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的文化创意产业发展及其启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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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设计、艺术、文化”寻访计划——遇到不一样的人生旅途

台湾“设计、艺术、文化”寻访计划——遇到不一样的人生旅途

台湾“设计、艺术、文化”寻访计划——遇到不一样的人生旅途第一篇:台湾“设计、艺术、文化”寻访计划——遇到不一样的人生旅途台湾“设计、艺术、文化”寻访计划——遇到不一样的人生旅途作者:FGP设计三人行2015年3月,三个大陆青年以交换生的身份因缘相聚台湾,对设计都有着共同的志趣。

在三个月的行走观察中,台湾的设计、文化、艺术对我们启发产生共鸣。

因此三人决定开启“台湾设计、艺术、文化寻访”计划,希望通过拜访艺术家、设计师、学者、独立品牌等对象,了解台湾。

并成立FGP设计三人行小组,进行三人行必有我师焉的探访。

旅行可以看风景观人文,不管是历史的还是当代的作为一个新鲜之地。

总之,在有限的档期内旅途时间都会安排的满满的,拖着疲惫的身体满足双眼的艳福,过程中来不及过滤的去吸收,停下来时内心才有思考筛选的机会。

我们三个人的相识就是在台湾高雄大学这个学期的交换期间,在大陆虽都学习设计专业,但是都在不同的城市。

在高雄大学交换到研究所硕士班却成了同学,前几个月的日子里我们都把时间放在学校的课程中,利用每个周末到台湾各处旅行。

行走总能有所体会,尤其是我们有大半年的时间可以呆在台湾。

放慢脚步成了我们常有的心态。

两三个月过后,看够了,走累了,惊喜也平淡了。

5月一次安静的席间交流,我们彼此畅谈这些日子来的感受,再就是重提那句“当你想做一件事的时候,全世界都会来帮助你”的共鸣(爱旅行的人相信都被古岳、刘畅这对搭档感染过吧,反正我们未曾相识之前都被这句话感染了)。

所以我们便有了接下来的计划。

寻访台湾设计、艺术、文化的世界。

重新从专业的角度再次感受这里。

“文化”与“创意”如何展现自然可以在台湾寻出一些评价标准。

甚至延伸出了更多内容。

例如在台北的“诚品生活松烟店”,文创品牌、设计师独立空间与餐饮设施相结合,你会觉得衣、食、住、行总能完美的搭配在一起,艺术展示,美味农产,均透着艺术的气息,有文化的底蕴在里边。

看这些品牌虽小,却拥有感染力十足的包装和真实动人的产品故事。

中国文化产业如何从闽台文化创意产业中看到发展方向

中国文化产业如何从闽台文化创意产业中看到发展方向
近十年来 , 中国文化产业产值稳步增长 ,2016 年全国文化产业及相关 产业增加值达到 30,254 亿元 , 占 GDP 的比重为 4.1%, 达到近十年来的最 高值 ;2017 年全国文化及相关产业增加值为 34,722 亿元 , 较 2016 年增长 15.2%, 占 GDP 的比重升至 4.2%;2018 年中国文化及相关产业增加值突破 4 万亿元 , 未来 5 年的年均复合增长率将达 12.3%2。可以看到 , 文化及相关 产业增加值实现平稳增长 , 占 GDP 比重稳步上升 , 文化产业继续向国民经 济支柱性产业迈进 , 文化产业总体融资规模不断扩大。
但是 , 也应该看到在中国文化产业的发展过程中 , 传统生产要素投入 对文化产业发展的助推作用正逐渐减弱。根据内生经济增长理论 , 传统的 生产要素包括资源、人才、资金和技术等 , 在达到经济均衡点之前 , 生产 要素投入的作用十分显著 , 而在达到经济均衡点之后 , 依赖传统生产要素 投入的经济体会出现增长停滞。本文认为 , 文化产业的旧动能是指过去形 成的、能够推动文化产业发展的原有生产要素或传统能量 , 主要包括可利 用的自然资源、文化产业领域的人才、文化产业领域的资金投入以及文化 产业技术四个方面。 3 中国其他地区该如何在新时代发展文化创意产业
大同轰轰烈烈的“造城运动”中,交织着多种矛盾。全体社会高速发展与 大同现有落后发展方式的冲突促使大同转变发展思路,改革刻不容缓。然 而,私人领域被公共空间侵犯、公民权利与政府公权力的斗争、安于现状 与重新出发的冲突等矛盾都使城市改革举步维艰,也使人们出现了身份认 同的迷茫。
但一座城市永远不会因为改革求变而陨落,人们的同感心和身份认 同也不会因为一时的冲突而分崩离析。因为大同人有代代相传的文化习俗、 有引以为傲的文化资源、有共同生活的一片热土,个体的焦虑感、不确定 性、不安全感终将被全体大同人的身份认同感所替代。 参考文献 :

11个值得学习的台湾文创 休闲农业案例

11个值得学习的台湾文创 休闲农业案例

案例一—橘之乡体验馆—单品品牌+营销体验的品牌运营宜兰被称为是「金桔的故乡」,橘之香食品有限公司秉持著「自己不敢吃的东西,不能卖给别人」的理念,出产多样化的美味蜜饯制品,更研发出全世界第一颗透明的水晶金枣,是众多品项中的人气商品。

而橘之乡蜜饯形象馆则是以介绍金枣蜜饯文化为主,不仅有视听简报及专人导览,还有透明化厂房的参观回廊,让您了解新鲜金枣是如何制成蜜饯,并且展示多种的特色商品,同时也可以深刻感受到一个占地10亩左右的小型观光工厂如何吸引络绎不绝的游客。

一个占地10亩左右的小型金桔观光工厂,拥有员工十几人,在整个大环境都比较萧条的情况下依然能做到日均游客千人左右,年均游客30万左右,年产值5000万人民币。

产品+时尚成为他经营的秘诀。

学习借鉴:1:高度竞争的农产品如何做出差异化实现消费者对产品的高度认知?2:如何把传统食品通过环境体验变成时尚产品?案例二—- 卓也小屋民宿—乡村文化+乡村体验的品牌运营之道「卓也小屋」是一间非常复古的乡村式民宿,从街道摆设到谷仓设计的房间,完整重新呈现了乡下农村的生活风情,就连餐厅中所用的食材,也是民宿主人自己种植的,而为了保存传统的农村技艺,对于蓝染文化与许多的农村建筑,「卓也小屋」主人都十分用心予以保存。

卓也经营十几年一直坚持保持台湾早期的文化和生活方式,在这里没有时尚元素、没有大场面,只有淳朴,正是这种淳朴吸引了很多东南亚客人慕名而来,在台湾2万多家民宿中,脱颖而出。

学习借鉴:1、如何利用好本地资源优势实现在地创造,打造文化品牌?2、原生态文化如何和现代慢生活结合实现用户的口碑影响?案例三—花露休闲农场—唯一性的精致创意运营之道一年四季都有百花争艳的庭园景观,花露农场分为植物区、花卉区、特殊果树园区、精油博物馆、特色民宿等,占地一万多平。

游客可亲眼目睹自己用的香水精油来自哪些植物,了解香草植物种植与应用常识等,如果有兴趣,还可在专人指导下学习调制天然滋润的乳液或气味独特的香水,享受自己动手的乐趣。

浅析海峡两岸文化创意产业示范区构建的可行性与定位问题

浅析海峡两岸文化创意产业示范区构建的可行性与定位问题

民间 艺术 节等 一系 列 活动 都 已经在 大 陆各 地 以及 台湾 地 区取得 了 定 的影 响和 良好 的 口碑 ,台商对 于 此类 活动 参与 的热情 度也 呈 逐 年 上 升 趋 势 。 通 过 几 年来 对 台湾 文 化 创 意产 业发 展 经 验 的 学 习 ,厦 门市 内各类 文 化产 业 园区也 已经开 始建 设 ,但 从现 已建 成 的园 区来 看 ,实现 盈 利 的园 区寥寥 无 几 ,多数 园区存 在着 严重 的

经 营 问题 。 首先 ,一 些活 动 和 园区 的投入 与 产 出效 比较低 。例如 : 的可 行性

调查 显示 ,厦 门市会 展服 务 业 、旅行 社 行业 、广 告 服务 业 、 城 市 绿化 和风 景 名胜 管理 服 务业 、文 化休 闲娱 乐服 务业 、动 漫及 动画 网游 业等 六大 新 兴文 化和 商 务型 文化 服 务业 发展 较 快 。2 0 08 年 六 大新 兴文 化和 商 务型 文化 服 务业 总 收入 6. 亿 元 ,同 比增加 84 1.1 0 2 亿元 ,增长 l . 5 , 占全 市 文化 服 务业 总 收入 的7 . 6 。 75 % 7 8 % 呈现 出逆 势而 上 的特 点 。这 些行 业 的发 展 ,带动 了商贸 、饮 食 、 文 化 娱乐 等相 关产 业 的发 展 。 已经成 长 为第 三产 业 中发 展快 、 规 模 大 、最 富活 力 的优 势行 业 和增 长 点之 一 。但通 过 数据 分 析和 实 地 调 查我 们 不难看 出,这 样 高增 长 的背 后所 存在 的 问题 也 同样 明 显 。即产 业 发展 具有 个性 化 、分 散化 的作业 方 式 ,无法 形 成强 有 力 的聚集 效应 和 核心 竞 争力 。根 据 厦 门市文 化创 意 产业 发 展 中出 现 的这些 问题 ,厦 门市委 市 政府 及 时提 出 了 《 门市促 进 文化 产 厦 业 发 展 的若干 政 策 》,政 策 中要 求加 快 文化 产 业基 地和 文 化产 业 园 区建 设 。建 设 一批 功 能定 位准 确 ,高 起 点、 规模 化和 代表 未 来 发展 方 向 ,具备研 发 、投 资 、孵 化 、制 作 、培 训 、交易 等 功能 的 文化 产业 基地 和 文化 创 意产 业 园 ,形成 富有 特 色和 经济 效 益 的文 化产 业聚 集 区 。打造 符合 我 市城 市 定位 的 文化 产业 基地 ,从而 吸 引相 关 生产 要素 形成 聚集 效 应和 规模 效 应 ,有 效带 动文 化 产业 的 升级 。 除此 之外 还 出台 了关 于鼓 励 盘活 存量 房 地产 资源 用 于文 化 产业 经营 的、文 化企 业投 融 资 、文 化企 业 拓展 境 内外市 场 等多 方 面全 方位 的扶 持 意见 。其 中 《 门市促 进 文化 产业 发展 的若干 政 厦 策 》第 四条 还 提 出 ,对 新 引 进 的 具 有 独立 法 人 资格 的从 事 文 化 产 品 生产 和 文 化 服 务 的大 中型 文 化 企 业 或 企业 集 团 ( 地 区 总 或 部 ) ,凡 符合 规 定 条件 的 , 自符 合 条 件 之年 度 起 3 内,根 据 其 年 符合 条件 年度 在 厦缴 纳 营业 税和 企 业所 得税 的情况 ,给 予 一定 额 度 的财政 资 金奖 励 。被 国家 部委 评 定为 文 化产 业示 范基 地 的文 化 企业 ,政 府将 给 予一 次 性奖 励2 万 元 ;对 新 弓 进大 中型文 化企 业 O I 或企 业集 团以及 新创 办 符合 厦 门重 点发 展 的新 兴文 化企 业 ,根 据 其纳 税情 况 ,给 予 一定 额度 的 财政 资金 奖 励 ;对具 有 厦 门特色 , 已形 成 一定 规模 的 重点 文化 项 目和 闽 台特 色文 化产 业项 目,两 年 内给 予1 0 项 目 款贴 息支持 ;文化企 业参加 国际 国内展会 ,给予 0% 贷 定 的财 政资金 补贴 。这一系列 政策大 大 的减 轻 了示 范区建设 的投 资商和 运营商 身上 的重 担 ,从 实际操作 上减 小 了园 区构建 的难 度 。 很大程度 上解 决 了文化 企业和 资本市场 之 间信 息与 资源不对称 的 问 题 ,缓解 了文 化 产业 融 资难 问题 。从政 策 面和 资金 面 上来 看 厦 门 已经 具备 构建 海峡 文化 创意产 业 示范 区 的两个 最重 要 的条件 。

推动我国文化创意产业发展的财政政策研究

推动我国文化创意产业发展的财政政策研究

推动我国文化创意产业发展的财政政策研究一、文化创意产业的发展现状与趋势产业规模:我国的文化创意产业市场规模逐年递增,发展速度较快。

据统计,动漫游戏产业增长尤为迅猛,占据了总产值的较大比例。

行业结构:文化创意产业的行业结构多元化,包括从文创设计到数字娱乐的多个细分行业。

文创设计是核心组成部分,需要大量人工智能技术和数字技术的支持。

地域分布:文化创意产业在我国的地域分布广泛,尤其在北京、上海、广州、深圳等大城市发展活跃。

上海作为我国文化创意产业的重要地区之一,其产业规模占据全国领先地位。

产值占比:我国的文化创意产业总值占GDP总量的3左右,与欧洲平均的1015相比仍有较大差距,但发展潜力巨大。

数字化转型:随着数字技术的发展,文化创意产业开始重视数字化转型。

数字化技术将提升产业效率和品质,为文化创意产业注入新活力。

新兴业态崛起:在文化分享和互动的背景下,短视频、直播、虚拟现实等新兴业态逐渐崛起,成为文化创意产业的新兴增长点。

国际化发展:文化创意产业从一开始就面向全球市场,随着全球化的深入,文化创意产业的国际化发展已成为趋势,我国有望在世界文化创意产业中占据更重要地位。

二、我国财政政策的历史与现状首次财政注资:自2011年7月6日开始,我国对文化产业进行了历史上中央财政的首次注资,成立了第一个部级文化产业投资基金。

这标志着国家对文化产业的重视程度提高,也是我国文化产业财政政策支持的重要里程碑。

扶持力度加强:为了进一步推动文化产业发展,国家不仅成立了专门的文化产业发展基金,还对具体文化产业领域(如动漫产业)提供了知识产权保护、财政补贴、税收减免等政策支持,以增强对这些产业的扶持力度。

研究基地支持:为了解决文化产业发展中的问题,国家还支持建立文化财政政策研究基地,以促进文化产业的持续健康发展。

财政投入增加:我国对文化产业的财政资金投入逐步增多,通过投资基金、补贴等方式不断推动文化产业的发展。

政策手段创新:在财政政策手段上,我国正不断学习西方先进经验,并结合自身实际进行创新,以更有效地支持文化产业发展。

台湾文化创意产业的概念界定

台湾文化创意产业的概念界定

台湾文化创意产业的概念界定(一)台湾文化创意产业概念由来[1]“文化创意产业”在台湾常被简称为“文创产业”。

与中国香港一样,中国台湾文化创意产业的概念源于英国工党的“创意产业政策”。

此政策为英国首相布莱尔1998年提出的构想,目的在于使英国文创产业营销世界与美国竞争,并降低英国的失业问题。

长期以“低成本制造优势”见长的台湾,在“以量取胜”的出口市场日益萎缩之际,直接面临因缺乏品牌商品与特色竞争优势所带来的危机,这是台湾长期倚重电子制造业的产业发展失衡与瓶颈。

台湾需要开辟以知识为导向的产业,来保留经济上的竞争力。

在台湾,文化创意产业被视为“第四波”经济动力。

2002年台湾将“文化创意产业发展计划”纳入地方发展重点,其产业发展思路开始从传统经济转向文化经济。

英国政府对创意产业的定义源起于个人的创造力、技能和才华,通过产生与开发知识产权,从而发展出创造财富、就业的潜力。

英国政府强调的是个人的创造力,相对于传统重工业或装配线的生产方式,个人的灵感、理念、技艺才是创造价值的重心。

台湾学者洪泉湖、孙祥华、刘大和等人都曾对“文化创意产业”做过一些概念上的阐释。

例如,孙祥华认为,文化创意产业即是将过去被认为属于“纯艺术”的文化活动与现代科技结合后,再以商品包装营销推广至市场,成为一种增值型的文化创意活动,并进而产业化。

[2]刘大和指出,文化创意产业与文化不同的地方在于,其需要一定的“载体”来表现,而文化本身可能只是一组特定的观念与价值观。

文化创意产业是创作者将意义或美感的概念通过各种不同的材料表达、体现出来,其内涵可为一定数量的大众所接受和欣赏,并且通常以可复制、销售的方式流通。

[3]另外,洪泉湖从文化创意产业提供就业机会和催生新型产业的角度认为,文化创意产业概念的形成是试图借由产业化的力量,将具有地区性特殊的文化表征,以商品的方式呈现。

因此,为了促进台湾文化创意产业的发展,应积极鼓励台湾将本土文化激发成一种文化创意产业,进而提高其附加值。

台湾的文化创意产业发展及其启示

台湾的文化创意产业发展及其启示

台湾的文化创意产业发展及其启示一、台湾省文化创意产业发展现状(一)台湾省文化创意产业溯源文化创意产业是一项新兴产业,它改变了过去生产制造的概念,整个产业链可以没有任何实体。

就世界范围来说,英国是文化创意产业的发源地,早在1975年5月,英国为振兴经济成立了创意产业特别工作小组。

1998年,该小组在《创意产业专题报告》中将文化创意产业界定为:源于个人创造性、技能与才干,通过开发和运用知识产权,具有创造财富和增加就业潜力的产业。

英国的文化创意产业发展对世界其它国家和地区形成了很大影响,澳大利亚、日本、韩国以及我国的台湾省随后也提出了文化创意产业发展规划。

台湾的文化创意产业营造起源于“文建会”的社区营造。

1994年“文建会”引进日本造村运动的经验,从建人民关怀乡土的生活价值观着手,进一步借由小区艺文活动的推展,凝聚小区意识,改造小区环境,提升地方文化产业,建立小区文化特色,大力推动小区总体营造。

而1995年的台湾省“文化产业研讨会”则是将文化创意产业的营造意识扩展至台湾全岛,台湾省的文化产业步入发展初期,大力发展文化产业成为台湾省社区总体营造的重要内容,但此时的文化产业主要集中在传统型、乡村型的初级产业上。

(二)“挑战2008:‘国家’发展重点计划”营造发展环境20世纪90年代末期,由于人力成本的提高,台湾的劳动密集型产业优势渐渐消失,特别是在世界迈入知识经济时代后,全球资金、人才、资源的流动以及快速工业化与都市化的趋势影响下,台湾的地方传统产业在国际市场的竞争力已每况愈下。

为了发挥台湾有限资源的最大效益,创造新商机,振兴经济,维系世世代代居民的生存与福祉,2002年5月31日,台湾省“行政院”开始将文化创意产业发展列为“挑战2008:‘国家’发展重点计划(2002-2007)”的子计划,透过行政力量为文化创意产业营造发展环境,推动产业发展。

“文化创意产业发展计划”共分为“成立文化创意产业推动组织”、“培育艺术、设计及创意人才”、“整备创意产业发展环境”、“促进创意设计重点产业发展”及“促进文化产业发展”等部分,由“经济部”、“教育部”、“新闻局”和“文建会”负责执行“挑战2008:‘国家’发展重点计划”之“文化创意产业发展计划”实施完毕后,取得了巨大的成绩,2007年文化创意产业经济组织总数增至50667家,较2002年增长了13.32%,文化创意产业营业额由2002年4352.6亿新台币增至2007年的6329.4亿新台币。

两岸在经济和文化方面融合发展的具体案例。

两岸在经济和文化方面融合发展的具体案例。

标题:两岸融合发展:共享经济与文化交流的典范案例正文:近年来,随着两岸关系的发展趋势,经济和文化的交流合作逐渐取得显著成果。

本文将介绍两岸在经济和文化方面融合发展的具体案例,展示双方合作的积极成果以及对于社会发展的积极影响。

一、共享经济:跨海合作共创未来共享经济作为一种新兴的经济模式,正逐渐引领着经济发展的新潮流。

两岸之间,共享经济的合作合作成为助推两岸经济融合发展的重要动力。

在台湾,知名共享经济平台"Airbnb"在岛内展开合作,提供房源共享服务。

这为大陆的游客提供了更多便利的住宿选择,打破了传统酒店的垄断地位,促进了两岸旅游产业的合作与发展。

二、文化交流:情感共鸣,加深两岸互信文化交流是两岸合作交流的重要组成部分。

通过文化交流,两岸人民增进了对彼此文化的了解,促进了两岸关系的和平发展。

台湾音乐剧《艾薇》,作为一部深受大陆观众喜爱的剧目,成功在两岸市场进行巡演。

该剧不仅具有高水准的制作和演出,更通过生动的故事情节和抒情的音乐引发了通感,让两岸观众心灵产生共鸣,加深了两岸人民的情感纽带。

三、教育合作:结下友谊的桥梁教育合作是两岸融合发展的重要领域之一。

通过搭建教育合作平台,促进学术交流与合作,两岸学界的交流合作日益频繁。

例如,台湾某高校与北京某大学合作开设“两岸创新创业研究中心”,致力于推动青年创业和创新。

该中心充分发挥了两岸各自的优势,在创业导师培训、创新项目孵化等方面进行深度合作,为两岸创业团队提供了更广阔的发展空间,推动了两岸创业文化的共同成长。

总结:两岸在经济和文化方面的融合发展不仅带来了双方经济的繁荣,也加深了两岸人民之间的友谊与理解。

共享经济开拓了两岸合作的新领域,而文化交流和教育合作,则是增强两岸人民心灵纽带的桥梁。

未来,我们有理由相信两岸合作会迈上新台阶,共同谱写更加美好的明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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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的文化创意产业发展及其启示一、台湾省文化创意产业发展现状(一)台湾省文化创意产业溯源文化创意产业是一项新兴产业,它改变了过去生产制造的概念,整个产业链可以没有任何实体。

就世界范围来说,英国是文化创意产业的发源地,早在1975年5月,英国为振兴经济成立了创意产业特别工作小组。

1998年,该小组在《创意产业专题报告》中将文化创意产业界定为:源于个人创造性、技能与才干,通过开发和运用知识产权,具有创造财富和增加就业潜力的产业。

英国的文化创意产业发展对世界其它国家和地区形成了很大影响,澳大利亚、日本、韩国以及我国的台湾省随后也提出了文化创意产业发展规划。

台湾的文化创意产业营造起源于“文建会”的社区营造。

1994年“文建会”引进日本造村运动的经验,从建人民关怀乡土的生活价值观着手,进一步借由小区艺文活动的推展,凝聚小区意识,改造小区环境,提升地方文化产业,建立小区文化特色,大力推动小区总体营造。

而1995年的台湾省“文化产业研讨会”则是将文化创意产业的营造意识扩展至台湾全岛,台湾省的文化产业步入发展初期,大力发展文化产业成为台湾省社区总体营造的重要内容,但此时的文化产业主要集中在传统型、乡村型的初级产业上。

(二)“挑战2008:‘国家’发展重点计划”营造发展环境20世纪90年代末期,由于人力成本的提高,台湾的劳动密集型产业优势渐渐消失,特别是在世界迈入知识经济时代后,全球资金、人才、资源的流动以及快速工业化与都市化的趋势影响下,台湾的地方传统产业在国际市场的竞争力已每况愈下。

为了发挥台湾有限资源的最大效益,创造新商机,振兴经济,维系世世代代居民的生存与福祉,2002年5月31日,台湾省“行政院”开始将文化创意产业发展列为“挑战2008:‘国家’发展重点计划(2002-2007)”的子计划,透过行政力量为文化创意产业营造发展环境,推动产业发展。

“文化创意产业发展计划”共分为“成立文化创意产业推动组织”、“培育艺术、设计及创意人才”、“整备创意产业发展环境”、“促进创意设计重点产业发展”及“促进文化产业发展”等部分,由“经济部”、“教育部”、“新闻局”和“文建会”负责执行“挑战2008:‘国家’发展重点计划”之“文化创意产业发展计划”实施完毕后,取得了巨大的成绩,2007年文化创意产业经济组织总数增至50667家,较2002年增长了13.32%,文化创意产业营业额由2002年4352.6亿新台币增至2007年的6329.4亿新台币。

(三)文化创意产业的后续推动计划“文化创意产业发展计划实施跨度为2002年到2007年,该计划的实施对台湾省经济转型与民众生活模式产生了很大影响,人民的生活质量也因此大大提高。

但该计划结束并非意味着文化创意产业的行政计划推动的结束,实际上,台湾文化创意产业处于发展初期。

为促进台湾文化创意产业的进一步发展,“经济部”、“新闻局”、“文建会”等“部会”均开始通过执行相关专案计划的方式开展后续推动,实施时间范围为2008年到2011年。

其中“经济部”则策划了“设计产业翱翔计划”,该计划的主要内容包括协助产业建立设计合作体系、跨领域合作机制及设计创新管理制度,提供全球设计信息及协助产业国际设计运筹等,以协助台湾产业的持续创新发展;加强拓展设计的市场,扩大设计应用领域与国际市场需求;加强台湾设计人员的设计与行销管理能力,并协助产业引进国际设计师资源;整合台湾省设计相关资源,加强台湾省优良设计与国际接轨。

“新闻局”则制定了“振兴流行文化产业方案”,以培育台湾影视、图文出版、流行音乐人才,重整台湾省流行文化发展环境、繁荣台湾省流行文化消费市场、形塑台湾省流行文化品牌。

“文建会”推出了“文化创意产业发展第二期计划”,该计划将重点集中在文艺产业的扶植及创新育成,强化交流平台及地方推动能量、扶植青年艺术家,建置数字创意银行,并结合产官学界相关资源,串连相关业者、地方政府及大专院校创新育成中心共同推进产业发展。

二、台湾文化创意产业运作机制(一)跨“部会”联动机制台湾文化创意产业主要由“经济部”、“新闻局”、“文建会”、“内政部”等“部会”营造与推动,各“部会”分工十分明确。

“经济部”主要负责广告产业、设计产业、数字休闲娱乐产业、设计品牌时尚产业、创意生活产业等相关产业的培育与发展;“新闻局”则主管电影产业、广播电视产业、出版产业;“文建会”的文化创意产业的推动范围主要是视觉艺术产业、音乐与表演艺术产业、文化表演设施产业、工艺产业;“内政部”只负责建筑设计产业的推动。

各政府部门之间的分工明确是营造一项新兴产业的必要前提,然而如果仅有分工而没有合作并不能实现该新兴产业的繁荣。

在文化创意产业发展初期,由于文化创意产业概念具有超前性,台湾岛内大多数人都并未将“文化创意”视为一个产业,各行政部门的之间的沟通与协作不是十分流畅,台湾“行政院”很难掌握文化创意产业发展状况的基本数据和资料。

这使得政府往往难以从宏观层面上做出一项合理的推动政策。

为了改变这种局面,台湾政府部门采取了三大措施,一是将“行政院”文化创意产业发展咨询委员会修正为文化创意产业发展指导委员会,“行政院”政务委员陈其南出任总召集人;二是“经济部”、“文建会”、“新闻局”及“教育部”共同组成一个跨部会的文化创意产业推动小组,由四个部会的副首长担任召集人,主要负责协调各部会推动文化创意产业的各项执行工作;三是在“经济部”成立文化创意产业推动办公室,负责指导委员会和推动小组及幕僚作业,并协调各部执行相关合作事项,其工作人员由财团法人台湾省文化创意中心派驻。

(二)人才培育机制产业的成长和竞争力归根结底即是该领域人才的成长与竞争力,产业的“细胞”单位是作为个体的人类,只有人才大量聚合,产业才能真正勃兴。

台湾在发展文化创意产业的过程中亦十分重视人才的培育工作。

为培育文化创意事业人才,政府整合各种教学资源,促进产学合作研究及培训计划。

一方面采取政府协助大专院校充实人才及设备,并鼓励大专院校规划、开设相关课程或进行创意开发、创作实验,以培训文化创意产业所需之各种人员,并提供现职人员进修之机会。

2003年台湾“教育部”于北中南成立5所教学资源中心,分别由台北科技大学、台北艺术大学、云林科技大学、成功大学和台南艺术学院担任主办学校,以整合校际资源,建立人才、媒介、产学合作整合平台。

另一方面,营造国际化人才引进机制,政府制定了《文化创意产业人才国际进修交流与延揽来台计划作业要点》,甄选20名台湾文化创意产业精英,由政府与业界共同资助其出国进修,以培育文化创意产业的“种子人才”;办理国际设计人才养成班及协同设计高阶管理人才训练班,委由台湾省学术团体规划办理,聘请国内外师资授课,辅以实践与国外研修;办理国际设计研习活动,邀请国际知名设计专家来台参加国际设计研习活动。

通过政府的人才政策导向措施,台湾在短时间内集聚了一大批文化创意产业人才,他们成为台湾文化创意产业快速发展的中坚力量。

(三)行政协助机制在文化创意产业的起步阶段,政府应该出台相应的优惠政策以吸引社会闲置资本进入该产业。

补助是台湾扶植文化创意产业的最常用的政策工具。

例如“文建会”为了帮助文艺工作者做舞台演出,往往会对文艺活动或创作提供一定的补助;即使在威权时代,“新闻局”亦能以管理者的角色为出版业、电视业、广播业、电影业的发展提供资金支持。

补助是台湾当局推动文化创意产业发展的重要手段。

在2008至2011年文化创业后续推动措施中“文建会”通过补助县市政府推动文艺产业发展、补助文艺产业研发生产及行销推广以强化产业发展环境;“新闻局”则也采取了一些补助措施。

2010年1月7日颁布的《文化创意产业发展法》第12条规定,主管机关及“中央”目的事业主管机关得就法人化及相关税籍登记、产品或服务之创作或研究发展、创业育成、健全经纪人制度、无形资产流通运用、提升经营管理能力、运用信息科技、培训专业人才及招揽国际人才、促进投资招商、事业互助合作、市场拓展、国际合作及交流、参与国内外竞赛、产业群聚、运用公有不动产、搜集产业及市场信息、推广倡导优良文化创意产品或服务、智能财产权保护及运用、协助活化文化创意事业产品及服务以及其它促进文化创意产业发展之事项给予适当之协助、奖励或补助;第14条规定:“为培养艺文消费习惯,并振兴文化创意产业,‘中央’主管机关得编列预算补助学生观赏艺文展演,并得发放艺文体验券”;第15条规定:“为发展本‘国’文化创意产业,政府应鼓励文化创意事业以优惠之价格提供原创产品或服务,其价差由‘中央’主管机关补助之”。

(四)法律调控机制法律形塑新兴产业、引导产业发展的重要工具。

2002年7月15日,台湾“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员会颁布《机关邀请或委托文化艺术专业人士机构团体表演或参与文艺活动作业办法》,进一步规范政府的文艺采购行为,以解决因公平竞争、委员会评选制度衍生的文艺采购负面问题;2003年11月5日颁行的《促进产业研究发展贷款办法》规定对文化创意产业的研究发展计划提供贷款以促进产业升级。

为促进文化创意产业之发展,营造文化创意产业的良好经营环境,积极提升竞争力并与国际接轨,建构具有丰富文化与创意内涵之产业结构及社会,台湾将《文化创意产业发展法》的立法工作提上了议事日程。

实际上,早在2002年,《文化创意产业发展法》的起草工作即已开始,当时由台湾“经济部”牵头,“教育部”、“经建会”、“文建会”、“新闻局”等单位共同参与,在起草过程中,组织了多次公众听证会、专家论证会,并于2008年完成了《文化创意产业发展法草案》,共计33条,并报送至台湾省“行政院”,“行政院”院会于2009年4月初通过了《文化创意产业发展法草案》(以下简称《草案》)。

《草案》经台湾省“行政院”审查后遂送请“立法院”审议。

2010年1月7日,《文化创意产业发展法》终于在“立法院”第7届第4会期第17次会议上获“三读”通过。

该法共分总则、协助及奖补助机制、租税优惠、附则四章,全文共计30条。

另外,《“行政院”莫拉克台风灾后重建推动委员会办事细则》、《“行政院”莫拉克台风灾后重建推动委员会暂行组织规程》、《“行政院”文化建设委员会文化资产总管理处筹备处景美文化园区场地设施使用费收费标准》等法律规范对文化创意产业也有所涉及。

以此观之,台湾已形成了较为完整的文化创意产业发展法律调控机制。

三、台湾文化创意产业运作经验与启示(一)公私协力政府是产业发展政策的制定者,企业等经济组织则是产业发展政策的执行者。

一项新兴产业过度依赖政府必然不能长久,而单由市场自由运作也可能“非正常死亡”,产业发展的关键在于政府与企业等经济组织的互动与协力合作。

台湾的文化创意产业之所以能快速发展主要是因为政府与企业等经济组织建立了伙伴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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