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舶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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船舶安全航行管理制度范文(5篇)

船舶安全航行管理制度范文(5篇)

船舶安全航行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确保船舶安全航行,防范事故发生,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提高航运安全管理水平,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国境内所有船舶的安全航行管理。

第三条船舶安全航行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1. 安全第一,防范为主。

始终把船舶安全作为首要任务,全面加强防范措施,预防各类事故。

2. 法律依据,规章制度。

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办事,确保船舶安全合法合规。

3. 分工明确,责任到位。

明确各级责任人的职责和义务,建立健全责任追究机制。

第二章船舶安全管理第四条船舶安全管理包括船舶安全设备管理、船员安全培训、船舶维修保养等。

第五条船舶安全设备管理应遵循以下要求:1. 维护设备完好。

船舶所有安全设备应经常检查,确保设备功能完好。

2. 及时更换损坏设备。

对于损坏或无法正常使用的设备,应及时更换或修理。

3. 定期维护保养。

定期对船舶安全设备进行维护保养,确保设备的可靠性。

第六条船员安全培训应遵循以下要求:1. 严格培训体系。

建立完善的船员安全培训体系,包括理论教育和实际操作培训。

2. 强化意识教育。

培养船员对安全的重视意识,提高应对紧急情况的应变能力。

3. 定期考核评估。

定期对船员进行安全培训成效的考核和评估,确保培训有效果。

第七条船舶维修保养应遵循以下要求:1. 定期检修。

对船舶设备和构件进行定期检查、维修和保养,确保其正常运行。

2. 现场质量监控。

对维修保养过程进行监控,确保维修质量符合要求。

3. 记录保存。

维护详细的维修保养记录,方便日后查询和追溯。

第三章航行安全管理第八条航行安全管理包括航行计划制定、航行监控、危险品管理等。

第九条航行计划制定应遵循以下要求:1. 充分考虑天气条件。

制定航行计划时,要充分考虑天气条件、能见度等影响因素。

2. 合理规划航线。

根据港口、航次和货物等情况,制定合理的航行路线。

3. 高效利用资源。

充分利用导航设备和通讯设备,提高航行效率。

第十条航行监控应遵循以下要求:1. 实时船况监测。

使用单位船舶管理制度

使用单位船舶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船舶管理,保障船舶安全、高效、环保运行,提高船舶使用效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所有使用船舶的单位和个人。

第三条船舶管理应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确保船舶航行安全、设备完好、人员素质高、经济效益好。

第二章船舶安全第四条船舶所有人、经营人和使用人必须遵守国家有关船舶安全法律法规,严格执行船舶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第五条船舶必须具备合法的船舶国籍、船籍港、船舶证书、船舶检验证书等相关证件。

第六条船舶必须配备齐全的救生、消防、通讯、导航等设备,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状态。

第七条船舶必须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船舶安全技术状况符合要求。

第八条船舶必须严格执行航行规则,确保航行安全。

第三章船舶维护保养第九条船舶必须按照规定进行定期维护保养,确保船舶设备完好。

第十条船舶维护保养应遵循“预防为主、定期保养、按需维修”的原则。

第十一条船舶维护保养工作应由具备相应资质的船舶技术人员负责。

第十二条船舶维护保养记录应齐全、准确,并妥善保管。

第四章船舶环保第十三条船舶必须遵守国家有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确保船舶环保达标。

第十四条船舶排放的废气、废水、垃圾等污染物必须符合国家标准。

第十五条船舶应采取有效措施,减少对海洋、河流、湖泊等水体的污染。

第五章船舶使用第十六条船舶使用应遵循“合理使用、高效运行”的原则。

第十七条船舶使用前,应进行安全检查,确保船舶安全。

第十八条船舶使用过程中,应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确保船舶运行安全。

第十九条船舶使用后,应进行清洁保养,确保船舶设备完好。

第六章船舶人员管理第二十条船舶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资质和技能,确保船舶安全运行。

第二十一条船舶人员应接受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安全意识。

第二十二条船舶人员应遵守职业道德,维护船舶秩序。

第七章附则第二十三条本制度由船舶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第二十四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船舶管理制度文件内容

船舶管理制度文件内容

船舶管理制度文件内容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为规范船舶管理工作,保障船舶运营安全稳定,提高船舶管理效率,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管理的所有船舶。

第三条定义1. 船舶:指公司管理的一切船舶。

2. 船舶管理部门:指公司负责船舶管理工作的部门。

3. 船长:指船舶上的责任船员,负责船舶的航行、安全等工作。

第二章船舶管理制度的建立和组织第四条船舶管理部门的组织1. 公司设立船舶管理部门,负责公司管理的所有船舶的管理工作。

2. 船舶管理部门下设船舶管理组,负责具体的船舶管理工作。

3. 船舶管理组设置船舶管理岗位,包括船长、技术员、保洁员等。

第五条船舶管理制度的建立1. 船舶管理部门应建立完善的船舶管理制度,包括船舶日常管理、事故应急处理、船舶维护等内容。

2. 船舶管理制度应经公司领导审核通过后执行。

第六条船长的职责1. 船长应负责船舶的航行安全、人员管理等工作。

2. 船长应遵守航海法规,保证船舶安全运行。

第三章船舶日常管理第七条船舶日常巡航1. 船舶每日应进行巡航检查,检查船舶设备、人员情况等。

2. 船长应制定巡航表,记录巡航情况,并定期向公司汇报。

第八条船舶设备维护1. 船舶设备应定期维护保养,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2. 船长应制定设备维护计划,确保设备维护工作有序进行。

第九条船舶安全管理1. 船舶应按规定配备安全设备,确保船舶的安全运行。

2. 船长应定期组织安全演练,提高船员的安全意识。

第十条船员管理1. 船舶管理部门应定期对船员进行培训和考核,提高船员的专业技能。

2. 船舶应配备足够的船员,确保船舶正常运行。

第四章事故应急处理第十一条事故报告1. 发生事故后,船长应立即向船舶管理部门报告事故情况。

2. 船舶管理部门应及时组织处置事故,并向相关部门报告。

第十二条事故调查1. 发生事故后,船舶管理部门应立即展开事故调查工作,查明事故原因。

2. 船长应积极配合事故调查工作,提供必要的资料和资料。

第十三条事故处理1. 发生事故后,船舶管理部门应制定出具有效的事故处理方案,迅速处理事故。

船舶管理制度

船舶管理制度

船舶管理制度
船舶管理制度是指对船舶进行监管和管理的一系列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总称。

船舶作为一种特殊的交通工具,需要有专门的管理制度来确保船舶的安全运行、保护海洋环境以及维护航运秩序。

船舶管理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 船舶登记制度:要求所有船舶必须按照法律规定进行登记,登记过程中要求船舶所有人提供必要的信息和证明文件,以便进行管理和监管。

2. 航行许可制度:船舶必须获得航行许可证明才能进行航行,许可证明的颁发要求船舶符合一定的安全标准和技术要求,如船舶结构、设备、载重能力等。

3. 船舶安全管理制度:要求船舶所有人和经营者建立和执行船舶安全管理制度,确保船舶在运行过程中遵守相关的安全规定和操作程序,以防止事故的发生。

4. 船舶检验证书制度:船舶必须定期接受船级社或相关机构的检验,并获得相应的检验证书,以证明船舶符合安全要求和技术标准。

5. 船舶维修和维护制度:船舶所有人和经营者必须进行定期维修和维护,确保船舶的设备和系统正常运行,减少故障和事故的发生。

6. 船员管理制度:要求船员必须具备相应的证书和资质,船舶所有人和经营者要对船员进行培训和管理,确保船员能够胜任岗位和应对突发情况。

7. 环境保护制度:要求船舶在航行过程中减少排放和污染,遵守相关环境保护规定,确保海洋环境的安全和可持续发展。

船舶管理制度的实施可以保障船舶的安全和运行质量,保护航运利益和环境,提升海洋交通的安全性和效率。

同时,船舶管理制度也为船舶所有人和经营者提供了规范和指导,使其能够更好地管理和运营船舶,确保船舶能够稳定、高效地运营。

船舶安全管理制度

船舶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船舶安全管理,保障船舶及船员的生命财产安全,预防事故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安全管理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所有船舶及船舶所属船员。

三、安全责任1. 公司安全管理部门负责船舶安全管理工作,建立健全船舶安全管理制度,监督和指导船舶安全工作的实施。

2. 船舶船长为船舶安全第一责任人,负责船舶及船员的安全管理工作,确保船舶安全航行。

3. 船员应严格遵守船舶安全管理制度,履行安全职责,保证船舶及自身安全。

四、安全管理措施1. 船舶检验与维修(1)船舶必须按照国家规定进行定期检验,确保船舶适航。

(2)船舶维修应按照国家相关标准进行,确保维修质量。

2. 船舶设备管理(1)船舶设备应定期检查、保养,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2)船舶设备发生故障时,应及时排除,确保船舶安全航行。

3. 船员培训与考核(1)船员应接受专业培训,取得相应资格证书。

(2)船员应定期参加安全教育和技能培训,提高安全意识。

4. 船舶航行安全(1)船长应合理规划航线,确保船舶安全航行。

(2)船长应密切关注航行环境,及时采取预防措施,避免事故发生。

5. 船舶防火与防爆(1)船舶应配备齐全的消防设备,确保消防设备完好。

(2)船员应掌握消防知识和技能,熟悉消防设备的使用方法。

6. 船舶救生与应急处理(1)船舶应配备齐全的救生设备,确保救生设备完好。

(2)船员应熟悉救生设备的操作方法,掌握救生技能。

五、事故处理1. 船舶发生事故时,船长应立即组织船员采取应急措施,保护船舶及船员生命财产安全。

2. 船长应立即向上级部门报告事故情况,并配合相关部门进行调查处理。

3. 事故处理后,船长应总结事故原因,制定整改措施,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六、附则1. 本制度由公司安全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船舶航行日常管理制度

船舶航行日常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确保船舶航行安全,提高船舶管理效率,保障船员及旅客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和海上设施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船舶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在我国沿海、内河及国际航线上航行的船舶。

第三条船舶航行日常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安全第一,预防为主;(二)以人为本,关爱船员;(三)依法管理,规范操作;(四)持续改进,不断提高。

第二章船舶航行前的准备第四条船舶在航行前,船长应组织船员进行以下工作:(一)检查船舶及设备状态,确保其处于良好状态;(二)核对船员配备,确保船员持证上岗;(三)了解航行计划,掌握航线情况;(四)检查救生、消防设备,确保其有效;(五)了解气象、海况信息,做好应急预案。

第五条船长应组织船员进行以下培训:(一)船舶及设备操作规程;(二)航行安全知识;(三)救生、消防技能;(四)应急处理措施。

第三章船舶航行中的管理第六条船长应确保船舶按照规定航线航行,严格遵守航行规则和避碰规定。

第七条船长应加强船舶设备管理,确保设备运行正常。

值班人员应严格遵守值班规定,认真操作设备。

第八条船长应加强船员管理,确保船员遵守船规船纪,保持良好的工作状态。

第九条船长应加强船舶消防、救生设备管理,定期检查设备性能,确保其有效。

第十条船长应密切关注气象、海况变化,及时调整航行计划,确保船舶安全。

第四章船舶航行后的工作第十一条船舶到达目的地后,船长应组织船员进行以下工作:(一)进行船舶及设备检查,确保其处于良好状态;(二)整理航行日志、值班日志等航行资料;(三)召开船员大会,总结航行经验,提出改进措施;(四)对船员进行表彰或批评。

第五章附则第十二条本制度由船舶公司负责解释。

第十三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本制度旨在规范船舶航行日常管理,提高船舶安全管理水平,保障船舶及船员安全。

各船舶应严格执行本制度,确保船舶航行安全。

单位船舶管理制度

单位船舶管理制度

单位船舶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船舶管理工作的组织和管理,规范船舶管理业务,保障船舶安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下属各类船舶管理工作。

第三条单位船舶管理工作应当遵循科学、严格、规范、有效的原则。

第四条领导班子应当加强对船舶管理工作的领导,明确分工,划定责任。

第五条部门主管应当组织并制定相应的船舶管理工作计划,监督其落实。

第六条所有与船舶管理工作相关的人员,都要严格按照规章制度进行管理。

第七条单位船舶管理工作应当建立健全的台账制度,确保船舶管理工作的真实性和可靠性。

第八条单位应当定期对船舶管理工作进行评估,及时发现问题,采取相应措施予以解决。

第二章船舶管理工作第九条本单位应当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做好船舶登记、证件办理等相关工作。

第十条对船舶的运营、维护、修理等各项工作,应当按照国家相关规定进行管理和监督。

第十一条本单位应当按照国家相关要求,开展船舶人员的培训、考核和管理工作。

第十二条本单位应当建立完善的船舶管理档案,确保船舶管理工作的全面性和可追溯性。

第十三条本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确保船舶管理工作的安全性和稳定性。

第十四条本单位应当建立并健全船舶维护和修理制度,保障船舶的正常运营。

第三章监督检查第十五条领导班子应当定期对船舶管理工作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第十六条部门主管应当对船舶管理工作进行全程跟踪和监督,确保船舶管理工作的真实性和可靠性。

第十七条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的检查评估制度,对船舶管理工作进行定期评估,发现问题及时改进。

第十八条对于违反船舶管理制度的行为,应当及时进行处理和追责。

第四章处罚措施第十九条对违反船舶管理制度的行为,应当依照相关法规进行处罚。

第二十条对拒不改正的单位和个人,应当严肃处理,以示警示。

第五章附则第二十一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正式施行。

第二十二条本制度解释权归本单位领导班子所有。

第二十三条本制度的最终解释权归本单位所有。

船舶综合安全管理制度

船舶综合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船舶安全管理,保障船舶及其船员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水上交通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安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企业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企业所有船舶及其船员,包括但不限于客船、货船、油船、渔船等。

第三条本制度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确保船舶安全运营。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第四条成立船舶安全管理部门,负责本制度的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第五条船舶安全管理部门的主要职责:(一)制定和修订船舶安全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二)组织船舶安全检查,确保船舶安全技术状况良好;(三)监督船舶船员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四)组织开展船舶安全教育和培训;(五)处理船舶安全事故,做好事故调查和统计分析;(六)配合海事部门进行船舶安全监督。

第三章船舶安全技术管理第六条船舶安全技术管理包括船舶安全技术状况、船舶设备、船舶消防、船舶救生等方面。

第七条船舶安全技术状况:(一)船舶应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查,确保船舶安全技术状况良好;(二)船舶应保持适航状态,不得带病航行;(三)船舶应按照规定进行船舶检验,取得有效检验证书。

第八条船舶设备:(一)船舶设备应保持完好,不得擅自拆除或改装;(二)船舶设备应定期进行维护保养,确保设备性能良好;(三)船舶设备应按照规定进行检修和更新。

第九条船舶消防:(一)船舶应配备足够的消防设备,并定期检查、维护;(二)船舶应制定消防应急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三)船员应掌握消防知识和技能。

第十条船舶救生:(一)船舶应配备足够的救生设备,并定期检查、维护;(二)船舶应制定救生应急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三)船员应掌握救生知识和技能。

第四章船员安全管理第十一条船员应具备相应的资质,持有有效船员适任证书。

第十二条船员应遵守安全操作规程,服从船舶管理人员的指挥。

第十三条船员应接受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安全意识和技能。

第五章船舶安全教育与培训第十四条船舶安全教育与培训包括船员培训、船舶安全技术培训、应急演练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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船舶管理制度第一条进一步加强船舶管理,维护水上交通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水路运输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加入我船队的船舶均应遵守本制度。

第三条船队船舶安全管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由船队统一监督管理。

实行船队、码头、船工三级安全管理责任制。

第四条船队负责组织乡镇船舶的安全宣传教育和船员的安全培训工作;督促船舶所有者、经营者和船员按规定办理证照和保险;协助有关部门处理船舶所有人或者经营人的违法行为和事故。

第五条各船船工要积极协助上级相关主管部门做好船舶的日常安全检查管理工作第六条船队要督促加入船队的船舶按船舶安全管理的法律法规办理证书、证照、保险;掌握好所有船舶的准确数及违章行为,协助处理违章行为和水上交通事故。

第七条船员办理证书、证照,必须经船队严格审查,再上报办理。

第八条船队的营运船舶必须按规定办理保险,否则不予办理相关证照。

第九条合下列条件,方可航行:(七)不具备夜航条件夜航;(八)违反规定,人、畜混装;(九)酒后作业;(十)其他水上交通安全的行为;第十二条各类船舶必须按时参加上级部门具体实施的定期安全学习。

无故不到会者,每次收取学习补课费50元/人次,迟到者收取学习补课费20元/人次。

第十三条船队所管船舶必须依法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对违反船舶安全管理的行为,依法予以重罚。

第十四条本办法从二〇一二年九月一日起施行。

安全生产经营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安全生产经营是公司生产发展的一项重要方针,实行“防火、防盗、防事故”的安全生产是一项长期艰巨的任务,因此必须贯彻“安全生产、预防为主、全民动员”的方针,不断提高全体员工的思想认识,落实各项安全管理措施,保证生产经营秩序的正常进行。

根据国家有关法令、法规,结合船队的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

第二章安全生产组织架构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是安全生产的组织领导机构。

公司负责人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任安全生产小组组长,负责本公司的安全事务的全面工作;各部门负责人任安全生产经营管理领导小组成员,负责落实执行本部门安全生产经营事项。

各科室设立一名兼职安全员,负责监督、检查、上报安全事项。

第三章安全生产经营管理岗位职责一、安全生产经营管理领导小组负责人职责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对本公司的安全生产、劳动保护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

2、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3、把安全管理纳入日常工作计划。

4、积极改善劳动条件,消除事故隐患,使生产经营符合安全技术标准和行业要求。

5、负责对本公司发生的重伤、死亡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认真落实整改措施和做好善后处理工作。

6、组织安全管理工作人员制订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及实施细则。

二、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的职责1、制订本部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实施细则并负责组织落实。

2、落实本部门兼职安全员、消防员人选。

3、组织本部门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

4、负责本部门的安全责任制、安全教育、安全检查、安全奖惩制度以及安全操作规程,并督促实施。

5、协助和参与公司职工伤亡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工作。

6、定期向安全生产负责人反映和汇报本部门的安全生产情况。

7、在每周检查公司管理工作的同时检查各部门安全生产措施执行情况(安全生产责任区与管理工作责任区的责任人相同),在例会上通报检查情况,及时做好安全总结工作,提出整改意见和防范措施,杜绝事故发生。

三、安全员岗位职责1、具体负责相应区域的安全管理、宣传工作。

2、每日巡查相应区域的安全生产情况,定期检查船舶运行状况及消防器材、救生设备等,确保船舶及安全设备的正常使用和完好,及时纠正解决安全隐患,落实整改措施。

3、了解管辖区域的安全生产情况,定期向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汇报安全生产情况。

4、及时汇报突发事故,协同公司生产生产领导小组处理事故,维持事故现场,及时抢救伤亡人员,制止事故事态发展。

四、义务消防员岗位职责1、接受安全员的工作安排,分管每一具体区域的安全生产运营工作。

2、由安全员组织,进行不定期的消防演习,确保掌握基本的消防技能。

3、由安全员组织对公司安全生产进行定期检查,发现安全隐患立刻制止并做好防范措施,向安全员汇报。

4、协助安全员负责事故现场的处理工作。

五、员工的安全生产职责1、积极参加公司组织的安全生产知识的学习活动,增强安全法制观念和意识。

2、严格按照操作规程作业,遵守劳动纪律和公司的规章制度。

3、正确使用劳动保护用品。

4、及时向公司有关负责人反映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

第四章安全会议公司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例会制度,每月的工作作总结各部门要求有安全生产方面的内容,定期分析安全生产状况,对重大安全生产问题制订对策,并组织实施。

第五章安全培训1、公司全体员工必须接受相关的安全培训教育。

2、本公司新招员工上岗前必须进行安全知识教育。

员工在船队内调换工作岗位或离岗半年以上重新上岗者,应进行相应安全知识教育。

3、公司对全体员必须进行安全培训教育,应将按安全生产法规、安全操作规程、劳动纪律作为安全教育的重要内容。

4、本公司各专职管理人员,必须接受相关的专业安全知识培训,确保有资格后方可排上岗。

第六章安全生产检查一、公司必须建立和健全安全生检查制度。

每周进行一次安全检查。

二、公司应组织生产岗位检查、日常安全检查、专业性安全生产检查。

具体要求是:(一)生产岗位安全检查,主要由员工每天操作前,对自己的的岗位或者将要进行的工作进行自检,确认安全可靠后才进行操作。

内容包括:1、设备的安全状态是否完好,防护装置是否有效;2、规定的安全措施是否落实;3、所用的设备、工具是否符合安全规定;4、作业场地以及物品的堆放是否符合安全规范;5、个人防护用品、用具是否准备齐全,是否可靠;6、操作要领、操作规程一否明确。

(二)日常安全生产检查,主要由各部门负责人负责,其必须深入生产现场巡视和检查安全生产情况,主要内容是:1、是否有职工反映安全生产存在的问题。

2、职工是否遵守劳动纪律,是否遵守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3、生产场所是否符合安全要求。

(三)专业性安全生产检查,主要由公司每年组织对电气设备、机械设备、危险物品、消防设施、运输车辆、防尘防毒、防暑降温、厨房、集体宿舍等,分别进行检查。

第七章职工安全卫生保护措施1、公司必须建立符合国家规定的工作时间和休假制度。

职工加班加点应在不损害职工健康和职工自愿的原则下进行。

2、公司应根据生产的特点和实际需要,发给职工发需要的防护用品,并督促其按规定正确使用。

3、公司禁止招用未满16周岁的童工,禁止安排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工从事有毒、有害、过重的体力劳动或危险作业。

第八章伤亡事故管理1、劳动过程中发生的员工伤亡事故,公司必须严格按规定做好报告、调查、分析、处理等管理工作。

2、发生职工伤亡事故后,公司负责人应立即组织抢救伤员,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和保护事故现场,做好善后工作,并报告公司。

第九章附则1、凡本公司职工必须熟悉并严格遵守本制度。

2、本制度条文如与上级颁发的有关规定相抵触时,则按上级规定执行。

3、本规定自发文之日起执行。

二O一二年十二月一日办公室管理制度为完善公司的行政管理机制,建立规范化的行政管理,提高行政管理水平和工作效率,使公司各项行政工作有章可循、照章办事,特制订本制度。

文件收发规定一、公司的文件由办公室拟稿。

文件形成后,属公司签发,属公司的由总经理签发,属党内的由党支部书记签发。

业务文件由有关部门拟稿,分管副总理或总工程师审核、签发。

属于秘密的文件,核稿人应该注“秘密”字样,并确定报送范围。

秘密文件按保密规定,由专人印制、报送。

二、已签发的文件由核稿人登记,并按不同类别编号后,按文印规定处理。

文件由拟稿人校对,审核后方能复印、盖章。

三、公司的文件由办公室负责报送。

送件人应把文件内容、报送日期、部门、接件人等事项登记清楚,并报告报送结果。

秘密文件由专人按核定的范围报送。

四、经签发的文件原稿送办公室存档。

五、外来的文件由办公室文书负责签收,并于接件当日填写阅办单,按领导批示的要求送达有关部门,办好文件阅办;属急件的,应在接件后即时报送。

六、文件阅办部门或个人,对有阅办要求的文件,应在三日内办理完毕,并将办理情况反馈至办公室。

三日内不能办理完毕的,应向办公室说明原因。

文印管理规定七、所有文印人员应遵守公司的保密规定,不得泄露工作中接触的公司保密事项。

八、打印正式文件,必须按文件签发规定由总经理签署意见,送信息中心打印。

各部门草拟的文件、合同、资料等,由各部门自行打印。

打印文件、发传真均需逐项登记,以备查验。

九、文印人员必须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名项打字、传真、复印任务,不得积压延误。

工作任务繁忙时,应加班完成。

办理中如遇不清楚的地方,应及时与有关人员校对清楚。

十、文件、传真等应及时发送给有关人员。

因积压延误而致工作失误或造成损失的,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十一、严禁擅自为私人打印、复印材料,违犯者视情节轻重给予罚款处理。

办公用品购置领用规定十二、公司领导及未实行经济责任制考核部门所需的办公用品,由办公室填写《资金使用审批表》,报总经理审批后购置。

实行经济责任制考核的部门所需购置办公用品,到办公室领用,办理出入库手续,明确金额。

需购置的,由部门负责人填写《资金使用审批表》,报总经理审批后由办公室购置。

大额资金的使用,由总经理审核并报董事长批准后办理。

十三、办公用品购置后,须持总经现审批的《资金使用审批表》和购货发票、清单,到办理出入库手续。

未办理出入库手续的,财务部不予报销。

十四、各部门所用的专用表格等印刷品,由部门自行制定格式,按规定报总经理审批后,由办公室统一印制。

十五、办公用品只能用于办公,不得移作他用或私用。

十六、所有员工要勤俭节约,杜绝浪费,努力降低消耗和办公费用。

二O一二年十二月一日人事管理制度一、员工守则1、遵纪守法,忠于职守,克己奉公。

2、维护公司声誉,保护公司利益。

3、服从领导,关心下属,团结互助。

4、爱护公物,节约开支,杜绝浪费。

5、努力学习,提高水平,精通业务。

6、积极进取,勇于开拓,创新贡献。

二、工资、待遇1、公司全权决定所属员工的工资、待遇。

2、公司执行批准实行的工资系统列。

3、公司按照“按劳取酬、多劳多得”的分配原则,根据员工的岗位、职责、能力、贡献、表现、工作年限、文化高低等情况综合考虑决定其工资。

4、公司鼓励员工积极向上,多做贡献。

员工表现好或贡献大者,经总经理批准后予提级及奖励。

5、公司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为员工办理退休、待业等保险。

员工享有相应的保险待遇。

6、公司执行国家劳动保护法规,员工享有相应的劳保待遇。

7、员工享有公费医疗待遇。

三、辞职、辞退、开除1、公司有权辞退不合格的员工。

员工有辞职的自由。

但均须按本制度规定履行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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