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管理制度完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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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消防组织及责任制落实制度

第一条目的

消防管理是公司安全工作的重要内容。为了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落实消防责任,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应于消防组织建设与责任的落实。

第三条消防组织机构

公司成立消防领导组:

组 长:总经理

副主任:安全副总经理、其他副总,总工程师。

成员:各厂部长.生产车间主任.职能科室负责人。

第四条总经理职责

总经理是消防安全责任人,对公司消防工作负有以下责任:

1.贯彻执行消防法规,保障本公司消防安全符合规定,掌握本公司的消防安全情况,全面负责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

2.统筹安排生产、经营、科研等活动中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批准实施年度消防工作计划。

3.为消防安全管理提供必要的经费和组织保障。

4.确定逐级消防安全责任,批准实施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

5.组织防火检查,督促整改火灾隐患,及时处理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

6.根据消防法规的规定建立义务消防队,并配备相应的消防器材和装备。

7.针对本公司的实际情况组织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实施演练。

第五条安全副总经理职责

1.拟定年度消防工作计划,并于每年的十二月初上报总经理审核,组织实施消防日常安全管理工作

2.组织拟定消防安全制度并检查督促其落实。

3.拟定消防安全的资金投入和组织保障工作。

4.组织对本单位的消防设施、灭火器材、消防安全标志的维护保养,确保其完好有效,确保疏散通道安全出口通畅

5.组织管理义务消防队

6.组织开展对员工进行消防知识、技能的宣传教育和培训,组织灭火和疏散预案的实施和演练

7.单位安全责任人委托的其他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并定期向单位安全责任人报告单位消防安全状况,及时报告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

第六条总工程师职责

1.组织制定防火防爆技术标准、消防安全操作规程并确保有效执行。

2.组织制定工艺、设备、电气、基础设施等防火防爆安全技术措施,并确保落实。

3.组织建设项目防火防爆安全技术措施的落实。

第七条安全部职责

1.建立健全消防管理制度、消防安全责任制;并监督贯彻、执行;

2.建立健全消防安全操作规程,配合技术人员建立防火防爆技术标准、火灾危险区域管理标准。

3.负责消防器材计划、配备、维护、定期检验鉴定管理工作。

4.经常进行防火宣传教育,负责专业和义务消防人员的培训和管理工作,定期组织有关人员进行防火检查和演习;

5.负责企业内的危险化学品和要害岗位、火灾危险区域的防火管理工作;

6.负责明火采暖(动火)等工作的审批;参加建筑设计防火的审核验收工作;

7.制定《火灾爆炸事故专项应急预案》,组织专项预案培训与演练;

8.建立义务消防队伍,组织义务消防员扑救初期火灾培训;

9.负责火灾事故的调查、处理和统计上报工作;

10.配合政府事故调查组工作,提供火灾事故相关信息。

11.对各部门、单位实施防火防爆工作考核评价,提供考核结果。

12.建立消防管理档案、台账。

第八条其他部门职责

各职能管理部门应做好业务范围内的防火防爆工作。

1.制定工艺、设备、电气、危险化学品、建(构)筑物防火防爆制度及标准,并

组织落实。

2.定期进行消防安全检查,排除火灾隐患。

3 相关部门消防职责分工见下表:

防火防爆安全职责分配

第九条生产车间

各生产车间、辅助部门、行政后勤,作业班组,应落实工艺、设备、电气、建筑物、构筑物防火防爆技术措施,保持消防装置、器材完好。

1.保持应急疏散通道、安全通道的管理,保持通道畅通;

2.保持消防器材设施完好。

3.保持危险化学品生产加工、贮存、搬运输送过程及装置防火防爆设施完好。

4.执行动火、检修临时用电等防火制度,办理动火票证,落实动火安全措施,实施现场监控,确保动火、用电作业安全。

第十条义务消防队职责

1.参加火灾事故扑救培训,掌握火灾扑救、消防器材使用等基本知识。

2.参加火灾事故应急演练,锻炼、提高应急配合与处置能力。

3.熟悉本公司、生产车间消防装置、器材配置情况。

4.扑救初期火灾,配合专业消防队扑救火灾。

第十一条各级领导应组织责任制落实,履行职责。

1.各部门、车间、班组、员工是第一责任人,对部门、车间、班组和员工安全生产负责。

2.发现有违规者、以及限期整改未落实者,将通报批评限期改正,情节严重者给予

处分。

3.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安全生产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排除。

4.对不按规定执行,造成生产事故的,进行责任追究。

5.对失职、渎职、玩忽职守、不履行职责的进行追究

6.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明确责任追究范围。

7.由于责任过失造成伤亡事故或重大经济损失者,除追究其个人责任和经济处罚外,直到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二条处罚标准

按照公司考核制度执行。

2消防教育与培训制度

第一条目的

为加强全体员工消防安全意识,掌握防火防爆基本技能,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应于全体员工消防安全培训教育工作。

第三条职责

1.安全部负责公司消防培训教育管理工作。

2.各业务部门负责业务范围内防火防爆技术培训教育。

3.生产车间负责本单位全体员工的消防培训教育。

第四条安全部每年以创办消防知识宣传栏、开展知识竞赛等多种形式,提高全体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定期组织员工学习消防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做到依法治火。

第五条各部门应针对岗位特点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培训。

1.对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和使用人员应进行定期实地演示和培训。

2.对新员工进行岗前消防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3.因工作需要员工换岗前必须进行再教育培训。

3消防检查制度

第一条目的

为落实消防管理制度,及时查处火灾隐患,做到隐患早发现、早处理、早报告,把火灾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应于公司各级消防安全检查、火灾隐患排查及火灾隐患整改工作。

第三条职责

1.安全部组织公司级消防检查。

2.各部门组织专业防火防爆安全检查。

3.各车间组织本单位防火防爆安全检查。

第四条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巡查检查制度。

第五条安全部每日对公司进行防火巡查。每季度对车间进行一次防火专项检查并复查追踪改善。

1.检查中发现火灾隐患,检查人员应填写防火检查记录,并按照规定,要求有关人员在记录上签名。

2.消防检查中的重大隐患,影响生产时,报送安全副总经理批准,停产整改,确保隐患得到处置。

3.检查部门应将检查情况及时通知受检部门,受检部门负责人应将每日消防安全检查情况通知中检查出的火灾隐患及时落实整改。

4.重大火灾隐患应向当地公安消防部门、安监局报告。

5.对检查中发现的火灾隐患未按规定时间及时整改的,根据奖惩制度给予处罚。

第六条各部门对分管业务范围内的防火防爆安全隐患进行现场巡回检查,发现隐患及时向安全部门反馈。

第七条建立消防检查台账

1.安全部建立公司消防检查台账

2.各部门、车间建立本部门防火防爆检查台账

4防火、防爆管理制度

第一条目的

为了加强生产过程防火防爆管理,落实防火安全技术措施,预防各类火灾事故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应于公司生产工艺、设备、电气、建(构)筑物、危险化学品的防火防爆安全管理。

第三条职责

第四条 .工艺装置防火

1.根据生产、使用化学物品的火灾和防爆危险性等级分类要求,结构、电气设备的选用、安装及有关的安全设施,必须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中华人民共和国

爆炸危险场所电气安全规程》等规范、规程的有关要求。

2.在工艺装置上有可能引起火灾、爆炸的部位,应充分设置超温、超压等检测仪表、报警(声、光)和安全联锁装置等设施。

3.在有可燃气体(蒸汽)可能泄漏扩散处,应设置可燃气体浓度检测、报警器,其报警信号值应定在该气体爆炸下限的20%以下,如与安全联锁配合,其联锁动作应是

在该气体爆炸下限的50%以下。

4.所有自动控制系统,应同时并行设置手动控制系统。

5.因反应物料爆聚、分解造成超温、超压,可能引起火灾、爆炸危险的设备,应设置自动和手动紧急泄压排放处理装置等设施。

6.应在可燃气体(蒸汽)的放空管出口处设置阻火器,在便于操作的地方设置截止阀,以便在放空管出口处着火时,切断气源灭火。放空管最低处应装设灭火管接头。

7.输送易燃物料时,应根据管径和介质的电阻率,控制适当的流速,尽可能避免产生静电。设备、管道等防静电措施,应按《化工企业静电接地设计技术规定》)的有关规定执行。

8.有突然超压或瞬间分解爆炸的生产设备或贮存设备,应装有爆破板(防爆膜),导爆筒出口应朝安全方向,并根据需要采取防止二次爆炸、火灾的措施。

9.各生产装置、建筑物构筑物、罐区等工业下水出口处,除按规定做水封井外,尚应在上述区域与水封井间设置切断阀,防止大量易燃、易爆物料突发性进入下水系统。

第五条设立固定动火区

1.固定动火区应设置在易燃、易爆区域主导风向的上风向。

2.距易燃、易爆厂房、罐区、设备、阴井、排水沟、水封井等,不应小于30米。

3.室内固定动火区应以实体防火墙与其他部分隔开,门窗向外开,道路要畅通。

4.生产正常放空或发生事故时,可燃气体不会扩散到固定动火区内。

5.固定动火区内不准放易燃、易爆、可燃物和其他杂物,应配备一定数量的消防器材。

6.固定动火区要设立明显标志,落实专人管理。

第六条动火作业防火防爆管理

1.特殊动火,指在处于运行状态的易燃、易爆生产装置和罐区等重要部位的具有特殊危险的动火作业。

2.一级动火,易燃、易爆区域(即:甲、乙类火灾危险区域)的动火作业。

3.二级动火,指一级动火及特殊动火以外的动火作业。

4.遇节、假日或生产不正常情况下的动火,应升级管理。

5.特殊动火和一级动火必须经分析合格后方可进行,其动火证的有效期为1天(8小时);二级动火证的有效期为三白班(24小时)。

6.动火证上应清楚标明动火等级、动火有效期、申请办证单位、动火详细位置、工作内容(含动火手段)、安全防火措施、动火分析的取样时间、取样点、分析结果、每次开始动火时间以及各项责任人和各级审批人的签名及意见。

7.在禁火区内使用电、气焊(割)、喷灯及在易燃、易爆区域使用电钻火花及炽热

表面的临时性作业,均为动火作业,必须申请办理动火证。

8.各项动火责任人的职责

(1)动火项目负责人对执行动火作业负全责,必须在动火前详细了解作业内容和动火部位及其周围情况。参与动火安全措施的制定,并向作业人员交待任务和防火安全注意事项。

(2)动火人在接到动火证后,要详细核对其各项内容是否落实和审批手续是否完备。若发现不具备动火条件时,有权拒绝动火,并向单位防火部门报告。动火人要随身携带动火证,严禁无证作业及审批手续不完备作业。每次动火前30分钟(含动火停歇超过30分钟的再次动火)均应主动向现场当班班组长呈验动火证。

(3)动火监护人员负责动火现场的安全防火检查和监护工作,应指定责任心强、有经验、熟悉现场、掌握灭火手段的人担当,监护人需在动火证上签字认可。

(4)监护人在作业中不准离开现场,当发现异常情况时应立即通知停止作业,及时联系有关人员采取措施,作业完成后,要会同动火项目负责人、动火人检查,消除残火,确认无遗留火种,方可离开现场。

(5)值班长负责生产与动火作业的衔接工作,动火作业中,生产系统如有紧急或异常情况时,应立即通知停止动火作业。

(6)动火分析人对分析结果负责,根据动火证的要求及现场情况,亲自取样分析,在动火证上如实填写取样时间和分析结果并签字认可。

(7)各级审查批准人必须对动火作业的审批负全责,必须亲自到现场详细了解动火部位及周围情况,审查并确定动火等级,审查并完善防火安全措施,审查动火证审批程序是否完全,在确认符合安全条件后,方可签字批准动火。

9.动火分析应符合下列规定:

(1)取样要有代表性,特殊动火的分析样品要保留到动火作业结束。

(2)取样与动火的间隔不得超过30分钟,如超过此间隔期或动火作业中间停止作业时间超过30分钟,均必须重新取样分析。

(3)使用测爆仪(或其他类似手段)进行分析时,该仪器必须经被测对象的标准样标定合格。

10.动火分析应执行以下标准与规定:

(1)若使用测爆仪时,被测对象的气体或蒸汽的浓度应小于或等于爆炸下限的20%(体积比,以下同)。

(2)若使用其他分析手段时,当被测气体或蒸汽爆炸下限大于等于4%时,其浓度应小于0.5%;当爆炸下限浓度小于4%时,其浓度应小于 0.2%。

(3)凡可能与易燃、可燃物相通的设备、管道等部位的动火,均应加堵盲板与系统彻底隔离、切断,必要时应拆掉一段联接管道。

(4)有易燃、可燃物的设备、管线、容器等,必须经清除沉积物,清洗、置换分析合格后,方可动火。如进入设备内动火,同时要办“受限空间作业许可证”。

(5)动火部位应备有适用的消防器材或灭火措施。

(6)六级以上大风、停止室外动火作业。

第七条其他消防安全规定

1.执行在生产区内禁止吸烟的规定。

2.禁止机动车辆进入易燃、易爆生产区和易燃、易爆化学品库。凡必须进入上述区域的机动车辆,应配装阻火器或采取其他安全措施。

3.严禁使用汽油等易燃液体擦洗机动车辆、设备、地坪和衣服等。

4.应随时将使用过的油棉纱、油纸等易自燃的擦洗材料,放入有盖的铁制专用容器内,并存放在安全地点,定期清除。

5.厂区内不准随意存放非生产用液化石油气瓶,办公室和更衣箱(室)内不准存放酒精等易燃、可燃液体。

6.严禁在防火间距、消防通道内搭设建筑、构筑物或堆放各类物资。

7.采用有火灾、爆炸危险的新设备、新工艺和可燃、易燃新材料的单位,必须按照研制部门提供的预防火灾爆炸的具体方法,采取消防安全措施,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后,方可交付生产。

8.易燃、易爆场所禁止使用撞击易产生火花的工具。

9.易燃、易爆场所禁止穿着能产生静电火花的化纤织物工作服和带铁钉的鞋。

10.扑救有毒、有害物质的火灾时,应站在上风向,必要时佩戴防护用具。

11.使用乙炔气、氧气、氢气的企业,还应分别遵照《溶解乙炔气瓶安全监察规程(试行)》、《溶解乙炔生产安全管理规定(试行)》、《氢气使用安全技术规程》等有关规定执行。

第八条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场所防火防爆规定

1.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应有专用的库房,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设施,仓管人员必须由消防安全培训合格的人员担任。

2.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应分类、分项储存。化学性质相抵触或灭火方法不同的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应分库存放。

3.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入库前应经检验部门检验,出入库应进行登记。

4.库存物品应当分类、分垛储存,每垛占地面积不宜大于一百平方米,垛与垛之间不小于一米,垛与墙间距不小于零点五米,垛与梁、柱的间距不小于零点五米,主要

通道的宽度不小于二米。

5.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存取应按安全操作规程执行,仓库工作人员应坚守岗位,非工作人员不得随意入内。

6.易燃易爆场所应根据消防规范要求采取防火防爆措施并做好防火防爆设施的维护保养工作。

第九条电气防火

1.易燃易爆场所电气设备、照明、开关、线路等应符合《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中华人民共和国爆炸危险场所电气安全规程(试行)》的规定。

2.无法得到规定的防火防爆等级设备而采用代用设备时,应采取有效的防火、防爆措施。

3.变电所和配电所不应设在有爆炸危险的甲、乙类场所及毗邻其建造,上述场所专用的10kv及以下的变、配电室,采用防火墙隔开时,可一面皮毗邻建造。已设在爆炸危险场所的10kv及以下的变、配电室,应用防火墙隔开,门窗位于爆炸危险区域之外。

4.架空电线严禁跨越爆炸和火灾危险场所。

第十条防雷防静电

1.危险品仓库、气柜、主配电设备、高大建筑物和高大设备等必须装设避雷装置。每年雨季前检测一次。

2.防雷和防静电设施应每年定期检测,并有检测报告和合格证。

3.在爆炸危险场所,应采取下列防静电措施:(1)用来加工、贮存、运输各种液体、气体、粉体等易燃物品的设备,都必须接地;(2)可能产生静电的管道和生产设备,都必须接地。

4.直径小于20m的贮槽,至少2处接地;大于20m的,至少4处接地。较长的输送管道应每隔80~100米设一接地点。

5.爆炸场所的电气装置,不论其电压高低和安装位置的高低,正常不带电的金属部分均应可靠接地或接零,符合规定要求。

第十一条建筑物、构筑物防火防爆

1.保持危险场所建筑物安全距离。

2.有爆炸危险的甲、乙类厂房,宜采用敞开或半敞开式建筑;必须采用封闭式建筑时,应采取强制通风换气措施。

3.安全出入口(疏散门)不采用侧拉门,严禁采用转门。

4.有爆炸危险的甲乙类厂房独立设置,应设置必要的泄压设施。

5.有爆炸危险的甲乙类厂房内不设置办公室、休息室。

6.防火墙的设置应符合要求。

5消防设施、器材管理制度

第一条目的

为了加强消防设施、器材管理,保持完好有效,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应于公司消防设施、器材的采购、配置、管理、使用、检验检测工作。

第三条职责

1.消防设施日常使用管理由专职安全员负责,每日检查消防设施的使用状况,保持设施整洁、卫生、完好。

2.消防设施及消防设备的技术性能的维修保养和定期检验检测由安全部负责,设专职管理员每日按时检查了解消防设备的运行情况。查看运行记录,听取值班人员意见,发现异常及时安排维修,使设备保持完好的技术状态。

第四条消防设施和消防设备定期测试:

1.烟、温感报警系统的测试由安全部负责组织实施,每个烟、温感探头至少每年轮测一次。

2.消防水泵每月试开泵一次,检查其是否完整好用。

3.正压送风、防排烟系统每半年测试一次。

4.室内消火栓、喷淋泄水测试每季度一次。

5.其它消防设备的测试,根据不同情况决定测试时间。

第五条消防器材管理:

1.根据日常检查情况,对灭火器进行一年一次换药。

2.定期巡查消防器材,保证处于完好状态。

3.对消防器材应经常检查,发现丢失、损坏应立即补充并上报领导。

4.各车间、部门的消防器材由本单位管理,并指定专人负责,建立相应的台帐。

第六条消防设备设施及器材管理

1.消防设备、设施及器材选购,选择公安部门认定的生产厂家采购(安装)。禁止使用未经消防检验机构检验合格的消防产品。禁止使用不符合国家标准的配件或者灭火剂维修消防设施和器材。

2.消防设备、设施及器材使用前应在公安部门指定鉴定机构鉴定,确认质量合格。

3消防器材设置在明显、取用方便又较安全的地方,做到“三定”(即定点、定型

号和用量、定专人管理),不准挪作它用,

4.设置消防安全标志。

5.定期组织检验、维修,确保消防设施和器材完好、有效。

6.安全部应建立“消防设施管理台账”。

7.消防器材配备规定。

消防器材配备规定

8.灭火蒸汽管线蒸汽源的压力,不小于4×105pa(4.12kg/cm2),操纵阀门或接头应安装在便于操作的安全地点。

9.消防给水管网应采用环状管网,输水管配置符合规定。

10.多层生产工房设消火栓,配置灭火器、蒸汽灭火接头。

11、粗苯、焦油贮槽区防火堤外配置消火栓。

第七条消防设施、器材应定期经公安部门检验检测合格。

6用火、用电管理制度

第一条目的

为了加强用火、用电管理,防止在用火、用电过程中的火灾事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应于在生产区内用火、用电管理。

第三条职责

1.安全部负责生产区内动火管理。

2.生产部负责用电管理。

第四条用电安全规定

1.严禁随意拉设电线,严禁超负荷用电。

2.电气线路、设备安装应由持证电工负责。

3.各部门下班后,该关闭的电源应予以关闭。

4.禁止私用电热棒、电炉等大功率电器。

第五条用火安全规定

1.严格执行动火审批制度,确需动火作业时,作业单位应按规定向安全部申请“动火许可证”。

2.动火作业前应清除动火点附近5米区域范围内的易燃易爆危险物品或作适当的安全隔离,并配备适当种类、数量的灭火器材随时备用。

3.如在作业点就地动火施工,应按规定向作业点所在单位负责人申请,申请部门需派人现场监督并不定时派人巡查。离地面2米以上的高架动火作业必须保证有一人在下方专职负责随时扑灭可能引燃其它物品的火花。

4.未办理“动火许可证”擅自动火作业者,本单位人员予以记过处分,严重的予以开除。

7火险隐患整改制度

第一条目的

为及时消除火险隐患,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应于火险隐患的整改措施制定、落实、复查。

第三条安全部及各部门在防火安全检查中,应对所发现的火灾隐患进行逐项登记,并将隐患情况书面下发各部门限期整改,同时要做好隐患整改情况记录。

第四条各车间、部门对存在的火灾隐患应当及时予以消除。

第五条在火灾隐患未消除前,各部门应当落实防范措施,确保隐患整改期间的消防安全,对确无能力解决的重大火灾隐患应当提出解决方案,及时向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报告,并向单位上级主管部门或当地政府报告。

第六条对公安消防机构责令限期改正的火灾隐患,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改正并写出隐患整改的报告,报送公安消防机构。

8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演练制度

第一条目的

为及时扑灭火灾,锻炼应急队伍,培养员工应急避险意识,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应于扑救火灾扑救演练工作。

第三条安全部组织公司级火灾事故专项应急演练,并指导各单位开展火灾事故应急处置演练。

第四条安全部应制定符合本单位实际情况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第五条安全部组织全员学习和熟悉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每次组织预案演练前应精心开会部署,明确分工。应按制定的预案,至少每年进行一次演练。

第六条演练结束后应召开讲评会,认真总结预案演练的情况,发现不足之处应及时修改和完善预案。

9消防安全疏散设施管理制度

第一条目的

为了在火灾发生时,保证现场人员安全疏散,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应于生产、办公、生活区域消防安全疏散设施的管理。

第三条各车间、部门负责本单位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的管理。

第四条管理规定

1.各单位应保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严禁占用疏散通道,严禁在安全出口或疏散通道上安装栅栏等影响疏散的障碍物。

2.应按规范设置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设施。

3.应保持防火门、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机械排烟送风、火灾事故广播等设施处于正常状态,并定期组织检查、测试、维护和保养。

4.严禁在工作期间将安全出口上锁。

5.严禁工作期间将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关闭、遮挡或覆盖。

10义务消防组织管理制度

第一条目的

为了培养本公司消防队伍,增强火灾事故自救能力,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应于公司义务消防队伍的建立、培训及日常管理。

第三条义务消防员应在安全部领导下开展业务学习和灭火技能训练,各项技术考核应达到规定的指标。

第四条义务消防队员由本公司各单位骨干人员组成,退役军人应积极参加义务消防队。

第五条结合对消防设施、设备、器材维护检查,有计划地对每个义务消防员进行轮训,使每个人都具有实际操作技能。

第六条按照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每年进行一次演练,并结合实际不断完善应急预案。

第七条每年举行1次防火、灭火知识考核。

第八条不断总结经验,提高防火灭火自救能力。

11消防安全工作考核和奖惩制度

第一条目的

为鼓励在消防工作中有突出表现的人员,对违犯消防管理制度人员进行处罚,建立长效激励机制,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应于消防工作考核评价及奖惩的管理。

第三条安全部负责对公司各部门消防工作的考核,综合办公室实施奖罚。

第四条对消防安全工作作出成绩的,予以通报表扬或物质奖励。

第五条对造成消防安全事故的责任人,将依据所造成后果的严重性予以不同的处理,除已达到依照国家《治安管理处罚条例》或已够追究刑事责任的事故责任人将依法移送国家有关部门处理外,根据本单位的规定,对下列行为予以处罚: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损失情况与认识态度除责令赔偿全部或部分损失外,予以口头告诫:

(1)使用易燃危险品未严格按照操作程序进行或保管不当而造成火警、火灾,损失不大的;

(2)在禁烟场所吸烟或处置烟头不当而引起火警、火灾,损失不大的;

(3)未及时清理区域内易燃物品,而造成火灾隐患的;

(4)未经批准,违规使用加长电线、用电未使用安全保险装置的或擅自增加小负荷电器的;

(5)谎报火警;

(6)未经批准,玩弄消防设施、器材,未造成不良后果的;

(7)对安全小组提出的消防隐患未予以及时整改而无法说明原因的部门管理人员;

(8)阻塞消防通道、遮挡安全指示标志等未造成严重后果的。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情节轻重和认识态度,除责令赔偿全部或部分损失外,予以通报批评:

(1)擅自使用易燃、易爆物品的;

(2)擅自挪用消防设施、器材的位置或改为它用的;

(3)违反安全管理和操作规程、擅离职守从而导致火警、火灾损失轻微的;

(4)强迫其他员工违规操作的管理人员;

(5)发现火警,未及时依照紧急情况处理程序处理的;

(6)对安全小组的检查未予以配合、拒绝整改的管理人员。

3.对任何事故隐瞒事实,不处理、不追究的或提供虚假信息的,予以解聘。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简单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为了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加强我店消防管理工作, 消除各种火险隐患,预防火灾事故,确保国家、集体和人民生命财产 的安全。 一、消防安全基本制度 为了认真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加强消防安 全管理,保证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消防安全基本制度。 1、装备各种消防器材。按照《公安部消防器材配置规定》,根 据不同部位的具体情况和消防灭火需要,配置相应种类和数量的消防 器材、设备和设施,建立消防器材管理制度,使消防器材保持完好状态,做到防患于未然。 2、健全消防设施的检查维修保养情况记录、灭火器档案,档案 要做到内容完整,图字清晰,随时记载,管好用活。 3、对各类重大火灾事故的调查,坚持“四不放过”的原则,并 认真填写事故报告,调查处理表,严肃查处违反消防规章制度和造成 火灾事故的责任者,并将事故调查结果及时上报。 4、组织防火检查,消除火隐患,改善消防安全条件,完善消防 设施。 5、组织火警、火灾事故的查处,追查火警、火灾事故的发生原因。 6、组织扑救初起火灾,并协助消防安全部门查明事故原因。 7、达到“四懂四会”即:懂本岗位的火灾危险性,懂预防措施, 懂补救方法,懂逃生方法;会报火警,会使用消防器材,会处理险肇 事故,会逃生。发生火情积极参加扑救。 8、凡发生火警、火灾事故,首先发现者应立即向站主管领导报告,并采取扑救措施和报火警。找出事故原因,查明责任,吸取教训。 乌什县阿罗华迪吧

消防安全教育培训记录 授课人: 授课时间: 授课地点: 参训人员: 授课内容及基本情况 1、有关消防法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保证消防安全操作规程等; 2、本单位、本岗位的火灾危险性和防火措施; 3、场所消防设施、灭火器材的性能、使用方法和操作规程; 4、报火警、扑救起初火灾、应急疏散和自救逃生的知识、技能; 5、本场所的安全疏散路线、引导人员疏散的程序和方法等; 6、灭火和应急疏散的内容、操作程序。

消防安全保卫管理制度

为认真贯彻执行“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方针,在建筑工程施工生产中加强消防保卫管理,杜绝火灾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加强组织领导。公司成立综合治安领导委员会。项目经理任组长,质量科、项目部等负责人为成员。负责全公司的消防保卫工作的领导。 二、制定消防保卫制度;编制消防保卫措施;建立义务消防保卫小组;购置能满足需要的消防器材,并合理配置。 三、加强易燃、易爆物品管理,严格验收、入库、发放手续。易燃易爆物品严格按有关老人规定存放在安全区域或专用库内,分类存放,并挂牌标识。存放和使用场所悬挂明显的防火安全标志牌,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设置专用灭火器。 四、仓库、职工宿舍等临时设施搭建必须符合消防规定,留有平整、通畅的消防通道,并配备一定数量的消防器材和设施。 五、在危险部位动火有审批手续和动火监护措施。动火时,需经有关部门批准,由专人监控。 六、施工中产生的各类可燃杂物必须及时清理,定点堆放。 七、乙炔、氧气瓶与施工焊接距离不得小于10M。气瓶应分类存放整齐,不得露天暴晒。 八、加强电器火灾事故的预防。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线路架设和电器安装应符合用电规范要求。宿舍内不得用大灯泡,不得私自烧电炉,不得卧床吸烟。

九、塔吊作业室、施工电梯梯笼内必须配备灭火器材。 十、高层建筑施工时,应在每层设置消防器材及消防水管,每层设阀门。 十一、生产区不得吸烟,可在现场专设一间吸烟室。 十二、消防器材及工具不准挪作他用,并设专人管理,定期检测、更换。 十三、加强对从业不员的法制教育,规章制度教育、消防知识教育,作好综合治理。 十四、加强治安保卫工作,现场的值班人员必须身材健康,责任心强,加强巡守。 十五、应在施工人员的花名册上登记身份证号码,加强安全文明和社会治安教育。 十六、发现火情立即组织扑救,并拨打“119”火警电话报警;现场发生治安事件,应予制止,必要时拨打“110”匪警电话报警。

消防施工现场管理制度及措施

消防施工现场管理制度及措施 (一)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1、每年以创办消防知识宣传栏、开展知识竞赛等多种形式,提高全体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 2、定期组织员工学习消防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做到依法治火。 3、各部门应针对岗位特点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培训。 4、对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和使用人员应进行实地演示和培训。 5、对新员工进行岗前消防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6、因工作需要员工换岗前必须进行再教育培训。 7、消控中心等特殊岗位要进行专业培训,经考试合格,持证上岗。 (二)防火巡查、检查制度 1、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巡查检查制度。 2、消防工作归口管理职能部门每日对公司进行防火巡查。每月对单位进行一次防火检查并复查追踪改善。 3、检查中发现火灾隐患,检查人员应填写防火检查记录,并按照规定,要求有关人员在记录上签名。 4、检查部门应将检查情况及时通知受检部门,各部门负责人应每日消防安全检查情况通知,若发现本单位存在火灾隐患,应及时整改。 5、对检查中发现的火灾隐患未按规定时间及时整改的,根据奖惩制度给予处罚。 (三)安全疏散设施管理制度 1、单位应保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严禁占用疏散通道,严禁在安全出口或疏散通道上安装栅栏等影响疏散的障碍物。

2、应按规范设置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设施。 3、应保持防火门、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机械排烟送风、火灾事故广播等设施处于正常状态,并定期组织检查、测试、维护和保养。 4、严禁在营业或工作期间将安全出口上锁。 5、严禁在营业或工作期间将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关闭、遮挡或覆盖。 (四)消防控制中心管理制度 1、熟悉并掌握各类消防设施的使用性能,保证扑救火灾过程中操作有序、准确迅速。 2、做好消防值班记录和交接班记录,处理消防报警电话。 3、按时交接班,做好值班记录、设备情况、事故处理等情况的交接手续。无交接班手续,值班人员不得擅自离岗。 4、发现设备故障时,应及时报告,并通知有关部门及时修复。 5、非工作所需,不得使用消控中心内线电话,非消防控制中心值班人员禁止进入值班室。 6、上班时间不准在消控中心抽烟、睡觉、看书报等,离岗应做好交接班手续。 7、发现火灾时,迅速按灭火作战预案紧急处理,并拨打119电话通知公安消防部门并报告部门主管。 (五)消防设施、器材维护管理制度 1、消防设施日常使用管理由专职管理员负责,专职管理员每日检查消防设施的使用状况,保持设施整洁、卫生、完好。 2、消防设施及消防设备的技术性能的维修保养和定期技术检测由消防工作归口管理部门负责,设专职管理员每日按时检查了解消防设备的运行情况。查看运行记录,听取值班人员意见,发现异常及时安排维修,使设备保持完好的技术状态。

消防安全中心管理制度

消防安全中心管理制度 1.严格执行本公司《消防安全管理中心管理制度》及《消防安全管理监控员交接班制度》,维护消防安全管理中心设备的完好无损,保障设备正常运行。 2.严格遵守声控、音响和监视设备的技术安全操作规程,熟练掌握各种设备的使用性能和操作方法,熟悉各种信号、标识和讯号。处理每一次火警讯号不得超过五秒。 3.坚守岗位,严密注视监视屏及各类控制柜的工作状态,认真接警、处警和解警。做到准确记录火警讯号,快速传报,正确传达领导处置火情的指示。 4.严密监视闭路电视监控系统,发现各类违法犯罪活动或类似情况时,及时通知安全管理员主管前往调查处理,并做好记录。 5.当发出火警报警信号时,立即通过对讲机或电话通知当值安全管理巡逻员前去报警位置核查信号真伪情况。 6.发生火灾时,迅速按消防预案紧急处理,并尽快向消防主管及物业值班经理报告。特别紧急情况,可越级直接报告::总物业经理。 7.每班至少进行一次各类信号检查,确认正常与否,并做好记录。如发现不正常情况,应立即查明原因,并及时处理;无法处理的问题,迅速上报主管或通知工程维修人员。 8.各操作开关在正常情况下应处于"自动"位置。每月第一周做一次手动、自动实际操作检查,以确认设备是否处于完好状态。

9.当物业电梯监视系统收到故障报警时,应立即通知当值经理和工程维修人员前去处理。 10.配合机电人员等进行报警系统每季度一次的检查,以及每季度一次的消防系统有关试压测验。 11.为保证消防安全管理中心专线报警信息畅通,除紧急情况外,不得使用专线报警电话。 12.遵守劳动纪律,坚守岗位,不迟到不早退,做到"六不准"(即不准睡岗、脱岗,不准岗上会见亲友,不准吸烟,不准岗前、岗上饮酒,不准代人存入物品,不准搞娱乐活动)。 13.保持室内卫生,经常清洁控制柜及闭电监控系统,做到设备无灰尘、积垢。 14.宣传消防规章制度,报告防火隐患,提出消防合理化建议。 15.当值人员必须准确、真实、清晰地填写值班记录。 16.谢绝非工作人员进入消防安全管理中心,严禁非值班人员触动各种设备。 17.对各种值班用簿、资料、工具、装备要做到数目清楚,摆放有序。 18.严禁收录、播放电台节目及与工作无关的音乐、录像带。 二、消防安全管理中心管理制度 1.在公司领导的正确领导下,认真执行国家有关规定和本

消防安全监控管理制度

商场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商场消防工作制度 1.认真学习贯彻落实《消防法》及公安部61号令,加大宣传、培训力度,对员工进行消防常识的教育,让全店员工熟知消防常识,做到人人都企业消防工作负责。 2.明确任务,落实责任,逐级签订安全防火责任书,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工作原则,真正把消防工作落实到实处。 3.加大检查.整改力度,除每周组织专项检查外,每天都要有保卫部三级巡查制检查安全防火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及时处理。 4.每年组织企业灭火疏散演练不低于二次。 5.做好重大节日期间防火工作,并制定具体保卫方案。 6.加强火源,电源的管理,落实好天然气.液化气的检查制度,电气线路设备的检查制度,及时清楚火险隐患。 7.建立企业消防档案,组建义务消防队,做到预防为主,防消结合。加强吸烟管理制度,商场为无烟商场禁止吸烟。 8.坚持做好安全出口,疏散通道的专项治理和检查工作,对发生火灾或火线隐患整改不及时部门,将加倍处罚责任人。 9.保障消防设施设备在位,完整好用,符合法律法规要求,并落实维护责任人。 消防监控中心交接班制度 一、接班人员必须提前十五分钟到达本岗位,做好交接准备。 二、上岗前必须按规定着装,检查仪容仪表,精神面貌良好。 三、检查岗位的设备运行是否良好和交接巡视检查、执机注意事项。 四、当班人员必须记录本上填写好设备运行、巡检等情况,并要求字迹清楚,记录齐全。 五、将消防应急工具,相关资料如数按规定摆放整齐。 六、做好中控室卫生清理工作,保证机器、地面、墙面洁净。 七、接班人员未到,在岗人员不得离岗,应及时向有关领导汇报,请示处理办法。 八、交接班各项内容经确认后必须在交接班本上签名和时间,以示确认和负责。 九、如遇到突发事件等特殊情况,接班者协助交班者对事件进行处理,待事件处理告一段落,经交上级领导批准,再进行交接班。 十、接班人酒醉、情绪不稳、意识不清、不得交接班,应上报请示处理办法 十一、交班者要按本制度进行交班,如未按规定办,接班者可以提出意见,要求交班人员立即补办,否则可以不接班,并向有关领导报告。 十二、消防中控室双人执机,不得单人交接执机,不得电话信誉交接,应有文字体现。 消防监控中心安全巡查工作制度 1、防火巡查每二小时一次内容应当包括: A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商场为无烟商场禁止吸烟,禁止随意用火;餐饮用火:微波炉、灶具1米内不得有易燃可燃危险品,灶具与气瓶之间的净距离不得小于0.5米,灶具与气瓶连接的软管长度不得超过2米。软管应当经常检查,定期更换,点火时需使用点火棒,用火结束燃气阀门及时关闭,操作间的集烟罩和烟道入口处1米范围内,应当每日进行清洗。排油烟管道应当每60日至少清理1次,清理应当做好记录;施工用火:开具动火证,明确专业

施工现场消防保卫管理制度

施工现场消防保卫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施工现场消防保卫工作,预防火灾和各类案件的发生,保证集体财产及职工生命安全,贯彻执行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把消防保卫工作落到实处。保证施工任务的全面完成,制定如下施工现场消防保卫管理制度: 1.施工现场建立健全消防,保卫组织结构,义务消防队及应急组织和各岗位、各部位、各工种防火,治安岗位责任制。 2.现场设警卫室,配备足够的护场巡逻警卫力量,并做好值班记录。 3.施工现场严禁吸烟,吸烟请到吸烟处,任何人未经批准不得私自动用明火,现场有明明的消防标志、电气焊工持证上岗,持有用火审批手续,有灭火设施和看火人员。 4.工地的易燃易爆及剧毒物品,严禁领退手续,油漆、稀料等按规定分开存放,并有专人负责管理。 5.重点部位严禁烟火,木工房(棚)内禁止吸烟及明火作业,内存木料最多不得超过三日的使用量,操作地点的易燃废品(碎木料、刨花、锯末等),当日清到指定的安全地点。 6.施工现场配足灭火器及设施,专人保管,定期维修保养,保持灵敏有用(高层以上标准设消防竖管)严禁擅自挪用消防器材、设施,确保道路畅通无阻。 7.施工现场严禁酗酒滋事,打架斗殴,男女混居,看黄嫖赌,盗窃公私财物等不良行为。 8.在生活区暂处证需要办理审批手续,未经批准,任何人不得私自住宿或做临设,严禁使用电炉、大灯泡等电热器具和乱拉接电线等违章用点行为。 9.外包施工队伍(新进场班组或未成建制的)及外来人员入场,需进行认真审查登记,注册后办理暂住等进场手续,严禁雇佣童工(五种人)等非法用工,经消防教育考核合格后上岗。

10.以上如有违法,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和项目《施工现场消防保卫管理实施细则》《施工现场奖罚条例》 、、《生活区管理制度》有关条款处理。 11.火警119匪警110交警122急救120。

建筑施工现场消防管理制度

建筑施工现场消防管理制度 一、施工现场的火灾特点 (1)施工现场易燃建筑物多。工棚、仓库、办公用房、食堂多是临时性易燃建筑,而且场地面积狭小,多是棚屋相连,缺乏必要的防火间距,一旦失火,容易蔓延成灾。 (2)施工现场易燃、可燃材料多。在施工现场到处存放着木材、竹胶版、草袋等可燃物品。而且施工期间用火多,电、气焊、喷灯、锅炉等用火作业极易引燃各种可燃材料造成火灾。 (3)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线路多,容易造成跑、漏电。现场施工中大量使用电刨、电锯、电脑等电器设备。临时性的电气线路纵横交错,容易造成跑、漏电,导致电火花引燃物品形成火灾。 (4)施工现场的外建队人员比较多。在施工过程中,施工工艺各不相同,交叉作业多,人员素质相对较低,缺乏应有的防火常识,有的不能正确操作电气设备,容易引发不必要的火灾。 二、施工现场的消防管理 (1)针对施工现场的特点,加强日常的消防管理工作,制定行之有效的日常巡查制度,严格按照规定进行巡查并做好巡查记录。 (2)对施工现场进行合理规划,划分明确的用火区,对易燃、可燃材料集中堆放集中管理。 (3)根据实际情况建立各项防火安全规章制度,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设置消防水源。 (4)施工现场应设有消防通道,保障消防车辆在任何情况下都能畅通无阻。 (5)夜间应有照明设备。各种临时性电气线路应集中布线,设置漏电保护开关。 (6)对临时性工棚、食堂、宿舍的搭建,要符合防火要求,保持一

定的防火间距,用电线路要按照规定合理布线并穿管加以保护,明确防火负责人,具体进行管理。 (7)对建筑施工人员应进行经常性的防火安全教育,对使用电气设备的人员进行专门培训,使其能正常操作设备。 三、施工现场的各种消防安全制度 基建工地消防安全制度 1、项目部负责人为工地的消防安全第一负责人,全面负责工地的消防安全工作; 2、施工现场不准吸烟; 3、凡施工用火操作,必须经申报审批,并有专人检查、监督; 4、施工现场禁止支搭席棚; 5、临时宿舍应建在离工地20米外; 6临时宿舍取暖生火炉,必须实行“三定”即:“定人、定点、定措施”。火炉应设炉档、炉盖、烟筒,距可燃物不小于1米,烟筒伸出窗外部分距可燃物不小于20公分; 7、非电工人员不准安装电气设备; 8、各工种人员要严格遵守操作规程,不可违章作业; 9、用火作业区距建筑物不小于25米,距生活区不小于15米; 10、施工现场应经常保持宽度不小于3.5米的消防通道; 11、施工现场的临时工棚、食堂、宿舍、仓库、办公区等地都要明确防火负责人,并挂牌明示; 12、易燃、可燃材料集中堆放集中管理,不准将生石灰堆放在可燃物附近; 13、施工现场应配备一定数量的灭火器材。 食堂消防安全制度 1、食堂负责人是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负责食堂的消防安全工作; 2、食堂用火炉取暖时,要实行“三定”,即:定人、定点、定措施;

仓库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编号:SM-ZD-72311 仓库消防安全管理制度Through the process agreement to achieve a unified action policy for different people, so as to coordinate action, reduce blindness, and make the work orderly. 编制: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核:____________________ 批准:____________________ 本文档下载后可任意修改

仓库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简介:该制度资料适用于公司或组织通过程序化、标准化的流程约定,达成上下级或不 同的人员之间形成统一的行动方针,从而协调行动,增强主动性,减少盲目性,使工作 有条不紊地进行。文档可直接下载或修改,使用时请详细阅读内容。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资产处所属各库房的管理,保障库房物资的正常供应,结合实际工作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所内各库房管理。 第二章管理机构及其职责 第三条资产处是所内仓库管理的归口管理部门。 第四条采购员负责采购物资的入库及不合格品的处置。 第五条仓库管理应形成的记录包括“库存物资采购计划单”“器材登记卡”。 第六条仓库管理人员(简称:库管员)是仓库管理具体实施的责任人。 第七条库管员岗位责任制具体内容如下: (一)坚守岗位、工作积极、主动热情、方便科研、敬岗爱业。 (二)熟悉器材业务工作流程、物资名称、型号、规格、性

能、用途、保管、保养等知识。 (三)廉洁奉公,不徇私情,严格按规章制度办事,做到盈、亏有原因,损坏有报告,储备有分析,调整有依据。 (四)器材计帐密切配合,分工协作,做到日清月结,定期盘点,帐物相符,及时处理各种变质和损坏物资。 (五)及时向采购员提出库存补充计划,要求做到既可保证供应又避免造成积压浪费。 (六)严格执行物资验收制度,见货验收,把好物资质量关,不合格物资一律不予办理入库手续。 (七)物资入库后,要严格按物资的品种、规格、性能分类,科学存放、标识清楚,合理有效使用仓库面积。 (八)搞好库房卫生,保持库房清洁,货架摆放合理整齐,不能超高、超宽,库内进出道要保持畅通,便于物品入出库工作。 (九)定期对贮存条件,贮存物品进行检查。 (十)做好安全防火、防盗及安全检查工作。 第三章工作程序 第八条库管员与采购员要根据科研的需求情况,共同

消防、保卫管理措施标准范本

解决方案编号:LX-FS-A86459 消防、保卫管理措施标准范本 In the daily work environment, plan the important work to be done in the future, and require the personnel to jointly abide by the corresponding procedures and code of conduct, so that the overall behavior or activity reaches the specified standard 编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A4打印/ 新修订/ 完整/ 内容可编辑

消防、保卫管理措施标准范本 使用说明:本解决方案资料适用于日常工作环境中对未来要做的重要工作进行具有统筹性,导向性的规划,并要求相关人员共同遵守对应的办事规程与行动准则,使整体行为或活动达到或超越规定的标准。资料内容可按真实状况进行条款调整,套用时请仔细阅读。 1、方针目标 消防工作方针:预防为主,防消结合; 消防工作目标:杜绝火灾事故,火灾事故为零; 保卫工作目标:治安事件为零。 强化消防工作管理,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市政府32号令(北京市防火安全责任制暂行规定)及其它有关法规,将消防工作与生产任务紧密结合,有效的落实防火措施,严防各类火灾事故发生。 2、项目部成立消防保卫领导小组,由生产经理任组长,项目部有关部门组成,逐级落实责任制。

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中铁二十局集团有限公司 西安地铁三号线TJSG-14标项目经理部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二〇一二年二月二十日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结合本项目当前工作具有施工工期长,高空作业多、施工人员多、交叉施工多、用火用电多等特点。为确保人身安全、确保与工程施工相关联的周边设施安全、保证工程结构、重要物资不受损失,特制定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1、施工组织设计平面布局中应统筹考虑消防通道、安全撤离通道; 2.在施工区、办公生活区、食堂应配备足够的灭火器材; 3、在施工现场的易燃易爆场所、电焊区、变压器、配电房等处配备足够的灭火器材,并在施工现场设置消防水池、消防沙、消防铁锹、水泵、临时消火栓、水带和水枪等应急物资。 4.建立消防安全机构、制定消防安全制度,项目部应建立防火领导小组,成立义务消防队,定期进行防火安全检查和消防学习。施工现场应制定防火措施和防火安全规章制度,并组织作业人员学习。 5、加强防火措施和防火安全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检查力度,对施工现场火灾易发场所的消防安全进行重点管理。 6、对施工现场的火灾易发场所,如材堆放及加工场所、电气焊割场所、用电场所及民工临时宿舍等重点监控。 6.1木料堆放及木材加工场所 木料堆场应分组分垛堆放,组与组之间应设有消防通道;木材加工场所严禁吸烟和明火作业,刨花、锯末等易燃物品应及时清扫,并

倒在指定的安全地点。 6.2电气焊割场所 操作工应该持证上岗,焊割前应该向安质部申请用火证批准后方可作业;焊割作业前应清除或隔离周围的可燃物;焊割作业现场必须配备灭火器材;对装过易燃、可燃液体和气体及化学危险品的容器,焊割前应彻底清除。 6.3 用电场所 电器设备的使用不应超过线路的安全负荷,并应装有保险装置;应对电器设备进行经常性的检查,检查是否有短路、发热和绝缘损坏等情况并及时处理;当电线穿过墙壁、地板等物体时,应加绝缘管予以隔离;电器设备在使用完毕后应切断电源。 6.4 民工临时宿舍 民工临时宿舍不准存放易燃易爆物品;不准使用电炉、热得快等;严禁私自乱接电线;夏天使用蚊香一定要放在金属盘内,并与可燃物保持一定距离,不应使用可燃物体作灯罩。 7、建立健全安全防火组织机构,制定安全防火措施,加强防火教育,提高防火意识。 8、做好宣传工作,不定期召开防火专题会议。 9、按操作程序使用电器设备,注意安全用电。 10、对于防火工具及电器设备要及时检查、修理,并指定专人负责。 11、对易燃、易爆物品由专人负责,妥善保管。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40295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为加强消防安全管理,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保护企业财产和职工人身安全,根据《消防法》、《机关、团体、企业、事业企业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结合企业实际,制定本制度。 1、企业消防安全工作实行“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坚持专门机关与群众相结合的原则,事先防火安全责任制度。 2、总经理为企业消防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各部门负责人为本部门消防安全工作第责任人。全体员工都应增强消防安全意识,做防火工作。 3、企业应经常组织员工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每年定期组织火灾事故应急预案的演练。 4、企业各场所应公安消防部门验收的要求配置消防设施和器材,消防安全标识,并由安全管理员负责其日常维修保养,确保消防设施和器材完好有效。 5、任何人不得损坏或者擅自挪用、拆除、停用相关设施、器材,不得埋压圈占消火栓,占用防火间距,不得闭锁安全出口,堵塞疏散楼梯、消防通道。 6、企业每季度进行一次消防安全检查。发现问题报告总经理,落实整改措施。 7、企业禁火区内严禁止使用明火,严禁燃放烟花爆竹。 8、设备维修、电气焊人员应防火专业教育培训合格方可上岗作业。 9、任何人发现火灾时都应当立即报警,任何企业和个人都应当无条件为报警提 供便利,不得阻拦报警,严禁谎报火警,发生火灾时,各企业必须立即组织扑救,人员集中场所的现场工作人员必须立即疏散在场群众。 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第一章一般规定 第一条消防工作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实行防火安全责任制。 第二条任何单位、个人都有维护消防安全、保护消防设施、预防火灾、报告火警和参加有组织的灭火工作的义务。 第二章消防责任 第三条企业的主要负责人是消防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本企业的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负责。 第四条企业应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明确逐级和岗位消防安全职责,确定各级、各岗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 第五条企业消防安全责任人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 1、贯彻执行消防法规,保障消防安全符合规定,掌握本企业的消防安全情况; 2、将消防工作与本企业的生产、科研、经营、管理等活动统筹安排,批准实施年度消防工作计划; 3、为消防安全提供必要的经费和组织保障; 4、确定逐级消防安全责任,批准实施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 5、组织防火检查,督促落实火灾隐患整改,及时处理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 6、根据消防法规的规定建立专职消防队、义务消防队; 7、组织制定符合企业实际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实施演练。 第六条企业可以根据需要确定本企业的消防安全管理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对企业的消防安全责任人负责,实施和组织落实下列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1、拟订年度消防工作计划,组织实施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2、组织制订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并检查督促其落实; 3、拟订消防安全工作的资金投入和组织保障方案; 4、组织实施防火检查和火灾隐患整改工作; 5、组织实施对本企业消防设施、灭火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的维护保养,确保其完好有效,确保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畅通; 6、组织管理专职消防队和义务消防队; 7、在职工中组织开展消防知识、技能的宣传教育和培训,组织灭火和应急疏散预 18

学校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全套)

学校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XX学校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的消防安全工作,坚决杜绝重、特大火灾事故,努力减少火灾危害,保障学校的各项工作秩序稳定,确保师生员工生命财产的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特制订本管理制度。 一、组织机构与职责 1、为了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学校成立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由校长、分管领导、各部门的负责人组成,校长为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其他成员为各部位消防安全责任人。学校将消防安全纳入综合治理工作的内容,常抓不懈。 2、校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职责: (1)认真贯彻国家、省、地、市消防工作的指示,将消防工作纳入学校常规工作,及时总结,不断提高。 (2)大力宣传《消防法》,结合开学、学期结束、119消防日和课堂教学,经常对师生进行消防法规,消防安全知识教育,教育师生掌握正确的安全防火知识以及安全逃生办法。 (3)组建义务消防队,定期组织义务消防员学习政治、学习业务,熟练掌握、使用消防器材。在人员变动时,要及时调整,保证组织健全。 (4)在学校扩建、装修时,同时考虑消防安全。对消防重点部位,要配足消防器材,定期组织检查,保证完好。 (5)时时刻刻保持高度警惕,进行经常性的消防安全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确保安全,一旦发生火灾,及时报警,并组织灭火抢救。 (6)对学校消防安全工作做出贡献者,及给予奖励;对因工作失职造成不良后果者,给予处罚,情节严重者报请公安机关处理。二、消防要害部位管理制度

1、学校确定将宿舍、食堂、图书馆、电脑、打印机等列为消防重点要害部位。部门负责人为本部门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 2、消防要害部位要设立禁火标志,并建立消防档案。严禁在消防要害部位吸烟,一旦发现,要立即制止。 3、根据有关规定,学校配备的消防器材、灭火器,要放在明显的地方。管理人员要学习、掌握有关的消防知识,会正确使用灭火器,会报警。要经常检查灭火器,健全保养制度,如发现过期,要及时向领导报告,更换药剂。 4、电工要经常检查电器、电线的使用情况,不准乱拉临时电线,经常宣传安全用电知识。要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和技术规范,定期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5、图书、打印室的保管员打开门窗时,要保持室内有人,人离开时,随时关好门窗,严禁火种入内。 6、教师要认真贯彻消防法规和《未成年人保护法》,认真执行消防制度,积极配合学校开展消防安全知识教育。组织学生活动,要认真考虑消防安全,确保未成年人不受火灾侵害。 三、应急措施 1校长是学校消防工作的第一责任人。一旦突然发生火灾,在学校的现场内,最高职位的干部为总指挥,负责组织灭火抢救工作。 2在教室里,一旦突然发生火灾,在场的任课教师为第一责任人,负责组织灭火抢救工作。 3在公众聚集场所发生火灾时,第一是组织撤离,师生要有秩序地离开,第二报警,第三组织灭火。 4保护现场,及时向有关部门汇报。学校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及分工 一、学校消防安全领导小组 组长:陈晓峰上龙小学校长

治安消防保卫制度

编号:SY-AQ-02501 ( 安全管理)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批: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 WORD文档/ A4打印/ 可编辑 治安消防保卫制度 Public security and fire protection system

治安消防保卫制度 导语:进行安全管理的目的是预防、消灭事故,防止或消除事故伤害,保护劳动者的安全与健康。在安全管 理的四项主要内容中,虽然都是为了达到安全管理的目的,但是对生产因素状态的控制,与安全管理目的关 系更直接,显得更为突出。 为了加强和规范企业内部的治安、消防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各类治安消防事故的发生,为企业改革发展和稳定提供安全保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和《国有企业治安保卫工作暂行规定》的要求,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本办法适用范围 1、本办法适用经理部、各项目的治安、消防安全管理。 2、治安、消防保卫工作应贯彻“因地制宜、自主管理、积极防范、保障安全”和“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工作方针,切实履行各级职责,实行安全责任制。 3、单位主要负责人是治安、消防安全责任人,对本单位的治安,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全面负责。 二、治安、消防安全责任

经理部治安、消防安全管理责任人应当履行以下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有关的法律、法规以及企业的规章制度。 2、将治安、消防安全工作与本单位的生产、经营管理等作统筹安排,做到三同步(同布置、同检查、同考核),并批准实施年度工作计划。 3、为治安、消防安全工作提供必要的经费和组织保障。 4、确定本单位所属部门、岗位安全责任人,落实安全责任和安全制度。 5、组织治安、消防安全检查工作,及时整改隐患。 6、组织制定本单位突发性事件应急预案,并实施演练。 三、治安、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内容 1、制定治安、消防保卫工作计划和应急预案。 2、制定各项安全制度,并检查、督促、落实。 3、建立综治、防火、民调领导小组和义务消防队。 4、确定“三管要害”和重点安全防火部位,落实责任人,签订治安、防火责任目标管理责任状。

施工现场消防安全制度

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则 为了认真贯彻消防工作“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指导方针,使每位职工懂得消防工作的重要性,增强群众的防范意识,把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现结合项目施工的实际情况,制定本消防管理制度。 1、项目部应根据防火需要,配备一定数量的消防器材和设备,存放地点应明显,易于取用,消防器材及设备附近,严禁堆放其他物品。 2、建筑物和临时建筑的设计必须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的规定。 3、项目部各级人员的防火安全职责。 (1)项目经理防火责任 1)贯彻执行国家消防法规,保障本项目防火安全符合规定,及时掌握防火安全动态。 2)安排年度防火计划,组织实施并提供必须的防火安全费用。 3)确定各级防火安全责任,针对施工生产的实际制定实施防火安全管理制度。 4)组织定期防火安全专业检查和日常巡查,保障消防器材,设备、水源设施标志完好和消防通畅。有效落实火灾隐患整改,及时处理防火安全的重大问题。 5)组建防火安全管理机构和专职或义务消防队,配备相应人员。 6)开展防火安全、消防知识、技能的宣传教育和培训,制定火灾灭火措施和应急疏散救援预案,实施演练。 7)发生火灾按规定及时报告,参加或配合火灾事故调查处理。 ( 2 )义务消防队防火责任制 1)模范地遵守和贯彻本单位的防火制度,对违反者进行劝阻。 2)了解本单位的防火设施,定期进行检查,发现不安全因素立即解决,并向领导汇报。 3)经常维修、保养消防器材设备,保证完好可用,并根据本单位的实际情况报请领导添置各种器材。4)组织消防业务学习和技术操练,提高消防业务水平。 5)组织队员轮流执勤。 6)协助领导制订本单位灭火的应急预案。发生火警立即启动预案,实施灭火与抢救工作。协助有部门调查起火原因,提出改进措施。 7)积极参加本地区消防联防活动。 8)全员达到“三懂三会”,即:懂得防火知识,会报火警;懂得消防器材的性能和使用方法,会使用灭火器材;懂得灭火知识,会扑救初起火灾。 (3)现场电工防火责任制 1)电工必须持安全生产安监局核发的《电工安全操作证》上岗操作。 2)要按照有关规定安装检修电气线路和电器设备。 3)配合技术人员正确计算配电线路负荷,配线正确,对配电线路指定专人负责和维修,不得擅自增加用电设备,不得随便乱装乱用。 4)严禁使用铜丝,铁线代替熔线,按容量正确选用熔丝。 5)要经常检查电气设备运行情况,对超负荷和擅自加大熔丝容量等隐患,及时向有关部门提出整改意见。 6)积极主动向用电人员宣传安全用电常识,组织职工进行电器知识讲座,制止违章用电行为。 7)配合义务消防员对电器防火器材进行维护。 8)要掌握排除电器故障的方法,并会使用灭火器扑灭电器火灾。

企业内部消防安全规章制度

编号:SM-ZD-62676 企业内部消防安全规章制 度 Through the process agreement to achieve a unified action policy for different people, so as to coordinate action, reduce blindness, and make the work orderly. 编制: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核:____________________ 批准:____________________ 本文档下载后可任意修改

企业内部消防安全规章制度 简介:该制度资料适用于公司或组织通过程序化、标准化的流程约定,达成上下级或不同的人员之间形成统一的行动方针,从而协调行动,增强主动性,减少盲目性,使工作有条不紊地进行。文档可直接下载或修改,使用时请详细阅读内容。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宾馆消防安全管理的术语和定义、消防安全责任和职责、消防安全制度和操作规程、场所设置要求、消防安全管理措施、防火巡查检查和火灾隐患整改、消防宣传教育培训及灭火应急疏散演练、消防档案等内容。 本标准适用于建筑面积≥200m2的宾馆。其它宾馆也可参照执行。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J16-87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J140-90 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

工地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工地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一、建立防火领导小组。 组长:朱坤玉 副组长:王必良、邓忠 成员:肖海鸿、胡小文、陈庆华、曾培升、卢志中、罗湘兰、周峰、李海军 二、消防安全管理内容: 1、定期对施工现场可能发生火灾的地方进行检查,如发现隐患及时整改,并做记录。 2、定期对消防器具进行检查,是否可用和能否满足消防要求,否则应调换或增加,并做记录。 3、消防器具专人管理,施工现场、木工棚、钢筋棚等由各班组长负责。 4、工地严禁动用明火,必须动用时须办理动用明火审批手续。 三、用电方面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1、用电线路、设备由电工统一安装,安装好的配电箱和电器设备应符合电力规范要求。 2、一切用于施工现场的电器设备电线必须用电缆线。 3、配电箱旁不得堆放易燃和可燃的材料。 4、一切电器设备的功率在1000w以上的照明灯具在工作结束时,必须切断电源。 5、下班时,电工应对电器设备的用电情况进行检查。 6、在总配电箱旁的显眼处应设置灭火装置。 四、乙炔发生器必须同氧气钢瓶分开放置,期间距一般不少于5米,施工时必须配有压力表、安全阀和可靠的防回火装置。 五、在木工棚严禁有明火,否则违反则进行严厉处罚。 六、食堂工作人员应密切注意与堆柴处的距离,不得使柴火遗落在易燃材料处,工作完后必须把火熄灭,方可离开。 七、屋面溶解沥青的用火设备,必须选择适当场地,并派专人管理。 八、预防火灾方面: 1、在现场应设置消防竖管,期可与施工用水管合用,但每层必须设置出水口及消防软管。 2、施工现场及临时工棚内应设置足够的灭火器具,设置在取用方便的地方,不准移作他用。 3、在高处用火作业时(如电焊),必须采取防火措施,不得使火星跌落和飞溅。 4、木工棚内的木屑、刨花,在完工或下班前必须清理干净,堆放到指定地点,工棚内严禁吸烟。 5、在施工现场及宿舍区内不得使用电炉、电炒锅、电饭煲等高功率电器,严禁使用煤油炉,否则按《工地治安规定》处理。 6、易发热或操作时可能有火星的机具不得放在有刨花、沥青纸等易燃材料处施工,如施工处有易燃等材料,必须把易燃材料清理后,方可施工。 7、一切机械所用电线不得穿刨花和木屑堆。 8、碘钨灯等明显灯具不得在易燃或可燃材料旁使用。 9、宿舍内不得使用40w以上的灯泡。 10、吸烟后烟蒂必须及时熄灭,不的随意乱扔。 湖南省华龙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湘中国际物流园B区项目部

消防队管理制度.doc

消防队管理制度 总则 为了实行规范化管理,使消防队内部全面建设向一流迈进,真正发挥企业消防队的战斗作用,特制定如下规章制度和工作职责,供全体消防人员自觉遵守。在执行本系列规章制度、工作标准中,如发现有不妥之处,将进行再次修订,新的规章制度和工作标准未实施之前,本规定继续有效。本规章制度、工作标准自印发之日起生效。 第一章 消防队规范化管理规定 1、消防队实行24小时值班制,每班(班长、驾驶员、战斗员)不少于10人。值班期间不许请假、脱岗、溜岗。 2、按时上班,若有迟到者,未提前请假者按迟到论处。 3、凡在未到下班时间而提前下班又未经请假者,按早退论处。 4、对待消防工作要高度警惕,不得拒绝上级交给的各项任务,队员不能对工作处于消极态度。 5、值班中,不允许酗酒,凡因酗酒造成的一切后果自负。 6、值勤消防车如发生故障,驾驶员应及时汇报队部并尽快处理,且有书面记录、签字,否则产生后果由驾驶员本人自负。 7、严格遵守交接班制度,交接班记录要认真填写,队部做不定期检查。 8、根据《消防法》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管理好自己的责任区域,班长对要检查本班值班人员是否到齐,并做好登记。 9、消防队值班室公共卫生应人人遵守,不允许在墙上乱钉乱画,随

地吐痰和乱抛杂物,每日早晨交班时要打扫自己的环境责任包干区,保持良好的内务卫生。 10、对火警电话应保持高度警惕,接到火警后要迅速及时赶赴火灾现场,告诉亲友不许随意使用火警电话。 11、工作时间内严禁干与工作无关的事,凡未经请假不许离开工作岗位。 12、全队人员除遵守厂规厂纪外,应遵守消防队各种规章制度和工作标准。 13、全队人员要团结互助,共同做好本职工作。 14、对每次的体、技能训练要克服各种困难,努力提高自己的身体素质及各种灭火技能。 15、要爱护公物,不无故损坏,对故意损坏者,按价赔偿。 16、执勤消防车,应由消防驾驶员驾驶,非驾驶员不准动用车辆,否则造成后果自负。 17、正常情况下,职工上班期间,值班人员不得打闹、喧哗,应开展学习和正常工作,夜晚队员宿舍不得留宿他人。 第二章 消防队长工作职责 1、消防队队长在安全环保部的直接领导下进行工作; 2、负责全队的日常全面工作,经常组织全队人员学习政治、消防法规、规章制度、工作标准和有关规定,严格抓好全队的行政管理和思想政治工作,加强消防队全面建设,不断提高人员的政治、业务素质和整体战斗力。 3、负责组织全队人员的业务和技能训练,坚持“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经常组织防火、灭火演习,熟练本级组织指挥战术

安全消防治安管理制度

安全消防、治安管理制度 第一章消防工作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规范本企业安全消防工作的管理,提高企业的安全消防的管理水平,特制订本制度。 二、范围 1、本制度规定了消防工作管理的引用标准、职责、管理内容与方法以及检查与考核。 2、本制度适用于企业安全消防管理的工作。 三、职责 1、消防工作由企管部、技检部、销售安装部生供部、安全员负责共同实施。 2、公司安全员负责全公司的安全消防管理工作和监督; 3、企管部做好公司全面的消防安全工作。 成立消防安全领导小组。组长由总经理担任,副组长由企管部担任,分管生产的副经理担任。成员由行政办公室、各部门、各生产管理有关人员组成。 5、消防工作计划管理 ⑴安监科负责组织编制公司年度消防工作计划送公司防火安全领导小组。 ⑵生产技术科负责组织编制年度电力设备防火技术措施计划送公司防火安全领导小组。 ⑶公司防火安全领导小组审核批准年度消防安全工作计划,列入公司年度工作计划下发执行。 6、消防器材及消防设施管理 ⑴安全监察科、生产技术科及各生产管理职能部门绘制全公司消防设施布置及灭火器材配置图,报公司防火安全领导小组审核批准。安监科组织实施。 ⑵购进的消防器材,必须具有生产许可证试验报告、产品合格证、产品使用说明书,否则应退货。更不准安装使用。 ⑶对变电站、油库、仓库、档案、易燃易爆物品存储室等重要防火的部位以及其他的生产场所、建筑物(包括办公室、职工宿舍)应按消防规定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变电站控制室的电缆层应配备合格的呼吸保护器,室外开关站应设立灭火沙池。 ⑷消防用水按DL5027—93《电力设备典型消防规程》第5.0.1、5.0.2、5.0.3、5.0.4条款规定执行。 ⑸消防器材维护、保养、检查管理 a、现场消防器材应存放在防火、防潮箱或建筑物中。 b、消防灭火器每年送取得省级以上消防认证单位进行试验一次。试验后,要在灭火器上贴上试验合格、试验日期的标签。 c、每年9月至10月,安全监察科共同组织检查组对全公司所有消防器材和消防设施进行检查与监督。 d、对检查发现的缺陷,要及时组织维修处理或更换。特别是防火重点部位及动火场所。 ⑹油库、易燃易爆化学物品、控制室、调度室、档案室、通信室,电气部分及其他部分消防措施和灭火规则分别按DL5027—93《电气设备典型消防规程》中的第6.3 、9.2,第8部分,7.3—7.6,第4部分,9.1、 9.4、9.5条款规定执行。 ⑺一般仓库、各职能部门、管理部门消防管理 a、下班前要检查门窗,关闭电源,消除火灾隐患。 b、严禁乱接电源,灯炮不能超过六十瓦,电灯应距离货柜一米以上,烤火电炉要人走火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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