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南交通大学电气工程学院硕士新生学业奖学金评选实施细则【模板】
电气工程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选计分标准

电气工程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选计分标准一、平均学习成绩的计算1、平均学习成绩计算公共课和其它培养单位认定的课程成绩。
2、平均学习成绩的计算:平均学习成绩C=X/Y其中,X=各课程学分乘以相应课程成绩的总和Y=课程学分的总和课程成绩中,计分A+相当于95分,A相当于90分,A-相当于85分,B+相当于80分,B相当于75分,B-相当于70分,计分B-及以下无参评资格。
3、研究生一年级和二年级:A思想品德,占10%;B科学研究,占40%;C学习成绩,占20%;D社会活动,占10%;E文体活动,占10%;F社会工作,占10%。
最后得分为:A×10%+B×40%+C×20%+D×10%+E×10%+F×10%。
4、研究生三年级和博士生学习成绩不计入总评:A思想品德,占10%;B科学研究,占60%;D社会活动,占10%;E文体活动,占10%;F社会工作,占10%。
最后得分为A×10%+B×60%+D×10%+E×10%+F×10%。
二、思想品德计分标准项目得分说明基本项未违反校纪校规可获得基本分80 1.思想品德总分上限为100分;2.受表彰者须出示表彰文件或证书证明;3.同一事迹受不同级别表彰者,以最高分计,不累加;4.见义勇为、助人为乐需提供依据证实;5.加分项可累积加分,但累计不得超过20分;6.因违纪受到学院及以上处分者可视情况扣分或取消参评资格。
加分项获国家级表彰者20 获省级表彰者15 获市级及以上地方政府表彰者10 校党委、校行政发文表彰者10 学校职能部门发文表彰者(含学院) 5三、科研成果获奖计分标准获奖等级作者排名顺序作者得分(分/项)备注国家级科研成果一1 1001.研究生科研成果应是本人为第一作者,或导师第一作者、本人第二作者;2.同一科研成果获不同级别奖励,取最高分计,不累加;3.国家级、省部级科研成果主要指科技进步奖、技术发明奖和自然科学奖;2 90二1 902 80三1 802 70省部级科研成果一1 702 60 二1 502 40 三1 302 30市校级科研成果一1 102 8 二1 52 4 三1 32 2四、科学论著及专利项目计分(分/篇) 说明科研论文SCI收录论文一区收录100分1.所有科学论文和著作必须见刊或者出版;2.毕业年级学生的科学论文录用通知视为有效;3.研究生科学论文应是本人为第一作者,或导师第一作者、本人第二作者;4.同一论文被不同刊物收二区收录60分三区收录40分四区收录20分类计分EI源刊《中国电机工程学报》、《电工技术学报》15分录(转载),以最高级别刊物加分,不累加;5.所有成果加分均应有书籍原件证实,否则不得加分;参编、翻译著作文字在2万字以下的,不得加分;6.同一论文在不同的学术会议上宣读或收录,计最高分,不累加;7.EI检索会议论文累加不超过10分。
西交大研究生奖学金评定标准

西交大研究生奖学金评定标准为了更好地激励研究生学习,推动科学研究的发展,西交大的研究生奖学金评定标准需要合理、公正,有利于激发学生的学术研究潜力,推动学术精神的向上发展。
下面就西交大研究生奖学金评定标准进行具体规定。
一、评选范围西交大研究生奖学金的评选范围包括硕士和博士两个阶段的研究生。
对于硕士研究生,主要评定标准包括学术成绩、科研能力、学术期刊发表及社会实践等方面;而对于博士研究生,主要评定标准包括科研成果、学术论文、专利申请、参与科研项目等。
二、评定指标1. 学术成绩学术成绩是考察研究生学习成绩的一项重要指标。
研究生奖学金的评定标准中应该对学术成绩进行具体的要求,例如硕士研究生的综合成绩应在一定分数以上,博士研究生的综合成绩更应有所提高。
2. 科研能力研究生的科研能力是评定研究生奖学金的重要指标之一。
包括研究生是否参与科研项目、是否在科研过程中起到关键作用,是否获得科研成果等方面。
3. 学术期刊发表对于某些专业的研究生来说,学术期刊发表是非常重要的指标之一。
在评定标准中,可以根据研究生不同的专业特点,具体规定发表的要求,以促进学术交流和研究成果的转化。
4. 社会实践除了学术能力之外,研究生是否具有一定的社会实践能力也是评定标准中需要考虑的指标之一。
社会实践包括参与社会实践活动、专业实习等,能够锻炼学生的综合素质和能力。
5. 科研成果对于博士研究生来说,科研成果是评定奖学金的重要指标之一。
包括发表学术论文、申请专利、参与科研项目等,这些都可以在评定奖学金时加分。
三、评定流程在评定奖学金时,应该遵循科学、公正、公平的原则。
评定流程应包括教务处、研究生院、学术评定委员会等相关部门的审核评定,确保评定工作的公正性和严谨性。
四、评选结果评定结果应该在学校网站上进行公示,并通过学校通知公告的形式向全校学生公布。
还可以通过奖学金评定的方式激励更多的研究生积极参与学术研究,促进学术氛围的浓厚。
西交大研究生奖学金的评定标准需要公平、公正、科学,要鼓励研究生在学术研究、科研能力建设等方面有所突出,提升学术水平,为学术研究的蓬勃发展提供更多的优秀人才。
电气工程学院研究生专项奖学金评选实施细则

电气工程学院研究生专项奖学金评选实施细则为更好开展我院研究生专项奖学金的评定工作,鼓励研究生积极参加科研实践,激励研究生全面发展,体现专项奖学金评定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在学校各类专项奖学金设立办法的基础上,结合我院实际,经学院研究生奖助工作委员会研究决定,制定本细则。
一、评奖时间每年9月-11月,根据学校研究生专项奖学金评奖安排,在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及学业奖学金评定结束后,开始研究生专项奖学金评审工作。
二、评奖范围1. 我院全日制在读研究生,已完成学位论文答辩的研究生原则上不参加评选。
2. “硕博连读生”在注册为博士生之前,或通过攻读博士学位资格考试前,按照硕士生身份申请专项奖学金;注册为博士生的当年,既可以按博士生身份申请,也可以按硕士生身份申请,由研究生自行确定;从注册为博士生的次年开始,按照博士生身份参评。
“直博生”按照博士生身份申请专项奖学金。
3. 当年已获得国家奖学金的研究生不得参加专项奖学金的申请,但专项奖学金和学业奖学金可以兼得。
三、评奖条件1. 爱国、爱校、爱专业,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2. 遵守法律法规;道德品质优良,模范遵守学校和学院各项规章制度;3. 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4. 积极参加学校、学院组织的各项活动,关心班级事务,德、智、体全面发展;5. 学习刻苦努力,成绩优良,认真钻研业务,积极参加各种科研实践活动,发展潜力突出;6. 违反《西南交通大学学术道德规范》的相关规定,存在剽窃、作假、提供虚假信息等学术失范行为者,不得参加专项奖学金的评选。
7. 各类专项奖学金评选条件参看《西南交通大学研究生工作手册》中各类专项奖学金评选条例。
四、评奖程序1.学院研究生奖助工作委员会组织开展研究生专项奖学金的评审工作,负责学院研究生专项奖学金的材料评审、申诉处理工作,确定学院获得研究生专项奖学金的推荐名单。
受学院研究生奖助工作委员会委托,学院学生工作组负责开展申请学生材料收集以及初评分计算工作。
西南交通大学电气工程学院本科生综合奖学金评定细则

电气工程学院本科生综合奖学金评定细则(二○一○年三月修订)为鼓励我院学生在刻苦努力学习的同时,积极参加各级(类)科技、学科、文化、体育竞赛,积极投身于校园精神文明建设中,努力拓展自身综合素质,依据《西南交通大学本科生奖学金评定办法》,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订本细则如下:一、评奖范围就读于我院的各年级全日制本科生(转专业的学生需在我院就读满一个学期)。
二、评奖条件1. 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道德品质优良,遵守各级规章制度;2. 热爱所学专业,勤奋学习,学习成绩优良;3. 积极参加社会工作、体育锻炼、文艺活动等多项集体活动,德、智、体综合考评分达85分及以上;4. 评奖学期的原始学分绩点不得低于。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学生不得参与本学期的综合奖学金评定:1. 评奖学期内有必修课及限选课正考不及格的;2. 评奖学期学生未修满培养计划上要求本学期应选必修课程的;3. 评奖学期内受“通报批评”的;本学年内受“警告”及以上处分的;4. 有违反社会公德、违反校纪校规、违反学院各项规章制度行为正在接受审查,拟给予纪律处分的或未给予处分但造成不良影响的;5. 评奖学期(不含第七学期)所修课程学分总数低于15个学分的。
6.三次未参加学校、学院要求的集体活动的。
三、评定办法1. 综合奖学金的等级、金额、评奖比例依据《西南交通大学本科教育规范》中《西南交通大学本科生奖学金评定办法》执行;2. 综合奖学金的评定以评奖学期学生的综合评定成绩为依据;3. 电气茅以升班的学生单独评奖。
四、评奖程序1. 学院学生工作组计算并公示学生原始学分绩点;2. 学生提交综合奖学金申请表(见附件1)并附相关证明材料;3. 学生工作组对学生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无误后计算学生综合学分绩点并予以公示;4. 根据综合学分绩点初步确定获奖学生名单并进行公示;5. 公示无误后由评奖评优领导工作小组确定最终获奖学生名单。
五、综合评定成绩计算方法综合评定成绩包含学生的学习成绩、社会工作、各级(类)竞赛、发表学术论文或文学性质的文章、文明寝室成绩等,是学生综合素质的体现。
西南交通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办法

西南交通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办法西南交通大学(以下简称“西南交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学生管理法》以及有关政策规定,制定本办法,以全面推进研究生的学习、实践、创新能力和培养素质,维护研究生的合法权益。
一、奖学金类别西南交大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共分为三类:(一)优秀学习奖学金,用于表彰国家级学科竞赛(组)、省部一级或以上学科竞赛(组)、西南交大深造学术科研竞赛(组)、西南交大模拟法庭比赛(组)等获奖学生,以及学年成绩突出的学生。
(二)学术创新奖学金,用于表彰国家级科技奖项、西南交大深造学术科研竞赛(组)、西南交大模拟法庭比赛(组)等获奖学生,以及相关研究论文被国内外学术刊物收录或发表,取得重大成果的学生。
(三)学科竞赛奖学金,用于表彰省部一级学科竞赛(组)、西南交大深造学术科研竞赛(组)、西南交大模拟法庭比赛(组)等获奖学生。
二、申请条件(一)具有良好的学习成绩,按期完成所学专业的学习任务,年级名次不低于3%;(二)已经被本校录取为研究生,且满足有关资格要求,未被开除学籍或留级;(三)学习有突出突出成绩,取得重大学术研究成果,或参加国家或西南交大规定的各项学术竞赛获得奖项的学生;(四)积极参加校内外公益性活动或其他社会实践活动,取得了良好的绩效。
三、申请程序(一)每学期在规定时间内,研究生申请结束后,教育部门和学院将针对学生的学习成绩进行初步评审;(二)申请人须携带有关资料,于指定地点报名登记;(三)研究生院组织专家小组对申请学生进行学术、技能、创新能力等方面的评审;(四)将经过评审结果,由研究生院提出拟议奖学金人选,报教育部审批;(五)经教育部审批,结果正式发布。
四、奖励标准与办法(一)优秀学习奖学金:学年成绩综合评定优秀的学生,每学期奖励人数不超过全校研究生的5%,每人给予5000元;(二)学术创新奖学金:取得重大科研成果的学生,每学期奖励人数不超过全校研究生的3%,每人给予10000元;(三)学科竞赛奖学金:取得省部一级或西南交大规定的比赛获奖的学生,每学期奖励人数不超过全校研究生的3%,一等奖每人给予15000元,二等奖每人给予10000元,三等奖每人给予5000元。
西南交通大学电气工程学院本科生综合奖学金评定细则

电气工程学院本科生综合奖学金评定细则(二○一○年三月修订)为鼓励我院学生在刻苦努力学习的同时,积极参加各级(类)科技、学科、文化、体育竞赛,积极投身于校园精神文明建设中,努力拓展自身综合素质,依据《西南交通大学本科生奖学金评定办法》,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订本细则如下:一、评奖范围就读于我院的各年级全日制本科生(转专业的学生需在我院就读满一个学期)。
二、评奖条件1. 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道德品质优良,遵守各级规章制度;2. 热爱所学专业,勤奋学习,学习成绩优良;3. 积极参加社会工作、体育锻炼、文艺活动等多项集体活动,德、智、体综合考评分达85分及以上;4. 评奖学期的原始学分绩点不得低于2.6。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学生不得参与本学期的综合奖学金评定:1. 评奖学期内有必修课及限选课正考不及格的;2. 评奖学期学生未修满培养计划上要求本学期应选必修课程的;3. 评奖学期内受“通报批评”的;本学年内受“警告”及以上处分的;4. 有违反社会公德、违反校纪校规、违反学院各项规章制度行为正在接受审查,拟给予纪律处分的或未给予处分但造成不良影响的;5. 评奖学期(不含第七学期)所修课程学分总数低于15个学分的。
6.三次未参加学校、学院要求的集体活动的。
三、评定办法1. 综合奖学金的等级、金额、评奖比例依据《西南交通大学本科教育规范》中《西南交通大学本科生奖学金评定办法》执行;2. 综合奖学金的评定以评奖学期学生的综合评定成绩为依据;3. 电气茅以升班的学生单独评奖。
四、评奖程序1. 学院学生工作组计算并公示学生原始学分绩点;2. 学生提交综合奖学金申请表(见附件1)并附相关证明材料;3. 学生工作组对学生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无误后计算学生综合学分绩点并予以公示;4. 根据综合学分绩点初步确定获奖学生名单并进行公示;5. 公示无误后由评奖评优领导工作小组确定最终获奖学生名单。
五、综合评定成绩计算方法综合评定成绩包含学生的学习成绩、社会工作、各级(类)竞赛、发表学术论文或文学性质的文章、文明寝室成绩等,是学生综合素质的体现。
西南交通大学电气工程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选实施细则

西南交通大学电气工程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选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激励我院研究生勤奋学习、潜心科研、勇于创新、积极进取,鼓励研究生全面健康发展,更好的发挥研究生奖学金的激励和导向作用,体现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根据《西南交通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在《电气工程学院研究生奖(助)学金评选实施细则(试行)》的基础上,广泛征求师生意见,制定本细则。
第二章参评要求第二条评奖范围:符合学校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奖资格的研究生。
本细则适用于二年级硕士研究生、二年级及以上博士研究生。
第三条评奖条件:1. 爱国、爱校、爱专业,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2. 遵守法律法规;道德品质优良,模范遵守学校和学院各项规章制度;3. 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4. 积极参加学校、学院组织的各项活动,关心班级事务,德、智、体全面发展;5. 学习刻苦努力,成绩优良,认真钻研业务,积极参加各种科研实践活动,发展潜力突出;6.有以下情况者,不具备评奖资格:(1)参评学年内因各种原因受到学院或学校通报批评2次及以上或受到纪律处分者;(2)参评学年内有培养方案所规定课程未通过者;(3)硕士研究生参评学年所获课程学分小于20分者;(4)违反《西南交通大学学术道德规范》的相关规定,存在剽窃、作假、提供虚假信息等学术失范行为者;(5)具有其它在学校文件中明确规定不能参评情况的研究生;(6)导师不推荐或不建议参评的研究生;(7)向学院提交申请奖学金材料存在不属实者;(8)学院研究奖助工作委员会认定不具备评奖资格者。
第四条设奖标准:每年九月根据学校下达的学业奖学金额度,由学院研究生奖助工作委员会确定奖励金额及评奖比例。
原则上以下表为标准:第五条评奖次数:1. 硕士研究生在读阶段一年级评选新生学业奖学金一次,二年级评选学业奖学金一次,本办法适用于二年级硕士研究生评奖;2. 博士研究生在读阶段二年级、三年级、四年级各评选一次学业奖学金,本办法适用于二年级及以上博士研究生。
西南交通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办法

西南交通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办法为了完善西南交通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的评选和发放工作,根据《西南交通大学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励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结合研究生界特殊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范围本办法适用于西南交通大学全日制在读研究生。
二、定义学业奖学金(新生奖学金):指面向新生开展的学业奖励,奖励对象为新生,评选指标为良好的学习成绩和服从本校研究生管理规定,奖励金额与奖学金等级有关,由研究生院评选核发。
三、奖学金等级1、优秀生奖学金:奖励对象为取得学术成绩突出的研究生,奖金每学期3000元。
2、一等奖学金:奖励对象为学习成绩优异的研究生,奖金每学期2700元。
3、二等奖学金:奖励对象为学习成绩良好的研究生,奖金每学期2400元。
4、三等奖学金:奖励对象为学习成绩既不优异又不良好的研究生,奖金每学期2100元。
5、校友奖学金:每学期2000元,由西南交通大学校友会自行设置并发放。
四、评选准则1、学业成绩。
优秀生奖学金评选项目至少包括学习领域成绩、专业课程考试成绩、期末考试成绩、专业技能考核成绩等,其中成绩排名占1/3以上,并从参评人员中择优选拔符合要求的优秀生。
一等奖学金、二等奖学金与三等奖学金的评选,以学习成绩优异者优先考虑。
2、社会实践及其它活动。
研究生期间丰富校园文化,优势突出,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参与联系社会活动、发表论文及参加学术竞赛、受到社会表彰等,有利于他们身心发展,可以作为学业奖学金评选的考核项目。
3、遵守校纪校规。
学业奖学金的评选不仅要看学业成绩,还要看研究生的行为是否符合校纪校规要求,有没有因违纪而被受到处分的,可提供记过或严重记过证明。
五、颁发1、新生奖学金的评选和派发时间原则上在研究生报到后的第一个月内完成。
2、研究生院负责做好学业奖学金发放前的评审工作,根据本办法和《西南交通大学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励暂行办法》及其有关规定,将评审结果报研究生院学术委员会审定后,将奖学金由本部统一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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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电气工程学院
硕士新生学业奖学金评选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激励研究生勤奋学习、潜心科研、勇于创新、积极进取,更好地支持研究生顺利完成学业,根据《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印发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教【2013】219号)文件精神,并结合学校制定的《**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制定本细则。
第二章参评要求
第二条参评范围:
本细则适用于在《**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的评奖范围内新入学的硕士研究生。
第三条评奖条件:
1. 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 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高等学校规章制度;
3. 诚实守信,品学兼优;
4. 积极参与科学研究和社会实践;
5. **大学在读且基本学制年限内的全日制非定向硕士研究生;
6. 人事档案须在规定时间内转入我校;
7. 有以下情况者,不具备评奖资格:
(1)入学前一学年内,违反法律法规或受到所在单位的警告及以上纪律处分者;
(2)违反《**大学学术道德规范》的相关规定,存在学术失范行为者;
(3)档案未按时转入学校者、无故不按时注册者、无故拖欠学费者、学校给发放了工资待遇的免研辅导员和研究生支教团成员;
(4)外国留学研究生以及来自我国港、澳、台地区已享受其它资助的研究生。
第三章评选办法
第四条电气工程学院研究生奖助工作委员会负责组织开展硕士研究生新生学业奖学金的评定工作,负责对学生的成绩及评奖材料进行审核,确定学业奖学金获奖者名单。
第五条评定总则:
1. 研究生新生学业奖学金等级的评选依照评奖综合成绩排序择优确定。
2. 推免类学生和统考类学生分别排序,推免类学生与统考类学生享受一等学业奖学金的比例为8:2;其余推免类学生享受二等及三等奖学金比例为6:4。
3. 参与中法4+4项目的免试研究生,原则上可获得二等或以上学业奖学金。
4. 通过本科推荐免试进入我校学习的“硕士生优质生源”,直接获得优质生源奖学金。
“优质生源”以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的认定为准。
第六条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综合成绩算法:
1. 评奖综合成绩=推免复试成绩×10%+推免综合成绩×90%。
2.“211 工程”以上高校一本专业推免类学生的“推免综合成绩”乘以1.1系数再计算综合成绩。
第七条统考类硕士研究生综合成绩算法:
评奖综合成绩=初试成绩/5×50%+复试成绩(百分制)×50%
注: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覆盖面不低于75%,等级比例根据当年学校下拨的经费额度确定。
第四章附则
第九条本办法适用于2017年入学的硕士研究生。
第十条学院确定拟获奖学生名单后,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第十一条未尽事宜由电气工程学院研究生奖助工作委员会认定。
第十二条本办法由电气工程学院研究生奖助工作委员会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