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优秀硕士毕业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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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硕士案例分析型论文(3篇)

法律硕士案例分析型论文(3篇)

第1篇摘要:本文以张某合同纠纷案为案例,分析了合同纠纷的成因、处理过程以及法律适用等问题。

通过对案例的深入剖析,旨在提高法律硕士对合同纠纷的认识,增强其法律实践能力。

关键词:合同纠纷;案例分析;法律硕士一、引言合同纠纷是市场经济中常见的法律问题,涉及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

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合同纠纷案件数量逐年上升。

本文以张某合同纠纷案为例,探讨法律硕士在处理合同纠纷案件中的实践能力。

二、案例背景张某与李某于2018年签订了一份房屋租赁合同,约定张某租赁李某的房屋用于居住。

合同约定租赁期限为3年,租金为每月5000元。

合同签订后,张某支付了第一个月的租金,但此后李某以各种理由拒绝张某入住。

张某遂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李某履行合同,允许其入住。

三、案例分析(一)合同纠纷的成因1. 合同条款不明确:本案中,合同中未明确约定租赁房屋的具体用途,导致双方对租赁房屋的使用产生分歧。

2. 当事人信用度不高:李某以各种理由拒绝张某入住,表明其信用度不高,缺乏诚信意识。

3. 法律意识淡薄:张某在签订合同后,未及时了解相关法律法规,导致自身权益受损。

(二)处理过程1. 法院受理:张某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受理了该案。

2. 调解:法院在审理过程中,尝试调解双方矛盾,但未达成一致意见。

3. 开庭审理:法院依法开庭审理,双方当事人出庭参加诉讼。

4. 判决:法院认为,张某与李某签订的租赁合同合法有效,李某应履行合同义务,允许张某入住。

(三)法律适用1.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十二条:当事人订立合同,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十四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四、结论张某合同纠纷案反映了合同纠纷的成因、处理过程以及法律适用等问题。

法律硕士在处理此类案件时,应提高法律实践能力,增强法律意识,以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五、建议1. 法律硕士应加强合同法的学习,提高对合同纠纷的认识。

法学专业硕士毕业论文

法学专业硕士毕业论文

法学专业硕士毕业论文摘要:法学专业硕士毕业论文是法学研究生培养过程中的重要环节,旨在检验学生对法学领域的研究能力和独立思考能力。

本文通过对法学专业硕士毕业论文的研究,探讨了毕业论文的写作要求、结构框架和写作技巧。

同时,本文还提供了一些写作建议,帮助学生顺利完成自己的毕业论文。

关键词:法学专业硕士,毕业论文,写作要求,结构框架,写作技巧,写作建议第一章引言1.1 研究背景法学专业硕士毕业论文是法学研究生培养的重要组成部分。

通过撰写毕业论文,学生不仅能够巩固和深化自己在法学领域的学术基础,还能够培养独立思考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1.2 目的和意义毕业论文的目的是考察学生对法学理论和实践问题的研究能力和分析能力,培养学生的科研素养和创新思维。

同时,论文的研究结果还能够为法学领域的学术研究和实践工作提供理论和实证依据。

第二章写作要求2.1 选题毕业论文的选题要求具有一定的学术研究价值,能够填补相关领域的研究空白或解决实践问题。

学生可以选择自己感兴趣的研究方向,同时要考虑自己的研究能力和资源条件。

2.2 文献综述在撰写毕业论文之前,学生需要对相关领域的文献进行综述,全面了解已有研究的进展和不足之处。

综述的内容应该包括国内外相关著作和期刊论文,以及政府部门的相关文件和统计数据。

2.3 研究方法毕业论文要求学生运用系统的研究方法进行研究,在实证研究中应用科学的方法和技巧,以确保研究结果的科学性和可靠性。

常用的研究方法包括文献分析、问卷调查、实地调研等。

第三章结构框架3.1 论文题目毕业论文的题目应该简明扼要地反映研究内容和目的,同时具有一定的创新性。

3.2 摘要摘要是毕业论文的概括性陈述,应包括研究背景、目的、方法、结果和结论等要素。

摘要要求简洁明了,能够准确传达论文的核心内容。

3.3 引言引言部分应该包括研究背景、研究目的、研究意义和国内外研究现状综述等内容,为后续章节的论证和分析提供背景和理论依据。

3.4 研究方法研究方法部分应详细介绍采用的研究方法和技巧,以及数据收集和处理的步骤。

案例分析法律硕士论文(3篇)

案例分析法律硕士论文(3篇)

第1篇摘要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环境污染问题日益严重,环境侵权案件层出不穷。

本文以我国环境侵权案件为研究对象,通过对典型案例的分析,探讨我国环境侵权法律制度的现状、问题及完善建议,以期为我国环境侵权法律制度的完善提供参考。

关键词:环境侵权;案例分析;法律硕士论文;环境侵权法律制度一、引言环境侵权是指因人类活动对环境造成损害,侵犯他人环境权益的行为。

近年来,我国环境侵权案件数量逐年上升,严重影响了人民群众的生活质量和生态环境的可持续发展。

为了更好地维护人民群众的环境权益,我国政府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加强环境侵权法律制度建设。

本文通过对典型案例的分析,探讨我国环境侵权法律制度的现状、问题及完善建议。

二、案例分析(一)案例一:某化工厂污染损害赔偿案案情简介:某化工厂在生产过程中排放大量废气、废水,导致周边农田、河流等环境受到严重污染,附近村民的农作物减产、水质恶化。

村民向当地环保部门投诉,经调查核实后,环保部门责令化工厂停产整治。

但化工厂未按期完成整治任务,村民再次投诉。

最终,法院判决化工厂赔偿村民损失。

分析:本案中,化工厂的污染行为造成了周边环境损害,侵犯了村民的环境权益。

法院依法判决化工厂承担赔偿责任,体现了我国环境侵权法律制度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二)案例二:某房地产公司违规开发导致生态破坏案案情简介:某房地产公司未经环评审批,擅自开发一片生态保护区,导致保护区内的生物栖息地被破坏,生态环境恶化。

当地政府发现后,责令房地产公司停止开发,并要求其恢复生态环境。

但房地产公司拒不执行,当地政府向法院提起诉讼。

分析:本案中,房地产公司的违规开发行为严重破坏了生态环境,侵犯了公共利益。

法院依法判决房地产公司停止开发,并要求其恢复生态环境,体现了我国环境侵权法律制度对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视。

(三)案例三:某企业超标排放污染物案案情简介:某企业长期超标排放污染物,导致周边居民生活环境恶化,引发居民集体抗议。

当地政府依法对超标排放行为进行查处,责令企业整改。

法律硕士论文案例分析(3篇)

法律硕士论文案例分析(3篇)

第1篇摘要:本文以“张某合同纠纷案”为案例,通过对案件事实的梳理、法律依据的分析,探讨了合同纠纷案件的解决途径,旨在为法律硕士提供案例分析的经验和启示。

全文共分为五个部分:一、案例背景及事实;二、法律依据分析;三、案例分析;四、案件处理结果;五、启示与建议。

一、案例背景及事实(一)案例背景张某与王某于2018年3月签订了一份房屋买卖合同,约定张某购买王某名下的一套房屋,总价款为100万元。

合同签订后,张某支付了首付款20万元,并按照合同约定分期支付剩余房款。

然而,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王某因个人原因未能按时交付房屋,导致张某无法按期入住。

张某多次与王某协商,但双方未能达成一致意见。

张某遂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王某承担违约责任。

(二)案件事实1. 2018年3月,张某与王某签订房屋买卖合同,约定张某购买王某名下的一套房屋,总价款为100万元。

2. 张某支付了首付款20万元,并按照合同约定分期支付剩余房款。

3. 王某未能按时交付房屋,导致张某无法按期入住。

4. 张某多次与王某协商,但双方未能达成一致意见。

5. 张某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王某承担违约责任。

二、法律依据分析(一)合同法相关规定1.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条规定:“合同是平等主体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3.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三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对方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依法作出判决或者裁决。

”(二)物权法相关规定1.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三十三条规定:“因物权的归属、内容发生争议的,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三十四条规定:“因物权受到侵害的,物权人可以请求侵害人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恢复原状、赔偿损失。

全国优秀硕士毕业论文_法学优秀硕士毕业论文

全国优秀硕士毕业论文_法学优秀硕士毕业论文

全国优秀硕士毕业论文_法学优秀硕士毕业论文一、我国法学教学现存问题教学的根本目的在于培养相应学科的人才,而判断某一学科教学是否存在问题的依据,也应该是该学科目前培养人才的方向是否符合当前这一时期国家对于该类人才的需求。

人才与市场能否匹配,是判断教学是否存在问题的重要标准。

在我国推进依法治国的大背景下,必须大力提高法治工作队伍思想政治素质、业务工作能力、职业道德水准,建设通晓国际法律规则、善于处理涉外法律事务的涉外法治人才队伍。

因此,当前我国对于法学人才的需求主要是具有较强业务能力、以及国际法律、善于处理涉外法律实务等。

然而在此视角下审视我国当前法学教学模式,则不难发现以下几个问题。

(一)过于依赖理论课程,缺乏实践课程当前国内的法学教学以理论教学为主,理论课占据了绝大部分课时,教师通过讲授的方式向学生灌输法学基本理论知识,旨在督促学生掌握扎实的法学知识基本功。

相比之下,实践类课程所占课时数则少之又少,并不利于培养学生的实践精神及解决问题的能力。

(二)在学习的过程中,学生处于被动地位不仅仅是法学教学,中国的传统教学都倾向于采用“教师传授”的方式,以教师为主体和主导者,向学生传授自己认为学生需要掌握的知识和内容。

而在这一过程中却忽略了学生作为学习主体本应掌握的学习主动权。

这种类似于“填鸭式”的教学模式忽略并压抑了学生的学习主观能动性,降低了学生主动学习和个性发展的动力和可能性,极其不利于法学类专业的学生培养自己的法律实务能力,也与目前市场对法学人才的需求背道而驰。

(三)教学考核方式较为单一中国教育体系中对教学进行考核的方式较为单一,即笔试考试。

然而这种笔试考试的方式虽然在很大程度上考察了学生对课堂上所学内容的掌握情况,但也存在着过于执着于对标准答案的记忆,而忽略了对学生的理解能力、实践能力和应变能力等更多综合素质的考察。

而目前对于教师教学质量的考评方式则更为主观和随意化,不能起到提升教学质量的根本目的。

法学硕士毕业论文范文3篇

法学硕士毕业论文范文3篇

法学硕⼠毕业论⽂范⽂3篇硕⼠学位论⽂毕业论⽂资源开发利⽤探析【内容提要】⽂章探讨了开发利⽤硕⼠研究⽣学位论⽂资源的有关问题,分析了学位论⽂的资源状况及开发利⽤的前景和可能,并提出初步的思考与设想。

《中华⼈民共和国学位条例》⾃1980年2⽉12⽇中华⼈民共和国第五届全国⼈民代表⼤会常务委员会第13次会议审议通过以来,我国的学位和研究⽣教育⼯作不断在改⾰中发展、完善,取得了世⼈瞩⽬的成就,对促进教育、科技、经济、⽂化和社会的发展,起到了重要的作⽤。

到2000年6⽉⽌,全国有权授予硕⼠学位的单位共655个,硕⼠学位授权学科、专业点共8361个,学位点专业覆盖了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学、历史学、理学、⼯学、农学、医学、军事学和管理学等12个学科门类。

截⾄1999年我国共培养硕⼟486558⼈。

另外全国还有388个单位开展了授于同等学⼒在职⼈员硕⼠学位⼯作,通过这条途径已有25599⼈获得硕⼠学位,特别是近两年来,研究⽣的招⽣⼈数更是连续以30%年增长率递增,使我国的研究⽣教育进⼊了⼀个⾼速发展的时期。

随着研究⽣教育事业的蓬勃发展,必将为我国的教育、经济和社会发展输送⼤批专业⼈才,⽽合格⼈才培养的重要指标之⼀就是学位论⽂的⽔平。

1现状分析学位论⽂是⼀种特殊的⽂献类型,有两个明显的特点:⼀是伴随着⾼等教育学位制的出现⽽产⽣、发展,经过导师的指导、论⽂答辩和学位委员会的评审等步骤,是研究⽣获得学位的主要依据,有较⾼的学术价值,是科学研究的重要信息源;⼆是这种⽂献经过打印,数量有限,⼀般限于内部交流,属⾮卖品不易获得,由于极其分散,不利于科学信息的交流。

硕⼠研究⽣是⼀个特殊的群体,他们所作的学位论⽂,不同于本科毕业⽣作的毕业论⽂,学位论⽂有专业研究⽅向,并有专业导师的指导,具有⼀定的理论⽔平。

也不同于博⼠研究⽣所作的学位论⽂,博⼠论⽂⼤多数已通过各种渠道转化为社会可利⽤的资源。

⽽硕⼠研究⽣毕业以后,有相当⼀部分就业与原学习的⽅向不⼀致,或攻读博⼠改变了研究⽅向,所以使该部分研究成果在完成学位答辩之后成为只⽣产⽽很少传播的知识信息,使资源封闭甚⾄遗弃并造成极⼤的浪费。

法学硕士毕业论文

法学硕士毕业论文

法学硕士毕业论文法学是研究与法相关问题的专门学问,是关于法律问题的知识和理论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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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硕士毕业论文篇一摘要:公司从社会获取资源和权益,运营正常与否和社会公共利益息息相关。

公司的发展实践说明社会责任是公司必须承担的责任,承担社会责任是公司实现利益最优化的途径。

然而,我国的大部分公司将营利当作唯一的目的,忽略了对劳动者的劳动保障,忽略了产品质量,忽略了消费者权益,忽略了对环境利益的保护。

弥补公司社会责任的缺失即要强调企业法人的身份,又要明确公司社会责任的内容,同时引入社会公众参与对公司进行监督。

关键词:公司社会责任;《公司法》第5条利益最优化;企业法人近年来,各种关于公司的负面新闻层出不穷。

例如富士康员工连续跳楼事件、紫金矿业污染事件、皮鞋熬制老酸奶事件,这些事件反映出我国公司社会责任的缺失。

从法学层面分析,缺失的原因有公司社会责任意识淡薄,面对宽泛的责任内容无从下手,对《公司法》第5条的解读与适用存在问题,以及社会公众监督缺位。

1.从法律层面界定公司的社会责任《公司法》第5条规定“公司从事经营活动,必须遵守法律、行政法规,遵守社会公德、商业道德,诚实守信,接受政府和社会公众的监督,承担社会责任”。

该条款中的实质性内容包括三项:遵守法律、行政法规、遵守社会公德、商业道德、诚实守信、接受政府和社会公众的监督。

那么这三项是不是就等同于公司的社会责任呢?依据解释口径的不同,在学界有三种观点:(1)该条款用了列举的方法,公司社会责任不仅仅包含这三项;(2)公司社会责任等同于这三项;(3)公司社会责任的内容仅仅包含这三项中的一项或两项。

解释口径越宽意味着公司承担的责任越多。

公司社会责任的内容由于存在是不确定性,学者们对于公司社会责任的理解可谓见仁见智。

目前得到普遍认同的是利益相关者理论。

该理论认为公司从事经营活动不能以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为唯一目的,而应当兼顾劳动者、债权人、消费者、环境共享者等其他利益相关者。

法学硕士毕业论文

法学硕士毕业论文

法学硕士毕业论文传统卫生法学教学容易出现教学方法单一、教学目标狭隘、考评方式传统等问题,将参与式教学方法运用到卫生法教学中有利于增强课堂活力,提高教学质量、促进教学相长以及学生的全面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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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硕士毕业论文篇一[摘要]高等学校大力推进创新创业教育综合改革背景下,法学教育应当迈出相应的改革步伐,将创新创业教育理念融入法律人才培养全过程,实现法学教育模式向职业训练模式的转变;法学专业课程体系的重构,应当协同创新创业教育,将创新创业类课程的设置与法学专业课程体系有机融合;应注重提高法学专业教师进行创新创业教育的意识和能力,广泛组织法科学生开展创新创业实践活动,以培养适应经济社会和国家发展需要的高素质创新创业型法律人才。

[关键词]创新创业教育;法学教育;教育改革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提出的“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创新型国家”和“促进以创业带动就业”的发展战略,教育部就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创业基地建设和促进大学生自主创业工作提出了若干重要意见訛譹,要求各高等学校大力推进创新创业教育,培养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和新兴产业需求的高素质创新型人才。

在此背景下,探索高等学校法学教育改革的路径,应紧紧围绕《教育部关于大力推进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和大学生自主创业工作的意见》谋求法学教育理念与模式、课程体系建设、师资队伍建设、创新创业实践活动方面的突破与创新,培养适应经济社会和国家发展战略需要的高素质创新创业型法律人才。

一、高等学校大力推进创新创业教育背景下法学教育理念与模式的转换创新创业教育是适应经济社会和国家发展战略需要而产生的一种新的教学理念与模式。

在高等学校实施创新创业教育,对于促进高等教育科学发展,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和长远的战略意义。

訛譺当前,我国高等学校正在大力推进创新创业教育综合改革,深刻地影响着高等学校各专业教育教学的理念与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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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优秀硕士毕业论文教学的根本目的在于培养相应学科的人才,而判断某一学科教学是否存在问题的依据,也应该是该学科目前培养人才的方向是否符合当前这一时期国家对于该类人才的需求。

人才与市场能否匹配,是判断教学是否存在问题的重要标准。

在我国推进依法治国的大背景下,必须大力提高法治工作队伍思想政治素质、业务工作能力、职业道德水准,建设通晓国际法律规则、善于处理涉外法律事务的涉外法治人才队伍。

因此,当前我国对于法学人才的需求主要是具有较强业务能力、以及国际法律、善于处理涉外法律实务等。

然而在此视角下审视我国当前法学教学模式,则不难发现以下几个问题。

(一)过于依赖理论课程,缺乏实践课程当前国内的法学教学以理论教学为主,理论课占据了绝大部分课时,教师通过讲授的方式向学生灌输法学基本理论知识,旨在督促学生掌握扎实的法学知识基本功。

相比之下,实践类课程所占课时数则少之又少,并不利于培养学生的实践精神及解决问题的能力。

(二)在学习的过程中,学生处于被动地位不仅仅是法学教学,中国的传统教学都倾向于采用教师传授的方式,以教师为主体和主导者,向学生传授自己认为学生需要掌握的知识和内容。

而在这一过程中却忽略了学生作为学习主体本应掌握的学习主动权。

这种类似于填鸭式的教学模式忽略并压抑了学生的学习主观能动性,降低了学生主动学习和个性发展的动力和可能性,极其不利于法学类专业的学生培养自己的法律实务能力,也与目前市场对法学人才的需求背道而驰。

(三)教学考核方式较为单一中国教育体系中对教学进行考核的方式较为单一,即笔试考试。

然而这种笔试考试的方式虽然在很大程度上考察了学生对课堂上所学内容的掌握情况,但也存在着过于执着于对标准答案的记忆,而忽略了对学生的理解能力、实践能力和应变能力等更多综合素质的考察。

而目前对于教师教学质量的考评方式则更为主观和随意化,不能起到提升教学质量的根本目的。

二、对我国法学教学改革的两点思考课堂教学改革是教改的前沿,而贯穿教学改革的全过程的,必定是素质教育与实践性教学的发展与完善。

课堂教学改革具体可以从教学内容改革、教学方法改革以及用以考查教学效果的教学考核模式改革入手,以达到全方位、深度教学改革的目的。

(一)关于课程改革的思考1.加强法学教学的理论知识传授,着重加强法学基础理论研究,同时也需要加大法律写作、法律谈判、法律诊所、公益诉讼等相关课程实践环节。

目前国内已经有一些高校在法学教学中逐步扩大了实践课程的比例,取得了较好的教学效果。

例如:在清华大学法学院本科的培养计划中,总学分为171学分,其中实践课程和实习15学分,占8.77%;广东外语外贸大学法学院本科总学分163学分,其中实践教学14学分,占8.59%。

2.在实践类课程的教学内容方面,可以尝试开设法律写作课程,锻炼学生的专业文书写作能力;开设法律翻译课程,将英语和法学相结合,拓展学生的法学专业词汇及表述方式,培养处理涉外法律实务的业务能力;此外,还可以充分利用网络资源,不定期给学生播放《今日说法》《中国法庭》等经典法制栏目,拓展课堂教学的时间空间范围,提升学生对所学内容的兴趣。

3.在安排实践类课程计划的时候,可以采取单独设课的方式。

不仅仅将实践类课程作为一门课程的组成部分,而将其进行单独设课。

在教师资源的配备方面,理论课可以由基础理论知识比较扎实的校内教师来任课,而实践课则可以聘请实践经验比较丰富的法治部门工作人员来任课。

相比于将实践课程作为理论课程的一部分,单独设课可以提高学生对该类教学内容的重视程度,提高学习的主动性。

4.将法学理论课程和实践课程进行有机的结合,可以帮助学生更好地理解在课堂上所学到的知识,并及时地运用到实践中,对知识的消化理解起到事半功倍的作用。

同时也提高了学生的学习能力、实践能力、创新能力,锻炼了学生的法律实务操作能力,成为具有较高实践能力的法律人才。

5.要建设通晓国际法律规则、善于处理涉外法律事务的涉外法治人才队伍,建立复合型法律人才。

在这里,复合是指学科间的交叉、融合、渗透,这其中包括了法律与英语的复合,法律与其他小语种的复合,法律与经济的复合以及法律与一些理工专业的复合。

因此,当前我国法律人才的培养目标应当有别于传统的法律人才的培养,应当更加注重复合的专业素养、通识教育、综合素质与能力。

既具备扎实的法学基本理论知识功底,又可以运用其他学科的知识来解决现实中所遇到的形形色色的法律问题。

要培养出具有复合专业背景的人才,需要在法学教学改革中建设交叉学科。

主要有以下两种途径:第一,鼓励各类不同的已开设法学专业的院校办出各自院校的特色。

例如:一些理工院校的法学专业应当注重文理科渗透、培养具有法学和理工科双重知识背景的法律人才;而外语院校则应在培养法学专业学生法学知识的同时,注重培养其外语能力,培育有较强国际沟通能力的法律人才;而财经及管理类院校应该注重培养既具有财务、经济以及管理知识,又通晓法律知识的法律人才。

第二,在大型法学院校的法学专业中,采取双学位的培养模式。

让学生在低年级阶段学习了法学基本理论知识之后,可以在高年级阶段根据个人特长、喜好以及未来的发展目标选择经济、外语等双学位进行辅修。

具有双学位的学生一方面拓宽了自己的就业方向,一方面也填补了我国目前具有复合型专业背景的法学人才的空缺。

(二)关于教学方法改革的思考1.我国教学改革应朝着以学生为主体,以教师为主导的方向,充分发挥学生的主动性,把促进学生成长成才作为学校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关心每个学生,促进每个学生主动的、生动活泼的发展;坚持能力为重,优化知识结构,丰富社会实践,强化能力培养,着力提高学生的学习能力、实践能力、创新能力的基本要求。

在我国法学教学改革中,应改变以往传授的教学方式,更多地尝试以学生为主体的教学方式。

例如:采用案例教学法,通过组织学生对案例的阅读、思考、分析、讨论和交流,甚至包括调查等活动,教给学生分析和解决问题的方法,进而提高其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任务驱动教学法,在教学过程中,结合所学的知识点,引入典型的法律纠纷案例,安排学生分组探讨,督促学生带着问题查找相关法律资料,解决该法律纠纷。

然后,每组选出12名同学阐述小组观点。

最后,由老师点评。

这样既将课堂学到的知识与实际相结合,也提高了同学们的表达能力;分析讨论法,对于学生较难理解或教学重点问题,在课堂讲授时采取分析讨论法,这样,通过同学之间激烈的讨论和头脑风暴,既提高了学生的学习兴趣,也加深了学生对知识的理解;开设模拟法庭课程,根据案情需要将学生分配不同角色,每组参加者根据自己的角色、结合相关的法律知识和法律规定,在教师规定的时间内做好准备,然后进行开庭审理,这样的课程为学生提供真实的工作场景,也为其日后尽快适应工作环境起到了过渡作用。

上述灵活多样的教学方式,增加了法学课堂的实践性和应用性,注重培养学生的法律分析能力、法律辩论能力、法律文字表达能力等,为学生进入工作环境提前做好了准备。

2.在中国目前的教育体系中,考试既是评价人才的重要手段及方法,也是对任课教师教学质量进行评价的最重要的手段之一。

但长久以来,考试越来越多地体现出劣势和弊端。

这种过分强调标准答案的考核方式促使学生学会了在书本中找到正确匹配的答案,却忽略了思考问题和解决问题的思路和技巧。

这种做法抑制了学生思维的发展,使得学生不需要也没有必要去主动思考。

考试的真正目的应该在于测验学生对基本理论、基础知识掌握的程度,巩固学生所学知识,提高能力和素质。

因此,考试的改革方向也应当是考虑如何用考试手段来监测和监控教学质量,督促学生更加积极主动地获取知识,培养获取知识的能力,从而最终达到通过考试来评价每一个学生的学习和评价每一门课程的教学效果和教学质量的目的。

因此,可以将法学学生学习效果的考核方式由单一的笔试形式,逐步拓展为以闭卷、开卷、笔试、口试、撰写论文、进行模拟法庭以及学生之间的互评、自评等多种方式,考察学生的主动思考能力、获取知识的能力以及实务操作能力。

与此同时,对教师的考核也应改变传统的办法。

目前国内高校对于法学教学质量的考核方式主要是通过学生测评的方式。

但由于学生的评价过程具有相当强的主观性,对于教师的考核结果并不能完全反映真实的教学质量。

因此,在以上论述结果的基础上,对于法学教师的课程安排、教学方式以及对学生的考核方式等进行评价。

具体来讲,可以对课程中理论和实践部分的比例进行统计,并在定量评估的过程中赋予相应的权重;以问卷调查的方式对学生进行调研,考察教学方式是否多元化。

通过对考核教师教学质量方式的改革来推动教学方式和教学内容的改革,从而最终达到法学教学更好服务于当今社会的目的。

三、结语法学教学模式作为法学教育的重要问题,直接关系到法学教育质量,是培养合格法律人才的重要途径,承担着传授知识经验,训练职业能力,培养专业人才的任务。

法学教学改革的方向直接影响着未来我国法学教学的效果,一定要建立在我国目前对法学人才的需求和我国教育基本现状的基础之上。

通过实践与理论课程相结合、建设交叉学科的课程改革方式可以完善法学专业学生的知识体系;而以学生为中心、注重培养学生主观能动性的更加多元化的教学方法改革则可以提升学生的创新能力和实务操作能力;在以上教学改革的过程中辅以更加多样灵活的师生考核模式,则可以对我国法学教学改革起到事半功倍的推动作用。

《法学本科阶段法律职业道德教育探讨》一、法律职业道德教育对于法学本科人才培养的重要性法学专业本科教育重在培养法律应用型人才,法学毕业生往往会从事律师、法官、法律顾问或者其他与法律相关的职业,而这些职业的特殊性就表现在与法律的密切联系,因此毕业生除了具备基本的专业技能来保障相关当事人的权利外,还应当积极的提高自己的专业素养与道德素养,进而保持自己的客观性以及工作的公平性。

而法律职业道德教育往往注重法学专业人才职业观、道德观的培养,进而督促法学毕业人才在从事法律工作时保持清醒的头脑,客观公证的来处理法律事务。

因此,从从业人员道德素养来看,法律职业道德教育对于法学人才的培养有着显著的重要性。

二、法学本科阶段法律职业道德教育的实践根据文章之前的分析,法律职业道德教育的开展对于法学本科阶段高素质人才的培养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因此文章在本节根据之前的分析以及大学法学教育的现状来对法律职业道德教育的实践进行分析。

1.明确法律职业道德教育在法学本科专业教育中的定位,保障职业教育的实际效果现阶段法学本科教育阶段法律职业道德教育的内容比重还十分的欠缺,加之司法考试以及日常考核中法律职业道德的比重也相对较低,因此整个法律职业道德教育在法学本科阶段的开展工作几乎无法获得相应的教学效果。

所以现阶段的专业建设过程中,大学要注重法律职业道德在法学本科专业教育中的定位,并引进专业的师资来从事实际的教育教学工作,进而通过课程设置、课程时间的保障以及优秀教师的推动,法律职业教育的实际效果才能够获得最为有效的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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