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店开全球”跨境电商万店培育专项行动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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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跨境电子商务实施方案出台

浙江省跨境电子商务实施方案出台

浙江省跨境电子商务实施方案出台近年来,随着全球经济一体化的进一步发展,跨境电子商务成为了世界各国竞争力的重要组成部分。

作为中国最具活力的省份之一,浙江省积极推动跨境电子商务的发展,并于近日发布了跨境电子商务实施方案。

该方案旨在加快浙江省跨境电子商务的发展步伐,进一步提升浙江省在国际贸易中的地位。

方案的出台将有助于推动浙江省经济的转型升级,提升企业的国际竞争力,并创造更多就业机会。

方案的核心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首先,方案明确了浙江省跨境电子商务的发展目标。

根据国家政策和浙江省实际情况,方案确定了一系列发展目标,包括跨境电子商务交易额的年均增长率、跨境电商企业数量的增长目标以及服务贸易规模的提升目标等。

通过明确目标,可以提高各相关部门的责任感和积极性,推动浙江省跨境电子商务的快速发展。

其次,方案提出了一系列措施和政策来促进浙江省跨境电子商务的发展。

方案强调加强政策支持,完善跨境电子商务法律法规体系,提供税收支持和优惠政策,并建立健全跨境电子商务监管体系。

同时,方案还提出鼓励跨境电商企业与外国电商平台合作,加强跨境物流合作,提高海关通关效率等措施。

这些举措将为浙江省的跨境电子商务发展提供坚实的政策保障和实施路径。

第三,方案强调加强人才培养和技术创新。

跨境电子商务的发展需要大量具有相关技能和知识的专业人才,方案提出通过建设培训基地、提供奖助学金等方式,加大对跨境电商人才的培养力度。

同时,方案还鼓励企业加大对科技创新的投入,推动跨境电子商务领域的技术创新和应用。

最后,方案强调加强跨境电子商务平台建设。

方案提出加快推进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和跨境电商综保区的建设,打造一批国际化、专业化的电商平台。

这将有利于提升浙江省跨境电商的整体发展水平,吸引更多国内外优质电商资源的聚集。

总之,浙江省跨境电子商务实施方案的出台具有重要的意义和影响。

方案的实施将进一步推动浙江省跨境电子商务的发展,助力浙江经济的转型升级。

我们有理由相信,随着方案的实施和跨境电子商务的快速发展,浙江省将成为国内外跨境电商的重要交流合作平台,为浙江省经济的发展注入新的活力。

嘉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促进跨境电子商务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

嘉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促进跨境电子商务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

嘉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促进跨境电子商务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法规类别】电子商务【发文字号】嘉政办发[2016]25号【发布部门】嘉兴市政府【发布日期】2016.05.18【实施日期】2016.07.01【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嘉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促进跨境电子商务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嘉政办发〔2016〕25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跨境电子商务健康快速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46号)、《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大力发展电子商务加快培育经济新动力的实施意见》(浙政发〔2015〕49号)和《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跨境电子商务实施方案的通知》(浙政办发〔2014〕59号)精神,促进全市跨境电子商务创新发展,经市政府同意,特制定如下实施意见:一、总体思路积极实施“互联网+外贸”行动,按照“企业主体、市场运作、政府推动、机制创新”的总体要求,大力发展跨境电子商务园区、企业、服务商和境外服务网点,创新进出口综合管理方式,健全完善跨境电子商务服务体系和管理机制,全面提升我市产品国际市场核心竞争力,实现“优质优价”、“优进优出”,推进外贸转型升级。

二、主要目标充分发挥我市制造业、外贸和电子商务产业发展优势,大力推进跨境电子商务创新发展,实现跨境电子商务产业规模化、集群化和规范化发展。

2016年,建设一批跨境电子商务专业产业园区,重点培育跨境电子商务示范企业100家,全市跨境电子商务出口总值达到1亿美元以上。

“十三五”期间,全市跨境电子商务进出口总值年均增长20% 以上;到2020年,形成产业服务体系完整、第三方和自营平台共同推进、进出口并举、多种模式并存、线上线下有机融合的跨境电子商务发展格局。

三、重点工作(一)引进培育跨境电子商务经营主体。

围绕跨境电子商务“自建平台企业”、“电子商务应用企业”、“电子商务服务企业”三类经营主体,以国内外有影响力的龙头企业为重点,加大招引力度。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跨境电子商务实施方案的通知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跨境电子商务实施方案的通知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跨境电子商务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浙江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4.04.29•【字号】浙政办发[2014]59号•【施行日期】2014.04.2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商务综合规定正文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跨境电子商务实施方案的通知(浙政办发〔2014〕59号)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浙江省跨境电子商务实施方案》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14年4月29日浙江省跨境电子商务实施方案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商务部等部门关于实施支持跨境电子商务零售出口有关政策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3〕89号)等文件精神,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发展跨境电子商务的有关要求,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一、总体思路和主要目标(一)总体思路。

按照“市场运作、政策推动、机制创新、分步实施”的总体思路,大力发展跨境电子商务平台、企业、服务商、产业基地和境外服务网点,创新报关、检验检疫、结汇和退税管理方式,健全完善跨境电子商务服务体系和管理机制,逐步推进外贸出口营销手段创新,促进我省跨境电子商务发展,全面提升浙货国际市场占有率和品牌影响力,推动外贸转型升级。

(二)主要目标。

按照省委、省政府干好“一三五”、实现“四翻番”的决策部署,结合“电商换市”和“国际电子商务中心”建设目标,加快发展跨境电子商务。

争取到2017年,全省实现跨境电子商务年交易额(指注册地在浙江省行政区域内企业实现的交易额)500亿美元,总体发展水平居全国前列。

二、重点工作(一)确定跨境电子商务经营主体。

根据国办发〔2013〕89号文件列出的跨境电商经营主体(以下简称“经营主体”)类别,结合我省实际,本方案中的经营主体分为三类:一是自建跨境电子商务销售平台的电子商务出口企业(以下简称“自建平台企业”),二是利用第三方跨境电子商务平台开展电子商务出口的企业(含个体商户,以下简称“电商应用企业”),三是为电商应用企业提供交易服务、物流仓储、报关、检验检疫、退税等专项服务或综合服务的跨境电子商务第三方平台或服务企业(以下简称“电商服务企业”)。

浙江省商务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加快境外营销网络建设实施办法》的通知

浙江省商务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加快境外营销网络建设实施办法》的通知

浙江省商务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加快境外营销网络建设实施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浙江省商务厅•【公布日期】2010.07.19•【字号】浙商务经发[2010]220号•【施行日期】2010.07.1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商务综合规定正文浙江省商务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加快境外营销网络建设实施办法》的通知(浙商务经发〔2010〕220号)各市、扩权县(市、区)外经贸局:为更好地把握当前全球产业分工、市场格局加快调整的历史机遇,把实施“走出去”战略作为加快商务发展方式转变、企业转型升级的重要突破口,进一步引导和鼓励有条件的浙江企业在境外建立和完善营销网络,掌握全球市场销售的主导权和定价权,积极开拓国际市场,有效提升浙江经济的国际竞争力,在梳理总结浙江境外营销网络发展实践经验的基础上,制定了《浙江省加快境外营销网络建设实施办法》。

现将《浙江省加快境外营销网络建设实施办法》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实际情况认真贯彻执行。

特此通知。

二○一○年七月十九日浙江省加快境外营销网络建设实施办法为更好地把握当前全球产业分工、市场格局加快调整的历史机遇,把实施“走出去”战略作为推进发展方式转变的重要突破口,进一步引导和鼓励有条件的浙江企业在境外建立和完善营销网络,积极开拓国际市场,有效提升浙江经济的国际竞争力,特制定以下实施办法。

一、本办法所称的境外营销网络是指,企业通过在境外建立地区性营销中心、并购销售渠道、开设品牌连锁店、设立售后服务站(含办事处、代表处)等多种方式,建立起跨国界的从事国际营销和服务的市场拓展体系。

二、工作重点。

积极推进浙江优势企业和产品在全球市场的合理布局,进一步增强浙江产品在全球市场销售的主导权和定价权,着力形成中心--渠道--市场的网络格局。

具体为:推动海外浙江品牌产品展示(贸易)中心建设,整合研发服务、营销接单、物流配送、品牌推广等功能,努力形成浙江品牌在全球市场的合理布局;推动浙江优势企业到境外建立各类销售机构,进一步细分市场,努力形成稳固的浙江产品销售渠道;推动浙江境外商品城的转型发展,发挥和借鉴浙江国际商贸市场建设、运营的优势和经验,转换经营模式、提高商品档次,努力形成浙江产品的全球分销中心。

金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金华市跨境电子商务发展“十大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金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金华市跨境电子商务发展“十大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金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金华市跨境电子商务发展“十大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金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0.04.03•【字号】金政办发〔2020〕19号•【施行日期】2020.04.0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宏观调控和经济管理其他规定正文关于印发金华市跨境电子商务发展“十大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金政办发〔2020〕19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金华市跨境电子商务发展“十大行动”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金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0年4月3日(此件公开发布)金华市跨境电子商务发展“十大行动”实施方案为进一步巩固我市跨境电子商务发展优势,大力实施新经济培育工程,创新外贸发展新业态新模式,积极有效应对影响国际贸易发展的不确定因素,全方位提高我市开放型经济发展质量,现结合我市实际,制定跨境电子商务发展“十大行动”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以国家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建设为契机,以打造无国界贸易为目标,以促进我市制造业企业转型升级为核心,以改革创新为主抓手,通过实施跨境电子商务“十大行动”,着力打造全国跨境电子商务三大集聚中心,即商品门类最全的网货中心、服务成本最低的物流中心和政策环境最优的创新中心,力争2023年实现跨境网络零售额超1000亿元。

二、工作措施(一)主体培育行动。

1.加大头部企业招引力度。

发挥义乌国际贸易综合改革试验区和中国(义乌)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的政策优势,聚焦广州、深圳等发达地区,加大对环球易购、傲基电子商务、通拓科技等国内知名跨境电子商务头部企业的招引力度;进一步创新政策,加快推动有棵树、苏宁等签约项目落地;加大对义乌潘朵、金华万德福等本地细分领域冠军的培育扶持,促进企业做大做强。

力争2023年底前培育和引进年销售额超5亿元跨境电子商务企业50家以上,超10亿元跨境电子商务企业5家以上。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电子商务产业发展“十三五”规划的通知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电子商务产业发展“十三五”规划的通知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电子商务产业发展“十三五”规划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16.10.28•【字号】浙政办发〔2016〕135号•【施行日期】2016.10.2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发展规划正文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电子商务产业发展“十三五”规划的通知浙政办发〔2016〕135号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浙江省电子商务产业发展“十三五”规划》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实施。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16年10月28日浙江省电子商务产业发展“十三五”规划为全面推进我省电子商务产业发展,根据《浙江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特制定本规划。

一、发展现状与面临形势(一)现状评估。

“十二五”以来,我省电子商务保持高速增长态势,产业发展水平显著提高,农业、工业、服务业等各领域电子商务应用进一步普及和深化,电子商务支撑配套体系进一步强化,对经济社会的贡献日益凸显,电子商务总体发展水平全国领先,部分领域走在世界前列。

1.电子商务产业发展水平显著提高。

2015年全省电子商务交易额突破3万亿元,实现网络零售7610.62亿元,均居全国第二位,超额完成“十二五”规划目标。

各类电子商务市场主体蓬勃发展,全省共有网店210多万家,其中天猫店3万多家;电子商务服务企业近3000家;建有电子商务产业基地204个,形成了较为完整的电子商务产业体系。

2.经济各领域电子商务应用持续深化。

农村电子商务快速发展,2015年全省农产品网络零售额达304亿元,居全国首位;跨境电子商务取得突破,实现出口额270亿元,杭州成为全国首个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工业企业直接开设天猫店2.04万家,销售额超过2000亿元;382个专业市场开展了电子商务应用;百货商场、超市等积极探索线上到线下(O2O)经营模式;餐饮、住宿、旅游、金融、教育、文化、出版、家政和社区服务等行业领域纷纷开展电子商务业务。

跨境店铺运营活动策划方案

跨境店铺运营活动策划方案一、活动目标1. 增加海外市场销量:通过一系列的促销活动和营销手段,吸引海外消费者的关注和购买。

2. 提高品牌知名度:通过活动的推广和传播,提高品牌的知名度和影响力,树立品牌形象。

3. 增加客户留存率:通过活动参与和购买行为,促使客户对品牌产生认同感,提高客户留存率。

二、活动策划1. 活动主题确定:根据品牌定位和目标市场的特点,确定适合的活动主题,如品牌周年庆、节日促销、限时折扣等。

2. 活动时间规划:根据目标市场的节假日和消费习惯,确定活动进行的时间,如双十一购物节、圣诞节、复活节等。

3. 活动内容设计:根据活动主题,设计具有吸引力和创意的活动内容,如满减优惠、赠品活动、秒杀活动等。

4. 营销渠道选择:选择适合目标市场的营销渠道,如社交媒体平台、电商平台、微信公众号等,通过多渠道的宣传,扩大活动影响范围。

5. 促销推广方案:制定具体的促销推广方案,如社交媒体宣传、线上广告投放、邮件推送等,通过营销手段吸引海外消费者的关注。

6. 跨境物流配送:合作物流公司,提供快速可靠的国际物流配送服务,确保商品能够按时送达,并提供跟踪信息供客户查询。

7. 售后服务规划:建立健全的售后服务体系,及时回应客户的问题和投诉,并提供优质的售后服务,以提高客户满意度和留存率。

8. 数据分析和优化:对活动进行数据分析和优化,收集消费者反馈和需求,不断改进活动策划和推广方式。

三、活动实施1. 准备工作:确定活动时间和内容后,进行相关准备工作,如活动物料准备、人员调配、营销方案制定等。

2. 活动预告宣传:通过社交媒体平台、电商平台等渠道,进行活动预告宣传,吸引消费者的关注和期待。

3. 活动正式进行:根据活动内容和时间,进行相应的促销活动和营销策略,如满减、折扣、赠品等。

4. 数据监测和分析:对活动进行数据监测和分析,了解活动效果和消费者反馈,根据数据结果进行调整和优化。

5. 售后服务和回访:对于参与活动的消费者,进行售后服务和回访,了解他们的购物体验和意见,并进行积极回应和改进。

金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金华市跨境电子商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金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金华市跨境电子商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金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9.11.08•【字号】金政办发〔2019〕82号•【施行日期】2019.11.0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宏观调控和经济管理其他规定正文关于印发金华市跨境电子商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金政办发〔2019〕82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金华市跨境电子商务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金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9年11月8日(此件公开发布)金华市跨境电子商务工作实施方案为进一步巩固我市跨境电子商务发展优势,大力培育外贸发展新业态新模式,提高开放型经济发展质量,积极有效应对中美贸易摩擦。

现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思路围绕打造无国界贸易的目标,以中国(义乌)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获批为契机,充分发挥我市跨境电子商务开放、多维、立体的特点,按照“基础设施完善、发展要素集聚、生态环境良好、主体丰富多元”的工作要求,通过实施“主体培育、政策创新、体系优化、数据回归”四项举措,大力开展“3363”行动(实施三项行动、创新三类政策、优化六种体系、开展三个探索),确保我市跨境电子商务工作走在全国前列。

二、发展目标至2019年底,开展跨境电子商务业务的制造企业达360家,跨境电子商务网络零售额同比增长超30%,总额超410亿元;电子商务自建品牌达30个;中国(义乌)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1210进口业务超10亿元;开展省级跨境电子商务产业集群试点的县(市、区)达5个以上。

至2023年底,全市80%以上外贸生产企业开展跨境电子商务业务,跨境电子商务网络零售总额超1000亿元;电子商务自建品牌达100个;中国(义乌)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1210进口业务超40亿元;国家跨境电子商务出口试点9610业务同比增长超30%;各县(市、区)实现省级跨境电子商务产业集群试点全覆盖。

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商务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开拓国际市场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

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商务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开拓国际市场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商务厅•【公布日期】2011.11.30•【字号】浙财企〔2011〕405号•【施行日期】2011.12.3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专项资金管理正文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商务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开拓国际市场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浙财企〔2011〕405号各市、县(市)财政局、商务(外经贸)局(宁波不发),省级有关单位:为加强浙江省开拓国际市场专项资金的管理,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绩效,进一步开拓国际市场,我们对《浙江省开拓国际市场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进行了修订,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执行过程中如有问题,请及时反馈。

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商务厅二〇一一年十一月三十日浙江省开拓国际市场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第一条为加强浙江省开拓国际市场专项资金(以下简称“专项资金”)的使用管理,提高资金的使用绩效,进一步贯彻实施“市场多元化”战略,鼓励和引导企业开拓国际市场,保持外贸出口持续稳定增长,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专项资金的来源根据省政府批准的年度外经贸促进政策,每年从省财政内外贸发展资金中统筹安排专项资金。

第三条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原则专项资金的使用管理应符合国家和省产业政策导向,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大力帮助企业开拓新兴出口市场,努力推进外贸出口商品结构的调整优化,不断提高出口商品的国际市场竞争力。

第四条申请专项资金的单位应具备的基本条件(一)在浙江省内(不含宁波市,下同)依法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依法纳税,具有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和良好的财务记录;已取得国家或省有关部门批准(核准或备案)开展对外贸易的各类外经贸企业、行业组织和其他项目承办单位。

(二)按规定向各级财政和商务(外经贸)主管部门报送会计报表和统计资料。

第五条专项资金资助的范围(一)支持企业参加境内外各类国际性展会;(二)支持开展境外贸易促销、洽谈(对接)活动;(三)支持利用国际电子商务平台开拓国际市场;(四)支持农产品出口企业建立农产品质量可追溯体系;(五)根据当年商务促进政策确定的其他项目。

跨境电商项目具体实施方案

跨境电商项目具体实施方案随着全球化的发展,跨境电商成为了各国企业拓展国际市场的重要途径。

为了更好地实施跨境电商项目,我们需要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以确保项目顺利进行并取得成功。

首先,我们需要进行市场调研和分析,了解目标市场的消费习惯、法律法规、竞争对手等情况。

在市场调研的基础上,制定适合目标市场的营销策略和产品定位,以满足消费者需求并提高竞争力。

其次,建立健全的供应链体系是跨境电商项目成功的关键。

我们需要寻找可靠的供应商,确保产品质量和供货稳定。

同时,建立仓储和物流体系,提高订单处理效率和物流配送速度,以提升用户体验和满足客户需求。

在产品选择方面,我们需要根据市场需求和趋势,选择热销产品并进行定制化设计,以吸引目标客户群体并提高产品附加值。

同时,我们也需要关注知识产权保护,确保产品的合法性和安全性,以避免潜在的风险和法律纠纷。

在跨境电商平台的选择上,我们需要根据目标市场的特点和规模,选择合适的电商平台进行销售。

在平台运营方面,我们需要优化产品页面,提高搜索曝光率和转化率,制定价格策略和促销活动,以吸引客户并提高销售额。

此外,建立健全的售后服务体系也是跨境电商项目成功的关键。

我们需要建立客服团队,提供及时有效的客户服务,处理退换货和投诉,以提升用户满意度和忠诚度。

最后,我们需要进行数据分析和监控,及时调整和优化运营策略。

通过数据分析,我们可以了解产品销售情况、客户行为和市场趋势,以指导后续运营和决策,实现持续增长和盈利。

综上所述,跨境电商项目具体实施方案需要从市场调研、供应链、产品选择、电商平台、售后服务和数据分析等方面进行全面考虑和规划,以确保项目顺利进行并取得成功。

希望以上方案能够对跨境电商项目的实施提供参考和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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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店开全球”跨境电商万店培育专
项行动方案
(征求意见稿)
为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的决策部署,落实国家跨境电商综试区建设要求,按照争先创优行动和出口专班工作要求,加快推进新型贸易中心建设,充分释放跨境电商在促进外贸稳中提质、拉动消费和创造就业方面的潜能,现制定浙江“店开全球”跨境电商万店培育专项行动方案。

一、总体思路和目标
(一)总体思路。

按照“政府引导、企业为主、市场运作、精准施策”的原则,面向全省制造企业、外贸企业、商贸流通企业、国内电商企业及创业青年,通过实施“店开全球”跨境电商万店培育专项行动,推动解决“开店难”问题,普及深化跨境电商应用,着力在跨境电商产业规模、经营模式、资源整合、服务质量和配套支撑等方面实现新突破。

(二)主要目标。

争取到2020年底,整合30个以上全球性和区域性知名跨境电商平台资源和服务资源,新增跨境电商店铺1万家以上,实现跨境网络零售出口1000亿元,同比增长30%以上,认定一批省级跨境电商产业园(基地、孵化园区)。

二、主要内容
(一)举办精准对接活动。

采用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通过资源对接会、高管沙龙、孵化班等形式,在全省范围内举办100场左右跨境电商开店活动。

其中,省级层面根据不同平台和市场定位,统一举办10场左右跨境电商平台开店活动;各设区市原则上举办1场以上开店活动;相关县(市、区)根据实际需要组织开展。

(二)整合平台和服务资源。

培育和引进各类跨境电商服务企业和资源,为企业开店提供支持和配套服务。

鼓励电商平台在有条件的地区,设立卖家孵化中心和运营中心等服务机构,为平台卖家提供全流程服务。

支持第三方机构成立“全球电商平台开店服务中心”,开发“店开全球一码通”,为企业全渠道开店提供专业快捷的绿色通道,着力提升开店效率、降低运营成本。

(三)打造跨境电商产业园。

鼓励各地结合跨境电商综试区建设,根据跨境电商企业经营和青年创业实际需要,高起点高标准规划建设一批产业特色鲜明、功能配套完善的跨境电商产业园(基地、孵化园区),有效承接线上综合服务功能。

省商务厅将组织一批优质园区纳入省级电商产业基地名录,加大政策扶持和宣传推广力度。

(四)开展跨境电商专业培训。

面向跨境电商企业负责人、管理人员、业务人员及创业青年开展多层次培训,加快
培育一批兼具理论能力和实操能力的复合型人才。

支持第三方机构开发跨境电商培训系统,提供涵盖多平台业务的线上课程资源和实操资源,为企业开店提供技能支持。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省商务厅牵头组成工作推进小组,加强工作部署和统筹协调,专项行动开展情况作为跨境电商相关工作考核参考依据。

各地要落实专人,抓好本地区工作落实。

省电商促进会要充分发挥政企沟通桥梁作用,积极配合推动专项行动。

(二)加大政策扶持。

各地要将专项行动与跨境电商综试区主体培育工作、产业集群跨境电商发展试点工作相结合,用足、用好相关资金,加大开店政策支持力度。

(三)其他要求。

请各设区市商务局(综试办)每月底填报并反馈《专项行动情况统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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