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路汽车旅客运输规则
高速公路旅客运输管理规定-交通部令第8号

高速公路旅客运输管理规定正文:---------------------------------------------------------------------------------------------------------------------------------------------------- 高速公路旅客运输管理规定(一九九八年十月二十一日交通部令第8号发布)第一条为加强高速公路旅客运输(以下简称高速公路客运)管理,保护旅客和经营业户的合法权益,促进高速公路客运事业的发展,适应经济建设和人民生活的需要,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中的高速公路客运是指营运线路主要里程通过高速公路的班车、包车和旅游客运。
第三条高速公路客运的发展以建立快捷、方便、优质、高效的快速客运系统为目标,遵循“合理规划、额度控制、严审资质、购车预审、批量投放、集约经营”的原则。
提倡和鼓励大中型交通汽车运输企业按照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以资产为纽带,实行集约化规模经营,实现规模效益。
第四条交通部负责全国高速公路客运发展的统一规划、协调和管理。
各省级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负责本辖区内高速公路客运发展的规划、协调和管理。
各级道路运政管理机构具体行使高速公路客运管理职责。
第五条申请开设高速公路班车客运线路的经营业户,除应具备《道路旅客运输业户开业技术经济条件(试行)》(交运发〔1993〕531号)规定的一般要求外,还应具备下列条件:(一)具有经营班车客运5年以上资历;(二)具有经营一类班车客运的资质;(三)有二类以上汽车维修能力或与二类以上维修企业建立了长期的维修合同关系,能确保车辆的正常维修;(四)从事高速公路客运的车辆应是符合部颁《营运客车类型划分及等级评定》(JT/T325-1997)规定的高、中级客车,车辆状况达到一级车标准,禁止使用不符合技术要求的老旧车辆;(五)从事高速公路客运的驾驶员、乘务员应具有良好的技术业务知识、技能和职业道德,并岗前培训合格。
高速公路旅客运输管理规定

高速公路旅客运输管理规定第一条高速公路旅客运输概述高速公路旅客运输是指在高速公路上以汽车、客车、大巴等车辆运输旅客的行为。
为规范高速公路旅客运输行为,保障旅客的合法权益,本规定就高速公路旅客运输进行统一管理。
第二条运营主体和许可证高速公路旅客运输的运营主体应为具备法人资格并取得相关许可证的企业或个人。
其必须通过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的审批程序,获得《道路客运经营许可证》后,方可在高速公路上从事旅客运输活动。
第三条安全要求高速公路旅客运输应严格遵守相关车辆的安全标准,按照公路安全运输法规执行。
运输车辆必须经过验车、检修、保养等程序,确保车辆安全设施完好,并配备必要的安全设备。
第四条车辆载客量高速公路旅客运输车辆的载客量,应按照车辆的座位数、车厢内设备及路面承载情况,以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的规定而定。
运输车辆的最大载客量不得超出车辆及路面承载能力。
第五条服务质量及监督高速公路旅客运输应严格遵守旅客合法权益及服务质量标准,为旅客提供便捷、安全、舒适的服务。
同时,道路运输管理机构会定期对运输车辆、司机、企业及个人进行检查及考核,确保高速公路旅客运输服务的安全与质量。
第六条旅客携带物品旅客在高速公路旅客运输过程中,可携带必要的个人行李,但不得携带易燃、易爆、剧毒、尖锐等危险物品,不得携带超过规定外形尺寸、超出自身安全范围的物品。
第七条突发事件处理如出现高速公路旅客运输中的突发事件,公路管理机构应根据情况及时采取措施,确保旅客的安全及顺利运输。
相关运营主体也应依法组织人力、物力将突发事件及时处理完毕。
第八条处罚措施对于违反本规定的高速公路旅客运输企业或个人,将按照《道路运输条例》及相关法规予以处罚。
严重违法者还将受到撤销经营许可证、停业整顿等严厉惩罚。
结语高速公路旅客运输作为现代化交通运输的重要组成部分,在驱动经济发展和服务人民生活方面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
为了保障旅客的合法权益、规范高速公路旅客运输市场,我们需要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并加强监督管理,为旅客打造更加优质、安全、舒适的出行体验。
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2023年修正)

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2023年修正)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交通运输部•【公布日期】2023.11.10•【文号】•【施行日期】2023.11.10•【效力等级】部门规章•【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公路正文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2020年7月6日交通运输部公布根据2022年9月26日《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的决定》第一次修正根据2023年11月10日《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的决定》第二次修正)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经营许可第三章客运经营管理第四章班车客运定制服务第五章客运站经营第六章监督检查第七章法律责任第八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道路旅客运输及道路旅客运输站经营活动,维护道路旅客运输市场秩序,保障道路旅客运输安全,保护旅客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从事道路旅客运输(以下简称道路客运)经营以及道路旅客运输站(以下简称客运站)经营的,应当遵守本规定。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道路客运经营,是指使用客车运送旅客、为社会公众提供服务、具有商业性质的道路客运活动,包括班车(加班车)客运、包车客运、旅游客运。
(一)班车客运是指客车在城乡道路上按照固定的线路、时间、站点、班次运行的一种客运方式。
加班车客运是班车客运的一种补充形式,是在客运班车不能满足需要或者无法正常运营时,临时增加或者调配客车按客运班车的线路、站点运行的方式。
(二)包车客运是指以运送团体旅客为目的,将客车包租给用户安排使用,提供驾驶劳务,按照约定的起始地、目的地和路线行驶,由包车用户统一支付费用的一种客运方式。
(三)旅游客运是指以运送旅游观光的旅客为目的,在旅游景区内运营或者其线路至少有一端在旅游景区(点)的一种客运方式。
本规定所称客运站经营,是指以站场设施为依托,为道路客运经营者和旅客提供有关运输服务的经营活动。
高速公路旅客运输管理规定

关注驾驶员心理健康状况,提供心理辅导服务,帮助驾驶员缓解工作压力和疲 劳情绪。
05
高速公路旅客运输安全管 理
安全责任制度与应急预案制定
安全责任制度
明确高速公路旅客运输企业、驾驶员 、车辆等各方面的安全责任,建立健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全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确保旅 客运输安全。
应急预案制定
针对高速公路旅客运输过程中可能发 生的突发事件和紧急情况,制定相应 的应急预案,明确应急处置措施和程 序,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联合检查
与相关监管部门合作,共同开 展高速公路旅客运输服务质量
联合检查。
服务质量投诉处理及反馈机制
投诉渠道建设
设立投诉电话、网络投诉平台等多样 化投诉渠道,方便旅客进行投诉。
投诉受理与处理
及时受理旅客投诉,对投诉内容进行 调查核实,并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
反馈与回访
将处理结果及时反馈给投诉人,并进 行满意度回访,确保问题得到有效解 决。
本规定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高速公路上从事旅客运输的经营者、从业 人员以及旅客等相关活动。
适用范围和对象
高速公路旅客运输经营者
包括班车客运、包车客运、旅游客运等经营 者。
高速公路旅客运输从业人员
包括驾驶员、乘务员等从业人员。
高速公路旅客运输车辆
包括客车、卧铺客车、旅游客车等车辆。
高速公路旅客
超范围经营
超出许可证件核定的经营范围,擅自 从事高速公路旅客运输经营活动的行 为,将依法追究超范围经营的法律责 任。
处罚措施种类及适用情形
警告
对于轻微违法行为,可以给予警告,责令 限期改正。
吊销许可证件
对于严重违法行为或者多次违法不改的, 可以吊销相应的许可证件,取消其从事高
公路客运服务管理条例(2023范文免修改)

公路客运服务管理条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依据本条例旨在规范公路客运服务行为,促进公路客运市场的健康发展,保障公众出行安全和权益。
本条例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条例适用于在境内从事公路客运服务活动的经营者、驾驶员和乘客等相关利益主体。
第三条定义本条例中的有关术语,除有特别规定外,应当按照定义解释:1. 公路客运服务:指以汽车、客车等公共道路交通工具为载体,面向公众提供的旅客运输和物品运输服务。
2. 经营者:指依法取得公路客运经营许可证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
3. 驾驶员:指从事公路客运服务活动的驾驶员人员,包括营运车辆的驾驶员和备班驾驶员。
4. 乘客:指乘坐或者拟乘坐公路客运车辆从事旅客运输的人员。
第二章经营者的责任第四条经营许可证经营者从事公路客运服务活动应当依法取得相应的经营许可证,并按规定公示经营许可证件。
第五条服务安全保障经营者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管理体系,确保公路客运服务持续安全运营。
包括但不限于:1. 营运车辆的安全技术状况和使用性能符合国家相关标准;2. 驾驶员经过专业培训和考核,持有相应驾驶证,并定期进行健康检查;3. 车辆日常检查、维护和保养工作得到重视和落实;4. 严禁超载、超速和疲劳驾驶等违章行为;5. 安装视频监控设备和应急装备,以便及时应对突发事件。
第三章驾驶员的职责第六条服务态度和礼貌驾驶员应以友好、热情、礼貌的态度对待乘客,为乘客提供优质的服务,并妥善解答乘客的疑问和需求。
第七条安全驾驶驾驶员应严守道路交通规则,确保车辆安全行驶,妥善应对突发情况。
在驾驶过程中,严禁使用方式等影响驾驶安全的设备。
第八条乘客权益保护驾驶员应当尊重乘客的合法权益,不得侵犯或者侮辱乘客。
对于有特殊需求的乘客,驾驶员应提供必要的协助和照顾。
第四章乘客的权益与义务第九条信息公开经营者应当向乘客公开车辆运营情况、票价和车次等相关信息,并确保信息准确、真实、及时。
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

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一、总则道路旅客运输是指以汽车、摩托车等道路交通工具进行的旅客运输活动。
为了规范和管理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保障旅客的安全和权益,制定本规定。
二、运输许可1. 从事道路旅客运输的企业应当取得运输许可。
运输许可的申请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申请人的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经营范围等基本信息,同时应当提供企业的经营资质证明和车辆的相关证件。
2. 运输许可的核发程序:申请人提交申请材料→交通管理部门进行核实和审查→符合条件的予以核发。
3. 运输许可的期限为5年,有效期满后需重新申请。
三、运输车辆1. 运输车辆应当符合道路交通安全技术要求,并定期进行安全检测。
不得使用超过使用年限的车辆,且车辆在运行过程中不得超员。
2. 运输车辆应当配备安全设施,包括应急工具、灭火器等。
同时,车辆应当定期进行维护保养,确保其安全可靠。
3. 运输车辆应当按照规定的线路和班次进行运营,不得私自更改路线或停靠站点。
四、驾驶人员1. 驾驶人员应当具备相应的驾驶证件和从业资格证书。
驾驶人员在上岗前应接受相关安全教育和培训。
2. 驾驶人员应当服从运输组织和调度,不得超速、疲劳驾驶或酒后驾驶。
同时,驾驶人员应当熟悉道路交通规则和运输线路。
五、客运站1. 客运站应当建立健全的管理体制,确保旅客出行的安全和便利。
客运站应当设立安检和票务检票等服务岗位,提供必要的服务和指导。
2. 客运站应当定期进行设施设备的维护和升级,确保各项设施设备的正常运转和使用。
3. 客运站应当设立旅客投诉和信息咨询的窗口,及时解决旅客的问题和需求。
六、旅客权益保护1. 旅客在购票时应当获得真实、准确的信息,不得有虚假宣传和误导行为。
2. 旅客在乘车过程中应当获得安全、文明的服务,不得存在超售和超载的情况。
3. 旅客在车辆发生事故或出现服务质量问题时,有权利获得赔偿和投诉渠道。
七、监督检查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的监督检查,发现违法违规行为应当及时处理并依法进行处罚。
公路汽车货物运输规则(试行)-[1972]交公字2461号
![公路汽车货物运输规则(试行)-[1972]交公字2461号](https://img.taocdn.com/s3/m/dd58371adf80d4d8d15abe23482fb4daa58d1d71.png)
公路汽车货物运输规则(试行)正文:---------------------------------------------------------------------------------------------------------------------------------------------------- 交通部关于《公路汽车货物运输规则》(试行)、《公路汽车旅客运输规则》(试行)的通知(1972)交公字2461号各省、市、自治区交通局、交通邮政局、广东交通战线:《公路汽车货物运输规则》(试行)、《公路汽车旅客运输规则》(试行)的修订工作现已完毕,随文颁发,自一九七三年五月一日起执行。
交通部一九五四年颁发的《公路货物运输规则》,一九六二年颁发的《公路汽车旅客行李和包裹运输规则》同时废止,其他规定与本规则有抵触者,概按本规则办理。
以上规则在试行中有何意见,望及时报部。
附件:⒈公路汽车货物运输规则(试行)⒉公路汽车旅客运输规则(试行)(略)一九七二年十二月二十七日公路汽车货物运输规则(试行)总则公路汽车货物运输工作,必须……认真执行党和国家的各项政策法令,为发展工农业生产,加强国防建设和保障人民生活需要服务。
汽车运输企业,必须……切实加强运输组织管理,坚持计划运输、合理运输,主动与各有关部门搞好社会主义协作,积极开展联合运输,充分挖掘运输潜力,提高运输效率,确保安全质量,多快好省地完成货物运输任务。
全体公路汽车运输职工,要……努力学习业务,做好本职工作,完全、彻底为人民服务。
凡从事公路营运的汽车和其他机动车辆,均按本规则办理。
第一章运输计划第一条公路汽车货物运输,必须实行计划运输,凡经公路汽车运输的整批货物,物资单位应按月向物资所在地公路运输部门提送货物运输计划。
公路运输部门应积极与物资单位和其他运输部门联系、配合,搞好协作,加强调查研究,摸清货物流量、流向,做好货源组织工作。
交通局高速公路旅客运输规章制度

交通局高速公路旅客运输规章制度1. 前言为了保证高速公路旅客运输的安全,保障旅客的合法权益,规范运输市场秩序,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2. 客运企业的基本要求1.客运企业应当具有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工商营业执照、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和车辆经营许可证。
2.客运企业应当保持运输车辆的良好状态,注意车辆维护保养和安全检查。
3.客运企业应当聘请经过培训和考核合格的驾驶员,践行文明驾驶,确保乘客的生命安全。
3. 旅客的基本权益1.旅客有权购买符合标准的车票,成人乘客应当购买座位票。
2.旅客有权了解自己的行程信息,包括出发时间、车次、乘车点、到达时间等。
3.旅客有权享受安全、舒适、优质的乘车环境,乘车时间应当按照协议时间执行。
4.旅客有权拒绝超载、超速、疲劳驾驶等不安全行为,并要求换车或退票。
4. 车辆和驾驶员的基本要求1.车辆应当保持良好的外观和机械性能,配备应急设备和灭火器等安全装置。
2.驾驶员应当保持驾驶技能的熟练,践行文明驾驶,确保乘客的生命安全。
3.驾驶员应当注意行车安全,遵守交通法规,禁止使用手机等电子设备。
5. 旅客违规行为的处理1.旅客在车上禁止吸烟、喝酒、吃东西和乱扔垃圾等不文明行为。
2.旅客在车上禁止携带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
3.旅客在车上禁止大声喧哗、打闹打斗等影响其他旅客安全和舒适的行为。
4.对于违反上述规定的旅客,客运企业有权制止,情节严重的,可以要求其下车或报警处理。
6. 事故应急处理1.在发生紧急情况时,驾驶员应当立即做出相应的处置,确保乘客的生命安全。
2.一旦发生事故,客运企业应当迅速组织救援和抢救,并按照规定向相关部门报告和处理。
以上就是本规章制度的主要内容,客运企业和旅客应当共同遵守,确保高速公路旅客运输的安全和有序发展。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公路汽车旅客运输规则
一、概述
公路汽车旅客运输规则是指对公路上的汽车旅客运输进行管理和规范的法规和规章。
它的制定旨在保障旅客的安全和权益,提高公路运输的效率和质量。
公路汽车旅客运输规则是公路运输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保障旅客的出行安全和舒适具有重要意义。
二、运输许可证
根据公路汽车旅客运输规则,从事公路汽车旅客运输的车辆和企业必须取得相应的运输许可证。
运输许可证是对运输车辆和企业进行管理的重要手段,它涉及到车辆的技术状况、驾驶员的资质、企业的信誉等方面的要求。
三、车辆要求
公路汽车旅客运输规则对运输车辆的要求非常严格。
首先,车辆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和技术要求,具备良好的技术状况和安全性能。
其次,车辆必须经过定期的检验和维护,保证其运行安全和可靠性。
此外,车辆还必须装备应急工具和设备,以应对突发情况。
四、驾驶员要求
公路汽车旅客运输规则对驾驶员的要求也非常严格。
驾驶员必须取得相应的驾驶证,并具备一定的驾驶经验和技术能力。
同时,驾驶员必须遵守交通法规,维护车辆的安全和秩序。
此外,驾驶员还必
须保持良好的驾驶状态,不得饮酒、疲劳驾驶或违规行驶。
五、安全措施
公路汽车旅客运输规则对安全措施的要求非常严格。
首先,车辆必须安装安全设施,如安全带、紧急制动装置等,以保护乘客的安全。
其次,车辆必须配备灭火器、急救箱等应急设备,以应对突发情况。
此外,车辆还必须定期进行安全检查,确保安全设备的正常使用。
六、服务质量
公路汽车旅客运输规则对服务质量也有一定的要求。
车辆和驾驶员必须保持良好的服务态度,提供文明、礼貌、热情的服务。
车辆内部必须保持清洁和整洁,保证乘客的舒适性和卫生安全。
此外,车辆还必须按照规定的行车线路和时间表运行,保证乘客的出行准时性。
七、投诉处理
公路汽车旅客运输规则对投诉处理也有明确的规定。
乘客对运输车辆和服务质量有异议时,可以向相关部门进行投诉。
相关部门会对投诉进行调查和处理,并根据调查结果采取相应的措施。
投诉处理是保障旅客权益的重要环节,能够促进公路汽车旅客运输的提质增效。
结语
公路汽车旅客运输规则的制定和执行,对于保障公路汽车旅客的安
全和权益具有重要意义。
各相关部门和企业应严格遵守规定,加强管理和监督,提高服务质量和安全水平。
只有做到规范运营、保证安全,才能使公路汽车旅客运输行业更好地为人民群众的出行提供便利和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