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进舟山与台湾文化创意产业交流与合作的建议
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文化和旅游产业深度融合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

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文化和旅游产业深度融合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浙江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22.11.19•【字号】浙政发〔2022〕33号•【施行日期】2022.11.1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旅游正文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文化和旅游产业深度融合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浙政发〔2022〕33号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为促进文化和旅游深度融合,有效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加快推动文化和旅游产业企稳回升向好,实现高质量发展,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忠实践行“八八战略”,以数字化改革为动能,实施重大文化产业项目带动战略,以文塑旅、以旅彰文,推动文化和旅游在更广范围、更深层次、更高水平上实现融合发展,让文化和旅游产业成为人民群众感悟优秀文化、增强文化自信、享受美好生活、实现精神富有的重要载体,为高水平推进文化强省建设、打造新时代文化高地、实现“两个先行”提供有力支撑。
(二)发展目标。
现代文化和旅游融合产业体系基本形成,产业结构进一步优化,产品供给更加丰富,品质明显提升,“诗画江南、活力浙江”品牌影响力显著增强,基本建成文化和旅游产业强省,成为国内外知名的文化旅游目的地。
到2025年,建设富有文化底蕴的世界级旅游景区2个、度假区2个,打造文化特色鲜明的国家级旅游休闲城市3个、街区10个,累计打造5A级旅游景区22个、国家级旅游度假区9个,培育千万级核心大景区42个。
75%以上县(市、区)达到省级以上全域旅游示范区标准,景区城、景区镇、景区村覆盖率分别达到100%、70%、60%。
全省文化和旅游产业增加值达到1.1万亿元、占GDP比重13%,旅游从业人员占全社会从业人员比重超11%。
二、重点任务(一)擦亮文化和旅游融合金名片。
1.打造文明之源和优秀传统文化体验地。
创意共生 两岸共赢——两岸文创产业高校研究联盟白马湖论坛综述

49台声TAISHENG创意共生 两岸共赢——两岸文创产业高校研究联盟白马湖论坛综述金秋九月,钱江潮起。
杭州白马湖畔,处处燃动着文化的魅力与创意的激情。
9月21日上午,作为第十三届杭州文化创意产业博览会的重头戏,第二十届两岸文化创意产业高校研究联盟白马湖论坛在杭州白马湖建国饭店开幕。
本届论坛以“创意共生·两岸共赢”为主题,来自两岸百余所高校、科研机构、行业协会及文创企业的200多位嘉宾齐聚一堂,共同探讨新形势下两岸文创合作的路径与未来。
本届论坛全国台联、中华文化联谊会、中国宋庆龄基金会、中国文化产业协会指导,两岸文化创意产业高校研究联盟、杭州市文化创意产业发展中心、杭州高新区(滨江)区委宣传部、中国传媒大学、杭州师范大学主办,中国传媒大学文化发展研究院、杭州师范大学文化创意学院、杭州文化创意产业研究中心、白马湖生态创意城管委会承办。
联盟论坛助力两岸文创产业发展回顾十年发展,展望未来,海峡两岸文化创意产业高校研究联盟论坛自2012年落户杭州以来,成为两岸推■台晟50IANGANJIAOLIU L两岸交流进文化创意产业交流合作的重要平台,为杭州打造全国文化创意中心和两岸文创产业合作实验区作出了重要贡献。
两岸及港澳地区专家学者带来的宝贵经验和精彩观点为两岸搭建思想交流、观点碰撞的平台,也为杭州提供了很好的学习机会,对杭州发展文化创意产业、推进创新型城区建设有很大的启示作用。
今年是新中国成立70周年,正好是联盟成立10周年,经过联盟理事会和秘书处广泛征求意见,评选出“联盟品牌活动服务奖”“推动联盟学术成长奖”“推动联盟文化交流奖”和“联盟创建功勋奖”四个奖项。
刘延平致辞武晓峰致辞两岸文创交流重在深化合作创新机制中国传媒大学副校长刘延平:作为“两岸文化创意产业高校研究联盟”的发起单位、理事长单位和秘书长单位,中国传媒大学一直以来都非常重视文化创意产业的学科建设和学术研究。
本次论坛,我们提出“创意共生”,就是要以文化创意、科技创新为引领,促进文化创意产业不同门类、文化创意产业与相关产业的深度融合,为国民经济和社会转型升级注入文化活力。
把舟山新区打造成中国海洋文化创意产业之都

把舟山新区打造成中国海洋文化创意产业之都
林上军
【期刊名称】《党政视野》
【年(卷),期】2015(000)011
【摘要】文化创意产业是一种主体文化或文化因素依靠个人(团队)通过技术、创意和产业化的方式开发、营销知识产权的行业。
它主要包括广播影视、传媒、表演艺术、工艺与设计、软件和计算机服务等方面的创意群体。
文创产业已成为在世界经济下行压力下,逆势而上最具竞争力的新兴产业。
【总页数】5页(P11-15)
【作者】林上军
【作者单位】浙江日报报业集团舟山群岛新区分社
【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G127.658
【相关文献】
1.将舟山群岛新区打造成海上丝绸之路重要区域 [J], 耿相魁
2.将“现代海上丝绸之路”与“浙江舟山群岛新区”结合起来--《“浙江舟山群岛新区·现代海上丝绸之路”研究》书评 [J], 朱瑾
3.舟山群岛新区文化创意产业发展对策研究 [J], 韩君;
4.中共浙江省委、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设立中共浙江舟山群岛新区工作委员会浙江舟山群岛新区管理委员会的通知 [J], ;;
5.舟山群岛新区建设起航宁波如何乘势作为?——《舟山群岛新区发展规划》的特点及启示 [J], 张水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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舟山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服务业发展的若干意见-舟政发[2012]19号
![舟山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服务业发展的若干意见-舟政发[2012]19号](https://img.taocdn.com/s3/m/e4668e70001ca300a6c30c22590102020740f23c.png)
舟山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服务业发展的若干意见正文:---------------------------------------------------------------------------------------------------------------------------------------------------- 舟山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服务业发展的若干意见(舟政发(2012)19号)为认真贯彻落实浙政发〔2011〕33号文件精神,进一步促进我市服务业发展,加快经济转型升级和产业结构调整,推进浙江舟山群岛新区建设,现制定如下意见:一、优化发展环境(一)各类服务业企业在登记注册时,各部门一律不得设置或变相设置前置性审批事项。
降低一般性服务业企业注册资本最低限额,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一律降低到3万元人民币。
允许公司注册资本分期缴付,注册资本可以首付20%,其余2年内缴足。
支持投资人以知识产权等非货币财产出资设立服务业企业,非货币财产出资比例最高可达企业注册资本的70%。
(二)战略性新兴现代服务业企业组建集团的,母公司最低注册资本放宽到1000万元,子公司数量放宽到3个,合计注册资本放宽到3000万元。
服务企业设立连锁经营门店,除有特殊规定外,可持总部出具的连锁经营相关文件和登记材料,直接到门店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办理登记和核准经营范围手续。
(三)允许各类新兴行业用语作为行业表述,允许在牌匾中使用简化名称。
取得执业资格20人以上,上年度业务收入不低于300万元的中介企业冠取省名的,注册资本放宽到200万元。
鉴证类合伙企业冠取市名的,注册资本放宽到30万元。
(四)服务业企业在取得住所(经营场所)所在地居民委员会或业主委员会出具的,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同意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证明文件后,允许将住宅作为经营场所登记。
从事餐饮服务、歌舞娱乐、提供上网服务场所、经营危险化学品等服务业除外。
舟山发展提出的建议

舟山发展提出的建议
1.推动舟山海洋经济发展。
舟山拥有得天独厚的海洋资源,应继续加强海洋产业的发展,加快海洋科技创新、海洋资源开发利用等方面的工作,为舟山经济注入新的动力。
2.加强旅游业发展。
舟山具有很好的旅游资源和环境,应抓住机遇,优化旅游产业结构,提升旅游服务水平,吸引更多的游客来到舟山旅游,推动舟山旅游业的快速发展。
3.加强基础设施建设。
舟山是一个地处海岛的城市,应加强基础设施建设,特别是加强海洋交通设施建设,提高海运、港口等方面的能力,为舟山未来发展打下坚实的基础。
4.加强生态环保工作。
舟山是一个生态环境优美的城市,应加强生态环保工作,保护好舟山的海洋环境、自然生态和人文环境,实现可持续发展。
5.加强人才引进和培养。
舟山是一个充满机遇的城市,应加强人才引进和培养,吸引更多的人才来到舟山发展,为舟山的未来发展提供更多的智力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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舟山计划书

舟山计划书舟山计划书目标:将舟山打造成为有全球影响力的国际旅游胜地,实现经济、环境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一、经济发展1. 推动旅游业发展,提升舟山在国内外的知名度。
持续落实“舟山海洋文化之都”的发展战略,加强宣传和推广工作,吸引更多国内外游客前来舟山旅游观光。
2. 发展旅游业相关产业。
建设高档度假村、海洋主题公园、海洋文化展览中心等设施,打造一系列旅游业集群,提供更多就业机会和创业平台。
3. 加强与周边地区的合作。
与嘉兴、苏州等周边城市合作,共同开展丰富多样的旅游活动,形成互利共赢的合作关系。
二、环境保护1. 加强对海洋环境的保护。
加强海洋生态系统保护和海洋资源的合理利用,制定并落实海洋保护的政策和措施,保护海洋生态环境的完整性和稳定性。
2. 推进可持续能源开发和利用。
大力发展风能、太阳能等可再生能源,减少对化石燃料的依赖,降低对环境的污染。
3. 引导旅游业健康发展。
加强对旅游业的监管,严格限制一次性消费品的使用,推广绿色旅游理念,引导游客理性消费,减少对环境的破坏。
三、社会发展1. 加大对教育和科技的投入。
建设高水平的学校和科研机构,培养优秀的科技创新人才,推动科技创新与产业发展的融合。
2. 促进文化产业发展。
支持文化创意产业的发展,鼓励企业和个人创作和发展文化产品,提升舟山的文化软实力和吸引力。
3. 加强社会保障体系建设。
完善医疗、养老、教育等社会保障制度,提高居民的生活质量和幸福感。
四、推进国际交流与合作1. 加强与国际旅游组织的合作。
积极参与国际旅游组织的活动,学习借鉴国际先进的旅游管理经验,提高舟山的旅游服务水平和国际影响力。
2. 拓展对外交流渠道。
加强与国外旅游业界和相关机构的联系和交流,吸引更多国际游客来舟山旅游,增加旅游收入。
3. 开展国际旅游节庆活动。
举办国际旅游节、海洋文化节等大型活动,展示舟山的自然风光和文化底蕴,吸引国际游客来舟山观光旅游。
通过以上措施的实施,我们坚信舟山将能够实现经济、环境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成为有全球影响力的国际旅游胜地。
舟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新一轮山海协作工程的实施意见
舟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新一轮山海协作工程的实施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舟山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0.01.11•【字号】舟政办发[2010]4号•【施行日期】2010.01.1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舟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新一轮山海协作工程的实施意见(舟政办发【2010】4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各单位:为贯彻落实《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实施新一轮山海协作工程的若干意见》(浙政办发〔2009〕63号),进一步发挥山海协作工程在推进舟山经济转型升级中的作用,提高我市区域协调发展的层次和水平,经市政府同意,现就开展新一轮山海协作工程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省委“两创”总战略和市委“两创一促”总要求,围绕提升“三大”定位和“四海”建设目标,抓住舟山跨海大桥建成通车契机,以推进新一轮改革开放为动力,深入实施新一轮山海协作工程,强化特色发展,打造产业优势,着力提高创新发展能力、提升合作层次、完善工作机制、深化系统服务、发挥区位优势,深入推进特色优势产业、新渔农村建设、人力资源培训、社会事业等领域合作,形成陆岛经济社会一体化发展新格局。
通过几年的努力,到2012年,力争全市新增山海协作特色优势产业项目60个,协议资金70亿元,到位资金30亿元;建立山海协作参与新渔农村建设示范点4个,到位资金200万元;建立1个山海协作企业服务中心,拓展工作平台,有效提升山海协作工作水平。
二、拓展山海协作工程的领域和内涵(一)深化特色优势产业领域合作。
着力提高产业合作的层次和水平,加快培育特色优势产业,提高自我发展能力。
进一步抓好山海协作工程平台建设,把推进海洋经济产业转型升级和山海协作企业创新发展有机统一起来,重点推进山海协作企业发展港航服务、船舶配件、海洋旅游、高新技术及海洋再生能源等产业。
积极引导山海协作企业参与国家船舶出口基地、国家水产品出口基地、国家大宗物资进口基地、国家外籍船舶修理基地、国家远洋渔业基地、国家海员输出基地、省级服务外包示范基地等七大基地建设。
舟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促进科创园区发展的若干意见
舟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促进科创园区发展的若干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舟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7.12.22•【字号】舟政办发〔2017〕163号•【施行日期】2017.12.2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基础研究与科研基地正文舟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促进科创园区发展的若干意见舟政办发〔2017〕163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各功能区管委会,市政府直属各单位: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市委七届二次全会关于建设“创新舟山”的重大决策,进一步促进我市科创园区的健康发展,提高科创服务水平,激发全社会创新创业活力,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浙江舟山群岛新区科技创新发展的若干意见》(舟委发〔2016〕19号)和《“创新舟山”建设三年(2017—2020)行动计划》(舟委发〔2017〕16号)文件精神,经市政府同意,特制定本意见。
一、加大财政扶持力度,引导社会资本多元投入(一)加大对科创园区的财政投入力度。
市级科技专项资金每年安排一定的经费支持科创园区建设和发展。
(二)鼓励各县(区)和功能区建设科创园区,对新认定的市级综合性科创园区一次性补助100万元,市级专业性科创园区一次性补助30万元。
(三)鼓励社会力量利用自有土地、办公用房或厂房新建或改造创办科创园区,对新认定的市级综合性科创园区一次性补助150万元,市级专业性科创园区一次性补助50万元,引导社会资本多元化投入。
(四)支持已认定的科创园区申报省级及以上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星创天地等双创载体。
对新认定的国家级、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星创天地,分别予以最高200万元、50万元一次性补助;众创空间的相关政策参照《舟山市科技局关于印发〈舟山市众创空间管理与评价试行办法〉的通知》(舟科办〔2016〕26号)相关规定。
二、支持实施大园区战略,推动企业培育产业生态链(五)鼓励科创园区引进和培育一批技术水平高、发展潜力大、市场前景好的科技型中小企业,加快培育高新技术企业成长。
舟山发展提出的建议
舟山发展提出的建议舟山位于中国东海岸,是一个美丽的海岛城市。
近年来,随着中国经济的快速发展,舟山已成为一个备受瞩目的旅游和经济重心。
在这样的情况下,我们有必要提出一些建议,以帮助舟山更好地发展和壮大。
第一步,舟山应该进一步发展旅游业。
舟山拥有壮丽的海岛景观和独特的文化,这给其旅游业提供了宝贵的资源。
舟山应该更好的利用这些资源,吸引更多的游客来到这里旅游。
为此,舟山应该改善旅游基础设施,加大宣传力度,推出更好的旅游产品。
第二步,舟山应该建设更多高质量的住宿、餐饮和娱乐设施,以满足不断增长的旅游需求。
这将不仅有利于经济增长,也将吸引更多的投资和创业者来到舟山。
舟山应该鼓励投资商和创业者来到这里投资,提供更好的商业氛围和更多的发展机会。
第三步,舟山应该加强市场营销和品牌建设。
舟山是一个美丽的旅游、文化和经济中心,应该让更多人知道这个城市。
舟山应该推出更好的营销策略,建设自己的品牌形象,从而赢得更多的客户和投资。
第四步,舟山还应该注重环境保护,减少对环境的污染和破坏。
舟山的自然风景是该市最重要的财富,要保护好它,让来到这里的游客感受到更加清新的气息。
综上所述,舟山是一个充满了机会和希望的城市。
我们相信,只要采取正确的开发和发展策略,这个城市将会有一个更加美好的未来。
我们建议舟山进一步加强旅游业的发展,建设更加完善的旅游基础设施,提高服务水平。
此外,注重环境保护,一定程度上也能吸引到更多的游客。
我们期待着这个城市发展的更加辉煌。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设立浙台(舟山普陀)经贸合作区的复函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设立浙台(舟山普陀)经贸合作区的复函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12.10.19•【字号】浙政办函〔2012〕80号•【施行日期】2012.10.1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宏观调控和经济管理正文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设立浙台(舟山普陀)经贸合作区的复函浙政办函〔2012〕80号舟山市人民政府:你市《关于要求设立浙台舟山普陀经贸合作区的请示》(舟政〔2012〕62号)悉。
经省政府同意,现函复如下:一、为深入贯彻中央对台方针,充分发挥舟山市普陀区独特的区位交通、海洋资源、佛教人文和对台交流合作等方面的优势,打造浙台之间合作交流和经贸往来重要基地和平台,推动浙江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和浙江舟山群岛新区建设,同意在整合浙江普陀经济开发区、沈家门港区等区块的基础上,设立浙台(舟山普陀)经贸合作区。
原则同意《浙台(舟山普陀)经贸合作区申报方案》。
浙台(舟山普陀)经贸合作区纳入省级开发区管理序列。
二、进一步做好浙台(舟山普陀)经贸合作区建设方案的深化、细化工作。
按照“统筹规划、分步实施、突出重点、务实推进”的原则,抓紧编制浙台(舟山普陀)经贸合作区发展总体规划,科学制订阶段发展目标及重点。
严格实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县域总体规划,并与海洋功能区划、生态环境功能区规划和港口交通、产业布局等规划相衔接,积极探索创新浙台交流合作机制,全方位、多层次、宽领域开展对台经贸合作、文化交流和人员往来。
重点打造好“一区一城一街六基地”:台资企业集聚区、国家级台湾商品城、景观·台湾风情一条街、对台贸易中转基地、对台渔业合作基地、台轮维修补给基地、国际时尚休闲旅游度假基地、对台观音文化交流基地、两岸教育合作交流基地。
三、你市要从贯彻中央对台方针、落实《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加快实施国家区域发展战略、加强我省对台交流合作的高度,切实加强对浙台(舟山普陀)经贸合作区规划建设的领导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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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进舟山与台湾文化创意产业交流与合作的建议
文化创意产业是21世纪全球经济一体化时代的“朝阳产业”和“黄金产业”。
近年来海峡两岸政府、产业、学界都将文化创意产业作为发展重点。
伴随着两岸经贸合作的日益深化,两岸文化创意产业合作程度正不断提高。
“十二五”期间我国将把文化创意产业培育成为新的支柱产业,进一步推进两岸文化创意产业交流与合作,不仅有利于推进舟山群岛新区经济转型发展,也有利于增进两岸同胞彼此的认同。
一、台湾文化创意产业的优势
台湾文化创意产业起步较早,目前已形成了比较完善的政策、体制、理念以及产业模式,相较于大陆在许多领域取得了领先地位。
台湾文化创意产业的发展优势主要体现在:
1.建立了加强文化创意产业发展的推动机制。
台湾2010年年初通过了《文化创意产业发展法》,明确文创产业发展方向与实施细则,由“行政院文建会”主导推动建立台湾文创品牌形象。
2.创意能量强,创意种子蓬勃。
在流行音乐、工业设计、时尚设计等领域,台湾在华人世界处于领先的位置。
3.提供了充分的创意空间,科技创意发明屡获国际大奖。
2003年以来,台湾在iF产品设计奖、日本GoodDesign大赏、德国Reddot和美国的IDEA设计奖等方面共得到800多个奖项。
虽然台湾文化创意产业的整体企业数、产值等都有所增长,但这些文化创意产业的组织规模与资本结构都趋向零细,多数是独资或合伙的小型企业。
这些企业虽有灵活的创意,但受限于规模,往往在短期内就遇到发展瓶颈,欠缺进一步投资与创新、开发的能力,无法发挥“规模经济”的效用。
二、舟山文化创意产业发展面临的问题
近年来舟山的文化创意产业园集聚效应和产业规模不断增大,为创意产业注入了新生命和丰富的创造力。
但是与台湾相比,舟山文化创意产业的发展差距还比较明显,不仅表现在一些具体的指标上,如创意产业占GDP的比重、创意产业就业人数及比例、创意产业产品的出口等方面;同时,在发展创意产业的观念、体制、机制、政策、人才等多方面,也面临着一些问题。
这些问题主要表现在:
1.产业模式不完整。
文化创意产业发展尚未形成集群性、发散性的有序产业链。
2.创意阶层未形成。
目前不仅在创意产业人才的总体数量上相对偏少,而且在层次和结构上存在较大的差距。
3.创意环境不够浓。
适宜创意产业发展的人文环境和投资环境尚未形成,创业人群和闲置资本没有很好地通过政策引导投入其中。
4.平台建设不到位。
尚未形成有效的资源共享和信息交流平台。
5.文化与创意联系不紧密。
传统文化、民俗产品开发空间有限,许多产品设计、工艺还比较落后,缺乏创意。
6.知识产权保护不到位。
创意产业知识产权的保护、创意产业市场的规范化方面,缺少法规制度和良好的法律环境保障。
三、加强舟山与台湾文化创意产业交流与合作的建议
随着2010年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ECFA)的签订与实施,大陆与台湾服务贸易的开放程度大大加深,也为加快两岸文化创意产业合作进程提供了现实可能。
舟山于台湾直航开通以后,更加便利了两岸的交流。
文化创意产业是两岸近年来成长快速的产业,大部分台湾企
业都有进驻大陆、分享大陆经济发展成果的强烈意愿,同时一部分兼具两岸资源优势的企业也看准了两岸经济合作的机会,先行一步,积极为连通台湾优秀文化创意企业与大陆市场搭建桥梁。
台湾创意、研发、营销、品牌经营、资本运作等方面的优势,加上大陆国际化程度不断提高的巨大市场,两地优势互补,将为两岸开展文化创意产业交流与合作提供更好的条件。
为此建议:
一、共同成立“文化创意产业研究院”
在产业发展之初,如果能与台湾某城市官方合作,共同成立“文化创意产业研究院”,集合两岸创意人才共同研发,辅导厂商建立产业链,促进两地的文化创意经济共同发展。
二、建立两岸文化创意产业共同开发园区
以两岸为整体,根据两岸文化创意产业整体发展规划,结合全球和周边创意经济发展趋势,在统筹两岸创意资源共同发展的基础上,成立具有两岸特色的文化创意产业共同开发园区。
通过培育两岸文化创意产业合作共同载体,实现共同对外招商引资,完善创意产业链和优化资源配置,制定配套的园区政策,由两岸文化创意产业发展基金和园区所在地地方政府共同投资。
共同开发建设的文化创意产业园区可根据两岸文化创意产业规划,因地制宜,采取创意商业街、创意风情街、创意商务区、国际性文化创意产业园区等多种类型。
三、成立两岸文化创意产业合作共同发展基金
区域政策效能的发挥,在很大程度上需要靠共同基金的支撑。
因此两岸文化创意产业合作与发展,有必要探索建立文化创意产业共同发展基金,利用基金的“杠杆作用”,促进两岸文化创意产业的协调发展。
通过设立两岸文化创意产业合作财政基金,有利于形成文化创意产业发展的利益协调机制,促进两岸文化创意产业合作的深化。
两岸文化创意产业共同发展基金的建立,可采取股份制的办法,两岸根据地区生产总值,按照一定标准从财政收入中提取文化创意产业合作基金。
还可积极吸纳民间资本进入,扩大基金的规模。
基金的运作,要严格按照国际经济惯例操作。
在基金的使用和投放上,要充分体现双方的文化创意产业政策意图,根据两岸的生产要素贡献度、市场贡献度等,在两岸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框架内,依据文化创意产业发展需要,在统筹的基础上进行专项投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