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专用发票管理办法解读

增值税专用发票管理办法解读随着国家经济的快速发展和税收体制的改革,增值税专用发票作为一种重要的税收凭证,对企业和税务部门来说都具有重要的意义。为了更好地管理和规范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使用,国家税务总局颁布了《增值税专用发票管理办法》。本文将对该管理办法进行解读。

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定义和用途

增值税专用发票是纳税人进行货物销售、劳务报酬、委托加工或者修理修配等经营活动,以及一些特定的财政性资金收支等行为产生的税收凭证。它是纳税人纳税的依据,也是企业进行财务核算的重要凭证。

二、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开具和领用

根据管理办法的规定,企业在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前必须满足一定的条件,如取得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开立银行账户等。开票时,应按照税务部门要求填写相关信息,如纳税人识别号、名称、地址、电话等,并保持发票的统一、规范和完整。

企业在领用增值税专用发票时,需要向税务部门提出申请,并按照规定的时间和数量领取。领用后,企业应妥善保管,避免遗失、损毁或者私自出售。

三、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使用和归档

企业在进行货物销售、劳务报酬结算等活动时,应按照税务部门的要求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应准确、真实地记录交易信息,并在开票后及时交付给购买方。购买方收到增值税专用发票后,应认真核对相关内容,及时办理报销或者进项税额抵扣手续。

为了便于税务检查和业务审计,企业应将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按照年度和类型进行归档。归档材料应包括发票原件、汇总表、验收材料等。企业应妥善保存这些归档材料,以备税务部门的查验。

四、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作废和注销

当企业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存在错误或者需要作废时,应及时向税务部门申请作废,并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操作。作废后的发票应按照要求进行销毁,并备案销毁的相关证明文件。对于已作废的发票,企业不得再用于结算或者报销。

当企业停业、歇业或者解散时,应向税务部门申请注销增值税专用发票,并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操作。注销后,企业不得再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五、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处罚和法律责任

如果企业违反增值税专用发票管理办法的规定,如虚开发票、伪造发票等行为,将面临相应的处罚和法律责任。税务部门有权对企业进行检查和核查,如果发现问题,将依法处理,并可能面临罚款、停业整顿等严厉的处罚。

六、增值税专用发票管理办法的意义和影响

《增值税专用发票管理办法》的颁布实施,对于规范纳税人的行为、促进税收征管的效能、加强税务部门的监管能力等方面都起到了积极

的作用。它有助于提高企业的自律性和税务合规水平,为税务管理提

供了有效的手段和依据。

最后,作为纳税人,企业应严格遵守《增值税专用发票管理办法》

的规定,加强内部管理,合理使用和管理好增值税专用发票,确保税

务合规,促进企业的可持续发展。

综上所述,了解和遵守《增值税专用发票管理办法》对于企业和税

务部门都具有重要意义。通过合理使用和管理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

加强税收征管,提高税收合规性,促进经济的健康发展。企业应加强

对该法规的学习和理解,合规操作,为国家和社会的发展贡献自己的

力量。

增值税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2020

增值税专用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第一条为加强增值税征收管理,规范增值税专用发票(以下简称专用发票)使用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专用发票,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以下简称一般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开具的发票,是购买方支付增值税额并可按照增值税有关规定据以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的凭证。 第三条一般纳税人应通过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以下简称防伪税控系统)使用专用发票。使用,包括领购、开具、缴销、认证纸质专用发票及其相应的数据电文。 本规定所称防伪税控系统,是指经国务院同意推行的,使用专用设备和通用设备、运用数字密码和电子存储技术管理专用发票的计算机管理系统。 本规定所称专用设备,是指金税卡、IC卡、读卡器和其他设备。 本规定所称通用设备,是指计算机、打印机、扫描器具和其他设备。 第四条专用发票由基本联次或者基本联次附加其他联次构成,基本联次为三联:发票联、抵扣联和记账联。发票联,作为购买方核算采购成本和增值税进项税额的记账凭证;抵扣联,作为购买方报送主管税务机关认证和留存备查的凭证;记账联,作为销售方核算销售收入和增值税销项税额的记账凭证。其他联次用途,由一般纳税人自行确定。 第五条专用发票实行最高开票限额管理。最高开票限额,是指单份专用发票开具的销售额合计数不得达到的上限额度。 最高开票限额由一般纳税人申请,税务机关依法审批。最高开票限额为十万元及以下的,由区县级税务机关审批;最高开票限额为一百万元的,由地市级税务机关审批;最高开票限额为一千万元及以上的,由省级税务机关审批。防伪税控系统的具体发行工作由区县级税务机关负责。 税务机关审批最高开票限额应进行实地核查。批准使用最高开票限额为十万元及以下的,由区县级税务机关派人实地核查;批准使用最高开票限额为一百万元的,由地市级税务机关派人实地核查;批准使用最高开票限额为一千万元及以上的,由地市级税务机关派人实地核查后将核查资料报省级税务机关审核。 一般纳税人申请最高开票限额时,需填报《最高开票限额申请表》。 第六条一般纳税人领购专用设备后,凭《最高开票限额申请表》、《发票领购簿》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初始发行。 本规定所称初始发行,是指主管税务机关将一般纳税人的下列信息载入空白金税卡和IC卡的行为。 (一)企业名称; (二)税务登记代码; (三)开票限额;

增值税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2020

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 第一条本规定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的详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详细规定制定的。实施以加强增值税征收管理,规范增值税专用发票(以下简称专用发票)的使用。 第2条特殊发票是一般增值税纳税人(以下简称一般纳税人)为销售商品或提供应税服务而开具的发票。购票凭证是买方按照增值税的有关规定缴纳增值税并扣除增值税进项税额的凭证。 第三条一般纳税人应当通过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以下简称防伪税控系统)使用专用发票。使用包括接收和购买,开具,上交和验证纸质专用发票和相应的数据消息。 本规定所称防伪税控系统,是指经国务院批准实施的计算机管理系统,使用专用设备和通用设备,使用数字密码和电子存储技术管理专用发票。 本规定所称专用设备,是指金税卡,IC卡,读卡器等设备。 本规定所称通用设备,是指计算机,打印机,扫描仪等设备。 第四条特殊发票由基本单或基本单加其他单组成。基本表是三份:发票,扣除额和簿记。发票单用作记账凭证,供买方计算购买成本和增值税进项税;扣除表用作购买者提交给主管税务机关的凭证,以进行证明和保留,以备将来参考;簿记表用作卖方的簿记凭证,以计算销售收入和增值税销项税。其他共同使用应由一般纳税人自行决定。 第五条特殊发票实行最高发票额管理。最高发票限额是指单个特

殊发票所开立的总销售金额无法达到的上限。 最高发票限额由一般纳税人适用,并由税务机关依法审批。最高发票金额为十万元以下的,由区,县级税务机关审查批准。最高发票额为一百万元的,应当经地方,市税务机关审批。发票最高限额为10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由省税务机关审批。区县税务机关负责防伪税收管理制度的具体发行。 税务机关应当对最高发票额的审批进行现场核查。批准使用最高发票金额为人民币10万元以下的,由区县税务机关派员进行实地核查。批准使用最高发票额一百万元的,由地方,市税务机关派员进行实地核查。批准使用最高发票额在10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由地方,市税务机关派员进行现场核查,然后将核查数据上报省级税务机关核查。 申请最高发票限额时,一般纳税人应当填写最高发票金额申请表。 第六条一般纳税人在收到专用设备后,应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初次开具最高发票金额申请表和发票收缴帐簿。 本规定所称“初次发行”,是指主管税务机关将一般纳税人的下列信息载入空白金税卡和IC卡的行为。 (1)企业名称; (2)税务登记代码; (3)发票限额; (4)票数限额; (5)购票人员的姓名和密码;

增值税专用发票管理办法

增值税专用发票管理办法 根据国家税务局政策法规要求和公司管理需要,为规范各业务部门和财务部相关人员在进出口和内销业务中取得增值税进项发票及公司销售货物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操作程序,现制定管理办法以下: 1、销货给国内企业,凡需要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普通发票的,业务部门需要提供正式的购销合同,由财务部专门人员据实开票。防伪税控金税卡和专用发票由专人负责保管,开票后要逐一登记备查。开出的发票要在当月如实做销售入账,负责税务申报工作的人员,应核实当月的销售数据,据实申报纳税,要做到申报数据与销项税金的账面数据一致。每个月的申报资料要由财务专门人员装订成册,统一保管。 2、对外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或普通发票,当月发现差误的,在相关发票联齐全的情况下,当月可以直接作废,但相关发票联须收齐后交税务专人保管;跨月发现差误需要作废原有发票的,须凭购货企业提供的当地税务局出具的“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通知单”开红字发票并重新开具正确的蓝字发票。 3、有关业务人员收到供货企业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后,应首先对包括购销单位名称和纳税人识别号以及货物名称数量等票面信息

进行核查,核查无误后,应及时将发票交财务核算人员签收,根据国家税务规定,发票开具后90天(自然日且自开票日期起计算,下同)内,必须交财务部并由财务部按税务局规定进行发票认证。财务核算员在收到发票后,应在核对票面信息无误后交相关人员进行发票认证,超过法定时效不能认证的,由相关责任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 4、出口业务,自海关报关之日起90天内,业务员必须提供与出口报关单信息一致的发票,增值税专用发票须经过认证,发票人民币金额与报关单上外币金额的换汇成本要在税务部门的规定范围内,逾期不予办理退税;如果出现逾期未办理出口退税申报或不符合出口退税申报要求(包括有报关单无购货发票、有购货发票无报关单等情况)无法申报退税或出口报关单上的海关编码的法定退税率为零的情况,须按出口报关单的折算金额全额计提销项税,按章缴纳进、销项的差额税款。 5、非出口退税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进口业务中的海关进项增值税单及可以抵扣的运费发票,必须在发票开具之日起90天内提供财务部进行进项抵扣申报,逾期不能办理申报。造成逾期不能申报抵扣税款所形成的损失,由相关责任人承担。 6、收购出口的货物,如出现购货发票开票90天内仍未安排出口

增值税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2020

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 第一条为加强增值税征收管理,规范增值税专用发票(以下简称专用发票)使用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专用发票,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以下简称一般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开具的发票,是购买方支付增值税额并可按照增值税有关规定据以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的凭证。 第三条一般纳税人应通过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以下简称防伪税控系统)使用专用发票。使用,包括领购、开具、缴销、认证纸质专用发票及其相应的数据电文。 本规定所称防伪税控系统,是指经国务院同意推行的,使用专用设备和通用设备、运用数字密码和电子存储技术管理专用发票的计算机管理系统。 本规定所称专用设备,是指金税卡、IC卡、读卡器和其他设备。 本规定所称通用设备,是指计算机、打印机、扫描器具和其他设

备。 第四条专用发票由基本联次或者基本联次附加其他联次构成,基本联次为三联:发票联、抵扣联和记账联。发票联,作为购买方核算采购成本和增值税进项税额的记账凭证;抵扣联,作为购买方报送主管税务机关认证和留存备查的凭证;记账联,作为销售方核算销售收入和增值税销项税额的记账凭证。其他联次用途,由一般纳税人自行确定。 第五条专用发票实行最高开票限额管理。最高开票限额,是指单份专用发票开具的销售额合计数不得达到的上限额度。 最高开票限额由一般纳税人申请,税务机关依法审批。最高开票限额为十万元及以下的,由区县级税务机关审批;最高开票限额为一百万元的,由地市级税务机关审批;最高开票限额为一千万元及以上的,由省级税务机关审批。防伪税控系统的具体发行工作由区县级税务机关负责。 税务机关审批最高开票限额应进行实地核查。批准使用最高开票限额为十万元及以下的,由区县级税务机关派人实地核查;批准使用最高开票限额为一百万元的,由地市级税务机关派人实地核查;批准使用最高开票限额为一千万元及以上的,由地市级税务机关派人实地

增值税专用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增值税专用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一、前言 增值税专用发票是企业和个人进行购销合同法律行为的必要凭证,在企业经营 过程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为了保证增值税专用发票管理的规范、有序,实现税收的科学管理,财政部于2016年10月发布了《增值税专用发票管理办法》,并在2017年7月1日起实施。为了进一步明确管理办法的实施细则,财政部对管理办 法进行了补充和完善,本文将对增值税专用发票管理办法的实施细则进行解读。 二、增值税专用发票管理办法的主要内容 增值税专用发票管理办法共分为七章,包括了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一般规定、开具、核销、注销、备案、管理、监督等方面的内容。下面将结合实施细则,对几个比较重要的管理要点进行说明。 1. 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开具 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需符合管理办法的规定,包括发票种类、发票金额、税 收分类和编码等方面的规定。具体包括以下内容: 1.合法纳税人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出口延伸至开具的抵扣明细表。 2.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要求事先向税务机关申领一定金额的发票领购证, 并在纳税申报或者报关时按规定纳入申报账簿。 3.普通纳税人可以为销售自用的固定资产、不动产、无形资产及销售的 低值易耗品开具简易发票。 2. 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管理 为了保证增值税专用发票管理的公开透明和防范发票虚开行为,增值税专用发 票管理办法采取了各项管理措施,包括销售方、购买方、税务机关三方的协作。具体管理措施包括以下内容: 1.销售方在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时,应在发票上注明购买方名称、地址、 税号等必要信息,并记录于销售台账中,避免虚开发票。 2.购买方在收到增值税专用发票后,应审核发票真伪,检查发票开具信 息是否完整,如发现发票上的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符,应立即退回。 3.税务机关应在收到增值税专用发票备案信息后,及时核准并注销就地 和异地两种方式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增值税发票管理办法

增值税发票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财务管理,避免因增值税发票管理不善而给企业和个人造成不必要的损失,现根据国税《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的有关内容,特制定如下管理制度: 一、增值税发票的领用和保管 1、财务部设增值税发票专职操作员,操作员应经过税务机关培训,方可负责增值税发票的购买、保管及开具等有关事项。 2、操作员应按国家有关增值税发票的领购规定,及时到税务机关办理发票的领购和缴销,不得因工作拖延而影响公司的经营。 3、公司应配置保险柜等安全设施,操作员应对增值税发票的保管做到安全保险,未开具的空白增值税发票应及时放入保险柜保存。 4、操作员要保管好增值税发票领购簿、税控金税卡、,税控IC卡、读卡器和发票专用章,维护好增值税发票的开票电脑、打印机等设备。 5、有关当事人在增值税发票的领购、使用、作废、传递、保管、缴销等过程中,应按国家有关发票及增值税发票管理的法律法规执行。 二、增值税发票的开具和使用 1、操作员应严格按照国家有关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的规定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2、销售部申请开具增值税发票时,必须按规定填写《增值税发票申请单》,并详细填写相关资料,以保证正确开票。 3、《增值税发票申请单》经销售部经理及总经办签字后,公司财务部方可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如相关人员出差时,可由总经理或董事长签字同意。 4、操作员应根据审批后的《增值税发票申请单》认真开具发票,操作员应将《增值税发票申请单》妥善保管以便查询。 5、原则上发票的开具时间为每月25日之前,26日至月底公司停止开票。 三、增值税发票的传递

1、财务人员应及时将开具的增值税发票作账务处理。 2、开具后的增值税发票经申请人仔细核对无误后,在发票移交登记薄上签字确认。 3、申请人应及时将增值税发票转交购买方业务员或其财务部人员,以便及时办理发票挂帐待付手续,同时要取得对方接收发票人员的签收单。 4、对于路程较远的客户,需邮寄增值税发票的,经办人要避开密码区折叠,并在发票联和抵扣联中间放置空白纸,以防止无意中的复写,而影响密码区字迹的清晰。 5、邮寄时应准确填写收件人公司名称、地址、电话等信息,并保存好快递的客户联。邮寄时应将发票签收单一并邮寄给客户,待客户收到发票后在签收回执单上签字,并将签收回执单回传给公司,发票申请人应将签收回执单妥善保管至少180天。 6、建议邮寄增值税发票尽量选择安全可靠的快递公司,如邮政快递、顺丰快递。邮寄后要及时跟踪发票的邮寄过程,发现延迟等情况要及时联系处理。在邮寄过程中发生的发票丢失,经办人及邮寄人要承担责任。 7、如不慎丢失增值税发票发票联和抵扣联的,应及时向公司汇报,由财务部按国家有关增值税专用发票丢失的规定办理手续。 8、已经开具的增值税发票,发生开票有误、销货退回等情形的,或发生销售部分退回和销售折让的,按国家有关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相关规定办理作废或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手续。 9、若因个人原因导致增值税发票错误、丢失而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当事人需按规定赔偿公司损失。 四、本制度未尽事宜,按国家及公司相关规定执行。 五、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财务管理制度增值税专用发票管理办法

增值税专用发票管理制度 目录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领购管理 第三章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使用管理 第四章增值税专用发票填开管理 第五章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的管理 第六章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操作管理办法 第七章丢失防伪税控系统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管理 第八章附则 增值税专用发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增值税专用发票(以下简称专用发票)只限于增值税的一般纳税人领购使用,增值税的小规模纳税人和非增值税纳税人不得使用。 第二章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领购管理 第二条专用发票领购簿的管理《增值税专用发票领购簿》(以下简称领购簿)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用以申请领购专用发票的凭证,是记录纳税人领购、使用和注销专用发票情况的账簿。 1.领购簿的格式和内容由国家税务总局制定。实行计算机管理专用发票发售工作的,其领购簿的格式由省级国税局确定。 2.领购簿由省级国税局负责印制。 3.领购簿的核发。对经国税局认定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按以下程序核发领购簿: (1)县(市)级国税局负责审批纳税人填报的《领取增值税专用发票领购簿申请书》。 (2)专用发票管理部门负责核发领购簿,税务局核发时应进行以下审核工作: ①审核纳税人《领取增值税专用发票领购簿申请书》。 ②审核盖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确认专章的税务登记证(副本)。 ③审核经办人身份证明(居民身份证、护照、工作证); ④审核纳税人单位财务专用章或发票专用章印模。上述证件经审核无误后,专用发票发售部门方可填发领购簿,并依法编写领购簿号码。

(3)纳税人需要变更领购专用发票种类、数量限额和办税人员的,应提出书面申请,经国税局审批后,由专用发票管理部门变更领购簿中的相关内容。对需要变更财务专用章、发票专用章的纳税人,税务机关应收缴旧的领购簿,重新核发领购簿。 4.纳税人发生解散、破产、撤销以及其他情形,依法终止的纳税义务的,税务机关应在注销税务登记前,缴销领购簿。纳税人违反专用发票使用规定被国税局处以停止使用专用发票的,专用发票管理部门应暂扣或缴销领购簿。 第三条专用发票的购买一般由县(市)级国税局专用发票管理部门购买,特殊情况经地(市)级国税局批准可委托下属税务所发售。购买专用发票实行验旧供新制度。纳税人在领购专用发票时,应向国税局提交已开具专用发票的存根联,并申报专用发票领购、使用、结存情况和税款缴纳情况。国税局审核无误后方可发售新的专用发票。 1.验旧。 (1)检验纳税人是否按规定领购和使用专用发票。 (2)检验纳税人开具专用发票的情况与纳税申报是否相符,有无异常情况。 (3)根据验旧情况登记领购簿。 2.供新。 (1)审核办税人员出示的领购簿和身份证等证件,检查与《纳税人领购增值税专用发票台账》的有关内容是否相符。 (2)审核纳税人填报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领购单》。 (3)对证件资料齐备、手续齐全而又无违反专用发票管理规定行为的,发售机关可发售专用发票,并按规定价格收取专用发票工本费。 第三章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使用管理 第四条一般纳税人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领购使用专用发票: (一)会计核算不健全,即不能按会计制度和税务机关的要求准确核算增值税的销项税额、进项税额和应纳税额者。 (二)不能向税务机关准确提供增值税销项税额、进项税额、应纳税额数据及其他有关增值税税务资料者。 上述其他有关增值税税务资料的内容,由国家税务总局直属分局确定。 (三)有以下行为,经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而仍未改正者: 1.私自印制专用发票; 2.向个人或税务机关以外的单位买取专用发票; 3.借用他人专用发票; 4.向他人提供专用发票;

《增值税发票管理办法》

增值税发票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了规范公司增值税发票的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增值税发票管理的通知》等相关法规,特此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增值税销项发票的管理 (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管理 常见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为三联,记账联、抵扣联和发票联。记账联,作为公司开具专用发票的原始凭证留存,而抵扣联与发票联则应交付对方单位。 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必须要求对方单位提供完整的开票信息,即:公司名称、税号、地址与电话、开户银行与账号。 发票管理员应根据对应合同上的金额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且将抵扣联和发票联都加盖发票专用章后,通知相关业务员领取抵扣联与发票联并签字确认,记账联则应装订成册。 此外发票管理员还应将开具的每张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信息录入《发票备查簿》的EXCEL表中以备查。 (二)增值税普通发票的管理

根据税局要求,目前我司开具的增值税普通发票均为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开具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时,必须要求对方单位提供公司名称与税号。 发票管理员应根据对应合同上的金额开具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后,通知业务员运用开票软件自行推送电子发票给对方单位。 发票管理员应将每张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的信息录入《发票备查簿》的EXCEL表中以备查。 (三)增值税发票的领购 增值税发票的领购由公司指定的发票管理员负责,其他人员无权购买。 发票管理员应当根据业务用量申请发票购买的种类和数量。发票管理员凭《发票领购簿》、金税盘和其个人身份证前往主管税务机关领购纸票发票。电子发票由发票管理员在金税盘中操作申购认领程序。 (四)增值税发票的保管 发票管理员加强增值税发票的安全保管,对领购的尚未开具的增值税空白发票,应及时存放于保险柜中;已装订成册的增值税发票记账联应存放于档案柜中。 (五)增值税发票的开具 根据公司目前的业务模式,开具普通发票或专用发票依以下情形而定:

最新增值税专用发票管理办法

最新增值税专用发票管理办法 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 第一条为加强增值税征收管理,规范增值税专用发票(以下简称专用发票)使用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专用发票,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以下简称一般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开具的发票,是购买方支付增值税额并可按照增值税有关规定据以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的凭证。 第三条一般纳税人应通过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以下简称防伪税控系统)使用专用发票。使用,包括领购、开具、缴销、认证纸质专用发票及其相应的数据电文。 本规定所称防伪税控系统,是指经国务院同意推行的,使用专用设备和通用设备、运用数字密码和电子存储技术管理专用发票的计算机管理系统。 本规定所称专用设备,是指金税卡、IC卡、读卡器和其他设备。 本规定所称通用设备,是指计算机、打印机、扫描器具和其他设备。

第四条专用发票由基本联次或者基本联次附加其他联次构成,基本联次为三联:发票联、抵扣联和记账联。发票联,作为购买方核算采购成本和增值税进项税额的记账凭证;抵扣联,作为购买方报送主管税务机关认证和留存备查的凭证;记账联,作为销售方核算销售收入和增值税销项税额的记账凭证。其他联次用途,由一般纳税人自行确定。 第五条[本条款失效] 专用发票实行最高开票限额管理。最高开票限额,是指单份专用发票开具的销售额合计数不得达到的上限额度。 最高开票限额由一般纳税人申请,税务机关依法审批。最高开票限额为十万元及以下的,由区县级税务机关审批;最高开票限额为一百万元的,由地市级税务机关审批;最高开票限额为一千万元及以上的,由省级税务机关审批。防伪税控系统的具体发行工作由区县级税务机关负责。 税务机关审批最高开票限额应进行实地核查。批准使用最高开票限额为十万元及以下的,由区县级税务机关派人实地核查;批准使用最高开票限额为一百万元的,由地市级税务机关派人实地核查;批准使用最高开票限额为一千万元及以上的,由地市级税务机关派人实地核查后将核查资料报省级税务机关审核。 一般纳税人申请最高开票限额时,需填报《最高开票限额申请表》。

增值税发票管理办法最新版

增值税发票管理办法最新版 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增值税发票管理办法,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增值税发票管理办法2017最新版本 第一条为了进一步加强税务机关为增值税纳税人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以下简称专用发票)管理,防范不法分子利用代开专用发票进行偷骗税活动,优化税收服务,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代开专用发票是指主管税务机关为所辖范围内的增值税纳税人代开专用发票,其他单位和个人不得代开。 第三条主管税务机关应设立代开专用发票岗位和税款征收岗位,并分别确定专人负责代开专用发票和税款征收工作。 第四条代开专用发票统一使用增值税防伪税控代开票系统开具。非防伪税控代开票系统开具的代开专用发票不得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抵扣凭证。 增值税防伪税控代开票系统由防伪税控企业发行岗位按规定发行。 第五条本办法所称增值税纳税人是指已办理税务登记的小规模纳税人(包括个体经营者)以及国家税务总局确定的其他可予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纳税人。 第六条增值税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行为、需要开具专用发票时,可向其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代开。 第七条增值税纳税人申请代开专用发票时,应填写《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缴纳税款申报单》(式样见附件,以下简称《申报单》),连同税务登记证副本,到主管税务机关税款征收岗位按专用发票上注明的税额全额申报缴纳税款,同时缴纳专用发票工本费。 第八条税款征收岗位接到《申报单》后,应对以下事项进行审核: (一)是否属于本税务机关管辖的增值税纳税人; (二)《申报单》上增值税征收率填写、税额计算是否正确。 审核无误后,税款征收岗位应通过防伪税控代开票征收子系统录入《申报单》的相关信息,按照《申报单》上注明的税额征收税款,开具税收完税凭证,同时收取专用发票工本费,按照规定开具有关票

增值税发票管理办法最新版

增值税发票管理办法最新版随着国家经济的发展,税收政策也在不断完善和调整。其中,增值税是一种重要的税种,对于企业和个人来说都有着重要的意义。为了规范和管理增值税发票的使用,国家税务部门陆续出台了许多管理办法。以下是增值税发票管理办法的最新版本,旨在加强对发票的管理和监督,提高税收征管的效率。 一、发票的种类和使用范围 在增值税发票管理办法中,明确规定了增值税发票的种类和其使用范围。目前,主要有普通发票、专用发票和电子发票三种类型。普通发票适用于一般纳税人,专用发票适用于特定行业或特定交易,电子发票则是通过电子方式开具和传递的发票。不同类型的发票在使用时需要严格按照规定进行操作,以确保发票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二、开票管理 增值税发票的开具是税务管理的重要环节,也是企业纳税人的一项重要义务。根据最新版的管理办法,增值税发票的开具需要符合一定的条件和流程。首先,企业需要在税务部门登记注册,并获得相应的开票资格。然后,在每笔交易完成后,企业需要按照规定的内容和格式填写开票信息,并加盖单位章或个人签名。最后,将开具的增值税发票进行登记备案并存档,以备税务部门的查验和核对。 三、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管理

增值税专用发票是指适用于某些特殊行业或交易的发票类型,其管 理也有着相应的规定。根据最新版的管理办法,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开 具和使用需严格按照规定的要求进行。具体而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 开具必须由经过授权的开票人员进行,并在开票系统中进行记录。同时,企业也需要对增值税专用发票进行登记和备案,并建立相应的发 票管理台账,以便对发票的使用情况进行监控和管理。此外,对于增 值税专用发票的使用和销售也有着严格的限制和管理,以防止发票的 非法流通和使用。 四、增值税电子发票的管理 随着信息化技术的发展,增值税电子发票逐渐成为新的发票管理方式。根据最新版的管理办法,企业可以选择使用增值税电子发票。在 使用增值税电子发票时,企业需要采用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子发票系统,并严格按照规定的形式和要求进行开具和传递。同时,税务部门也会 建立相应的电子发票监管平台,对企业的电子发票进行核验和审查, 以确保电子发票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五、发票的管理与监督 为了加强对增值税发票的管理和监督,最新版的管理办法明确了税 务部门的职责和企业的义务。税务部门的职责包括对发票的核验和审查,以及对企业的发票管理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企业的义务包括按 照规定的要求和期限进行发票的开具、使用和报备,并如实记录和备 份相关数据和信息。同时,企业也需要配合税务部门进行发票的查验 和核对工作,保证发票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

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 法) 这是日常一些新接触增值税发票的人问的比较多的问题。 主要原因是《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的通知》(国税 发〔2023〕156号)第十一条第二项中有规定,开具专用发票应字迹清楚,不得 压线、错格。 因此,增值税发票打印出现错格、压线、模糊时,如何处理有些纠结,甚至开票方与受票方为之争执。 政策的基本规定:现行《发票管理办法》要求开具发票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栏目,全部联次一次性如实开具。《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要求填写项目齐全,内容真实,字迹清楚,全部联次一次打印,内容完全一致。 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 国发票管理办法)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 国发票管理办法) 对于出现开票后打印发生错格和压线情况并没有具体的规定。而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上述规定主要是居于当时主要采用扫描认证抵扣和许多人工检查情况下的具体规定。 那么有没有对此进行规定的呢? 有。《国家税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关于发布<机动车发票使用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公告2023年第23号)明确,自2023年 5月1日起,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打印内容出现压线或者出格的,若内容清晰完整,无需退还重新开具。 这个发票是有几个部门需要使用的,当然也是以发票系统传递电子数据为主,辅之于票面审核。实际也属于专用的发票之一 由此,我们是否可以这样认为,判断依法取得的开具内容合规的增值税发票是否可以正常使用,首先需要看打印的票面字迹是否清晰可辨?项目对应是否基本一致?如果暗淡无法辨认或者模糊不清的,作为终于的记账原始凭证,无论是否打印清晰,都应当退回重新开具。 对于开具后打印(手工版已经极少存在)结果字迹清晰的,如果出现压线或者错格,但打印在票面的内容完整可辨的,并且项目归属清楚的,可以参照机动车发票的最新规定,无需退还重新开具;但如果压线、错格后填写的部分内容在票面之外的,则应该按照谨慎原则退还重开。

增值税发票管理制度 2021最新发票管理办法

增值税发票管理制度 2021最新发票管理办法 增值税是以商品(含应税劳务)在流转过程中产生的增值额作为计税依据而征收的一种流转税。下文是WTT收集的增值税发票管理办法,欢迎阅读! 增值税发票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规定,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在全国范围内统一式样的发票,由国家税务总局确定。 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统一式样的发票,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以下简称省税务机关)确定。 第三条发票的基本联次包括存根联、发票联、记账联。存根联由收款方或开票方留存备查;发票联由付款方或受票方作为付款原始凭证;记账联由收款方或开票方作为记账原始凭证。 省以上税务机关可根据发票管理情况以及纳税人经营业务需要,增减除发票联以外的其他联次,并确定其用途。

第四条发票的基本内容包括:发票的名称、发票代码和号码、联次及用途、客户名称、开户银行及账号、商品名称或经营项目、计量单位、数量、单价、大小写金额、开票人、开票日期、开票单位(个人)名称(章)等。 省以上税务机关可根据经济活动以及发票管理需要,确定发票的具体内容。 第五条用票单位可以书面向税务机关要求使用印有本单位名称的发票,税务机关依据《办法》第十五条的规定,确认印有该单位名称发票的种类和数量。 第二章发票的印制 第六条发票准印证由国家税务总局统一监制,省税务机关核发。 税务机关应当对印制发票企业实施监督管理,对不符合条件的,应当取消其印制发票的资格。 第七条全国统一的发票防伪措施由国家税务总局确定,省税务机关可以根据需要增加本地区的发票防伪措施,并向国家税务总局备案。 发票防伪专用品应当按照规定专库保管,不得丢失。次品、废品应当在税务机关监督下集中销毁。 第八条全国统一发票监制章是税务机关管理发票的法定标志,其形状、规格、内容、印色由国家税务总局规定。

增值税发票管理新规解读

增值税发票管理新规解读 随着我国经济的不断发展和税收体制的不断完善,增值税已成为我 国主要的税收来源之一。为了规范和加强增值税发票管理,近期国家 税务总局出台了一系列的新规定。本文将对这些新规进行解读,以帮 助大家更好地理解和应对。 一、电子发票在增值税发票管理中的应用 新规定明确了电子发票的适用范围和管理要求。电子发票是指以电 子方式开具、传输和存储的发票。根据新规定,符合一定条件的纳税 人可以选择使用电子发票。电子发票的开具和接收都需要通过国家规 定的增值税发票管理平台进行,以确保发票的真实性和合法性。此外,纳税人还需保留相关的电子发票数据,以备税务机关的核查。 二、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管理 增值税专用发票是纳税人在进行增值税纳税申报时需要使用的发票。新规定对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管理做出了一些调整。首先,纳税人在开 具和领取增值税专用发票时,需要通过国家规定的增值税发票管理平 台进行核验和验证。其次,对于纳税人之间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需要 在开具之日起30日内进行报备,纳税人也需要在此期限内自行在增值 税发票管理平台进行登记。同时,纳税人还需保存相关的电子发票数据,并按规定进行备案。 三、增值税普通发票的管理

与增值税专用发票相比,增值税普通发票的管理要求相对简单。新规定对增值税普通发票的管理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首先,纳税人在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时,需要确保发票的内容和金额准确无误。其次,纳税人需要将增值税普通发票按规定的期限报备,并在发票开具后的30日内自行在增值税发票管理平台进行登记。最后,纳税人也需要保存相关的电子发票数据,并按规定进行备案。 四、增值税发票核查和风险评估 为了加强对增值税发票管理的监管,新规定还对增值税发票的核查和风险评估作出了一些要求。税务机关将加大对纳税人的发票数据核查力度,发现问题时将进行相应的处理和追溯。同时,税务机关还将根据纳税人的发票开具和申报状况,对其进行风险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对纳税人进行分类管理。 综上所述,增值税发票管理新规的出台,进一步规范了纳税人的发票开具和管理行为,有助于提高税收管理的透明度和效率。纳税人应密切关注相关政策,确保自身按规定履行发票管理义务,以避免日后可能面临的税务风险和处罚。同时,电子发票的引入也使得发票管理更加便捷和高效,给纳税人带来了更多的便利。希望本文的解读能够帮助大家更好地理解和应对增值税发票管理新规。

增值税发票管理办法

增值税发票管理办法 前言 增值税是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之外的第三种税种,在我国的税收制度中占有重要地位。而增值税发票作为增值税的核心组成部分,也承担了很大的职责。因此,对于企业来说,管理好增值税发票的领取和使用是十分必要的,也是重中之重的管理工作。 发票的种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的规定,增值税发票分为普通发票和专用发票两种。 •普通发票:适用于销售商品、提供应税劳务和承包工程等各种经营活动,由税务机关自动发放。 •专用发票:适用于进口货物、农产品、农资等特定场合,以及需要代开发票或者税额可抵扣等情况下使用,由税务机关根据企业申请的实际情况进行审批后发放。 发票的领取和使用 发票的领取 企业需要在国家税务局办理领取增值税普通发票或者专用发票的手续。具体流程如下: •企业将申领增值税发票的表格填写完整,提交至当地国家税务局; •国家税务局审核表格无误后,将增值税发票的开具资格授予企业; •企业可以自行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也可以向国家税务局申请领取专用发票。需要说明的是,企业领取增值税专用发票应当提交发票使用申请和开具情况报告表; •国家税务局按照规定时间和规定的数量,将领取的增值税普通发票或专用发票交付给企业。 发票的使用 企业在使用增值税发票的时候,需要注意以下几点: 1.发票必须真实有效。购买物品或者服务的名称、金额、纳税人识别号 等必须准确无误,否则发票无效。

2.发票上的名称必须与实际业务名称相符。不能将不属于自己的业务开 具在本企业的发票上或者虚开发票等相关行为。 3.发票上的金额必须与实际交易金额相符,不能虚构金额、少开或多开 发票等。 发票的报销 发票作为企业税务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在税务报销方面也扮演着十分重要的角色。下面是一些关于发票报销的相关规定: 1.发票真实有效。企业在报销发票时需要保证发票的真实有效性,并将 发票的真实姓名与本人信息一一对应。 2.发票报销时需要核对凭证,包括与交易方的对账单、发票原件等进行 比对,确保发票金额的真实性。 3.发票抵扣需要进行登记。增值税进项发票的抵扣需要在税务机关进行 登记,以确保增值税的收支平衡。 4.发票报销有期限。企业在报销增值税发票的时候存在一定的期限性, 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报销,否则将会影响企业的财务负担。 结论 通过本篇文章的讲解,我们可以看到增值税发票管理在企业的税务管理中扮演了重要的角色。正确领取和使用增值税发票,以及严格按照规定的流程进行发票的报销和抵扣是保证企业税务合规运营的关键。希望企业能够认真对待增值税发票管理工作,遵守相关规定,合法合规开展经营活动,为企业的发展做好全方位的保驾护航。

增值税发票管理办法

增值税发票管理办法 (经典版) 编制人:__________________ 审核人:__________________ 审批人:__________________ 编制单位:__________________ 编制时间:____年____月____日 序言 下载提示:该文档是本店铺精心编制而成的,希望大家下载后,能够帮助大家解决实际问题。文档下载后可定制修改,请根据实际需要进行调整和使用,谢谢! 并且,本店铺为大家提供各种类型的经典范文,如工作总结、工作计划、合同协议、员工手册、管理办法、条据文书、策划方案、教学资料、作文大全、其他范文等等,想了解不同范文格式和写法,敬请关注! Download tips: This document is carefully compiled by this editor. I hope that after you download it, it can help you solve practical problems. The document can be customized and modified after downloading, please adjust and use it according to actual needs, thank you! Moreover, our store provides various types of classic sample essays, such as work summaries, work plans, contract agreements, employee manuals, management measures, document documents, planning plans, teaching materials, essay summaries, and other sample essays. If you want to learn about different sample formats and writing methods, please pay attention!

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解析

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解析 一、概述 增值税专用发票是我国纳税人进行增值税纳税申报、税额抵扣和税 务管理的重要凭证。它具有专用、固定格式、由税务机关统一印制和 管理等特点。本文将解析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使用规定,帮助读者更好 地理解和应用。 二、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开具 发票开具是纳税人进行增值税申报的关键环节。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等相关法规,增值税专用发票应当具备以下内容: 1. 发票的名称和编号:增值税专用发票标明"增值税专用发票"字样,并有唯一的发票号码。 2. 销售单位和购买单位的名称、纳税人识别号等信息:发票上要详 细注明销售单位和购买单位的名称、纳税人识别号、地址电话等基本 信息。 3. 货物或劳务的名称、数量和金额:发票上要详细列示货物或劳务 的名称、数量和金额,并根据税率计算出增值税额。 4. 发票开具日期和税务机关的印章:发票上还应注明开具日期,并 加盖税务机关的印章。

值得注意的是,纳税人在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时,应当认真核对所填写的各项信息,确保准确无误。一旦开具有误,发票将无法在税务机关实施的抵扣、认证等环节得到认可。 三、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保存 除了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外,纳税人还需妥善保管相关发票,以备税务机关的核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纳税人在开展纳税活动时,应当自行保存增值税专用发票和相关凭证,保存期限为5年。 同时,纳税人在保存增值税专用发票时还应注意以下几点: 1. 发票的完整性:保存增值税专用发票时应确保其完整无损,并注意防止涂改和串用等违规行为。 2. 保存方式:纳税人可以采用纸质存档和电子存档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保存。纸质存档时,应当妥善分类、编码和装订,以便于查找和整理。电子存档时,应确保数据完整、可读取和可打印。 3. 备查条件:纳税人在保存增值税专用发票时,还应当保存相关的原始凭证、合同、账册等,以备税务机关的备查需要。 四、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使用限制 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使用受到一些限制,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开票限制:纳税人在向购买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时,需确保购买方具备合法纳税人身份,并提供真实、完整和准确的相关信息。

2022各种发票管理办法对比

2022各种发票管理办法对比 前言 发票是企业开展经营活动的常见事务之一,而发票管理则是企业财务管理的一 个重要组成部分。在我国,发票管理的相关法规与制度已经十分完善,包括增值税发票管理办法、营业税发票管理办法等。2022年,我国发票管理也将有一些重要 的更新和变化,本文将对2022年各种发票管理办法进行对比分析,以期给予企业 更好的指导和帮助。 增值税发票管理办法 主要内容 增值税发票是企业开展业务活动的重要凭证,也是纳税人申报纳税、退税和抵 扣税款的必备单据。增值税发票管理办法主要规定了增值税发票开具、领用、注销和作废等方面的要求。 具体来说,增值税发票管理办法要求纳税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或普通发票时,应当严格按照法律和规定的内容、格式、组合方式、开票内容和开票要素开具,并在开票之日起30日内记载到账簿中。同时,发票领用、存储、使用、注销和作废 等方面也都有详细的要求。 新变化 2022年,增值税发票管理办法将有一些新变化。 首先是增值税发票作废的规定。新规定明确规定,纳税人发生以下情形之一, 可以申请将其已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或普通发票作废: •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的对方当事人不存在或者无法联系; •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的对方当事人无经营资质或营业执照被吊销的; •纳税人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未能收回增值税专用发票或普通发票; •其他应当作废的情形。 另外,新规定还增加了增值税发票开具的责任,规定开具增值税发票的单位和 个人应当仔细核对与实际交易相符的开票内容和开票金额,并确保开票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如发现误开发票或者记录失实,应当及时更正、补开、注销或者作废,杜绝不正当开票行为。

增值税发票收取管理规定

增值税发票收取管理规定V2.0 目录 1.目的 (2) 2.范围 (2) 3.名词解释 (2) 4.职责 (2) 5.管理制度 (2) 5.1增值税发票信息审核要求 (2) 5.2增值税发票的开具审核要求 (2) 5.3对机打增值税发票的其他要 (3) 5.4对不能认证、抵扣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退换要求 (3) 5.5增值税发票的管理规定 (3) 5.6关于“增值税票欠收月报表”的说明 (4) 5.7增值税税票回收制度 (5) 5.8关于由帐扣款项发票开据的规定 (5) 5.9增值税与结算相关工作的管理 (6) 6.工作流程 (6) 7.注意事项 (6) 8.附件 (7) 1.目的 为加强分部货款结算工作中收取增值税发票的管理与监控,特制定本规定。

2.范围 2.1适用范围:****总部财务中心、经营战略中心;各分部财务部、采销部。 2.2发布范围:****总部财务中心、经营战略中心、各大区、各分部。 3.名词解释 无 4.职责 4.1各分部结算组:负责审核管理增值税发票的收取及结算工作。 4.2对于由于预付产生的增值税欠票由采销人员跟踪收取,由于常规结算产生的增值税欠 票由财务人员负责收回。 5.管理制度 5.1增值税发票信息审核要求 5.1.1各分部结算组要将分部的税务登记信息准确、详细提供给供应商,并在结算组的醒 目位置用标牌标识分部的税务登记信息,列明增值税发票填开应注意的基本事项; 5.1.2如果供应商开具的发票与分部结算组提供的税务登记信息不符,财务应拒收此类发 票。已收到的发票检查其正确性,若有不符处及时将有错误信息的发票返还给供应 商,如不按此执行,后果由收票人自负。 5.2增值税发票的开具审核要求 5.2.1所收发票必须写明开票日期和分部详细、准确的税务登记信息。 5.2.2所收发票必须写明下列内容: 5.2.2.1货物或应税劳务名称写明所购货物正确名称(如附清单注明附清单几份); 5.2.2.2规格型号详细注明所购货物的规格及型号(如附清单此项可不填写但在清单上 须注明); 5.2.2.3正确填写所购货物的计量单位(如附清单此项可写或不写但在清单上须注明) 5.2.2.4数量栏写明所购货物的正确数量(如附清单此项可不写但在清单上须注明); 5.2.2.5单价栏写明所购货物的正确单价,必须保留小数点后四位(如附清单此项可不 写但在清单上须注明单价并保留小数点后四位)。 5.2.3金额处填写不含税金额(如没有清单此项等于所购货物数量与单价的乘积、也等 于含税金额/(1+税率)),如果最高位前没有填满用¥号封住;税率处填写正确的税率;税额处填写金额为不含税金额乘以税率后的积数,此项也等于[含税金额/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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