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安全生产综合监管的若干问题
山东省委办公厅、山东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

山东省委办公厅、山东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共山东省委员会,山东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4.08.07•【字号】鲁办发[2014]32号•【施行日期】2014.08.0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党内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劳动安全保护正文山东省委办公厅、山东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鲁办发[2014]32号2014年8月7日)省委、省政府历来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
近年来,我省“党委领导、政府监管、行业管理、企业负责、社会监督”的安全生产格局和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基本形成,安全生产法规、规章和制度建设更加完善,“打非治违”、隐患排查、事故查处、责任追究、考核奖惩等重点工作得到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取得明显成效,安全生产形势总体稳定。
但是,由于一些地方安全发展理念不牢固,基层基础工作薄弱,企业主体责任不落实,非法违法行为屡禁不止,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时有发生,我省仍处于生产安全事故的“易发期”“多发期”,安全生产形势依然严峻。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经省委、省政府同意,现就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切实把安全生产摆在经济发展和社会治理体系建设的重要位置1.充分认识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重大意义。
安全生产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事关改革开放、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大局,事关党和政府形象。
党的十八大明确提出要强化公共安全体系和企业安全生产基础建设,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
《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把深化安全生产管理体制改革,建立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和安全防控体系,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作为创新社会治理体制、健全公共安全体系的重要内容。
各级党委、政府要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的一系列决策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指示,充分认识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重大意义,切实把安全生产摆在经济发展和社会治理体系建设的重要位置,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把安全生产工作抓紧抓实抓好。
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和行政执法

(二)综合监管的主要职能
• 1.指导、协调和监督检查相关部门的安全生产监
督管理工作。如建筑,质检、交通、电力、旅游、 铁路、航空等有主管部门的行业。
• 2.依法监督检查相关行业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
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安全生产条件、设备 设施安全等情况。
• 3.组织指导相关行业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三同
• 4.法律适用与自由裁量权
(1)法律适用 (2)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
• 5.生产安全事故和事故发生单位的认定
(1)生产安全事故的认定原则 (2)事故发生单位的认定
• 6.结案和立卷归档
(1)结案 (2)立卷归档
谢谢大家
概念:行政执法是国家行政机关及法律 法规授权的组织,按照法定职责、权限和 程序执行、适用行政法律规范的行政行为, 或行政管理职能活动。
2.特征:
• (1)行政执法主体的特定性。 • (2)行政执法内容的法律性。 • (3)行政执法目的的公益性。 • (4)行政执法性质的执行性。
(二)行政执法案件办理若干疑难 问题的思考
案件中止的条件:
• (一)案件以司法判决、裁定为依据,而
相关案件尚未审结的;
• (二)无法找到当事人的,或当事人拆分、
兼并尚未落实的;
• (三)其他应当中止的情形。中止程序的
原因消除后,案件办理程序应当恢复。
行政诉讼证据的种类
• 1、书证。 • 2、物证。 • 3、视听资料。 • 4、证人证言。 • 5、当事人陈述。 • 6、鉴定结论。 • 7、勘验笔录、现场笔录。
时”工作,如电力、交通企业。
• 4.指导、协调相关部门安全生产专项督查和
专项整治工作。
• 5.指导、协调相关行业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
湖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落实企业全员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的指导意见

湖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落实企业全员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的指导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湖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公布日期】2016.12.12•【字号】鄂安办〔2016〕72号•【施行日期】2016.12.1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湖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落实企业全员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的指导意见鄂安办〔2016〕72号各市(州)、直管市、林区安委会,省安委会成员单位,各有关企业:落实企业全员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是实现企业安全生产的重要措施,是从根本上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的关键。
为确保全省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全面夯实安全基础,实现科学发展、安全发展,根据《安全生产法》、《湖北省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湖北省人民政府令第339号)、《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鄂政发〔2015〕72号)的精神,现就进一步落实企业全员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一、明确岗位职责岗位是企业安全管理的基本单元。
企业应根据各岗位工作内容,结合不同岗位实际,制定全员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考核评价体系,保证相关安全生产责任可执行、可考核,实现企业安全生产全链条责任实名追溯。
(一)企业党政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职责:1.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2.依法建立健全适应安全生产工作需要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3.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4.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5.按照规定足额提取和使用安全生产费用,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6.组织制定并实施职业病危害因素防治管控措施;7.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认真监控、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8.督促建立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检查本单位隐患排查治理标准化和数字化管理系统运行情况;9.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完善应急救援条件,每年至少组织和参与一次应急救援演练;10.及时、如实、准确、完整报告生产安全事故,组织事故救援工作,配合事故调查,不得在事故调查处理期间擅离职守;11.实行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定期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听取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汇报,研究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安排部署安全生产有关工作;定期向职工大会或者职工代表大会、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报告安全生产情况,认真听取和积极采纳工会、职工关于安全生产的合理化建议和要求;12.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安全生产职责。
黑龙江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2011年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工作要点的通知

黑龙江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2011年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工作要点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黑龙江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公布日期】2011.03.16•【字号】黑安监发[2011]47号•【施行日期】2011.03.1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公安综合规定正文黑龙江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2011年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工作要点的通知(黑安监发〔2011〕47号)各市(地)安全监管局,省农垦总局、森工总局安全监管局:现将《2011年全省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二〇一一年三月十六日2011年全省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工作要点2011年全省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工作总体思路是坚持科学发展观,落实安全发展理念,进一步加大隐患排查治理力度,全面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升级工作,加强建设项目安全管理,紧紧围绕一条主线,深入开展六项专项整治,认真贯彻落实十项制度,强力推动企业主体责任落实,有效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努力减少一般事故总量,实现综合监管行业领域安全生产持续稳定好转,为全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提供安全可靠保障。
2011年全省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工作目标:1、积极配合省交通运输厅、省公安交管局、省财政厅等部门加快全省道路运输动态监管系统建设。
2011年4月30日前,完成省、市、县交通运管、公安交管、安全监管和道路运输企业四级平台联网运作。
全部营运班车、旅游客车、危险品运输车辆GPS安装率达到100%。
2、全省大中型机械、啤酒、乳品、纺织、商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率100%;木材及木制品加工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率80%;规模以上冶金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率80%。
3、省级监管的冶金、机械等行业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备案率达90 %以上;市(地)级监管建设项目备案率达95 %以上。
2011年要突出抓好以下四个方面十八项重点工作:一、紧紧围绕国家总局下达我局的考核控制指标这个中心,谋划部署,推进分管行业领域监管工作开展1、紧紧围绕《国务院关于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这条主线,进一步加强《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实施意见》(黑政发〔2010〕89号)、《关于加强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工作的指导意见》和《关于加强冶金机械等行业安全生产工作指导意见》等指导意见的宣传贯彻,组织召开综合监管工作会议。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工作的指导意见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工作的指导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已撤销)•【公布日期】2009.06.29•【文号】安监总管二[2009]125号•【施行日期】2009.06.29•【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劳动安全保护正文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工作的指导意见(安监总管二〔2009〕125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为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以下简称综合监管)工作,明晰综合监管思路,落实综合监管职责,推进综合监管机制建设,增强综合监管工作效能,促进全国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好转,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务院有关文件规定,结合综合监管工作实际,提出以下指导意见:一、做好综合监管工作的总体要求(一)充分认识做好综合监管工作的重要意义。
综合监管是指按照分级、属地原则,各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以下简称安全监管部门)依法对同级人民政府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以下统称有关部门)和下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工作实施宏观指导、综合协调和监督检查。
这是《安全生产法》赋予各级安全监管部门的一项重要职能。
在我国现行体制下,对各有关部门、各地区安全生产工作实施宏观管理和有效监督,是保证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安全发展的指导原则得到全面贯彻落实的必要手段,是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举措。
(二)充分认识综合监管工作的必要性和紧迫性。
近年来,各级安全监管部门在同级党委和政府的领导下,认真履行综合监管职责,不断探索综合监管工作的方式和途径,加大综合监管工作力度,为促进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好转发挥了重要作用。
但是,从全国综合监管工作的情况来看,一些地方还存在着思想认识不够统一、职责定位不够准确、工作思路不够清晰、监管机制不够完善等问题。
特别是目前部分行业和领域事故总量仍然较大,重特大事故时有发生,安全生产形势依然严峻,综合监管工作面临的任务十分艰巨。
关于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工作的实施意见

关于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工作的实施意见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的通知》(国办发〔2015〕20号)和《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的意见》(冀政办字〔2015〕144号)精神,进一步强化全市安全生产监管执法,推进依法治安,经市政府同意,提出如下实施意见:一、健全完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各级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要认真贯彻实施新修订的《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围绕本部门安全生产工作制度执行情况,每年组织本系统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准确把握和研判安全生产形势、特点和规律,认真调查分析每一起生产安全事故,深入剖析事故发生的技术和管理原因,对照查找本部门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存在的具体问题,分析监管执法存在的薄弱环节,有针对性地健全和完善相关规章制度,健全安全生产法治保障体系。
负责行政审批和法制工作的各级政府部门要结合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要求,认真清理整顿本级规范性文件,及时修改或者废止与新《安全生产法》相抵触的规范性文件及影响和阻碍安全生产监管执法的相关规定,并建立定期清理、推行规范性文件有效期及向本级人民政府或上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报告制度。
二、依法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一)建立完善并落实安全生产监管责任制各级政府要全面建立“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落实当地政府分级属地监管责任。
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重新调整或者明确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行业部门的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督促有关行业部门加强对本行业领域的安全监督管理,形成安全监管部门综合监管和行业主管部门直接监管合力,提高监管效能。
各级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要根据新常态下安全生产工作的规律、特点,不断改进和完善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工作制度,严格落实安全生产监管执法责任制,依法实施安全生产监管执法,保障行业监管责任落实到位;明确本部门负责安全生产工作的处(科)室,每季度至少召开1次安全生产形势分析会,并向本级安委办报送安全生产工作情况。
贵州省安委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工作的通知

贵州省安委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贵州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公布日期】2019.08.30•【字号】黔安〔2019〕8号•【施行日期】2019.08.3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工程质量安全监管正文贵州省安委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工作的通知黔安〔2019〕8号各市(州)、贵安新区安全生产委员会,省安委会各成员单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中发〔2016〕32号)、《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厅字〔2018〕13号)、《中共贵州省委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黔党发〔2017〕26号)、《贵州省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细则》等有关要求,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全省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明确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工作职责范围根据《安全生产法》第九条之规定和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机构改革相关工作要求,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应急管理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综合监督管理。
安全生产综合监管是指各级应急管理部门按照分级、属地原则,依法对本级政府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及下级政府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宏观指导、综合协调和监督检查,指导协调和监督煤矿、公路、水运、铁路、民航、建筑、农业、水利、电力、军工、民爆、城镇燃气、特种设备、旅游、教育、邮政、电信、体育、林业、气象等有主管部门的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履行监管执法、事故调查、统计分析、应急救援、信息报送、宣传教育等职能职责。
二、进一步明确地方党政机关及行业部门安全生产职责范围(一)各级党委安全生产主要职责。
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以及上级党委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和指示精神,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把安全生产纳入党委议事日程、工作要点和向全会报告工作的内容,市(州)级党委每年至少组织召开2次、县级及以下党委每年至少组织召开4次会议,及时组织研究解决安全生产重大问题;把安全生产纳入党委及其班子成员职责清单,督促落实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制度,每半年听取党委班子成员安全生产职责落实情况报告;加强安全生产监管部门领导班子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和机构建设,支持人大、政协监督安全生产工作,统筹协调各方面重视支持安全生产工作;推动将安全生产纳入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考核评价体系,作为衡量经济发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精神文明建设成效的重要指标和领导干部政绩考核、选拔任用的重要内容;大力弘扬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思想,强化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舆论引导,将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纳入党的思想文化宣传教育工作全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和各级党政领导干部培训必修内容;定期召开党委常委会议研究安全生产重大问题,统筹部署安排安全生产重要工作。
目前我国安全生产法规标准体系存在的问题及其解决办法

目前我国安全生产法规标准体系存在的问题及其解决办法2基层安全生产监管问题分析通过调研分析,结合近年来国内基层安全监管领域的相关研究进展,可以发现当前我国基层安全生产监管工作主要存在着监管力量单一、乡镇监管机构执法权限不足等体制性矛盾,以及监管人员素质偏低、执法检测设备缺口严重、监管工作缺乏技术支撑等需求性矛盾。
2. 1安全监管力量单一当前我国安全监管工作普遍实行以政府为核心的监管体系,即政府承担安全监管工作的主要职责,拥有进行安全监管的绝对权力,因此,监管力量相对单一。
这与西方发达国家职业安全监管中工会组织、保险公司、安全协会、行业协会协同政府机构或完全受权进行监管工作形成鲜明对比。
虽然监管权力集中具有便于统筹全局、指挥方便、命令容易贯彻执行等优点,然而在实际基层安全监管工作中,政府“独揽全局”和安全监管人员配置严重不足之间的矛盾却十分突出。
随着我国经济的进一步发展,政府安全监管部门将要承担更为庞杂的监管任务,而我国公务员队伍己日趋饱和,安全监管人员总体数量上升空间有限,上述矛盾将会更为激烈。
2. 2乡镇安全监管机构执法权限不足《安全生产法》00赋予县级以上安监部门行使安全生产监管执法的权利,而乡镇安全监管机构在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的职责、权限则未提及。
因此从法律层面而言,乡镇安监机构不具有独立的执法主体资格。
随着我国安全监管工作的不断发展,为了适应形势需要,全国各地县级安全监管部门普遍采用委托执法机制,将部分执法权限交由乡镇安全监管机构行使。
然而调研发现,乡镇安全监管机构普遍存在执法权限不足的情况。
以广东省为例,虽然(0~东省委托乡镇(街道)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暂行规定》[A]中赋予了县级安全监管部门可以根据需要将行政执法权交由乡镇安监机构行使的权利,但实际工作开展中,乡镇安全监管机构往往只有监督检查权,而没有行政处罚权。
乡镇安全监管机构如需对违法企业进行处罚,必须提请上级部门处理。
在经济发达地区,各类生产企业众多,而县级安全监管部门人员编制有限,导致在实际执法过程中往往力不从心,监管工作时效性大打折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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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什么是安全生产综合监管
(4)《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乡镇安全生 产工作的意见》湘政办发〔2009〕7号
乡镇要建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站,代表乡镇 政府综合监管本辖区的安全生产工作。
一、什么是安全生产综合监管
(三)发展历程:
1、起步: (建国--2000年) 2、发展: (2001--2004年)
1、加强地方法规和标准体系建设。 2、制定安全生产发展规划并实施。 3、实施安全生产目标责任考核。 4、组织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 5、加强指导协调和监督检查。 6、严格事故调查和责任追究。 7、推进行政执法监督工作。
一、什么是安全生产综合监管
(四)工作职责:
上述职责可以概括为四个方面:
研究制定 组织协调 宏观指导 监督落实
三、怎样做好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工作
安监站工作职责 乡镇(街道)安监站在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的领导和上级安监部门的指 导下,根据县级安监部门的委托,组织、协调本辖区内的安全生产工作,主要履行 以下职责: 1)宣传贯彻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安全生 产方针政策; 2)了解、掌握辖区内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情况及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 产条件、安全管理机构、人员配置和管理状况; 3)组织开展辖区内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情况的检查; 4)监督检查辖区内生产经营单位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国家 标准、行业标准的情况; 5)在安全生产监督检查中,发现安全生产违法行为或事故隐患,应当予以纠 正或者责令限期整改;重大问题应当及时报告当地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上级安 监部门; 6)报告、统计辖区内安全生产伤亡事故的情况,配合调查处理生产安全事故; 7)实施部分安全生产行政处罚权; 8)完成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和上级安监部门交办的其他有关工作。
宏观性、综合性、全面性、权威性。
总揽本地区安全生产工作全局,协调各方齐抓共管安 全生产。
一、什么是安全生产综合监管
(二)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条 国务院 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部门依照本法,对全国安全生产 工作实施综合监督管理;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负责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部门依照本法,对本行政区域内安全 生产工作实施综合监督管理。 (2)《湖南省安全生产条例》第六条 乡镇人民政府、 街道办事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或者安全生产监察员, 按照本条例规定和县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 委托,负责本辖区内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具体工作。
二、综合监管工作面临的挑战、问题
长沙目前的情况: 机动车保有量达133.69万辆,其中汽96.47万辆、摩托车 36.92万辆、挂车3037辆。 机动车保有量平均日增500多辆。 驾驶人保有量为149.66万人,机动车驾驶人考试日均500 多人次。 特种设备方面:电梯3.6万台,起重机械1.2万台套,压力 容器9613台套,锅炉2887台,场内机动车1926台,大型游 乐设施222台,压力管道1900公里,车用气瓶18441只,液 化气瓶52.7万只,工业气体钢瓶30余万只。 市本级受监在建项目692个,建筑面积3645万平米。 煤矿29家,渡口78处,渡船100艘。
事故发生后,根据干部管理权限,相关机关分别: 给予义乌市常务副市长宋英豪诫勉谈话处理, 给予义乌市公安局副局长杨善民行政警告处分, 给予义亭镇镇长楼琅坚诫勉谈话处理, 给予义亭镇派出所所长施建民行政记大过处分, 给予义亭镇派出所副所长王正斌行政记过处分, 给予义乌市公安局消防大队原参谋、现金华市消防支队防 火监督处消防宣传站站长沈振华行政警告处分, 给予义乌市公安局消防大队原参谋、现东阳市马宅镇镇政 府干部蒋波诫勉谈话处理。
一、什么是安全生产综合监管
(五)综合监管与专项监管的区别和关系 1、区别
综合监管 专项监管 生产经营单位 生产经营单位具体的安全生产状况 同级政府部门和下级政府 监管对象履行安全生产监 管职责的情况,包括履行法定 职责和管理职责两方面的情况 检查、指导、协调、考核等, 相对间接的、抽象的、带有普遍 意义的 裁判员
一、什么是安全生产综合监管
(六)工作格局
1、各级政府的安全生产委员会。 2、各级安委会办公室。 3、各级安全监管部门。
一、什么是安全生产综合监管
(七)重要意义
切实增强各级政府对安全生产宏观 调控能力的重要保证。 确保安全生产形势总体稳定的关键 所在。 各级安监部门应尽的法定职责 。
1)
2)
3)
3、丰富: (2005--2008年)
4、强化: (2009年--现在)
一、什么是安全生产综合监管
1、起步阶段(建国--2000年)
1
1950年5月,《劳动部试行组织条例》 1988—1993年,成立全国安全生产委员会 1993年,《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1998年,综合管理职能交由国家经贸委承担
(四)其他行政行为7项, 1、…… 2、…… 3、…… 4、对本行政区域内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综合监管
……
一、什么是安全生产综合监管
乡镇(街道)安全生产综合监管的对象主要是:
1、本乡镇、街道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办(站、 所、中心),各区(县市)情况不一: 生产安全——安监站 建筑施工安全——城建办 消防安全——派出所 道路交通安全——交警队 水上交通安全——海事处 2、村委会(社区)。
2
3 4
一、什么是安全生产综合监管
2、发展阶段(2001年-2004年)
1)
2001年,成立由国家经贸委管理的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 理局,综合监管工作职责的明确提出。
2)
2002年,国家颁布实施了《安全生产法》,综合监管工 作职责的进一步明确。
3)
2003年,将国家安全监管局改为国务院直属机构, 2004年,国务院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 的决定》,综合监管工作体制机制的进一步确立。
一、什么是安全生产综合监管
4、强化阶段(2008年-目前)
强化了对有关部门和地方政府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检查权。
各级政府(安委会)相继出台安全生产职责规定。
国务院 23号、40号文件明确要求强化综合监管工作。
一、什么是安全生产综合监管
(四)工作职责:
8、综合分析和把握安全生产形势。 9、协调解决安全生产重大问题。 10、指导协调安全生产相关工作。 11、指导监督安全设施“三同 时”。 12、加强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 13、开展安全宣传教育和培训。 ……
一、什么是安全生产综合监管
(3) 《湖南省安全生产条例》第三十六条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按照管理权限对本 辖区内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 负有管理责任的公共设施组织事故隐患排查,落实整治 措施;及时向上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报告本辖区内的 非法生产经营情况、重大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和重大事故 隐患;协助上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或者受其委托查处 本辖区内的非法生产经营行为、处置发生在本辖区内的 生产安全事故。
电力安全——供电所 农机安全——农机站 学生用车安全——中心校、 交警、交通等 ......
一、什么是安全生产综合监管
指导、协调、监督有主管部门的行业、系统、领域。
怎么管?谁来管?管没管?(不直接管)
推动各级各部门坚持安全发展理念,认真贯彻安全生 产法律法规,切实履行监督管理职责的行政监管方式
一、什么是安全生产综合监管
综上所述:
安全生产综合监管概括地说就是宏观的、 高层面的、全局性的、全面性的、全方位的监 管,主要表现为:总揽全局、运筹谋划、导向 促进、立规执法、组织部署、监督检查、指导 协调、宣教培训、统计分析、通达反馈、调度 综合、绩效评价等。
二、综合监管工作面临的挑战、问题
二、综合监管工作面临的挑战、问题
(一)面临的挑战
1、相关行业领域持续高速发展。 2、城镇化加快和人口高度集中。 3、各类机器设备日趋大型化。 4、各类生产工艺日趋复杂化。 5、相关行业安全基础依然薄弱。 6、社会对安全的期望值在提高。
二、综合监管工作面临的挑战、问题
(二)பைடு நூலகம்身的问题
1、法律规定不具体,缺乏可依据的基本规范。 2、职责范围不明确,缺乏应有的职责“边界”。 3、体制定位不清晰,缺乏必要和有力的抓手。 4、权责运行不对称,缺乏必要的权威性。 5、力量配置不适应,缺少必要的支撑条件。
综合不包办 有责不推卸 分工不分家 沟通不推诿 监管寓服务
高
全
早
超
三、怎样做好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工作
(一)找准角色定位
不是总承包
不是武林盟主
不是垃圾箱
三、怎样做好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工作
分管安全生产负责人的主要任务
1)贯彻落实法律法规政策部署。 2)负责本级安委会的日常领导工作,协调解决突出问题; 统筹组织隐患排查治理、专项整治、标准化建设、“打非治 违”、目标管理考核、示范创建和宣传教育等重点工作。 3)定期或者不定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检查;督促指导有关 办(站、所)和村(社区)认真落实有关安全生产决策部署。 4)组织制定应急救援预案,加强应急救援演练。 5)配合进行事故调查处理。 6)协调配合其他负责人做好其分管行业领域内的安全生产 工作。
对象 内容 方式 角色
现场执法、行政许可、教育培训等, 相对直接的、具体的、带有专业色彩 的 运动员 直接监管落实
企业主 间接推动落实 体责任
一、什么是安全生产综合监管
(五)综合监管与专项监管的区别和关系
2、关系: 宏观指导、外部监督; 各有侧重、相互促进; 互不交叉、互不代替; 各负其责、齐抓共管。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工作的指导意见》 (安监总管二〔2009〕12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