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务公开工作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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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务政务公开工作制度

党务政务公开工作制度

党务政务公开工作制度一、为充分发挥全体党员民主教育、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积极性、主动性与制造性,加强学校党的建设,完善监督制约机制,推动党务政务工作再上新台阶,结合学校实际,制订本制度。

二、下列事项,列为党务政务公开内容:1、学校党建工作目标及考核考评情况;2、对党员的考核考评情况,后备干部推荐情况;3、入党积极分子对象培养、进展情况;预备党员培养、进展、转正情况;4、学校党组织与党员受到表彰、奖励、记功及通报批判、处分或者处理情况;5、学校党组织与党员廉洁自律情况:6、学校党组织与党员受到投诉举报情况;7、干部人事制度执行情况。

8、党费收缴及变动情况;9、其他需要公开的事项。

三、党的秘密事项,或者者有关事项尚处在党的秘密阶段,不列入党务公开内容。

四、党务政务公开,使用党务政务公开栏公布、会议通报等形式,必要时,有关事项公开前应当先行公示,充分听取党员及党外群众的意见。

五、党务政务公开,能够区分不一致情况,使用年度公开、半年公开、季度公开、月度公开的方式。

必要时,能够随时公开。

六、党务政务公开时间通常很多于一周,公示时间通常很多于三天。

七、有关事项公开前,应当报经书记审核,重要事项还应报经支委会审核批准。

八、党的秘密事项,应当严格执行保密规定。

九、党务政务公开的内容或者方式,不得侵犯法律规定的公民个人名誉权、人格权与隐私权。

十、学校支部应当主动征求、认真听取、积极采纳党员与党外群众及有关方面对党务工作提出的意见。

十一、党员及党外群众对党务工作的建议、批判与意见,应及时反映,并合理采纳。

第二篇:党务政务政务公开制度党务政务政务公开制度一、责任分工制度,局党务政务政务公领导小组,要把党务政务公开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建立工作责任制,制定公开方案,建立制度、积极制造条件,扎实推进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按照局党务政务政务公开方案的要求,具体抓好学政务工作的落实工作,重点把握好公开内容的确定及报批,按时公开、信息收集反馈、资料整理归档等12个关键环节、限期改正、对侵犯党员与群众民主权利、损害党员与群众合法利益并造成严重后果的,要追究责任。

党务公开工作制度(超细致完整)

党务公开工作制度(超细致完整)

党务公开工作制度一、公司党支部要结合实际,把党务公开工作纳入党建工作、组织建设作风及党风廉政建设体系,建立党务公开长效工作机制,做到党务公开制度化。

二、实行“党支部统一领导、相关部门各负其责”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

要把党务公开同年度中心工作有机结合起来,互动并进,相得益彰。

三、公司党支部要把党务公开工作作为加强党的建设和党务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来抓,并定期召开会议研究工作,做到组织、领导、实施、考核四落实。

四、根据不同的内容和形式,随时公开。

对公开后收集到党员群众的意见建议要认真整改,并将整改情况及时公开,接受群众监督。

五、要注重公开的实效和时效,常规性工作定期公开,阶段性工作逐步公开,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每期公开都要填写党务公开内容拟稿、审核、审批及意见建议收集办理登记册,公开一次、填写一次,全面记载党务公开的内容及效果意见建议整改情况。

六、公司三问办要对党务公开工作加强督查落实的主要内容:1、公开的内容是否全面真实;2、公开的形式是否注重实效;3、公开的程序是否规范有序;4、公开的时限是否及时到位;5、收集的意见、建议是否及时反馈落实整改。

七、督查情况要及时向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汇报,及时向责任部门反馈。

必要时,要根据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意见予以督办。

八、公司党支部要把党务公开工作纳入党政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年度考核。

党务公开信息审批制度为做好党务公开工作,最大限度地保障干部职工的知情权,根据相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一、信息公开要求1、对公开的信息一律实行审批制。

所有公示的内容,无论采用哪种形式,都必须审批后才能发布。

2、实行谁主管谁负责制。

各部门主管领导和工作人员对本部门在互联网上公开信息负有领导责任和直接责任。

二、信息公开审批程序1、各部门须将所要公开的信息如实填写《党务公开事项审批表》,由公司党务公开领导小组审核批准后统一发布。

2、通过公告栏、公示栏发布的信息由公司党支部负责,通过互联网发布的信息由办公室负责3、公司党务公开领导小组负责信息公开的检查及指导工作。

党务公开规章制度

党务公开规章制度

党务公开规章制度党务公开是指党组织向党员和群众公开党的工作情况、决策过程及结果的一项重要制度。

党务公开旨在加强党内民主、推进党的建设和发展,实现党的执政和管理的透明化。

为了规范党务公开工作,提高党组织的透明度和公信力,制定并贯彻党务公开规章制度是非常必要的。

一、党务公开的基本原则和内容1. 基本原则:党务公开的基本原则是公平、公正、公开、规范。

党组织应遵循公平公正原则,确保党员和群众平等获得党务公开信息;党组织应积极主动、及时公开党的工作情况和决策过程;党务公开工作应按照相关政策法规和制度要求予以规范执行。

2. 内容:(1)党的决策议事公开:党组织应当及时公开党委会、党代会等重要会议的决策议事情况,包括讨论议题、决策结果等。

(2)党的工作公开:党组织应当向党员和群众公开党的工作安排、任务执行情况、成果汇报等。

(3)党员权益保障公开:党组织应当公开党员权益保障的政策、措施和实施情况,确保党员权益得到有效保障。

(4)党纪党规公开:党组织应当公开党规党纪,向党员和群众传达党的纪律要求,加强党员教育和监督。

二、党务公开的实施方式和程序1. 实施方式:(1)主动公开:党组织应当主动向党员和群众公开党务信息,包括信息发布、网上公开、文件公开、会议公开等形式。

(2)被动公开:党员和群众有权利要求党组织公开党务信息,党组织应积极回应,并按照相关规定公开相关信息。

2. 实施程序:(1)确定公开内容:党组织应根据法律法规和制度要求,确定需要公开的党务内容,包括决策会议、工作计划、重要会议纪要等。

(2)制定公开计划:党组织应制定党务公开计划,确定公开时间、渠道、方式等,确保公开工作有序进行。

(3)组织实施:党组织应组织相关人员负责党务公开工作,包括信息收集、整理、发布等环节,确保公开信息的准确性和及时性。

(4)宣传推广:党组织应通过宣传渠道向党员和群众宣传党务公开工作的意义和制度要求,鼓励党员和群众参与党务公开工作。

党务公开工作制度

党务公开工作制度

党务公开工作制度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进一步推动党内民主,加强党内监督,改善党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提高党的领导水平和执政水平,保障广大干群直接行使民主权利,特制定本制度。

一、指导思想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以监督、制约领导干部权力为着力点,进一步规范领导干部的从政行为,保持党的先进性,始终做到立党为公,执政为民,促进我局物质文明、精神文明和政治文明的同步发展二、基本原则1、依据党的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实施公开;2、公开的内容应当真实可信及时,公开的结果应当客观公正;3、公开应突出重点,讲求实效,不搞形式主义;4、公开要与党建工作目标考核、与局务公开相结合;5、公开应与本单位实际情况、与职工群众的要求相结合。

三、工作目标1、促进党内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制度得到进一步落实,民主政治得到进一步加强;2、强化对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行为的制约,领导干部执行党纪政纪的自觉性进一步提高;3、增强广大干部群众的民主监督意识,党内事务的透明度进一步提高。

四、公开的主要内容:按照依法公开、真实可信的要求,凡是群众关心的党内热点问题、容易出现以权谋私、滋生腐败、引发不公现象的事项,只要不涉及党内秘密,都要最大限度地进行公开。

具体可分为以下几个方面:(1)机关党组织的主要职责;(2)机关党组织重要工作部署及落实进展的情况;(3)机关党组织换届选举;(4)评选表彰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情况;(5)入党积极分子培养、发展新党员、预备党员转正情况;(6)党风廉政建设情况,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规定执行和典型违纪案件查处情况等;(7)党员领导干部专题民主生活会前征求意见及整改措施。

(8)民主评议党员情况;(9)党费收缴使用情况;(10)机关党组织和党员扶贫济困、救灾捐助、为基层、为群众办好事办实事情况。

(11)根据上级规定和现实需要,其他应公开的事项。

党务政务公开工作制度

党务政务公开工作制度

党务政务公开工作制度一、为充分发挥全体党员民主教育、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加强机关党的建设,完善监督制约机制,提高党务政务公开工作水平,实现党务政务公开工作管理制度化,质量标准化,程序规范化,结合我办的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二、工作原则和要求:服务发展原则、依法依纪原则、真实公正原则、注重实效原则、积极稳妥原则。

三、党务政务公开内容:(一)领导班子建设1、领导班子的工作职责;2、领导工作分工情况;3、领导班子议事规则。

(二)新农合管理中心工作制度1、年度工作目标和阶段工作重点;2、工作目标责任书;3、重大决策、决定、决议;4、按规定对各个定点医疗机构进行监督管理。

5、各科室年度目标管理考核办法和考核结果。

(三)思想建设1、党组中心组学习制度、计划及落实情况;2、党支部学习制度、计划及落实情况;3、年度党建工作意见;4、强化机关作风建设的意见措施;5、年度文明创建情况。

(四)组织建设1、民主生活会和整改情况;2、干部的选拔任用和考核奖励情况;3、党组织选举情况;4、后备干部推荐和新党员发展情况;5、民主评议党员的情况;6、党费收缴、使用、管理情况;7、干部职工培训学习情况。

(五)作风建设1、贯彻《廉洁准则》、“两个务必”和执行“四大纪律、八项要求”及地委廉洁自律有关规定的情况;2、领导干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和述职述廉情况;(六)制度建设1、机关日常管理制度;2、党风廉政建设和党建工作制度;(七)行政执法1、内部机构设置及主要职责;3、社会服务承诺;4、重要业务目标完成进度情况;5、财务年度收支预算执行情况;四、党的秘密事项,或者有关事项尚处在党的秘密阶段,不列入党务公开内容。

五、公开形式根据规定和具体内容,适宜委内公开的内容采取会议、文件、通知通报、局域网、党建活动栏和文件查阅等形式,适宜全社会公开的内容采取党务政务公开栏、新闻媒体、回复函询、互联网等形式。

六、党务政务公开,可以区分不同情况,采用年度公开、半年公开、季度公开、月度公开的方式。

党务公开工作制度(精)

党务公开工作制度(精)

党务公开工作制度为贯彻落实中央办公室关于党的基层组织实行党务公开的有关精神,根据总部党委《关于党务公开的实施意见》(武船党〔2011〕16号)文件精神,推进公司党务公开工作,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公司党务公开工作制度。

一、党务公开基本原则㈠发扬民主,广泛参与,尊重和保障党员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表达权和监督权,不断拓展党员参与党内事务的渠道,充分发挥党员在党内生活中的主体作用,调动广大党员干事创业的积极性,努力营造科学发展、和谐发展的良好环境。

㈡依纪依规,科学规范。

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实行)》、《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和其他党内法规的有关规定,对党内应当公开的事项,应依照一定的范围和程序,及时予以公开,并逐步使公开工作制度化。

㈢积极稳妥,注重实效。

顺应党情和公司改革发展的新变化,党员、群众的新期待,立足当前,着眼长远,大胆实践,用于创新。

坚持从本实际情况出发,坚持先党内后党外,循序渐进,讲求实效。

二、党务公开的有关内容按照中央要求,党内事务除涉及党和国家秘密等依照规定不宜公开或不能公开的外,都应向党员公开。

公司党务公开主要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㈠党组织决议、决定和执行情况1.公司党组织年度工作部署、计划、策划及重大专题活动;2.公司“四好班子”任期工作目标,阶段性工作部署及落实情况;3.本单位涉及党员、群众利益的重要举措及落实情况。

㈡党的思想建设情况1.党总支中心组学习计划及其落实情况;2.党员培训计划及落实情况;3.重要典型宣传报道及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等情况。

㈢党组织管理情况1.党组织的设置、主要职责、机构调整情况;2.本单位创先争优活动情况;3.党内“四个一”组织活动开展情况;党员发展、管理和民主评议情况;4.党代表推选及党组织换届选举情况;5.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党务工作经费管理和使用,党员权利保障情况。

㈣领导班子建设情况1.领导班子职责分工,领导班子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2.执行民主集中制,召开民主生活会及存在问题整改落实等情况。

党务公开制度(合集五篇)

党务公开制度(合集五篇)

党务公开制度(合集五篇)第一篇:党务公开制度党务公开制度一、推行党务公开的重要意义推行党务公开,增强党的工作透明度,是党员更好地了解和参与党内事务,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实现观山花园社区又快又好发展的客观需要,也是加强和改进党建工作,促进社区工作落实的重要保证。

党组织要高度重视,深刻认识推行党务公开的重要性、必要性,全面把握推行党务公开的基本要求,积极实践,大胆探索,采取实际行动和有效措施,切实抓好这项工作的落实。

二、党务公开的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一)指导思想推行党务公开要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大、十七大精神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坚持因地制宜、务求实效的原则,坚持为中心工作服务、与政务公开工作有机结合的原则,党组织建设和职能任务的实际出发,紧紧围绕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拒腐防变能力,发展党内民主,加强党的先进性建设,不断增强党组织和党员队伍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为建设“和谐社区”提供坚强有力的政治和组织保证。

(二)工作目标通过推行党务公开,努力建立和完善党内情况通报、情况反映、重大决策征求意见和党内民主监督管理制度,使党的民主集中制得到有效执行,党内监督和社会监督得到加强,党内事务的透明度不断提高,党组织与群众沟通渠道更加畅通,党员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等民主权利得到保障,形成以制度管权、以制度管人、以制度管事的局面,使党务公开逐步实现系统化、规范化和制度化。

三、党务公开的主要内容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和其他党内法规的规定精神,结合社区实际,党务公开的重点内容包括:(一)中央和上级党组织要求公开的事项。

(二)本辖区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决定及工作部署的贯彻落实情况。

(三)本党组织研究制定的重要决议、决策、规定和党务工作制度情况。

党务公开工作制度

党务公开工作制度

党务公开工作制度为推进党内民主,保障党员权利,加强党内监督,根据中央《关于党的基层组织实行党务公开的意见》精神,结合人防基层党组织建设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党务公开的基本要求和原则党务公开是指本办党组织将党内事务的内容、程序、结果等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布。

党内事务除涉及保密的内容外,都应向党员公开。

党务公开遵循实事求是、全面真实、注重实效、面向群众的原则。

二、党务公开的内容(一)贯彻执行上级党组织决议、决定和工作部署情况;本级党组织的决议、决定、工作部署及落实情况。

(二)党组织任期工作目标、年度工作计划、阶段性工作任务、重大活动安排部署及完成情况。

(三)领导班子职责分工、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执行民主集中制,召开民主生活会和整改落实情况,年度考核评价等情况。

(四)党组织开展思想政治工作、理论学习计划及落实、党员干部教育培训计划及落实情况。

(五)党的基层组织设置、主要职责、换届选举,党员发展、民主评议、创先争优,党费收缴、管理和使用,党员权利保障等情况。

(六)干部选拔任用、轮岗交流、考核奖惩,干部监督制度及执行等情况。

(七)联系和服务党员、群众情况,包括听取、反映和采纳党员、群众意见和建议,帮助党员、群众解决工作生活实际困难,接待来信来访、排查化解矛盾纠纷,办理涉及党员、群众切身利益重要事项等情况。

(八)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执行廉洁自律规定、落实党内监督制度、处理违纪党员等情况。

(九)其他应当公开的事项。

三、党务公开的程序按照“事前公开、征求意见;决策公开、民主讨论;结果公开、接受监督”的程序,将党务公开工作贯穿于党内重要事务的酝酿、决策、实施的全过程。

(一)制定目录。

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结合本办党务、业务工作实际,制定党务公开目录,明确公开的内容、范围、方式和时限。

(二)实施公开。

党的基层组织党务公开依照目录进行。

如有目录外需要公开的事项,基层党组织应制定工作方案,报经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后进行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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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务公开工作制度第一条党支部要结合实际,把党务公开工作纳入党建工作、组织建设作风及党风廉政建设体系,建立党务公开长效工作机制,做到党务公开制度化。

第二条党支部要把党务公开工作作为加强党的建设和党务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来抓,并定期召开会议研究工作,做到组织、领导、实施、考核四落实。

第三条凡是党务公开的重点内容都要充分听取党员、群众的意见,根据党员群众的意见和建议,进行完善,经过党务公开领导小组审核、批准后,进行公开,公开的方法:利用公开栏、印发征求意见稿、召开会议和通过网络等适当形式进行。

第四条公开期限一般每季一次,适时公开内容适时公开。

对公开后收集到党员群众的意见建议要认真整改,并将整改情况及时公开,接受群众监督。

第五条要注重公开的实效和时效,常规性工作定期公开,阶段性工作逐步公开,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每期公开都要填写党务公开内容拟稿、审核、审批及意见建议收集办理登记册,公开一次、填写一次,全面记载党务公开的内容及效果意见建议整改情况。

第六条党支部要对党务公开工作加强督查,督促下级党组织党务公开工作的落实。

督查落实的主要内容:(一)公开的内容是否全面真实;(二)公开的形式是否注重实效;(三)公开的程序是否规范有序;(四)公开的时限是否及时到位;(五)收集的意见、建议是否及反馈落实整改。

第七条督查情况要及时向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汇报,及时向责任单位反馈。

必要时,要根据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意见予以督办。

第八条党支部要把党务公开工作纳入党政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党务工作以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年度考核。

考核的主要内容是:党务公开内容是否全面真实;公开的程序是否规范有序、到位;公开的形式是否便于党员群众监督;公开效果是否明显。

必要时可采取问卷调查和民意测验的方式进行满意度测评。

党务公开宣传教育制度第一条将宣传教育贯穿党务公开的全过程,采取多种形式深入宣传《实施细则》的主要内容和基本要求,提高思想认识,增强推进党务公开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第二条深入宣传党章赋予党员的各项民主权利和义务,引导广大党员正确行使民主权利、切实履行党员义务,积极参与党务公开各项工作。

第三条深入宣传实行党务公开取得的成效、经验和涌现出的先进典型,及时回应社会关切,正确引导社会舆论,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党务公开例行公开制度第一条开的主要内容。

坚持“公开、真实、可信”的原则,凡是要求公开的内容,只要不涉及党内秘密,都应当最大限度地予以公开。

主要包括:组织决议、决定及执行情况;党的思想建设情况;党的组织管理情况;制度建设情况;作风建设情况;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其他应公开的事项。

第二条公开的形式(一)适宜在党内公开的要以会议、会议纪要、文件、简报、通报、报告、党代表调研、询问和质询、短信平台等形式进行公开。

(二)适宜向社会公开要以党务公开栏、广播、电视新闻媒体等形式进行公开。

第三条公开的程序党务公开应根据公开内容,采取事前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的程序进行实施。

(一)拟定公开内容。

初拟公开内容,在党务公开监督小组审查的基础上,广泛征求党员群众代表及其他相关人员意见后,进行补充完善。

(二)党组织审定。

党组织召开班子成员会议,对公开内容进行讨论审定。

(三)第一责任人审签。

由所公开内容的原审批人审查签字后实施公开。

(四)听取意见建议。

对公开的各项工作要认真听取党员群众的意见建议,并及时做出回应(五)登记建档。

各党组织要将党务公开的内容、党员群众的意见建议及处理落实情况等资料,及时整理,归档备查。

第四条公开的时间公开的时间要与公开的内容和形式相适应。

公开时间分长期公开、定期公开、分期公开和及时公开。

(一)对党内法规、政策文件、工作程序以及办事机构等具有稳定性的内容实行固定公开,如遇修订、调整及时更新;(二)对在一定时期内相对稳定的常规性工作实行定期公开,定期公开一般每季度进行一次,在当季第一个月的15日前实施;(三)对阶段性工作实行逐段公开;(四)对动态性、临时性的工作,如工作动态、干部考察预告、任前公示等内容,根据情况实行及时公开。

党务预公开制度第一条预公开范围。

预公开分向社会预公开和在本党组织内部预公开两种。

范围由各党支部根据公开内容确定。

第二条预公开内容。

凡与党员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重要事项及党员群众关心的党内热点问题,只要不涉及党内的秘密,在研究决定前,都应在适当范围内进行公开,广泛听取意见,根据党员群众的意见和建议,进行完善,并在此基础上再次公开。

第三条预公开形式。

预公开要根据不同情况,利用公开栏、印发征求意见稿、召开会议和通过网络、新闻媒体等适当形式进行。

第四条预公开期限。

向社会预公开,公开期限一般为7天重大事项一般为10天。

在本党组织内部预公开,公开期限一般为7天。

第五条预公开实施。

党务公开事项由党务公开工作责任人提出预公开的内容、形式、范围和时限,填写《党务公开事项审批表》,经主要负责人审定。

需要公开的重大、敏感事项及信息要由同级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集体讨论决定,必要时报上级相关部门审核把关党务依申请公开制度第一条依申请公开是指未列入公开目录,不必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参与的事项,党员群众可根据自身需要向有关党组织提出申请,党组织根据有关规定,按程序向申请人公开。

第二条申请人可以通过书面或口头形式向党组织提出公开党务信息申请。

口头申请的,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应当场记录。

申请应当包含以下内容:(一)申请人的基本情况,包括姓名、住所、身份证明、联系方式等。

(二)请求公开的具体内容。

(三)申请人的签名或盖章。

(四)提出申请的时间。

第三条申请人申请公开的党务信息,原则上应当进行公开,但涉及党和国家秘密或应当公开但正在审议、讨论过程中的信息除外。

申请公开的党务信息含有禁止或限制公开的内容,但能够区分处理的,可公开部分应当向申请人公开。

第四条依申请公开的办理:(一)党组织应当在收到申请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公开,特殊情况可延长至10个工作日。

(三)决定公开的事项,党组织应于作出公开决定后2个工作日内,将拟公开的内容、范围和形式等情况书面上报上一级党组织审核备案,并根据党组织的批复意见搞好公开。

决定不予公开的,应当向申请人书面说明理由。

党务公开联系点制度第一条根据工作需要,按照“领导重视、工作基础好、示范作用强”的标准,建立一批党务公开工作联系点。

采取编发简报、召开座谈会、参观学习等形式,加强对联系点的指导,及时交流好的经验和做法。

第二条各联系点要加强调查研究,勇于改革创新,探索党务公开的有效途径和方法,充分发挥联系点研究问题、探索规律、总结做法、积累经验的作用。

第三条各级党务公开领导小组要加强对联系点的督促和指导,以点带面,整体推进基层党务公开工作。

党务公开意见建议收集处理和反馈制度第一条党务公开意见、建议的收集、处理和反馈工作,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进行,各级党组织负责本级党务公开意见和建议的收集办理工作。

第二条党组织应通过设立意见箱、聘请监督员、公布监督电话、组织座谈走访等形式,经常性地收集党员、群众对党务公开的意见和建议。

第三条党务公开意见、建议收集、处理和反馈的日常工作,由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落实专人负责。

对党员群众反映的意见建议,党组织应认真研究,及时解决,并向反映人反馈办理结果。

第四条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应详细记录意见建议的收集整理和反馈情况,记录情况作为党务公开工作的考核内容。

第五条对党员、群众提出的意见和建议推诿扯皮、置之不理或对提意见和建议的党员、群众进行打击报复的,应按照《党务公开责任追究制度》的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党务公开监督员制度第一条党组织应聘请党务公开监督员对党务公开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监督。

第二条党务公开监督员面向社会各界聘请,应具有广泛的代表性。

主要范围是:各级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离退休干部职工代表等。

第三条党务公开监督员应具备的条件:(一)坚持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有较强的政治责任感和奉献精神。

(二)熟悉党务工作,关心了解全区经济社会各项事业发展。

(三)坚持原则,敢于监督、善于监督,能够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地反映情况。

(四)有较强的参政议政能力和社会责任感,能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及时发现和掌握有关情况,提出意见和建议。

(五)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素质,公道正派,自觉遵守和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规章制度。

第四条党务公开监督员的主要职责:1、对党务公开的内容、方式、时限等提出合理化建议;2、广泛听取、了解、收集党员群众的意见建议并反馈;3、监督党员知情权、参与权、选举权、表达权、监督权的落实,监督党员意见、建议的办理情况;4、参与党务公开有关会议和活动,积极宣传党务公开有关政策。

第五条党务公开监督员可参加党务公开工作的调查研究和监督检查等活动,也可采取书面信函、网络、电话等形式向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意见、建议。

第六条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与党务公开监督员的联络工作,应通过召开座谈会、上门走访、下发文件等形式,及时向监督员通报党务公开工作的有关情况,认真听取意见和建议,为监督员开展工作提供必要条件。

第七条各单位、各部门应当积极支持配合党务公开监督员开展工作,认真听取监督员对本单位党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并根据有关规定认真办理和落实。

党务公开监督检查制度第一条党务公开工作监督检查工作遵循“分级负责”的原则,各级党组织负责对本级及所属党组织的党务公开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组织实施。

第二条监督检查的重点是党组织实行党务公开的内容是否全面、程序是否规范、形式是否恰当、制度是否健全、执行是否到位、效果是否明显,及时掌握工作动态,发现和解决存在的问题,推进工作落实。

第三条监督检查实行定期与不定期相结合,采取工作督导、日常监督、定期检查、知晓率和满意度测评等方式。

第四条党组织应加强党务公开工作督导,成立督导组,对党务公开工作进行调度、指导和检查,保证党务公开规范、有序开展。

第五条党组织应通过聘请党务公开监督员、设立监督电话、意见箱等形式,加强对党务公开工作的日常监督。

第六条党组织要在全乡党务公开日,对党务公开情况进行定期检查。

定期检查应注重效率和检查效果,可结合工作督导一并开展,也可抽查进行。

第七条党组织应适时组织党员、群众对所属党组织党务公开工作进行知晓率和满意度测评。

知晓率主要测评党员、群众对党务公开的政策、内容、时间、方式等情况的了解程度。

满意率主要测评党员、群众对党务公开的内容、程序、效果等情况的满意程度。

第八条监督检查情况,作为党务公开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纳入年度目标管理考核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

党务公开责任追究制度第一条为严肃党务公开工作纪律,提高工作效率,改进工作作风,有力推动党务公开工作顺利开展,制定本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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