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某电子集团公司第三研究所保密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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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第三研究所管理细则

AP/BMXZ0601-2010

涉密计算机、中间机及存储介质安全使用

方法(试行)

根据三所《计算机和信息系统管理规定(试行)》中的第二条至第十五条之规定,制订本细则。

为确保制度规定的有关涉密计算机安全要求和措施得到贯彻实施,本细则规定了涉密计算机(含涉密便携计算机)、中间机、存储介质的安全使用要求,是我所必须遵守的强制要求。

一、涉密计算机安全使用要求

1、设备安全

(1)涉密计算机应放置在有安全保障的场所;使用人在离开涉密计算机时应关机或者锁定有密码屏保(徽标键+L),并及时关锁门窗;节假日前部门员应对存放涉密计算机的场所进行检查其防盗要求。

(2)在使用的显示器、投影仪等显示输出设备,应采取相应措施(如不面对门窗摆放),防止显示输出容被非授权获取;并严格控制涉密信息知悉围,避免有无关人员在场时处理涉密信息。

(3)涉密计算机与非涉密计算机、国际互联网实行物理隔离;不

准随意挪动物理位置;不准接入国际互联网,严禁安装任何无线设备(包括无线网卡、无线键盘、无线鼠标、无线耳机、蓝牙模块、红外设备及连接手机、MP3、MP4等);采购的涉密计算机应由信息技术办公室拆除禁用设备,不能拆除的要禁用。

(4)涉密计算机不可以任何形式互联共享数据(包括网线、调制解调器、蓝牙设备、红外设备、USB连线、串并口连接线等)。

(5)严禁打开涉密计算机机箱,未经许可不可更改涉密计算机软、硬件设置;非特殊需要涉密计算机禁止使用多硬盘;涉密计算机应使用LCD液晶显示器以减少辐射泄露。

(6)打印输出、绘图仪等输出设备原则上安装在涉密中间机上,由部门员操作输出,并保存完整输出记录。如有特殊需求涉密计算机确需安装输出设备的,需向信息技术办公室特别申请,经批准后加装。

2、安全使用规

(1)涉密计算机不允许私自重新安装操作系统,不允许私自更改软硬件设置,不允许私自清理操作日志,不允许私自更改系统时间。

(2)新购涉密计算机(含中间机、专供出外涉密便携式密计算机及移动存储介质)应填写《涉密信息设备购置申请表》,经部门领导审批后上报信息技术办公室,由信息技术办公室审批后按我所固定资产购置流程办理购置。新购涉密计算机由技术办公室进行初始化,安装杀毒软件及华建主机监控与审计系统,配发《涉密计算机使用记录本》。

(3)在用涉密计算机如需重装操作系统需填写《涉密计算机重装操作系统审批表》,经涉密技术小组审批,原则上由信息技术办公室负责安

装操作系统,但可授权部门兼职信息技术员安装,填写《涉密计算机重装操作系统授权表》。安装完成后应在《涉密计算机使用记录本》中填写安装记录并修改台帐。

(4)安装应用软件应在经委员会认可的《涉密计算机应用软件目录》中选取,填写《涉密计算机应用软件审批表》,经信息技术办公室批准后,由部门兼职信息技术员安装。安装完成后应在《涉密计算机使用记录本》中填写安装记录。

(5)严禁利用任何手段绕过华建主机监控与审计系统操作计算机(如安装双系统或利用系统引导盘PE或Dos启动等方式)。

(6)华建主机监控与审计系统原则上应封闭所有端口,长期打开相应端口应由该涉密计算机责任人填写《涉密计算机端口使用审批表》,经课题组长和部门负责人两级签署后上报信息技术办公室,批准后由信息技术办公室负责实施。因需要临时开放相应端口应由部门员向信息技术工作小组提出申请,填写《涉密计算机端口使用审批表》,技术小组批准后由部门员实施,并在《涉密计算机使用记录本》中填写使用记录。

(7)加强存储设备的接入管理,所有接入系统的存储设备应先经过计算机病毒与恶意代码检查处理;

(8)不可私自备份系统分区,系统崩溃时应正确完整填写《涉密计算机系统恢复审批表》,由课题组长与室主任签署后上报信息技术工作小组,经批准后由信息技术工作小组负责恢复系统。

(9)涉密计算机及涉密存储介质的维修应填写《涉密信息设备维修审批表》,涉密计算机及涉密存储介质的报废应填写《涉密信息设备注销

审批表》,按《手册第五章涉密计算机(含存储介质)维修、报废管理办法》办理维修、报废。

3、计算机病毒与恶意代码防护及系统补丁

(1)我所涉密计算机需安装瑞星杀毒软件。信息技术办公室负责每2周下发瑞星病毒库升级包光盘,由部门兼职信息技术员对本部门涉密计算机的杀毒软件升级;

(2)每3月下发操作系统补丁程序光盘,本部门兼职信息技术员负责更新操作系统。

(3)杀毒软件和系统补丁更新必须通过由信息技术办公室下发更盘,由部门兼职信息技术员组织进行本地更新,不得通过互联网在线更新。

(4)杀毒软件及恶意代码防护系统更新完毕后,计算机责任人应全面查杀所有硬盘分区一次。

4、账户、口令与身份鉴别

(1)涉密计算机禁止新建用户,多人共用涉密计算机应向信息技术办公室申请并填写《涉密信息设备使用审批表》,由信息技术办公室负责建立账户。

(2)涉密计算机必须设置BIOS口令,计算机开机时要求输入BIOS口令,密码长度不小于8位,或者为本机所能设置的最大位数。

(3)涉密计算机系统账户必须设置口令,进入操作系统要求输入系统口令。

(4)口令设置必须是八位或以上,口令必须至少是数字、字母、特殊符号的两种以上的组合。

(5)级涉密计算机口令更改周期不能长于7天,秘密级涉密计算机口令更改周期不能长于30天。

(6)涉密计算机必须设置屏幕保护,要求设置时间为10分钟,恢复时有密码保护。

二、中间机安全使用要求

1、涉密中间机

(1)涉密中间机应有专人负责,并控制密码知悉围

(2)涉密信息的输入输出必须要经过中间机,且只能由中间机管理员操作。

(3)禁止使用非信息技术办公室认可的普通涉密计算机打印、刻录涉密信息,涉密信息的打印、刻录应先填写《部门涉密信息输出审批表》履行审批手续,而后在中间机上进行输出。

(4)外部涉密信息导入本所涉密计算机时,应填写《外部涉密信息导入审批表》,经信息技术办公室批准后将信息导入涉密中间机,拔除外部涉密存储介质,进行病毒查杀后刻录一次性写入光盘或者拷入涉密存储介质,导入本所涉密计算机,光盘应当备案,移动存储介质应当及时清理除信息。

(5)涉密计算机中的非涉密信息需要对外交换时,应当采用纸质文件确需使用电子文档输出时,应采取导入涉密中间机后刻录一次性写入光盘的形式进行。输出时,应当对文件容进行检查,输出完成后填写《涉密信息输出审批表》。

2、非涉密中间机

(1)涉密中间机应有专人负责.

(2)非密信息要导入到涉密计算机必须要经过非密中间机,且只能由中间机管理员操作。

(3)从非密信息系统导入信息到涉密计算机时,应填写《非涉密信息导入涉密计算机审批表》,部门领导审批后将信息导入非涉密中间机,拔除外部涉密存储介质,进行病毒查杀后刻录一次性写入光盘,导入本所涉密计算机,填写《涉密计算机使用记录本》,审批表、光盘、操作记录应当留存备案。

三、专供出外涉密便携式密计算机及移动存储介质安全使用要求

(1)专供出外涉密便携式密计算机及移动存储介质由技术办公室储存和管理,专供出外使用,部门使用的涉密便携式计算机及移动存储介质不得携带出所。

(2)外出携带涉密计算机和存储介质时,应由部门提出申请,填写《便携式计算机出所审批表》及《携带涉密载体出所审批表》,提交技术办公室审批同意后,在技术办公室领取设备。

(3)携带出外应注意设备安全,应使设备始终处于携带人的有效控制之中,防止设备丢失、被盗或非授权使用。

(4)部门使用完毕后应及时归还设备,由技术办公室进行信息清理。

四、涉密介质安全使用要求

(1)严禁使用非涉密存储介质存储和处理涉密信息.

(2)严禁将涉密存储介质插入非涉密计算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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