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处理设备验收质量标准

水处理设备验收质量标准
水处理设备验收质量标准

电厂用水处理设备质量验收

标准

标准性质:强制性

发文单位:电力工业部

标准号:DL 543-94

标准状态:制定

有效性:现行

发布日期:1994-05-30

实施日期:1994-11-01

标准简介: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行业标准

电厂用水处理设备质量验收标准

DL 543-94

Quality Inspection Standard for Water Treatment Equipment Used in Power

Plant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工业部

1994-05-30批准1994-11-01实施

1 主题内容及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电厂用水处理设备的验收技术要求、检验方法、标志、包装、运输、贮藏及现场验收规则等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电厂用机械过滤器类、离子交换器类、除二氧化碳器类及酸、碱贮存槽、计量箱等水处理设备,也适用于防腐管道附件等的质量验收。

2 引用标准

JB2932-86 水处理设备制造技术条件

GB150-89 钢制压力容器

JB/Z360-89 水处理设备技术文件

JB2880-81 钢制焊接常压容器技术条件

GB5575-85 化工设备衬里用未硫化橡胶板

CD130A16-85 橡胶衬里设备技术条件

HGJ32-90 橡胶衬里化工设备

ZBJ98004-87 水处理设备原材料入厂检验

ZBJ98003-87水处理设备油漆、包装技术条件

第一篇材料

3 技术要求

3.1 制造水处理设备所用材料的质量及规格应符合相应的国家标准、部标和有关技术条件要求,并具有质量保证书。

3.2 设备本体材料应按GB150-89《钢制压力容器》选用。

3.3 水处理设备主要原材料的入厂检验应符合ZBJ98004-87《水处理设备原材料入厂检验》。

3.4 焊接钢制受压元件使用的焊条,应符合GB981~984-85《焊条》的规定,焊丝应符合GB1300-77《焊接用钢丝》的规定。

3.5 设备上连接管道的法兰和几何尺寸相类似的锻件按JB74-85-59《管路法兰》的规定。

3.6 设备容器法兰和几何尺寸相类似的锻件按JB1157~1164-82《压力容器法兰》的规定。

3.7 硬聚氯乙烯板应符合GB4454-84《硬聚氯乙烯板材》的规定。管材应符合GB4419-84《化工用硬聚氯乙烯管材》的规定。其他塑料板及管材应符合相应标准的规定。

3.8 产品中成套供应的阀门、压力表、水位计等配套附件,应有制造厂的质量合格证,且应符合各自的产品标准。

3.9 设备所用灰铸铁件应符合JB2639-83《锅炉承压灰铸铸铁件技术条件》。

第二篇设备制造质量的检测项目及技术指标

4 封头

4.1 封头由瓣片和顶圆板对接制造时,焊缝方向只允许是径向和环向的,径向焊缝中心间的最小距离b应不小于100mm,中心顶圆板直径d应小于0.5 ,顶圆板由二块拼接时,焊缝应通过圆板中心(图1)。

4.2 椭圆形、蝶形封头主要尺寸偏差按表1的规定(图2)。

5 筒体

5.1 筒体的几何形状和尺寸偏差按表2的规定(图3)。

5.2 筒体可由数节筒节对接而成,但其中最短节长度不得小于300mm。

5.3 筒体同一筒节中两拼接纵向焊缝中心线之间的弧长不得小于300mm。

5.4 筒体纵焊缝的对口错边量b≤0.1s,且不大于3mm(图4)。

5.5 筒体纵焊缝处形成的棱角度E≤0.1s+2mm,且不大于5mm,可用弦长等于16 ,且不小于300mm的样板检查(图5)。

5.6 筒体对接时环向焊缝的对口错边量应符合如下规定:

5.6.1 壁厚s≤6mm时,b≤0.25s。

5.6.2 壁厚6mm≤s≤10mm时,b≤0.2s。

5.6.3 壁厚s>10mm时,b≤0.1s+1mm,且不大于6mm(图6)。

5.7 筒体对接时环向焊缝处形成的棱角度E≤0.1s+2mm,且不大于5mm,用长度不小于300mm的样板检查(图7)。

5.8 对接不等厚钢板时,当薄板厚度小于或等于10mm,且两板厚度差大

于3mm;或当薄板厚度大于10mm,且两板厚度差大于30%薄板厚度或超过5mm 时,则应将厚板边缘削薄,削薄长度L至少为两板厚度差b的3倍(图8),其环缝的对口错边量应按 5.6(图6)的规定。

5.9 筒体各节的组焊不应形成十字焊缝,组焊时,相邻筒节间的纵缝及封头拼缝与相邻筒节的纵缝应错开,错开间距应大于筒体壁厚的3倍,且不小于100mm。

5.10 筒体焊缝上应尽量避免开孔,如必须在焊缝上开孔,则开孔中心两侧,各不少于 1.5倍开孔直径范围内的焊缝须经无损探伤检测。

5.11 筒体焊缝应尽量避免被支座、补强圈等其他金属板覆盖,如无法避免,被覆盖的焊缝均应打磨至与母材平齐,且经100%无损探伤检测。

6 装配

6.1 设备内部的进水挡板,穹形多孔板和叠片式大水帽等集排水装置与筒体中心线的偏移不大于5mm,倾斜度偏差为4mm。

6.2 水帽在安装前应进行检查。缝隙宽度应符合工艺要求且要均匀,安装完毕应进行检查,保证严密和牢固,水帽总体高度应一致,允许偏差为5mm。

6.3 支管开孔应光滑,无毛刺,套裹支管的网套应无破损并符合设计要求,捆扎必须牢固。

6.4 支管中心线应垂直于母管中心线,其倾斜度和垂直度不大于3mm/m(图9)。

6.5 相邻两支管间的距离偏差应不大于2mm,任意两支管的距离偏差应不大于3mm。

6.6 两散水槽或多孔板两孔中心间的距离偏差为±1mm,任意两散水槽或多孔板两孔中心间的距离偏差为±3mm。

6.7 散水盘或多孔板应保持在同一水平面上,其平面度应不大于2mm/m,且总偏差应不大于5mm。

6.8 接管和管夹的标高及方位偏差为±3m m。

内外接管伸出长度偏差为±3mm,其对筒体或封头的垂直度应小于

1.5mm(图10)。

6.9 卧式容器鞍式支座的底板面到筒体中心高度的偏差应小于6mm(图11)。

6.10 接管法兰螺栓孔,一般应对称地分布在管中心线的两侧,有特殊要求时应在图纸上注明(图12)。

6.11 装配时,当接管法兰螺栓孔直径小于或等于18mm时,其中心位置的偏差Δ b不大于 1.0mm;当螺栓孔直径大于18mm时,Δb不大于 1.5mm(图13)。

6.12 法兰面与主轴中心线的垂直度Δh不大于1% ,当法兰外径小于

100mm 时,按100mm计算,且偏差应符合:

a)接管法兰面不大于3mm(图14a);

b)筒体法兰面不大于5mm(图14b)。

6.13 制造及安装时,应避免钢板表面的机械损伤,对伤痕深度超过2mm 时,必须补焊磨平。

6.14 与设备相连接的外部管系及其附件应有牢固可靠的支承,且不得使

与设备相连接处产生局部超应力或变形。

6.15 凡与筒体相焊接的内外附件及开孔补强圈,都应与筒体表面的曲率相一致,并应贴合紧密。

7 焊接

7.1 水处理受压设备的施焊必须由经考试合格的焊工承担。焊工考试按国家劳动总局《锅炉压力容器焊工考试规则》进行。

7.2 焊缝内、外表面的外观质量应符合以下规定:

7.2.1 焊缝和热影响区表面不得有裂纹、气孔、弧坑和夹渣等缺陷。

7.2.2 焊缝咬边深度不大于0.5mm,咬边连续长度不大于100mm,焊缝两侧咬边的总长不得大于焊缝长度的10%。

7.2.3 角焊缝应有圆滑过渡至母材的几何形状。

7.2.4 打磨焊缝表面清除缺陷或机械损伤后的厚度应不低于母材的厚度。

7.2.5 同一处焊缝的最大宽度与最小宽度之差不大于4mm。

7.2.6 焊缝上的熔渣及两侧的飞溅物必须清除干净。

8 无损探伤

8.1 无损探伤检验工作应由持有劳动部门颁发的无损探伤资格证书的人

员担任。

8.2 中压凝结水处理设备(2.5~4.0MPa)的探伤,应严格按照GB150-89的规定。

筒体的对接焊缝及接管不小于250mm的对接焊缝进行无损探伤时,抽查长度不小于焊缝总长的20%,且不小于300mm。

8.3 一般水处理设备(≤1.57MPa)的焊缝无损探伤的范围规定如下:

8.3.1 凡被补强圈、支座、垫板等所覆盖的焊缝应100%无损探伤。

8.3.2 如在焊缝上开孔,则开孔中心两侧各不少于 1.5倍开孔直径范围内的焊缝应100%无损探伤。

8.4 超声波探伤按JB1152-82《钢制压力容器对接焊缝超声波探伤》评定,不低于I级为合格。

射线探伤按GB3323-87《钢熔化焊对接接头射线照相和质量分级》评定,不低于Ⅱ级为合格。

8.5 经无损探伤的焊缝中发现有超标缺陷存在时,应在缺陷消除后进行补焊,并对该部位重新检查。

9 水压试验

9.1 设备外壳制造完成后衬胶以前应做水压强度试验。试验压力为 1.25倍设计压力且不小于设计压力加0.098MPa。

9.2 水压试验用的压力表,必须采用两个经校验合格、量程相同的压力表,表盘刻度极限宜为设备最高工作压力的2倍。

9.3 水压试验用的洁净水温度应为5~60℃。

9.4 带有开孔补强板的设备在水压试验前,应向补强板上的螺孔内通入

0.196~0.392MPa的压缩空气检查焊缝质量,不得有泄漏。

9.5 水压试验时,应将容器内的空气由顶部排气口排净,并保持容器外表面的干燥。

9.6 水压试验应根据容积大小保压10~30min,如容器和各部分焊缝无渗漏,容器无可见的异常变形,则水压试验为合格。

9.7 水压试验结果应有记录备查,并有检验人员签字作为设备发运时的随机文件。

9.8 对于常压容器可按图样技术要求进行耐压或盛水试验。

10 防腐蚀层

10.1 橡胶衬里

10.1.1 橡胶衬里的组织形式为1~2层总厚度2~6mm的硬胶、半硬胶或硬软胶的联合衬里,特殊要求可贴衬3层,但总厚度不宜超过8mm。

10.1.2 橡胶衬里用的橡胶板应符合GB5575-85《化工设备衬里用未硫化

橡胶板》的规定,且在衬胶前应先进行胶板的漏电性能检测,以消除针孔等漏电缺陷。

10.1.3 橡胶衬里硫化后的硬度测定:

天然硬(半硬)橡胶及软橡胶应分别用邵尔D型及邵尔A型硬度计来测量,各测点硬度的算术平均值应符合如下规定:经蒸汽加压硫化后的硬(半硬)橡胶硬度应达到邵尔-D60~90、软橡胶硬度应达到邵尔-A55。各测点硬度的允许偏差应不大于±5度。

10.1.4 橡胶衬里设备及管道、管件的"漏电"性能检测。

10.1.4.1 橡胶衬里设备及管道、管件应100%进行"漏电"性能检测,不允许有"漏电"现象存在。

10.1.4.2 "漏电"现象评定:在检测电压为20kV,探头距衬里层的距离为2~3mm,探头移动速度为3~5m/min时,如产生剧烈的青白色连续火花,则表明衬里层此测点处呈"漏电",质量为不合格。

10.1.4.3 检测衬里层"漏电"性能所用高频检漏仪的技术指标应满足如下要求:

输出电压:≥20kV

输出频率:≥200kHz

探头形状:检测容器内壁衬里层及管件时用多股钢丝刷状或铜管了状,检测管段内壁衬里层时用铜材直杆状。

10.1.5 橡胶衬里层外表检查:

10.1.5.1 敲诊试验:用敲诊棍(300mm长钢棒头部安装φ15mm铁球)轻击衬胶层表面(尤其在可疑部分),检听是否有起浮和空洞声。

10.1.5.2 橡胶衬里层表面不允许有深度大于0.5mm的伤痕、凹陷等印痕。

10.1.5.3 橡胶衬里层搭接处要平整、严密,搭接宽度为20~30mm。

10.1.5.4 厚度检查:用厚度计测试衬胶层,可容范围应为标准厚度的

+15%~- 10%。

10.1.5.5 受压和真空设备、管道和管件,其衬胶层均不允许有脱层现象。表3衬胶层面积(m2)允许脱层数(处)≥4≤32~4≤2<2≤1

10.1.5.6 常压设备,其衬胶层允许有脱层现象,但每处脱层面积不得大

于20cm2;凸起高度不得大于2mm,且脱层数量必须符合表3规定。

10.1.5.7 常压管道、管件允许有不破的气泡,每处面积不大于10cm2,

凸起高度不大于2mm,气泡总面积不大于管道、管件总面积的1%。

10.1.5.8 法兰边沿及翻边密封处不允许有脱层现象。

10.1.5.9 设备的橡胶衬里脱层、鼓泡的总面积大于或等于1%衬里层面积时,应作报废处理。裂缝、针孔等漏电缺陷应根据缺陷的严重程度决定是否报废。浓盐酸系统管段、管件的漏电缺陷应作报废处理。

10.1.6 橡胶衬里的修补:

10.1.6.1 凡出现上述各种缺陷时,应根据其程度,决定修补或报废;修补后的橡胶衬里表面应光滑平整,并且应重新进行检验。

10.1.6.2 对于不同类型、范围的缺陷,其相应的修补工艺应符合下列规定:

a)漏电:面积小于或等于1cm2。应在漏电点处用手枪钻钻孔,孔径4~6mm 直至露出金属表面,用酒精擦洗干净,然后用环氧树脂胶泥修补。修补处应平整,固化后用电火花复检应无漏电现象。

b)脱层(鼓泡)含漏电:面积小于或等于0.1m2。可采用玻璃钢修补。将

橡胶板铲出约45°坡口,并用酒精擦洗干净,用粘接剂依次平整地贴补三层以上的玻璃布,最后在玻璃钢表面抹一层胶泥,固化后用电火花复检应无漏电现象。

c)脱层(鼓泡)及欠硫:面积大于0.1m2。应采用原牌号胶板修补(预处理同b),并进行局部或整体二次硫化,硫化压力应为0.25MPa。修补后不应有鼓泡、翘边及欠硫等缺陷,用电火花复检应无漏电现象。

10.1.6.3 环氧树脂胶泥配制:环氧树脂(6101)100份,加入邻苯二甲酸

二丁酯10 份,搅拌均匀后,再缓慢加入6~8份乙二胺,快速搅拌均匀,最后加入适量的胶木粉,辉绿岩粉填料搅匀备用。

10.1.6.4 粘接剂配制:同10.1.6.3,免加填料即可。

10.2 玻璃钢衬里

玻璃钢衬里的质量应符合以下要求:

a)玻璃钢衬里的耐蚀层和增强层应与本体表面严密结合,光滑平整,不允许有脱层、白点、纤维裸露、异物夹杂、树脂结节、色泽明显不匀等缺陷。

b)允许直径小于5mm的气泡不得超过3个/m2。

c)对衬里耐蚀层应100%进行"漏电"性能检查,不允许有"漏电"现象。

d)固化检查,手感不粘、光滑。还可用棉花蘸丙酮擦拭玻璃钢表面,若不粘挂棉丝,棉花不变颜色即为完全固化。

第三篇标志、包装、运输、贮存、涂漆、随机文件

11 产品标志

每台水处理设备应在本体明显位置装有固定的金属铭牌,铭牌应标明制造单位、产品名称、型号、规格、产品编号、设计压力、产品重量及制造日期等。

12 包装、运输、贮存、涂漆

12.1 水处理设备的涂漆、包装按ZBJ98003-87《水处理设备油漆、包装

技术条件》的规定。

12.2 有防腐衬里的设备,在运输过程中,其衬里面禁止与溶剂、油类物质接触;为防止剧烈震动及机械损伤,可在醒目位置上标明"衬里制品、严禁撞击"的字样。运输时的环境温度宜高于5℃。

12.3 在运输过程中,衬里设备的罐内,不允许装载阀门、管件等重物,以防损坏衬里面。

12.4 衬里设备及附件应在高于5℃的环境温度下存放,并避免阳光直射,以免衬里层的冻裂与老化。

在遵照本标准12.2条及12.3条的规定情况下,衬胶制品贮存期为一年。

13 随机文件

13.1 水处理设备产品出厂时,制造厂应提供下列技术文件:

a)发货清单。

b)产品质量证明书、合格证。

c)产品总图。

d)产品使用说明书。

13.2 产品质量证明书内容应包括主要受压元件材料质保书、水压试验报告、对有无损探伤要求的设备,还应有焊缝无损探伤报告。

第四篇水处理设备产品现场验收

14 验收规则

14.1 使用单位有权按本标准的规定,对到货的水处理设备要求检验。检验人员必须经培训考核合格具有检验员证,如使用单位无具有检验资格的检验员,应委托部法定质量检测部门进行检验。

14.2 在现场进行设备质量检测工作时,至少应有两人参加,并应由熟悉检测工作的技术人员担任技术与质量负责人。

14.3 现场检测所用仪器,都应有检定证书或检定结果通知书,并贴有"

合格"或"准用"证标记。

14.4 原始记录不能用铅笔书写,所有项目都应填写完整,应有检验人与校核人签名。

14.5 由检测机构填写的检验报告,应由检验人员填写,不允许更改,并需有检验人员及质量、技术负责人审核签字后盖上公章方能生效。

14.6 检验报告应向委托单位发送一份,留档一份。

14.7 当供需双方对产品质量发生异议时,由双方协商解决或由法定质量检测部门进行仲裁。

水处理设备施工 调试及验收技术条件

水处理设备施工、调试工艺及验收技术条件

水处理设备施工、调试工艺及验收技术条件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锅炉水处理设备施工、调试及验收的技术条件及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以水为介质的固定式蒸汽锅炉和热水锅炉所配备的水处理设备。 采用与本标准类似的水处理设施可参照本标准执行。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1576《工业锅炉水质》 GB12145《火力发电机组及蒸汽动力设备水汽质量》 GBJ109《工业用水软化除盐设计规范》 GB50235《工业金属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GB4706.1《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通用要求》 GB/T19249《反渗透水处理设备》 GB/T18300《自动控制钠离子交换器技术条件》 GB/T13922.2~3《水处理设备性能试验》 HG20520《玻璃钢/聚氯乙烯复合管道》标准 HG/T3134《流动床钠离子交换水处理设备技术条件》 JB/T2932《水处理设备技术条件》 SDJ69《电力建设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建筑工程篇)》

DL/T665《水汽集中取样分析装置验收标准》 DL/T5068《火力发电厂化学设计技术规程》 DL/T5190.4《电力建设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第4部分:电厂化学)》 DL/T5007《电力建设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火力发电厂焊接篇)》 DL/T5031《电力建设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管道篇)》 DL/T5047《电力建设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锅炉机组篇)》 DL/T855《电力基本建设火电设备维护保管规程》 3总则 3.1水处理设备的施工 3.1.1本标准规定锅炉水处理设备在施工、调试及验收过程中,凡涉及机械安装、管道施工、焊接工艺、监测仪表及程序控制等部分,应参照设计规定、国家标准和相应的技术条件进行配合使用。 3.1.2水处理设备的施工,应按设计图纸和制造厂的有关技术文件进行。设备就位前,建设单位应会同安装、土建施工、监理等单位共同检查以下各项: a) 设备基础的几何尺寸、相应位置及标高应符合设计要求; b) 钢筋混凝土梁、柱及设备基础上的预埋件及预留孔洞,其尺寸、位置应符合设计要求; c) 平底水箱设备基础上应做垫层,垫层的中心向外应有坡度,中心比边缘应高出 15mm~20mm。 3.1.3水处理设备进行调整试运前,土建施工应完成下列工作: a) 水处理室内外的防腐蚀地面、防腐蚀沟道及中和池应施工完毕,并验收合格。排水、排渣沟道畅通无阻,沟盖板齐全,板面与地面平齐; b) 水处理室内部粉刷、油漆,地面、平台、阶梯及门窗等,应按设计要求施工完毕; c) 实验室上下水、通风、空调、照明、电源及实验台等设施应按设计要求施工完毕;

装修工程质量标准及工程验收

装修工程质量标准及工程验收-CAL-FENGHAI-(2020YEAR-YICAI)_JINGBIAN

装修工程质量标准及工程验收 类别:个人日记评论(0)浏览(344) 2008-7-3 [原创] 标签: 一、地面工程质量标准及工程验收 对已竣工的地面工程的验收,应检查所用材料的合格性,地面工程的面层,不得有爆灰和裂缝、空鼓等缺陷。一般地面面层的外观质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地面各层的强度和密度以及上下层结合的牢固性; 2. 地面各层的坡度、厚度、标高和平整度; 3. 板、块材间缝隙的大小以及填缝的质量; 4. 不同类型面层的连接,面层与墙和其他结构构部件,如地沟、管道等的结合以及图案等。各层表面与水平面或与设计坡度的允许偏差为房间相应尺寸的%,且最大偏差不得超过3%,供排除液体、带有坡度的面层应做泼水检验,并以能排除液体为合格,不得有倒泛水和积水现象。铺设在水泥砂浆、胶粘剂上的板块面层以及铺贴在胶粘剂上的木板、塑料地板面层,与下一层的结合不得有空鼓;检查时可用敲击方法检查。各类现浇整体面层的表面不应有裂纹、脱皮、麻面和起砂等现象。踢脚板应与墙面(板面)紧密贴合。地面各层厚度与设计厚度的允许偏差为该层厚度的10%。检查方法:应采用2m 直尺检查。 二、抹灰工程质量标准及工程验收 对已竣工的抹灰工程的验收,应检查所用材料的品种、面层的颜色及花纹等是否符合设计要求。抹灰工程的面层,不得有爆灰和裂缝,各抹灰层之间及抹灰层与基层之间应粘结牢固,不得有脱层、空鼓等缺陷。一般抹灰面层的外观质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1.普通抹灰:表面光滑,洁净,接槎平整; 2.中级抹灰:表面光滑,洁净,接槎平整、灰线清晰顺直; 3.高级抹灰:表面光滑,洁净,颜色均匀,无抹纹,灰线平直方正,清晰美观。 三、门窗工程质量标准及工程验收 已竣工门窗工程的验收,应检查所用门窗的品种、规格、开启方向,以及安装位置是否符合设计要求。门窗安装必须牢固,横平竖直,高低一致。框与

工程质量验收标准

混凝土工程质量控制 一 混凝土施工时的质量控制 ,混凝土浇注前应检查钢筋、模板,清理杂物,特别是梁内及板内不得有任何杂物,模板在浇注混凝土前必须浇水湿润。 ,现浇板采用 形路线浇注,原则为在返回浇注时,先浇带未初凝,以免造成施工缝。 墙、柱必须分层浇注,分层浇注高度不得大于 米。混凝土振捣时要注意,振捣不得过度,以防胀模,但不可漏振。墙、柱根部、柱头在浇注前注入少量高标号水泥砂浆后再浇注混凝土,以防止烂根。严禁出现露筋;孔洞;裂缝等现象,如在拆模后发现影响结构安全的露筋漏振现象;必须由项目部技术人员及质检人员出具处理方案后方可进行处理。在拆模后发现的一般缺陷如?麻面:缺棱掉角?必须及时处理。 ?,板面找平,板面必须用大托板一次性刮平,柱芯及楼梯边缘等部位用小木摸摸平后在混凝土表面无明水时进行二次摸压,注重楼梯踏步部位;在二次摸压时必须做到棱角分明表面平滑美观。 ,板面标高,在混凝土浇筑时,用小线挂于柱筋上的水平点上根据技术人员给出的标高尺寸用米尺随浇筑随测量,表面平整度允许误差为 ???板 面标高 允许误差为正负 ??。

模板工程质量控制及验收标准 支模方法必须严格按照专项施工方案进行施工 对现浇板模板平整度须严格控制。 模板支设前将水平标高线(上 ??线)抄测到框架柱或暗柱钢筋上,支模时将线绳挂在上 ??线上,利用上 ??线随时校正模板标高。项目部验收时采用水准全部验收。 模板平整度的控制:立柱上水平铺设的方木间距不得大于 ????,且方木铺设前需抄平,模板接缝宽度不大于 ??。板模的水平度以及平整度应严格控制,在模板铺设后应抄平,使板两端高差不得超过 ??,平整度不得超过 ??。板模板与梁模板之间的接缝(即棚边)此接缝必须平直。 固定在模板上的预埋件和预留孔洞均不得遗漏,安装必须牢固,位置准确, 模板验收允许偏差如下: 板面开间 ± ?? 预埋钢板中心线位置 ??? 预埋管、预留孔中心线位置 ??? 预埋螺栓中心线位置 ??? 预埋螺栓外露长度 ????? ??? 预留洞中心线 ???? 预留洞截面内部尺寸 ????? ??? 现浇结构模板安装的允许偏差 规定如下: 轴线位置: ??? 底模上表面标高 ± ?? 截面内部尺寸(基础) ± ???

水处理设备验收质量标准

电厂用水处理设备质量验收标准 标准性质:强制性 发文单位:电力工业部 标准号: DL543-94 标准状态:制定 有效性:现行 发布日期:1994-05-30 实施日期:1994-11-01 标准简介: 中华人民国电力行业标准 电厂用水处理设备质量验收标准 DL543-94 Quality Inspection Standard for Water Treatment Equipment Used in Power Plant 中华人民国电力工业部 1994-05-30批准1994-11-01实施 1主题容及适用围 本标准规定了电厂用水处理设备的验收技术要求、检验方法、标志、包装、运输、贮藏及现场验收规则等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电厂用机械过滤器类、离子交换器类、除二氧化碳器类及酸、碱贮存槽、计量箱等水处理设备,也适用于防腐管道附件等的质量验收。 2引用标准 JB2932-86水处理设备制造技术条件 GB150-89钢制压力容器 /Z360-89水处理设备技术文件 JB2880-81钢制焊接常压容器技术条件 GB5575-85化工设备衬里用未硫化橡胶板 CD130A16-85橡胶衬里设备技术条件 HGJ32-90橡胶衬里化工设备 ZBJ98004-87水处理设备原材料入厂检验 ZBJ98003-87水处理设备油漆、包装技术条件 第一篇材料 3技术要求

3.1制造水处理设备所用材料的质量及规格应符合相应的国家标准、部标和有关技 术条件要求,并具有质量保证书。 3.2设备本体材料应按GB150-89《钢制压力容器》选用。 3.3水处理设备主要原材料的入厂检验应符合ZBJ98004-87《水处理设备原材 料入厂检验》。 3.4焊接钢制受压元件使用的焊条,应符合GB981~ 984-85《焊条》的规定, 焊丝应符合GB1300-77《焊接用钢丝》的规定。 3.5设备上连接管道的法兰和几何尺寸相类似的锻件按JB74-85-59《管路法 兰》的规定。 3.6设备容器法兰和几何尺寸相类似的锻件按JB1157~ 1164-82《压力容器法 兰》的规定。 3.7硬聚氯乙烯板应符合GB4454-84《硬聚氯乙烯板材》的规定。管材应符合 GB4419-84《化工用硬聚氯乙烯管材》的规定。其他塑料板及管材应符合相应标 准的规定。 3.8产品中成套供应的阀门、压力表、水位计等配套附件,应有制造厂的质量合格 证,且应符合各自的产品标准。 3.9设备所用灰铸铁件应符合JB2639-83《锅炉承压灰铸铸铁件技术条件》。 第二篇设备制造质量的检测项目及技术指标 4封头 4.1封头由瓣片和顶圆板对接制造时,焊缝方向只允许是径向和环向的,径向焊缝 中心间的最小距离b应不小于100mm,中心顶圆板直径d应小于0.5,顶圆板由二块拼接时,焊缝应通过圆板中心(图1)。 4.2椭圆形、蝶形封头主要尺寸偏差按表1的规定(图2)。 5筒体 5.1筒体的几何形状和尺寸偏差按表2的规定(图3)。 5.2筒体可由数节筒节对接而成,但其中最短节长度不得小于300mm。 5.3筒体同一筒节中两拼接纵向焊缝中心线之间的弧长不得小于300mm。 5.4筒体纵焊缝的对口错边量b≤0.1s,且不大于3mm(图4)。 5.5筒体纵焊缝处形成的棱角度E≤0.1s+2mm,且不大于5mm,可用弦长等于 16,且不小于300mm的样板检查(图5)。 5.6筒体对接时环向焊缝的对口错边量应符合如下规定: 5.6.1壁厚s≤6mm时, b≤0.25s。 5.6.2壁厚6mm≤s≤10mm时, b≤0.2s。 5.6.3壁厚s> 10mm时, b≤0.1s+1mm,且不大于6mm(图6)。 5.7筒体对接时环向焊缝处形成的棱角度E≤0.1s+2mm,且不大于 5mm,用长 度不小于300mm的样板检查(图7)。 5.8对接不等厚钢板时,当薄板厚度小于或等于10mm,且两板厚度差大于

建筑节能分部工程专项验收方案

沿河县田坝移民安置房工程 建筑节能分部工程专项验收方案 一、验收主体:由总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主持。 二、参加验收人员签到表,宣布参加验收单位,进行现场分组,明确记录 人。 (一)建设单位 (二)施工单位 (三)监理单位 (四)设计单位 (五)咨询单位 (六)检测单位 三、验收容 (一)按照建筑节能政策规定和建筑节能标准委托工程项目设计的情况;(二)建筑节能设计以及施工图审查情况; (三)建筑节能设计认定情况; (四)主要材料、设备和构件的标识认定及现场复验情况; (五)建筑节能分部、分项工程的实体质量; (六)建筑节能分项工程、检验批验收及质量控制资料; (七)建筑节能工程围护结构、外窗气密性检测情况; (八)法律、法规、规章和技术标准中要求的其他节能相关检查容。 四、验收资料准备 (一)设计文件、施工图审查合格书、图纸会审记录和设计变更文件、建

筑节能设计认定书; (二)建筑节能专项施工方案、施工工艺和技术交底; (三)建筑节能专项监理实施细则; (四)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分别出具的建筑节能工程专项质量合格文件; (五)主要材料、设备、构件的建筑节能技术(产品)认定证书、质量证明文件、进场检验记录、进场核查记录、进场复验报告、见证试验报告; (六)建筑节能相关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和相关图像资料; (七)建筑节能分项工程、检验批的质量验收记录; (八)建筑围护结构节能构造现场实体检验记录(传热系数检测报告)、外窗气密性现场检测报告和系统节能性能检验报告; (九)建筑节能工程观感质量综合检查记录; (十)建筑节能相关问题的处理方案和验收记录。 五、施工、设计、监理、检测、建设等单位分别汇报工程质量情况和验收意见 (一)施工单位: 1、工程概况; 2、重点汇报执行强制性条文,原材料控制和施工试件情况; 3、工程是否按照设计图、合同容和有关标准、规进行施工; 4、工程质量是否达到国家验收规的合格要求; (二)设计和咨询单位:设计变更说明对本工程在施工中是否按图或设计

工程质量验收标准

混凝土工程质量控制 一混凝土施工时的质量控制 1,混凝土浇注前应检查钢筋、模板,清理杂物,特别是梁内及板内不得有任何杂物,模板在浇注混凝土前必须浇水湿润。 2,现浇板采用S形路线浇注,原则为在返回浇注时,先浇带未初凝,以免造成施工缝。 墙、柱必须分层浇注,分层浇注高度不得大于2米。混凝土振捣时要注意,振捣不得过度,以防胀模,但不可漏振。墙、柱根部、柱头在浇注前注入少量高标号水泥砂浆后再浇注混凝土,以防止烂根。严禁出现露筋;孔洞;裂缝等现象,如在拆模后发现影响结构安全的露筋漏振现象;必须由项目部技术人员及质检人员出具处理方案后方可进行处理。在拆模后发现的一般缺陷如(麻面:缺棱掉角)必须及时处理。 3,板面找平,板面必须用大托板一次性刮平,柱芯及楼梯边缘等部位用小木摸摸平后在混凝土表面无明水时进行二次摸压,注重楼梯踏步部位;在二次摸压时必须做到棱角分明表面平滑美观。 4,板面标高,在混凝土浇筑时,用小线挂于柱筋上的水平点上根据技术人员给出的标高尺寸用米尺随浇筑随测量,表面平整度允许误差为8mm,板面标高 允许误差为正负5mm。 模板工程质量控制及验收标准 支模方法必须严格按照专项施工方案进行施工 对现浇板模板平整度须严格控制。

模板支设前将水平标高线(上500线)抄测到框架柱或暗柱钢筋上,支模时将线绳挂在上500线上,利用上500线随时校正模板标高。项目部验收时采用水准全部验收。 模板平整度的控制:立柱上水平铺设的方木间距不得大于300mm,且方木铺设前需抄平,模板接缝宽度不大于1mm。板模的水平度以及平整度应严格控制,在模板铺设后应抄平,使板两端高差不得超过5mm,平整度不得超过5mm。板模板与梁模板之间的接缝(即棚边)此接缝必须平直。 固定在模板上的预埋件和预留孔洞均不得遗漏,安装必须牢固,位置准确, 模板验收允许偏差如下: 板面开间±5mm 预埋钢板中心线位置3mm 预埋管、预留孔中心线位置3mm 预埋螺栓中心线位置2mm 预埋螺栓外露长度+10mm 0mm 预留洞中心线10mm 预留洞截面内部尺寸+10mm 0mm 现浇结构模板安装的允许偏差,规定如下: 轴线位置:5mm 底模上表面标高±5mm 截面内部尺寸(基础)±10mm (柱、墙、梁)+4mm -5mm 层高垂直(全高≤5m)6mm (全高>5m)8mm 相邻两板表面高低差2mm 表面平整(2m长度上)5mm 墙柱的检查验收方法,用掉线坠每个柱子检查两面,木工在柱子校正以后必须用线绳每侧挂好两根校正用的线绳,地面上的控制线要清晰可见,已被项目部在验收时用。 砌筑工程技术要求和验收标准 一、施工要求 采用页岩砖,用M5混合砂浆砌筑。墙体砌筑必须严格按设计要求施工。墙体所用砖、水泥、白灰、砂必须有出厂质量证明并经复试和甲方及现场监理人员检查合格后方可施工。砌筑砂浆必须严格按配比单配制,每层抽样试块不少于1组。

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 验收规范 SANY GROUP system office room 【SANYUA16H-

GB 50411-2007 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编制依据 《建筑产品优选集》(2001YJ114) 《胶粉聚苯颗粒外墙外保温系统》行业标准(JG 158-2004) 《民用建筑节能设计标准》(采暖居住建筑部分)(JGJ26-95) 《外墙外保温建筑构造(一)》(02J121-1) 《胶粉聚苯颗粒保温材料外墙外保温工法》(YJGF41-2000) 《夏热冬冷地区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JGJ 134—2001) 《外墙外保温工程技术规程》(JGJ 144—2004) 《节能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411-2007) 建筑节能工程施工验收规范 GB50411-2007 一般规定 4.1.1 本章适用于板材、浆料、块材及预制复合墙板等墙体保温材料或构件的建筑墙体节能工程质量验收。 主体结构完成后进行施工的墙体节能工程,应在基层质量验收合格后施工,施工过程中应及时进行质量检查、隐蔽工程验收和检验批验收,施工完成后应进行墙体节能分项工程验收。与主体结构同时施工的墙体节能工程,应与主体结构一同验收。 墙体节能工程当采用外保温定型产品或成套技术时,其型式检验报告中应包括安全性和耐候性检验。

墙体节能工程应对下列部位或内容进行隐蔽工程验收,并应有详细的文字记录和必要的图像资料: 1 保温层附着的基层及其表面处理; 2 保温层粘结或固定; 3 锚固件; 4 增强网铺设; 5 墙体热桥部位处理; 6 预制保温板或预制保温墙板的板缝及构造节点; 7 现场喷涂或浇筑有机类保温材料的界面; 8 被封闭的保温材料厚度; 9 保温隔热砌块填充墙体。 墙体节能工程的保温材料在施工过程中应采取防潮、防水等保护措施。 墙体节能工程验收的检验批划分应符合下列规定:

水处理设备安装调试验收规范

水处理设备安装调试验收方案 1 目的 为加强对生产设备安装、调试工作的管理,按时保质的完成设备安装调试工作,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2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生产设备安装调试相关工作。 3 安装规范 设备部作为生产设备的归口管理部门,应该根据设备安装现场的格局和设备的具体特点,制定设备安装方案,并报设备部经理审核。对于供应商提供安装服务的设备,需和供应商共同制定安装方案。 3.1 准备工作 3.1.1 保证安装现场干净、无杂物,以免影响安装并将设备的精度造成不必要的影响。3.1.2 保持地面平坦以便设备定位和水平调节。 3.1.3 保证在有限的空间里各管道、电缆和设备不出现重叠及相互影响,按要求预留安全距离,设备进厂前人员培训和各项准备工作。 3.1.4 由各车间主管负责合理人员分工,并做好进厂安装前安全培训工作,重点培训安装过程中需注意的事项,以及发生危险的急救措施。 3.1.5 准备好拆箱、安装前所需的工具如:管钳、整套开口扳手、公制内六角和英制内六角扳手、手枪钻、铁锤和橡胶锤、虎钳、人形梯等,并对没有安装调试经验的员工进行工具使用培训工作。 3.1.6 劳保用品的准备,如线手套、PVC手套、工作帽、创口贴、紫药水、防砸劳保鞋等。

3.1.3 设备到厂后需要由使用单位和设备部共同填写设备到货单,主要包括:设备名称、规格型号、生产厂家、到厂时间、卸货地点等基本信息。 3.2 设备安装 安装前期需要做基础、有破地要求的,由设备管理部向基建主管室申请清理路面,不在基建主管室承受能力范围的由设备管理部联系外来施工单位进行路面清理; 3.2.1配电柜安装 1)要安装的产品必须是合格的产品,不合格的设备不得安装; 2)电箱应安装在安全、干燥、易操作的场所。配电箱安装时,如无设计要求,则一般照明配电板底边距地不小于1.8m.并列安装的配电箱、盘距地高度要一致,同一场所安装的配电箱、盘允许偏差不大于5mm. 3)安装配电盘所需要的木砖及铁件等均应预埋,明装配电箱应采用金属膨胀螺栓固定。4)铁制配电箱均需涮一遍防锈漆,预埋的各种铁件均应刷防锈漆,并做好明显可靠的接地。导线引出面板时面板线孔应光滑无毛刺,金属面板应装设绝缘保护套。 5)配电箱带有器具的铁制盘面和装有器具的门及电器的金属外壳应有明显的可靠的PE保护地线(PE线为编织软裸铜线),但PE保护地线不允许利用箱体或盒体串接。 6)配电箱上配线需排列整齐,并绑扎成束,活动部位均应固定;盘面引出和引进的导线应留适当余量,便于检修; 7)垂直装设的刀闸及熔断器等电器上端接电源,下端接负荷。横装者左侧(面对盘面)接电源,右侧接负荷。 8)配电箱上的电源指示灯,其电源应接至总开关的外侧,并应装单独熔断器(电源侧)。盘面闸具位置与支路相对应,其下面应装设卡片框或者贴上标签,标明路别及容量。 9)配电盘底部进出线孔需用防爆胶泥封堵; 3.2.2管道安装规范 1)管道安装前与管道安装的基建工程已完工,需与配管的及设备检验合格,并进行中间交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 (GB50300-2001) 目录 关于发布国家《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的通知 (2) 前言 (3) 1 总则 (4) 2 术语 (5) 3 基本规定 (7) 4 建筑工程质量验收的划分 (9) 5 建筑工程质量验收 (10) 6 建筑工程质量验收程序和组织 (14) 本标准用词说明 (32)

关于发布国家《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的通知 建标[2001]157号 国务院各有关部门,各省、自治区建设厅,直辖市建委,计划单列市建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各有关协: 根据我部《关于印发一九九八年工程建设国家标准制订、修订计划(第二批)的通知》(建标[1998]244号)的要求,由建设部会同有关部门共同修订的《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经有关部门会审,批准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50300-2001,自2002年1月1日起施行。基中,3.03、5.04、5.07、6.0.3、6.0.4、6.0.7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原《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统一标准》GBJ300-88同时废止。 本标准由建设部负责管理,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负责具体解释工作,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出版发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2001年7月20日

前言 本标准是根据我部《关于印发一九九八年工程建设国家标准制订、修订计划(第二批)的通知》(建标[1998]244号)的通知,由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会同中国建筑业协会工程建设质量监督分会等有关单位共同编制完成的。 本标准在编制过程中,编制组进行了广泛的调查研究,总结了我国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的实践经验,坚持了“验评分离、强化验收、完善手段、过程控制”的指导思想,并广泛征求了有关单位的意见,由我部于2000年10月进行审查定稿。 本标准的修订是将有关建筑工程的施工及验收规范和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合并,组成新年的工程质量验收规范体系,以统一建筑工程施工质量的验收方法、质量标准和程序。本标准规定了建筑工程各专业工程施工验收规范编制的统一准则和单位工程验收质量标准、内容和程序等;增加了建筑工程施工现场质量管理和质量控制要求;提出了检验批质量检验的抽样方案要求;规定了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中子单位和子分部工程的划分、涉及建筑工程安全和主要使用功能的见证取样及抽样检测。建筑工程各专业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必须与本标准配合使用。 本标准将来可能需要进行局部修订,有关局部修订的信息和条文内容将刊登在《工程建设标准化》杂志上。 本标准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为了提高标准质量,请各单位在执行本标准过程中,注意积累资料、总结经验,如发现需要修改和补充之处,请将意见和有关资料寄交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国家建筑工程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北京市北三环东路30号邮政编码100013),以供今后修订时参考。 主编单位: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 参加单位:中国建筑业协会工程建设质量监督分会 国家建筑工程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北京市建筑工程质量监督总结 北京市城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天津市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总站 上海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总站 深圳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检验总站 四川省华西集团总公司 陕西省建筑工程总公司 中国人民解放军工程质量监督总站 主要起草人:吴松勤高小旺何星华白生翔徐有邻葛恒岳刘国琦王惠明 朱明德杨南方李子新张鸿勋刘俭 建设部

百斯特净水水处理设备安装验收报告

学习资料收集于网络,仅供参考 百斯特净水水处理设备安装验收报告 购机单位:地址:姓名: 一、设备清单: 设备名设备型安装日备 RO膜型号:一级膜编号: 二级膜编号: 原水泵型号:一级高压泵型号:二级高压泵型号: 二、水源情况: 1.原水种类;(自来水、深井水、和其它符合国家饮用水标准的水源) 2.原水温度:5-40℃之间 3.原水电导率或TSD值(要求TSD500以下,电导率1000us/cm以下): 4.供水方式及压力(0.1Mpa以上): 三、电源情况: 1.供电方式及电压: 2.设备运行时电压: 四、设备运行性能指标: 1.精滤进口压力:Mpa。精滤出口压力:Mpa。系统压力ⅠMpa系统压力ⅡMpa 2.纯水流量L/H 浓水流量L/H 3.纯水电导率:(在线显示) 4.本机脱盐率: 五、安装后设备机械性能: 学习资料. 学习资料收集于网络,仅供参考 1.管路是否有泄漏: 2.噪音是否正常: 3.其它配套设备工作是否正常: 六、验收: 1.要求设备在安装调试、标准化后,达到说明书之规定性能指标要求。 2.要求安装员对设备机械性能负责,即保证各管路无泄漏,正确安装,运行正常。

3.本报告由安装员题写以上各项,(购机人)双方签字,交公司售后服务部存档,以便今后维修。购机单位:安装技术员: 地址:设备维修服务电话: 负责人:公司地址: 电话:设备安装日期:年月日 水处理设备维修服务报告 购机单位:地址:姓名: 一、设备清单: 设备名称购机或安装日期 维修日期设备型号 设备故障描述 学习资料. 学习资料收集于网络,仅供参考 更换配件或维修方法描 二、水源情况: .原水种类;(自来水、深井水、和其它符合国家饮用水标准的水1 源)之40℃2.原水温度:5- 间 以1000us/cm值(要求TSD500以下,电导率3.原水电导率或TSD 下):.供水方式或供水压4 力: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 建标[2001]157号 颁布日期:20010720 实施日期:20020101 颁布单位:建设部 国务院各有关部门,各省、自治区建设厅,直辖市建委,计划单列市建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各有关协会: 根据我部《关于印发一九九八年工程建设国家标准制订、修订计划(第二批)的通知》(建标〔1998〕244号)的要求,由建设部会同有关部门共同修订的《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经有关部门会审,批准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50300-2001,自2002年1月1日起施行。其中,3.0.3、5.0.4、5.0.7、6.0.3、6.0.4、6.0.7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原《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统一标准》GBJ300-88同时废止。 本标准由建设部负责管理,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负责具体解释工作,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出版发行。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2001年7月20日联合发布2002年1月1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50300-2001) 1总则 1.0.1为了加强建筑工程质量管理,统一建筑工程施工质量的验收,保证工程质量,制定本标准。 1.0.2本标准适用于建筑工程施工质量的验收,并作为建筑工程各专业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编制的统一准则。 1.0.3本标准依据现行国家有关工程质量的法律、法规、管理标准和有关技术标准编制。建筑工程各专业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必须与本标准配合使用。 2术语 2.0.1建筑工程buildingengineering 为新建、改建或扩建房屋建筑物和附属构筑物设施所进行的规划、勘察、设计和施工、竣工等各项技术工作和完成的工程实体。 2.0.2建筑工程质量qualityofbuildingengineering 反映建筑工程满足相关标准规定或合同约定的要求,包括其在安全、使用功能及其在耐久

百斯特净水水处理设备安装验收报告

百斯特净水水处理设备安装验收报告 购机单位:地址:姓名: 一、设备清单: RO膜型号:一级膜编号: 二级膜编号: 原水泵型号:一级高压泵型号:二级高压泵型号: 二、水源情况: 1.原水种类;(自来水、深井水、和其它符合国家饮用水标准的水源) 2.原水温度:5-40℃之间 3.原水电导率或TSD值(要求TSD500以下,电导率1000us/cm以下): 4.供水方式及压力(0.1Mpa以上): 三、电源情况: 1.供电方式及电压: 2.设备运行时电压: 四、设备运行性能指标: 1.精滤进口压力:Mpa。精滤出口压力:Mpa。系统压力ⅠMpa系统压力ⅡMpa 2.纯水流量L/H 浓水流量L/H 3.纯水电导率:(在线显示) 4.本机脱盐率: 五、安装后设备机械性能: 1.管路是否有泄漏: 2.噪音是否正常: 3.其它配套设备工作是否正常: 六、验收: 1.要求设备在安装调试、标准化后,达到说明书之规定性能指标要求。 2.要求安装员对设备机械性能负责,即保证各管路无泄漏,正确安装,运行正常。 3.本报告由安装员题写以上各项,(购机人)双方签字,交公司售后服务部存档,以便今后维修。购机单位:安装技术员: 地址:设备维修服务电话: 负责人:公司地址: 电话:设备安装日期:年月日

水处理设备维修服务报告 购机单位:地址:姓名: 一、设备清单: 二、水源情况: 1.原水种类;(自来水、深井水、和其它符合国家饮用水标准的水源) 2.原水温度:5-40℃之间 3.原水电导率或TSD值(要求TSD500以下,电导率1000us/cm以下): 4.供水方式或供水压力: 三、电源情况: 1.供电方式及电压: 2.设备运行时电压: 四、设备运行性能指标: 1.精滤进口压力:Mpa。一级RO进口压力:Mpa。二级RO进口压力Mpa, 精滤出口压力:Mpa。一级RO出口压力:Mpa。二级RO出口压力Mpa 2.纯水流量L/H 浓水流量L/H 3.纯水电导率:us/cm,系统脱盐率:% 五、安装后设备机械性能: 1.管路是否有泄漏: 2.噪音是否正常: 3.其它配套设备工作是否正常: 六、验收: 1.要求设备在维修后,故障情况须排除。 2.要求维修人员对所维修设备机械性能负责,即保证管路无泄漏,维修正确,运行正常。 3.本维修验收报告由维修人员题写以上各项,用户签字后交公司售后服务部存档,以便安排维修事宜。购机单位负责人:维修人员: 联系电话:售后服务电话: 维修满意度:设备维修日期:年月日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全套版

施工现场质量管理检查记录 A.0.1施工现场质量管理检查记录应由施工单位按表 A.0.1填写,总监理工程师进行检查, 并做出检查结论。 表A.0.1 施工现场质量管理检查记录开工日期:

附录B建筑工程分部(子分部)工程、分项工程划分B.0.1 建筑工程的分部(子分部)工程、分项工程可按表 B.0.1划分。 表B.0.1 建筑工程分部工程、分项工程划分 序号分部工程子分部工程 土方工程 分项工程 基坑支护 地基处理 地 基 与基础 主体结构 桩基础 混凝土基础 砌体基础 钢结构基础 钢管混凝土基础 型钢混凝土基础 地下防水 混凝土结构 砌体结构 钢结构 钢管混凝土结构 型钢混凝土结构 铝合金结构 木结构 建筑地面 土方开挖,土方回填,场地平整 灌注桩排桩围护墙,重力式挡土墙,板桩围护墙,型钢水泥搅 拌墙,土钉墙与复合土钉墙,地下连续墙,咬合桩围护墙,沉 井与沉箱,钢或混凝土支撑,锚杆(索),与主体 结构相结合的基坑支护,降水与排水 素土、灰土地基,砂和砂石地基,土工合成材料地基,粉煤灰 地基,强夯地基,注浆加因地基,预压地基,振冲地基,高压 喷射注浆地基,水泥土搅拌桩地基,土和灰土挤密桩地基,水 泥粉煤灰碎石桩地基,夯实水泥土桩地基,砂桩地基 先张法预应力管桩,钢筋混凝土预制桩,钢桩,泥浆护壁混凝 土灌注桩,长螺旋钻孔压灌桩,沉管灌注桩,干作业成孔灌注 桩,锚杆静压桩 模板,钢筋,混凝土,预应力,现浇结构,装配式结构砖砌 体,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砌体,石砌体,配筋砌体钢结构焊 接,紧固件连接,钢结构制作,钢结构安装,防~ 腐涂料涂装 构件进场验收,构件现场拼装,柱脚锚固,构件安装,柱与混 凝土梁连接,钢管内钢筋骨架,钢管内混凝土浇筑型钢焊接, 坚固在件连接,型钢与钢筋连接,型钢构件组装及预拼装,型 钢安装,模板,混凝土 主体结构防水,细部构造防水,特殊施工法结构防水,排水, 注浆 模板,钢筋,混凝土,预应力,现浇结构,装配式结构 「 砖砌体,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砌体,石砌体,配筋砌体, 填充墙砌体 钢结构焊接,紧固件连接,钢零部件加工,钢构件组装及预拼 装,单层钢结构安装,多层及高层钢结构安装,钢管结构安 装,预应力钢索和膜结构,压型金属板,防腐涂料涂装,钢管 内混凝土浇筑 构件现场拼装,构件安装,柱与混凝土梁连接,钢管及钢筋骨 架,钢管内混凝土浇筑 型钢现场拼装,构件安装,柱与混凝土梁连接,型钢构件组装 及预拼装,型钢安装,模板,混凝土 铝合金焊接,紧固件连接,铝合金零部件加工,铝合金构件组 装,铝合金构件预拼装,铝合金框架结构安装,铝合金空间风 格结构安装,铝合金面板,铝合金墙结构安装,防腐处理_ 方木和原木结构,胶合木结构,轻型木结构,木结构防护基层 铺设,整体面层铺设,板块面层铺设,木、竹面层铺

建筑节能验收总结

建筑节能验收总结 建筑节能分项工程划分为墙体节能工程、门窗节能工程、屋面节能工程、门窗节能工程、采暖节能工程、通风与空气调节节能工程 建筑节能分部工程质量验收 建筑节能分部工程的质量验收,应在建筑节能分部工程的质量验收,检验批、分项工程全部验收合格的基础上,进行外墙节能构造实体检验、严寒、进行外墙节能构造实体检验、严寒、寒冷地区的外窗气密性现场检测、地区的外窗气密性现场检测、以及系统节能性能检测和系统联合试运转与调试,能性能检测和系统联合试运转与调试,确认建筑节能工程质量达到设计要求和本规范规定的合格水平。 1规定了节能分部工程验收的整体要求: 规定了节能分部工程验收的整体要求,检验批、分项工程应全部合格。通过外墙构造实体检验、外窗气密性现场检测、系统节能性能检验和系统联合试运转与调试,运转与调试,确认节能分部工程质量达到设计要求和本规范规定的合格水平。 建筑节能分部工程质量验收 建筑节能工程验收的程序和组织应按《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 GB50300的要求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节能工程的检验批验收和隐蔽工程验收应由监理工程师主持,施工单位相关专业的质量检查员与施工员参加。 2 节能分项工程验收时,应由监理工程师主持,施工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和相关专业的质量检查员、施工员参加。必要时可邀请设计单位相关专业的人员参加。 3 节能分部工程验收时,应由总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主持,施工单位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和相关专业的质量检查员、施工员参加。施工单

位的质量或技术负责人应参加。主要节能材料、设备、成套产品或技术的提供方应参加。设备、成套产品或技术的提供方应参加。设计单位节能设计人员应参加。 对建筑节能工程验收程序和组织的做出了具体规定。其验收的程序和组织与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的程序和组织与《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的规定一致,由监理方(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主持,会同参与工程建设各方共同进行。 建筑节能工程的检验批质量验收合格,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检验批应按主控 项目和一般项目验收。 2 主控项目应全部合格。 3 一般项目应合格。当采用计数检验时,至少应有90%以上的检查点合格,且 其余检查点不得有严重缺陷。 4 应具有完整的施工操作依据和质量验收记录。 对建筑节能工程检验批验收合格质量条件的基本规定。《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 GB50300和各专业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规定完全一致。验收时要求一般项目亦应合格。 当发现不合格情况时,应进行返工修理。只有当难以修复时,验收项目,才允许适当放宽,即至少有90% 验收项目合格,才允许适当放宽,同时规定其余10%,的不合格点不得有“严重缺陷”。 可理解为明显影响了使用功能,造成功能上的缺陷或降低。 建筑节能分项工程质量验收合格,符合下列规定: 1 分项工程所含的检验批均应合格。 2 分项工程所含检验批的质量验收记录应完整。 建筑节能分项质量验收合格,包括: 建筑节能分项质量验收合格,分项工程所含检验批均合格。 建筑节能分部工程质量验收合格,符合下列规定: 1 分项工程应全部合格。 2 质量控制资料应完整。 3 外墙节能构造现场实体检验结果应符合设计要求。

一般工程质量验收标准

一般工程质量验收标准公司标准化编码 [QQX96QT-XQQB89Q8-NQQJ6Q8-MQM9N]

一般模板工程质量验收标准一般规定 模板及其支架应根据工程结构形式、荷载大小、地基土类别、施工设备和材料供应等条件进行设计。模板及其支架应具有足够的承载能力、刚度和稳定性,能可靠地承受浇筑混凝土的重量、侧压力以及施工荷载。 在浇筑混凝土之前,应对模板工程进行验收。 模板安装和浇筑混凝土时,应对模板及其支架进行观察和维护。发生异常情况时,应按施工技术方案及时进行处理。 模板及其支架拆除的顺序及安全措施应按施工技术方案执行。 模板安装 主控项目 安装现浇结构的上层模板及其支架时,下层模板应具有承受上层荷载的承载能力,或加设支架;上、下层支架的立柱应对准,并铺设垫板。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对照模板设计文件和施工技术方案观察。 在涂刷模板隔离剂时,不得沾污钢筋和混凝土接槎处。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 一般项目 模板安装应满足下列要求: 1. 模板的接缝不应漏浆;在浇筑混凝土前,木模板应浇水湿润,但模板内不应有积水; 2. 模板与混凝土的接触面应清理干净并涂刷隔离剂,但不得采用影响结构性能或妨碍装饰工程施工的隔离剂; 3. 浇筑混凝土前,模板内的杂物应清理干净; 4. 对清水混凝土工程及装饰混凝土工程,应使用能达到设计效果的模板。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 用作模板的地坪、胎模等应平整光洁,不得产生影响构件质量的下沉、裂缝、起砂或起鼓。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 对跨度不小于4m的现浇钢筋混凝土梁、板,其模板应按设计要求起拱;当设计无具体要求时,起拱高度宜为跨度的 1/1000~3/1000。 检查数量:在同一检验批内,对梁,应抽查构件数量的10%,且不少于3件;对板,应按有代表性的自然间抽查10%,且不少于3间;对大空间结构,板可按纵、横轴线划分检查面,抽查10%,且不少于3面。 检验方法:水准仪或拉线、钢尺检查。 固定在模板上的预埋件、预留孔和预留洞均不得遗漏,且应安装牢固,其偏差应符合表的规定。 其中的较大值。 检查数量:在同一检验批内,对梁、柱和独立基础,应抽查构件数量的10%,且不少于3件;对墙和板,应按有代表性的自然间抽查10%,且不少于3间;对大空间结构,墙可按相邻轴线间高度5m左右划分检查面,板可按纵横轴线划分检查面,抽查10%,且均不少于3面。 检验方法:钢尺检查。 现浇结构模板安装的偏差应符合表的规定。 检查数量:在同一检验批内,对梁、柱和独立基础,应抽查构件数量的10%,且不少于3件;对墙和板,应按有代表性的自然间抽查10%,且不少于3间;对大空间结构,墙可按相邻轴线间高度5m左右划分检查面,板可按纵、横轴线划分检查面,抽查10%,且均不少于3面。

建筑节能分部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报告

建筑节能分部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报告 1、工程概况 1.1 概况表 1.2 本工程为办公楼、宿舍楼各一幢的6层框架结构建筑,办公楼建筑面积为 7950㎡,建筑高度为25.5米;宿舍楼建筑面积为4215㎡,建筑高度为24.8米。位于天河区元岗广州水暖厂南侧。 1.3 设计、施工及验收依据 1.3.1 本工程建筑节能施工图 1.3.2 《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广东省实施细则》(DBJ15-51-2007) 1.3.3 《民用建筑热工设计规范》(GB50176-93)

1.3.4 《建筑外门窗气密,水密,抗风压性能分级及检测方法》(GB/T 7106-2008) 1.3.5 《建筑外窗气密性能分级及检测方法》(GB/T7107-2002) 1.3.6 《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411-2007) 1.3.7 《广东省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DBJ 15-65-2009) 2、建设单位执行基本建设程序情况 2.1 已按要求进行节能设计审查、备案,详见节能设计审查、备案。 2.2 施工单位已编写了节能专项施工方案并报批,详见《建筑节能施工方案》 2.3 已按照经节能审查合格的图纸进行施工及节能设计变更通知施工; 2.4 本工程已严格按照《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进行施工过程 的节能监督和分项工程验收,详见节能分项工程验收表。 3、建设单位对设计、施工、监理在建筑节能实施方面的评价 3.1 设计单位已按国家规范要求进行建筑节能设计,并已通过设计审查备案, 详见本工程建筑节能设计施工图及设计审查备案。 3.2 施工单位已按经审查满足规范要求的建筑节能设计施工图、国家节能规范 及地区节能规范要求完成施工,并达到质量验收规范要求。详建筑节能 验收表。施工单位:节能施工前对节能分部工程编制了施工方案,并向 施工班组进行技术交底,项目部认真执行公司“样板引路,方案先行, 操作方法挂牌,质量误差上墙”的质量控制方针,分部、分项工程施工

水处理设备验收质量标准

电厂用水处理设备质量验收 标准 标准性质:强制性 发文单位:电力工业部 标准号:DL 543-94 标准状态:制定 有效性:现行 发布日期:1994-05-30 实施日期:1994-11-01 标准简介: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行业标准 电厂用水处理设备质量验收标准 DL 543-94 Quality Inspection Standard for Water Treatment Equipment Used in Power Plant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工业部 1994-05-30批准1994-11-01实施 1 主题内容及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电厂用水处理设备的验收技术要求、检验方法、标志、包装、运输、贮藏及现场验收规则等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电厂用机械过滤器类、离子交换器类、除二氧化碳器类及酸、碱贮存槽、计量箱等水处理设备,也适用于防腐管道附件等的质量验收。 2 引用标准 JB2932-86 水处理设备制造技术条件 GB150-89 钢制压力容器 JB/Z360-89 水处理设备技术文件 JB2880-81 钢制焊接常压容器技术条件 GB5575-85 化工设备衬里用未硫化橡胶板 CD130A16-85 橡胶衬里设备技术条件 HGJ32-90 橡胶衬里化工设备 ZBJ98004-87 水处理设备原材料入厂检验 ZBJ98003-87水处理设备油漆、包装技术条件 第一篇材料

3 技术要求 3.1 制造水处理设备所用材料的质量及规格应符合相应的国家标准、部标和有关技术条件要求,并具有质量保证书。 3.2 设备本体材料应按GB150-89《钢制压力容器》选用。 3.3 水处理设备主要原材料的入厂检验应符合ZBJ98004-87《水处理设备原材料入厂检验》。 3.4 焊接钢制受压元件使用的焊条,应符合GB981~984-85《焊条》的规定,焊丝应符合GB1300-77《焊接用钢丝》的规定。 3.5 设备上连接管道的法兰和几何尺寸相类似的锻件按JB74-85-59《管路法兰》的规定。 3.6 设备容器法兰和几何尺寸相类似的锻件按JB1157~1164-82《压力容器法兰》的规定。 3.7 硬聚氯乙烯板应符合GB4454-84《硬聚氯乙烯板材》的规定。管材应符合GB4419-84《化工用硬聚氯乙烯管材》的规定。其他塑料板及管材应符合相应标准的规定。 3.8 产品中成套供应的阀门、压力表、水位计等配套附件,应有制造厂的质量合格证,且应符合各自的产品标准。 3.9 设备所用灰铸铁件应符合JB2639-83《锅炉承压灰铸铸铁件技术条件》。 第二篇设备制造质量的检测项目及技术指标 4 封头 4.1 封头由瓣片和顶圆板对接制造时,焊缝方向只允许是径向和环向的,径向焊缝中心间的最小距离b应不小于100mm,中心顶圆板直径d应小于0.5 ,顶圆板由二块拼接时,焊缝应通过圆板中心(图1)。 4.2 椭圆形、蝶形封头主要尺寸偏差按表1的规定(图2)。 5 筒体 5.1 筒体的几何形状和尺寸偏差按表2的规定(图3)。 5.2 筒体可由数节筒节对接而成,但其中最短节长度不得小于300mm。 5.3 筒体同一筒节中两拼接纵向焊缝中心线之间的弧长不得小于300mm。 5.4 筒体纵焊缝的对口错边量b≤0.1s,且不大于3mm(图4)。 5.5 筒体纵焊缝处形成的棱角度E≤0.1s+2mm,且不大于5mm,可用弦长等于16 ,且不小于300mm的样板检查(图5)。 5.6 筒体对接时环向焊缝的对口错边量应符合如下规定: 5.6.1 壁厚s≤6mm时,b≤0.25s。 5.6.2 壁厚6mm≤s≤10mm时,b≤0.2s。 5.6.3 壁厚s>10mm时,b≤0.1s+1mm,且不大于6mm(图6)。 5.7 筒体对接时环向焊缝处形成的棱角度E≤0.1s+2mm,且不大于5mm,用长度不小于300mm的样板检查(图7)。 5.8 对接不等厚钢板时,当薄板厚度小于或等于10mm,且两板厚度差大于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