燃气行业规范归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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燃气使用规范专业解说

燃气使用规范专业解说

燃气使用规范专业解说燃气是我们生活中常用的一种能源,安全使用燃气是非常重要的。

本文将从燃气的安全性、检查维护、灭火器的使用、常见问题及解决方法等方面进行专业解说。

一、燃气的安全性燃气是一种易燃易爆的气体,一旦泄漏可能会引发严重的火灾事故。

因此,在使用燃气时,我们必须做到以下几点:首先要保持燃气管道的良好状态,没有漏气的现象;其次,使用正规的燃气灶具,不随意更换或修理;最后,要加强燃气安全知识的学习,做到心中有数。

二、检查维护燃气设备在日常使用燃气设备时,要定期检查燃气炉头、管道、阀门等部件是否漏气或磨损;要注意定期清洁燃气灶具,保持燃烧充分;还要及时更换老化的煤气管道、阀门等部件,确保燃气设备的正常使用。

这样可以减少燃气泄漏的可能性,保障使用安全。

三、灭火器的使用方法在日常生活中,我们要随身携带一个灭火器,以备不时之需。

在使用灭火器时,首先要紧握灭火器手柄,将灭火器口对准火灾点;其次,用力按压灭火器的喷嘴,坚持喷射到火焰中;最后,用灭火器不停移动,将火灾彻底扑灭。

在火灾发生时,不要慌张,要保持冷静,迅速使用灭火器进行扑灭。

四、常见燃气问题及解决方法在使用燃气时,我们可能会遇到一些常见问题,比如燃气灶头不能点燃、火焰不稳定等。

对于这些问题,我们可以采取以下解决方法:首先检查燃气管道和阀门是否有漏气现象;其次清洁燃气管道和阀门等部件,保持畅通;最后检查燃气灶具是否磨损,有无需要更换的部件。

通过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有效措施,可以确保燃气设备的正常使用。

五、燃气使用的禁忌在使用燃气时,有一些禁忌是必须要遵守的。

其中包括不得在空间密闭的地方使用燃气灶具、不得在无通风处使用燃气炉具等。

此外,还要注意不要将燃气灶具直接暴露在太阳下,以免引发火灾事故。

遵守使用禁忌可以有效防止燃气使用时的安全事故。

六、安全燃烧燃气的方法在使用燃气灶具时,要保证燃气的安全燃烧。

首先要定期清理燃气灶具的火盘,避免灰尘积累,影响燃烧效果;其次,要保持燃燃气灶具的通风良好,避免一氧化碳中毒;最后,在使用时控制火候,调节气阀,确保燃气充分燃烧。

燃气经营规范标准最新版

燃气经营规范标准最新版

燃气经营规范标准最新版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和居民生活水平的提高,燃气作为一种清洁、高效的能源,其使用日益普及。

为了确保燃气经营的安全、高效和环保,制定一套科学、合理的燃气经营规范标准至关重要。

以下是最新版的燃气经营规范标准内容:一、总则1. 本规范适用于所有从事燃气生产、储存、运输、销售和使用的企业及个人。

2. 燃气经营应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

3. 燃气经营者应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确保燃气经营活动的合法性。

二、资质与许可1. 燃气经营者必须取得相应的燃气经营许可证,并按照许可范围开展业务。

2. 燃气经营企业应具备完善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和应急预案。

3. 从业人员应经过专业培训,并持有相应的资格证书。

三、设施与设备1. 燃气设施和设备应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定期进行维护和检测。

2. 燃气储存和输送设施应有严格的安全防护措施,防止泄漏和爆炸事故。

3. 燃气计量设备应准确可靠,定期校验。

四、安全管理1. 燃气经营者应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明确各级安全责任。

2. 定期组织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并整改安全隐患。

3. 加强对燃气使用安全的宣传教育,提高用户安全意识。

五、环境与卫生1. 燃气经营过程中产生的废气、废水等污染物应按规定处理,不得随意排放。

2. 燃气储存和使用场所应保持清洁,防止污染环境。

3. 加强对燃气泄漏的监测,确保环境安全。

六、服务与监管1. 燃气经营者应提供规范、透明的服务,保障用户的合法权益。

2. 建立用户投诉处理机制,及时响应用户需求。

3. 接受政府相关部门的监管,配合进行安全检查和执法活动。

七、应急与事故处理1. 制定详细的应急预案,包括燃气泄漏、火灾、爆炸等突发事件的应对措施。

2. 定期组织应急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3. 发生事故时,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措施控制事态发展,减少损失。

八、附则1. 本规范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原有相关规范同时废止。

2. 本规范由国家燃气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城镇燃气技术规范gb50494

城镇燃气技术规范gb50494

城镇燃气技术规范gb50494
GB50494《城镇燃气技术规范》
据调查,中国城镇燃气行业以其可再生性、可移植性、可控性、可节约性和清洁性等优势,已经成为中国能源供给的重要组成部分。

为了保证城镇燃气行业的安全、高效的发展,我国政府制定了《城镇燃气技术规范GB50494》(以下简称GB50494)。

GB50494主要针对城镇燃气行业的技术安全标准进行规范,以保证燃气行业的安全、高效运行。

该规范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城镇燃气工程的设计。

该规范规定了燃气工程的设计要求、安全防范措施、建设施工、调试检测、运行维护等要求。

2. 燃气设施的检测。

该规范规定了燃气设施的检测要求,包括设备的安全性能检测、燃气压力检测、气体泄漏检测等。

3. 燃气安全管理。

该规范规定了燃气行业的安全管理要求,包括管理机构的建立、员工的培训、安全检查、应急预案等内容。

4. 安全防范措施。

该规范规定了燃气行业的安全防范措施,包括防雷措施、防爆措施、火灾防护措施、燃气泄漏控制措施、燃气用户安全培训等。

以上就是《城镇燃气技术规范GB50494》的主要内容。

该规范的
出台,为我国城镇燃气行业的安全、高效运行提供了一套完善的技术规范,保障了城镇燃气行业的安全、高效发展。

燃气企业管理规章制度与标准规范全集

燃气企业管理规章制度与标准规范全集

燃气企业管理规章制度与标准规范全集燃气企业管理规章制度和标准规范全集是一个综合性的文件,旨在规范和指导燃气企业的管理和运营。

下面是其中一些重要的规章制度和标准规范:1. 燃气企业安全管理规定:该规定明确了燃气企业在安全管理方面的职责和义务。

它包括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事故调查处理等方面的规定,旨在确保燃气企业的安全运营。

2. 燃气企业质量管理规定:该规定明确了燃气企业在质量管理方面的要求。

它包括质量控制、质量管理体系建设、质量评估等方面的规定,旨在提高燃气企业的服务质量和产品质量。

3. 燃气企业环境管理规定:该规定明确了燃气企业在环境管理方面的要求。

它包括环境保护、资源节约、污染防治等方面的规定,旨在减少燃气企业对环境的不良影响。

4. 燃气企业人力资源管理规定:该规定明确了燃气企业在人力资源管理方面的要求。

它包括招聘、培训、绩效管理等方面的规定,旨在提高燃气企业员工的素质和能力。

5. 燃气企业监督检查规定:该规定明确了燃气企业监督检查的内容和程序。

它包括监督检查的范围、频率、方式等方面的规定,旨在加强对燃气企业的监督和管理。

6. 燃气企业技术标准规范:该规范明确了燃气企业在技术方面的要求。

它包括燃气设备安装、维修、检验等方面的标准和规范,旨在确保燃气企业技术的可靠性和安全性。

7. 燃气企业消防管理规范:该规范明确了燃气企业在消防管理方面的要求。

它包括消防设备设置、消防演练、火灾应急处理等方面的规定,旨在提升燃气企业的消防能力和应对火灾的能力。

以上是燃气企业管理规章制度和标准规范全集中的一些重要内容,它们为燃气企业提供了明确的指导,保障了企业的安全、质量、环境和人力资源管理。

同时,它们也为有关部门和监管机构提供了依据,加强了对燃气企业的监督和管理。

现行城镇燃气主要重点标准基础规范

现行城镇燃气主要重点标准基础规范

新版《天然气》行业原则相较1999年版,对天然气气质规定有较大幅度提高。

其中,一类气气质指标,每立方米天然气高位发热量由本来不小于31。

4兆焦耳提高到不小于36兆焦耳;每立方米天然气总硫含量由不不小于100毫克提高到不不小于60毫克;二氧化碳含量由不不小于或等于3%提高为不不小于或等于2%。

国内现行城乡燃气重要原则规范:一、法律法规原则1、GB50028-《城乡燃气设计规范》2、GBT 3091- 《低压流体输送用焊接钢管》3、CJJ94- 《城乡燃气室内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4、GB12459- 《钢制对焊无缝管件》5、SYT0414-《钢质管道聚乙烯胶粘带防腐层技术原则》6、GBT19810- 《聚乙烯管材管件_热熔对接接头_拉伸强度和破坏形式旳测定》7、CJJ63- 《聚乙烯燃气管道工程技术规程》8、GBT3287- 《可锻铸铁管路连接件》9、GBT14976-《流体输送用不锈钢无缝钢管》10、GB-T6111- 《流体输送用热塑性塑料管材耐内压实验措施》11、CJT3055-95 《燃气阀门旳实验与检查》12、GB15558.1-《燃气用埋地聚乙烯(PE)管道系统第1部分:管材》13、GBT8163- 《输送流体用无缝钢管》14、8923-88《涂装前钢材表面锈蚀级别和除锈级别》15、GB50236-98 《现场设备、工业管道焊接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16、CJT 275- 《城乡燃气调压箱》17、GB5842-《钢瓶》18、GB 50235—97《工业金属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19、GB50016-《建筑设计防火规范》20、CJJ33-《城乡燃气输配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二、燃气热水器产品原则1、GB 6932-《家用燃气迅速热水器》2、GB 18111-《燃气容积式热水器》3、CJ/T 228- 《燃气采暖热水炉》4、GB 20665- 《家用燃气迅速热水器和燃气采暖热水炉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级别》三、燃气灶具产品原则5、GB 16410-《家用燃气灶具》6、CJ/T 28- 《中餐燃气炒菜灶》7、CJ/T 3030-1995 《炊用燃气大锅灶》8、CJ/T 187- 《燃气蒸箱》9、GB 16691-《便携式丁烷气灶和气瓶》10、GB/T 3606- 《家用沼气灶》四、有关原则11、GB/T 8170-《数值修约规则与极限数值旳表达和鉴定》12、GB/T 10410-《人工煤气和液化石油气常量组分气相色谱分析法》13、GB/T 12206-《都市燃气热值和相对密度测定措施》14、GB/T 13610-《天然气旳构成分析气相色谱分析法》15、GB/T 13611-《都市燃气分类和基本特性》16、GB/T 16411-《家用燃气用品通用实验措施》17、GB 16914-《燃气燃烧器具安全技术条件》及1号修改单18、GB 17905-《家用燃气燃烧器具安全管理规则》19、CJJ 12-1999 《家用燃气燃烧器具安装及验收规程》20、CJ 30-1999 《热电式燃具熄火保护装置》21、CJ 131-《家用燃气燃烧器具构造通则》22、CJ/T 132-《家用燃气燃烧器具自动燃气阀》23、CJ/T 157-《燃气灶具用涂层钢化玻璃面板》24、CJ/T 197-《燃气用不锈钢波纹软管》25、CJ/T 198-《燃烧器具用不锈钢排气管》26、CJ/T 199-《燃烧器具用不锈钢给排气管》27、CJ 3062-1996 《燃气燃烧器具使用交流电源旳安全通用规定》28、CJ/T 3072-1998 《燃气器具旋塞阀总成》29、CJ/T 3074-1998 《家用燃气燃烧器具电子控制器》30、QB/T 2278.2-1996 《家用燃气迅速热水器自吸电磁阀》31、QB/T 2365-1998 《家用燃气用品脉冲点火控制器通用技术规定》在天然气输送过程中,输出量与输入量之差称之为输差,输差一般由天然气非计量漏失导致。

燃气有限公司工作规则及行为准则规范

燃气有限公司工作规则及行为准则规范

XXXX燃气有限公司工作规则及行为准则规范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员工行为,改进作风形象,创建一流团队,建设具有城燃特色的公司文化,制定本规范。

第二章基本准则第二条总体要求:文明、敬业、高效、廉洁。

第三条在政治上、思想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城市燃气党组织的决策部署,自觉维护国家利益和公司利益。

第四条忠诚城市燃气,努力践行城市燃气核心价值理念。

第五条自觉学习,提高素质,增强为城市燃气服务的本领。

第六条增强责任意识、大局意识和服务意识,发扬精细严谨、务实创新的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

第七条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和纪律。

第三章仪容仪表规范第八条着装端庄、得体、整洁、大方,根据时间、地点、场合选择合适的服饰。

第九条工装(一)穿着工装即代表公司形象,必须保持工装整洁、干净;(二)工装的样式为公司统一制定,任何人不得随意更改;(三)场站驻地员工需着工装。

其他部门进入场站驻地着工装;(四)着工装时,上衣领口扣子解开不得多于一颗;长袖衬衣的袖口不得解开。

第十条鞋袜鞋面应保持清洁,颜色以单色无图案为准,不得穿带钉子的鞋,不得穿脚部过于暴露的鞋子,如拖鞋,女士着裙装时鞋跟以半高跟为宜,配以与肤色相近的长筒丝袜,男士袜子必须为深色。

遇重大活动统一穿黑色皮鞋。

第十一条保持仪容整洁(一)发型适宜;(二)保持身体清洁,无异味。

勤修剪指甲,男士勤剃胡须;(三)女士不着浓妆,不当众化妆或补妆,佩戴饰物适度。

第十二条在工作和其他公务场所,应保持良好的形体仪态。

(一)站姿挺拔、舒展;(二)坐姿文雅、端庄。

在重要公务场合要腰背挺直,不叉腿、跷腿,不抖动。

入坐和离座时动作应轻缓,不弄响座椅;(三)行姿自然、稳健。

上身不左右摇摆,鞋子不发出明显声响。

第四章乘车礼仪第十三条按公司统一规定准时在指定地点按次序上下班车,应礼貌谦让。

第十四条乘坐班车时不得携带有异味或可能对车辆或其他人造成不良影响的物品,不得在车上乱扔废弃物品。

燃气有限公司行为准则及服务规范

燃气有限公司行为准则及服务规范

XXXX燃气有限公司行为准则及服务规范1.1仪容仪表1)头发应洁净、整齐,无头屑,不染发,不做奇异发型;男性不留长发,女性长发及肩需束起,不用华丽头饰;2)眼睛应明亮,无睡意,无充血;配戴眼镜者,眼镜需配戴端正、洁净明亮;不戴墨镜或有色眼镜;女性不画浓眼影,不用人造睫毛;3)耳朵应内外干净,不戴耳环;4)鼻孔应干净,不流鼻涕;鼻毛不外露;5)胡子应刮干净或修整齐,不留长胡子,不留八字胡或其他怪状胡子;6)牙齿整齐洁白,口中无异味,女性不用深色或艳丽口红;7)保持脸部洁净,无明显粉刺;女性施粉适度,不留痕迹;8)保持手部洁净;指甲整齐干净,不留长指甲(指甲不超过指尖);不涂有色指甲油,不戴结婚戒指以外的饰物。

1.2着装1)中层以上干部、职能部门员工和市场开发员可着浅色衬衫、深色西服及长裤(长裙),穿深色皮鞋;2)施工人员和外勤人员的着装标准为公司统一发放的劳保服装;3)勤洗澡更衣,特别要注意制服衣领、袖口的清洁卫生;4)鞋袜搭配得当;系好鞋带;鞋面洁净亮泽,无尘土和污物,不宜钉铁掌,鞋跟不宜过高、过厚或怪异;袜子干净无破损,女性穿肉色短袜或长筒袜,袜子不要褪落或脱丝。

1.3着装“四不准”1)不准赤脚穿鞋或穿鞋露脚趾;2)不准穿背心、短裤、超短裙;3)不准穿袒胸露肩或透明、半透明服装及其它奇装异服;4)不准穿牛仔裤、运动服、旅游鞋等上岗。

1.4化妆1)上班时间女士尤其是直接面对客户的女士宜画淡妆,切忌浓妆艳抹;2)直接面对客户的服务人员,除婚戒外不佩戴其他饰品,办公室人员佩戴饰品以雅致为宜,避免夸张、庸俗;3)涂抹香水不宜过浓,有淡淡香味即可;4)女士不得涂有色彩的指甲油,以透明为宜。

2.行为标准2.1燃气服务要求1)佩带工作卡上岗;2)主动热情待客;3)便民利民,一切以客户为中心;4)安全质量第一;5)认真执行服务规范。

2.22工作举止1)工作期间要精神饱满,精力充沛;2)要主动、热情与同事打招呼,在企业内营造一种关系融洽的工作环境;3)不扎堆聊天、嘻笑打闹;4)不应有打哈欠、打喷嚏、挖耳朵、剔牙、解衣擦汗、挠痒等不雅动作;5)不能违反纪律,在工作时间随意吸烟、吃零食、看杂志、干私活,不与客户顶嘴、吵架;6)在为客户服务过程中,取拿物品,应轻拿轻放,收找款项,应唱收唱付。

燃气安全规程和技术规范

燃气安全规程和技术规范

燃气安全规程和技术规范燃气安全规程和技术规范是为了保障燃气供应和使用过程中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而制定的一套标准和规范。

下面将详细介绍燃气安全规程和技术规范的内容。

一、安全规程燃气安全规程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 燃气供应和使用主体责任:燃气供应和使用单位要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明确责任,确保燃气供应和使用安全。

燃气供应单位要定期对管道进行检查和维护,保证输送安全可靠;燃气使用单位要合理布局燃气设施,及时维修和检验设备,确保使用安全。

2. 燃气设备选择和安装:燃气设备要选择符合国家标准的产品,有相关的合格证书,并且要安装在通风良好、无火源和易燃物品的环境中。

燃气具有易燃、爆炸性质,设备的选择和安装是确保安全的重要环节。

3. 燃气使用安全:燃气使用单位要进行定期检查设备,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

燃气泄漏和火灾事故的防范意识要树立起来,定期进行安全演练和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4. 燃气泄漏和火灾事故的应急处理:一旦发生燃气泄漏或火灾事故,燃气使用单位和供应单位要立即采取必要的措施,停止使用,防止进一步蔓延,并及时报警。

燃气使用单位要做好逃生通道的设置和标识,确保人员的安全撤离。

5. 燃气事故的调查和处理:对于燃气泄漏和火灾事故,燃气供应单位和使用单位要及时进行调查和处理,找出事故原因,并采取措施避免再次发生类似事故。

事故后,要对受伤人员进行救治,并做好事故记录和报告。

二、技术规范燃气安全技术规范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 燃气管道的制造和安装标准:燃气管道要按照国家标准制造和安装,确保管道的强度和适应性。

管道连接要牢固可靠,不得出现渗漏现象,能够承受一定的压力。

2. 燃气设备的设计和制造规范:燃气设备要按照国家标准进行设计和制造,符合安全和环保要求。

设备要经过严格的试验和检验,获得合格证书后才能投入使用。

3. 燃气泄漏预警和监测技术:燃气泄漏是燃气安全的重要问题,要采用先进的泄漏预警和监测技术,确保能及时发现和处理泄漏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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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规范1.1.1.1一般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50116-2013:8.可燃气体探测报警系统8.1.1 可燃气体探测报警系统应由可燃气体报警控制器、可燃气体探测器和火灾声光报警器等组成。

8.1.2 可燃气体探测报警系统应独立组成,可燃气体探测器不应接入火灾报警控制器的探测器回路;当可燃气体的报警信号需接入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时,应有可燃气体报警控制器接入。

8.1.3 石化行业涉及过程控制的可燃气体探测器,可按现行国家标准《石油化工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检测报警设计规范》GB50493的有关规定设置,但其报警信号应接入消防控制室。

8.1.4 可燃气体报警控制器的报警信息和故障信息,应在消防控制室图形显示装置或起集中控制功能的火灾报警控制器上显示,但该类信息与火灾报警信息的显示应有区别。

8.1.5 可燃气体报警控制器发出报警信号时,应能启动保护区域的火灾声光报警器。

8.1.6 可燃气体探测报警系统保护区域内有联动和报警要求时,应由可燃气体报警控制器或消防联动控制器联动实现。

8.1.7 可燃气体探测报警系统设置在有防爆要求的场所时,尚应符合有关防爆要求。

7.3 火灾探测器的设置7.3.2 可燃气体探测器在厨房设置时,应符合下列规定:1 使用天然气的用户应选择甲烷探测器,使用液化气的用户应选择丙烷探测器,使用煤制气的用户应选择一氧化碳探测器。

2 连接燃气灶具的软管及接头在橱柜内部时,探测器应设置在橱柜内部。

3 甲烷探测器应设置在厨房顶部,丙烷探测器应设置在厨房下部,一氧化碳探测器可设置在厨房下部,也可设置在其他部位。

4 可燃气体探测器不宜设置在灶具正上方。

5 宜采用具有联动关断燃气关断阀功能的可燃气体探测器。

6 探测器联动的燃气关断阀宜为用户可以自己复位的关断阀,应具有胶管脱落自动保护功能。

5 火灾探测器的选择火灾探测器的选择,应符合下列要求:5 对使用、生产可燃气体或可燃蒸气的场所,应选择可燃气体探测器。

5.2.11 下列场所宜选择可燃气体探测器:1 使用可燃气体的场所。

2 燃气站和燃气表房以及存储液化石油气罐的场所。

3 其他散发可燃气体和可燃蒸气的场所。

5.2.12 在火灾初期产生一氧化碳的下列场所可选择点型一氧化碳火灾探测器:1 烟不容易对流或顶棚下方有热屏障的场所。

2 在棚顶上无法安装其他点型火灾探测器的场所。

3 需要多信号复合报警的场所8.2 可燃气体探测器的设置8.2.1探测气体密度小于空气密度的可燃气体探测器应设置在被保护空间的顶部,探测气体密度大于空气密度的可燃气体探测器应设置在被保护空间的下部,探测气体密度与空气密度相当时可燃气体探测器可设置在被保护空间的中间部位或顶部。

8.2.2 可燃气体探测器宜设置在可能产生可燃气体部位附近。

8.2.3 点型可燃气体探测器的保护半径,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石油化工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检测报警设计规格》GB50493的有关规定。

8.2.4 线型可燃气体探测器的保护区域长度不宜大于60m。

8.3 可燃气体报警控制器的设置8.3.1 当有消防控制室时,可燃气体报警控制器可设置在保护区域附近;当无消防控制室时,可燃气体报警控制器可设置在有人值班的场所。

8.3.2 可燃气体报警控制器的设置应符合火灾报警控制器的安装设置要求。

1.1.1.2石油化工1.1.1.2.1依据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GB50160-2008:5.1.3在使用或生产甲类气体或甲、乙A类液体的工艺装置、系统单元和储运设施区内,应按区域控制和重点控制相结合的原则,设置可燃气体报警系统。

8.11.3当电缆沟进口处有可能形成可燃所体积聚时,应设可燃气体报警器。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石油化工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检测报警设计规范》GB50493-2009:4.1.2下列可能泄漏可燃气体、有毒气体的主要释放源应设检测器:a:气体压缩机和液体泵的密封处;b:液体采样口和气体采样口;c:液体排液(水)口和放空口;d:设备和管道的法兰和阀门组。

4.3.1液化烃、甲B、乙A类液体等产生可燃气体的液体储罐的防火堤内,应设探测器。

4.3.2液化烃、甲B、乙A类液体的装缷设施,应设探测器。

4.3.3装卸设施的泵或压缩机,应设探测器。

4.3.4液化烃灌装站应设探测器。

4.3.5封闭或半敞开氢气灌装瓶间,应在灌装口上方的室内最高点且易于滞留气体处设检测器。

4.3.6可能散发可燃气体的装卸码头,距输油臂水平平面15m范围内,应设探测器。

其他有可燃气体、有毒气体的扩散与积聚场所,应设置探测器:4.4.1明火加热炉与可燃气体释放源之间;4.4.2设在爆炸危险区域2区范围内的在线分析仪表间;4.4.3控制室、机柜间、变配电所的空调引风口、电缆和电缆桥架进入建筑物的洞口,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有可能进入时;4.4.4工艺阀井、地坑及排污沟等场所,且可能积聚比重大于空气的可燃气体、液化烃或有毒气体时。

1.1.1.2.2检测点的确定可燃气体释放源是指可能释放出形成爆炸性混合物的物质所在的位置或点。

可燃气体释放源根据《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GB50058-1992规定,分为连续释放源、第一级释放源、第二级释放源、多级释放源。

可燃气体检测器所检测的主要对象是属于第二级释放源的设备或场所.根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50116-2013:8.2 可燃气体探测器的设置8.2.1 探测气体密度小于空气密度的可燃气体探测器应设置在被保护空间的顶部,探测气体密度大于空气密度的可燃气体探测器应设置在被保护空间的下部,探测气体密度与空气密度相当时可燃气体探测器可设置在被保护空间的中间部位或顶部。

8.2.2 可燃气体探测器宜设置在可能产生可燃气体部位附近。

8.2.3 点型可燃气体探测器的保护半径,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石油化工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检测报警设计规格》GB50493的有关规定。

8.2.4 线型可燃气体探测器的保护区域长度不宜大于60m。

8.3 可燃气体报警控制器的设置8.3.1 当有消防控制室时,可燃气体报警控制器可设置在保护区域附近;当无消防控制室时,可燃气体报警控制器可设置在有人值班的场所。

8.3.2 可燃气体报警控制器的设置应符合火灾报警控制器的安装设置要求。

根据《石油化工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检测报警设计规范》GB 50493-2009:4.1 一般原则4.1.1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检(探)测器的检(探)测点,应根据气体的理化性质、释放源的特性、生产场地布置、地理条件、环境气候、操作巡检路线等条件,并选择气体易于积累和便于采样检测之处布置。

4.1.2下列可能泄漏可燃气体、有毒气体的主要释放源应布置检(探)测点:1气体压缩机和液体泵的密封处;2液体采样口和气体采样口中;3液体排液(水)口和放空口;4设备和客道的法兰和阀门组。

4.2工艺装置4.2.1释放源处于露天可敞开式厂房布置的设备区域内,检(探)测点与释放源的距离宜符合下列规定:1当检(探)测点位于释放源的全年最小频率风向的上风侧时,可燃气体检(探)测点与释放源的距离不宜大于15m,有毒气体检(探)测点与释放源的距离不宜大于2m;2当检(探)测点位于释放源的全年最小频率风向的下风侧时,可燃气体检(探)测点与释放源的距离不宜大于5m,有毒气体检(探)测点与释放源的距离不宜大于1m。

4.2.2可燃气体释放源处于封闭或部分通风不良的半敞开厂房内,每隔15m可设一台检(探)测器,且检(探)测器距其所覆盖范围内的任一释放源不宜大于7.5m。

有毒气体检(探)测器距释放源不宜大于1m。

4.2.3比空气轻的可燃气体或有毒气体释放源处于封闭或局部通风不良的半敞开厂房内,除应在释放源上方设置检(探)测器外,还应在厂房最高点气体易于积聚处设置可燃气体或有毒气体检(探)测器。

4.3储运设施4.3.1液化烃、甲B、乙A类液体等产生可燃气体的液体储罐的防火堤内,应设检(探)测器,并符合下列规定:1当检(探)测点位于释放源的全年最小频率风向的上风侧时,可燃气体检(探)测点与释放源的距离不宜大于15m,有毒气体检(探)测点与释放源的距离不宜大于2m。

2当检(探)测点位于释放源的全年最小频率风向的下风侧时,可燃气体检(探)测点与释放源的距离不宜大于5m,有毒气体检(探)测点与释放源的距离不宜大于1m。

4.3.2液化烃、甲B、乙A类液体的装卸设施,检(探)测器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要求:1小鹤管铁路的装卸栈台,在地面上每隔一个车位宜设一台检(探)测器,且检(探)测器与装卸车口的水平距离不应大于15m;2大鹤管铁路的装卸栈台,宜设一台检(探)测器;3汽车装卸站的装卸车鹤位与检(探)测器的水平距离,不应大于15m。

当汽车装卸站内设有缓冲罐时,检(探)测器的设置应符合规范4.2.1条的规定。

4.3.3装卸设施的泵或压缩机的检(探)测器设置,应符合规范第4.2节的规定。

4.3.4液化烃灌装站的检(探)测器设置,应符合下列要求:1封闭或半敞开的灌瓶间,灌装口与检(探)测器的距离宜为5m~7.5m;2封闭或半敞开的储瓶库,应符合规范第4.2.2条规定;敞开式储瓶库房沿四周每隔15m~30应设一台检(探)测器,当四周边长总和小于15m时,应设一台检(探)测器;3缓冲罐排水口或阀组与检(探)测器的距离,宜为5m~7.5m。

4.3.5封闭或半敞开氢气灌瓶间,应在灌装口上方的室内最高点且易于滞留气体处设检(探)测器。

4.3.6可能散发可燃气体的装卸码头,距输油臂水平平面15m范围内,应设一台检(探)测器。

4.3.7储存、运输有毒气体、有毒液体的储运设施,有毒气体检(探)测器应按规范第4.2节和第3.0.10条规定设置。

4.4其他有可燃气体、有毒气体的扩散与积聚场所4.4.1明火加热炉与可燃气体释放源之间,距加热炉炉边5m处应设检(探)测器。

当明火加热炉与可燃气体释放源之间设有不燃烧材料实体墙时,实体墙靠近释放源的一侧应设检(探)测器。

4.4.2设在爆炸危险区域2区范围内的在线分析仪表间,应设可燃气体检(探)测器。

4.4.3控制室、机柜间、变配电所的空调引风口、电缆沟和电缆桥架进入建筑物的洞口处,且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有可能进入时,宜设置检(探)测器。

4.4.4工艺阀井、地坑及排污沟等场所,且可能积聚比重大于空气的可燃气体、液化烃或有毒气体时,应设检(探)测器。

对检测仪表有效检测覆盖面积或半径的说明:➢覆盖半径:一只检测仪能有效检测的单向最大水平距离。

➢覆盖面积:一只检测仪能有效检测的面积。

➢安装间距:两个相邻检测仪中心之间的水平距离。

右图所示:根据实际经验,可燃气体检测器的有效覆盖半径推荐为3m~5m,有效覆盖面积推荐为20m2~25m2,或推荐安装间距5m;有毒气体探测器的保护半径推荐小于1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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