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创业能力与综合素质拓展 学分置换办法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创新创业能力与综合素质拓展”
学分实施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倡导和鼓励大学生个性化发展,积极参与科学研究、创新创业活动、科技竞赛、素质拓展及各类社会实践活动,激发和培养大学生的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实践能力,提高大学生人文素养、科学素质和艺术修养,经学校研究决定,在本科生中设立“创新创业能力与综合素质拓展”学分(以下简称“创新拓展学分”)
第二条“创新拓展学分”指全日制本科生在校期间,以我校学生名义参加课外创新实践活动并获得成果者,按规定获得的学分,是对学生参加创新创业活动与素质拓展活动成效的考量,也是我校学生获得毕业资格的必要条件。
“创新创业能力与综合素质拓展”学分化是根据高等教育人才培养目标和大学生成长成才的特点,所制定的第二课堂培养计划,鼓励和倡导本科生参加丰富多彩的第二课堂活动,并将学生创新创业能力与综合素质拓展状况全面纳入培养方案中学分管理。
第三条“创新拓展学分”为培养方案中必须完成的学分,本科生在校学习期间,完成12个“创新拓展学分”后方可毕业。
第二章学分体系
第四条“创新拓展学分”包括必修学分和选修学分两部分,共计12学分。其中必修8学分,选修4学分,具体学分体系见表1,在此前提下,学校鼓励学生多修“创新拓展学分”。
第五条必修学分包括创业基础(1学分)、思政课程社会实践(1)和专业社会实践(6学分)两个个模块,必修学分模块之间,不可相互替代、充抵。选修学分包括各类科技与专业竞赛、志愿服务、社团活动与社会工作、职业技能培训与其它四个模块,学生可根据自身实际,在一个或多个模块进行选修,累计达到4学分即可。
表1 “创新创业能力与综合素质拓展”学分体系
性质学分体系活动形式学
分
学期安排
必修创业基础思政课程社会实践活动 1 第1-4学期思政课程社会实践社会实践活动 1
专业课外社会实践社会实践活动 6 第2-6学期
选修科学技术与专业竞赛学分创新创业竞赛、科研训练、大创计划
4 第1-7学期
志愿服务学分志愿服务活动
社团活动与社会分工学分社团活动与社会分工
职业技能培训及其它学分职业技能证书及其它
第三章学分评分标准
第六条学生参加创业基础按表2获得相应学分,就业指导中心确定主题活动,任课教师确定成绩评定和记载。
表2 思政课程社会实践学分评分标准表
活动形式计分标准认证负责部门
创业基础参加社会行业、企业现状分析,按规定上交相关活
动材料,成绩为“合格”。
就业办
第七条学生参加思政课程社会实践按表2获得相应学分,思政部负责确定主题活动,任课教师确定成绩评定和记载。
表3 思政课程社会实践学分评分标准表
活动形式计分标准认证负责部门
思政课程社会实践活动参加由思政部确定的主题思政教育活动,按规定上
交相关活动材料,成绩为“合格”。
思政部
第八条学生参加专业课外社会实践活动按表3获得相应学分,专业课外实践活动有学生所在分院(部)负责组织安排及考核,需在第二、第四、第六学期末暑期完成。
表4 专业课外社会实践学分评分标准表
活动形式计分标准认证负责部门
顶岗实习参加行业、企业一线实习,按规定上交实习相关材
料,成绩为“合格”
分院(部)
第九条 学生参加科技学术与创新创业活动按表5获得相应的学分。科技学术与创新创业活动包括学校、学院认可的各项校内外创新创业竞赛,主持或参加各类科研项目,撰写和公开发表学术论文,申报获得国家专利,主持或参加”大创计划“等活动。学校每年4月份公布本年度学校认定的创新创业竞赛项目名单,学院也将在4月底上报学院认定赛事的名单。在同一学年中,参加多项科技学术与创新创业活动所取得的”创新拓展学分“可以累加:同一件作品参加多项活动所获学分按最高等级学分计算,不得累加学分。 、
表5 科技学术与创新创业学分评分标准表
第十条 学生参加学校组织的文化艺术和身心发展活动按表6获得相应学分。文化艺术和身心发展活动包括学校承认的校内外各类学术报告和科技讲座,各种文、体、音、美(包括文艺演出、演讲赛、辩论赛、歌手大赛、主持人大赛、舞蹈大赛、球类比赛)等文化艺术体育竞赛。在一学年中,学生参加多项文化艺
活动形式
计分标准
认证负责部门
创新创业竞赛
级别
国一
等奖以上
国 二等奖
国 三等奖
省级一奖以上
省二级奖
省二等奖
省三等等奖
校级 一等奖
校
级 二等奖
校级三等奖
校级奖项参与
学校认定
4
4
3.5
3.5
3
2.5
2
1.5
1
0.5 0.2
教务
处与分院(部) 课题
研究 参加
科研
参加教师组织的科技小组成科研活动。每学期记0.2学分,最多计2学期
教务
处与科研处
发表论文专利
发表论文
排名 第一作者
第二作者 第三作者
教务处与科研处
核心以上期刊 2 1.5 1 一般期刊 1
0.5
0.2
专利 发明专利 排名第一记4分,第二记3分,第三记2分 实用新型
排名第一记2分,第二记1分,第三记0.5分
大创计划
类别 国家级 省级 校级 教务处与团委 负责 4 3 2 参与
3
2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