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舶海事劳工管理手册第六部分附则 投诉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在船船员投诉处理工作程序》的通知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在船船员投诉处理工作程序》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公布日期】2018.01.02•【文号】海船员〔2018〕1号•【施行日期】2018.01.02•【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水运正文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在船船员投诉处理工作程序》的通知海船员〔2018〕1号中国远洋海运集团、招商局集团、交通建设集团,长江航务管理局,各直属海事局:现将我局制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在船船员投诉处理工作程序》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本程序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在船船员投诉处理工作程序为履行《2006年海事劳工公约》,进一步畅通中国籍海船、外国籍船舶在船船员投诉渠道,规范海事管理机构处理在船船员投诉工作,维护船员合法权益,保障船员在船体面劳动,制订本程序。
一、船员投诉方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口停泊的中国籍海船、外国籍船舶在船船员,对于违反《2006年海事劳工公约》(包括船员权利)损害船员利益的行为,可按下列方式向海事管理机构进行投诉:(一)船员可通过现场、网络或其他方式向海事管理机构进行投诉,填写并提交相应的投诉表格(见附件)。
(二)通过网络或者其他非现场方式投诉,联系方式可以从国家海事管理机构的官方网站查询(网址:)。
(三)投诉人应当如实报告投诉事实和投诉人姓名及联系方式,海事管理机构不受理没有事实和匿名的投诉。
二、投诉处理流程(一)中国籍海船在船船员投诉处理流程。
1.对于投诉事项属于海事管理机构管理职责范围内的,如船舶停泊在辖区港口的,由负责受理的海事管理机构进行处理,对需要登轮的,按照本程序三规定的流程处理;如被投诉船舶停泊在其它海事管理机构辖区港口的,由受理投诉的海事管理机构于3个工作日内进行转交,并告知投诉人负责处理的海事管理机构名称及联系方式。
2.对于涉及欠薪、劳动合同、劳务纠纷等不属于海事管理机构职责范围内的投诉,依据《海事劳工条件检查办法》第三条第三款的规定,由受理投诉的海事管理机构告知投诉人向船东所在地的地方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进行投诉。
中英文版海事劳工符合声明第二部分

XX公司Declaration of Maritime Labour Compliance Part II 海事劳工符合声明- 第II部份XX船IMO No. XXX修改记录Measures adopted to ensure ongoing compliance between inspection为确保在检查之间持续符合所采取的措施The following measures have been drawn up by XX. (Hereinafter referred to as “The company”)to ensure ongoing compliance between inspections.XX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制订了以下措施以确保检查之间的持续符合。
(State below the measures drawn up to ensure compliance with each of the items in Part I.) (为确保符合第I部份的各项要求而制定的措施陈述如下:)1. Minimum Age (Regulation 1.1)最低年龄(规则1.1)1.1 The company will only recruit seafarers, including petty seafarers,who are abovethe age of 18.公司仅招募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的海员,包括实习生。
1.2To ensure compliance, the company will verify the seafarers’ age prior tojoining the ship by inspecting their seaman books or identifications, and keepa latest crew list.为确保符合年龄要求,公司将在海员上船前检查他们的海员证或身份证件以验证年龄,并保持最新船员名单。
船舶如何建立和实施海事劳工体系

船舶如何建立和实施海事劳工体系郑端明【期刊名称】《中国海事》【年(卷),期】2013(000)007【总页数】2页(P28-29)【作者】郑端明【作者单位】中海散货运输有限公司【正文语种】中文编制(一)编制文件的依据(1)MLC2006公约;(2)CCS编写的“MLC2006符合声明PART II 编写指导”及“海事劳工管理手册编写指导”;(3)目前船旗国现有的与MLC2006有关的立法;(4)公司具体的规定。
(二)编制责任-船东制定(1)船东分别着手编制实船DMLC PART II及其他必要的文件;(2)船舶培训、自查、缺陷及整改情况、评估(内部审核)、外部审核等程序,船东制定,分别纳入船舶MLC2006公约运行记录和内审资料。
(三)编制MLC2006公约的相关内容MLC2006公约的实施(一)培训船东安排对岸基管理人员及船员进行MLC相关知识培训(可使用CCS编制的“MLC2006宣贯材料”以及“MLC2006履约深入培训材料”)。
(二)制定实施方案为了使船员能够熟悉和执行海事劳工体系,船长应该根据船东要求制订一个详细的海事劳工体系实施方案,方案应包括:(1)安排船员进行海事劳工体系相关知识学习和培训,结合本船船员状况和航线情况,在船长、轮机长或其主管高级船员的指导下,对每位船员,从本职岗位出发,按规定的时间要求进行熟悉培训和培训效果评价,并保存记录。
(2)学习培训后,船长根据海事劳工体系的内容和船舶本身特性、船舶航行区域的要求,制定海事劳工体系的具体实施计划,并把制定的计划进行责任分工,开始实施。
(3)船长或其他高级主管开展经常性的检查,并对实施情况进行自查和评估,发现问题及时整改,按要求做好各类文书保管与记录,同时向船东报告备案,以改进和提升MLC履约能力(如船上无法解决的,报船东)。
(4)制订工伤、航病医疗急救、职业安全保护及防止事故等应急演练计划并进行评估。
(5)船舶定期组织对海事劳工体系的内审,评估和审查海事劳工体系完成情况,找出差距,制定改进措施。
海事劳工符合声明PPT课件

* * 以上要求应参考2006海事劳工公约的以下要求对照理解。
紧急情况下,主管当局可以允许未持有效体检证明的船上海员在船 上工作,直到到达下一挂靠港,由合格从业医师签发体检证书。条 件是:
(a) 此项批准不超过3个月;且
(b) 该海员持有近期才失效的体检证明(标准A1.2,第8段)
如体检证书是在航行过程中失效的,在到达下一挂靠港获得合格医 师签发体检证书前,此证书继续有效,只要这个期限不超过失效期 后3个月(标准A1.2,第9段)。
.
1
目录
II
1.1最低年龄、1.2体检证书、1.3海员资格、 2.1海员就业协议、 1.4使用任何有许可证的或经发证或管理的私营招募与安置服务 机构、2.3工作与休息时间、2.7配员水平、3.1起居舱室、3.1娱 乐设施、3.2食品和膳食服务、4.3健康安全和事故防止、 4.1船 上医疗、 5.1.5船上投诉程序、2.2工资支付
船东是否制定对船上发现有证书在航行途中到期或紧急 情况下证书过期的处理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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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海员资格---
确保海员经过培训并具备履行其职责的资格
【公约基本要求】
海员必须根据船旗国要求接受培训或经认证*其有资格 或能力履行其职责(规则1.3,第1段)。
海员必须已经顺利完成船上人身安全的培训(规则1.3, 第2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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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符合声明II】-支持性文件
3.1船东是否制定确保海员持有有效健康证书的措施
船东是否制定船舶到港前对海员健康证书进行核查的措施;
船东是否制定对船上发现有证书即将或已经到期或证书不符 合规定要求时进行纠正的措施;
船东是否制定确保新上船海员持有有效健康证书的措施;
船东是否在船上明确经主管机关认可的体检机构和体检医师 名单;
海事劳工公约

海事劳工公约海事劳工公约是国际海事组织(IMO)制定的一项重要公约,旨在保护海事劳工的权益,确保他们在海上工作环境中的安全和福利。
本文将从公约的背景、目的和重要内容三个方面进行阐述。
一、背景随着全球贸易的发展和航运业的蓬勃发展,海事劳工的数量和重要性也日益增加。
然而,由于海上工作环境的特殊性和风险较大,海事劳工面临着诸多挑战和威胁。
为了保护海事劳工的权益,国际海事组织于1958年制定了第一份海事劳工公约,随后进行了多次修订和完善。
二、目的海事劳工公约的主要目的是确保海事劳工在工作中享有基本权益,包括但不限于工作安全、工作和休息时间、薪酬、伙食和住宿条件、医疗保健等。
公约的实施旨在提高海事劳工的工作条件和生活质量,减少事故和伤亡的发生,保障航运业的可持续发展。
三、重要内容1. 船舶招募与就业:公约规定了船舶招募与就业的标准和程序,包括招募程序、招募广告、劳动合同等。
船舶招募过程中,不得进行歧视性别、种族、国籍等的行为。
2. 工作和休息时间:公约要求船员在海上工作期间享有合理的工作和休息时间。
具体规定了船员的工作时间、换班制度、休息时间和休假制度等。
3. 工资和福利:公约规定了船员的工资和福利待遇,包括基本工资、加班工资、年假工资、伙食和住宿条件等。
船舶所有人必须按时支付船员的工资,并提供必要的福利待遇。
4. 安全和健康保护:公约要求船舶所有人提供安全和健康保护措施,以确保船员在工作中的安全和健康。
船员必须接受必要的培训,并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如穿戴个人防护装备、遵守船舶消防、救生等规定。
5. 医疗保健:公约规定了船员在海上工作期间的医疗保健权益。
船舶必须配备合格的船舶医生和医疗设备,并提供必要的医疗服务和紧急救援。
6. 社会保险和福利:公约要求船舶所有人提供适当的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包括医疗保险、养老保险、失业保险等。
船员在海上工作期间和退休后都享有相应的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
7. 劳动争议解决:公约规定了劳动争议解决的程序和机构。
马绍尔旗海事劳工管理手册

台州市椒江枫叶海运有限公司MapleLeafShippingCo.,Ltd.MARITIMELABOURCONVENTION,20062006年海事劳工公约MARITIMELABOURMANAGEMENTMANUAL海事劳工管理手册VERSION.版本:ISSUEDATE:发布日期:01Mar.,2013 2013年3月1日PREPAREDBY:制定人:于维众APPROVEDBY:批准人:赵建中VESSEL:船舶:MAPLESTAR IMONUMBER:IMO编号9662370 GROSSTONNAGE:总吨位23857CONENT方针FORTHEPURPOSEOFENSURINGTHEEFFECTIVEIMPLEMENTATIONANDENFORCEMENTOFMLC2006ANDSECURINGTHERIGH TOFALLSEAFARERTODECENTEMPLOYMENT,MAPLELEAFSHIPPINGCO.,,NATIONALLAWS,REGULATIONSANDRELATIVE AGREEMENTSTOENSUREONGOINGCOMPLIANCEBETWEENINSPECTIONS.为有效地实行和执行2006年海事劳工公约(以下简称“公约”),确保海员体面的就业,台州市椒江枫叶海运有限公司制定本手册,本手册参照国际海事劳工公约,国家法律,条例及相关的协议的要求,以确保检查之间持续符合公约的要求ISOLEMNLYPROMISE:我在此郑重承诺: THESHIPOWNERRESPECTTHATSEAFARERHAVETHEFUNDAMENTALRIGHTSANDPRINCIPLESAPPLICABLETOALLPERSONS ANDSEAFARES’SEMPLOYMENTANDSOCIALRIGHT,船东尊重海员所享有的适用于所有人的基本权利和自由以及海员的就业和社会权利, UNDERTAKETHATEACHSEAFAREEMPLOYEDHASTHERIGHT:承诺雇佣的每名海员充分享有以下权利:;享有符合安全标准的安全且受保护的工作场所;;获得公平的就业条件;.获得体面的船上工作和生活条件;,MEDICALCARE,WELFAREMEASURESANDOTHERFORMSOFSOCIALPROTECTION。
船舶安全管理学习资料

第二章与船舶安全管理相关的国际公约法规1、试述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的性质及其内容构成(1)《联合国海洋法公约》被称为“海洋的宪法” ,并被认为是和“联合国宪章”齐名的对国际社会的杰出成就,是为了协调各国在开发和利用海洋的活动中的关系而制定的。
(2)《联合国海洋法》公约涉及的内容包括领海毗连区,用于国际航行的海峡、群岛国、专属经济区、大陆架、公海、岛屿制度、闭海或半闭海。
内陆国出入海洋的权利和过境自由、国际海底、海洋环境的保护和保全、海洋科学研究等各项发露制度,共17 个部分320条。
另有九个附件盒一个最后文件。
5、IMO 组织定制的与海上安全、保安有关的主要公约和规则有哪些?与海上安全有关的主要国际公约包括《1974年国际海上人命安全公约》( SOLAS 1974)、《1972 年国际海上避碰规则》(COLREG 1972)、《1976年国际海事卫星组织公约》 (INMARSAT 1976) 、《1987年海员培训、发证和值班标准国际公约》(STCW 1987)、《1979年国际海上搜寻救助公约》( SART 1979)。
6、件数SOLAS1974 附则的主要内容。
附则包括:总则、构造( II-1 结构,分舱与稳性,机电设备;II-2 防火、探火和灭火),救生设备与装置、无线电通信设备、航行安全、货物装运、危险货物的载运、核能船舶、船舶安全营运管理、高速船安全措施,加强海上安全和保安的特别措施,散货船安全附加措施。
7、STCW 公约有何功用?经修订的公约主要由哪些内容构成?( 1 )STCW1987 公约第一次对船员的技术标准要求法规化、全球化;要求值班高级船员必须持有适任证书,参加值班的普通学员必须接受规定的培训,对不同等级证书相应的基础知识和海上资历做了规定。
( 2)马尼拉修正案在保留STCW 公约1995 年修正案的结构与目标,不降低现有标准,不修改公约条款的前提下,主要做了如下修改:①理顺病规范了三种证书(适任证书、培训合格证书及书面证明) 的要求,规定适任证书及油船、化学品船、液化气船船长和高级船员的培训合格证由海事主管机关签发;②新增证书的签发和登记条款,对海上服务资历的认可,培训课程的确认,都做了明确规定;③增加了独立评价报告内容的明确要求,增加了公司的责任;④修正了休息时间量化标准;⑤增加了电子员的培训与适任要求;⑥加强了海洋环境保护意识方面的培训要求。
“海事劳工管理手册”样本

“海事事劳工中20工管理中国船级013年2手册”社 月”样本本XXXXXXXXX公司XXXXXXXXXXXXXXXXXXXXX Company.海事劳工管理手册Maritime Labour Management Manual船名:XXXShip’s name:XXX版本号:XXVersion No.:XX版本号修改页次修改原因编写审核批准批准日期手册编写说明:1.黑体字部分是手册的内容,蓝体字标注的部分是对本条的出处(MLC, 2006的规则、守则(包括标准A部分和导则B 部分)、国际出版物的指南资料和国家的法律法规)的注释和必要的说明;2.本手册纳入了导则B部分的适用要求,使用时应根据船旗国对B部分的适用进行选择;3.红色部分提醒编写者注意船旗国的要求及船型适用要求;4.手册章节如果在公司的管理体系文件或规章制度中有相应的规定,可以直接引向文件,这些文件构成本手册的组成部分,在提交审批时一并提交;5.本手册引用的中国有关立法可能会有后续修订,编写时予以关注。
6.本手册引用的《中国船员集体协议(A类)》系中国海员建设工会、中国船东协会2012年3月9日签订的版本,注意后续版本的修订。
目录总则 (1)1 定义和适用范围 (1)2 基本权利和原则 (2)3 公司岸基部门的职能职责 (2)4 关于本手册 (2)第一章海员上船工作的最低条件 (3)1.1 最低年龄 (3)1.2 体检证书 (4)1.3培训和资格 (4)1.4 招募和安置 (6)第二章就业条件 (8)2.1 海员就业协议 (8)2.2 工资 (9)2.3 工作及休息时间 (11)2.4 休假的权利 (13)2.5 遣返 (14)2.6 船舶灭失或沉没时对海员的赔偿 (16)2.7 配员水平 (16)2.8 海员职业发展和技能开发及就业机会 (17)第三章起居舱室、娱乐设施、食品和膳食服务 (18)3.1 起居舱室和娱乐设施 (18)3.2 食品和膳食服务 (28)第四章健康保护、医疗、福利和社会保障保护 (31)4.1 船上和岸上医疗 (31)4.2 船东的责任 (33)4.3 保护健康和安全及防止事故 (34)4.4 获得使用岸上福利设施 (39)4.5 社会保障 (39)第五章遵守与执行 (40)5.1 海事劳工检查与证书 (40)5.2 船上投诉程序 (40)5.3 公司处理船上投诉 (42)总则1 定义和适用范围1.1 除另有规定,本手册有关的术语定义如下:(公约、XX条例、集体协议和公司文件的定义部分)1)海事劳工证书:指船旗国主管当局或授权的认可组织经对船舶实施海事劳工条件检查后签发的证书,证书有效期不得超过5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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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事劳工管理手册第六部
分
Maritime Labour Management Manual 6
第6章附则
Chapter 6 Supplement
6.1.投诉程序Complain procedure
6.1.1.船员可以对不符合《2006年海事劳工公约》和其他相关国际公约、国家法规、《船员上船协议》等规定的行为进行投诉。
进行投诉。
船上能够在保密的基础上就海员的投诉向其提供公证的建议并在其他方面帮助他们遵循船上可用的投诉程序的人员是工会主席。
Seafarer shall complain on the activity violating 《Maritime Labour Convention, 2006 》and related provisions of international
convention, national law and the 《seafarers’ employment
agreement》.The union president is the person who can be on a confidential basis to provide seafarers with impartial advice on their complaint and otherwise assist them in following the complaint procedures available to them on board the ship.
6.1.2.船员可以向部门负责人,也可直接向船长、公司或船旗国有
关当局,或船员居住国主管当局提出投诉。
Seafarer can raise complaint to department head, and master, the
company or competent authority of flag state or the seafarers’
country of residence.
6.1.3.部门负责人接到船员投诉应在24小时内给予答复。
如船员对投诉的答复不满意,由部门负责人报告船长,由船长亲自处理。
Upon receiving the complaint, department head shall reply the feedback to seafarer in 24 hours. If the feedback is rejected by the seafarer, department shall report it to the master and master shall
deal with the complaint.
6.1.4.船长接到船员投诉应在24小时内给予答复。
如船员对投诉的
答复不满意,由船长负责报告公司。
Upon receiving the complaint, master shall reply the feedback to seafarer in 24 hours. If the feedback is rejected by the seafarer.
6.1.5.公司接到上报的船员投诉应在7天内给予书面答复。
Upon receiving the complaint, the company shall give a documented
answer to seafarer in 7 work days.
6.1.6.船上应记录所有投诉和处理决定,并向相关船员提供一份副
本。
Master shall record all complaints and replies, also provide the
seafarer the copies.
6.1.
7.公司应在船员上船前告知投诉程序内容和文本,使每个船员
均了解投诉程序内容。
The company shall inform the seafarer about complaint procedure, to make sure they all well known of it.
6.1.8.船员有在投诉期间由人陪同或由人代表的权利。
Seafarer has the right to have an accompanying person or a
representative when complains.
6.1.9.公司将确保提出投诉船员不受迫害,并明示船长确保船员不
会因投诉而受到迫害。
The company shall ensure seafarer will not be persecuted because of complaining and ensure that the master shall be aware of the
information.
6.1.10.公司投诉联系方式Company complain:
6.1.11.船旗国主管机关和其他相关机构的投诉联系方式参见《船上
投诉程序》,向公司和公司管理的船舶和船员公布。
The complaints method of flag state’s competent authority is recorded in the Part I of the Compliance, and the complains method of other competent authorities are on timely provided to seafarers by
the company.
6.1.12.船员居住国【中国】主管当局【中国旗船舶船旗国主管机
关】投诉联系方式:
Crew country of residence(Chinese competent authority)
complaints contact:
6.2.监督检查Monitoring and check
6.2.1.为检查《2006年海事劳工公约》、《海事劳工符合声明》和本手册的履行情况,公司将比照《国际安全管理规则》(ISM规则)内部审核的有关规定,每年对船舶进行检查,对发现的问题,要求
船上采取必要的纠正和纠正措施。
To check the implementation status of 《Maritime Labour Convention, 2006》, 《declaration of maritime labour compliance》and this manual, according to the provisions pertaining to internal audit of the 《international safety management code》, the company will check the ship every year, request for necessary corrective and preventive actions on board to detected problems.
6.2.2.公司平时的日常安全检查将随时抽查船舶履行《2006年海事
劳工公约》等情况,指导船舶及时发现并纠正不符合项。
The implementation status of 《Maritime Labour Convention, 2006》will be checked during daily safety check by the company, to instruct the ship detect and correct nonconformity in time.
6.2.3.船旗国检查和港口国检查中对船舶开出的缺陷,由船舶制定纠正措施并组织落实,公司对纠正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必要时为船舶提供物质支持和技术支持。
For the defects detected by flag state and port state control, the ship shall determine corrective actions and organize the implementation, the company will monitor and check the implementation status of the
corrective actions, where necessary, provide resources and technical
suppor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