绝对安全,试卷、答题卡自离开招办保密室至考试结束后交招办期间的安全保密工作由保密组长负责,备用题、卡存放于保密柜,由保密员负责看守,从保密柜领出到分发至监考人手中,题卡的密封情况数量由考务组长负责,监考员自领取题卡至考试终了,题卡领收封袋之前,对题卡的安全负全责。试卷卡的运送、交接、清点、保管、保密、密封要严格按有关规定操作,实行签字制度,落实谁签字谁负责的工作机制。

3、为了保质保量完成高考监考工作,强化教师对高考监考工作的理解,做到以下几点(1)做到守时、守纪、守规、谦虚、自律。

(2)认真执行考点要求,严格执行考试纪律,坚决杜绝一切考试作弊行为发生。(3)、在考点主任领导下,认真学习并坚决执行《监考员职责》,维护考场秩序,严格执行考试实施程序,如实记录考试情况,保证考试正常进行。

(4)、对考生进行考风考纪教育,宣布考试注意事项。

(5)、检查考生《准考证》、身份证,督促考生填写姓名、准考证号,粘贴条形码,并进行核对,发现错误,应要求其改正。

(6)、监督考生按规定答卷,制止违纪舞弊行为,并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做好相关工作。

(7)、考试中发现异常情况立即报告主考。不擅自处理,不做无证据的判断。(8)、制止非本考场考生和除考点主任、考点副主任、督考员、巡考员以外的任何人进入考场。

(9)、遵守监考纪律,不擅离职守,不吸烟,不打瞌睡,不阅读书报,不聊天,不抄题、做题、念题,不检查、不暗示考生答题,不得擅自提前或拖延考试时间。(10)、考试期间,不得将手机、寻呼机等通讯工具带入考场,不得以任何理由把试卷、草稿纸带出或传出考场。

(11)、自觉维护学校声誉,不做有损学校和本人形象的事。

三、处罚

根据考试管理中心的有关规定,对有关违规人员按以下规定予以处罚。

1.对有雷同试卷、严重不安全事故(包括实体试卷安全和师生人身安全)、师生作弊等重大事件的考点,在学校年终考核中实行一票否决制,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2.考试工作人员违反保密规定,保密期内发生失密泄密重大责任事故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不够刑事处罚的,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3.监考员不能严格执考,工作不负责任,监考期间带通讯工具进考场,在试场内吸烟、看书、看报、打瞌睡、聊天的要立即终止监考,并给予通报批评,取消监考资格;对试场混乱徇私作弊出现雷同试卷、传递答案等作弊失职行为的考场和考点工作人员,要依照有关规定加重处理,对监考和作弊教师或工作人员立即解聘,取消其教师资格。

4.对考试期间发生的不安全事故或突发不安全事故处置不力,不及时而造成重大损失的药依据有关规定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考点主考:责任教师:

2014年6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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