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卷评分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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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监督.案卷评分标准

质量监督.案卷评分标准
登记保存证据文书制作不规范的,每发现1处扣0.5分,直至此项分扣完(3分)。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扣除该项全部分值(3分):
1、未出具登记保存证据执法文书进行登记保存的;
2、未经实施机关负责人批准的实施登记保存的;
3、将与案件无关联性的物品登记保存的;
4、未在法定期限内对登记保存物品作出处理的。
12、解除登记保存。采取登记保存措施的,应当在法定7日内作出处理决定,并向被保存证据当事人出具解除登记保存证据法定文书。(包括被保存证据当事人的姓名或名称、解除登记保存的理由、被登记保存物品现状、解除地点、涉案物品清单、实施机关负责人签字批准、行政处罚实施机关公章并注明日期)。登记保存物品应当归还当事人的,依法履行相关手续,由被保存证据当事人签收。(2分)
处罚告知阶段(8分)
14、处罚告知。行政处罚实施机关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及依据,并告知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听取陈述申辩,出具行政处罚告知书。(包括当事人姓名或名称,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及依据,行政处罚的种类、数额,当事人依法享有的陈述、申辩、听证等权利,行政处罚实施机关及告知的时间等)。当事人放弃陈述、申辩权利的,应当书面签字确认或者以书面形式说明。(3分)
解除查封(扣押)(封存)决定书制作不规范的,每发现1处扣0.5分,直至此项分扣完(3分)。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扣除该项全部分值(3分):
1、未制作解除查封(扣押)(封存)决定书的并依法送达的;
2、未依法处置查扣物品的;
3、解除查封(扣押)(封存)决定书未经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的。
19、案件审查过程中发现需要追究刑事责任时,制作案件移送书。(包括接受移送部门的全称、违法行为人的全称及具体违法行为、需移送的原因、理由及依据的法律法规并附有案件的有关材料)。案件需要有关行政部门进一步处理的,制作执法建议书。(包括行政相对人的主要违法事实、追究违法行为人相应法律责任的法律依据、建议的内容、加盖本部门印章并注明日期,附相关的调查及查处材料)。(3分)

律师协会案卷评分标准

律师协会案卷评分标准

律师协会案卷评分标准河南华豫律师事务所案卷评查内容和评分标准(试行)第一条案卷分类规范的,5分。

案卷没有诉讼、非诉讼分类的,扣2分;诉讼类案件没有刑事、民商事、行政诉讼分类的,扣2分;非诉讼类没有法律顾问、仲裁、执行和其他非诉讼业务分类的,扣1分。

第二条案卷材料按年度归档的,2分;一案一卷的,2分;一卷一号的,2分。

每卷错一项扣1分,直至扣完为止。

第三条跨年度案件,在办结年归档的,2分。

列错年度的每件扣2分,直至扣完为止。

第四条案卷在律师事务所管理系统上进行登记的,8分。

少登记一件,扣1分,直至扣完为止。

第五条案件立案手续、资料齐全的,10分。

缺法律援助首问告知书、风险告知书、利益冲突审查或审批表的,每卷少一项扣2分,直至扣完为止。

第六条案卷有聘请律师合同的,2分;有授权委托书的,2分。

每卷少一项扣1分,直至扣完为止。

第七条有收费凭证的,2分。

缺少的每件扣1分,直至扣完为止。

第八条有起诉(上诉)状或答辩状的,2分;有司法机关裁判文书的,2分。

每卷少一项扣1分,直至扣完为止。

第九条案卷基本证据材料齐全的, 4分。

缺少的每件扣2分,直至扣完为止。

第十条有书面辩护词或代理词(撤诉、调解和撤销案件的除外),辩护词或代理词观点具体、论证充分、结论明确的,15分。

每卷少一项扣2分,直至扣完为止。

无书面辩护词或代理词的,扣15分。

第十一条有法律顾问或非诉讼项目卷宗的,10分;卷宗材料基本齐全的,5分。

顾问合同、收费凭证、审批表、工作记录或基本材料缺一项扣1分,直至扣完为止(没有法律顾问的除外)。

第十二条编号编页规范的,4分。

要求(1)逐页编号;(2)两面有字要两面编页号;(3)页号位置正面在右上角,背面在左上角(无字页不编号)。

每卷错一项扣1分,直至扣完为止。

第十三条有案卷封面且填写完整的,2分;有卷内目录且内容整齐,字迹工整的,2分。

达不到标准的,直接扣完。

第十四条卷内文书的说明材料填写在备考表内的,2分。

行政处罚案卷评查评分标准

行政处罚案卷评查评分标准

行政处罚案卷评查评分标准【行政处罚案卷评查评分标准】一、引言行政处罚案卷评查评分旨在规范行政处罚案卷的制作和管理,提高行政执法部门的执法效能和行政处罚决定的合法性和公正性。

本将对行政处罚案卷评查评分的标准进行详细阐述。

二、案卷材料的完整性评分标准1. 目录的编制是否规范:案卷目录应按照统一标准编制,包括分类、编号、名称等信息。

评分标准:彻底符合(5分)、基本符合(4分)、部份符合(3分)、不符合(2分)。

2. 基础资料的准确性:案卷中的基础资料,如被处罚对象的身份信息、违法事实、证据材料等,应与实际情况一致。

评分标准:彻底一致(5分)、基本一致(4分)、部份一致(3分)、不一致(2分)。

3. 相关证明材料的完整性:案卷中应包含相关的证据材料、行政处罚决定书、听证会记录等,并且应按照统一的格式和要求进行整理。

评分标准:全部完整(5分)、大部份完整(4分)、部份完整(3分)、不完整(2分)。

4. 执法过程的合法性:案卷中应包含执法人员的执法笔录、听证会记录、查封、扣押等行为的决定书,并且这些决定书应符合法律规定及程序。

评分标准:全部合法(5分)、大部份合法(4分)、部份合法(3分)、不合法(2分)。

三、案卷材料的规范性评分标准1. 文字表述的准确性:案卷中的文字表述应准确无误,不含有错误、摸棱两可或者含糊不清的情况。

评分标准:全部准确(5分)、大部份准确(4分)、部份准确(3分)、不许确(2分)。

2. 材料的统一格式:案卷中的各类材料应按照统一的格式进行整理,如文字大小、页眉页脚、段落格式等。

评分标准:全部统一(5分)、大部份统一(4分)、部份统一(3分)、不统一(2分)。

3. 文件的规范性和完整性:案卷中的文件应按照规定的要求进行整理和归档,并且应保证文件的完整性。

评分标准:全部规范完整(5分)、大部份规范完整(4分)、部份规范完整(3分)、不规范完整(2分)。

4. 标题、编号的准确性:案卷中的各类文件应包含规范准确的标题和编号,以便于查阅和管理。

公安机关执法案卷质量考核评分标准

公安机关执法案卷质量考核评分标准

公安机关执法案卷质量考核评分标准目录第一部分执法案卷考核评分标准 (1)第一类行政案件评分标准 (1)⏹程序部分 (1)一、受案、管辖 (1)二、继续盘问、传唤、询问 (1)三、勘验、检查、辨认 (3)四、鉴定、检测 (4)五、扣押、抽样取证、先行登记保存 (5)六、告知、听证、通知、期间、送达 (5)七、执行 (7)八、复议、劳(少)教 (7)⏹实体部分 (9)一、事实、证据 (9)二、定性 (10)三、处理决定 (10)⏹文书卷宗部分 (12)第二类刑事案件评分标准 (13)⏹程序部分 (13)一、受案、立案、管辖 (13)二、强制措施 (14)(一)拘传 (14)(二)取保候审、监视居住 (14)(三)刑事拘留、逮捕 (16)(四)其他 (17)三、侦查措施 (17)(一)传唤、讯问、询问、告知 (17)(二)勘验、检查、搜查、辨认 (19)(三)鉴定 (20)(四)扣押、查询、冻结 (20)(五)侦查终结 (21)四、律师介入刑事诉讼 (21)⏹实体部分 (22)一、事实证据 (22)二、定性 (24)三、案件处理 (24)⏹文书卷宗部分 (25)第二部分民警法律知识测试 (26)第三部分现场考评评分标准 (26)一、行政管理和行政审批事项 (27)(一)民爆物品管理 (27)(二)印铸刻字业管理 (27)(三)车辆、驾驶员管理 (28)(四)行政审批 (29)二、执法数据统计、接处警和受立案情况 (30)三、监管场所、侯问室和执行监督管理情况 (31)第四部分日常考评 (31)一、日常工作、执法监督 (31)二、信访工作 (32)第五部分加分项目 (33)第一部分执法案卷考核评分标准抽考案卷个案分值为每案100分,扣完为止,不计负分。

案卷考评分值占年度执法质量考评分值的60%。

考评案卷平均得分乘以60%即为年度执法质量考评案卷得分。

具体评分标准为:第一类行政案件评分标准程序部分一、受案、管辖1.未经受案开展调查工作的(无受案登记表视为未经受案),每案扣2分;2.受案登记表未经办案部门负责人审批的,每案扣2分;3.应当移送管辖的案件未在24小时内移送的,每案扣5分;4.移送管辖的案件,应当先行采取必要的强制措施或其他处置措施而未采取的,每案扣5分;5.违反规定跨区域办理行政案件的,本案不得分;6.对不属公安机关管辖的案件越权管辖的,本案不得分;二、继续盘问、传唤、询问7.未经盘问直接呈批继续盘问的,每人次扣2分;8.继续盘问超过法定时限的,每人次扣5分;9.对不适用继续盘问的对象进行继续盘问的,每人次扣10分;10.延长继续盘问至四十八小时不符合法定对象的,每案扣10分;11.未按规定通知被盘问人家属或单位的(无法通知的情形在《继续盘问通知书》中注明的除外),每人次扣5分;12.对投案自首、群众扭送的违法嫌疑人或者证人、受害人适用传唤(含口头传唤)的,每人次扣5分;13.传唤超期限或连续传唤的(延长传唤期限至24小时未在传唤证或笔录中注明的,视为传唤超期限)每人扣10分;14.同时使用书面和口头传唤的,每人次扣2分;15.对非现场发现的违法嫌疑人使用口头传唤的,每人次扣2分;16.传唤(含口头传唤)无被传唤人签注起止时间并签名的,每人次扣2分;17.未及时将传唤原因和处所通知被传唤人家属的(被传唤人拒不提供家属联系方式或者有其他无法通知的情形等不予通知在笔录中未注明的除外),每人次扣2分;18.询问笔录未注明起止时间或者未精确到时、分的,每份扣2分;19.询问时办案人员少于2人的(询问笔录办案人员未签名、只有一人签名、签名笔迹为一人或同一办案人员在相同时间内在两份以上询问笔录上签名的,视为办案人员少于2人),每份扣10分;20.首次询问违法嫌疑人时未询问其姓名、出生日期、户籍所在地(询问外国人时为国籍)、现住址、身份证件种类及号码、前科情况之一的,每项扣1分;21.询问未告知被询问人法定权利、义务的,每人次扣2分;告知内容不完整、不规范的,每人次扣1分;22.询问未满16周岁的违法嫌疑人、受害人、证人时,无其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员、教师到场签名的(确实无法通知或者通知后未到场,在笔录中注明的除外),每人次扣5分;23.询问外国人或非本地少数民族、聋哑人时,笔录中无翻译签名并附相关资质证明的(在笔录中载明被询问外国人或非本地少数民族通晓汉语或本地少数民族语言的除外),每份扣2分;24.询问笔录未经被询问人核对的,每份扣5分;25.询问笔录未经被询问人逐页签名或捺印,笔录修改处未经被询问人逐项捺指印的(被询问人拒绝签名、捺印且笔录中有注明的除外),每处扣1分;末页无被询问人书写“以上笔录我看过(或向我宣读过),与我说的相符”或书写不规范的,每处扣1分;被询问人不识字,未在笔录上注明原因,而由民警直接代签的,每处扣1分;26.询问笔录字迹潦草难以辩认、语句不通顺或者记录错误较多影响对笔录理解的,每份扣1分;影响证据效力的,每份扣5分;三、勘验、检查、辨认27.检查未开具检查证或未依法审批的(依法可以当场检查的除外),每次扣5分;28.检查时办案民警少于2人的,每次扣5分;29.检查妇女身体非由女性工作人员进行,每人次扣5分;。

人民调解案卷评查内容和标准新版

人民调解案卷评查内容和标准新版
查人民调解回访记录:内容少一项扣0.2分。(若当场履行调解协议的, 无回访记录不扣分;“回访情况”栏记录有回访内容即不扣分。)
15
封底部分:封底应由⑴立卷人、⑵审核人共同签名, 并填写⑶立卷日期。
查封底: 内容少一项扣0.2分。
调解案卷合法性评定(5分)
16
调解案卷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政策规定, 案卷中涉及内容、程序、要素是否合的扣2分。
5
人民调解记录
查记录: 无记录的扣2分。
6
人民调解协议书
查协议书: 无协议书的扣2分。
7
人民调解回访记录
查回访记录: 无回访记录的扣2分。
8
封底
查封底: 无封底的扣2分。






(50分)
9
封面部分: 填写完整人民调解委员会⑴名称、⑵卷名、⑶卷号、⑷人民调解员姓名、⑸调解日期、⑹立卷人、⑺立 卷日期、⑻保管期限等内容。
查人民调解调查记录: 人民调解调查记录内容少一项扣0.2分。






(50分)
12
人民调解记录部分:调解记录要完整填写⑴时间、⑵地点、⑶当事人、⑷调解记录。“当事人”栏应列明到场的全部当事人。“参加人”栏指接受人民调解委员会邀请参与调解的人员。调解记录应客观、真实、整洁、简练。⑸“调解结果”栏应直接选择对应项打“√”。记录经当事人校阅或向当事人宣读后, 由⑹当事人、⑺调解员、⑻记录人签名, 并⑼填写日期。
查阅卷宗:由律师审查后酌情扣分, 并写出扣分依据。
扣分理由:
得分
查人民调解协议书: 人民调解协议书内容少一项扣0.2分。



行政处罚案卷评分标准

行政处罚案卷评分标准

行政处罚案卷评分标准行政处罚案卷评分标准1.案卷封面评分(总分10分)1.1 案卷封面是否完整、规范(2分)1.2 案卷封面的年份、文号是否准确(2分)1.3 案卷封面的信封质量是否良好(2分)1.4 案卷封面的文件命名是否规范(2分)1.5 案卷封面的密级和保管期限是否标注清楚(2分)2.案件基本信息评分(总分20分)2.1 案件基本信息表是否填写完整、准确(5分)2.2 各类文书是否按照规定填写并连续编号(5分)2.3 案件承办人员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是否清晰(5分)2.4 案件的侦查、审理进程是否能够通过案件基本信息表清晰把握(5分)3.证据材料评分(总分40分)3.1 证据材料的收集是否全面、准确(10分)3.2 证据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是否齐全,并进行了准确编号(10分)3.3 证据材料是否按照时间、地点、人物等分类整理(10分)3.4 证据材料是否有合法、合规的来源(10分)4.处罚决定书评分(总分20分)4.1 处罚决定书是否按照规定填写并连续编号(5分)4.2 处罚决定书的格式和内容是否准确、清晰(5分)4.3 处罚决定书的法律依据和处罚种类是否正确(5分)4.4 处罚决定书是否明确当事人的申诉和复核权利(5分)5.附属文书评分(总分10分)5.1 现场笔录、证据清单、勘验笔录等附属文书是否规范填写(5分)5.2 有关证据的查证、封存、调取等手续是否完善(5分)6.司法程序评分(总分10分)6.1 行政处罚的程序是否符合法定程序要求(5分)6.2 是否进行听证、复核等程序(5分)7.综合评分(总分50分)7.1 案卷整体质量是否规范、完备(10分)7.2 案卷是否存在遗漏、重复、矛盾等问题(10分)7.3 案卷是否规范使用盖章、签名、日期等要素(10分)7.4 行文是否准确、流畅、严谨(10分)7.5 案卷时效是否符合要求(10分)附件:1.案卷封面2.案件基本信息表3.证据材料清单4.处罚决定书5.附属文书6.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法律名词及注释:1.行政处罚:政府机关对违反行政法规、政策或法律的主体采取的行政制裁措施。

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监督检查案卷评查标准

附件1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监督检查案卷评查标准评分说明:1.案卷评查满分为100分,分为基础标准和文书评查标准(包括适用一般程序的文书评查标准和适用简易程序的文书评查标准)两部分。

第一部分基础标准是行政执法行为是否合法、能否成立的基本标准和基本要素;第二部分文书评查标准是卷内文书的基本要素是否齐备、填写是否规范的标准。

2,基础标准满分为50分,按照相应的项目设不同分值,凡不符合相应项目下的任何一种情形的,该项目不得分,最后将各项目扣分后的余分相加即为基础评查部分得分。

3.文书评查标准满分为50分,按照程序和文书种类设项目分,对缺少项目基本要素之一或项目基本要素表述不清的,扣除项目分(扣分合计不超过其项目总分),最后将各项目扣分后的余分相加即为文书评查部分得分。

4.基础评查部分得分与文书评查部分得分相加,即为该套案卷的最后得分。

第一部分基础标准(50分)一、执法主体适当(共10分)(一)被处罚主体资格适当。

1 .处罚决定书中被处罚主体资格认定正确,即被处罚主体符合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认定要求:(1)应认定公民为被处罚人的,不得错认成法人或其他组织;(2)应认定法人或其他组织为被处罚人的,不得错认成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他公民;(3)应认定法人为被处罚主体的,不得错认成其他组织。

2 .被处罚主体确认清楚、准确,在主要法律文书中前后一致。

被处罚主体名称必须使用全称,不得使用简称;不得丢字或错字。

(二)实施行政处罚的部门主体资格和行政执法人员资格适当。

1.实施行政处罚的部门具备行政处罚的主体资格并符合法定权限;2.执法人员具有执法资格,持有交通行政执法证件。

3、事实清楚、主要证据具备(共15分)(一)基本违法事实与主要情节的认定和表述明白、准确。

(二)违法事实和主要情节有相关证据证明。

4、适用法律正确(共10分)(一)适用甲法的,不得适用乙法。

(二)所适用的法律、法规、规章必须写全称,不得使用简称(内部文书除外)。

行政处罚案卷评查标准

违法数量、金额或非法所得等认定不准确,但不影响处罚结果的(如果导致处罚结果错误按照基础标准扣分),扣5分。
9.调查取证结束后,案件承办人员应当制作案件调查终结报告,阐明案件的基本事实、违法情形、证据材料、适用依据、处理意见等。(6分)
未制作案件调查终结报告的,扣6分。
未载明适用处罚裁量标准情况的,扣6分。
抽样取证未经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的(抽样取证未对当事人财物占有产生影响的,可以不需批准),扣8分。
抽样取证未告知检验、检测或者鉴定结果的,扣2分。
先行登记保存证据、查封(扣押)未经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的,扣8分。
先行登记保存证据、查封(扣押)超过法定期限作出处理的,扣8分。
采取其他行政强制措施缺少相应行政执法文书的,扣8分。
6.立案阶段的行政处罚文书其他内容填写规范。(1分)
立案阶段的行政处罚文书其他内容填写不规范、不完整的,发现一处扣0.5分。
2
调查取证
40
1.调查取证时执法人员应向当事人出示证件、表明身份。(2分)
调查取证时,行政执法人员按规定向当事人出示行政执法证件、表明身份,只在执法文书上记载和确认,但执法证件复印件未附卷的,扣1分。
行政处罚决定未经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的,扣100分;
情节复杂或者重大违法行为给予较重行政处罚的,未经行政机关负责人集体讨论决定的,扣100分;
重大行政处罚决定未经法制审核或者审核未通过作出决定的,扣100分。
依法应由上一级行政机关批准或决定的行政处罚案件,未依法上报的,扣100分。
7.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鉴定、检验(检测)单位和鉴定、检验(检测)人无资格或者卷中未附鉴定、检验(检测)单位和鉴定、检验(检测)人资格证明的,扣2分。
委托鉴定、检验(检测)没有委托书的,扣1分。

杭州市行政处罚案卷质量评查标准

杭州市行政处罚案卷质量评查标准杭州市行政处罚案卷质量评查标准1. 引言在行政执法领域,行政处罚案卷是执法人员记录和处理行政处罚的重要文档。

杭州市作为一座现代化城市,高度重视行政执法工作的规范化与标准化。

为了确保行政处罚案卷的质量,提高执法效果,特编制本评查标准,以便对行政处罚案卷的质量进行评估与监督。

2. 评查标准2.1 案情描述评查人员将对行政处罚案卷中的案情描述进行评估。

评分标准如下:准确性:案情描述准确无误,清楚表述当事人、违法行为、时间地点等关键信息。

完整性:案情描述完整,充分叙述案件经过、证据材料等。

逻辑性:案情描述逻辑清晰,按照时间先后顺序叙述,并与相关证据相符。

2.2 法律适用评查人员将对行政处罚案卷中的法律适用情况进行评估。

评分标准如下:法律适用准确性:案卷中对当事人的违法行为适用的法律条文准确无误,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法条引用准确性:案卷中引用的法律条文准确无误,引用的法律条文能够有效支撑行政处罚的合法性。

2.3 证据收集评查人员将对行政处罚案卷中的证据收集情况进行评估。

评分标准如下:证据充分性:案卷中所收集的证据材料充分,足以证明当事人存在违法行为。

证据合法性:证据材料的来源合法,符合法律规定,无非法获取证据的情况。

2.4 处罚量刑评查人员将对行政处罚案卷中的处罚量刑情况进行评估。

评分标准如下:处罚措施合法性:对当事人采取的处罚措施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合法性得到保障。

处罚幅度合理性:处罚幅度与当事人的违法行为相符合,合理、公正。

3. 评查流程评查流程如下:1. 确定评查对象:选择一定数量的行政处罚案卷作为评查对象。

2. 评查案情描述:对选定的行政处罚案卷进行案情描述的评估和打分,计算平均得分。

3. 评查法律适用:对选定的行政处罚案卷进行法律适用的评估和打分,计算平均得分。

4. 评查证据收集:对选定的行政处罚案卷进行证据收集的评估和打分,计算平均得分。

5. 评查处罚量刑:对选定的行政处罚案卷进行处罚量刑的评估和打分,计算平均得分。

行政处罚案卷评查评分标准

行政处罚案卷评查评分标准行政处罚案卷评查评分标准一.案卷基本情况评分标准1. 案卷编号和存档情况a) 案卷编号是否准确:(满分10分)b) 案卷存档情况是否完善:(满分10分)2. 案件登记情况a) 案件登记表是否规范填写:(满分10分)b) 案件基本信息是否齐全:(满分10分)c) 案件登记时间是否准确:(满分10分)3. 相关当事人资料收集情况a) 相关当事人的联系明和联系方式是否完善:(满分10分)b) 相关当事人的证据材料是否全面收集:(满分10分)二.案件查处过程评分标准1. 材料审查情况a) 审查当事人的过错行为及相关证据材料是否全面:(满分10分)b) 对证据材料的审查是否准确、完整:(满分10分)c) 文书的逻辑性和证据材料的连贯性是否强:(满分10分)2. 处罚决定过程a) 处罚决定的程序是否合规:(满分10分)b) 处罚决定的依据是否足够充分:(满分10分)c) 处罚决定的内容是否明确、具体:(满分10分)三.案件处罚结果评分标准1. 处罚措施a) 处罚措施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满分10分)b) 处罚措施的适用是否得当:(满分10分)c) 处罚措施是否公平合理:(满分10分)2. 监管措施a) 是否采取了相应的监管措施:(满分10分)b) 监管措施的执行情况是否有效:(满分10分)附件:本文档所涉及的案卷评查评分表(请见附件1)法律名词及注释:1. 行政处罚案卷评查评分标准:指用于对行政处罚案件中各项工作进行评判和打分的标准。

2. 案卷编号:对每一起行政处罚案件进行编号的唯一标识。

3. 存档情况:指行政处罚案卷保存的状态和方式,包括案卷的位置、安全性、保存期限等。

4. 案件登记表:记录行政处罚案件基本信息的表格。

5. 当事人资料:包括违法当事人个人和组织的联系明、联系方式等相关信息。

6. 证据材料:指用于证明案件事实和证实处罚依据的各类书证、物证、证人证言等材料。

7. 处罚决定:对行政违法行为当事人进行处罚的决定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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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案卷评查标准
实施行政处罚机关: 案卷号:
被处罚人: 得 分:
评查项目
评查内容及标准
得分
扣分原因
案卷封面
(4分)
①装订规范、整洁②填写正确③字迹清晰④内容齐全。每项1分
卷内目录
(4分)
①格式规范②排序正确③内容齐全④与实际吻合。每项1分
处罚决定书(12分)
①与审批内容一致②书写(打印)整洁、无涂改现象③内容齐全④文字描述正确⑤处罚主体无误⑥违法事实及涉案金额认定清楚⑦适用法律准确⑧处罚适当。每项1.5分
先行登记保存物品
(3分)
①审批手续齐全②相关文书齐全、文书制作规范、有相关人员签名。每项1.5分
调查终结
报告(4分)
①内容全面②叙①有处罚事先告知告知书②文书使用正确、编号无误③告知内容清楚、书写(打印)整洁④限定陈述、申辩的时限合理⑤有当事人签收记录。每项2分
陈述申辩及听证(6分)
①有必要的陈述、申辩及申请听证的材料②笔录制作规范、整洁③有相关人员签名④听证程序合法、有听证意见书。每项1.5分
案件合议及讨论(8分)
①记录内容全面、清晰②有相关人员参加并发表明确意见③合议意见明了④签名齐全有效。每项2分
案件执行
(6分)
①给予罚款的行政处罚,应出具省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②没收财物的应有合法票据和物品清单。每项3分
处罚审批表(4分)
①处罚建议为合议、讨论的最终结果②文书制作整洁③文字描述清楚④有机构负责人审核及领导审批。每项1分
立案审批表 (3分)
①案由书写规范②内容齐全、书写正确③审批意见明确、签字有效。每项1分
案件来源登记表(4分)
①项目填写齐全、准确②基本情况表述准确、完整③处理意见具体④有负责人签字。每项1分
评分说明:
1.案卷中缺少应有的“评查项目”,此项得分全扣,案卷中可缺少(未涉及)的评查项目不扣分;
2.案卷内容不符合“评查内容与标准”的各项要求的,酌情扣分,严重错误的,此项分全扣,但每项累计扣分不得超过该“评查项目”的总分值;
3.相同错误(或不足)出现在不同“评查项目” 中,分别扣分。
4. 案卷评查等次:90分以上为优秀,80—89分为良好,60—79分为合格,60分以下的为不合格。
询问调查笔录 (10分)
①内容齐全②调查全面③描述清晰、准确④有相关人员签名⑤不得在同一文书中出现多个调查对象。每项2分
现场检查笔录(8分)
①文书使用正确②记录内容全面③文字描述清晰④签名合法有效。每项2分
行政强制
措施(4分)
①有审批表、决定书及有物品清单②内容全面、正确③文书制作整洁、规范④有相关人员签名。每项1分
结案报告 (3分)
结案报告规范。包括处罚情况、执行结果、结案方式、审批意见及签名等。无结案报告扣3分,结案报告书写不规范的,酌情扣分。
送达回执
(3分)
①处罚决定书及没收物品凭证应有送达回执②使用文书正确、记录内容全面③签名合法有效。每项1分
其他(4分)
①办案程序合法②相关证据齐全、有效,证据间能相互印证③文书中写明的违法主体前后一致④及时结案或申请强制执行。每项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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