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团公司人事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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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团公司人事管理制度范文(五篇)

集团公司人事管理制度范文(五篇)

集团公司人事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使本公司的人事管理制度化,依据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同公司建立劳动关系的所有员工及其他从业人员。

第二章聘用第三条凡遵守公司章程和规定,愿致力于为发展壮大本公司事业,具有大本以上文化程度和公司需要的专业技能,身体健康、年富力强的其他人员,均可应聘本公司工作。

第四条在公司核定的岗位编制内进行人员聘任,因业务发展和工作需要在岗位编制外进行人员聘任的要报公司特批。

第五条公司聘用人员按以下程序办理。

一、用人单位(非法人)提出报告,由人力资源部和用人单位共同对拟聘人员进行考核、考查,并经体检合格后,经公司主管领导审核,报公司总经理审批后,办理聘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

公司所聘用的各类人员均不得在外单位兼职。

二、聘用人员的其它三种情况:1、借聘借聘指公司与外单位之间所发生的聘用人员关系。

由公司用人单位负责与被聘用人员单位及被聘用人员三方共同签订借聘协议,人力资源部负责审核、备案。

借聘人员必须是富有实践经验、身体健康的专业管理和技术人才。

借聘人员一般从集团子公司借聘。

特殊专业人才也可考虑从集团外单位借聘。

2、返聘返聘指聘用本单位或外单位已退休的人员,由公司用人单位负责与被聘用人员协商返聘的时限及费用等并直接签订聘用协议,人力资源部负责审核、备案。

3、聘用应届大学及以上学历毕业生聘用外地生源应届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要在国家人事部核准的接收大学毕业生____指标内进行,没有接收指标的,不得聘用。

第三章待遇第六条公司贯彻按劳分配、以岗定薪、同工同酬的原则,实行岗薪工资制。

公司实行部分岗薪作为风险工资的制度。

一、聘用在总部工作的人员按公司岗薪工资执行;聘用在各经营公司的工作人员按各经营公司规定的待遇执行。

二、借聘人员的各项社会保险关系保留在原用人单位,社会保险费用仍由原用人单位及借聘人员承担。

三、长期借聘人员享受与在岗员工同等的假期待遇。

集团下属公司人事管理制度

集团下属公司人事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集团下属公司人事管理,规范人事工作流程,提高员工素质,促进公司健康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集团下属所有公司及分支机构。

第三条本制度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人事管理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管理。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第四条集团下属公司设立人事部,负责公司人事管理工作。

人事部直接对总经理负责。

第五条人事部的主要职责:(一)贯彻执行国家及地方有关劳动人事的法律法规,制定公司人事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公司员工的招聘、录用、培训、考核、晋升、调岗、离职等人事管理工作。

(三)负责公司员工劳动合同的签订、续签、变更、解除等管理工作。

(四)负责公司员工工资、福利、社会保险等管理工作。

(五)负责公司员工档案管理、保密等工作。

(六)负责公司内部人事调配、考核、奖惩等工作。

第三章招聘与录用第六条集团下属公司招聘员工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按照招聘程序进行。

第七条招聘程序:(一)制定招聘计划,经总经理批准后组织实施。

(二)发布招聘信息,包括招聘岗位、人数、任职要求等。

(三)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审查,筛选出符合条件的人员。

(四)组织面试、笔试、技能考核等环节,对候选人进行全面评估。

(五)对录用人员进行背景调查,确保其符合公司要求。

(六)办理录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

第四章培训与考核第八条集团下属公司应建立完善的员工培训体系,提高员工综合素质。

第九条培训内容:(一)岗前培训:对新入职员工进行公司文化、规章制度、岗位职责等方面的培训。

(二)在职培训:对在职员工进行专业技能、管理能力等方面的培训。

(三)晋级培训:对晋升员工进行相应岗位所需知识和技能的培训。

第十条考核分为年度考核和平时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员工晋升、奖惩的依据。

第五章工资与福利第十一条集团下属公司员工工资实行岗位工资制,并根据公司经营状况和员工绩效进行调整。

第十二条员工福利包括:(一)国家法定节假日工资、加班工资等。

集团公司人事管理制度

集团公司人事管理制度

集团公司人事管理制度人事管理是一个企业运营中非常重要的一环,其作用是确保企业能够拥有合适的员工,将其发展为优秀的人才并保持其稳定的工作状态。

因此,集团公司需要建立一套完善的人事管理制度来规范和指导人事管理工作。

一、招聘与选拔在招聘与选拔方面,集团公司要重视员工的素质和背景,保证企业拥有符合岗位需求的人才。

首先,集团公司需要明确岗位要求和技能需求,并通过招聘渠道广泛发布招聘信息。

其次,集团公司要建立科学的选拔机制,采用多种选拔方法,如面试、笔试、实操等,以确保选择的人才能够适应岗位需求。

二、培训与发展培训与发展是集团公司人事管理的重要方面,其目的是提高员工的技能和能力,使其适应企业的发展需求。

集团公司应该制定培训计划,包括新员工培训、职业发展培训等,并通过内部培训、外部培训等方式进行。

另外,集团公司还应鼓励员工参与各种专业认证考试,并提供相应的培训支持。

三、绩效考核绩效考核是评估员工工作绩效的重要方法,可以激励员工进行良好的工作表现,并评估其工作的效果。

集团公司需要建立科学的绩效考核制度,明确绩效指标和权重,并制定相应的考核流程和方法。

同时,要及时反馈考核结果,并根据员工的反馈和意见进行调整和改进。

四、薪酬与福利薪酬与福利是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的重要手段,集团公司应该根据市场情况和公司的发展情况,合理制定薪酬和福利政策。

薪酬应该与员工的工作贡献和能力有关,并考虑公司的经济状况。

福利方面,集团公司可以提供健康保险、员工购买优惠、节假日福利等,提高员工的满意度和归属感。

五、员工关系良好的员工关系能够促进员工的积极性和工作效果,集团公司应该重视员工的需求和意见,并及时解决员工的问题和困扰。

建立交流渠道,如员工代表会议、企业内部通讯等,并定期开展员工活动,增进员工之间的交流和凝聚力。

六、员工离职管理员工离职是不可避免的,集团公司需要建立离职管理制度,对员工的离职进行规范和管理。

包括离职手续的办理、资料的归档和交接等。

公司人事管理制度范本(三篇)

公司人事管理制度范本(三篇)

公司人事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和落实公司人事管理工作,推动人力资源的有效配置,提高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包括正式员工、临时员工、劳务派遣人员等。

第三条公司人事管理工作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依法、依规、依纪开展工作。

第四条公司人事管理工作应注意保护员工的合法权益,根据公司的业务需要,合理安排和优化人力资源。

第五条公司人事部门是负责公司人事管理工作的专门部门,人事部门的职责由具体岗位职责文件进行规定。

第二章员工招聘与录用第六条员工的招聘和录用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规定,透明公开,公平竞争,能胜任工作且符合公司岗位职责要求。

第七条员工招聘和录用程序包括:岗位需求确定、招聘广告发布、简历筛选、面试、体检、考察、录用等。

其中,面试和体检环节必须进行。

第八条员工的录用工作须经过相关岗位主管的审批,并由人事部门进行备案。

第九条公司对新员工进行试用期管理,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三个月。

试用期期间,对员工的工作能力、工作态度、职业素养以及物质待遇进行考核。

第十条对试用期表现良好的员工,可转为正式员工,并签订劳动合同;对试用期表现不佳的员工,可以不予录用。

第三章员工教育与培训第十一条为了提高员工的工作能力和水平,公司将根据业务需要,制定并开展员工教育和培训计划。

第十二条员工教育和培训计划应包括岗位培训、技能培训、管理培训等方面的内容。

第十三条公司将提供培训经费和资源,为员工参加培训提供必要的支持。

第十四条员工教育和培训的实施可以采取内部讲座、外部培训、培训课程等形式。

第十五条员工参加培训所需时间将计入工作时间,并按公司规定发放培训津贴。

第四章岗位调动与晋升第十六条为了更好地匹配岗位需求和员工能力,公司可根据业务发展的需要,进行岗位调动。

第十七条员工岗位调动应根据工作要求,通过面试、考核、评比等方式进行,员工本人同意并签署相关文件。

第十八条员工岗位调动时,应进行工资和福利的调整,并签订岗位调动协议。

集团及子公司人事管理制度

集团及子公司人事管理制度

集团及子公司人事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集团及其子公司的人事管理工作,科学制定人事管理制度,做到科学规范,公正公平,公开透明,依法运行,促进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及其子公司的全体员工,包括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生产工人等所有员工。

第三条集团及其子公司成立人事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人事委”),负责集团及子公司的人事管理工作,人事委员会由董事会成员、总经理、人力资源部经理等组成。

第四条人事委员会应当遵循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做好人才选拔、培训、激励、考核等工作,推动员工的全面发展。

第五条集团及其子公司应当建立健全的人事管理档案,保证员工的个人信息安全和隐私保护。

第六条集团及其子公司的员工有权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对公司提出建议和意见,营造和谐的劳动关系。

第七条集团及其子公司的员工应当遵守公司的人事管理制度,认真履行职责,积极配合公司的发展。

第二章员工招聘与晋升第八条集团及其子公司应当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制定员工招聘计划,确保招聘工作的公正公平、合理合法。

第九条集团及其子公司应当根据员工的工作表现、绩效考核等因素,制定员工晋升制度,激励员工提升自身综合素质。

第十条集团及其子公司进行员工招聘和晋升工作时,应当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法律法规,杜绝任何形式的歧视行为。

第十一条集团及其子公司应当根据公司的需要,定期进行员工的培训和提升,提高员工的专业技能和能力。

第三章员工薪酬与福利第十二条集团及其子公司应当依据员工的工作表现、绩效考核等指标,合理确定员工的薪酬待遇。

第十三条集团及其子公司应当建立完善的员工福利制度,包括社会保险、公积金、医疗保险、意外保险等,提高员工的生活质量。

第十四条集团及其子公司应当鼓励员工参加各种职业培训和学习活动,提高员工的综合素质和竞争能力。

第四章员工考核与奖惩第十五条集团及其子公司应当建立健全的员工绩效考核制度,公正、客观评价员工的工作表现,为员工的职业发展提供参考依据。

公司人事管理制度(5篇)

公司人事管理制度(5篇)

公司人事管理制度【摘要】一、总则第一条目的。

为使本公司员工的管理有所依据,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

(一)本公司员工的管理,除遵照国家和地方有关法令外,都应依据本制度办理。

(二)本规则所称员工,系指本公司聘用一、总则第一条目的。

为使本公司员工的管理有所依据,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

(一)本公司员工的管理,除遵照国家和地方有关法令外,都应依据本制度办理。

(二)本规则所称员工,系指本公司聘用的全体从业人员。

二、聘用第三条本公司各部门如因工作需要,必须增加人员时,应先依据新进人员事务处理流程的规定提出申请,经总经理核准后,由办公室办理招聘录用事宜。

第四条新进人员经考试或测验及____合格后,由办公室办理试用申请表,原则上职员试用三个月。

期满考核合格者,方得正式录用;但成绩优秀者,应适当缩短其试用时间。

第五条试用人员如因品行不良或服务成绩欠佳或无故旷职者,应随时停止试用,予以解雇;试用未满三日者,不给工资。

第六条试用人员报到时,应向办公室送交下列表件:(一)户口复印件及医院体格检查表。

(二)最后工作单位离职证明。

(三)保证书及三个半月内半身免冠照片____张。

(四)试用同意书。

(五)人事资料卡。

(六)其他必要的文件。

第七条凡有下列情形者,不得录用。

(一)剥夺政治权利尚未恢复者。

(二)被判有期徒刑或被通缉,尚未结案者。

(三)吸食____者。

(四)拖欠、____公款、有记录在案者。

(五)患有精神病或传染病者。

(六)品行恶劣,曾被开除者。

(七)体格检____本公司认定不适合者。

第八条员工一经录用临时性、短期性、季节性及特定性工作,视情况应与本公司签定“劳动合同书”,双方共同遵守。

第九条本公司从业人员分八个职级。

从业人员晋升办法另订。

第十四条保证人如需中途退保,应以书面通知本公司,等到被保证人另外找到保证人,办理新的保证手续后,才能解除其责任。

第十五条保证人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被保证人应立即通知本公司更换保证人,并应于下列事情发生后十五天内,另外我到连带保证人。

集团人事任免管理制度

集团人事任免管理制度

集团人事任免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集团内人事任免工作,保障公司正常运转,促进员工队伍建设,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在公司内的人事任免活动及相关管理工作。

第三条集团人事任免管理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坚持能上能下、公正任用、激励激励、依法用人的指导思想。

第四条公司设立人事任免管理委员会,负责协调、监督公司内人事任免工作的实施,提升公司内人员素质,促进公司发展。

第五条公司全面贯彻“人才是第一资源”的管理理念,不断完善人员选拔、任用、激励、培养、管理的相关制度和制度措施,确保公司内各项工作有序推进。

第二章人事任免工作流程第六条公司所有人事任免决策均需通过公司人事任免管理委员会的审核和审批。

第七条公司内部所有的人事任免活动均需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

第八条公司内部的人事任免由上级主管部门推荐,并经公司人事任免管理委员会审批通过。

第九条公司内部的人事任免活动必须经过面试、考核等程序,不得任由个人恩怨决定。

第十条公司内部的人事任免活动必须与公司整体发展战略相一致,保证人事任免的合理性和有效性。

第三章人事任免流程第十一条员工向上级主管提出调岗、升职等要求后,需填写《人事任免申请表》,由上级主管审核后提交公司人事任免管理委员会。

第十二条公司人事任免管理委员会接到申请后,需对员工的申请进行评估,以确保任免活动的合理性和有效性。

第十三条公司人事任免管理委员会对员工的申请作出决议后,需及时通知员工,并告知申请结果。

第十四条员工被任免后,需签订《人事任免通知书》,并在公司内部进行公示,以便员工及时了解自己的任免情况。

第十五条公司人事任免管理委员会需及时调整公司内部的人员组织结构,以适应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

第四章人事任免的原则第十六条公司内部人事任免需遵循公平原则,不得任由个人关系、地域因素等非正当因素影响人事决策。

第十七条公司内部人事任免需遵循公正原则,对员工的评估需客观公正,不得任由主管和被评估员工间的个人感情左右评估结果。

集团及子公司人事管理制度

集团及子公司人事管理制度

集团及子公司人事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和科学管理集团及其子公司的人事管理工作,提高员工的工作效率、积极性和创造性,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集团总部及其旗下各个子公司的人事管理工作。

第三条集团总部为集团及子公司规划、组织、协调、监督、检查人事管理工作。

第四条各子公司遵守本制度的同时,可以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制定符合本地区、本单位的人事管理制度,但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报集团总部备案。

第五条集团总部及其子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员工和合作方都必须遵守本制度的规定,并配合执行。

第二章人事管理第六条集团总部设立人事部门,负责集团及子公司的人事管理工作,包括招聘、培训、考核、福利、劳动关系、离职等。

第七条人事部门要根据集团及子公司的业务需求,进行人员规划,制定人才引进、培养、使用和激励的战略规划,提供人力资源支持。

第八条集团总部及子公司应按照岗位需要,进行合理的招聘工作,确保人员的素质和能力符合岗位要求。

第九条新员工入职前,应经过集团总部或子公司的面试、考察、体检等程序,确定合格后才能报到。

第十条新员工入职后,应进行入职培训,帮助新员工熟悉公司的业务、规章制度和企业文化。

第十一条员工的晋升、降职、调离、辞退等事项应经过集团总部或子公司的审批程序,并及时向员工做出解释。

第十二条集团总部及子公司应建立完善的绩效考核体系,对员工的表现进行评定,并采取激励措施。

第十三条集团总部及子公司应加强对员工的福利关怀,确保员工的生活水平和工作动力。

第十四条集团总部及子公司应建立健全的劳动关系,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维护企业的正常生产经营秩序。

第十五条集团总部及子公司应加强对员工离职的管理,规范离职手续,确保员工离职后均匀清楚。

第三章员工权利和义务第十六条员工在集团总部及子公司工作期间,有权享受国家规定的劳动权益。

第十七条员工应遵守集团总部及子公司的规章制度,严格遵守工作纪律,提高工作效率。

第十八条员工应诚实守信,不得泄露公司机密,不得造成公司经济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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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团公司人事管理规则总则第一条本规则依据集团公司章程制定,凡员工的职务、任免、聘用、试用、报到、服务、给假、出差、值班、考核、奖惩、待遇、福利、退休、抚恤等事项除国家有关规定外,悉依本规则规定办理。

第二条本公司员工职称规定如下:(一)集团高级主管—董事长、总裁、总监、法律顾问。

(二)集团部门(营运公司)主管—主任、总经理、副总经理。

(三)部门主管—经理、副经理。

(四)部门员工—科员。

第三条本集团聘用各级员工以学历、品德、能力、阅历、年龄、体质适合于职务者为原则,但特殊需要时不在此限。

第四条每一职位均设置“岗位责任书”,说明其职务、职权、职责内容。

第五条集团各部门、岗位的设置,应以核定的“岗位人员编制表” (附件1)人数为限。

因业务扩大需要新增的人数,应经部门(营运公司)主管核定后,填写《人员需求审批表》报总裁审定,呈董事长审批任用第六条新进员工聘用,由人力资源部统筹安排,根据部门呈报计划,以《岗位责任书》为任用依据,因事择人,使人与事合理配置。

第七条各级员工的任用,均应综其专业、职称、学历、阅历等予以派任第八条职务的任免,除依集团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董事会核定者外,部门(营运公司)主管可根据需要,填具调派意见表呈董事长核定任免。

第九条各级职务任免的审批程序如下:(一)集团总裁、总监、法律顾问—由董事长审批任免。

(二)集团部门、营运公司主管—由总裁报请董事长审批任免。

(三)公司部门经理-- 由公司总经理报请总裁审批任免,董事长核备。

(四)公司部门副经理-- 由公司总经理审批任免,报请董事长核备。

以上职务任免经分级审批后由集团人力资源管理部发任职通知、聘书。

员工招聘、录用第十条原则;本集团招聘人才应根据当地人才市场管理部门的有关规定,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收、全面考核、择优录用。

第十一条录用;对招收的不同人员在考核内容和标准上,可有不同的侧重,招聘管理人员的,侧重专业、职称、学历、阅历条件的考核;招收技术员工的,侧重身体条件、实际技能水平的考核;集团对应聘者一视同仁,招聘工作由人力资源部会同用人部门一起进行,经面试及复试合格后,量才录用。

第十二条被录用员工按规定填写《员工录用审批表》,并实行试用期考察,除公司主管及以上人员外,未有工作实践(应届、列届毕业生)的员工试用期为6 个月,有工作实践经验(再就业)的专业技术员工试用期为3 个月,试用期资薪按各岗位工资的80%发给。

第十三条新进员工在报到后、试用前,应办妥下列手续:(一)填写本集团《员工登记表》;(二)缴验学历、职称证件及身份证并复印存档;(三)缴验近期医院体格检查表;(四)缴验前任职公司(机构)离职证明书;(五)交最近半身正面免冠照片三张;(六)签订《劳动合同》。

员工培训第十四条员工教育培训的内容,包括入职培训、管理人员培训、通用技能培训、专业技术培训、职称培训。

(一)入职培训;包括企业文化、管理制度、工作要求、岗位职责等相关内容的培训。

(二)管理人员培训;对集团总部及各营运公司主要管理员工的管理能力培训。

培训内容:前沿管理理论、实用管理技能等。

(三)通用技能培训;对员工应具备的基本职业技能和职业心理素质等内容进行培训。

(四)专业技术培训;根据不同专业需要,开展财务管理、建筑工程、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项目管理等专业知识的培训。

(五)职称培训;按照上级有关部门的通知要求进行。

第十五条员工参加各类专业培训和职称培训,必须符合以下条件:(一)专业对口,确因工作需要;(二)部门推荐或同意,经人力资源部门审批。

第十六条在培训过程中,人力资源部实行相应监督。

员工培训后,人力资源部负责对培训效果实施评估。

第十七条员工经批准参加培训学习的,学费先由单位代支,未获结业证或成绩不合格的,培训费用由个人支付。

第十八条未经批准自行报考各类院校及电大、函大的员工,不论学成与否,学费一律自理;脱产学习的,必须办理离职手续;第十九条凡由集团(营运公司)出资组织参加的专业学历教育、专业培训及外出考察,员工学成后必须在本集团(营运公司)继续服务5 年,方可离职或解除劳动合同。

在前述期限内,除集团(营运公司)批准解除劳动合同外,其他任何理由离开集团(营运公司)的,都必须按规定交纳相应的培训费。

第二十条员工在试用期内因品行不良、能力欠佳的,或发现其进入集团(营运公司)前有不法行为的,应予停用。

第二十一条有下列事情之一的,不得任用:(一)剥夺公民权,尚未恢复的;(二)曾犯刑事案件,经判刑确定的;(三)受禁治产宣告,尚未撤销的;(四)通缉有案,尚未撤销的;(五)吸食毒品的;(六)在其他公司(机构)服务,未办妥离职手续的;(七)其他公司(机构)开除的;(八)身体有缺陷或健康情况不符要求的;(九)未满十八周岁的;服务第二十二条本集团(营运公司)员工均应遵守下列规定:(一)准时上、下班,承办工作讲效率、求质量、不拖延、不积压(二)服从上级指挥,如有不同意见,应以书面陈述或婉转相告。

一经主管决定,切应遵照实行。

(三)恪尽职守,保守集团(营运公司)业务机密。

(四)爱护本集团(营运公司)财物,不浪费,不化公为私。

(五)遵守集团(营运公司)一切规章制度。

(六)保持集团(营运公司)信誉,不作任何有损公司信誉的行为。

(七)注意自身品德修养,切戒不良嗜好。

(八)不兼任集团(营运公司)以外的职业。

(九)待人接物态度谦和,争取同仁的支持、合作。

(十)严谨操守,不得收受与集团(营运公司)业务有关人士的馈赠、贿赂或向其挪借款项。

(十一)员工因过失或故意致公司遭受损害时,应负赔偿责任。

第二十三条各级员工应遵守本集团(营运公司)一切公告。

其职责除依《岗位责任书》说明外,上级主管交办的其他应急工作,亦应尽力完成,不得拒绝接受。

第二十四条集团(营运公司)实行每周48 小时工作制,星期天及国定假日为休假日。

工程(业务)部门因值班制度星期天不休息的,由部门安排补休一天。

第二十五条每日工作时间为八小时,工程(业务)部门如因工作需要,可依照政府有关规定延长工作时间,所延长时数可累计补休或作加班,其加班费依照公司有关规定办理。

第二十六条管理部门每日上、下班的时间,可依季节变化事先制定并公告实行,工程(业务)部门每日的工作时间,应视工程(业务)需要,制定一班制或多班轮值制。

第二十七条员工出勤实行签到制,上班应亲自签到,不得委托他人代签,如有代签情况的,双方均以旷工论处。

第二十八条员工出勤应依出勤管理规定办理,员工出勤管理办法另订。

第二十九条员工请假,应照下列规定办理:(一)病假-- 因病须治疗的,请病假,每年累计不得超过30 天,可以休假日抵冲。

逾期仍未痊愈的,即予停薪留职(痊愈后上班止),以一年为限。

(二)事假-- 因私事待理的,请事假,每年累计不得超过14 天,可以休假日抵冲。

(三)婚假-- 本人结婚,常规婚假8 天,晚婚的,可给婚假15天(四)丧假-- 配偶丧亡的,给假八天,父、母、子、女丧亡的,给假六天,其他亲属丧亡的,给假三天。

(五)分娩假-- 女性员工分娩,给假八周(假期中之周日、例假均已并入计算)。

怀孕三个月至七个月而流产的,给假四周,七个月以上流产的,给假六周,未满三个月流产的,给假一周。

(六)公假-- 因参加政府举办之资格考试(以集团公司批准为原则)、兵役征召或党(民主党派)、团集会,及参加各级选举的,可请公假,假期依实际需要情况决定。

(七)公伤假-- 因公受伤享受公伤假,假期依实际需要情况决定。

第三十条请假逾期,除病假依照前条第一款规定办理外,其余均以旷工论处。

因患重病非短期内所能治愈、经医师证明属实的,可视其病况与在集团(营运公司)资历及服务成绩,报请总裁特准延长其病假,但最多不得超过三个月。

事假逾期系因特别或意外事故,并提出证据的,可请总裁特准延长其事假,最多15 天,逾期再按前条规定办理。

第三十一条请假期内之薪金,依下列规定支给;(一)请假未逾规定天数或经延长病事假的,其请假期间内薪金照发。

(二)请公假的薪金照发,但如公假期间另有薪金(不含会议补贴)的,停发薪金。

(三)公伤假薪金依照劳动保险条例由保险机关支付的,集团(营运公司)补足其差额部分。

第三十二条员工请假,均应填具请假单呈核,副总经理及以上员工请假,以及病、事假延长特准申请的,应呈请总裁核准,副科长及以上员工请假,由分管副总经理核准,其余员工由部门经理核准。

病假在七日以上的,应附医师的证明,公伤假应附医院或特约医院证明,凡未经请假或请假未准而不到岗的,以旷工论处。

第三十三条旷工一天扣发当日薪水,当月考核出勤记分为零。

第三十四条请病、事假的,当月考核出勤记分核减,全年请病事假逾30 天的,当年考核出勤配分为零。

值班管理第三十五条公司在节假日及每工作日以外应办的事务,除由各部门主管负责协调处理外,必要时应建立值班制度,以处理下列事项;(一)突发事件及各项应急措施;(二)灾害、盗窃及其它危机事项;(三)指挥、监督保安人员及值勤工人;(四)上级临时交办的各项事宜。

值班时间规定如下;(一)周一至周六;每日下午下班起至次日上午上班止。

(二)节、假日日班;上午8时起至下午5时半止(可随办公时间的变更而变更)。

夜班;下午五时半起至次日上午8 时止。

第三十六条值班安排表可由各部门自行编排,事前公布、通知到人悬挂值日牌,写明值班员的姓名、值班时间及值班职权、职责。

第三十七条值班员工应将值班时所处理的事项填具值班报告表,于交班时送主管领导转呈核查。

遇有情急、突发事件时,应立即呈报集团公司应急工作组,请示主管领导办理。

第三十八条值班员工收到电文应分别依下列方式处理;(一)属于职权范围内的可即时处理;(二)非职权所及事件,视其性质立即联系相关部门主管处理;(三)密件应原封妥善保管,待上班时呈送行政管理部。

(四)急件或限时信件应立即电告有关领导。

考核第三十九条集团(营运公司)各级主管对其下属员工,负有工作考核之责任,员工考核,应坚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以岗位职责为依据,实行主管考核与员工评估相结合、定性考核与定量考核相结合的方法执行。

第四十条员工考核办法;分为试用考核、月度考核及年终考核等三种,按下列相应办法实施;(一)试用考核:1. 依据第十二条规定,聘任人员在试用期满后应通过试用考核,考核由试用单位人事管理部门组织;2. 除试题考核外,考核人员应督导被考核人员提交《试用期心得报告》,注明具体事实情节,呈总经理核准后,报集团(营运公司)人力资源部备核;3. 考核合格的,《劳动合同》转正并按职务岗位标准享受工资待遇;4. 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

(二)月度考核1. 月度考核由行政管理部负责;在月末将《员工月度考核表》下发,员工根据当月各项工作实际情况,对照岗位职责,进行客观、详细的自我评核,将工作绩效量化配分,逐一详填后交部门主管评分;2. 各级主管应对所属员工的工作效率、假勤、操行、态度、学识进行严正考核,按《员工月度考核表》说明要求并签署意见并交行政管理部;3. 《员工月度考核表》于每月底前由集团(营运公司)人力资源部汇总、核评后,交考核管理小组依据平时工作成绩及勤惰情况评级;4. 考核评分取A、B、C、D四等级,其中A级为优,B级为良好,C 级为及格,D 级为劣;5. 月度考核与薪金挂勾,考核评分在C 级及以上的,当月薪金全额发放;C级以下的每少一分扣除当月工资的1/85,连续三月考核评分在D 级以下的即自动除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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