护理部奖惩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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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理部奖惩制度

-标准化文件发布号:(9456-EUATWK-MWUB-WUNN-INNUL-DDQTY-KII

护理工作奖惩制度

为了提高护理质量,更好服务患者,减少医疗护理纠纷,护理部根据工作实际状况及专业管理需要,拟定以下奖罚制度:

一、奖励条件:

1、凡在上级主管部门(省、市、国家级) 各项检查验收中省、市、护理竞赛中成绩显著,受到上级领导表扬,为医院争得荣誉者。

2、全年护理质量控制检查中,各项指标优秀,荣获第一名者。

3、在护理部组织的各项护理活动中获奖的先进集体和个人。

4、每年一度的综合考评,被评为优秀护士、放心护士、优秀护士长者。

5、发现并杜绝一例严重差错事故者。

二、奖励的形式及内容:

1、通报表扬,授予先进集体、优秀护士、优秀护士长称号。

2、录入护理部护士长技术档案。

3、物质奖励。

三、惩处条件:

1、违反医院各项规章制度、护理常规、操作规程及发生差错事故者。

2、违反劳动纪律,消极怠工,不能按时、按质完成工作任务者。

3、无正当理由,不服从分配和调动,延误工作及私自调班休息者。

4、不遵守护士行为规范,仪表不整,上班戴饰物,浓妆艳抹,服务态度差,讲护理忌语,与病人发生争吵者。

5、院内检查某项指标不合格者或上级机关检查影响集体荣誉者。

6、有其他错误行为,应予以惩处者。 1

四、惩处形式:

1、科内批评、全院通报批评、扣发奖金或工资,提交院人事科和有关部门处理。

2、情节严重者录入护理档案与考核、评优、晋升挂

钩。 3、情节特别严重者,待岗 1至 3个月,甚至辞

退。

五、奖罚金管理:

财务科设立护理奖罚金账户,专款专用。奖金由护理奖罚金账户内支出。罚金由科室奖金账户内支出,拔入护理奖罚金账户。护理部将检查结果报院长审批后,交财务部、人事部执行。护理工作奖罚细则

一、奖励细则:

1、在省、市、县护理竞赛中为医院赢得荣誉,进入前三名者分别给予奖励。

2、在全年护理质量控制检查中,护理质量优秀,荣获第一名予奖励。

3、在全院护理文件书写评比中,荣获第一名的给予奖励。

4、年度综合考评被评为“优秀护士”、“优秀护士长”,医院给予奖励。

5、发现并杜绝护理差错及事故者,根据情况酌情予以奖励。

二、处罚细则:

1、在省、市护理质量检查中,凡违反护理工作制度,影响医院和护理部声誉者,扣当事人200元,护士长连带扣 100元,并全院通报。

2、在护理部下科室的检查中,发现护理工作一项不符合要求,扣当事人20元,护士长连带扣10元。

3、在全院每季度护理质量检查中,护理质量、护士考核成绩分别低于 90分者,第一次处罚100元,第二次处罚200元,第三次处罚300元,以此类推。

4、凡全院护理“三基训练”考核不合格者(护理理论80 分、技术操作 85 分以下)经补考后仍不及格者,扣当事

人 100元。无故不参加者扣200元并取消年终评选先进或优秀的资格。

5、科内发生严重护理差错未及时向护理部汇报者扣罚护士长 100元。

6、护士长无故不按时参加例会或护理部任务不按时完成一次扣 50元。

7、护士长无故不参加夜查房扣 50元。

8、护士长未经护理部批准而擅自休假一天扣罚50元。

9、因护士长、护士服务态度、服务质量引起患者或家属不满,向护理部投诉,经核实情况属实扣罚当事人 200 元。

10、因护士服务态度、服务质量引起患者或家属不满,向护士长投诉,经核实情况属实扣罚护士 100 元。

11、护士服务用语不规范 ( 电话用语、介绍用语、接待用语、出院用语),发现一次扣当事人 50元。

12、工作人员在病区内吵架者不论原因扣双方当事人各 200元。

13、护理人员仪表不整(头发未按要求盘起;工作服不整洁;裙摆超过工作服下摆;未穿工作裤、工作鞋;不戴工作帽、不挂胸卡;戴耳环、戒指、手链、浓妆艳抹、留长指甲、涂指甲油等)发现一次扣当事人 20 元。

14、在治疗室不戴口罩发现一次扣 50元。

15、未使用输液卡或未规范使用输液卡一次扣 20元。

16、因巡回不及时造成静脉外溢引起严重肿胀但未造成严重后果一次扣当事人 50元;特殊药物外溢造成后果者,按医院有关规定处理。

17、术前准备不完全,影响手术者扣当事人50元;术前准备错病人、错部位者未造成后果者扣 100元,造成后果者,按医院有关规定处理。

18、凡因保暖热敷不当造成病人轻度烫伤者扣当事人100元。

19、凡护理文件书写(体温单、护理记录、交接报告、护理病历)不符合规范一处扣 20 元。发现生命体征作假者(提前记录视为作假)扣当事人 100元。未按时测量生命体征发现一次扣 50元(抢救病人例外)。

20、在执行整体护理过程中,凡入院介绍、健康教育、出院指导未落实一项者扣 50元。

21、凡在住院期间因护理不当致患者发生压疮、坠床者扣科室月护理质量200元;护士长负有连带责任扣100元。

22、凡违反消毒隔离制度,一项不合格者扣 50元。

23、晨、晚间护理不符合要求者一次扣当事人30元,护士长连带扣 20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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