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绿色通道管理制度条例_1
医院急诊绿色通道管理制度

医院急诊绿色通道管理制度一、引言急诊绿色通道是指为了满足患者紧急就医需求,提供快速、高效的医疗服务而设立的通道。
为了保障患者权益和医疗质量,我院制定了急诊绿色通道管理制度,旨在提高急诊科工作效率,确保医疗服务质量。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我院所有急诊科医务人员。
三、急诊绿色通道的建立原则1. 人性化原则:通过急诊绿色通道,为病情危急的患者提供更快速、优质的医疗服务。
2. 公平公正原则:急诊绿色通道对所有急诊患者一视同仁,不分贵贱,不搞特殊化。
四、急诊绿色通道的设立条件1. 急性疾病:患者急于就医的病情必须为急性疾病,例如心脏病发作、中风、严重外伤等。
2. 危急病情:患者病情必须危急,需要紧急救治,延误时间可能对患者造成重大危害。
3. 医疗证明:患者必须提供相关医疗证明,证明其病情属于急性疾病且需要紧急治疗。
五、急诊绿色通道的运行流程1. 患者报到:患者在到达急诊科后,应立即报到,并出示急诊卡和相关医疗证明。
2. 病情评估:急诊科医生根据患者病情进行初步评估,确认是否符合急诊绿色通道的建立条件。
3. 绿色通道标识:符合条件的患者将被用特殊标志,如红色手环等进行标识,以便其他医务人员优先安排诊疗工作。
4. 快速诊疗:急诊绿色通道患者优先进入急诊诊疗区,优先进行检查、治疗和护理工作,医务人员应全力配合,确保患者得到及时有效的治疗。
5. 尽快安排床位:如果患者需要留院观察或住院治疗,医务人员应尽快安排床位,确保患者迅速转入相应科室。
六、急诊绿色通道管理制度的监督与评估1. 监督机制:急诊科相关人员应加强对急诊绿色通道执行情况的监督,及时发现并解决存在的问题。
2. 满意度调查:定期开展满意度调查,了解患者对急诊绿色通道服务的满意度,并对调查结果进行分析和整改。
七、急诊绿色通道管理制度的宣传与培训1. 宣传推广:利用医院内部宣传渠道,进行急诊绿色通道管理制度的宣传推广,提高员工对该制度的认识和理解。
2. 培训指导:定期组织针对急诊科医务人员的相关培训,包括绿色通道的运行流程、急诊危急疾病的识别和救治技巧等。
急诊科绿色通道服务管理制度

急诊科绿色通道服务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依据为了提高医院急诊科绿色通道服务的质量和效率,保障患者的生命安全和健康,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医院管理制度,订立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医院急诊科绿色通道服务的管理工作。
第二章急诊科绿色通道服务流程第三条绿色通道服务对象1.临床表现明显急救的患者;2.年龄小于1岁或大于65岁的患者;3.高热、高血压及糖尿病急性并发症的患者;4.孕妇及产科急诊患者;5.伴有严重创伤、出血、呼吸困难、昏迷、心梗、中风、气胸等危重病症的患者。
第四条绿色通道服务流程和特点1.快速响应:接到病情紧急患者后赶忙通知急诊科医生和相关医务人员准备处理;2.优先评估:对患者进行快速有效的初步评估,确定处理优先级,尽快进行治疗;3.快速诊断:依据患者的病情和临床表现,进行相应的检查和检验,尽快明确诊断;4.协同合作:急诊科与其他科室之间保持良好的沟通与协调,确保患者得到及时的支持和治疗;5.急救措施:依据患者的病情,及时采取急救措施,为患者供应必需的抢救和治疗;6.信息记录:对接收的绿色通道患者的信息进行认真记录,确保信息的准确性和可追溯性。
第三章急诊科绿色通道服务管理要求第五条急诊科绿色通道服务管理职责1.急诊科主任负责全面领导急诊科绿色通道服务的工作,并对急诊科医生和其他医务人员进行培训和管理;2.急诊科护士长负责组织急诊科护士进行绿色通道服务的工作,并监督护理质量;3.急诊科医生负责对绿色通道患者进行初步评估、诊断和治疗,并协调其他科室的医生进行会诊和支持。
第六条急诊科绿色通道服务管理措施1.成立绿色通道服务工作小组,定期召开工作会议,总结经验,解决问题;2.订立急诊科绿色通道服务的认真操作流程和标准,确保服务流程的规范性与科学性;3.供应必需的急救设备和药物,并保证设备和药物的有效性和完整性;4.开展急诊科绿色通道服务的培训和演练,提高医务人员的应急处理和技术水平;5.建立健全服务质量评估机制,对急诊科绿色通道服务进行监督和评价,并及时改进工作。
Xx医院住院病人“绿色通道”管理制度

Xx医院住院病人“绿色通道”管理制度为加强住院病人“绿色通道”的管理,确保急危重症患者得到及时、有效的医疗救治,第一时间抢救病人生命,特建立住院病人“绿色通道”管理制度(流程见附件1),规定如下:一、绿色通道服务的范围:病人在住院期间突然出现以下情况:1.突发危及生命的病情变化需要组织抢救或手术。
2.病人住院押金余额不足,家属不在场或暂时无力缴纳住院费的。
3.“三无”病人,“三无”病人一般指无身份、无责任机构或人员、无支付能力的病人。
4. 医疗技术合作合同中需开通绿色通道的病人(详情见附件2),附件中载明开通绿色通道需提供的证明材料。
二、开通绿色通道的基本要求对符合开通绿色通道的住院患者,本着“以人为本,先抢救,后交费”的原则,由病人主管医生填写《住院/门诊病人“绿色通道”开放申请单》(附件3),白班由医务科审批,节假日或夜班可电话或书面报请总值班,得到授权后由病区医师根据病人病情在住院医生工作站开通绿色通道并输入审批的绿色通道金额。
(三)绿色通道的管理1、住院病人“绿色通道”实行首诊医师负责制,首诊医师负责为符合条件的患者申请开通手续。
2、住院病人“绿色通道”需通过医务科(或总值班)授权方可开启。
开启绿色通道后,医务科(或总值班)需在《住院/门诊病人“绿色通道”开放申请单》上签字确认。
因抢救或手术不能及时提供书面申请时,需电话确认授权,并在抢救或手术结束后及时补办书面确认手续。
3、本制度第一条第4款涉及的患者开通“绿色通道”施行资格审查,医务科(或总值班)负责审核患者的证明文件(证明文件详情见附件2),审核通过,开具“开通“绿色通道”通知单”(附件3),首诊医师凭此通知单为患者申请开通绿色通道。
患者的证明文件留存于医务科,并妥善保管,其中附件2中第4项患者提供《人民警察证》,留存其复印件,其他证明文件需留存原件。
4、科室要加强绿色通道开放管理,未经审批擅自给病人开放绿色通道造成的欠款,从首诊医师科室奖金中扣除。
检验科绿色通道管理制度

检验科绿色通道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积极推进绿色通道管理工作,提高检验科检验效率,满足患者的检验需求,保障医院的顺利运行,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医院检验科的各项检验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标本采集、检验项目开单、检验标本运送、检验结果报告等各个环节的管理。
第三条检验科绿色通道管理制度是医院检验科为满足急需患者检验需求、提高检验效率和服务质量而建立的一套规范操作程序。
第四条医院检验科严格按照本制度的规定进行管理,并始终把服务质量放在首位,确保检验工作的科学性、准确性和及时性。
第二章绿色通道申请和审批第五条医院设立专门的绿色通道服务窗口,接收患者的检验项目申请。
第六条患者在医生的指导下提出急需检验的项目,在填写检验申请单后,医生按规定签字确认,并在申请单上标记绿色通道字样。
第七条患者所提出的急需检验项目应当满足以下条件:对于治疗具有重大意义或者对病情判断有重要影响,必须及时获得检验结果。
第八条临床医生将患者的病历、申请单等相关信息提交给检验科专门的工作人员进行审核,并及时予以审批。
第九条检验科应当对审核后的申请单进行记录,并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告相关科室医生。
第三章绿色通道检验流程第十条检验科工作人员应当在接到绿色通道申请后,优先处理并安排检验,确保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检验工作。
第十一条检验科应当确保绿色通道检验的标本收集、检验过程以及结果报告等环节的准确、及时。
第十二条检验科应当确保绿色通道检验结果在规定时间内报告给临床医生。
第十三条对于绿色通道检验结果异常或者急需处理的情况,检验科应当及时与相关科室进行沟通,提出专业建议。
第四章绿色通道管理监督第十四条医院检验科应当建立健全绿色通道管理的内部监督机制,并定期进行自我评估和质量审查。
第十五条医院监察部门应当定期对绿色通道管理制度进行检查和评估,确保各项规定得到贯彻执行。
第十六条对于绿色通道申请不合理、审核不严格或者检验工作出现问题的情况,医院将进行严肃的追责处理。
医院急诊绿色通道管理制度模版(二篇)

医院急诊绿色通道管理制度模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做好急诊绿色通道的管理工作,提高急诊抢救和处理速度,提升患者满意度,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急诊绿色通道是指对瞬时生命危险和严重致残的患者,提供快速、高效、优质、安全的急诊医疗服务的通道。
第三条急诊绿色通道的管理范围包括急诊科、急诊留观区、急诊手术室等急诊相关部门和区域。
第四条急诊绿色通道的管理工作由相关部门负责,相关部门应充分了解本制度,严格按照本制度的要求执行。
第五条患者将自愿申请进入急诊绿色通道,急诊医生有权根据情况决定是否接纳申请。
第六条医院应当通过加强交流与沟通、优化资源配置、提高快速诊断和救治技术手段等措施,提高急诊绿色通道的工作效率。
第二章管理要求第七条急诊医师应当全程负责绿色通道患者的抢救和处理工作,及时判断患者病情的危险程度,并采取相应的抢救措施。
第八条急诊科医师应当高度重视绿色通道工作,做好绿色通道患者的急救处理工作,并及时协调其他相关科室的支持和协助。
第九条急诊绿色通道的辅助人员应当熟悉绿色通道的基本流程和工作要求,做好绿色通道患者的病史记录、检查申请和快速辅助检查等工作。
第十条急诊科应当制定急诊绿色通道的病种列表,明确应纳入绿色通道优先处理的疾病和情况。
第十一条急诊科应当编制患者流程图,明确绿色通道患者的就医流程,确保患者在最短时间内得到抢救和治疗。
第十二条医院应当对急诊科医师的职业素养和技术能力进行培训,提高其抢救和处理绿色通道患者的能力。
第三章流程管理第十三条患者到达急诊科后,应当立即进行初步测评,初步判断患者的病情危险程度。
第十四条急诊医师应当根据绿色通道的病种列表和患者的病情判断,决定是否接受患者进入绿色通道。
第十五条绿色通道患者应当尽量避免在候诊区等待,应当直接进入急诊留观区进行进一步的抢救和治疗。
第十六条绿色通道患者的诊疗工作应当按照“先诊断,后治疗”的原则进行,急诊医师应当尽快完成相关的检查和诊断工作。
第十七条绿色通道患者应当优先进行辅助检查和检验,医院应当安排专人协助患者进行检查。
急诊绿色通道管理规定范文(4篇)

急诊绿色通道管理规定范文第一章急诊绿色通道的概述第一条急诊绿色通道是指为患者提供紧急救治、保障患者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专门通道和服务。
第二条急诊绿色通道的核心原则是快速、科学、公正、便捷、安全。
第三条科室负责人应当组织本科室医务人员共同制定急诊绿色通道管理规定,并建立急诊绿色通道动态评估机制。
第二章急诊绿色通道的建设和管理第四条医院应当依法设立急诊绿色通道,并配备相关设施、设备和人员。
第五条医院应当合理划分急诊绿色通道的空间和布局,确保通道的畅通和使用效率。
第六条医院应当制定急诊绿色通道的标识标识,并进行定期维护和更新。
第七条医院应当配备足够数量的急诊医务人员,确保急诊绿色通道的顺畅和服务质量。
第八条医务人员应当接受急诊绿色通道管理规定的培训,熟悉相关操作流程和服务标准。
第九条医务人员在履行急诊绿色通道工作时,应当保持专业、热情、礼貌的态度,维护患者合法权益。
第十条患者在使用急诊绿色通道时,应当遵守医院的规定,配合医务人员的工作,并保持井然有序的秩序。
第十一条医院应当建立急诊绿色通道的投诉和监督渠道,及时处理投诉和监督。
第三章急诊绿色通道的服务内容和流程第十二条急诊绿色通道的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 快速检查和诊断;2. 快速医疗救治;3. 快速住院安排;4. 快速转诊和转院;5. 快速处置和缓解病情。
第十三条急诊绿色通道的主要流程如下:1. 患者到达急诊绿色通道时,应当立即与医务人员进行沟通,说明症状和急诊需求。
2. 医务人员根据患者的病情和急诊需求,为其安排相应的快速检查和诊断。
3. 医务人员根据患者的病情和急诊需求,为其安排相应的快速医疗救治。
4. 医务人员根据患者的病情和急诊需求,为其安排相应的快速住院安排。
5. 医务人员根据患者的病情和急诊需求,为其安排相应的快速转诊和转院。
6. 医务人员根据患者的病情和急诊需求,为其安排相应的快速处置和缓解病情。
第四章急诊绿色通道的工作要求和保障措施第十四条医务人员在急诊绿色通道工作中,应当具备以下工作要求:1. 具备相关的医疗知识和技能;2. 具备良好的沟通和协调能力;3. 具备快速反应和处理紧急情况的能力;4. 具备团队合作和责任意识。
医院绿色通道管理制度范本

医院绿色通道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提高医院服务质量和效率,方便紧急病人和急需就医的患者得到及时救治或诊疗,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本医院的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之“绿色通道”指在一定条件下为病情紧急或急需就医的患者提供便利和优先服务的渠道。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医院相关部门和所有医务人员。
第四条医院依法保护患者的基本权益,不以绿色通道为名增加患者负担。
第二章绿色通道的设立和条件第五条本医院设立绿色通道,为病情紧急或急需就医的患者提供优先服务。
第六条以下病情可享受绿色通道服务:1.心脏骤停、休克或其他病情危急的急救患者;2.大面积烧伤、颅脑损伤等需要立即诊疗的急重患者;3.生命垂危的终末期病人;4.孕妇、产妇及相应伴有严重并发症的妇产科患者;5.小儿急重病患者及其他与儿科相关的急救患者;6.突发急症、脑卒中、急性心肌梗死等危急情况的患者。
第三章绿色通道的运行和操作第七条病情紧急或急需就医的患者在到达医院后,可通过以下途径寻求绿色通道服务:1.通过医院急诊科接诊,由急诊科医生判断是否符合绿色通道条件;2.通过120急救直接将病人送至急诊科;3.住院患者在住院期间突发急病,可由护士或其他医务人员向急诊科提出申请。
第八条医院绿色通道设置相关人员应做到以下几点:1.提供24小时全天候服务,确保患者及时得到救治;2.提供优先就诊、快速安排床位、加快检查、缓解病人等候时间等一系列绿色通道服务;3.加强协调与沟通,确保绿色通道顺利运作。
第四章绿色通道的监督和评估第九条本医院建立完善的绿色通道监督管理机制,确保绿色通道服务的公正、透明和高效。
第十条定期对绿色通道服务进行评估,包括但不限于:服务效果、服务质量、服务人员的态度等进行检查评估。
第十一条通过评估结果,及时纠正不足,完善绿色通道服务体系,提高服务质量。
第五章附则第十二条本制度的解释权归本医院所有。
第十三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并适用于本医院的相关部门和所有医务人员。
医院医疗急救绿色通道管理制度

医院医疗急救绿色通道管理制度一、背景介绍医院是社会上最重要的公共服务机构之一,负责维护人们的健康和生命安全。
在现实生活中,医院经常面临着急救患者数量众多、时间紧迫等情况。
为了更好地保障急救工作的顺利进行,医院需要制定相应的管理制度,确保急救绿色通道的畅通和高效。
二、目的和原则1.目的:制定医院医疗急救绿色通道管理制度,旨在优化急救服务流程,提高急救效率,保障急救患者的生命安全和健康。
2.原则:公正、公平、高效、便捷。
三、适用范围该管理制度适用于医院内各个科室、急诊科以及相关医疗急救人员,适用于各类急救患者。
四、具体内容1.绿色通道标识医院内设立绿色急救通道标识,使急救患者及其家属能够很快辨别出急救通道并迅速进入。
2.绿色通道开通条件(1)病情危急的患者,需要立即急救的患者。
(2)公共安全事故、重大突发事件的受伤人员。
(3)其他符合急救标准的患者。
3.急救绿色通道流程(1)急救求助(2)预估病情评估急救人员在接受急救任务后,根据接报信息进行预估病情评估,并与急救中心进行沟通确认救治方案。
(3)急救时间限制(4)急救患者接送急救人员到达急救地点后,应根据患者的病情,采用合适的救治方式,迅速将患者送往医院,沿途遇到路障等情况时,交通管理部门应积极配合,为急救车辆开通绿色通道,确保急救车辆畅通无阻。
(5)绿色通道入院急救车到达医院后,医院工作人员应主动进行接待,开通绿色通道,迅速将患者转入急诊科或相应科室。
五、责任和权力1.急救中心负责监督和协调急救工作的开展,确保急救绿色通道管理的落实。
2.医院急诊科负责开通绿色通道,及时接诊救治患者。
3.医院相关科室负责配合急诊科工作,提供必要的协助和支持。
4.交通管理部门负责为急救车辆开通绿色通道,确保急救车辆的畅通无阻。
六、监督和评估1.医院急救中心应定期进行急救绿色通道管理的督查和评估,发现问题及时进行整改。
2.医院应加强与交通管理部门的合作,建立监督机制,确保绿色通道的畅通。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医院绿色通道管理制度条例
医院绿色通道管理制度篇1
一.为系统规范急性危重病人的接诊、分诊、检查、诊断、抢救全程医疗服务行为,使急性危重病人得到及时、规范、高效、周到的医疗服务,提高抢救成功率,减少医疗风险,制定本制度。
二.需要进入急救绿色通道的病人是指在短时间内发病,所患疾病可能在短时间内(6小时)危及病人生命。
这些疾病包括但不限于:
(一)急性创伤引起的体表大出血、开放性骨关节损伤、胸腹腔内出血、张力性气胸等及其他可能危及生命的创伤;急性颅脑损伤;消化道穿孔、急性肠梗阻等急腹症;
(二)气道异物或梗阻、急性中毒、电击伤、溺水等;
(三)急性心肌梗死、急性心力衰竭、急性脑卒中、急性肺栓塞、急性呼吸衰竭、严重哮喘持续状态、大咯血、消化道大出血、重症酮症酸中毒、甲亢危象、休克、昏迷等;
(四)宫外孕大出血、产科大出血等;
(五)群体性(3人以上)伤、病、中毒等情况。
三.急诊抢救绿色通道
(一) 患者到达急救中心,分诊护士将病人送入抢救室,并在5分钟内完成病人安置、吸氧、监护及生命体征监测。
并迅速建立静脉通道、采取血液标本,建病历。
(二)首诊医生迅速评估病情,下达抢救医嘱。
所有医嘱可下达口头医嘱,由护士复述,经医生确认无误后,执行并记录。
抢救结束后6小时内由抢救医生完成急诊抢救病历和补记口头医嘱。
(三)专科医生在到达急诊科进行会诊时,急诊医生向专科医生交待病情,专科医生应对病人进行快捷有效的查体,并向急诊科医生说明专科处理意见,确定转专科诊治病人,由医护人员将病人转送到相关科室。
(四)经急诊科外科医生评估,病情危重,需要紧急施行抢救手术的病人,参照我院《急症手术管理制度》规定施行。
(五)多发性损伤或多脏器病变的病人,由急诊科主任或在场的最高行政主管或在场的最高医疗技术职称人员主持会诊,会诊召集相关专业科室人员参加,根据会诊意见,有可能威胁到病人生命最主要的疾病所属专业科室接收病人,并负责组织抢救。
会诊记录由急诊科完成,符合进入ICU标准的病人应收入ICU。
(六) 所有急性危重病人的诊断、检查、治疗、转运必须在医务人员的监护下进行。
四.门诊抢救绿色通道
门诊患者需要抢救时,由门诊医生和门诊护士负责现场抢救,并立即通知急救中心。
由急救中心医务人员接患者至急救中心,继续救治。
五.急诊绿色通道的要求
(一) 进入急诊绿色通道的病人必须符合本规范所规定的疾病情况。
(二)在确定病人进入绿色通道后,凡不属于本专业授权范围的抢救要尽快请相应专业医生紧急会诊。
接到会诊通知,在医院医疗岗位的医生10分钟内到达现场,如有医疗工作暂不能离开者,要指派本专业有相应资质的医生前往。
必要时可请听班医生及时会诊。
(三)进入绿色通道的病人医学检查结果报告时限:
1. 影像医师在接到患者后,普通X线及超声在检查结束后30分钟内, CT 及MR在检查结束后60分钟内出具检查结果报告(可以是口头报告)。
2.检验科接受到标本后,30分钟内出具常规检查结果报告(血常规、尿常规等,可电话报告),60分钟内出具生化、凝血结果报告。
3、输血科在接到配血申请后, 30分钟内完成配血。
4. 药房在接到处方后优先配药发药。
5. 麻醉手术科接到手术通知后,立即准备好手术室及相关物品,并立即通知手术相关人员到场,麻醉医师进行麻醉评估和选择麻醉方案。
6. 所有处方、检查申请单、治疗单、手术通知单、入院证等医学文件上盖“绿色通道”印章,电子程序有相应标注,先抢救后付费。
六.医务部、护理部、门诊部等相关职能部门负责对本制度的落实情况进行监管,定期总结、分析、反馈、改进,检查情况纳入科室综合目标和个人考核,因违反本规定延误患者抢救导致不良后果者,由责任科室和个人承担相应的责任。
医院绿色通道管理制度篇2
目的:加强急诊手术的管理,确保急诊手术及时顺畅开展。
(一)各部门人员职责:
1、医生:决定急诊手术,通知手术室和麻醉科。
2、麻醉科:及时会诊、及时实施麻醉。
3、手术室:及时安排急诊手术。
(二)急诊手术是指病情紧迫,经医生评估后认为需要在最短的时间内手术,否则就有生命危险的手术。
()特急手术是指由于病情危重累及生命而需要进行紧急手术抢救的手术,如危及母子安全的产科急症、严重的肝脾损伤、严重的颅脑损伤、严重的开放性心胸外伤、气管异物、大血管破裂等。
(六)工作制度及要求
1、急诊手术权限:病房急诊手术由病房医疗组组长或科主任决定,急诊室病人由当天值班最高级别医生决定,并遵照《手术分级管理及审批制度》执行。
2、急诊手术范围:急诊手术指病情紧迫,需在最短时间内手术,多见于创伤、急腹症、大出血、急性/严重感染、危及母子安全的产科急症等情况。
3、急诊手术流程:
4、治疗医生发现病人需要急诊手术应立即请示医疗组组长或当天值班级别最高医生,必要时应请示科主任。
5、决定手术后,立即通知手术室、麻醉科。
6、由急诊室尽快完成必要的术前检查、配血、术前准备。
7、决定急诊手术后,主刀或第一助手应在急诊室详细向患者和/或家属说明病情、手术必要性、手术风险、替代治疗等情况,征得患者和/或家属签字同意。
如患者因特殊原因(如昏迷)又无家属在身边,应报医务科或总值班审批。
8、由手术医师、急诊科护士共同护送病人进手术室。
9、手术室急诊手术安排:
(1)保留一间手术室为急诊手术专用,择期手术不得占用。
(2)同时有二台以上急诊手术,对于危及生命的急诊手术,手术室应立即以最短的时间安排接台,由手术室护士长全权负责调配安排。
(3)非危及生命的急诊手术,手术室根据情况安排接台,原则上由本科室接台、病人等待手术时间不得超过2小时,急诊病人所在科室应在手术室安排手术台后半小时内将病人送至手术室。
(七)注意事项:
1、抢救患者的特急手术,必须争分夺秒。
2、对特急手术患者应立即开通绿色通道。
3、急诊手术应提前通知手术室和麻醉科进行术前准备。
特殊情况下(如需立即手术),手术室可先接受患者,尽可能缩短抢救时间,挽救患者生命。
4、是否危及生命的急诊手术的判定,由当日最高唤值班医生负责确定,经治医生在联系手术时应予以说明。
5、对不服从手术室安排,拒不让手术台,造成后果由该主刀医生承担全责。
6、医技科室等相关科室应无条件配合完成相关工作。
医院绿色通道管理制度篇3
为了保证急危重症病人的抢救工作及时、准确、有效地进行,进一步提高急危重症病人的救治能力,按照对危急重病人一律实行优先抢救、优先检查和优先住院的原则,结合我院实际,现制定《医疗急救绿色通道管理制度》,请各科室认真贯彻执行。
一、范围
1、所有休克、昏迷、急性重要脏器功能衰竭、重症外伤的病人或预见可能出现危及生命的各类危急重病人。
2、无家属陪同、无法确定身份或不能及时交付医疗费用且须急诊处理的患者。
3、其它特殊情况,如重大交通伤亡事故、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等。
二、具体措施
1、急诊科须严格执行首诊负责制,对符合标准的病人,及时开通绿色通道,各相关科室密切配合,以确保绿色通道的畅通,使危重病人在最短时间内,得到及时有效的处理。
2、经急救绿色通道抢救的病人免挂号,开具的处方、各种辅助检查申请单、住院证应盖绿色通道印章。
实行“二先二后”(即先救治处置,后挂号交款;先入院抢救,后交款办手续),各临床、医技科室(如检验科、放射科、功能科等)及其他部门(如急诊/住院收费处、药房等)凭“绿色通道”印章优先为患者提供快捷的服务。
3、急诊护士应按《医疗急救绿色通道登记表》对重危病员的基本情况、联系电话、事发地点、病情摘要、初步诊断、诊疗措施及去向作详细记录以便查核。
需紧急检查或转科治疗的病人必须要有医护人员护送。
抢救结束后,所在科室应及时与病人家属取得联系,必要时报人保科和110。
4、全院医务人员均有义务积极参加“绿色通道”的抢救工作,不得推诿病人,或对“绿色通道”的呼叫不应答。
对干扰“绿色通道”的个人和科室,需追究责任。
5、凡遇涉及多科的伤病员,原则上由对病人生命威胁最大的'疾病的主管科室收治,如有争议,急诊科医师有权裁决,必要时会同医务科或医疗总值班协商解决。
6、遇到重大急救,应立即通知科主任、医务科或医疗总值班,以便组织全院力量进行抢救。
突发事件(交通事故、中毒及其它重大特发事件)在分管院长的领导下,由医院医务科及医疗总值班进行全面统一指挥,协调安排,各科室必须服从指挥和安排。
三、申请程序
1、由接诊医师开通“绿色通道”,填写《医疗急救绿色通道审批表》(以下简称《审批表》),正常上班时间由急诊科主任或医务科审批,其余时间由医疗总值班审批后执行。
2、病人家属凭《审批表》和盖有“绿色通道”印章的检查申请单、处方、住院证等到相关科室接受检查,领取药物和办理住院。
3、《审批表》作为医药费的结算凭证。
病人转入病房,将《审批表》转交相应科室,由科室负责补记账,出院时一并结账。
处方及检查单分别在药房和医技科室保存。
4、病人因各种原因选择离院的,接诊医生必须向病人家属或护送人详细交代病情,做好签字记录,并嘱其缴清费用,并在审批表中注明费用缴付情况,未缴纳费用者,须在审批表中注明原因。
《审批表》原件留急诊科备案,复印两份分别交急诊收费、医务科存档。
5、有疑难问题及时向医务科或医疗总值班汇报,以便及时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