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批发市场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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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农贸市场管理制度汇编

2024年农贸市场管理制度汇编

2024年农贸市场管理制度汇编2024年农贸市场管理制度汇编1为维护广大消费者合法权益,保护广大经营户的合法权利,将龙里综合农贸市场建设成为“国家级文明市场”,制订本公约,凡入场的经营户必须自觉严格遵守、履行以下责任:一、依法经营、礼貌待客、诚实守信、维护消费者权益,严禁欺行霸市、哄抬物价。

对辱骂、殴打消费者的行为须登报道歉,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二、持证上岗、挂牌经营,经营户应持摊位号、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等有关证件,方可开展经营,证照应按照规定悬挂,随时接受检查。

三、货真价实。

禁止出售腐烂变质、掺杂使假和过期的商品。

严禁死因不明的畜、禽上市,食肉、活禽必须经检疫后方可上市,不准出售打水浸水食肉、蔬菜。

违者将按工商管理法规查处,情节严重者给予停业整顿或清退出市场,并扣除保证金,违反法律法规的移交有关部门处理。

四、遵纪守法、严禁在市场内酗酒、打架、斗殴、赌博和搞封建迷信活动,不准出售国家明令禁止上市的商品。

五、计量准确、明码标价,使用统一的标价牌和标价签,严禁不标价、乱标价,统一使用法定计量单位、计量器,严禁使用非标称,严禁缺斤少两、损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计量误差大于40克者,将责令经营者在市场内的“公示栏”公开检查。

六、爱护市场,创造良好的经营环境,市场内每个摊位必须备有一个密封垃圾桶、一把扫帚、一个苍蝇拍、一块抹布。

实行摊前“三包”(包卫生、包商品摆放整齐、包无四害)。

经营熟食品、半熟食品的经营户必须穿戴卫生防疫部门规定的统一工作衣帽,个人卫生要整洁干净,摊位须设臵有效的防蝇防尘设备,加工方要符合《食品卫生法》的要求。

不准在市场内乱丢肉皮、菜屑、塑料袋、包装纸等污物、杂物及乱倒污水。

经营户对自己摊位周边三天进行一次卫生大清扫,经常保持摊区整洁,保证不形成卫生死角。

七、规范经营秩序,货物、用品、用具要摆放整齐,严禁占道经营,严禁将货物堆放于摊区以外,禁止在摊位周边增设零摊、边摊、挤占公共通道。

八、自觉维护市场设施,严禁私自改表,损毁市场设备、设施、不安规定用水用电,严禁私自安装电表、水表、私自牵、搭电源线、架接水管。

农产品批发市场管理制度(精选5篇)

农产品批发市场管理制度(精选5篇)

农产品批发市场管理制度(精选5篇)第一篇:农产品批发市场管理制度东疆春农产品综合交易市场管理制度为了进一步发展哈密地区经济,促进市场繁荣稳定,确保农产品市场有一个良好的交易环境,特制定如下管理制度:一、市场管理1、经营业户必须遵守有关法律、法规,遵守公平、自愿、诚信的原则,遵守商业道德。

2、经营业户对摊位(商铺)进行调换和转租,必须到市场管理部办理有关手续。

否则,由市场收回摊位(商铺),所交摊位费不退。

3、市场内摆放商品应整齐有序,摊位、商铺外未经市场批准,不得摆放货物,对超出规定区域外经营的商户,先责令整改,对未按期整改的给予50元的经济处罚。

4、市场内不准乱搭乱建,发现一次限期拆除。

如未按期拆除的,将给予50-500 元的经济处罚。

5、市场内不准赌博或做与市场经营无关的违法活动,违者除由有关部门处理外,处以50-200元的罚款。

6、在市场内设立广告牌或门头,必须书面请示市场管理部,经同意后,按统一规定、统一尺寸制作。

对违反规定的责令拆除,未按时拆除的处以50-200元的罚款。

7、对不服从市场管理、无理取闹、扰乱市场秩序者,情节严重的除按有关规定处理外,责令停业整顿,在缴纳500-2000元保证金后方准营业,如在保证期内再次违反,没收保证金。

8、经营业户的经营范围必须符合工商营业执照规定的经营范围,商品划行归市,若有违反,由市场收回摊位(商铺),已交摊位费不退。

9、商户须在规定时间内办齐经营资质(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

否则,市场有权予以停业,待经营资质齐全后方可营业,由此产生的损失自负。

10、经营业户不准欺行霸市、强买强卖、短斤少两、蒙骗客商,禁止销售有毒、有害、过保质期及其他违反《食品卫生法》的食品。

11、经营蔬菜业户必须按照有关规定,主动到指定地点进行蔬菜有毒、有害物质残留检测,检测人员对蔬菜进行检测时,受检业户应积极配合,不得以暴力、威胁等手段进行阻碍。

经相关部门认定的不合格食品、蔬菜等不得入市交易,一经发现,市场有权予以没收并销毁,由此产生的损失自负。

综合批发市场管理规定

综合批发市场管理规定

市场管理人员守则为规范扎路营综合批发市场管理,管理人员必须遵守下列原则:一、批发市场工作人员必须自觉遵守职业道德行为规范,做到忠于职守,作风正派,廉洁奉公,公平公正,诚信无欺,文明用语,礼貌待客,热情服务,方便群众。

二、坚持原则,树立正气,敢于管理,大胆工作,敢于同不良现象作斗争。

不能以权谋私,不准向经营户吃、拿、卡、要,收取贿赂,不准打击报复。

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情节严重者,依法追究其责任。

三、协助买卖双方平等交易,秉着大公无私、公平合理、以宣传政策为主的原则调解纠纷,维护市场内良好的交易秩序。

四、凡是市场内从事业务工作的人员和管理人员必须佩戴统一的工作牌上岗。

市场内设置专职稽查员,检查监督本市场人员工作执行情况,并随时接受经营户的监督和举报。

五、为方便经营户经营,急经营户所急、想经营户所想,积极为经营户创造、提供配套服务,保证经营户的安全,维护经营户的合法权益。

六、增强主人翁的责任感、坚守岗位、工作负责,严格把关,认真执行。

市场经营户守则一、市场内所有经营户必须按规定标准缴纳各种税费。

二、各经营户必须严格遵守批发市场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管理人员统一安排,遵纪守法,争做文明经营户。

三、严格执行《计量法》,保证计量器具准确、可靠并正确使用、不准短斤少两、克扣消费者。

为维护消费者权益,市场设置公平秤以供消费者复核。

四、汽车个体经营户只准在汽车上交易,如需要落地交易,需经市场管理人员批准,并在指定地点卸货。

五、遵循“自愿、公平、公正、等价、有偿、诚信、守信"的原则进行交易.六、市场内的经营活动禁止下列行为:1.蓄意串通,制造虚假供求和价格;2。

以操纵批发市场为目的,对同一种商品连续抬价或压价进行销售;3。

以其他直接或间接方式,操纵或扰乱交易秩序;4。

哄抬物价、欺行霸市、强买强卖。

5。

其它销售假冒伪劣商品、不正当竞争等违法经营行为。

市场卫生管理规定一、市场保洁员必须尽职尽责,全面负责批发市场的环境卫生。

综合市场管理方案(最新)

综合市场管理方案(最新)

综合市场管理方案(精选6篇)食品安全管理制度1、入市经营人员应自觉遵守食品安全有关规定;积极参加市场所和有关部门组织的食品安全知识学习和培训;有拒卖过期、有害、有毒等不合格食品的义务。

2、市场实行商品准入制度,对不合格食品、蔬菜等,市场所有权采取禁止入市经营、暂存、销毁等措施进行处理。

3、入市经营业户须在摊位(门面房)确定后30日内到相关部门办理卫生许可证和营业执照,逾期不办理者市场所有权收回摊位(门面房)。

4、经营业户不得销售过期、变质、有害、有毒等食品,违者市场所有权对不合格食品进行暂存、销毁、停业整改,情节严重者报工商、卫生部门处理并收回摊位(门面房)。

5、蔬菜经营业户应自觉接受卫生部门检测,检测合格后方可经营。

未经检测擅自入市经营的,市场所除责令其检测外,有权收回摊位(门面房)。

对检测有问题的蔬菜,市场所有权进行暂存、销毁处理。

治安消防管理制度1、市场内严禁打架斗殴、相互吵骂、酗酒闹事、欺负外地客商、扒窃钱物、扰乱市场经营秩序等,违者停业整改。

情节严重的,除移交有关部门处理外,市场所有权收回摊位(门面房)。

2、市场经营业户应服从管理,遵守市场规章制度,不得无理取闹、打骂、侮辱工作人员、扰乱市场秩序、妨碍或阻扰工作人员正常工作,违者除移交关部门处理外,市场所有权收回摊位(门面房)。

3、市场内门市房必须配备合格的(4公斤以上、ABC型干粉)灭火器。

公共消防设施、器材除抢险救灾外,任何人不准损坏或动用;不得遮挡、圈占、埋压消防设施,违者除责令整改外,市场所有权收回摊位(门面房)。

4、不准擅自改动用电线路和安装使用大负荷电器等,违者予以停电,没收电器设施,并收取违约金50-200元。

5、市场内严禁烤火、焚烧物品,违者除责令整改外,市场所有权收取违约金10-200元,情节严重者,收回摊位(门面房)。

6、市场内人人有参与救火救灾的义务,一旦发生火情,应立即拨打火警电话119。

本管理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实行。

农贸市场管理制度(8篇)

农贸市场管理制度(8篇)

农贸市场管理制度(8篇)农贸市场管理制度篇1 为提高集贸市场规范化管理水平,维护公平交易秩序,促进市场繁荣有序地发展,把创建“文明集贸市场”活动推向深入,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范。

本规范所称集贸市场,主要指消费品市场(即农副产品市场、日用工业品市场、综合市场)。

一、市场开办及设施规范1、市场开办应符合政府领导、统一规划、合理布局、多家兴办、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统一监督管理的原则。

2、市场必须进行登记,持《市场登记证》开业。

3、市场内有必要的经营设施和可供租赁的经营器具。

4、市场内各项设施应统一、规范、整齐划一。

做到货架统一、吊挂统一,不允许乱搭、乱盖、乱堆杂物,有碍场容。

5、市场应设立政策法规宣传栏,查处违法违章行为公告栏,价格行情栏。

6、市场应有复秤(尺)台、宣传广播器材,较大市场应设播音室。

7、批发市场应有信息、通讯、仓储、结算等服务设施和车辆停放场所。

8、市场内应保持道路通畅,以方便经营者、消费者进出,并需建有两个以上进出通道,以备紧急情况下及时疏散,保证客户及消费者的购物安全。

9、市场应设置管理人员办公室并配备办公设备。

10、市场应有场牌,悬挂在进出大门处。

较大型市场应有商品分布示意图,也可以增设场标(服务标志)。

二、市场经营者规范1、市场经营主体必须有多种经济成份和各种经济组织形式的经营者参与。

2、市场内的经营者必须持有营业执照,有特殊规定的必须持有国家规定的许可证明,做到持证、照齐全。

3、经营者必须在指定地点经营,服从管理,遵守市场内的各项规章制度。

4、经营者必须按照足额纳税缴费。

5、市场内的中介组织和经纪人应持照开展中介活动,遵守有关规定,服从监督和管理。

6、组织经营者建立行业小组,发挥其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作用。

有条件的市场应在经营者中建立党、团组织,开展符合经营者特点的思想政治和宣传教育工作,以发挥党、团组织团结群众、教育群众的作用。

三、市场商品陈列、出售规范1、各类商品应符合国家有关质量、计量、卫生等方面的规定。

大型综合商场管理规定(3篇)

大型综合商场管理规定(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大型综合商场的经营管理,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维护商场秩序,促进商场的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商场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本商场及其所属的各个经营区域、商铺、服务设施等。

第三条本商场应遵循“顾客至上、诚信经营、安全第一、服务优质”的原则,为消费者提供安全、舒适、便捷的购物环境。

第四条本商场管理人员及员工应严格遵守本规定,确保商场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第二章商场环境与设施第五条商场环境1. 商场应保持整洁、干净、有序,定期进行卫生清扫和消毒。

2. 商场入口处应设有明显的导向标识,便于消费者快速找到所需商品和服务。

3. 商场内应设有充足的照明设施,保证消费者在夜间或恶劣天气条件下也能安全购物。

4. 商场内应设置无障碍通道,方便残疾人、老年人等特殊群体购物。

第六条商场设施1. 商场应配备完善的消防设施,定期进行安全检查,确保消防设施完好有效。

2. 商场内应设置紧急疏散通道,并定期进行疏散演练。

3. 商场内应配备足够的公共卫生间,并保持卫生清洁。

4. 商场内应设置休息区,提供座椅、饮水设施等便民服务。

第三章商品与服务第七条商品质量1. 商场销售的商品应保证质量,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规定。

2. 商场应建立商品质量追溯制度,确保商品来源可追溯。

3. 商场对发现的假冒伪劣商品,应立即停止销售,并依法进行处理。

第八条服务质量1. 商场应提供热情、周到的服务,满足消费者需求。

2. 商场应设立顾客服务中心,为消费者提供咨询、投诉、退换货等服务。

3. 商场员工应具备良好的服务意识和业务能力,主动为消费者提供帮助。

第四章消费者权益保护第九条诚信经营1. 商场应诚实守信,不得虚假宣传、误导消费者。

2. 商场不得强制搭售、捆绑销售商品。

3. 商场不得拒绝消费者依法享有的退换货权利。

第十条退换货规定1. 消费者购买商品后,如商品存在质量问题,可凭购物凭证在规定时间内退换货。

批发市场水果管理制度

批发市场水果管理制度

批发市场水果管理制度一、总则批发市场是城乡结合部的重要基础设施,是连接生产者和消费者的纽带,是农产品和其他日用品的集散地。

水果是批发市场的重要品种之一,对于保障市场供应、提升市场形象、促进经济发展具有重要作用。

因此,建立和健全批发市场水果管理制度,对于规范市场秩序、提高市场服务水平、保障市场质量安全具有重要意义。

二、市场水果管理制度的基本原则(一)依法管理市场水果管理应当遵循法律法规,依法管理,保障市场秩序和市场质量安全。

对于违规经营、假冒伪劣、不合格产品等行为,要依法予以严厉打击,维护市场正常秩序。

(二)科学管理市场水果管理应当科学管理,加强市场监管和服务,提高市场管理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要根据市场情况和发展趋势,及时调整管理措施,加强市场信息的收集和分析,赋予市场管理更强的科学性和预见性。

(三)公平竞争市场水果管理应当保障公平竞争,防止垄断和不正当竞争行为的发生。

要加强对市场主体行为的监督和管理,维护市场的公平竞争环境,保障各方利益的平等。

(四)服务市场市场水果管理应当以市场为导向,注重为市场主体和消费者提供优质服务。

要通过提高市场的便利性、舒适性,提供专业化的服务,为市场用户提供更便捷和更优质的服务。

三、市场水果管理制度的主要内容(一)市场准入管理市场水果管理应当从源头上对市场主体进行准入管理。

对于符合相关资格和条件的市场主体,可以自由经营水果业务;对于不符合资格和条件的市场主体,要予以限制或淘汰。

(二)市场秩序管理市场水果管理应当加强对市场秩序的管理。

要制定具体的市场秩序管理制度,对于乱收费、乱摆摊、乱投放、乱市场等行为进行严格管理,保障市场秩序的良好。

(三)市场质量安全管理市场水果管理应当加强市场水果质量安全管理。

要规范水果的采购、运输、储存、销售等环节,保障水果的质量安全,加强水果的质量监管和检测。

(四)市场监管服务市场水果管理应当加强市场监管服务。

要建立健全市场监管机构,加强市场监管人员的培训和配备,提高市场监管水平和效率,为市场主体提供专业化的监管服务。

商业部关于加强批发市场建设工作的意见

商业部关于加强批发市场建设工作的意见

商业部关于加强批发市场建设工作的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商业部(已撤销)•【公布日期】1992.01.30•【文号】商业部以[92]商规字第23号•【施行日期】1992.01.30•【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商务综合规定,市场规范管理正文商业部关于加强批发市场建设工作的意见(1992年1月30日商业部以<92>商规字第23号印发)批发市场建设是实行有计划商品经济,建立计划经济与市场调节相结合的经济体制和运行机制的一项重要内容。

近一两年来,市场体系和市场组织的建设引起了中央和地方各级政府的高度重视,商业部门批发市场建设,尤其是粮油、蔬菜、果品、畜禽等农副产品批发市场的建设,出现了比较好的发展势头。

从实际效果看,各类批发市场组织社会商品流通的功能日趋明显,在传递信息、衔接产销、调控市场、规范交易行为,改善企业经营状况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取得了比较好的社会经济效益。

为进一步推动批发市场建设的健康、协调发展,现提出如下意见:一、提高对批发市场建设工作的认识,明确指导思想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工农业生产持续发展,商品流通规模成倍增长,在消费品领域,多渠道流通的格局已经形成。

根据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目标和确定的任务,“八五”期间和今后十年,市场调节的比重还会进一步扩大。

如何适应新的形势,加快培育发展商品市场,继续发挥国合商业主渠道作用,是我们面临的紧迫任务。

从这几年的实践看,建立批发市场,可以通过集中交易加强管理,使多渠道有组织地开展平等竞争,形成有秩序的商品流通;可以在大范围内交流供求信息,形成合理的价格,更好地按市场需求引导生产;同时也有利于国合商业在市场上吞吐调剂,开展服务,间接控制商品的批发活动,实现国家计划的要求。

因此,批发市场既是建立正常流通秩序的组织保障,也是国家对市场实施宏观调控的依托,是流通领域计划经济与市场调节有机结合的一种重要形式。

对此,各级商业部门都进一步提高认识,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切实把批发市场建设工作抓紧抓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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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管理人员守则
为规范扎路营综合批发市场管理,管理人员必须遵守下列原则:
一、批发市场工作人员必须自觉遵守职业道德行为规范,做到忠于职守,作风正派,廉洁奉公,公平公正,诚信无欺,文明用语,礼貌待客,热情服务,方便群众。

二、坚持原则,树立正气,敢于管理,大胆工作,敢于同不良现象作斗争。

不能以权谋私,不准向经营户吃、拿、卡、要,收取贿赂,不准打击报复。

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情节严重者,依法追究其责任。

三、协助买卖双方平等交易,秉着大公无私、公平合理、以宣传政策为主的原则调解纠纷,维护市场内良好的交易秩序。

四、凡是市场内从事业务工作的人员和管理人员必须佩戴统一的工作牌上岗。

市场内设置专职稽查员,检查监督本市场人员工作执行情况,并随时接受经营户的监督和举报。

五、为方便经营户经营,急经营户所急、想经营户所想,积极为经营户创造、提供配套服务,保证经营户的安全,维护经营户的合法权益。

六、增强主人翁的责任感、坚守岗位、工作负责,严格把关,认真执行。

市场经营户守则
一、市场内所有经营户必须按规定标准缴纳各种税费。

二、各经营户必须严格遵守批发市场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管理人员统一安排,遵纪守法,争做文明经营户。

三、严格执行《计量法》,保证计量器具准确、可靠并正确使用、不准短斤少两、克扣消费者。

为维护消费者权益,市场设置公平秤以供消费者复核。

四、汽车个体经营户只准在汽车上交易,如需要落地交易,需经市场管理人员批准,并在指定地点卸货。

五、遵循“自愿、公平、公正、等价、有偿、诚信、守信”的原则进行交易。

六、市场内的经营活动禁止下列行为:
1.蓄意串通,制造虚假供求和价格;
2.以操纵批发市场为目的,对同一种商品连续抬价或压价进行销售;
3.以其他直接或间接方式,操纵或扰乱交易秩序;
4.哄抬物价、欺行霸市、强买强卖。

5.其它销售假冒伪劣商品、不正当竞争等违法经营行为。

市场卫生管理规定
一、市场保洁员必须尽职尽责,全面负责批发市场的环境卫生。

二、保洁员要保证市场内的清洁卫生,坚持每天白天随时清扫,每晚一大扫及节假日彻底清扫的制度,随时保证市场内的清洁卫生。

三、保洁员每天要清扫小区、批发市场内道路二次,收集、清除、集送市场的垃圾桶内垃圾二次。

四、保洁员每周拖抹住宅各层楼梯(含扶手)、过道二次,清扫绿化带(含附属物)二次,抹擦住宅各单元内的灭火器二次、清除住宅各层楼梯的小广告二次;
五、保洁员每月清扫辖区内公用部位天花板、四周墙体一次,抹擦公用部位窗户(小区)一次,抹擦公用电灯灯罩、灯饰一次。

六、批发市场内每半个月冲洗并消毒一次。

七、在老鼠出没的地方投放药饵,把灭鼠作为经常性的工作。

八、各住户将垃圾装入垃圾袋并扔入物管处设置的垃圾桶内。

不准将垃圾摆放在门口、走廊或梯间,违者经三次劝告不听者,按违约支付100元为金论处。

九、不准乱倒垃圾、杂物、污水和随地大小便,违者按违约支付100元违金论处,并
责令清扫现场。

十、辖区内任何公共地方,均不得乱涂乱画乱贴,违者应负责修复费用。

如属小孩所为、应由监护人负责。

十一、凡在公共场所乱贴广告、标语、乱竖指路牌、广告牌者、除责令其拆除外,按违约支付100元以上200元以下违约金论处。

十二、凡在公共场所、走廊堆放物品或材料,或扩大营业场地,限其搬回,恢复原状,逾期者,按违约支付50元以上200元以下违约金论处。

十三、店容店貌不整洁及周边环境卫生不清洁者,按违约支付20元以上50元以下违约金,清洁严重者,报请有关部门责令其停业整顿或吊销执照。

十四、凡在公共设施、公共标志周围堆放物品或杂物者,按违约支付50元以上—200元以下违约金论处。

市场治安管理规定
一、各经营户应提高安全防范意识,预防为主。

管理好自己的商铺及物品,做到“谁经营、谁管理、谁负责”
二、停业后无人值守的商铺,注意关闭电源,锁好门窗、抽屉,贵重物品(手机、现金、支票、票据等)自行带走,门锁钥匙指定专人管理。

三、维护批发市场正常经营秩序,严禁嫖、赌、毒等违法犯罪行为,违者将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四、各经营户应管理好自己的员工,不准偷盗、吵架、打架、酗酒、滋事,不准闹无原则纠纷,不准带无关人员到商铺留宿。

违者除追究当事人责任外,还将追究承租人责任。

五、在交易过程中,如与顾客发生纠纷,自己不能解决的,务必到物管处协调解决,不得在批发市场内吵闹,影响经营秩序严禁因不正当竞争引发的打架斗殴。

市场水电使用管理制度
一、水
1、设计安装好的供排水管理不得随意改动,如确需改装增建,应向物管处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改装方案及图纸,经审核同意后方可施工,对不经报批同意擅自改动的,造成的损失由其责任人承担;
2、下水管道堵塞,由管理部派人疏通,经营户内自用部分的维修及疏通费用由经营户承担;
3、爱护水表等计量仪表及公共部分管道。

对人为破坏一经查实,须承担一经经济损失,情节严移送公安司法机关追究其法律责任;
4、按时交纳水费,如不按时缴纳者,自来水公司加收的滞纳金由个人自负,对因此引起的纠纷由责任人承担;
5、公共管道出现故障,应通知物管维修,请勿擅自动手,如因此造成的公共设施损坏由责任赔偿。

二、电
1、请勿对原设计电路进行拆改、维护供电设施的完整性,室内部分如需改动,装修申报时应物管处申请拆改,经批准后并在物管处监督指导下行操作,以便维护供电设施的可靠性和安全性,确保用电安全;
2、若安装家电设备(如空调、热水器等)或特别用电的须向物管处提出申请,并接受监督指导,以免超负荷损坏公用电路设备。

3、电路出现故障应及时报物管处派人检查维修。

私自作业造成公共电器损坏,责任人承担全部经济责任,造成人身事故后果自负;
4、经营户如因拆改而导致线路发生故障,应及时报物管处进行维修,以免扩大故障范
围,所发生的维修费用,有经营户承担,擅自拆改线路而导致的财产损失和人身事故由经营户承担,擅自拆改线路而导致的财产损失损失和人身事故由其责任人承担;
5、安装空调机应在物管处指导下统一安装在指定位置,以保持批发市场的整洁美观;
6、商铺空置时,经营户应注意关闭分户电源开关;
7、经营户应按时缴纳电费,如不按时缴交电费,电力公司加收的滞纳金由个人自负。

对因此引起的纠纷有负责人承担。

市场文明经营公约
一、市场经营户行为规范
1、依法办理营业执照等相关证照,取得合法经营资格,并亮照(证)经营;
2、提供的商品或服务,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33条至39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16条至第25条规定,履行法定责任和义务。

3、落实索票索证制度,重要商品建立进销货台账,销售商品开具商品信用卡和发票等相关凭证;
4、守法经营,公平竞争,礼貌待客,不做欺行霸市、强买强卖哄抬物价和销售不合格商品等违法行为;
5、服从政府职能部门和市场开办者的依法管理,按规定摆放商品、车辆、杂物,自觉做好消防、卫生、安全等工作;
6、按规定标准及时足额交纳有关市场管理等费用。

7、发生交易、管理等纠纷时,本着谦让、合情、合理的原则和解,双方不能达成和解意见时,向市场开办者或政府行政管理部门报告后进行调解,调解不成时,通过诉讼途径解决,杜绝以过激语行上海他人。

8、积极响应市场开办者和政府部门的号召,为创建诚信市场做出自己的贡献。

三、市场经营十不准
1、
2、不准欺行霸市、强买强卖;
3、
4、不准缺斤少两、骗买编卖;
5、
6、不准以次充好、以假充真和出售腐烂变质、假冒伪劣商品等不合格商品;
7、
8、不准出售国家明令淘汰和禁止上市的商品;
9、不准以任何借口拒缴、欠缴相关费用和使用假币;
10、
11、不准私搭乱建、乱摆摊点及擅自拆改市场设施;
12、不准在通道间堆放商品和杂物影响交通和消防安全;
13、
14、不准占道经营;
15、
16、不准在市场内酗酒、打架斗殴、持戒行凶、聚众闹事、聚众赌博、偷窃公私财
物;
17、
18、不准在市场内乱停乱放各种车辆。

本公约施行后凡进入本市场的经营户,即视
为自动接受本公约。

海洋物业公司二00七年十一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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