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城市绿化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合肥市城市绿化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合肥市城市绿化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合肥市城市绿化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促进城市绿化事业的发展,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根据《合肥市城市绿化管理条例》(以下简称《绿化条例》)的规定,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实施细则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范围内城市绿化的规划、建设、保护和管理。

第三条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市城市绿化管理工作;各县(市)区绿化行政主管部门按照《绿化条例》和本实施细则的规定,负责本辖区内的城市绿化管理工作。

市园林绿化质量监督管理中心受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委托,负责全市城区范围内的园林绿化质量监督管理和考核等工作。

第四条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和各企事业单位、机关、学校、部队以及个人应按照市绿化行政行政主管部门的统一部署,积极开展创建花园式单位、优秀护绿志愿者等活动,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应每年组织绿化先进评选活动,对评选出的先进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

第五条单位和个人可以通过植树造林、认建认养树木绿地、参与养护管理、绿化宣传等多种形式履行植树义务。

城市中的单位和有劳动能力的公民(男十八至六十周岁,女十八至五十五周岁),每人每年义务植树三至五株,或完成相应劳动量的植绿护绿任务。对已满十一周岁未满十八周岁的青少年,尽可能安排力所能及的绿化劳动。

第六条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引导、支持和促进护绿志愿服务事业的发展,将护绿志愿服务工作纳入社会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并提供必要的保障。

第七条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设立损绿毁绿举报热线,并向社会公布,接受群众举报并处理。对乱砍乱伐、损绿毁绿等违法行为,群众也可直接向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举报。各级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应当配合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现场处理损绿毁绿违法行为,并按照赔偿和处罚的相关规定严格执行。

鼓励广大市民积极举报和提供涉及园林绿化管理方面违法行为信息,严厉打击损绿、毁绿等违法行为,共同维护城市形象。举报情况调查属实并得到查处的,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应当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二章规划和建设

第八条编制城市绿地系统规划,应当立足本市实际,兼顾近期和长期发展的需要,有利于改善生态环境和市容景观,因地制宜,合理布局。

城市绿地系统规划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规划编制单位进行编制。报批前,应当组织专家评审,并向社会公布,广泛听取公众意见。

第九条县(市)区编制的辖区绿地系统建设方案和年度分期建设计划须报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后方可实施。

第十条公共绿地周边新建建设项目,应当与绿地的景观相协调,并不得影响植物的正常生长。

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在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时,应当会同绿

化行政主管部门在公园绿地周边划定一定范围的控制区。控制区内禁止建设超过规定高度的建筑物、构筑物,具体管理办法由市规划管理部门会同市绿化管理部门另行制定。

第十一条城市的重要地区和主要景观道路两侧新建建设项目,应当在建设项目沿道路一侧设置一定比例和宽度的集中绿地。具体的比例和宽度由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在审核建设项目规划设计方案时,经征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意见后确定。

第十二条城市居住区人均公共绿地面积应当符合下列要求:(一)组团级不小于0.5平方米/人;

(二)小区级不小于1平方米/人;

(三)居住区级不小于1.5平方米/人。

属于旧城改造的,城市居住区人均公共绿地面积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一)组团级不低于0.35平方米;

(二)小区级不低于0.7平方米;

(三)居住区级不低于1.05平方米。

第十三条综合性公园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宜选址在交通便利的地段,并充分利用现状自然景观资源;

(二)占地面积不少于5公顷,建筑物基底占公园陆地面积的比例应小于5%;

(三)绿化用地面积不得小于公园陆地面积的75%;

(四)公园内各类管理及服务建筑物的檐口高度应不大于10米;

(五)不得建设与公园功能无关的建筑物。

建设的游园至少有一边应与道路相邻,绿化、水面占地比例不小于75%。

第十四条合理安排地上、地下管线位置和走向与树木生长的关系。在管线施工前,建设单位应征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意见。施工中,须按照《城市道路绿化规划与设计规范》(建标〔1997〕259号)有关规定执行。

严格控制在城市绿地区域地下设施建设。因城市建设确需在城市绿地区域内进行地下设施建设的,地下设施顶板应当低于室外地坪1.5米以上,且上缘覆土层厚度不得少于1.5米,并应当符合相关技术规范。

第十五条鼓励实施屋顶绿化、垂直绿化、城市市政基础设施垂直与平面相结合的绿化。上述几项绿化工程设计和施工应符合建筑安全和园林工程规范。

屋顶绿化、垂直绿化及沿街单位开放式绿化的实施情况可作为评选“花园式单位”的一个重要加分项目。

第十六条除住宅以外的建设工程项目按要求实施屋顶绿化的,屋顶绿化面积可按照以下比例计算为附属绿地面积:(一)覆土厚度1.5米以上的,按100%计算绿地面积;

(二)覆土厚度1米以上不足1.5米的,按80%计算绿地面积;

(三)覆土厚度0.5米以上不足1米的,按50%计算绿地面积;

(四)覆土厚度0.3米以上不足0.5米的,按30%计算绿地

面积;

(五)覆土厚度0.1米以上不足0.3米的,按10%计算绿地面积;

(六)覆土厚度不足0.1米的,不计算绿地面积。

第十七条建设工程项目的地下设施顶面按要求实施绿化的,按照下列规定计算附属绿地面积:

(一)地下设施顶板低于室外地坪1米以上,且覆土厚度1.5米以上的,按100%计算绿地面积;

(二)地下设施顶板低于室外地坪1米以上,且覆土厚度1米以上不足1.5米的,按80%计算绿地面积;

(三)地下设施顶板低于室外地坪不足1米的,按照本实施细则第十四条的规定计算绿地面积。

第十八条除住宅以外的建设工程项目,按要求在建(构)筑物墙面实施垂直绿化,种植槽宽度0.5米以上且覆土厚度0.5米以上的,以其种植长度计算的绿化面积,可按照20%的比例计算为附属绿地面积。

第十九条屋顶绿化、垂直绿化应当按照其绿地覆土厚度、宽度合理配置植物,发挥植物的生态效益。

建设工程项目实施屋顶绿化、垂直绿化按本实施细则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第(三)项、第十六条规定计算的绿地面积总额,不得超过建设工程项目审批确定的附属绿地面积的20%。

第二十条单位现有绿化不达标,且有空地的,必须按规定留足绿化用地后,方可进行其他项目建设。绿化既不达标,又无空地的,应积极采取拆建还绿、拆墙透绿、见缝插绿、立体绿化、

重庆房产税征收规定

遇到房屋土地纠纷问题?赢了网律师为你免费解惑!访 问>>https://www.360docs.net/doc/8e10797150.html, 重庆房产税征收规定 房产税在我国现在是以试点的形式出现的,而在几个试点的城市里,重庆就是其中之一,也是最先开始征收房产税的。那么重庆市政府对房产税的征收做出了哪些方面的规定呢?如何才能保证房产税在重庆顺利征收呢?小编马上为您介绍。 一、房产税征收试点区域 试点区域为渝中区、江北区、沙坪坝区、九龙坡区、大渡口区、南岸区、北碚区、渝北区、巴南区(以下简称主城九区)。 二、房产税的征收对象 (一)试点采取分步实施的方式。首批纳入征收对象的住房为: 1、个人拥有的独栋商品住宅。 2、个人新购的高档住房。高档住房是指建筑面积交易单价达到上两年主城九区新建商品住房成交建筑面积均价2倍(含2倍)以上的住

房。 3、在重庆市同时无户籍、无企业、无工作的个人新购的第二套(含第二套)以上的普通住房。 新购住房是指《暂行办法》施行之日起购买的住房(包括新建商品住房和存量住房)。新建商品住房购买时间以签订购房合同并提交房屋所在地房地产交易与权属登记中心的时间为准,存量住房购买时间以办理房屋权属转移、变更登记手续时间为准。 (二)未列入征税范围的个人高档住房、多套普通住房,将适时纳入征税范围。 三、房产税的征税税率 (一)独栋商品住宅和高档住房建筑面积交易单价在上两年主城九区新建商品住房成交建筑面积均价3倍以下的住房,税率为0.5%;3倍(含3倍)至4倍的,税率为1%;4倍(含4倍)以上的税率为1.2%。 (二)在重庆市同时无户籍、无企业、无工作的个人新购第二套(含第二套)以上的普通住房,税率为0.5%。 三、房产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学校食堂管理方案完整版

学校食堂管理方案 HEN system office room 【HEN16H-HENS2AHENS8Q8-HENH1688】

食堂规范化管理实施方案 晓 义 中 学 2012-3 食堂规范化管理实施方案 为使食堂工作进一步规范化、制度化,使食堂能做到优质、安全、高效地服务于师生,特制定以下管理方案。 一、食堂工作流程管理 1. 采购。食堂设采购一名,每天采购完毕后认真填好采购单,并签名。保管员用于月底盘点,管理员用于月底结帐,然后存档。 2. 验收和保管。食堂设保管员1名,每日对照采购单,对所采购物品进行核实验收,验收完毕后在采购单上签名,并保留采购单,以便月底盘点。 3. 制订菜单和领用物品。食堂炊事员实行主、副厨值班轮流制。主厨负责根据当天采购员采购原料及仓库存储,协同食堂管理员拟制当天中、晚餐菜单及次日早餐计划并予公布,然后领用各项所需材料,在领用单上签名,以便月底结合采购单进行盘点结帐。

4. 饭菜加工。每餐饭菜必须在就餐前5分钟准备好。整个加工过程由主厨统一分工调配厨房职工。加工后的饭菜要注意保热、保洁。 5. 就餐。就餐期间食堂内部事务统一由食堂管理员进行协调。负责打菜的职工要固定窗口。食堂管理员要根据就餐情况及时调配饭菜,如有饭菜不足情况要及时采取措施。 6. 餐后清洗、清理与打扫。餐后,管理员组织分工,对餐桌、厨具、餐具进行清洗,并分类放在固定位置,厨房、餐厅进行打扫、冲洗;对剩余饭菜进行适当处理。 7. 每周六要进行厨具、餐具的清洗及厨房、餐厅及周边环境的大扫除。每月底要对采购原料及使用原料进行盘点,并列出当月库存物品清单及数量;每月底膳食委员会要和食堂管理员进行当月成本核算和帐务整理。 二、食堂工作制度 1. 按时上、下班,坚守工作岗位,服从管理员安排,遇事要请假。无故迟到扣除当天工资50%,无故矿工一次扣除当月工资5%,病、事假扣除当天工资。 2. 树立全心全意为师生服务的思想,讲究职业道德。文明服务,态度和蔼,主动热情,礼貌待人,热爱本职,认真负责。不断钻研业务,努力提高自身业务水平。 3. 养成良好的工作习惯,各种厨具、餐具要固定放置,使用完毕后及时放回原处,各种物品不随处乱放。

关于印发《无锡市基桩质量检测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关于印发《无锡市基桩质量检测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各市(县)、区建设局: 为加强我市基桩质量检测机构管理,确保基桩检测工作的质量,现将《无锡市基桩质量检测管理暂行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中有何问题,请与无锡市建设局工程建设处联系。 附件:《无锡市基桩质量检测管理暂行办法》 无锡市建设局 二〇〇六年八月二日 主题词:基桩检测管理暂行办法 抄送:市重点办、市质监站、市铁路建设处、各有关单位 打印:朱烨昕校对:顾持真 无锡市建设局办公室二〇〇六年八月二日印发 共15份 无锡市基桩质量检测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条为加强对基桩质量检测管理,规范基桩质量检测行为和基桩检测市场秩序,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江苏省规范基桩质量检测工作实施导则》等法规和文件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无锡市行政区域内从事基桩质量检测活动,必须遵守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基桩质量检测,是指根据建设工程设计文件要求,运用静载检测、低应变动力检测、高应变动力检测等检测技术,对基桩(地基和桩基)的承载力、完整性等指标进行检测并提供科学、公正的检测报告的活动。 第三条基桩质量检测应当严格执行国家、省有关基桩质量检测的强制性标准、规范和《江苏省规范基桩质量检测工作实施导则》的要求,确保基桩检测工作质量,坚持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统一。 第四条在我市从事基桩质量检测的检测机构(以下简称检测机构)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和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计量认证合格证书》,所有检测人员必须持证上岗。检测机构应按《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核定的检测范围承接业务。 第五条外地检测机构承接基桩质量检测业务应进行备案登记,备案登记有效期为一年,有效期满后需重新进行备案登记。申请备案登记需提供以下材料:

学校食堂管理办法

通川区双龙镇中心校 食堂管理办法 为确保学校饮食卫生安全,不断提高师生生活质量,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学校食堂和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监督办法》、《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及上级有关要求和学校实际,特制定我校食堂管理办法。 一、食堂管理基本原则 1、学校伙食团由学校统一管理,保本经营,不赢利,一切为师生服务。 2、学校伙食团实行“分级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办法,学校安办负责食品卫生安全监督管理,学校后勤主任(伙食团团长)负责全面管理,学校出纳负责账务管理。 3、学校伙食团要将饮食卫生安全放在第一位,不断提高饭菜质量,确保设施完好,严格按照有关法定操作管理程序进行操作管理,对存在的问题绝不姑息迁就,一杆插到底,严肃处理,即时解决管理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问题。 4、学校伙食团必须随时接受学校、当地政府以及上级相关部门检查、监督和指导。 二、学校伙食团管理机构 1、学校伙食团管理领导小组 组长:赵升益 副组长:郝仁健、李珠 成员:王朝忠、朱华成、张运辉

职责:(1)完善食堂管理制度;(2)制定食堂管理办法;(3)确定饭菜基本价格;(4)抽查饭菜质量和数量;(5)抽查食品卫生安全落实情况。 2、学校伙食团膳食委员会 主任: 成员: 职责:(1)定期召开学生生活委员会、教师代表会和家长代表会,评议伙食;(2)核查物品定点供应单位的情况;(3)核查饭菜质量和数量;(4)核查食品卫生安全落实情况;(5)核查食堂管理制度落实情况。 3、学校伙食团团长 职责:(1)负责办理食堂卫生许可证;(2)招聘厨师和勤杂员;(3)对厨师、勤杂人员进行体检,办理健康证;(4)负责召开厨师、勤杂人员会议,对他们进行卫生、健康知识培训和职业道德教育;(5)确定食品原料定点供应单位;(6)对原材料入库进行核查验收;(7)核算饭菜基本价格;(8)负责食品加工程序过程监督;(9)负责饭菜数量和质量检查监督、负责督促食品试尝留样;(10)负责食堂内外卫生安全检查;(11)检查监督食堂安全防护措施的落实;(12)负责对食堂帐务核算进行审查;(13)负责对各级检查提出的改进措施进行督促和落实;(14)负责协调相关工作;(15)检查监督食堂设施管护;(16)负责填写食堂管理日志。 三、厨师、勤杂人员的管理 1、招聘:由学校向社会公开招聘,按《劳动合同法》签定用工协议,明确工资待遇和相应工作职责。

基桩低应变法检测实施细则

1目的 为正确使用静力载荷测试仪,保证平板载荷试验操作过程的正确和结果的精确,制定本细则。 2适应范围 本细则适用于检测浅部天然地基、处理土地基和复合地基的承载力,平板载荷试验可确定承压板下应力主要影响范围内天然地基、处理土地基和复合地基的承载力特征值和变形参数。 3编制依据 本细则依据《建筑地基基础检测规范》DBJ15-60-2008编制。 4 仪器设备 4.1主要仪器设备名称:JCQ静载荷测试仪、力传感器、MS-50位移传感器(位移表)、油泵、千斤顶、承压板和和加载反力装臵(荷重),具体数量和型号规格应根据试验荷载要求和工程实际情况确定,采用自动操作记录。 4.2承压板应有足够刚度。承压板可采用圆形、正方形、矩形钢板或钢筋混凝土板。天然地基和处理土地基的承压板尺寸应根据所需评估的地基土的应力主要影响深度范围确定,承压板面积不应小于0.5m2(软土不应小于 1.0m2)。复合地基的承压板面积应等于受检桩(1 根或1 根以上)所承担的面积,承压板形状宜根据受检桩的分布确定。 4.3试验加载应采用油压千斤顶,千斤顶应位于桩的合力中心。当采用两台及两台以上千斤顶加载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⑴千斤顶的规格、型号相同; ⑵千斤顶的合力中心、承压板中心应在同一铅垂线上; ⑶千斤顶应并联同步工作。 4.4加载反力装臵宜选择压重平台等反力装臵,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⑴加载反力装臵能提供的反力不得小于最大试验荷载的 1.2 倍; ⑵应对加载反力装臵的主要受力构件进行强度和变形验算; ⑶压重应在检测前一次加足,并均匀稳固地放臵于平台上; ⑷压重平台支墩施加于地基土上的压应力不宜大于地基土承载力特征值的 1.5 倍。 4.5荷载测量可用放臵在千斤顶上的荷重传感器直接测定,或采用并联于千斤顶油路的压力表或压力传感器测定油压,根据千斤顶校准结果换算荷载。 4.6宜采用位移传感器或大量程百分表进行承压板沉降测量,其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⑴承压板面积大于等于 1 m2时,应在其两个方向对称安臵 4 个位移测量仪表,承压板面积小于1 m2时,可对称安臵 2 个位移测量仪表。 ⑵位移测量仪表应安装在承压板上。各位移测量仪表在承压板上的安装点距承压板边缘的距离应一致,宜为25~50mm。 ⑶应牢固设臵基准桩,基准桩和基准梁应具有一定的刚度,梁的一端应固定在基准桩上,另一端应简支于基准桩上; ⑷基准桩、基准梁和固定沉降测量仪表的夹具应避免太阳照射、振动及其他外界因素的影响。 4.7试验仪器设备性能指标应符合下列规定: ⑴压力传感器的测量误差不应大于1%,压力表精度应优于或等于0.4 级。 ⑵在最大试验荷载时,试验用油泵、油管的压力不应超过规定工作压力的80%。 ⑶荷重传感器、千斤顶、压力表或压力传感器的量程不应大于最大试验荷载的 2.5 倍,且不应小于最大试验荷载的 1.2 倍。 ⑷位移测量仪表的测量误差不大于0.1%FS,分辨力优于或等于0.01mm。 4.8试验试坑宽度或直径不应小于承压板宽度或直径的三倍。试坑试验标高应与地基土基底设计标高、或复合地基桩顶设计标高一致。天然地基和处理土地基试验时,承压板底面下宜用中粗砂找平,其厚度不超过20mm;复合地基试验时,承压板底面下应铺设中粗砂垫层,当设计无要求时,其厚度取50~150mm,桩身强度高时取大值。 4.9承压板、压重平台支墩和基准桩之间的距离应符合表1的规定。

上海、重庆房产税试点文件

上海、重庆房产税试点文件 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上海市开展对部分个人住房征收房产税试点的暂行办法》的通知 上海市人民政府 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上海市开展对部分个人住房征收房产税试点的暂行办法》的通知 沪府发〔2011〕3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 根据国务院第136次常务会议有关精神,市政府决定,自2011年1月28日起,本市开展对部分个人住房征收房产税试点。现将《上海市开展对部分个人住房征收房产税试点的暂行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 实施房产税改革是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作出的一项重要部署,是“十二五”时期我国税制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各区县、各部门要高度重视,细致工作,密切配合,确保本市对部分个人住房征收房产税的试点顺利进行。 二○一一年一月二十七日

上海市开展对部分个人住房征收房产税试点的暂行办法 为进一步完善房产税制度,合理调节居民收入分配,正确引导住房消费,有效配置房地产资源,根据国务院第136次常务会议有关精神,市政府决定开展对部分个人住房征收房产税试点。现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暂行办法。 一、试点范围 试点范围为本市行政区域。 二、征收对象 征收对象是指本暂行办法施行之日起本市居民家庭在本市新购且属于该居民家庭第二套及以上的住房(包括新购的二手存量住房和新建商品住房,下同)和非本市居民家庭在本市新购的住房(以下统称“应税住房”)。 除上述征收对象以外的其他个人住房,按国家制定的有关个人住房房产税规定执行。 新购住房的购房时间,以购房合同网上备案的日期为准。 居民家庭住房套数根据居民家庭(包括夫妻双方及其未成年子女,下同)在本市拥有的住房情况确定。 三、纳税人 纳税人为应税住房产权所有人。 产权所有人为未成年人的,由其法定监护人代为纳税。 四、计税依据

(完整版)学校食堂管理细则

学校食堂管理细则 学校食堂管理细则 2009-8-4前言 食堂是学校的一个窗口,食堂工作做得好坏,不仅关系到全体师生员工的生活和健康,而且关系到整个学校在社会上的信誉和形象,食堂全体工作人员要牢固树立“校兴我荣,校衰我耻”的主人翁思想。各尽所能,团结协作,改善服务态度,提高服务质量,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按时、保质、保量、保证供应营养合理的饭、菜,把食堂办成学生、家长、员工三满意的食堂,为办好学校作出自己的贡献。 为使食堂及有关人员各尽职守,做好本职工作,特制订本细则,望全体人员共同遵守执行。 一、食堂制度 1. 食堂由校长直接领导下的食堂主任负责制,食堂食品安全由校长负主责。 2. 健全食堂内部管理制度,实行制度化管理。 3. 食堂人员三餐在食堂就餐,不能再为家属或他人买菜、带菜和制菜,应自觉做到“空手进,空手出”。 4. 非食堂工作人员不准在厨房内逗留、就餐、会谈等,

任何人不准向食堂回售生菜、米、成品菜或佐料等,也不准拿生菜来食堂加工。 7. 食堂餐具一律不出借,防止疾病的传染。 8. 食堂餐具的自然损坏率控制在10%以内。 二、食堂卫生制度 卫生工作是食堂工作的生命线,也是一项经常性工作,每个食堂人员必须常抓不懈,具体应做到: 1. 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 2. 食堂人员要勤洗手,勤剪指甲,勤洗澡,勤理发,勤换衣服。 3. 食物要做到生食熟食分开存放,成品与半成品分开存放,仪器与杂物、药物分开存放。 4. 对所有食具、炊具、盘碗实行一洗、二刷、三冲、四消毒,每餐后用开水浸泡五分钟再洗净,每天再用蒸气消毒五分钟。每天冲洗地面、案板一次。 5. 采购员不买腐烂变质原料;售菜员不出售腐烂变质食品。 6. 严格盘碗炊具出借、出租,严防疾病传染,并专人保管,学期结束时盘点验收,如有损坏作好记载并及时汇报。 7. 冰柜冰箱每月停机冲洗消毒一次,并经常检查、检修。 8. 一定要把好对菜洗涤的第一关,特别是对鱼、蟹、虾一类细菌繁殖快、储量多的菜要反复冲洗,烧熟烧透。

钻芯法检测基桩实施细则

钻芯法检测基桩实施细则 一、编制依据 本细则依据《建设工程质量专项检测操作规程》(DBJ14-044.1~11-2007 J10959-2007)编制。《建筑基桩检测技术规范》JGJ106-2003编制。 二、编制目的 为正确进行钻芯法检测混凝土桩的桩长、桩身混凝土强度、桩底沉渣厚度和桩身完整性,判定或鉴别桩端持力层岩土性状,保证检测的精度,制定本细则。 三、适用范围 本细则适用于检测混凝土桩的桩长、桩身混凝土强度、桩底沉渣厚度和桩身完整性,判定或鉴别桩端持力层岩土性状。 对混凝土灌注桩进行钻芯检测时,受检桩桩径不得小于800mm、长径比不得大于30.为检测混凝土灌注桩桩身上部的混凝土质量,钻心法检测可不受桩径和桩长比的限制。 混凝土灌注桩出现下列情况之一,可按本细则进行检测: 1)对于端承型大直径混凝土灌注桩,当受设备和现场条件限制无法进行承载力检测时。 2)由于没有预埋声测管或声测管堵塞无法进行声波透射法检测时。 3)对于嵌岩桩,桩底时域反射信号为单一反射波且与锤击脉冲信号同向时,可按本细则方法进行检测验证。 4)当出现实测信号复杂,无规律,无法对桩身完整性类别进行准确评价时,或对于设计桩身基面渐变或多变,且变化幅度较大的混凝土灌注桩时,可按本细则对桩进行检测验证。

5)对低应变法检测中不能明确完整性类别的桩或Ⅲ类桩,可据情况,按本细则进行验证检测。 6)当采用低应变法、声波透射法抽检桩身完整性所发现的Ⅲ、Ⅳ类桩之和大于抽检桩数的20%时,可按本细则方法,在未检桩中继续扩大抽检。 四、操作人员 检测人员应经过培训,通过国家认证的专项检测考试,具有相应的资质。 五、仪器设备 钻取芯样及芯样加工的主要设备、仪器均应有产品合格证。 1、钻芯机 1.1钻芯机应具有足够的刚度,操作灵活,固定和移动方便,并应有水冷却系统。 1.2钻取芯样时宜采用金刚石或人造金刚石薄壁钻头。钻头胎体不得有肉眼可见的裂缝、缺边、少角、倾斜及喇叭口变形。钻头胎体对刚体的同心度偏差不得大于0.3mm,钻头的径向跳动不大于1.5mm。 2、切芯机 切芯机应具有冷却系统和牢固夹紧芯样的装置;配套使用的人造金刚石锯片应有足够的刚度。 3、补平仪 芯样端面补平仪应保证修补后混凝土芯样尺寸、不平整度、不垂直度等达到抗压强度检验要求。 4、压力试验机 用于检测混凝土芯样圆柱体抗压强度的压力试验机应符合《普通混凝土力学

重庆市公布房产税试点暂行办法和实施细则

重庆市公布房产税试点暂行办法和实施细则 2011年01月27日21:21 重庆市政府网站1月27日消息,重庆市1月27日公布了《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进行对部分个人住房征收房产税改革试点的暂行办法》和《重庆市个人住房房产税征收管理实施细则》。 全文如下: 重庆市人民政府令第247 号 市人民政府同意《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进行对部分个人住房征收房产税改革试点的暂行办法》和《重庆市个人住房房产税征收管理实施细则》,现予公布,自2011年1月28日起施行。 市长 二○一一年一月二十八日 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进行对部分个人住房征收房产税改革试点的暂行办法 为调节收入分配,引导个人合理住房消费,根据国务院第136次常务会议有关精神,重庆市人民政府决定在部分区域进行对部分个人住房征收房产税改革试点。现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本暂行办法。 一、试点区域 试点区域为渝中区、江北区、沙坪坝区、九龙坡区、大渡口区、南岸区、北碚区、渝北区、巴南区(以下简称主城九区)。

二、征收对象 (一)试点采取分步实施的方式。首批纳入征收对象的住房为: 1.个人拥有的独栋商品住宅。 2.个人新购的高档住房。高档住房是指建筑面积交易单价达到上两年主城九区新建商品住房成交建筑面积均价2倍(含2倍)以上的住房。 3.在重庆市同时无户籍、无企业、无工作的个人新购的第二套(含第二套)以上的普通住房。 新购住房是指《暂行办法》施行之日起购买的住房(包括新建商品住房和存量住房)。新建商品住房购买时间以签订购房合同并提交房屋所在地房地产交易与权属登记中心的时间为准,存量住房购买时间以办理房屋权属转移、变更登记手续时间为准。 (二)未列入征税范围的个人高档住房、多套普通住房,将适时纳入征税范围。 三、纳税人 纳税人为应税住房产权所有人。产权人为未成年人的,由其法定监护人纳税。产权出典的,由承典人纳税。产权所有人、监护人、承典人不在房产所在地的,或者产权未确定及租典纠纷未解决的,由代管人或使用人纳税。 应税住房产权共有的,共有人应主动约定纳税人,未约定的,由税务机关指定纳税人。 四、计税依据

学校食堂管理、经营实施方案

坑北中学食堂经营方案 一、经营理念和经营目标 1.经营理念: 食堂是在校师生在教学过程中的生活保障,在食品及就餐过 程中安全、卫生、舒适的前提下,以适当的利润水平,高质快捷的服务在校方的领导和监督下,服务好师生生活。 2.经营目标 (1)切实保障所有师生的生活,按日平均250人就餐水平配置经营规模,并留有保证供应500人需求的服务空间; (2)满足平均周就餐标准100元/人的最低需求; (3)保证完成校方对食堂投资回收的目标。 二、和谐性管理模式 1.校方参与食堂管理,指导食堂经营管理工作: Ⅰ 监督、审批服务品种与价格; Ⅱ 检查、监督食堂的卫生安全工作; Ⅲ 抽查、评价服务品种的质量; Ⅳ 协调学生就餐秩序。 2.经营者实行电脑化管理,并按月向校方提供全部材料成本的明细消耗和累计情况,以提供明细监督依据; 3.与学生会及教职工代表建立互信沟通体制,“三定”(定时定点定期)协商,共同办好食堂。 三、经营估算情况 1.经营指标: 餐费年营业收入650-935万元(就餐实际天数每月按26天,每年按10个月); 材料成本占比65%; 燃料成本占比10%(水、电、煤、气); 人工成本占比10%; 经营管理费用占比8%; 利润7%(含相应的承包管理费用等)。 2.资金指标:

相应的设备由校方提供,经营者负责10-20万流动资金投入。 四、经营管理措施 1.保障食品安全措施,确保饮食安全: Ⅰ 食堂与校方签定安全责任状,按食品卫生法、产品质量法和校方的要求条款组织生产经营,提供安全食品,确保饮食安全; Ⅱ 建立经营者内控体系,配备专职的食品卫生质量监督员,卫生安全责任落实到个人; Ⅲ 建立食品安全预警制度,所有制度张贴上墙,出现问题即时向校方报告和有关部门报告,及时做出急救措施,力争把损失降到最低程度; Ⅳ 做好厨房卫生工作,餐具每天、每顿全面消毒,工作人员均持健康证上岗; Ⅴ 蔬菜、肉类、油类等均经相关部门监认; Ⅵ 在保证提供无公害食品的基础上,力争全程提供绿色餐饮。 2.保证花色品种,完善保温保鲜措施,保证就餐质量: Ⅰ 提供丰富的面点、奶制品、水果等小吃并保证按中小学推荐食谱提供肉质纤维、粗纤维、维生素等多种菜品及菜肴,其早、中、晚餐以营养学家提供的碳水化合物、热量及能量标准参照重庆地区特有的饮食习惯制作,并在适当的时机提供湘、粤、闽及西式菜品,其菜谱在每周六公布; Ⅱ 提供晚自习后的学生加餐服务,按营养专家建议配置睡前食饮供应; Ⅲ 选用符合卫生标准的夹层保温保鲜设备作为器具,并提供相应的打包服务; Ⅳ 设立饭菜质量投诉意见箱并与学生会相关学生干部每周沟通,定期对饭菜的质量如温度、品种数量等进行抽查,并向校方反馈。 3.快餐式店面服务: Ⅰ 除早餐和夜宵供应外,其余采用快餐店面的半成品式菜品供应模式以应对中午及下午各约45分钟的集中供餐; Ⅱ 店面布置以整洁统一的模式,并提供饮料及相应的收银服务; Ⅲ 为提高食堂的可利用价值,在非就餐时间提供桌面以利师生阅读和小型聚会,并相应提供相应的休闲食品供应。 Ⅳ 提供整洁的餐具及背景音乐服务; Ⅴ 食堂服务人员着统一服装微笑服务。

桥梁工程桩基质量检测专项方案

目录 一、编制依据 (1) 二、工程概况 (1) 三、检测目的及内容 (1) 3.1、检测目的 (2) 3.2、检测内容 (2) 四、检测单位及流程 (2) 五、桩基超声波检测方法及工艺 (4) 5.1、检测原理 (4) 5.2、检测条件 (5) 5.3、仪器设备 (5) 5.4 、现场检测 (5) 5.5、检测步骤 (6) 5.6、检测数据的处理与判定 (7) 5.7、资料提交 (10) 六、桩基钻芯取样检测方法 (10) 6.1、检测条件 (11) 6.2、钻孔布置及孔深 (11) 6.3、使用设备 (11) 6.4、钻进技术要求 (11) 6.5、现场检测 (14) 6.6、资料提交 (16) 七、检测单位工作 (16) 附表一、复建田美河桥桥桩资料及检测桩号 附表二、复建田美河桥桩基分布图

九号线3标园花区间复建田美河桥工程 桩基质量检测专项方案 一、编制依据 1、《广州市轨道交通九号线花果山公园站~花都广场站区间招 标设计》。 2、《花果山公园站~花都广场站区间复建田美河桥设计图》。 3、《公路桥涵施工技术规范》(JTG/T F50-2011)。 4、《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GB/T 50107-2010) 5、《建筑基桩检测技术规范》(JGJ 106-2014) 6、《建筑地基基础检测规范》(DBJ15-60-2008) 7、《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2-2002) 8、穗建质[2010]574号关于建筑工程地基基础检测工作的通知 (广州市地基基础工程质量检测技术指引) 9、穗建质[2010]1489号广州市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实体质量监督 抽测管理办法 10、穗建质[2010]303号广州市建筑结构实体质量监督抽测办法 二、工程概况 广州轨道交通九号线工程,花都区花果山公园至花都广场站区间,因地铁轨道工程下穿田美河桥,原旧桥桥梁桩基工程资料不齐全,桥桩基础对轨道交通九号线工程的盾构施工造成严重影响,经报批同意,将旧田美河桥拆除,复建新田美河桥,确保不影响轨道交通九号

重庆市个人住房房产税征收管理实施细则(2016年修订)-地方规范性文件

重庆市个人住房房产税征收管理实施细则(2016年修订)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个人住房房产税的征管,保证税款及时足额入库,依据《重庆市关于开展对部分个人住房征收房产税改革试点的暂行办法》(以下称《暂行办法》),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实施细则所称个人住房房产税是以《暂行办法》确定的住房为征税对象,向产权所有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 第二章试点区域 第三条个人住房房产税在主城九区行政区域范围征收,即渝中区、江北区、沙坪坝区、九龙坡区、大渡口区、南岸区、北碚区、渝北区、巴南区,含北部新区、高新技术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 第三章征收对象 第四条个人住房房产税的征收对象为个人拥有的独栋商品住宅,个人新购的高档住房,在重庆市同时无户籍、无企业、无工作的个人新购的首套及以上的普通住房。未列入征税范围的个人高档住房、多套普通住房,将适时纳入征税范围。 独栋商品住宅是指房地产商品房开发项目中在国有土地上依法修建的独立、单栋且与相邻房屋无共墙、无连接的成套住宅。 高档住房是指建筑面积交易单价达到上两年主城九区新建商品住房成交建筑面积均价2倍(含)以上的住房。 新购住房是指《暂行办法》施行之日起购买的住房,包括新建商品住房和存量住房。新建商品住房购买时间以签订购房合同并提交房屋所在地房地产交易与权属登记中心的时间为准,存量住房购买时间以办理房屋权属转移、变更登记手续时间为准。 第四章纳税人 第五条个人住房房产税的纳税人为应税住房产权所有人。产权人为未成年人的,由其法定监护人纳税;产权出典的,由承典人纳税;产权所有人、监护人、承典人不在房产所在地的,或者产权未确定及租典纠纷未解决的,由代管人或使用人纳税。 应税住房产权共有的,共有人应主动约定纳税人,未约定的,由税务机关指定纳税人。 第五章计税依据 第六条应税住房的计税价值为房产交易价,待条件成熟时按房产评估值征税。 凡纳入征收对象的应税住房用于出租的,按《暂行办法》规定征收缴纳房产税,不再以租金收入计征房产税。 第七条独栋商品住宅和高档住房一经纳入应税范围,如无新的规定,无论产权是否转移、变更均属征税对象,其计税交易价和适用的税率均不再变动。 第六章税率

学校学生食堂管理办法

学生食堂管理办法 ???? 为加强学生食堂管理,改善广大学生的生活,结合本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如下: 一.实行班长责任制: 1.班长人选的确定: 面向全校招聘,个人自愿报名,经学校综合考量确定。班长任期一年;任期内有违法、违纪、不服从领导和管理、危害学校集体利益,学校随时予以解聘。 2.班长的职责: (1)班长为伙房的第一责任人,承担伙房工作的所有责任。从学校的全局出发,无条件地完成学校布置的有关的各项工作任务。 (2)工作中以身作则,带领班内人员学习并带头遵守学校及有关部门的各项规章制度,执行上级有关领导的决定。 (3)积极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安全生产,勤俭节约,保证及时、卫生、保质保量地为师生提供可口的饭菜。 (4)加强食堂成本核算,严格、准确地控制利润,降低饭菜价格。 3.班长的权限 (1)伙食班日常工作的领导、组织和管理。 (2)自主选择本班的工作人员,但须学校考察、批准,伙房工作人员必须具有市卫生防疫站颁发的健康证(办证费用正式工全报,原有临时工报一半,新增人员自理)。每个伙房必须至少安排1名正式工。(3)按规定发放奖金及扣罚。 (4)按规定和制度,经学校批准辞退工人。 (5)除大宗和高值物品外,自主采购副食和蔬菜。 二.人员、劳保待遇、工资:每班最多不超过7人。班长在现有大小伙房人员中自选5名,每班至少有1名正式工。临时工收100元保证金。劳保用品按有关规定发放,临时工离岗时,劳保用品按使用期限比例折扣,从保证金中扣除。原工作人员和一般临时工按原工资标准发放。 三.利润范围及奖金:

1.利润范围严格控制在8-12%范围内,超一罚一(没收利润超出部分,再处以同额罚款),低于8%则无奖金。 2.奖金在严格控制利润的基础上,多劳多得。在现有学生数量下营业额低于20000元/月,则无奖金。每月高出20000元的部分不足5000元时乘以20%,高于5000元时乘以25%,作为本班的奖金。学校放假,按放假天数按比例折扣,星期不算。 3.奖金发放比例大致按1.8:1.3:1(班长:组长:成员),除扣罚外班长可按本班实际上下浮动30%。发放数额名册应及时上报。 四.伙食支出、收入和结算: 1.支出:一切支出须经司务室办理。 2.收入:一切收入必须通过收银机。不准私收现金。 3.结算:月底由生活办统一结算,清库须由管理员、会计和班长共同进行。 五.采购大宗物品、公物须经学校统一采购,蔬菜、副食可由各伙房自主采购,但采购的食品必须符合有关卫生标准和规定,必须经食堂管理员或生活办人员验收价格、数量和质量。本办法试行期3个月,如果发现有弄虚作假、成本过高现象,将予以扣罚,并收回采购自主权(仍由原采购员行使)。食品采购入帐须经主任签字,非食品采购入帐还须分管校长签字。 六.炊事机械设备、用具的管理: 1.各班炊事设备用具由各班使用,归学校所有,任何人不得据为己有或故意毁坏,如有发生,责令其照价赔偿,并据情节轻重给予纪律处分及经济处罚。班长任满,学校对所用设备严格检查、验收,发现非正常损坏,须照价赔偿。 2.食堂的冰箱、馒头机、搅面机、鼓风机排气扇及电饼铛,每年每件(套)预拨维修费50元(西伙房馒头机100元);其他用具、物品每年每300元。全年共计:东伙房550元,西伙房600元,超支部分伙房自理。用电设备的维修费超支部分应与班长、组长的责任挂钩,即:组长首先负担分管范围的20%,班长负担10%,其余由全组人员平均承担。节余部分归该班所有。 3.上述主要设备(冰箱、馒头机、搅面机、蒸车、排气扇及电饼铛)因使用时间较长或超过使用期而属非人为损坏,经学校研究可以添置和维修。地漏应使用过滤网,疏通费用从伙房维修费或奖金中支出。

江苏省规范基桩质量检测工作实施导则(DOC)

江苏省规范基桩质量检测工作实施导则 第一章总则 1.1 为确保基桩(地基和桩基)的工程质量、为设计和施工验收提供可靠依据,规范基桩质量检测工作十分重要。 1.2 基桩质量检测工作应符合安全适用、技术先进、操作规范、数据准确、评价正确的原则,满足《建筑地基基础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50202-2002的要求。依据《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50007-2002、《建筑桩基技术规范》(JGJ94-94 、《建筑基桩检测技术规范》(JGJ106-2003) 等现行技术标准,结合我省的实际情况,特制定规范基桩质量检测工作实施导则(以下简称《导则》)。 1.3 《导则》在江苏省行政区域内适用。凡在江苏省从事基桩质量检测工作都必须取得基桩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在资质证书规定的范围内开展工作。并取得计量认证合格证书。 1.4 从事基桩质量检测工作的所有检测人员包括技术负责人必须经江苏省建设厅培训、考试合格后上岗。检测人员不得同时在两个及两个以上检测机构内兼职。 1.5 基桩质量检测使用的检测仪器、设备的性能指标和使用参数应符合《建筑基桩检测技术规范》(JGJ106-2003 的规定,所用计量器具应经检定 合格在有效期内使用。 1.6 《导则》中的“基桩质量”是指《建筑地基基础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2-2002中的主控项目“桩体质量(桩身完整性、”和“承载力(地基承载力”。 第二章基本规定 2.1 基桩质量的检测方法包括检测桩身完整性的低应变法、高应变法、钻芯法和声波透射法,检测承载力的静载试验、高应变法。静载试验又分为竖向抗压试验、水平试验和竖向抗拔试验。 2.2 基桩质量检测应严格执行《建筑基桩检测技术规范》(JGJ106-2003中的各条强制性规定。 2.3 评价地(岩基的质量应经过承载力检测,评价桩基的质量应经过桩身完

税务规划重庆发布房产税改革试点暂行办法及实施细则

重庆发布房产税改革试点暂行办法及实施细则 为调节收入分配,引导个人合理住房消费,根据国务院第136次常务会议有关精神,重庆市人民政府决定于部分区域进行对部分个人住房征收房产税改革试点。现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本暂行办法。 视频:重庆对存量增量独栋别墅等开征房产税 壹、试点区域 试点区域为渝中区、江北区、沙坪坝区、九龙坡区、大渡口区、南岸区、北碚区、渝北区、巴南区(以下简称主城九区)。 二、征收对象 (壹)试点采取分步实施的方式。首批纳入征收对象的住房为: 1.个人拥有的独栋商品住宅。 2.个人新购的高档住房。高档住房是指建筑面积交易单价达到上俩年主城九区新建商品住房成交建筑面积均价2倍(含2倍)之上的住房。 3.于重庆市同时无户籍、无企业、无工作的个人新购的第二套(含第二套)之上的普通住房。 新购住房是指《暂行办法》施行之日起购买的住房(包括新建商品住房和存量住房)。新建商品住房购买时间以签订购房合同且 提交房屋所于地房地产交易和权属登记中心的时间为准,存量住房购买时间以办理房屋权属转移、变更登记手续时间为准。 (二)未列入征税范围的个人高档住房、多套普通住房,将适时纳入征税范围。 三、纳税人 纳税人为应税住房产权所有人。产权人为未成年人的,由其法定监护人纳税。产权出典的,

由承典人纳税。产权所有人、监护人、承典人不于房产所于地的,或者产权未确定及租典纠纷未解决的,由代管人或使用人纳税。 应税住房产权共有的,共有人应主动约定纳税人,未约定的,由税务机关指定纳税人。四、计税依据 应税住房的计税价值为房产交易价。条件成熟时,以房产评估值作为计税依据。 独栋商品住宅和高档住房壹经纳入应税范围,如无新的规定,无论是否出现产权变动均属纳税对象,其计税交易价和适用的税率均不再变动。 属于本办法规定的应税住房用于出租的,按本办法的规定征收房产税,不再按租金收入征收房产税。 五、税率 (壹)独栋商品住宅和高档住房建筑面积交易单价于上俩年主城九区新建商品住房成交建筑面积均价3倍以下的住房,税率为0.5%;3倍(含3倍)至4倍的,税率为1%;4倍(含4倍)之上的税率为1.2%。 (二)于重庆市同时无户籍、无企业、无工作的个人新购第二套(含第二套)之上的普通住房,税率为0.5%。 六、应纳税额的计算 (壹)个人住房房产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应纳税额=应税建筑面积×建筑面积交易单价×税率 应税建筑面积是指纳税人应税住房的建筑面积扣除免税面积后的面积。 (二)免税面积的计算。 扣除免税面积以家庭为单位,壹个家庭只能对壹套应税住房扣除免税面积。 纳税人于本办法施行前拥有的独栋商品住宅,免税面积为180㎡;新购的独栋商品住宅、高

学校食堂学生用餐管理制度之令狐采学创编

学校食堂学生用餐管理制度 令狐采学 为了贯彻《学校卫生工作条例》,保证学生的用餐安全,营造平安舒畅的校园环境,把食堂建成让学生感觉到家的温暖,特制定学生用餐管理制度。 一、按规定的进餐时间由班主任或有关任课老师带领有秩序地进入食堂。饭前学生洗手,注意饮食卫生,养成良好的用餐习惯。小学生按指定的桌次集中就餐. 二、为学生营造良好的进餐环境,提倡文明用餐,不争、抢、跑,养成良好的用餐习惯。就餐时应安静、专心,饭菜提倡“少打多添”,不挑食、不浪费。 三、尊重食堂工作人员的劳动,爱护小同学。 四、养成珍惜粮食,不浪费粮食的好习惯。以节约为荣,浪费为耻。 五、要爱护餐具,用餐结束后到指定的地方小心轻放,不可故意损坏或人为地使餐具变形。 六、用餐结束后要迅速离开食堂,不在食堂随地吐痰,不得喧哗哄闹,做到文明用餐。 七、食堂工作人员在分发饭菜时穿戴要规范,对师生要热情,服务要周到,不厌其烦,让师生满意。对全体师生一视同仁,老师学生一个样,生人熟人一个样。 文明用语

1、珍惜粮食就是热爱生命。 2、珍惜粮食,远离浪费。 3、文明礼貌,秩序井然。 4、《锄禾》不只是诗,知辛苦,更需要行动。 5、天地“粮”心,珍食莫蚀。 6、谁知盘中餐,粒粒皆辛苦。 8、饮水要思源,吃饭当节俭。粒粒盘中餐,皆是辛苦换。 9、一粥一饭当思来之不易,半丝半缕恒念物力维艰。 10、倒下的是剩饭,流走的是血汗。 11、盘内一分钟,厨内更多功。 12、请大家保持餐桌卫生,给我们一个干净的用餐环境。 13、学校食堂可真大,干净整洁靠大家。 14、干净、卫生,你我共同努力。 15、饭菜穿肠过,礼让心中留。 16、粒米虽小君莫扔,勤俭节约留美名。 17、粒米虽小犹不易,莫把辛苦当儿戏。 18、食堂饭菜香,吃个精光。 19、米饭粒粒念汗水,不惜粮食当自悔。 20、古诗《锄禾》你我读,盘中餐苦当记住。 21、节约光荣,人见人赞;浪费可耻,谁闻谁恶。 鼠场小学学校食堂管理制度 食堂管理领导机构: 组长:刘万成

学校食堂管理实施方案

学校食堂管理实施方案 方案一:学校食堂管理实施方案 为切实解决师生中午就餐问题,更好地体现服务育人的办学理念,尽快实现“学校让社会满意,首先从食堂让家长满意开始”的目标,现制定移民小学伙食团管理方案: 一、指导思想:诚信服务、用餐自愿;自愿参与、共同受益。 二、管理体制: 伙食团由总务处负责日常管理,根据需要设立。 1、伙食团长:郎守宏 主要职责:负责伙食团日常安全、卫生及饭菜质量的检查。 2、会计、出纳:梁伦泉宗元生 主要职责:(1)根据缴费情况,每月最后一天将下月各班用餐人数统计表交食堂。

(2)对伙食团收支设立专账,实行每月核算、经核价小组审查后当月公布。 3、保管员:向诗忠 主要职责:对原材料验货、收货、保管、发货及食品加工过程中的原料使用情况及卫生监督工作。 4、炊事班长(1人)(由在社会上聘请的一名有一定厨艺及管理经验的厨师担任) 主要职责:(1)负责小工的聘任、管理。 (2)每周一公布出当周每天的菜谱;做到营养搭配合理,同周内不重复。 (3)具体负责伙食团安全,卫生、食品加工及收发放工作。 (4)每天下午2:00将次日所需菜单材料清单交到总务处。 (5)每周五下午3:00与保管员一起提出下周原材料采购计划交到总务处。

5、炊事员:原则上由炊事班长聘请。聘请人数的确定:每100人就餐1名炊事员。 主要职责:按炊事班长的安排,保质、保量地完成伙食团的安全、卫生、食品加工及发放、餐厅卫生的打扫等工作。 6、核价小组:每学年开学前从教职中推选3名代表成立伙食团核价小组,每月末对食堂收支账务进行审查。 三、原材料的采购 (1)大宗原材料采购 肉、米、油、调料:根据食堂需要定点采购,(必须是区教委中标单位)送货上门。每次采购由保管员验货、伙食团长验称并签字,学校主管领导签字后出纳才予付款、会计做账。 (2)小宗原材料 时令蔬菜:每天采购一次,采取定点采购,送货上门。每天由保管员验货、验称、签字,当月交主管领导审核签字后,

江苏省规范基桩质量检测工作实施导则

关于印发《江苏省规范基桩质量检测工作实施导则》的通知苏建工(2005)263号 各省辖市建设局(建委)、苏州工业园区规划建设局: 为提高工程质量检测水平,促进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规范化建设,我们组织编写了《江苏省规范基桩质量检测工作实施导则》,现印发给你们,请各地认真贯彻执行,在执行中如有问题和建议,请及时与我厅工程建设处联系。 附件:《江苏省规范基桩质量检测工作实施导则》 江苏省建设厅 二○○五年八月十一日 江苏省规范基桩质量检测工作实施导则 第一章总则 1.1 为确保基桩(地基和桩基)的工程质量、为设计和施工验收提供可靠依据,规范基桩质量检测工作十分重要。 1.2 基桩质量检测工作应符合安全适用、技术先进、操作规范、数据准确、评价正确的原则,满足《建筑地基基础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2-2002)的要求。依据《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50007-2002)、《建筑桩基技术规范》(JGJ94-94)、《建筑基桩检测技术规范》(JGJ106-2003)等现行技术标准,结合我省的实际情况,特制定规范基桩质量检测工作实施导则(以下简称《导则》)。 1.3 《导则》在江苏省行政区域内适用。凡在江苏省从事基桩质量检测工作都必须取得基桩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在资质证书规定的范围内开展工作。并取得计量认证合格证书。 1.4 从事基桩质量检测工作的所有检测人员包括技术负责人必须经江苏省建设厅培训、考试合格后上岗。检测人员不得同时在两个及两个以上检测机构内兼职。 1.5 基桩质量检测使用的检测仪器、设备的性能指标和使用参数应符合《建筑基桩检测技术规范》(JGJ106-2003)的规定,所用计量器具应经检定合格在有效期内使用。 1.6 《导则》中的“基桩质量”是指《建筑地基基础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2-2002)中的主控项目“桩体质量(桩身完整性)”和“承载力(地基承载力)”。 第二章基本规定 2.1 基桩质量的检测方法包括检测桩身完整性的低应变法、高应变法、钻芯法和声波透射法,检测承载力的静载试验、高应变法。静载试验又分为竖向抗压试验、水平试验和竖向抗拔试验。 2.2 基桩质量检测应严格执行《建筑基桩检测技术规范》(JGJ106-2003)中的各条强制性规定。 2.3 评价地(岩)基的质量应经过承载力检测,评价桩基的质量应经过桩身完整性检测和承载力检测。具体工程的检测内容及采用的检测方法应能满足《建筑地基基础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2-2002)的要求。 2.4 桩身完整性检测的结果评价,应按照《建筑基桩检测技术规范》(JGJ106-2003)表 3.5.1的原则,依据各种具体方法的实测数据和特征并参考勘察、设计和施工等资料综合分析。 2.5 承载力检测的结果评价,应符合设计所采用的规范要求。设计所采用的规范要求不明确时,应符合《建筑基桩检测技术规范》(JGJ106-2003)的要求。 2.6 检测工作程序应按《建筑基桩检测技术规范》(JGJ106-2003)图 3.2.1(检测程序框图)进行。 2.7 检测前的主要准备工作 2.7.1 调查、收集资料的内容有: 1.设计文件要求和委托方的检测目的; 2.工程名称、工程地点、建设、监理、勘察、设计、施工单位名称; 3.工程地质勘察资料、基础设计图纸、基础施工记录等,及施工中出现的异常情况; 4.工程的场地环境条件。 2.7.2 根据设计文件要求和委托方的检测目的,结合工程实际情况,确定检测方法,制定检测方案。检测方案应满足《建筑地基基础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2-2002)的要求,具有可操作性,并明确以下内容:工程概况、检测目的、检测方法及其依据的技术标准、检测数量、被检桩(点)的位置、参加的检测人员、计划检测工期、采取的安全措施,所需配合机械及其对场地要求等。 2.7.3 检测前应检查仪器、设备,确保正常运行。 2.7.4 检测场地的道路、供电等满足检测要求后,检测设备方可进场。 第三章检测方法 3.1 静载试验 3.1.1静载试验的试验目的是确定基桩承载力。为工程提供设计依据的试验应加载至出现极限荷载,为工程提供验收依据的试验应加载至不少于设计要求的承载力特征值的2倍。 3.1.2竖向抗压静载试验的加载方法采用慢速维持荷载法,维持荷载的精度不大于每级加载增量的±10%。 3.1.3常规静载试验反力有锚桩反力、压重反力、锚桩压重联合反力三类。静载试验仪器、设备、试验反力的安装除必须满足《建筑基桩检测技术规范》(JGJ106-2003)第 4.2.1-4.2.5款的规定外,还必须符合: 1.反力容量不得小于最大加载量的1.2倍。 2.反力装置应设有足够能力的安全支墩,预防偏心、失稳;压重反力应采用固体、规则形状荷载物(反力容量≤500kN 时可使用袋装砂、土),全部压重反力应于检测前一次整齐码放到位。 3.对大吨位(≥10000KN)的静载试验,应增加变形基准的辅助测量。 4.严禁采用静力压桩机或类似的打桩机架作为竖向抗压试验的反力平台装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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