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企业国有资产统计工作指南
区国有企业资产清查工作方案精选

千里之行,始于足下。
区国有企业资产清查工作方案精选即将进行的区国有企业资产清查工作是为了全面了解和掌握该区域内国有企业的资产状况,确保其合法性、安全性和有效性。
本方案将围绕清查目标、清查范围、具体工作步骤、清查方法、人员组成、时间安排等方面进行详细规划。
一、清查目标通过资产清查,全面了解国有企业的固定资产、流动资产、无形资产等各项资产状况,核对资产清单的准确性和完整性,发现并解决存在的问题,提高资产管理水平和效益,确保国有资产的安全和有效运营。
二、清查范围清查范围包括该区域内所有国有企业的所有资产,包括固定资产、流动资产、无形资产等各项资产,全面、系统地进行清查。
三、具体工作步骤1. 确定清查任务:明确清查任务的目标、范围和要求。
2. 收集资料:收集各国有企业的资产清单、财务报表、审计报告等相关资料。
3. 组织人员:成立清查小组,确定清查小组成员,明确各成员的职责和工作任务。
4. 制定清查方案:根据清查目标和范围,制定详细的清查方案,包括清查时间安排、清查方法和工作计划等内容。
第1页/共3页锲而不舍,金石可镂。
5. 开展实地清查:按照清查方案,组织人员对各国有企业的资产进行实地清查,包括核对资产清单、盘点资产数量和质量、检查资产状况等。
6. 数据汇总和分析:对清查数据进行汇总和分析,整理出资产清查报告,包括资产状况、问题发现和解决方案等内容。
7. 问题整改:根据资产清查报告,对存在的问题制定整改方案,并跟踪整改情况,确保问题得到解决。
8. 加强资产管理:根据清查结果,加强对国有企业资产的管理,完善资产管理制度和措施,提高资产的利用效益和安全性。
四、清查方法1. 盘点法:对国有企业的固定资产进行实地盘点,包括核对资产清单、登记资产数量和质量、检查资产状况等。
2. 财务核对法:通过核对财务报表和资产清单,查验资产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3. 询问法:与企业相关人员进行沟通和询问,了解其对资产状况和问题的认识。
企业国有资产统计报告办法-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令第4号

企业国有资产统计报告办法正文:----------------------------------------------------------------------------------------------------------------------------------------------------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令(第4号)《企业国有资产统计报告办法》已经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第12次主任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主任李荣融二00四年二月十二日企业国有资产统计报告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了解掌握企业国有资产营运等情况,建立全国国有资本金统计报告工作规范,依据《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及国家有关财务会计制度,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国有参股企业的国有资产统计报告工作,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国有资产统计报告,是指企业按照国家财务会计制度规定,根据统一的报告格式和填报要求,编制上报的反映企业年度会计期间资产质量、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等企业国有资产营运基本情况的文件。
第四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以下简称省级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和各有关部门应当按照本办法的统一要求,认真组织实施本地区、本部门监管企业国有资产统计报告工作,并依据规定向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务院国资委)报备。
第五条凡占用国有资产的企业应当按照《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和国家财务会计制度有关规定,在做好财务会计核算工作的基础上,根据国家统一的要求,认真编制国有资产统计报告,如实反映本企业占用的国有资产及其营运情况。
第二章报告内容第六条国有资产年度统计报告由企业会计报表和国有资产营运分析报告两部分构成。
第七条企业会计报表按照国家财务会计统一规定由资产负债表、利润及利润分配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资产减值准备计提情况表及相关附表构成。
国有资产统计汇总工作总结

国有资产统计汇总工作总结
国有资产是国家的重要财富,对于国家经济的稳定和发展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为了更好地了解和管理国有资产,对国有资产进行统计汇总工作显得尤为重要。
在过去的一段时间里,我们进行了国有资产统计汇总工作,现在我来总结一下这项工作的成果和经验。
首先,我们对国有资产进行了全面的调查和统计,包括国有企业、国有土地、
国有建筑等各个方面。
通过这项工作,我们了解到国有资产的总体规模和分布情况,为国家经济发展提供了重要的数据支持。
其次,我们对国有资产的管理情况进行了详细的分析。
通过对各个部门和单位
的国有资产管理情况进行调查,我们发现了一些管理上的问题和隐患,及时提出了改进措施,为国有资产的有效管理提供了有力的支持。
此外,我们还对国有资产的使用情况进行了跟踪和监测。
通过这项工作,我们
发现了一些国有资产被闲置或滥用的情况,及时采取了相应的措施,保障了国有资产的合理利用。
在这项工作中,我们也遇到了一些困难和挑战。
比如,一些单位对国有资产的
管理不够重视,导致了一些数据的不准确和不完整。
针对这些问题,我们采取了一些措施,加强了对各个单位的督促和指导,提高了国有资产统计汇总工作的质量和效率。
综上所述,国有资产统计汇总工作是一项重要的工作,对于国家经济的稳定和
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通过这项工作,我们不仅了解了国有资产的总体情况,还发现了一些管理上的问题和隐患,为国有资产的有效管理提供了有力的支持。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继续加强对国有资产的统计汇总工作,为国家经济的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企业国有资产统计办法(doc 7)

企业国有资产统计办法(doc 7)福建省企业国有资产统计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了解掌握企业国有资产营运等情况,建立全省国有资本金统计报告工作规范,依据《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及国家有关财务会计制度,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国有参股企业的国有资产统计报告工作,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国有资产统计报告,是指企业按照国家财务会计制度规定,根据统一的报告格式和填报要求,编制上报的反映企业年度会计期间资产质量、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等企业国有资产营运基本情况的文件。
第四条各设区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和各有关部门应当按照本办法的统一要求,认真组织实施本地区、本部门监管企业国有资产统计报告工作,并依据规定向福建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省国资委)报备。
第五条凡占用国有资产的企业应当按照《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和国家财务会计制度有关规定,在做好财务会计核算工作的基础上,根据国家统一的要求,认真编制国有资产统计报告,如实反映本企业占用的国有资产及其营运情况。
第十一条企业国有资产统计报告基本填报单位的级次为:大型企业(含大型企业集团)为第三级以上(含第三级)各级子企业,第三级以下子企业并入第三级进行填报;中小型企业为第二级以上(含第二级)各级子企业,第二级以下子企业并入第二级进行填报。
第十二条企业应当组织做好总部及各级境内外子企业的国有资产统计报告编制工作,并编制集团或者总公司合并(汇总)的国有资产统计报告,以全面反映企业国有资产营运情况,并与所属境内外子企业的分户国有资产统计数据一同报送同级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或者主管部门。
第四章组织管理第十三条企业国有资产统计报告工作应当遵循统一规范、分级管理的原则,按照企业的财务关系或者产权关系分别组织实施。
第十四条各设区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各有关部门应当编制本地区、本部门所监管企业的汇总国有资产统计报告,并与所监管企业的分户国有资产统计数据一同报送省国资委。
企业国有资产评估报告指南》讲解

企业国有资产评估报告指南》讲解《企业国有资产评估报告指南》是为了规范企业国有资产评估工作,并提供评估报告编制的指导而制定的文件。
本指南的目的是保证评估报告的准确性、客观性和可比性,以便作为企业国有资产管理和决策的依据。
下面我将对该指南的主要内容进行讲解。
首先,该指南明确了国有资产评估的目的和评估的范围。
明确了评估报告编制的目标是确定企业国有资产的市场价值、资产质量和开发潜力,并提供决策依据。
同时,该指南也规定了评估的范围,包括评估对象的界定、评估方法和技术要求等。
其次,该指南对评估报告的编制要求进行了具体规定。
包括评估报告的格式、内容和结构等方面。
评估报告应该包括企业概况、评估方法和依据、评估对象的市场价值、财务状况和资产负债表等信息。
同时,该指南还强调了评估报告的客观性和真实性,评估人员应当遵守评估行业的规范和道德准则,确保评估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第三,该指南强调了评估报告编制的程序和要求。
评估人员在进行评估工作时需要遵循一定的程序和要求。
包括对评估对象的调查和研究、评估方法和模型的选择、数据采集和分析等。
同时,该指南还对评估人员的资质要求进行了详细规定,评估人员需要具备相关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并且应当具备一定的实践经验。
第四,该指南注重评估报告的应用和使用。
评估报告不仅仅是一份技术性的文件,而是为了支持企业国有资产管理和决策的工具。
因此,评估报告应该根据不同的使用目的来编制,提供有针对性的决策建议。
同时,评估报告也需要及时更新和修订,以保证评估结果的有效性和准确性。
最后,该指南还对评估报告的监督和审计进行了规定。
评估人员在编制评估报告时需要接受相应的监督和审计,以保证评估结果的可靠性和公正性。
同时,该指南还规定了对评估报告的质量检查和复核的程序和要求。
综上所述,《企业国有资产评估报告指南》是一份重要的规范性文件,对规范企业国有资产评估工作具有指导意义。
评估人员和相关部门应当按照该指南的要求进行评估报告的编制和使用,以提高评估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为企业国有资产管理和决策提供科学的依据。
企业国有资产评估报告指南讲解

企业国有资产评估报告指南讲解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进步,国有资产的管理和评估成为了一个重要的议题。
为了确保国有资产的有效管理和公正评估,国家出台了《企业国有资产评估报告指南》。
本文将对该指南的主要内容进行详尽讲解,以便援助企业和评估机构正确理解和应用。
起首,该指南明确了国有资产评估的背景和意义。
国有资产是国家经济的重要支柱,评估国有资产的价值对于制定国家政策、企业经营决策和各类来往具有重要作用。
评估报告应该全面、客观、科学地反映国有资产的价值,为相关方提供决策依据。
其次,该指南规定了企业国有资产评估报告的编制程序。
评估报告应该遵循科学、规范的评估方法,严格按照程序进行编制。
起首是评估筹办阶段,包括确定评估目标、范围和要求,收集和整理相关资料。
其次是评估方法选择和评估模型构建,依据资产类型和评估对象的特点选择适当的评估方法,并构建评估模型。
然后是评估数据的采集和处理,包括采集和整理资产相关数据,进行数据加工和校验。
最后是评估报告编制和审核,报告应由具有相应资质的评估师编写,并经过多方审核确保准确可靠。
第三,该指南明确了企业国有资产评估报告的主要内容和要求。
评估报告应包括评估的背景和目标、评估方法和模型的选择、评估数据的采集和处理过程、评估结果和评估师的意见等内容。
报告应具备科学性、可靠性、完整性和可读性。
同时,应依据不同类型的国有资产,有针对性地进行评估指标的选择和分析。
第四,该指南明确了评估师的资质和责任。
评估师应具备相应的执业资格和专业知识,严格恪守职业道德和评估准则。
评估师应对评估报告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并且在报告中明确署名和表达个人意见。
对于评估结果和评估报告所引起的争议和问题,评估师应乐观主动地解答和帮助解决。
最后,该指南还提出了评估报告的监督和应用建议。
评估结果应在法律框架和规定制约下得到充分的应用,并用于决策和来往的参考。
同时,评估机构和评估师应定期接受监督和评估,提高自身的专业素养和服务质量。
国有资产统计报告制度

国有资产统计报告制度国有资产统计报告制度一、前言国有资产是指由国家出资设立或国家持有绝对控制权的企事业单位的资产,是国家财富的重要组成部分。
通过对国有资产进行统计,可以了解国家财产的总体状况,为国家宏观经济政策制定提供重要依据。
国有资产统计报告制度是一项重要的统计工作,对于保障国家财富安全、加强国有资产管理具有重要意义。
二、国有资产统计报告制度的目的和意义国有资产统计报告制度的目的是对国有资产进行全面、准确、及时的统计,为国家经济发展提供重要数据支持。
具体来说,国有资产统计报告制度的意义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提供决策依据:国有资产的统计报告可以为政府制订宏观经济政策提供重要依据。
通过分析国有资产的规模、结构、流动情况等指标,政府可以了解国家财富的总体状况,从而为制定合理的经济政策提供指导。
2.保障国家财富安全:国有资产的统计报告可以有效监管国有资产的流动和利用,避免国家财富的浪费和损失。
通过对国有资产的全面统计,政府可以及时发现问题,采取相应措施,保护国家财富的安全。
3.推动国有资产管理改革:国有资产统计报告可以为国有资产管理改革提供数据支持。
通过统计工作,政府可以了解国有资产的利用效率和运营状况,发现问题并及时采取改革举措,提高国有资产的管理水平和效益。
三、国有资产统计报告制度的内容国有资产统计报告制度的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国有资产的范围与界定:明确国有资产的范围和界定是国有资产统计报告的基础。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明确哪些资产属于国有资产,哪些资产不属于国有资产,以便进行统计工作。
2.国有资产登记制度:建立国有资产登记制度是国有资产统计报告的关键环节。
通过国有资产登记,可以对国有资产进行统一管理,方便统计工作的开展。
具体来说,可以制定国有资产登记表格,记录国有资产的基本信息,包括资产名称、规模、所有人等。
3.国有资产统计指标和报告要求:制定国有资产统计指标和报告要求是国有资产统计报告的核心内容。
国有企业资产评估报告指南

国有企业资产评估报告指南国有企业资产评估报告指南一、前言国有企业资产评估是指对国有企业的资产进行评价、估算和审查的过程,是国有企业财务管理、资产经营和监管的重要环节。
为了规范国有企业资产评估工作,提高评估报告的准确性和可靠性,我们编制了本《国有企业资产评估报告指南》,旨在为评估人员提供一个操作指南,确保评估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性,提高国有企业资产的行政管理水平。
二、目的和意义《国有企业资产评估报告指南》旨在规范国有企业资产评估工作,具体包括评估目的、方法、程序、评估报告的编制等方面的要求。
通过本指南的制定和实施,可以达到以下目的: 1. 提高国有企业资产评估的科学性和规范性,确保评估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2. 统一国有企业资产评估工作的操作标准,提高评估工作的效率和质量。
3. 推动国有企业资产评估的公平、公正、公开,防止评估过程中的舞弊和不合法行为。
4. 为国有企业的管理决策、资产经营和监管提供科学依据,推动国有经济的健康发展。
三、评估目的国有企业资产评估的目的是为了确定国有企业的资产价值,为企业的经营管理和监管提供准确的数据和依据。
评估目的具体包括:1. 国有企业资产处置:包括股权转让、资产出售、合并重组等。
2. 国有企业资产增值:为资产增值提供科学依据,保证国有企业的可持续发展。
3. 国有企业管理和监管:为国有企业管理决策、监管机构和股东提供准确的资产价值数据。
四、评估方法国有企业资产评估的方法多种多样,根据具体的评估对象和评估目的进行选择。
常用的评估方法包括市场比较法、收益法、成本法等。
评估方法的选择要根据实际情况和评估目的进行判断,确保评估结果的科学性和准确性。
1. 市场比较法:根据市场上类似资产的交易价格进行比较,确定资产的市场价值。
2. 收益法:根据资产所产生的未来现金流量进行估算,确定资产的收益能力和价值。
3. 成本法:根据资产的建设成本、维护成本等进行估算,确定资产的成本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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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企业国有资产统计工作指南
时间:2007-08-23 文章来源:
一、国有资产统计工作依据
(一)《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第十三条第五项规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的主要职责是:通过统计、稽核等方式对企业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情况进行监管”;第三十条规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依照国家有关规定,负责企业国有资产的资产统计等基础管理工作”。
(二)《企业国有资产统计报告办法》(国资委4号令)第四条规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和各有关部门应当按照本办法的统一要求,认真组织实施本地区、本部门监管企业国有资产统计报告工作,并依据规定向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报备”。
二、报送范围
凡占用国有资产的企业应当按照《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和国家财务会计制度有关规定,报送企业国有资产统计报告。
(一)地方所属国有企业:由省级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负责本地区管理企业(本地区企业包括本级及下级的监管和非监管国有企业)国有资产统计报告的收集、审核、汇总工作;
(二)中央部门所属国有企业:由中央部门负责本系统企业国有资产统计报告的收集、审核、汇总工作;
(三)中央监管企业:企业集团按财务决算有关要求,负责收集、审核、汇总所属各级子企业财务决算。
三、上报期限
地方所属国有企业、中央部门所属国有企业和中央监管企业一般应在每年4月30日前上报,具体参见当年印发的文件规定日期。
四、上报材料
中央监管企业国有资产统计报告工作与财务决算报告工作相结合,有关材料按中央企业财务决算有关规定报送。
省级国资委及中央有关部门报送的国有资产年度统计报告由企业会计报表和国有资产营运分析报告两部分构成。
(一)企业会计报表按照国家财务会计统一规定由资产负债表、利润及利润分配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资产减值准备计提情况表及相关附表构成。
企业会计报表应当经过中介机构审计。
(二)国有资产营运分析报告是对本地区、本部门或者本企业占用的国有资产及营运情况进行分析说明的文件,具体包括:
1、国有资产总量与分布结构;
2、企业资产质量、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分析;
3、国有资产增减变动情况及其原因分析;
4、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结果及其影响因素分析;
5、其他需说明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