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据法(主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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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据法的重要基础知识点

证据法的重要基础知识点

证据法的重要基础知识点证据法是法律领域中一门重要的学科,它主要研究证据的收集、审查和运用等相关问题。

在司法实践中,证据是判断案件事实和推定法律关系的基础。

以下是证据法的重要基础知识点:1. 证据的定义和种类:证据是指能够证明案件事实真实性或存在与否的材料或信息。

根据法律的规定,证据分为直接证据和间接证据。

直接证据是指能够直接证明案件事实的证据,如目击证人的陈述、书面文件等;间接证据是通过推理和推定来证明事实的证据,如物证、鉴定结论等。

2. 证据收集的原则:在证据的收集过程中,需要遵循一定的原则。

其中,最重要的原则是合法性原则,即证据的收集必须合法、合规,不能侵犯他人的合法权益。

此外,还有真实性原则、充分性原则、关联性原则等,这些原则的遵循有助于确保证据的可信度和有效性。

3. 证据的举证责任:在诉讼中,一方主张某一事实发生,就需要提供充分的证据加以证明。

在我国法律制度中,举证责任通常由主张权利的一方负担。

举证责任的大小与不同的案件类型和法律规定有关。

4. 证据的采信和排除:在审判过程中,法官需要对提交的证据进行审查和鉴别,确定其真实性和法定性。

法官应当依据法定的证据标准和证据规则,将合法、充分、真实、有力的证据采信,排除不合法、不充分或不真实的证据。

5. 证据的运用:在判决案件时,法官需要依据各方当事人提供的证据,进行权衡和评估,确定案件事实,并与法律进行匹配,作出正确的判决。

证据在司法实践中的运用需要遵守法定的程序和要求,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综上所述,以上是证据法的重要基础知识点,对于了解证据的定义、种类、收集原则、举证责任、采信和排除规则以及证据运用等方面具有指导意义。

在实践中,了解并正确运用证据法的知识是法律从业人员以及公民在维护合法权益和参与司法活动中不可忽视的一部分。

4证据法的基本原则

4证据法的基本原则

(一)实事求是原则的含义 • 从客观实际出发去调查研究和分析问 题,从而得出正确的结论。 • “务得事实,每求真是也。”(唐代 训诂学家颜师古),即根据实证,求 索真相,务得正确结论。
(二)实事求是原则的实现 • 在司法证明活动中,司法人员不能凭想当然, 不能主观臆断 • 在司法证明活动中,司法人员不能先入为主, 不能偏听偏信 • 既要防止只重结果,不重视过程,即片面追 求结果;也要防止只重视过程,而不重视结 果,即片面追求形式真实
六、法定证明与自由证明相结合的原则
要把法定证据所具有的信任,同法官 的内心确信所获得的信任结合起来。
——(法国资产阶级革命家)罗伯斯庇尔
(一)法定证明与自由证明相结合原则的含义 • 法定证明:司法公正的核心在于相同案件应得 到相同的处理,司法人员对证据的收集、使用 应采取统一明确的规则,不能有任何自由裁量 权 • 自由证明:社会的环境状况是发展变化的,案 件的具体情况是纷繁复杂的,法律必须给法官 采用证据证明案件事实的自由裁量权
(二)遵守法制原则的实现 • 健全证据立法是实现遵守法制原则的前提 • 在司法证明过程中依法取证、举证、质证 和认证是关键 • 建立责任追究制度是重要的保障
【案例视频】河北民办教师徐计彬血证冤案
二、实事求是原则 “实事”就是客观存在的一切事物, “是” 就是客观事物的内部联系,即规律性, “求”就是我去研究。 ——毛泽东
第三章 证据法的基本原则
本章主要内容 遵守法制原则 实事求是原则 证据为本原则 直接言词原则 公平诚信原则 法定证明与自由证明相结合则? 证据法的基本原则,也称证据原则, 是指在证据立法和司法实践中运用证 据证明案件事实时应当遵守的基本准 则。它是整个证据运行机制的指导思 想。
五、公平诚信原则 对以不正当方式获取的被告人供述不予 采纳,不仅是因为用这种方式获取的被 告人供述具有不可靠性,而且还因为不 可强迫自我归罪的原则和在文明社会中 警察应正当地对待在押人。

证据法学复习要点

证据法学复习要点

第一单元1.名词解释证据:是指用以证明某一事物客观存在或某一主张成立的有关事实材料。

证据法:是指司法机关和诉讼中依照法律运用证据来确认案件真伪是应遵循的法律规范。

诉讼证明:是指在诉讼中依照法律运用证据来确认案件真伪的过程或结果。

证据法学:是专门研究诉讼证明问题的法律科学。

2.简答题(1)简述证据法的功能。

答:1证据法保障当事人的平等诉讼主体地位。

2证据法约束法官的遗志,确保法官正确对待当事人,并依法行使审判权。

3证据法为裁判提供政党的依据和内容。

⑵简述证据法与宪法的关系。

答:宪法是证据立法和运行的根本法律依据。

证据法受宪法指导,首先是指证据法目的的设立是在宪法所确立的框架内进行的,或者说证据法的目的在于激励保障宪法所确立目的或价值。

这一点须始终贯彻证据的立法和证据法的运作之中。

其次是指宪法在承认国民主权的同时,也保障国民享有自由、诉讼权、财产权及生存权。

而证据法就是通过具体的证据规则在其中范围内竭力保障上述基本权的实现。

⑶证据法与诉讼的关系是怎样的?P答:证据法的具体运作环境是诉讼,其立足点和宗旨直接在于为诉讼裁判提供事实根据。

诉讼基本构造与证据法在内容和特征上紧密相关。

诉讼法关涉诉讼的整个方面,除了规范证据的运用或诉讼证明活动外,还包括诉讼管辖、当事人、诉讼程序等,而后一部分的内容通常不包含于证据法范畴。

⑷证据法学的研究方法有哪些。

答:1.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研究方法。

2.共性与个性相结合的研究方法。

3.程序法与实体法相结合的研究方法。

4.比较的方法。

5.法律社会学的研究方法。

⑸如何发展我国的证据法学。

答:第一要处理好“怎样在我国实现诉讼证明和证据制度现代化”这个问题,至少从三个方面着手。

1我们必须探究诉讼证明和证据制度现代化的涵义、内容和特征究竟是怎样的。

2我们需要对自己的法律传统文化进行知识性的探究,对其内容、特征、发展和诉讼证明中所起的作用等进行详尽的描述和分析。

3我们好药对中西证据制度和诉讼文化在碰面时可能会出现哪些问题进行哲学、文化和社会学方面思考。

证据法 精心笔记(樊崇义)

证据法 精心笔记(樊崇义)

证据法主要是指诉讼证据法,(包括民事诉讼证据法、刑事证据法和行政诉讼证据法)。

证据法是指司法机关和诉讼当事人等确定案件事实真伪时应遵循的法律规范。

证据法律制度的历史发展:⑴以“神判”为主的证明方法进化为以“人证”为主的证明方法;⑵以“人证”为主的证明方法进化为以物证和人证为主的证明方法。

西方国家主要是:神示证据法律制度→法定证据法律制度→自由心证证据法律制度。

神示证据法律制度(存在于西方奴隶制度社会及欧洲封建社会前期)的主要证明方法或方式有:“神誓”“水审”“火审”“决斗”“卜卦”“抽签”等。

法定证据制度(法律预先规定了各种证据的资格和证明力的规则,法官必须据此做出裁判的一种证据法律制度)的主要内容是:㈠各种证据的证明力及证据的收集和判断,均由法律预先明确规定,法官不得自由裁量。

㈡证据的形式化和等级化。

证据被根据其表现形式划分为完全证据和不完全证据。

㈢刑讯拷问是获取证据的合法方式。

值得肯定的是:①取代了神示证据法律制度朝着合理化方向发展;②严格规则有利于统一法制,防止法官专断;③强调了规则的意义,并致力于规则的制定和运用。

最大缺陷在于:以具体经验代替一般规则,以法定方式将不同证据的不同证明力加以绝对化、等级化,机械、单一,过分的限制了法官合理的自由裁量权。

同时,刑讯逼供不仅招致背离事实真相,而且侵犯了被告人的人权。

自由心证证据法律制度(法律不预先设定机械的规则来指示或约束法官,在原则上视各种证据的证明力为平等,由法官针对具体案情根据经验法则、逻辑规则和自己理性良知自由判断证据和认定事实)。

自由心证原则的要求:⒈对于证据的取舍及其证明力,由法官针对具体案情根据经验法则、逻辑规则和自己的理性良知自由判断;⒉法官形成内心确信,并据此认定案件事实。

“内心确信”是指法官内心对于案件事实形成确信,即法官心证程度应当达到“超出合理怀疑”(刑事诉讼)或者“真实的可能性大于虚假的可能性”(民事诉讼、行政诉讼)的证明标准。

证据法第三章

证据法第三章

证据法上存在“提交书证原则上应提交原本,否则 书证不可采”的规则,此规则即英美证据法中有名的 “最佳证据规则”。
诉讼中允许使用节录本或复制本,需具备三个条件: (1)原本(原件)客观存在,或者曾经存在; (2)具有不能提交原本(原件)的充分理由;
(3)节录本或复制本是对原本的准确反映。
三、书证、物证的审查认定
3、有较强的稳定性
书证不像证人证言和当事人陈述等证据那样容易发生变化, 即使书证的内容被人以某种方式改变,一般也可以查到改变的 蛛丝马迹。
4、但注意两个问题: 1)我们这里讲的“书证”≠ 书面证据 广义的书证包括录像、摄像、多媒体图像、计 算机存储资料等以记载的内容证明案件事实的视 听资料,我国诉讼法采狭义的书证概念。
3)一份书面材料可能同时具有书证和物证两种属性 例如某杀人案件的受害人在临死前用血在自己的 衣服上写下的案件发生的主要经过及其罪犯的情况, 那血衣就是兼有物证和书证的属性。 此时,书证、物证同体,如何界定? 原则上优先认定为书证
——因为书证较之物证更有直接证明性
4)书证是在特定诉讼活动以外形成的 书证中记载的内容可以证明诉讼案件中争议或待 证的事实,但一般都不是为了特定的案件的诉讼活 动而制作的,而是在诉讼活动开始前制作的,或者 是在与诉讼活动没有联系的情况下制作的。 这是书证和当事人、证人、鉴定人等诉讼参与人 提供的书面证明材料的主要区别。当事人陈述、证 人证言、鉴定结论也可以是书面形式,但不属于书 证的范畴。
2、偶然书证和目的书证
偶然书证则是指该文书产生的时候人们并没有预 见到或意识到它以后会成为证据,而是在事后偶然 的成为一份书证,如有关犯罪嫌疑人分赃计划的记 录。
目的书证是指当事人在制作某个文书时就已经意 识到将来它可能成为诉讼中的证据,如合同书。

证据法和证据法学

证据法和证据法学

证据法和证据法学
证据法和证据法学是两个相关但不同的领域。

证据法是指关于证据的收集、审查、评价和使用的法律规范的总称,主要涉及法庭证据的程序和规则。

证据法学则是研究证据法相关理论和制度的学科,主要涉及证据的基本属性、种类、收集、审查、评价和使用的原理和方法,以及证据在司法程序中的地位和作用等。

证据法学的研究方法主要包括历史研究、比较研究、规范分析、实证研究和跨学科研究等。

其中,历史研究方法主要通过对证据制度的历史演变和发展历程进行研究,揭示证据制度的产生、发展和变化规律;比较研究方法则通过对不同国家和地区证据制度的比较和分析,揭示不同制度之间的异同和优劣;规范分析方法主要针对现行法律规范进行分析,揭示法律规范的含义、内容、价值和适用条件;实证研究方法主要通过对司法实践中的证据问题进行调查和分析,揭示证据问题的实质和解决方案;跨学科研究方法则将证据法学与哲学、心理学、社会学等其他学科进行交叉研究和融合,从多角度多层次揭示证据制度的内在规律和价值。

在证据法学的研究中,需要注重对证据的客观性、真实性和合法性的研究,同时也需要关注对司法公正和效率的影响。

通过对证据法学的深入研究,可以更好地理解司法制度、法律程序和法律思维,提高法律职业素养和能力。

证据法第五章



3.传来证据与原始证据相互矛盾。 王某称听张某说是潘强用玻璃杯打伤 杨某,而张某证言证实不知是谁打伤杨 某。传来证据无原始证据印证,不能采 信。
高等教育出版社
第二节 原始证据与传来证据




根据证据的来源为标准,可以把诉讼证据分为 原始证据和传来证据。 应当注意: 原始证据与传来证据的划分仅以证据是否直接 来源于案件事实为标准,而不取决于是否为公 安司法人员所直接获得。 在证据为痕迹或者物品体积过大的情况下,公 安司法人员采取科学方法(如显影或摄影)予 以收集,也应认定为原始证据。
高等教育出版社

本案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潘强有三个犯罪事实, 触犯两个罪名。一是致周某某重伤这一事实, 被告人无异议,该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 二是殴打杨某致其轻伤;三是抢夺王某金手链。 对第二、三个事实,控辩双方各执一词。合议 庭评议认为: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潘强殴打杨 某和抢夺的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主要理由如 下:
高等教育出版社第三在只有本证或只有反证或者本证与反证两者中已有一种被证明为虚假的情况下审判人员仍要对该种证据进行认真的审查判断不能以反证虚假即推定本证成立或者以本证虚假即推定反证成立
第五章 证据在学理上的分类



第一节 第二节 第三节 第四节
言词证据与实物证据 原始证据与传来证据 直接证据与间接证据 本证与反证
高等教育出版社

我国《电子签名法》第5条规定,“符合下列条件的数 据电文,视为满足法律、法规规定的原件形式要求: (一)能够有效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供随时调取查用; (二)能够可靠地保证自最终形成时起,内容保持完整、 未被更改。但是,在数据电文上增加背书以及数据交换、 储存和显示过程中发生的形式变化不影响数据电文的完 整性。”

证据法学


证据法学
一 绪论. 1. 证据法学的概念. 是以诉讼中有关证据的取得 (既通过调查证据方法取得证据资料)与证据运用 (既运用证据资料证明待证事实)的法律规范, 立法 及司法实践, 规律方法, 理论为研究对象的学科, 是现代法学体系中一个重要的组成部分. 2. 证据法学的体系. 是将证据法学的研究对象具 体化之后, 按照一定的结构排列组合而成的科学 系统. 古今中外, 大体包括证据论和证明论两大部 分.



直到20世纪中期,美国的证据法仍然以判例法为 基本形式。 1967年,加利福尼亚州颁布了《证据法典》; 1975年,美国司法部为联邦各级法院制定了《联 邦证据规则》。 目前,美国各州都有自己的证据法或证据规则。
英美法系国家的证据制度主要是为适应陪审团审 判而设计的,是为防止陪审员在使用证据认定案 件事实时出现混乱或偏差而产生和发展起来的, 因为陪审员不是法律专业人员,智力水平和道德 素质也参差不齐,所以不能让他们自由行使采用 证据和评断证据的仅力。

而刑法对金融机构特殊保护的理由,是出于金融 机构是个设防严密的地方,盗窃它,犯罪人需要 付出艰巨的努力。而努力之艰巨,正说明犯罪人 主观恶性大、犯罪意志坚决、犯罪手法高妙。这 一切正是课以重刑的理由。
机器会犯错吗?这个问题是一个悖论:如果回答 机器不会犯错,那它的交付是真的,许霆也没有 不接受的义务,绝无犯罪可言;如果回答机器会 犯错,那它就不能免除错误交付的责任。况且, 它的背后站着它的设计者和主人,老板要为他的 雇员承担责任,怎可不为他的机器承担责任呢? 双方的过错由被告一方承担,显失人们心中的正 义天平。


D. 关于“金融机构”的认定 .
金融机构是指专门从事货币信用活动的中介组织。 我国金融机构按其地位和功能划分大致有以下四类: (1)中央银行,即中国人民银行。 (2)银行。包括政策性银行、商业银行。商业银行又 分为:国有独资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城市 合作银行以及住房储蓄银行。

证据法

证据法学复习资料第一节证据法概述一、证据法的宗旨:1.证据法律制度必须遵行宪法。

2.证据法律制度保障诉讼当事人的证明权。

3.证据法律制度保障法院公正、及时地认定案件事实。

二、法定证据证据法律制度的主要内容:1.各种证据的证明力及证据的收集和判断,均由法律预先明确规定,法官不得自由裁量。

2.证据的形式化和等级性。

3.刑讯拷问是获取证据的合法方式。

4.对最终的事实认定,尤其是对罪责的认定和刑罚的宣告规定了严格的证据要件。

三、对法定证据法律制度的评价1.取代了神示证据法律制度朝着合理化方向发展。

2.严格规则有利于统一法制,防止法官专断。

3.强调了规则的意义,并致力于规则的制定和运用等。

四、我国证据法律制度的历史发展1.我国古代证据法律制度(1)我国古代社会也有过神判。

(2)我国古代证据法律制度含有法定证据法律制度的因素,其典型的体现是唐律“断狱篇”关于被告定罪要件的规定。

(3)我国古代证据法律制度中刑讯是获取证据(口供)的主要合法手段。

(4)我国古代审判中,很重视“五听”(或五辞)判案法,即通过辞听、色听、气听、耳听、目听来断定当事人陈述的真伪。

(5)我国古代向来注重对实物证据的收集。

(6)我国古代实行“从赎或从赦”,不管如何处理疑案,都是有罪推定。

2.资产阶级证据法律制度的主要内容和特征:(1)自由心证证据法律制度。

(2)无罪推定。

(3)直接言词辩论原则。

(4)举证责任。

(5)证据种类有被告人自白、人证、物证、书证、鉴定、勘验等。

3.我国现行证据法律制度特点(1)以查明案情真相为目的。

(2)严禁刑讯逼供,重证据不轻信口供,废除了“罪从供定”等不合理原则。

(3)明确规定无罪推定原则。

(4)举证责任方面,《民事诉讼法》第64条第1款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行政诉讼法》第32条中规定:被告对做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负有举证责任,应当提供作出该具体行政行为的证据和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

第二节证据法学一、证据法学的学科特点(1)一门具有高度专门性的法学学科,其专门性主要体现主诉讼证据和诉讼证明的法理、制度和适用构成民主与证据法学的研究对象。

《证据法学》课程概述

《证据法学》课程简介课程代码课程简介:证据法学是法学的重要专业基础学科,是法学的必修课。

证据法学是诉讼法的扩展性学科。

其内容中作为基础理论部分主要包括证据制度的历史沿革,证据法的基本原理;作为静态的证据法学内容主要包括三大诉讼法中所涉及的证据的种类和证据的具体分类;作为动态的证据法学内容主要包括证据规则以及证据的收集、保全和审查判断;证据法学中还包括证明的部分,其内容诸如证明主体与证明责任,证明对象与证明标准等;此外证据法学还包括两种非证据的证明方式——推定和司法认知。

通过以理论与案例相结合的方法对上述内容进行教学,目的使学生在对课程内容学习掌握的基础上,能够具有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为将来从事司法实务或者进一步的理论研究打下良好的基础。

Brief introduction:Evidence law is a basic subject of legal major, it is a compulsorylesson. evidence law is part of procedure law. it includes the basic theory which is the history of evidence system and the principal of evidence law ;as one still part, it includes the specific kinds of evidence and the classifications of evidence; as one active part, it includes the rules of evidence and the collection, protection and identification of the evidence; besides, it also includes the part of proof, which are the subjects of proof and responsibility of proof, the object of proof and the standard of proof ect. meanwhile, it includes the other two kinds of proof without the evidence----presumption and legal notice. Through the above study with combination of theory and the case, it is hoped to make the students firstly grasp the main content of the evidence law and secondly have the ability to find and resolve the problem.撰写人:孙维萍院(系)公章:院(系)教学主管签字(盖章):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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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审图
• B.热水审:令被告人或者双方当事人用手从沸
水中取出事先放置的物件以验证其是否有罪的
方法。
• 标准:a.能否取出该物;b.取出该物后是否
烫伤,如烫伤经一定仪式如祈祷等后过一定时 间看是否痊愈或是否即将痊愈。 • ②火审:用火或烧热的铁器判断被告人是否有 罪的方法(一般用于盗窃或杀人等重大案件)。
• 决斗规则:
• a.决斗双方必须是同属一个等级:如绅士、领
主等;
• b.决斗的器械:绅士、领主等可用剑和盾为武
器进行决斗;农民或者平民则只能用木棍进行
搏斗;如果棍棒折断,则用拳脚甚至牙齿;
• C.妇女、教士、病人、20岁以下或60岁以上的 人可以雇佣决斗士,也可申请使用神判法代替 决斗。
3)其他带有神证色彩的证明方法
由评断和取舍。 • 2.特点: • • • 1)限制了法官在判断、运用证据问题上的专横武断; 2)刑讯逼供合法化; 3)具有形式主义和等级性特点。

• •
3.评价:
1)具有一定的科学性和合理性; 2)在限制法官的独断专行、强调法定规 则、维护法制统一方面有合理意义;

3)落后性、封建性和过于刻板。
(三)自由心证证据制度
• 自由心证证据制度又称为“内心确信证据制
度”。
• “内心确信”(I’intime conviction)来源于法
国;“自由心证”的汉译来源于日本。
• 最早提出在立法中废除法定证据制度,建立自
由心证制度的是法国的杜波尔,时间为1790年
12月26日。
• 1791年1月18日被通过,实的认识活动 a)推知裁判事实的手段


b)思维层面的推理过程
c)取决于特定社会条件下的社会常识和个人经验
• 1.2司法证明是特殊的历史认识(考古)
• 1)属于对历史事实的认识


a)认识案件事实要甄别证据的真伪
b)认识方式的间接性

c)认识结果的或然性

• • • •
2)是一种特殊的历史认识
• •

毕玉谦著《民事证据法及其程序功能》。 A.周荣著《证据法要论》;
B.何家弘主编《新编证据法学》;
• (3)独立法律部门:与实体法、程序法并立


C.裴昌龄著《证据法学新论》 ;
D.美国学者Aron也持该观点。
三、证据法的功能
•1.含义:证据法所能产生的功效和效能。 • 证据法的基本功能:规范法官、检察官、警察、律师 及其他诉讼参与人发现、收集、提出、审查、运用证据
a)只要求查明历史事实的特定内容 b)在双方当事人证明和证伪活动中展开 c)在一定期限内得出确定性结论 2.价值论

• • • •
1)证据法价值的多元性
a)案件实体真实 b)程序正义 c)尊重个人权利 d)诉讼效益

e)其他价值:如保护信任、亲情、儿童权益等
第二讲 证据论
一、概念特征意义
二、证据的种类

5)证据法理
二、证据法学的性质
• 1.含义

指证据法学内容所具有的基本属性及其在整
个法学体系中的地位和功能。
• 证据法学属性:实体法or程序法?
• (1)证据法是程序法的组成部分 • 代表人物有: • • A.台湾陈朴生著《刑事证据法》; B.边沁著《司法证据原理》。
2.争议观点
• (2)证据法兼有程序法和实体法的属性
• 注意:实践中,证据以外认定案件事实的因素主要有: 神意、长官意志、民愤和臆断等。 • 4.1证据裁判主义的例外 • 1)司法认知(judicial notice);

• •
2)自认;
3)推定; 4)拟制事实。
• Fictio est contra veritatem, sed pro veritate habetur. (拉丁文)
judged innocent. Otherwise, he was
promptly hanged.
火审图(烙铁审)
• 中世纪欧洲国家“热铁审” 的仪式:牧师给烧红的铁块撒 上“圣水”,并念念有词:“上帝保佑,圣父、圣子和圣 灵,请降临这块铁上,显示上帝的正确裁判吧。”然后让 被告人手持铁块走过9英尺的距离走完后将被告人的手密封
的行为。
•2.证据法的具体功能 • 1)发现真实(认识论功能) ; • 2)维护公正(价值论功能) ; • 3)保障人权(价值论功能) ;
• 4)提高效率(价值论功能) 。
四、历史沿革
• 1.司法证明方法转变:
• • • • • • • 1)“神证” → →“人证” ; 2)“人证” → →“物证”。 1)神证为主的证明方法; 2)人证为主的证明方法; 3)物证为主的证明方法。 A.神示裁判主义:以神的启示作为裁判的根据 ; B.证据裁判主义:以证据作为裁判的根据。
• 2. 2证据方法: • 指诉讼中可作为调查对象的有形物。
• 2. 3证据能力:


(证据力)证据在法律上可作为定案根据的资格或条件。
2. 4证明力:
• 证据对案件事实的证明价值和功能,即证据在认定事实上发生作用的力 量,证据对审判法官形成心证的影响力。
(二)证据的特征
• 1. 通说:三性说:客观性、关联性和合法性
其他国家
日本的“盟神探汤”
越南、所罗门群岛的“鳄鱼审判”
3.评价
• • • • 1)提高了人类司法判决的权威性; 2)是一种反理性的证明方式; 3)难以客观公正解决纠纷; 4)具有相对进步性。
(二)法定证据制度
• 1.含义: • 形式证据制度:法律预先明文规定各种证据的证明力大
小、证据的取舍与运用,法官在审理案件过程中不得自
The suspect had to
carry a bar of redhot iron in his hands while he walked nine
marked paces. In
the unlikely event of no burns appearing
on his hand, he was
• 有国家规定:决斗时允许休息3次,每次1小时,直到杀死对方或者对方 认输为止。 • 在诺曼征服英国后,英国也开始使用司法决斗。 • 法国在1818年才明令废除“司法决斗”。 • 俄国爱情诗人普希金就死于与情敌决斗之时。
• ②卜(BO)筮:
• ③十字形证明: • 1215年欧洲天主教拉特兰大教会明令禁止在审判中使用“神明裁判”。 法国在1260年废止;罗马帝国在1290年废除;英国也在同年宣布废除。
神判法的方式
• • • • • • 水审(冷、热) 火审 鳄鱼审 热油审 面包奶酪审 十字形证明
神断
《汉穆拉比法典》第2条规定:
“假若某人控他人行妖术, 而又不能证实此事,则被
控行妖术的人应走近河边,
投入河中。如果他被河水 制服,则揭发者可以取得 他的房屋;反之,如果河 水为他剖白,使之安然无 恙,则控他行妖术的人应 处死,而投河者取得揭发 者的房屋。”
三、证据的分类
一、证据的概念、特征和意义
• (一)证据的概念: • 诉讼过程中用来或可能用来证明案件事实真相的一切根据或
凭据。
• 1. 理解:

• •
1)内容:客观存在过的案情;
2)证明关系:证明案件事实的凭据,认定案情的手段; 3)表现形式:内容与形式的统一。
2.相关概念
• 2. 1证据材料: • 凡是未经查证属实的物证、书证、证人证言等都为证据材料。
• 3.分类:包括神誓法和神判法
1)神誓法→证据真实
• 裁判者要求双方当事人向神灵发誓,以证明 其陈述的真实性。 • 诅誓分为三种:自愿诅誓、必须诅誓和说明
清白的宣誓。
• ①《周礼》:“有狱讼者,则使盟誓。”但 未规定盟誓的内容。
• ②9世纪的英国法中规定:索赔被窃财物案件 • 原告誓词为:“我在上帝面前宣誓指控他就 是盗窃我财物的人。这既不出于仇恨、妒嫉 或者其他非法目的;也不是出于不实传言或 者信念。” • 被告誓词为:“我在上帝面前宣誓,对于他 对我的指控,我的行为和意图上都是无罪
3)其他带有神证色彩的证明方法
• ①决斗:一般只有贵族和自由民才可选用。
• 当事人对案件的陈述发生矛盾时,原告提出愿以生命
证明自己的控告真实,而被告又没有证据证明自己无
罪,法官就指令当事人进行决斗。
• 胜者为无罪。民事案件可以请人决斗。
• 仪式:决斗前双方必须对神宣读誓词,如读错则认为 神已经作出旨意,不需决斗即可判决其有罪。
• 二是法官对案情的认定,必须在内心形成确信。
• 3.评价: • • • 1)体现了民主性和文明性,符合程序正义和实体正义 的要求; 2)体现了法官独立审判的基本精神; 3)自由心证促进了人们对司法的信任,并使法官职业 成为受人尊敬的职业。

4)局限性:主观擅断与认识上的局限性。
五、诉讼模式与证据法

文)
Fiction is against the truth, but it is to have truth.(英
(一)神示证据制度
• 1 .含义
• 神明裁判or神证,是指以特定形式将神灵的旨
意表现出来,并以神的旨意来判断案件是非曲直
的证据制度。 • 2.产生原因: • • A .社会生产力低下; B .实行神权化统治。
包扎,三天后查验,化脓溃烂即为有罪。
• 注意:水审、火审等方式在中国并没有流行,只是在少数 民族中盛行。如藏族“捞热油”、景颇族“捞开水”、彝
族“捧铧犁”、傣族“吊簸箕”等。
• 此外,中国舜帝时有司法官皋陶审理疑难刑事案件时使用 “神羊”。羊顶者有罪,不顶者无罪。 • 后有独角兽。《西游记》“真假美猴王”中提到地藏菩萨那 里有“地听”能听出真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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