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加强个人诚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

全市加强个人诚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X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加强个人诚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X办发〔X〕10号)精神,加快推进全市个人诚信体系建设,提高全社会诚信意识和信用水平,营造X优良信用环境,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省、市党委政府决策部署,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根本,坚持“政府推动、社会共建,健全法制、规范发展,全面推进、重点突破,强化应用、奖惩联动”的原则,强化个人公共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支撑,加快个人诚信记录建设,推动个人公共信用信息共享使用,落实个人信息安全、隐私保护、信用修复等工作要求,建立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大力弘扬诚信文化,让诚信成为全社会共同的价值追求和行为准则,积极营造“守信光荣、失信可耻”的良好社会氛围。

到X年,与全省同步实现公民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全覆盖,基本建成个人公共信用信息目录精准统一、个人公共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记录全面、信息共享及时、信息安全和信用修复机制健全、联合激励惩戒系统机制和功能完善的个人诚信建设体系。

二、工作任务

(一)强化个人信用记录基础支撑。

1.建立个人公共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按照全省“一网三库多系统”的技术架构,依托省社会信用信息平台和省级人口信息管理系统,X年底前,建好X市备份人口信息数据库和个人公共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并与市社会信用信息平台实现信息对接。

2.建立个人公共信用信息标准体系。按照全省统一制定的个人信用信息标准体系,加强重点领域个人信用信息整合归集,积极探索我市部分行业、单位个人信用信息的分类、采集、交换、评价和应用标准,探索建立“市民诚信卡”积分管理机制和守信激励、失信惩戒机制。到X年,基本建立覆盖全市的个人公共信用信息共享查询平台。

(二)加快推进个人诚信记录建设和信息共享。

3.深入推进个人实名登记。按照全省实名登记制度改革工作方案的部署,以互联网、邮寄递送、电信、金融账户、公交卡等领域为重点,全面落实实名登记制度。深入开展户口清理整顿工作,加快解决“重、错、假、无”和死亡应销未销等户籍管理历史遗留问题,切实推进以公民身份号码制度为基础的公民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建设。加快居民身份证指纹信息采集和个人信息更新,进一步提高居民身份证信息的准确性和有效性,到X年6月底,基本实现公民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全覆盖。进一步清理规范居民身份证件使用,加强个人身份信息的核查,运用信息化手段开展多渠道用户认证,方便群众办事。

4.全面归集个人公共信用信息。建立公民个人公共信用信息征集长效工作机制,依据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在行政管理和公共服务中记录行政相对人的个人公共信用信息。依托全市政务信息资源共享交

换平台和社会信用信息平台,整合政府有关部门、事业单位、各行业协会等涉及公民信用信息的数据资源。依法依规全面归集公民个人身份信息、从业信息、执业信息、受教育信息、违法违纪信息、法定代表人失信信息、纳税信用级别信息、失信被执行人信息等公民个人信用信息。

5.建立重点领域个人诚信记录。以食品药品、安全生产、中介服务、会展广告、公共资源交易、教育科研、旅游服务、互联网应用及服务、消防安全、交通安全、环境保护、生物安全、产品质量、税收缴纳、医疗卫生、劳动保障、工程项目建设、金融服务、知识产权、司法诉讼、电子商务、志愿服务、慈善捐助、体育竞技、文化娱乐、征信服务等领域为重点,以公务员、企业法定代表人及相关责任人、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理事长及相关责任人、律师、公证员、司法鉴定人、教师、医师、执业药师、评估师、税务师、注册消防工程师、注册安全工程师、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会计审计人员、住房城乡建设执业资格注册人员、资产评估人员、房地产中介从业人员、知识产权从业人员、认证人员、科研人员、保险经纪人、金融从业人员、统计从业人员、新闻媒体从业人员、公共资源交易和政务服务参与人员、导游等职业人群为主要对象,建立和完善个人信用记录形成和动态更新机制,及时归集和更新有关人员在相关活动中形成的诚信信息,并推送至省、市社会信用信息平台。鼓励并引导行业协会、商会等行业组织建立健全会员信用档案。

6.建立个人信用信息整合共享机制。推动建立个人公共信用信息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