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合同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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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合同管理规定(3篇)

学校合同管理规定(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学校合同管理,维护学校合法权益,提高合同管理水平,保障学校教育教学、科研和社会服务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学校各部门、各单位签订的各类合同,包括但不限于采购合同、租赁合同、技术服务合同、咨询合同、培训合同、捐赠合同等。

第三条学校合同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合法性原则:合同内容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

(二)公平原则:合同双方权利义务对等,不得损害对方合法权益。

(三)诚实信用原则:合同双方应诚实守信,履行合同义务。

(四)效益原则:合同签订应注重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第二章合同签订第四条学校合同签订前,应进行充分的市场调研和风险评估,确保合同内容合法、合理。

第五条学校合同签订应当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作为合同主体。

第六条学校合同签订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一)合同主体明确,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二)合同内容完整,包括合同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等。

(三)合同形式合法,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

第七条学校合同签订程序:(一)合同需求部门提出合同签订申请,包括合同名称、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等。

(二)合同需求部门进行市场调研,选择合适的供应商或服务方。

(三)合同需求部门与供应商或服务方进行谈判,确定合同条款。

(四)合同需求部门将合同草案提交学校合同管理部门审核。

(五)学校合同管理部门对合同草案进行审核,并提出修改意见。

(六)合同需求部门根据审核意见修改合同草案。

(七)合同双方正式签订合同。

第三章合同履行第八条合同签订后,合同双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各自的权利和义务。

第九条学校合同履行过程中,合同需求部门应当对合同履行情况进行监督,确保合同目的实现。

第十条合同需求部门应当及时向学校合同管理部门报告合同履行情况,包括合同履行进度、合同变更、合同解除等情况。

学校合同管理内部控制制度

学校合同管理内部控制制度

学校合同管理内部控制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学校合同管理,规范学校经济行为,防范合同法律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等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的学校合同管理内部控制制度,是指学校在签订、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合同过程中,为保证合同合法性、合规性、有效性,对合同的签订、执行、监督等环节进行的一系列内部控制措施。

第三条学校合同管理内部控制制度适用于学校与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签订的各类合同。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第四条学校成立合同管理委员会,负责学校合同管理的组织实施和协调工作。

合同管理委员会由校长担任主任,财务、法律、审计、资产管理等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

第五条合同管理委员会的主要职责:(一)制定学校合同管理的具体措施和办法;(二)指导和监督合同归口管理部门、合同承办部门制定和完善合同管理细则;(三)对合同归口管理部门、合同承办部门提交的合同进行法律审核,依法提出法律意见;(四)处理学校合同纠纷,维护学校合法权益;(五)定期检查学校合同的履行情况,及时发现和纠正合同管理中的问题。

第六条合同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学校合同的归口管理,主要包括:(一)制定合同归口管理细则;(二)负责合同的起草、审查、签订和履行等工作;(三)对合同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和评价;(四)配合合同管理委员会处理合同纠纷。

第七条合同承办部门负责具体合同的签订和履行,主要包括:(一)起草合同草案,提交合同归口管理部门审查;(二)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合同义务;(三)及时向合同归口管理部门报告合同履行情况;(四)配合合同管理委员会处理合同纠纷。

第三章合同的签订与履行第八条学校签订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合规、公平、诚信的原则。

第九条合同的签订应当履行以下程序:(一)明确合同签订的目的和内容;(二)草拟合同草案,进行法律审核;(三)提交合同归口管理部门审查;(四)校长办公会议或者专题会议审批;(五)签订合同。

学校内控合同管理制度

学校内控合同管理制度

学校协议管理制度
为维护学校合法权益, 提高办学效益, 增进学校改革和发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协议法》以及有关法律法规旳规定, 结合学校实际, 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学校协议管理旳指导思想是: 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旳规定, 循序渐进与顺势而为相结合, 集权与分权相结合。

一、学校协议管理旳目旳是: 加强监督管理, 规范学校协议行为, 努力做到低成本控制、低风险运行, 高起点定位, 高效率管理, 保证学校事业健康发展。

二、学校实行统一领导, 分级管理, 分类运行, 责任到人, 全面监督旳协议管理体制。

三、学校可根据协议承接部门旳需要, 联络法律专家参与协议旳起草、修改和审核重大协议, 参与重大协议谈判、协议纠纷旳调解、仲裁、诉讼等活动, 并根据详细法律服务明确双方对应旳权利、义务和费用。

四、校长办公室是学校协议综合管理部门, 负责协调协议承接部门旳协议管理工作。

学校内控合同管理_制度

学校内控合同管理_制度

一、目的和依据为了规范学校合同管理,确保合同签订、履行、变更和终止等环节的合法、合规、高效,维护学校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学校所有合同管理活动,包括但不限于采购合同、租赁合同、建设工程合同、技术服务合同、知识产权转让合同等。

三、合同管理职责1. 合同管理部门:负责合同签订、履行、变更、终止等环节的审核、审批、备案、监督等工作。

2. 院(系、部)负责人:负责对本单位合同签订、履行、变更、终止等环节进行监督,确保合同符合学校规定。

3. 合同承办人:负责合同签订前的调查、评估、谈判等工作,确保合同条款合理、合规。

四、合同签订管理1. 合同承办人应提前了解合同对方的基本情况,包括资质、信誉、履约能力等。

2. 合同承办人应制定合同草案,明确合同标的、价格、履行期限、违约责任等关键条款。

3. 合同承办人将合同草案提交合同管理部门审核,审核内容包括合同合法性、合规性、风险控制等。

4. 合同管理部门对合同进行审核,并提出修改意见。

5. 合同管理部门将审核后的合同提交院(系、部)负责人审批。

6. 院(系、部)负责人审批同意后,合同承办人与对方签订合同。

五、合同履行管理1. 合同签订后,合同承办人应将合同及时报送合同管理部门备案。

2. 合同承办人应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合同义务,确保合同顺利履行。

3. 合同履行过程中,如遇特殊情况需要变更合同,应按照原合同签订程序进行变更。

4. 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合同承办人应及时与对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依法申请仲裁或提起诉讼。

六、合同终止管理1. 合同到期后,合同承办人应及时与对方协商合同终止事宜。

2. 合同终止后,合同承办人应将合同终止情况报送合同管理部门备案。

3. 合同终止后,合同承办人应做好合同档案的整理、归档工作。

七、监督检查1. 学校定期对合同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学校合同管理内部控制制度

学校合同管理内部控制制度

学校合同管理内部控制制度一、制度目标二、制度内容1.合同管理责任分工与权限明确学校合同管理的组织结构和人员职责,包括合同管理部门的设置、职责划分以及相关人员的权限和责任。

确保合同的签订、履行和监督等环节都有明确的责任人。

2.合同签订流程规定学校合同的签订流程,包括申报、审批、备案等环节。

明确各个环节的操作程序和必须的审批要求。

确保合同的签订程序合规、科学。

3.合同履行与解决纠纷机制规定学校合同的履行流程,包括合同的交付、验收、支付等环节。

建立合同履行的监督机制,例如在验收环节设置专门人员进行监督,确保合同的履行符合约定。

同时,建立合同纠纷解决机制,明确纠纷解决的程序和责任人。

4.合同风险防范措施制定合同风险防范措施,包括合同审查规定、合同风险评估、保险的购买等。

制定合同审查的流程,建立合同审查制度,确保合同签订前的审查工作的严密性和细致性。

对于风险较大的合同,可以要求购买相应的保险,降低学校合同管理风险。

5.合同信息化管理建立学校合同信息化管理系统,便于对合同的全过程进行监控和跟踪。

包括合同的录入、审批流程、履行情况、纠纷处理等都可以通过系统进行管理,提高合同管理的效率和准确性。

三、监督与评估1.内部审核定期进行内部审核,对学校合同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和评估。

发现问题及时纠正,确保制度的有效性和可操作性。

2.外部评估定期邀请第三方机构对学校合同管理制度进行评估,评估结果作为学校合同管理的参考和改进依据。

四、员工培训学校应定期组织员工参加合同管理相关培训,提高员工对合同管理制度的认识和理解,使其能够熟悉并且有效地执行相关制度。

最后,学校合同管理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和落实需要学校领导的高度重视和支持,同时需要全体员工的积极参与和执行。

只有通过科学的内部控制制度,学校合同管理才能更加规范和有效,为学校的发展和稳定提供有力保障。

学校合同管理制度_文库

学校合同管理制度_文库

一、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学校合同管理,规范合同行为,保障学校合法权益,提高合同管理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学校所有合同,包括但不限于采购合同、服务合同、租赁合同、建设合同、合作办学合同、外事合同等。

第三条学校合同管理遵循以下原则:(一)合法性原则:合同内容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

(二)公平性原则:合同双方权利义务对等,维护学校合法权益。

(三)效率性原则:提高合同管理效率,确保合同履行。

(四)安全性原则:防范合同风险,保障学校资产安全。

二、合同签订与审核第四条合同签订前,各部门应进行充分的市场调研和风险评估,确保合同内容合理、可行。

第五条合同签订需经以下程序:(一)部门负责人提出合同签订申请,提交合同文本及相关资料。

(二)合同管理部门对合同文本进行审核,确保合同内容合法、合规。

(三)合同管理部门将审核意见反馈给申请部门,申请部门根据反馈意见修改合同。

(四)合同管理部门组织签订合同,并进行备案。

第六条合同签订后,各部门应将合同文本及相关资料归档保存。

三、合同履行与变更第七条合同履行过程中,各部门应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确保合同目的实现。

第八条合同履行过程中,如遇特殊情况需变更合同,应经双方协商一致,并办理变更手续。

第九条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现合同存在重大风险,应及时报告学校领导,采取相应措施防范风险。

四、合同纠纷处理第十条合同纠纷处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协商解决:优先通过协商解决合同纠纷。

(二)调解解决:协商不成,可申请调解。

(三)诉讼解决:调解不成,可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一条学校设立合同纠纷处理小组,负责处理合同纠纷事宜。

五、监督检查第十二条学校设立合同管理监督检查小组,对合同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十三条合同管理监督检查小组定期对合同签订、履行、变更、纠纷处理等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六、附则第十四条本制度由学校办公室负责解释。

2024版中小学合同管理制度

2024版中小学合同管理制度

20XX 专业合同封面COUNTRACT COVER甲方:XXX乙方:XXX2024版中小学合同管理制度本合同目录一览1. 合同当事人1.1 甲方(学校)1.2 乙方(教职工)1.3 丙方(学生)2. 合同订立原则2.1 合法性原则2.2 平等自愿原则2.3 公平公正原则3. 合同内容3.1 甲方权利与义务3.2 乙方权利与义务3.3 丙方权利与义务4. 合同期限4.1 合同开始日期4.2 合同结束日期5. 合同的履行与监督5.1 甲方履行合同的责任与义务5.2 乙方履行合同的责任与义务5.3 丙方履行合同的责任与义务6. 合同的变更与解除6.1 合同变更的条件6.2 合同解除的条件7. 合同的违约责任7.1 甲方违约责任7.2 乙方违约责任7.3 丙方违约责任8. 合同争议的解决8.1 协商解决8.2 调解解决8.3 仲裁解决8.4 法律诉讼9. 合同的终止与失效9.1 合同终止的条件9.2 合同失效的条件10. 保密条款10.1 保密内容10.2 保密期限10.3 违约保密条款的后果11. 合同的附则11.1 合同的解释权11.2 合同的修订11.3 合同的签署与生效12. 其他约定12.1 甲方与乙方其他约定12.2 甲方与丙方其他约定13. 附件13.1 相关法律法规13.2 合同履行所需文件14. 签字盖章14.1 甲方签字盖章14.2 乙方签字盖章14.3 丙方签字盖章第一部分:合同如下:第一条合同当事人1.1 甲方(学校)甲方指X小学,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法定代表人为X,地址为X。

1.2 乙方(教职工)乙方指在甲方学校工作的所有教职工,包括但不限于教师、行政人员、后勤人员等。

1.3 丙方(学生)丙方指在甲方学校就读的所有学生。

第二条合同订立原则2.1 合法性原则本合同的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等行为,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和政策。

2.2 平等自愿原则合同各方在签订合同时,地位平等,意思表示真实、自愿。

学校关于合同管理制度

学校关于合同管理制度

学校关于合同管理制度一、合同管理的重要性合同是一种法律文件,记录了双方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

在学校管理中,合同扮演着非常重要的角色,无论是学校招生、教学、科研还是校园建设等方面,都需要签订合同来规范双方的权责关系,避免可能发生的纠纷和风险。

因此,建立健全的合同管理制度,对于保障学校的合法权益,维护学校的声誉和形象,推动学校稳健持续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

首先,合同管理制度可以规范学校与外部单位、个人之间的合作关系。

学校需要与各种合作伙伴签订合同,包括招生合同、教学合同、校园建设合同等,规范合同的签订和执行能够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保障合同的履行,防止合同纠纷的发生。

其次,合同管理制度可以提升学校管理的效率和水平。

建立合同管理制度可以规范学校各项管理活动,明确管理程序和责任分工,从而提高学校的管理效率和运作水平,降低管理风险。

再次,合同管理制度可以促进学校的诚信和信誉建设。

学校与其他单位、个人签订合同,对于学校的声誉和信誉具有重要影响。

建立合同管理制度,意味着学校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会秉持诚信原则,提高学校的信誉度,树立学校的良好形象。

综上所述,合同管理对于学校的管理和运作至关重要,建立合同管理制度是学校管理的必然选择,它不仅可以规范学校的合作方式,提高管理效率,还可以促进学校的发展和提升学校的信誉度。

二、建立合同管理制度的必要性在如今竞争激烈的社会环境下,学校与外部单位、个人间的合作愈加频繁,合同管理愈加显得重要。

因此,建立合同管理制度是学校管理的必要举措。

下文将阐述建立合同管理制度的必要性。

1. 规范管理流程,提高管理效率。

合同管理制度能够明确学校管理流程,规范合同的签订、履行和监督程序,减少管理混乱和流程不畅带来的影响,提高管理效率。

2. 保障学校权益,防范风险。

合同管理制度明确了学校和合作伙伴的权利义务,规避了合同漏洞和风险,确保学校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

3. 提升学校信誉,稳固合作伙伴关系。

通过建立合同管理制度,学校可以保持诚信和规范的经营形象,赢得合作伙伴的信任,稳固合作伙伴关系,有利于学校的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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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合同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完善合同管理制度规范学校对外签订合同的行为维护学校合法权益推进依法治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合同是指学校或学校授权的校内组织以学校的名义与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书面协议以及校内不具有法人资格的组织以组织的名义对外签订的书面协议第三条学校实行合同分类归口管理制度根据业务类型对合同进行分类授权相关职能部门(单位)负责对其业务范围内的合同进行归口管理学校授权以下部门(单位)负责管理其职能范围内的业务性合同:(一)教务处负责全日制学历教育联合办学合同的管理(二)科学技术处负责自然科学类纵向及横向科研、协作、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及科技成果转让合同的管理(三)社会科学处负责人文社会科学类纵向及横向科研、协作、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及科技成果转让合同的管理(四)人事处负责人事、劳动合同、保险合同的管理(五)计划财务处负责融资合同、对外投资合同的管理(六)学生处负责接受社会捐资助学合同的管理(七)研究生学院负责研究生层次办学合同的管理(八)外事处负责涉外合同的管理(九)国有资产管理处负责国有资产处置、租赁合同的管理(十)校园建设管理处负责基建、修缮工程设计、工程招标代理、工程施工、工程监理、建筑修缮材料及工程配套设备采购合同的管理 (十一)成人与继续教育学院负责自学考试、网络教育、成人学历及非学历教育、各类专业培训、成人教育合作办学合同的管理(十二)采购中心负责通过其公开采购的工程、货物、服务类项目合同的管理(十三)校长办公室负责管理学校综合性合同以及未列入上述部门(单位)管理范围内合同的管理第四条学校成立合同审查小组成员由校长办公室、计划财务处、审计处、相应合同的归口管理部门(单位)负责人和学校法律顾问组成校长办公室主任任审查小组组长合同审查小组具有以下职责:(一)对影响重大、法律关系复杂及有争议的合同进行会审;(二)标准合同范本的审定;(三)定期对学校各部门(单位)所订立的合同及其管理情况进行检查第五条学校聘请常年法律顾问协助学校起草、修改、审查合同参与重大合同的谈判参与合同纠纷的调解、仲裁、诉讼第二章合同的审核第六条归口管理部门(单位)对所签订合同的性、合法性、可行性负责在签订之前必须对下列事项进行严格审核:(一)组成由具有相关专业知识人员参与的项目工作小组对合同项目的可行性进行论证对合同条款进行把关重大项目的合同条款需聘请有关专家和法律顾问进行论证(二)审核合同相对方的主体资格及信用状况具体包括:1.合同相对方当事人的主体资格包括名称、资质、营业执照、法人登记证书、经营范围和方式等重点审核拟定的合同标的是否与营业执照核定的业务(经营)范围一致营业执照的年限及年检情况2.合同相对方的履约能力和资信情况3.合同相对方签约代表的合法身份如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4.必要时要求合同相对方提供主要的财务报表以及从事相关业务的业绩证明材料(三)审核合同基本条款的完备情况包括合同相对方当事人的名称或姓名、住所地、合同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酬金、合同期限、履约地点和方式、合同变更和解除、违约和违约责任以及合同的仲裁和诉讼等(四)审核合同的内容是否与招投标或谈判内容一致是否符合学校规定(五)审核是否具有相应的学校经费支出预算第七条学校对外签订合同时由承办部门(单位)起草合同文本涉及多个部门(单位)的合同须经各相关部门(单位)会签后由归口管理部门(单位)审核并盖章经主体双方盖章后的合同应在相关部门(单位)存档第八条合同封面设置“合同审签单”各归口管理部门(单位)、会签单位、审计处负责人应按规定签署意见并加盖有关印章;需报经分管校领导签批的应按规定报批第九条审计处对合同标的额10万元及以上经济合同(纵向科研合同、出版合同、人事劳动合同、融资合同、接受社会捐赠资助合同等除外)履行审签程序第十条在合同审核、会签和审签过程中相关部门(单位)不能取得一致意见或对合同的具体条款不能准确把握时可以向合同审查小组提出会审申请学校领导可以要求合同审查小组对重大合同进行会审合同审查小组应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会审第三章合同的审批第十一条合同标的额在30万元及以上至100万元以下的经济合同应连同“合同审签单”一并报经分管校领导审批或签署;合同标的额在100万元及以上、300万元以下的经济合同需经校长办公会议审定后由分管校领导签署合同标的额在300万元及以上的经济合同需经校长办公会议审议、校党委会议审定后由分管校领导签署第四章合同的签订第十二条学校签订合同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符合本办法的规定维护学校合法权益第十三条校长代表学校与具有相应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签订合同;特殊情况下校长可书面授权分管校领导、部门(单位)负责人代理签订合同未经校长书面授权任何部门(单位)和个人均不得以学校、部门(单位)的名义对外签订合同第十四条合同的订立除即时清结的以外均应采用书面形式通过信函、电子文件等就合同条款达成协议的应当签订确认书确认合同成立第十五条签订的合同有国家标准合同文本的采用国家标准合同文本没有国家标准合同文本的合同管理部门(单位)可以制定学校标准合同文本并经合同审查小组审定第十六条学校签订的合同在加盖学校公章或学校授权并备案的合同专用章时必须有学校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签名章)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名第十七条无预算的物资采购项目、临时增加的维修工程等必须按学校预算管理规定的程序落实经费来源后再按合同管理程序办理第十八条以学校名义签订的合同统一使用“浙江师范大学合同专用章”合同专用章由校长办公室集中管理使用用印时必须向校长办公室提供合同文本和“合同审签单”原件第五章合同的履行第十九条对外合同一经签订各部门(单位)应严格履行合同义务并监督合同相对方全面履行合同义务履行合同时应注意下列事项:(一)对标的物的数量和质量应当先验收验收合格后付款(二)定金和预付款的支付应当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三)合同变更或解除应当由承办部门(单位)提出经合同审查小组核准报分管校领导审批后执行(四)经过公证的合同在双方达成变更或解除协议后应报原公证机关备案(五)我方接到合同相对方当事人提出的变更或解除合同建议后应在15日内答复法律、法规规定及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逾期答复或不予答复造成学校利益损害的具体责任人应承担相应责任(六)变更或解除合同的建议或答复一律采用书面形式并将能证明双方函电往来及内容的凭证归档存查(七)经学校授权对外签订合同的部门(单位)应督促合同相对方全面履行合同;每年年底各归口管理部门(单位)应将合同的履行情况及存在问题进行梳理提出处理建议报学校分管领导第二十条计划财务处根据合同条款进行审核后办理结算业务未按合同条款履约或应签订书面合同而未签订的计划财务处不予付款第二十一条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纠纷应先协商解决经协商双方达成一致的应当订立书面协议;不能协商解决或经协商不能达成一致的应当在法定的诉讼时效期间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或根据合同约定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合同纠纷处理完毕应及时将有关材料归档存查第二十二条各归口管理部门(单位)每年年底应将本年度签订的合同及相关资料整理后移交档案馆保管第六章责任追究第二十三条学校所属各单位及其直接责任人在订立、履行合同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学校视其情节轻重给予其行政处分及经济处罚;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一)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代理权终止后以学校名义订立合同的(二)未经授权擅自以本单位名义订立合同的(三)以欺诈、胁迫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学校利益的(四)恶意串通循私舞弊损害国家、学校利益的(五)玩忽职守损害学校利益的(六)违反《浙江师范大学知识产权保护管理条例(试行)》的(七)其它违反法律法规、校规行为的第七章附则第二十四条各合同归口管理部门(单位)可根据本办法并结合本部门(单位)业务的具体特点制定合同管理实施细则第二十五条各校区的对外合同由相应归口管理部门(单位)实行延伸管理第二十六条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和后勤集团参照本办法执行第二十七条本办法自xx年1月1日起施行第二十八条本办法由审计处负责解释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学校合同管理加强内控制度建设防范合同风险维护学校合法权益促进学校事业健康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合同是指以河南大学的名义与其他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之间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所订立的书面协议第三条学校对外签订的合同可分为一般合同和重大合同一般合同是指合同周期较短(一年以下)、标的金额较小(50万元以下)的合同;重大合同是指合同周期较长(一年以上)、标的金额较大(50万元及以上)或事项重大抑或法律关系复杂的合同第四条学校签订合同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或其他规范性法律文件以及政策等坚持平等互利、协商一致、诚实守信的原则符合学校的相关规定维护学校的正当权益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利用学校合同损害学校利益第五条学校合同实行统一指导分级分类归口管理、各负其责的制度第二章合同管理职责第六条学校成立合同审查小组对重大合同进行审查审查小组成员由学校党政办公室、财务处、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国资办)、审计处、各业务归口职能部门(以下简称归口部门)负责人和学校法律顾问组成党政办公室主任任审查小组组长合同审查小组职责主要包括:(一)对重大合同和必要的合同进行会签;(二)对标准合同范本进行审定第七条学校党政办(法制工作办公室)负责合同法律事务工作主要职责包括:(一)协调法律顾问对重大合同和必要的合同进行审核;(二)协调法律顾问参与学校重大合同的谈判和签订并召集校内相关部门参与解决合同纠纷与调解、仲裁与诉讼活动;(三)监督有关合同的履行第八条国资办负责学校合同的统一指导和管理主要职责包括:(一)制定标准合同文本报合同审查小组审定;(二)审核合同文本格式和主要内容及签订程序;(三)参与合同纠纷调解、仲裁等活动;(四)管理合同专用章;(五)监督和考核合同管理;(六)合同文本以及相关材料的保管和备案第九条学校各业务归口部门根据其职责范围分类归口管理相关合同的审核和管理工作各归口部门主要负责人为合同管理的责任人归口部门主要职责包括:(一)对合同项目进行可行性论证涉及金额10万元及以上的技术服务、技术开发项目须进行风险评估重大项目或涉及较高专业技术合同条款要聘请有关专家、财会人员和法律顾问参加论证或评估;(二)审核项目相对方主体资格及信用状况;(三)审核合同基本条款的完备情况;(四)审核合同的内容是否与招投标文件或谈判内容一致是否符合学校规定;(五)负责法定代表人授权签署合同及授权管理制度的落实;(六)对合同项目的经济性、可行性、合法性及价款的合理性等负有审核责任;(七)协调处理合同纠纷;(八)监督合同的履行第十条合同承办单位(人)负责其职责范围内合同的相关工作主要职责包括:(一)核对合同相对方的主体资格、资信情况、履约能力以及签约代表的合法身份并进行调查和验证;(二)负责合同谈判、起草、会签和履行等工作;(三)跟踪合同履行情况根据合同履行中问题提出解决问题的意见或建议;(四)对合同项目的经济性、可行性、合法性及价款的合理性等负直接责任;(五)及时上报和处理合同纠纷第三章合同的起草、审查与签订第十一条合同的订立除即时结清方式以外均应采用书面形式通过传真、信函、电子文件等就合同条款达成协议的应当签订确认书确认合同的成立第十二条为规范格式合同原则上应采用国家或行业标准的合同文本没有合同文本的学校国资办统一制定标准合同文本并经学校合同审查小组审定第十三条承办单位(人)根据学校制定的标准合同文本和学校相关制度要求起草合同起草合同前需要进行谈判的应及时向归口部门和国资办报告;合同谈判涉及重大分歧或需要法律专业支持的承办单位(人)应联系学校党政办(法制工作办公室)协调法律顾问参加第十四条合同文本完成后承办单位(人)应当填写《河南大学合同审批表》连同合同文本报送归口部门审查重大合同经归口部门初审党政办(法制工作办公室)和学校法律顾问提出书面审查意见后报请项目主管校领导审批第十五条合同涉及到承办单位(人)之外其他部门的需经其他部门审签涉及金额5万元及以上的经济利益合同需经校财务、审计部门审签校财务部门主要审查经济类合同条款是否符合财税法律、法规、准则规定以及学校有关财经政策和财务管理规定合同款项支付是否有经费来源保障资金结算及付款方式是否合理等;审计部门主要审查合同的必要条款是否具备内容是否合理合法等第十六条各审查单位应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会签重大合同及涉及到预付款项目的要上报该项目主管校领导审定的可适当延长审批期限第十七条承办单位(人)向国资办报送合同初审稿时除提供《河南大学合同审批表》外需按以下要求提供相关材料:(一)符合学校招标采购管理规定的需提供招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或招标、谈判纪要等;(二)其它需要提交的材料第十八条合同文本经审查需要修改的起草单位应根据有关审查部门的修改建议及时对合同进行修改并送相关部门复查通过合同文本通过审查但在签订前有异动的应重新审查第十九条根据我校校长书面授权合同由项目归口部门主要负责人签署接受校长授权的各部门应认真落实合同签署授权责任制订内部合同管理实施细则明确内部分工加强内部管理确保校长授权管理工作落到实处涉及个人申请科研项目经费合同(含科研任务书)图书出版类等项目合同由归口部门根据我校校长授权要求结合实际情况制订本部门授权管理细则研究确定部门授权签署合同人员名单经本部门主要负责人核准后将部门授权人员名单、授权范围和授权起止时间等以书面形式报国资办备案第二十条各类合同统一使用“河南大学合同专用章”合同文本正式签订后项目承办单位(人)送国资办审核无误,统一加盖“河南大学合同专用章”第四章合同的履行第二一条合同签订后即具有法律效力合同承办单位(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的原则全面履行合同义务及时跟踪和了解合同相对方履行合同义务的情况归口部门应对合同执行情况进行动态监督督促合同承办单位(人)依法履行合同第二十二条合同履行过程中确需变更或解除合同的应在法定或约定期限内签订变更或解除合同文本变更或解除合同必须采用书面形式并说明变更或解除的理由、变更或解除的条款及事项、履行期限、与原合同的关系等并按规定的合同审查权限和程序再报批第二十三条合同履行过程中若对方没有按合同约定履行承办单位(人)应及时以书面函件形式通知对方并保存通知证据必要时听取学校法律顾问的意见或建议同时应及时将出现的问题、拟采取的措施向归口部门和主管校领导汇报积极采取措施以防止损失扩大如发现合同签订或执行过程中存在欺诈等行为承办单位(人)应立即向主管领导汇报同时通知财务部门中止付款第二十四条财务部门应根据合同条款及相关部门提供的资产验收、入账等凭据办理结算业务未按合同条款履约或应签订书面合同而未签订的财务部门不予付款第二十五条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纠纷合同承办单位(人)和归口部门应及时处理处理时应先协商解决经协商双方达成一致的应当订立书面协议;不能协商解决或经协商不成能达一致的应当在法定的诉讼时效期间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或根据合同约定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第二十六条对需仲裁或法律诉讼程序解决的合同纠纷归口部门应书面向主管校领导汇报经主管校领导同意后由党政办公室召集归口部门、财务处、审计处、国资办、承办单位以及法律顾问、经济顾问组成处理小组研究确定该合同纠纷解决的具体方案参与该纠纷的协商、调解、仲裁或者诉讼活动合同纠纷处理完毕相关部门应及时将有关材料归档备查第二十七条合同履行完毕或合同权利义务终止时承办单位(人)应及时将履行、变更、解除合同的有关资料送国资办存档第二十八条国资办应建立电子和纸质合同档案指派专人负责管理合同档案应包括合同文本以及初审稿、合同订立至合同履行完毕时间段内所有与合同有关的文书、资料(包括合同有关的补充协议、会议纪要、书面签证、变更文件、往来信函、文书、电话记录、传真、电报、合同履行记录及索赔报告等)合同档案应在合同履行完毕15个工作日内按照时间先后顺序编号整理成册并按照学校档案管理要求定期移交学校档案馆保管第五章责任追究与奖励第二十九条有下列情形之一未给学校造成损失的对直接责任者或负有领导责任的负责人进行批评教育;给学校造成经济损失的由当事人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并根据情节轻重追究直接责任人的党纪、政纪责任(一)合同承办单位(人)、归口部门未调查或审核对方资信情况未审查对方主体资格以致签约被骗的;(二)违反程序和规定擅自对外签订合同的;(三)委托代理人超越学校委托权限签订合同的;(四)应签订书面合同但未签订的;(五)合同审查部门、合同管理部门、合同承办单位(人)和有关人员没有按本办法的规定履行职责的;(六)丢失或者擅自销毁、隐匿合同和合同附件以及合同履行过程中形成的各种函件、单据等相关材料的;(七)在学校处理合同纠纷的过程中不及时汇报、消极应对或不及时提供必要支持的第三十条未经学校法定代表人书面授权擅自以学校名义签订合同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对该合同承担全部责任同时学校将依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单位及责任人员的党政纪和经济责任;触犯法律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第三十一条学校所属的不具有法人资格的单位或个人擅自对外签订合同的该单位应对合同承担一切法律责任;给学校造成损害的学校将追究该单位负责人及有关责任人的行政、经济责任第三十二条在签订、履行合同中失职、渎职或以权谋私损害学校利益的学校依据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责任第三十三条在合同签订或履行过程中各相关责任人、部门负责人应认真负责积极预防降低风险、避免或减少损失保障合同依法履行为学校带来重大利益的学校将对相关部门和个人予以表彰奖励第六章附则第三十四条学校下属独立法人实体可参照本办法管理合同事务第三十五条本办法中未尽事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执行第三十六条本办法由国资办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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