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湾小学校园小明星评选活动方案、总结

河湾小学校园小明星评选活动方案、总结
河湾小学校园小明星评选活动方案、总结

河湾小学“校园小明星评选”活动方案

(2015—2016学年度第二学期)

榆中县河湾小学

2016年5月3日

河湾小学“校园小明星评选”活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促进学生良好行为习惯的养成为重点;以发展学生各方面的潜能,帮助学生认识自我、提升自我为目的;以学生的道德、学习、文娱、体育、科技和综合实践活动为基础,设立“校园小明星”评比办法。此项活动,是学校德育文化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学校希望通过“授星”活动,激励全校学生人人有追求的目标,有训练的内容,有成功的标志,把丰富的教育内涵融于学生日常学习、生活、游戏和活动之中。

二、明确活动目的,充分认识活动的重要性

开展“校园小明星”评选活动有利于促进小学生良好行为习惯的养成。让每一个学生都能生动、活泼、主动、健康、快乐地成长,充分享受成功的喜悦。通过活动,开发学生的潜能,发展其个性,激发学生的情趣,把校园变成“群星璀璨”的大舞台。

二、加强组织领导,确保活动顺利开展

学校成立“校园小明星”评选领导小组,组长由德育主任兼任,副组长为中小大队辅导员李霞玉老师。组员由各班班主任和副班主任组成。评比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校园小明星”评选方案,对活动过程进行调控。工作小组具体操作实施“校园小明星”的评选活动,确定评星种类,制定详细的评选办法和评比依据,对活动情况全面总结,活动中出现的问题及时整改。要收集好活动材料,搞好“小明星”的授星、展示和总结表彰工作。

四、遵循原则,激发学生争星的积极性

1. 坚持过程性评选原则。坚持以促进小学生良好行为习惯的养成为重点,以发展学生各方面的潜能,帮助学生认识自我,提升自我为目的,以学生的道德、学习、文娱、体育、科技和综合实践活动为基础,通过平日观察与丰富多彩的文化活动,在过程中评选“校园小明星”。

2. 坚持实践参与的原则。注重受教育者的参与是现代教育的一条重要原则,强调实践环节是少先队教育的本质特征。因此我们应让学生都行动起来,在行动中学习,在行动中锻炼,在行动中成长。让学生成为活动的主体,促使他们以积极主动的姿态去参与实践活动,在实践中感悟,在实践中体验,进而掌握生存与发展的基本技能。

3. 坚持正面激励的原则。“校园小明星”评选活动重在参与,鼓励进取。通过授星这一科学、简便、易行、便于操作与管理的方式,激励少先队员人人有追求的目标,有训练的内容,有成功的标志,把丰富的教育内涵融于少年儿童日常学习、生活、游戏和活动之中。

4.坚持发展性原则。充分考虑学生的过去,重视学生的现在,更着眼于学生的未来,不限于与他人的比较,以多把尺子衡量学生,通过分析学生的优势,正确判断每个学生的不同特点及发展潜能,在发展中评选“校园小明星”。

5.民主性评选原则。教师要鼓励学生本人积极申请成为校园小明星,还应通过班级推荐、任课教师、特长对组辅导教师提名,班主任老师要在评选活动中要发挥主导作用。

五、科学操作,把握程序,规范争星

第一阶段:确定明星种类。

这一阶段是让学生明确去争哪些星,让他们明确方向,知道怎样才算“校园小明星”。学校设立“十星”:“环保之星”、“节约之星”、“上进之星”、“友爱之星”、“文明之星”、“运动之星”、“守纪之星”、“劳动之星”、“自强之星”、“智慧之星”。

各星的评选依据是:

“环保之星”评比条件:讲卫生,爱劳动,不随地吐痰,主动打扫卫生。爱护花草树木,爱护公共财物,不乱涂乱画,保持桌面、墙面整洁。不随地乱丢垃圾,见到垃圾主动捡起。

“节约之星”评选条件:节约每一滴水、每一度电,节约每一张纸,节约每一分钱,不随意购买零食、不浪费营养餐,不随意向长辈要钱,不比吃穿、比学习。

“上进之星”评选条件:在学习、行为习惯、礼仪上进步显著,并且能带动其他同学共同进步。

“友爱之星”评选条件:爱同学、爱老师、爱学校,同学之间团结互助,不欺负同学,不拉帮结派,同学在生活上、学习上有困难时,能主动关心帮助。

“文明之星”评选条件:校园内外坚持讲普通话,并使用"您好、请、您早、谢谢、再见、对不起、没关系"等礼貌用语。不说脏话,不打人,不骂人。尊敬教师,孝敬父母,尊重同学,热情待人。

“运动之星”评选条件:热爱运动,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具备良好的体育道德,能够带动和影响广大同学一起进行体育锻炼。

“守纪之星”评选条件:遵纪守法,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模范遵守《中小学生守则》、《中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在班级内纪律好,受到老师同学的一致认同。

“劳动之星”评选条件:具有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积极参加劳动,不怕脏、不怕累,见到果皮纸屑等有碍环境卫生的杂物能主动捡起,能够起模范带头作用。

“自强之星”评选条件:生长在贫困家庭或者特殊家庭,身处逆境却有积极乐观的心态和远大的理想,面对挫折有迎难而上、不畏艰难的勇气,没有优越的家庭条件却有着令人敬佩的人格力量和优异的学习成绩。

“智慧之星”评选条件:上课认真听讲,积极举手发言,思维敏捷,及时完成作业、交作业、订正作业,作业认真质量佳,有良好的学习习惯,各科学习成绩优秀,深受老师好评,学科竞赛成绩优异。

第二阶段:颁发小明星标志

学校小明星是在学校小明星工作小组认定之后,由少先队大队举行一次较隆重的仪式在学校范围内进行公布,并颁发“学校小明星”标志牌,在学校宣传栏上展示他们的风采。

第三阶段:总结表彰

对“校园小明星”评选工作进行总结,对各方面表现突出的同学进行表彰奖励,激发全体队员的上进心,增强他们的荣誉感,激励全体队员严格要求自己。

河湾小学“校园小明星评选”活动总结

(2014—2015学年度第二学期)

榆中县河湾小学

2015年6月10日

河湾小学“校园小明星评选”活动总结为构建文明、向上的和谐校园,以树立身边的优秀少年为契入点,表彰在各方面表现突出的优秀同学,树立良好的学习榜样,河湾小学开展了“校园小明星”评选活动。认真筛选出十位“校园小明星”,分别为:“环保之星”、“节约之星”、“上进之星”、“友爱之星”、“文明之星”、“运动之星”、“守纪之星”、“劳动之星”、“自强之星”、“智慧之星”。“校园小明星”是河湾小学小学授予优秀学生的最高荣誉。

学校把“校园小明星”的照片贴在校园前的风采展示栏内进行宣传展示。展示栏吸引了众多学生,孩子们用羡慕的眼光观看小明星们的独特风采。

本次活动以身边的先进榜样激励学生,极大激发了学生向小明星们学习的意愿,营造了人人争当“校园小明星”的向上氛围,更创造了有利于同学们健康成长的校园文化氛围,创新了校园文化活动的内容和形式,取得了非常有效的教育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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