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钟精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XXXX年9月)
重大事项报告制度范文(2篇)

重大事项报告制度范文一、引言本报告旨在建立和完善重大事项报告制度,规范企业内部重大事项的报告流程和程序,保证企业高层管理层对重大事项的及时了解和决策。
本报告涵盖了重大事项报告的目的、范围、报告内容、报告流程和程序以及报告结果的处理等内容。
二、目的和范围重大事项报告制度的目的是为了加强企业内部重大事项的报告管理,促进及时沟通和决策,保证企业高层管理层对重大事项的全面了解和掌控。
本制度适用于企业内部发生的重大事项,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财务事项、重大合同或交易、重大法律纠纷或诉讼、重大安全事故等。
三、报告内容重大事项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1. 事项的基本情况:包括事项的发生时间、地点、相关方以及对企业的影响等。
2. 事项的经济后果:包括事项可能对企业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的影响。
3. 事项的风险评估:包括事项可能带来的潜在风险和应对措施。
4. 相关数据和证据:包括事项相关的数据、证据和其他支持材料。
5. 建议和意见:根据事项的性质,提出可以采取的措施、建议和意见。
四、报告流程和程序重大事项报告应按照以下流程和程序进行:1. 事项发生后,相关部门应及时发现并了解事项的基本情况和影响。
2. 相关部门应将事项报告给中层管理层,由中层管理层进行初步评估。
3. 若事项被评估为重大事项,中层管理层应立即报告给企业高层管理层。
4. 企业高层管理层根据事项的重要性,决定是否召开会议进行讨论和决策。
5. 若事项需要进行深入调查或其他进一步处理,企业高层管理层可指定特定的小组负责。
五、报告结果的处理报告结果应根据事项的性质和重要性,采取适当的处理措施,包括但不限于以下:1. 就事项做出决策或调整:根据报告的内容,企业高层管理层可以对事项做出决策或调整相关策略和计划。
2. 进一步研究和调查:对于复杂的重大事项,企业高层管理层可以指定特定的小组进行深入研究和调查。
3. 信息共享和整理:将报告结果整理成文件,并分享给相关部门和人员,以便于参考和借鉴。
重大事项报告制度模板

标题:XXX公司重大事项报告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和规范公司重大事项的管理工作,确保公司及时、准确、真实、完整地披露信息,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职能部门、子公司及分支机构。
第三条本制度所称重大事项,是指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的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情形或事件。
第二章报告义务人第四条报告义务人主要包括:(一)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比例达百分之五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二)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三)公司各部门、各子公司及分支机构负责人;(四)控股子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第五条报告义务人应当及时、准确、完整地报告重大事项,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
第三章重大事项报告范围和内容第六条重大事项报告范围包括:(一)公司经营方针、经营范围、组织结构的重大变更;(二)公司重大投资、融资决策及实施情况;(三)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收购、出售、抵押、担保等事项;(四)公司重大合同的签订、履行及解除;(五)公司重大突发事件、事故、诉讼、仲裁等;(六)公司重大财务亏损、债务违约、承担大额赔偿责任等;(七)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的重大变动原因;(八)其他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事项。
第七条重大事项报告内容应包括:(一)事项的名称、性质、影响范围和可能产生的后果;(二)事项的发生时间、地点、原因、经过及当前情况;(三)事项的解决措施、方案及预计效果;(四)事项报告义务人的基本情况及报告时间;(五)其他需要报告的详细信息。
第四章报告程序和要求第八条报告义务人在知悉重大事项后,应在第一时间将相关信息向董事长、董事会秘书和证券事务部进行报告。
第九条证券事务部负责重大事项的归集、管理工作,协助董事会秘书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重大事项报告制度3篇

重大事项报告制度第一篇:重大事项报告制度的意义和基本要求随着市场化和全球化进程的加速,企业竞争日益激烈,风险和挑战也随之增加。
面对这种形势,企业应该树立风险意识,充分认识到重大事件对企业的影响,制定重大事项报告制度,有助于企业发现和控制风险,保障企业的利益,有利于企业顺利运营和长期发展。
重大事项报告制度的基本要求如下:1. 确定重大事项的范围和界定标准。
企业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制定适用于本企业的重大事项范围和界定标准,并将其公示于内部。
2. 规定信息的报告对象和报告时限。
企业应当明确重大事项的报告对象,并规定相应的报告时限。
报告对象可包括上级主管部门、内控部门、法务部门等。
3. 确立报告流程和程序。
企业应当建立完善的重大事项报告程序,包括信息的收集、审核和报告等环节。
同时应当规定报告的格式和内容,以便收集和整理信息,并方便管理人员快速掌握相关情况。
4. 加强内部控制和管理。
企业应当通过加强内部管理和控制,防范重大事项的发生,包括完善内部流程、减少人为误操作等。
同时还可以通过培训、宣传、激励等方式提高员工的风险意识和防范能力,以减少企业的风险和损失。
综上所述,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对企业而言具有重要的意义和作用,可以帮助企业发现和控制风险,保障企业的利益,有利于企业顺利运营和长期发展。
第二篇:重大事项报告制度的具体实施流程重大事项报告制度是一个复杂的体系,需要经过明确的流程和整合各方面的资源,确保信息的准确性和及时性。
下面是重大事项报告制度的具体实施流程:1. 信息收集。
企业应当设立专门的负责人或团队负责信息的收集和梳理工作。
收集信息的渠道多种多样,可以通过内部网络、外部咨询、报表、调查等多种方式收集。
同时还需要建立信息管理系统,将所有信息统一管理。
2. 信息审核。
信息审核是制度实施中最为关键的环节之一。
应当由专门的审核人员负责审核和分析收集到的信息,并及时推送给相应的报告对象。
在审核信息时,还需要考虑信息来源、质量和真实性等方面。
关于重大事项报告制度7篇

关于重大事项报告制度7篇第1篇示例:随着社会和经济的发展,公司规模和业务范围都在不断扩大,面临的风险和挑战也越来越多。
在这样的情况下,为了加强公司治理,保护股东和投资者的权益,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应运而生。
重大事项报告制度是指公司在发生重大事项时,必须及时向相关方报告的一种制度。
重大事项包括但不限于:公司重大经营决策、重大合同的签订、对外担保、重大投资、债务违约等。
这些重大事项可能会对公司的经营状况、财务状况和发展前景产生重大影响,因此必须及时向公司股东、监管部门和投资者披露,以保障相关方的合法权益。
重大事项报告制度的核心内容包括事项的报告对象、内容和报告时限。
报告对象一般包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股东大会、监管部门和投资者等。
报告内容应包括事项的基本情况、可能产生的影响、公司的应对措施和具体的报告要求等。
报告时限一般为事项发生后的24小时内或48小时内,以确保信息及时公开透明,避免市场传言和不确定因素的影响。
重大事项报告制度的实施对公司具有重要意义。
可以加强公司内部管理,提高决策的透明度和科学性。
及时报告重大事项可以有效减少信息不对称和内幕交易的发生,增强公司的社会责任感和信誉度。
可以提升公司的风险管理能力,减少潜在的损失和法律风险。
在重大事项发生时,公司可以及时采取应对措施,避免事态扩大化,保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利益。
可以提高公司的治理效率,促进公司的稳健发展。
通过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公司可以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避免因事故和风险而导致的经营危机。
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在实践中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和挑战。
一些公司可能对重大事项报告制度缺乏重视,导致信息披露不及时不完整。
一些公司可能存在不当隐瞒重大事项的情况,违反法律法规和职业道德,损害公司和投资者的利益。
一些公司可能存在信息泄露和内部消息传递的风险,增加市场的不确定性和波动性。
加强对重大事项报告制度的监督和管理,提高公司的自律性和合规性非常重要。
为了更好地推动重大事项报告制度的实施,建议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完善和改进。
重大事项报告请示制度范本

重大事项报告请示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企业内部重大事项报告请示程序,加强决策的科学性和合理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规和规章制度,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企业内部的重大事项报告请示程序。
第三条重大事项是指直接关系到本企业整体利益和重大资金投入的事项。
第二章报告请示程序第四条在发生重大事项时,相关部门负责人应按照规定时间、程序和要求,报告企业高层领导。
第五条报告请示过程包括以下几个步骤:(一)事项识别:各部门负责人要及时发现和认识到重大事项,并判断其是否需要报告请示。
(二)资料准备:报告请示人员应准备相关资料,包括事项的背景、涉及的内容和意义、风险评估、可行性分析等。
(三)报告请示书的起草:报告请示人员应书面起草报告请示书,明确事项的目的、意义、影响、风险等,以便领导审阅。
(四)上报审阅:报告请示人员应将起草好的报告请示书上报企业高层领导,经领导审阅后进行决策。
(五)决策反馈:领导审阅后,应向报告请示人员进行决策反馈,并根据决策结果进行后续行动。
第六条报告请示书包括以下内容:(一)标题:统一格式,明确报告请示事项的名称。
(二)背景:简要介绍事项发生的背景、存在的问题等。
(三)目的:明确报告请示事项的目的和意义。
(四)影响:分析报告请示事项对企业的影响和可能产生的风险。
(五)可行性分析:对报告请示事项的可行性进行分析评估。
(六)建议:提出报告请示人员的建议和决策依据。
第三章决策原则第七条决策原则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科学决策:决策应基于充分的数据和分析,确保决策的科学性和合理性。
(二)风险控制:决策应综合考虑潜在风险,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控制。
(三)程序公正:决策程序应公正、公开、透明,避免一切形式的不公平行为。
(四)保密原则:决策过程中涉及商业机密的,应严格按照企业保密规定进行处理。
(五)权威决策:决策应由企业高层领导进行,确保决策的权威性和有效性。
第四章监督和评估第八条监督和评估是报告请示程序的重要环节,重要事项的决策是否合理有效,需要进行监督和评估。
重大事项报告制度范文(3篇)

重大事项报告制度范文1.目的为切实加强对重大事项的管理,建立健全快速反应机制,及时掌握重大事项信息,严肃工作纪律,制定本制度。
2.释义本规定所称重大事项包括:2.1各部门、分公司在安全保卫、安全生产、消防安全、车辆安全、存储安全、群体安全以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信访稳定、影响生产经营和办公秩序有序进行等方面工作所发生的各类事故、问题。
2.2政府部门及其他单位组织召开的、需要公司高管参加的各类会议。
2.3紧急和突发事件,包括非法集会、游行、示威、聚众围堵、请愿罢工、疫情、自然灾害、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
2.4政府及相关部门主要领导到我司参加的检查、指导、视察、调研等活动。
2.5获上级部门和相关部门表彰奖励和通报批评、处罚等情况。
2.6新闻单位进行的重要新闻采访。
2.7其他需要报告的重要情况和重大问题。
3.重大事项报告3.1重大事项报告的形式分:当面报告、电话报告和书面报告三种。
发生重大事项各部门、分公司应在第一时间内口头向行政部报告,由行政部直接向主管副总经理和总经理报告,并在____小时内向行政部递交书面报告;分公司应同时向主管部门生产本部或销售本部报告;节假日期间重大事项向行政部经理报告。
书面报告内容:负面重大事项信息要报告清楚时间、地点、事件主要人物、事件经过、应急措施、初步原因、联系人及有效联系电话;正面重大事项信息要报告清楚时间、地点、主要人物、主要内容。
3.2行政部要建立重大事项发生、进展、处理结果情况的通报制度。
3.3发生员工工伤事故的应同时向人事部报告。
4.责任追究凡重大事项出现瞒报、迟报、谎报、误报、少报、漏报或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告的,一经查实,将严格按公司就业规则的有关规定进行责任追究。
5.本规定于年月日经总经理批准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执行,解释权归行政部。
6.附件《公司重大事项报告表》公司重大事项报告表重大事项报告制度范文(2)一、目的:为了保证组织运作的透明度和有效性,加强决策的科学性和及时性,制定重大事项报告制度。
2024年财务报告编制与披露管理制度范文(二篇)
2024年财务报告编制与披露管理制度范文上海汉钟精机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报告编制与披露管理规定第十二条,公司需设定判断标准,以评估可能对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的交易或事项。
此类交易或事项的会计处理方法需提交董事会及审计委员会进行审议。
会计政策的变更及会计估计的调整同样需提交上述机构审议。
第十二条(续)公司年度财务报告编制方案应由财务部负责人核准后发送至各编制部门。
半年度、季度及月度财务报告可参照年度方案执行。
在年度财务报告编制前,公司需进行全面的资产清查、减值测试及债务核实,并将清查及核实结果及其处理方法报告董事会及审计委员会。
第十四条明确指出,公司必须在会计期末进行结账,禁止提前结账以赶制财务报表,且预先编制财务报表后结账的行为亦不可取。
第十五条要求公司确保账证相符、账账相符及账实相符,通过定期对账实现。
同时,公司应建立严格的账务调节和财产物资清查制度,明确责任人及处理流程,防止出现不符情况。
第十六条,财务报表应依据国家统一的会计准则制度规定,以完整、核对无误的会计账簿记录和其他资料编制,不得有遗漏或任意取舍。
第十七条,公司应通过人工或计算机系统检查财务报表的勾稽关系,重点校验项目间的对应关系、衔接关系及平衡及勾稽关系。
第十九条,面对合并、分立等情形,公司需按照会计准则选择适当的会计处理,相关会计处理方法及其影响需及时提交董事会及审计委员会审议。
第二十一条,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应明确编制范围,不得随意变更。
变更情况需及时提交董事会及审计委员会审议。
第二十二条,公司需明确财务报告的报送与披露流程,确保按时、合规地向内部和外部使用者提供财务报告,并根据法律法规及监管规定及时披露相关信息,确保公平的信息获取。
第二十三条,年度财务报告需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公司应制定明确的选聘标准和程序,报董事会及审计委员会审议,股东大会批准。
第二十五条,审计委员会需审议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报告,评估其工作,提出下一年度的选聘建议,并履行相关的信息披露义务,确保信息真实、完整。
重大事项报告制度
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序言重大事项报告制度是指企业内部建立一套规范和流程,要求相关部门和员工在遇到重大事项时及时向上级汇报,并提供必要的信息和分析。
这个制度的目的是加强企业的决策透明度、风险管理能力和内部协调效率,确保重大事项得到及时处理和决策。
一、制度的背景和必要性随着企业的发展,涉及到的事项越来越多样化和复杂化,有些事项涉及到公司的核心利益和战略方向,例如重大合同的签订、财务风险的控制、重要项目的推进等等。
这些重大事项的决策往往需要上级部门的支持和决策,同时也需要相关部门提供充分和准确的信息。
然而,在许多企业中存在着信息闭塞、决策不透明的问题。
上级部门往往得不到及时、准确的信息,导致决策延误或者出现错误。
同时,一些部门也可能因为信息不畅通,错过了及时处理问题的机会。
这些问题会造成企业的经营效益下降,甚至可能对企业的长期发展造成重大影响。
为了解决这些问题,建立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势在必行。
这个制度可以明确各部门和员工在遇到重大事项时的责任和权力,并规范汇报流程,确保信息的准确性和及时性。
通过这个制度,可以促进公司内部各部门间的协调合作,减少决策延误和错误的发生。
二、制度的目标和原则1. 目标:a. 提升决策透明度。
通过及时汇报重大事项,上级部门可以获得全面和准确的信息,从而做出明智的决策。
b. 加强风险管理能力。
通过及时汇报重大事项,上级部门可以及时采取措施减少风险的发生,并对可能的风险进行预警和管理。
c. 增强内部协调效率。
通过制度的规范和流程的设计,可以促进不同部门之间的沟通和协调,减少信息的滞后和误差,提高工作效率。
2. 原则:a. 及时性。
重大事项必须在第一时间向上级部门汇报,确保信息的准确性和及时性。
b. 真实性。
汇报的信息必须真实准确,不能有任何虚假或者隐瞒。
c. 公正性。
汇报的信息必须客观公正,不能有个人或者部门的个人利益和偏见。
三、制度的主要内容和流程1. 决策层面:重大事项必须上报给公司的决策层,公司决策层有权对重大事项进行审核和决策。
重大事项报告制度样本(三篇)
重大事项报告制度样本序言1. 引言引入重大事项,并介绍报告目的和背景2. 说明报告的结构一、重大事项的背景和重要性1. 介绍重大事项的起因和产生的原因2. 分析重大事项对组织或项目的影响和重要性二、目标和目标分析1. 确定应对重大事项的目标,明确期望的结果2. 分析目标的可行性和与组织或项目的相关性三、风险分析1. 系统性地分析重大事项可能带来的风险和威胁2. 定量或定性评估风险的程度和影响,并列举可能的风险事件四、应对策略1. 从不同角度提出应对重大事项的策略2. 对每个策略进行可行性分析和优缺点评估3. 选择最合适的策略,并进行推荐五、实施计划1. 制定实施重大事项的详细计划2. 将实施计划分解为具体的任务和时间表3. 列出责任人和相关资源六、关键指标1. 确定衡量重大事项整体进展的关键指标2. 制定指标说明和目标值3. 设定评估频率和流程七、沟通和报告1. 确定沟通流程和频率,明确沟通对象2. 制定沟通内容和形式3. 设定报告的评审和更新频率八、监控和评估1. 设计监控机制和方法,确保重大事项的实施进度2. 准备评估方法和工具,对实施效果进行定期评估3. 根据评估结果进行调整和改进结语1. 总结重大事项报告的主要内容和目标2. 强调对重大事项的重视和应对的重要性3. 表达对相关人员的感谢和支持附录1. 相关数据、图表和分析报告2. 其他补充材料注:以上只是一个重大事项报告制度的模板参考,根据具体情况可以进行适当调整和修改。
每个部分的详细内容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拓展和补充,以达到清晰、详细、全面的报告结果。
重大事项报告制度样本(二)一、目的本制度旨在规范重大事项报告的程序和要求,提高公司对重大事项的及时性、准确性和完整性的把握,并加强决策的科学性和有效性,确保公司的正常运营和风险控制。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部门和员工。
三、定义1. 重大事项:指对公司经营管理或者股东权益产生重大影响的事件、变动或决策。
重大事项报告制度范文(二篇)
重大事项报告制度范文(注:以下文字仅供参考,具体内容请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一、前言本报告旨在详细介绍我公司重大事项报告制度的建立和实施,旨在更好地规范公司内部各项重大事项的报告流程,确保公司高效运作和持续发展。
二、制度背景(1)我公司规模不断扩大,业务范围日益增长,随之而来的是众多重要决策和重大事项的频繁出现。
(2)为了加强公司的决策能力和风险控制,提高公司整体运作的有效性,我们必须建立一套行之有效的重大事项报告制度。
三、制度目的(1)确保及时准确地向公司高层和相关部门报告重大事项,及时采取相应的应对措施。
(2)保证重大事项的决策和执行过程规范、透明化,并对其风险进行评估和控制。
四、实施主体(1)重大事项报告制度由公司董事会主导,公司高层全面负责制定和执行,相关部门负责配合和落实。
(2)公司内部成立重大事项报告小组,负责制定操作规范、评估风险和监督执行。
五、内容要点(1)重大事项的界定和分类:明确什么属于重大事项,并根据性质分类。
(2)报告流程:详细介绍重大事项报告的流程和各个环节的责任人。
(3)报告要求:明确报告的内容、形式和截止时间。
(4)评估和决策流程:介绍如何对重大事项进行评估、决策和执行,并落实相应风险控制措施。
(5)后续监测和跟进:对已报告的重大事项进行后续跟进和监测,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应对措施。
六、操作规范(1)明确报告事项的提交材料和格式要求。
(2)明确报告的接收渠道和责任人。
(3)报告材料的机密性和安全性保护措施。
七、配套措施为了更好地贯彻实施重大事项报告制度,我们还将采取以下措施:(1)定期举办培训,提高员工对重大事项报告制度的理解和遵守程度。
(2)建立健全风险评估和控制机制,完善公司内部控制体系。
(3)加强内外部沟通,及时了解市场和行业动态,及时调整决策和应对措施。
(4)定期对重大事项报告制度进行评估和改进,确保其有效性和可持续性。
八、预期效果通过建立和实施重大事项报告制度,我们期待实现以下效果:(1)加强公司内部沟通和协同,提高决策的科学性和准确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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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事项报告制度上海汉钟精机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事项报告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上海汉钟精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重大事项报告工作,明确公司各部门、控股子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对重大事项的收集和管理办法,保证公司及时、正确、全面、完整、无误地披露信息,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本公司《章程》、《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的规定以及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重大事项报告制度是指出现、发生或即将发生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情形或事件,且该等情形或事件尚未公开时,按照本制度规定负有报告义务的单位、部门和人员,应当在第一时间将其相关信息及时向公司责任领导、董事会秘书、董事长进行报告的制度。
第三条重大事项报告制度的目的是通过明确报告人在知悉或者应当知悉重大事项时的报告义务和报告程序,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防止出现虚假信息披露、严重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保护投资者利益,确保公司的规范运作,规避监管风险。
第四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以及公司控股子公司和分公司。
第二章一般规定第五条公司重大事项报告义务人包括:(一)公司董事和董事会;(二)公司监事和监事会;(三)公司董事会秘书和证券部;(四)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长及各部门负责人,分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负责人(董事长)、总经理、财务负责人。
(五)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六)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七)其他负有信息披露义务的人员和部门。
重大事项报告制度第六条报告义务人应参照本制度的相关规定,向董事会秘书报告本制度规定的重大事项,并提交经过其核对的相关文件资料。
报告义务人应当保证所提供的相关文件资料真实、准确、完整、及时,无重大隐瞒、重大遗漏、虚假陈述或引起重大误解之处。
第七条公司由董事会秘书负责具体执行重大事项信息的管理及披露事项。
公司证券部负责各报告义务人报告的重大事项信息的归集、管理工作,协助董事会秘书履行向董事会汇报的职责。
第八条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因工作关系知悉重大事项的人员,在公司重大信息尚未公开披露前负有保密义务。
本制度中的公开披露是指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的网站及报纸上进行披露。
第三章重大事项的范围和内容第九条报告义务人为重大事项报告的第一责任人,负有敦促本部门或单位信息收集、整理的义务以及向公司证券报告其职责权限范围内所知悉的重大事项信息的义务。
第十条公司各部门、各分公司以及控股子公司发生或即将发生以下情形时,报告义务人应及时、准确、真实、完整地向公司董事会秘书报告,同时将相关文件资料报送公司证券部备案。
具体包括:(一)董事会决议;(二)监事会决议;(三)股东会(股东大会)决议;(四)独立董事声明、意见及报告;(五)一般交易事项,包括但不限于:1、购买或出售资产;2、对外投资(包括委托理财、委托贷款等)及公司内部重大投资行为;3、提供财务资助;4、提供担保,包括对全资子公司担保及反担保;5、租入或租出资产;6、委托或受托管资产和业务;7、赠与或受赠资产;8、债权、债务重组;9、签订许可使用协议;重大事项报告制度10、转让或者受让研究与开发项目;11、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的其他交易。
上述购买、出售的资产不包含购买原材料、燃料和动力,以及出售产品、商品等与日常经营相关的资产,但资产置换中涉及购买、出售此类资产的,仍包含在内。
公司发生的上述交易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应该及时披露:1、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10%以上,该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较高者作为计算数据。
2、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主营业务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主营业务收入的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1000万元人民币;3、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净利润占上市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100万元人民币;4、交易的成交金额(含承担债务和费用)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1000万元人民币;5、交易产生的利润占上市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100万元人民币。
上述指标计算中涉及的数据如为负值,取绝对值计算。
(六)关联交易事项,包括但不限于:1、购买原材料、燃料、动力;2、销售产品、商品;3、提供或者接受劳务;4、委托或受托销售;5、与关联人共同投资;6、其他通过约定可能导致资源或义务转移的事项。
发生的关联交易事项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报告义务人应当及时履行报告义务:1、公司与关联自然人发生的交易金额在3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关联交易;2、公司与关联法人发生的交易金额在300万元人民币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的关联交易。
相关单位已发生或可能发生关联交易(包括已经公司批准或拟新发生的关联交易)时,应在知悉当日根据本制度规定向公司董事会秘书报告,由公司董事会秘书确定是否需要履行关联交易决策程序。
重大事项报告制度(七)发生下列重大诉讼和仲裁事项时,应及时履行报告义务:1、涉案金额超过100万元人民币的重大诉讼、仲裁事项;2、连续十二个月内发生的诉讼和仲裁事项涉案金额累计达到前款所述标准的,应履行报告义务;3、未达到前款标准或者没有具体涉案金额的诉讼、仲裁事项,但董事会认为案件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或者深圳证券交易所认为有必要的,以及涉及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被申请撤换或者宣告无效的诉讼。
(八)发生下列重大风险事项时,应及时履行报告义务:1、发生重大亏损或者遭受重大损失,且单次损失在100万元人民币以上;2、发生重大债务、未清偿到期重大债务或重大债权到期未获清偿,且金额达到100万元人民币以上;3、可能依法承担重大违约责任或大额赔偿责任,且金额达到100万元人民币以上;4、计提大额资产减值准备;5、公司决定解散或者被有权机关依法责令关闭;6、公司预计出现资不抵债(一般指净资产为负值);7、发生重大灾害、设备、安全事故等事件,对公司造成重大损失的;8、主要债务人出现资不抵债或进入破产程序,公司对相应债权未提取足额坏账准备;9、主要资产被查封、扣押、冻结或被抵押、质押;10、主要或全部业务陷入停顿;11、公司因涉嫌违法违规被有权机关调查,或者受到重大行政、刑事处罚;1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涉嫌违法违规被有权机关调查或采取强制措施而无法履行职责,或者因身体、工作安排等其他原因无法正常履行职责达到或预计达到3个月以上;13、深圳证券交易所或者公司认定的其他重大风险事项。
(九)发生下列重大变更事项时,应及时履行报告义务:1、变更公司名称、股票简称、公司章程、注册资本、注册地址、办公地址和联系电话等。
2、经营方针和经营范围发生重大变化;3、变更会计政策、会计估计;4、董事会通过发行新股或其他再融资方案;重大事项报告制度5、中国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对公司发行新股或其他再融资申请、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提出相应的审核意见;6、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持股情况或控制公司的情况发生或拟发生较大变化;7、董事董事长、总经理、董事(含独立董事),或三分之一以上的监事提出辞职或发生变化;8、生产经营情况,外部条件或生产环境发生重大变化(包括产品价格、原材料采购、销售方式等发生重大变化);9、订立重要合同,可能对公司的资产、负债、权益或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10、新颁布的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政策可能对公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11、聘任、解聘为公司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12、法院裁定禁止控股股东转让其所持股份;13、任一股东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冻结、司法拍卖、托管、设定信托或者被依法限制表决权;14、获得大额政府补贴等额外收益或者发生可能对公司的资产、负债、权益或经营成果发生重大影响的其他事项;15、深圳证券交易所或者公司认定的其他情形。
(十)其他重大事项4、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发生变化;5、公司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和盈利预测的修正;6、公司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事项;7、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和澄清事项;8、公司发生回购股份事项;9、公司发行可转换债券涉及的重大事项;10、公司发生收购及相关股份权益发生变动事项;11、公司及公司股东发生承诺事项;12、公司实行股权激励行为事项;第十一条公司重大事项报告义务人应按下列规定的时间履行重大事项报告义务:(一)公司专项负责人会议、总经理办公室会议、董事会、监事会、股东大会就重大重大事项报告制度事项做出决议的,应在会议结束的当日报告决议情况;(二)公司就已披露的重大事项与有关的当事人签署意向书、协议或合同的,应在签署后当日报告意向书、协议或合同的主要内容;上述意向书、协议或合同的内容或履行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或者解除、终止的,应及时报告变更或者解除、终止的情况和原因。
(三)重大事项获得有关部门批准或被否决的,应及时报告批准或否决情况;(四)重大事项出现逾期付款情形的,应及时报告逾期付款的原因和相关付款安排;(五)重大事项涉及主要标的尚未交付或过户的,应及时报告有关交付或过户事宜;超过约定交付或过户期限3个月仍未完成交付或过户的,应及时报告未如期完成的原因,进展情况和预计完成的时间,并在此后每隔三十日报告一次进展情况,直至完成交付或过户。
(六)重大事项出现可能对公司股票及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其他进展或变化的,应及时报告事项的进展或变化情况。
第四章重大事项的报告程序第十二条按照本制度规定负有报告义务的相关人员,应在知悉本制度第三章所述重大事项的当日,以电话、传真或邮件等方式向公司董事会秘书通告有关情况,通时将与该重大事项有关的书面文件报送公司董事会秘书。
公司证券部应建立重大事项信息报告档案,对上报的信息予以整理及妥善保管。
第十三条公司董事会秘书应根据法律、法规、部门规章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对上报的重大事项进行分析、判断,决定对重大事项的处理方式,并及时将需要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履行决策程序的事项向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汇报,提请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履行相应程序,并按相关规定予以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五章责任与处罚第十四条重大事项报告义务人应勤勉尽责,严格遵守本制度规定。
发生本制度所述重大事项应上报而未及时上报,造成公司信息披露不及时或出现错误或疏漏,给公司、投资者造成损失或导致公司受到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处罚的,公司将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视情节给予相关责任人批评、警告、经济处罚、解除职务等处分,直至追究其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