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速公路施工技术管理办法(正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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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路工程施工现场管理制度及办法

公路工程施工现场管理制度及办法

公路工程施工现场管理制度及办法一、总则为规范公路工程施工现场管理,提高工程施工质量和效率,保障施工作业人员的安全,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管理范围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所有公路工程施工项目的现场管理,包括但不限于路基工程、路面工程、桥梁工程等。

三、责任主体1. 业主单位负责对施工现场管理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并对不符合要求的情况予以指导和整改。

2. 施工单位负责按照本制度的要求进行现场管理,并保证施工质量和安全。

3. 管理部门负责对公路工程施工现场管理工作进行监督和指导,并处罚不符合要求的行为。

四、施工现场管理要求1. 施工现场应设置管理机构,明确各个管理人员的职责和权限。

2. 施工现场应配备足够的劳动力和技术人员,保证施工进度和质量。

3. 施工现场应建立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确保施工作业人员的安全。

五、管理办法1. 施工现场应严格按照设计图纸和规范要求进行施工,不得擅自变更设计和施工方案。

2. 施工现场应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整改,并报告给管理部门。

3. 施工现场应做好施工材料的采购和管理,确保施工质量。

4. 施工单位应定期对施工作业人员进行安全培训,提高他们的安全意识。

5. 施工现场应加强环境保护工作,做好施工废弃物的处理和清运工作。

六、管理制度执行1. 对于不遵守管理制度要求的施工单位,管理部门将责令改正,直至暂停施工并罚款。

2. 对于严重违反管理制度要求的施工单位,管理部门将取消其施工资格,并追究其法律责任。

七、附则本管理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正式执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

以上是公路工程施工现场管理制度及办法的内容,希望各相关单位和人员都能认真执行,确保公路工程施工的质量和安全。

高速公路养护施工作业安全管理办法.pptx

高速公路养护施工作业安全管理办法.pptx
(一)施工作业车辆应当符合以下规定:
1、车身应当统一喷涂桔黄色或粘贴反光膜作为安全示警标识;
2、驾驶室顶部明显处应当设置黄色示警灯,驾驶室高度不足的特殊车辆,应当在车身最高部位顶部明显处设置 黄色警示灯,且在车厢板尾部两侧最高处各增设一个黄色示警灯;
3、配备车厢板的施工车辆应当在后车厢板悬挂移动性施工作业标志,且标志背面应当斜插两面红色示警旗,车 厢高栏处悬挂施工指示标志(自卸车除外);无车厢板且发动机后置的施工车辆应当在发动机后盖外侧悬挂施工作 业标志,且标志背面应当斜插两面红色示警旗。施工作业标志、红色示警旗及施工指示标志的尺寸、式样应当符合 国家、省有关道路交通标志标线的规定。
(Ξ)诱导标志必须在该收费站关闭前1小时设置完成,不得提前和拖后;在解除关闭的同时拆除,不得提前和 拖后。
第十九条中央分隔带活动开口的管理
(一)施工养护作业需开启中央分隔带活动护栏时,施工单位应向公司提出申请,得到同意后方可开启。严禁 擅自开启中央活动护栏。
(二)因施工特殊需要,养护施工车辆临时利用中央活动开口调头时,应当采取安全保障措施,优先保证正常 过往车辆通行安全,严禁抢道抢行;施工车辆调头后,施工人员应立即将中央活动开口恢复原状。
第二十三条违反本规定,未经批准擅自组织公路养护施工作业的,管理单位应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
第二十四条如因施工作业导致路产损失的,施工单位应按高速公路路产损坏赔偿标准予以赔偿。
第二十五条施工单位不服从监督人员管理,造成交通事故和意外事故的,由施工单位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五章附则
第二十六条本规定由公司工程养护部负责解释。
施工单位应当按规定购买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并为所有施工作业人员办理各类人员保险,并应积极采用先进的 施工设备,提高施工作业效率,保证养护工程质量,减少施工作业时间。

高速公路运营管理单位养护专项工程施工管理办法

高速公路运营管理单位养护专项工程施工管理办法

高速公路运营管理单位养护专项工程施工管理办法1 总则1.1为加强XX高速公路养护专项工程施工管理,实现保质量、保工期、保投资、保安全、保环境、保畅通的“六个确保”目标,提高投资效益及工程管理水平,使工程管理制度化、标准化、规范化、程序化,根据有关法规规定和合同文件要求,结合XX高速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1.2 XX 高速公路养护专项工程施工管理要以“XX 厚德文化”为引领,发扬“团结务实、严谨创新、廉洁高效、优质环保”的精神,以“六个确保”为目标,对工程项目的全过程进行严格管理,确保每一专项工程都达到优良工程。

2 管理职责2.1 XX 高速公路养护专项工程施工管理成立以主管副处长为组长的养护专项工程领导小组,XX 高速公路养护科是养护专项工程主要管理部门,××养护工区和××养护工区配合养护科对养护专项工程进行管理。

养护科和养护工区分别设立专项工程师具体负责对养护专项工程的管理。

主要包括对工程质量、工程进度、工程费用、工程变更设计、施工监理、新技术、新材料推广、工程检查、资料管理、工程物资、工程资金、首件工程、环境保护、安全生产、地方协调、道路保畅、廉政建设、宣传报道、学习培训、竣工验收、资料归档等方面进行管理。

2.2 XX 高速公路养护专项工程委托项目驻地监理工程师,按监理合同规定对专项工程在工程质量、进度和费用等方面进行现场监理。

根据工程的大小不同,配备合同要求的专业监理工程师对工程的全过程进行巡监、旁站和抽检。

2.3 XX 高速公路养护专项工程承包人实行项目经理负责制,由中标单位在投标时任命一名项目经理和一名项目总工,项目经理代表承包人履行施工承包合同义务,对本合同段专项工程按施工协议要求实施全方位管理。

3 施工准备管理3.1 专项工程师要认真研读合同文件、技术规范、质量标准、试验检测方法、项目管理办法,掌握施工工艺和技术规范要求。

认真审查设计图纸、资料,对“错、漏、碰”和含糊不清的地方要认真核对,并与设计单位进行沟通确认。

河南省交通厅关于印发《厅属单位组建高速公路项目建设公司从业管理规定》的通知-豫交工[2009]2号

河南省交通厅关于印发《厅属单位组建高速公路项目建设公司从业管理规定》的通知-豫交工[2009]2号

河南省交通厅关于印发《厅属单位组建高速公路项目建设公司从业管理规定》的通知正文:---------------------------------------------------------------------------------------------------------------------------------------------------- 河南省交通厅关于印发《厅属单位组建高速公路项目建设公司从业管理规定》的通知(豫交工〔2009〕2号)厅直属各单位,厅机关有关处室:为加强厅直属单位组建高速公路项目建设公司的管理,进一步加强项目公司从业人员管理,根据交通部《公路建设项目法人资格标准》(交公路发〔2001〕583号)和《河南省高速公路项目建设管理公司从业管理暂行规定》(豫交工〔2003〕485号)的有关要求,省厅制定了《厅属单位组建高速公路建设公司从业管理规定》,现予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河南省交通厅二OO九年一月十二日厅属单位组建高速公路项目建设公司从业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厅属单位组建高速公路项目建设公司的管理,根据交通部《公路建设项目法人资格标准》(交公路发〔2001〕583号)和《河南省高速公路项目建设管理公司从业管理暂行规定》(豫交工〔2003〕485号)的有关规定,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厅属有关单位组建的从事高速公路项目建设、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管理单位称为项目公司(以下称项目公司),相关厅直单位为项目公司的项目主管单位(以下称项目主管单位)。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由省交通厅直属单位投资建设的高速公路项目。

第二章基本原则第四条接受依法监督管理原则。

项目公司必须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行业规章和规范、国家颁布的强制性标准实施对工程的建设管理工作,接受行业主管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管理。

第五条精简高效、科学设岗原则。

高速公路项目公司内设部门要精简高效,岗位设置要科学合理,岗位职责要明确,合理定员、健全制度、强化管理,全方位展示我省高速公路形象。

高速公路项目安全生产管理实施办法(三篇)

高速公路项目安全生产管理实施办法(三篇)

高速公路项目安全生产管理实施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高速公路项目的安全生产,保护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国家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高速公路项目指的是建设、改建、维护、运营的高速公路工程,包括高速公路的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保险单位以及其他相关单位。

第三条高速公路项目安全生产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安全第一,预防为主。

将安全放在工作的首位,早预见、早预防、早发现、早解决问题。

(二)依法治理,综合治理。

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综合治理,形成整体效应。

(三)责任明确,属地管理。

各级单位明确安全生产管理责任,属地管理,实施分级负责制。

(四)科学技术,科学管理。

运用科学技术手段,提高管理水平和工作效率。

第二章安全生产责任第四条高速公路建设单位是高速公路项目安全的主体责任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并负责全面组织、指导和监督项目的安全生产工作。

第五条高速公路建设单位应当成立项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制定项目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明确各级管理人员的岗位责任,并提供必要的人员、物资和资金保障。

第六条高速公路建设单位应当制定安全生产计划,明确安全生产目标和工作任务,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培训和教育,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

第七条高速公路建设单位应当落实安全设施和设备,确保施工现场安全。

第八条施工单位是高速公路项目安全生产的实施单位,应当按照高速公路建设单位的要求,制定安全施工方案和操作规程,以及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

第九条施工单位应当组织开展安全培训和教育,加强对员工的安全教育和技术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

第十条监理单位是高速公路项目施工质量和安全的监督单位,应当对施工单位的安全施工进行监督,并及时发现和纠正安全隐患。

第十一条设计单位应当按照高速公路建设单位的要求,编制符合安全要求的设计方案和施工图纸,确保施工的安全性。

福建省高速公路涉路工程管理办法

福建省高速公路涉路工程管理办法

福建省高速公路涉路工程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高速公路保护,保障高速公路完好、安全和畅通,维护路产、路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福建省公路路政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以及公路工程技术标准、规范和规定,结合我省高速公路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高速公路包括高速公路主线、连接线和沿线设施,高速公路用地包括高速公路主线用地、连接线用地、沿线设施用地和其它已征用地。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的涉路工程,包括跨越式涉路工程、穿越式涉路工程、并行式涉路工程、接入式涉路工程和利用公路结构物的涉路工程,但不包括高速公路养护工程和应急抢险工程。

跨越式涉路工程,是指从高速公路上方(含隧道上方)通过的铁路(含轨道交通)、公路、城市道路、人行天桥,电力、通信、广播、电视等线缆,输油、输气、给排水等管道,以及水利隧洞、渡槽等建设工程及其设施。

穿越式涉路工程,是指从高速公路下方(含隧道下方、桥下空间及地面以下)通过的铁路(含轨道交通)、公路、城市道路、通道、厂(场)区道路,电力、通信、广播、电视等线缆,输油、输气、给排水等管道,以及水利隧洞、涵洞、水渠、河道疏浚拓宽等建设工程及其设施。

并行式涉路工程,是指在高速公路两侧或一侧用地或建筑控制区范围内,设置与高速公路路线走向相同的铁路(含轨道交通)、公路、城市道路,电力、通信、广播、电视等线缆,输油、燃气、给排水等管道,以及水渠、河道疏浚拓宽等建设工程及其设施。

接入式涉路工程,是指接入高速公路的公路、城市道路,服务区、停车区、加油加气站、集散场地等出入口,以及与高速公路连接线平面交叉等建设工程。

利用公路结构物的涉路工程,是指利用高速公路的桥梁(含交叉桥梁)、隧道、涵洞、通道等敷设各种管线、设置隔音墙、悬挂非公路标志等建设工程。

第四条涉路工程分为重要涉路工程和一般涉路工程。

下列涉路工程为重要涉路工程:一、需要占用、挖掘高速公路、高速公路用地(不含桥下用地)进行建设,或者使高速公路改建(指高速公路改线、平纵线形改变、横断面改变以及结构改变等,下同),或者从高速公路隧道上方或下方通过的跨越式、穿越式、并行式涉路工程;二、需要在高速公路建筑控制区内设置桥墩(台)、110Kv及以上电力塔基和输变电站、输油输气管道支承结构等的跨越式涉路工程;三、需要利用桥下空间(含地面以下)建设铁路(含轨道交通)、公路、城市道路、厂(场)区道路,铺设或埋设输油管道、热力管道、设计压力大于0.4兆帕的输气管道、35Kv及以上电缆、外径(包括套管)1米及以上的给排水管道,以及开挖顶宽大于5米或深度大于3米的水渠、河道疏浚拓宽等涉路工程;四、需要在建筑控制区范围内,建设与高速公路路线走向相同的铁路(含轨道交通)、公路、城市道路,架设、埋设、铺设110Kv及以上电缆以及建设110Kv及以上电力塔基和输变电站,铺设、埋设输油管道、热力管道、设计压力大于0.4兆帕的输气管道,以及开挖顶宽大于5米或深度大于3米的水渠、河道疏浚拓宽等并行式涉路工程;五、需要接入高速公路主线的公路、城市道路,服务区、停车区、加油加气站、集散场地等出入口的接入式涉路工程;六、需要利用高速公路桥梁(含交叉桥梁)、隧道、涵洞、通道等铺设35Kv及以上电缆、输油管道、热力管道、输气管道、内径60cm 及以上的给排水管道等涉路工程。

高速公路施工安全管理制度

高速公路施工安全管理制度

高速公路施工安全管理制度1. 施工组织安全管理:制定施工组织安全管理方案,明确施工人员的职责和权限,建立安全管理组织机构,并进行岗位责任划分。

2. 施工现场管理:设立施工现场安全标志,建立施工现场入出口管控措施,防止外来人员进入施工区域,严格控制施工现场的动火、起重、爆破等危险作业。

检查施工设备的安全性能,及时排除设备故障和隐患。

3. 施工人员安全管理: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确保他们具备相应的安全意识和技能。

规定施工人员的防护用具和个人防护措施,如安全帽、安全鞋等。

4. 施工材料管理:对涉及施工材料的采购、储存、运输过程进行管理,保证施工材料的质量和安全性。

在施工现场建立材料储存区域,并设立材料单独储存的区域,防止发生材料混乱或秩序混乱的情况。

5. 施工设备管理:对施工设备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并建立设备维护档案。

对设备使用人员进行培训和考核,确保设备的安全使用。

6. 施工防护措施管理:根据施工工程的具体情况,制定相应的施工防护措施方案。

如设置安全围挡、安全网、安全绳等,确保施工现场周边的安全。

7. 施工安全监测及事故处理管理:对施工现场进行定期的安全检查和监测,发现安全隐患及时采取措施进行整改。

对施工中发生的事故进行调查,总结教训,确保类似事故不再发生。

8. 安全监督检查管理:由专门的安全监督人员进行现场监督和检查,对施工中的安全管理情况进行评估和检查,并及时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

9. 安全培训和教育管理:定期组织安全培训和教育活动,提高施工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技能,增强他们对安全管理制度的认同和执行。

10. 安全奖惩制度管理:建立健全的安全奖励和惩罚制度,对施工中积极参与安全管理的人员进行奖励,对不遵守安全规定和发生安全事故的人员进行相应的处罚。

公路工程管理规章制度制度

公路工程管理规章制度制度

公路工程管理规章制度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路工程管理行为,提高公路工程建设质量,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公路法》和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公路工程管理规章制度适用于国家、地方和企事业单位进行的公路工程建设、维护和管理活动。

第三条公路工程管理规章制度应当遵循“安全第一、质量为重、科学管理、依法合规”的原则。

第四条公路工程管理规章制度的具体内容和执行程序由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制定,并依法公布实施。

第五条公路工程管理规章制度的解释权属于交通运输主管部门。

第六条对于违反公路工程管理规章制度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第二章公路工程建设管理第七条公路工程项目的审批、立项和设计应当符合国家和地方规划要求,保障公路工程建设的合理性、可行性和经济性。

第八条公路工程建设项目的承建单位应当具备相应的资质和技术实力,保证公路工程建设的质量和安全。

第九条公路工程建设项目的施工过程应当根据设计要求进行,保障施工质量,确保工期进度,做好施工现场安全管理。

第十条公路工程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应当按照相关规定进行,确保工程质量符合国家标准和规范。

第十一条公路工程建设项目的维护管理应当及时进行,确保公路设施的安全运行。

第三章公路工程维护管理第十二条公路工程维护管理应当按照相关规定进行,确保公路设施的安全运行和长久使用。

第十三条公路工程维护管理包括巡查、维修、养护等内容,要求相关单位和人员积极履行维护管理责任。

第十四条公路工程维护管理工作应当建立健全相关制度和规范,确保工作的有序开展。

第十五条公路工程维护管理单位应当定期进行设施检查和评估,对于存在的问题及时处理,确保公路设施的完好。

第十六条公路工程维护管理单位应当加强人员培训和技术提升,提高维护管理水平。

第四章公路工程安全管理第十七条公路工程安全管理是公路工程建设和运营中的重要内容,相关单位和人员要履行安全管理责任。

第十八条公路工程安全管理应当建立健全相关制度和规范,对于存在的安全隐患要及时处理,确保公路运行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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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速公路施工技术管理办
法(正式)
Standardize The Management Mechanism To Make The Personnel In The Organization Operate According To The Established Standards And Reach The Expected Leve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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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编号:KG-AO-7901-61 高速公路施工技术管理办法(正式)
使用备注:本文档可用在日常工作场景,通过对管理机制、管理原则、管理方法以及管理机构进行设置固定的规范,从而使得组织内人员按照既定标准、规范的要求进行操作,使日常工作或活动达到预期的水平。

下载后就可自由编辑。

项目部属各单位:
为加强我部技术管理力度,结合我部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浦南高速公路施工技术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望遵照执行。

施工技术管理是企业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做好施工技术管理工作对于确保安全、质量、工期和施工生产的顺利进行,提高经济效益,增强企业的竞争能力和整体素质具有重要的意义,为了适应市场经济的发展,贯彻实施公司《程序文件》,遵循浦南高速公路工程《施工技术规范》的要求,结合《集团公司施工技术管理办法(试行)》,对本项目部的施工技术管理作了系统的阐述。

旨在使项目部施工技术管理人员在工作中有章可循,有“法”可依,优质、高效、安全地完成浦南高速公路。

第一节总则
第1.0条技术管理工作的作用:
保证施工进程符合技术要求,保证施工按正常秩序进行。

合理配置生产要素,提高劳动生产率,降低工程成本,提高生产经营效果。

使施工建立在先进的技术基础之上,从而保证工程质量。

第1.1条技术管理工作主要内容有:
1、审核设计文件,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2、制定施工组织设计及施工技术方案。

3、交接桩及工程施工测量。

4、施工技术交底。

5、变更设计管理。

6、技术文件资料管理。

7、施工技术总结。

8、竣工文件的编制。

第二节审查设计文件
第2.1条审查设计文件是工程设计的重要环节,通过参加设计审查,可以了解设计意图,设计标准,
熟习设计内容,以便更好的组织施工。

第2.2条各施工单位根据所划分工程任务,由各单位总工程师或技术主管组织有关人员进行审查。

第2.3条设计文件审查包括以下内容:设计文件应进一步明确的问题,详细工程数量汇总表,与“设计文件工程数量汇总表”相对照的工程明细表,工程材料数量汇总表,各工点安置设备表,图纸、规范一览表;并填写设计文件会审记录,一式两份,报项目部工程部一份,另一份自己留底。

第2.4条参加设计图审查人员,要认真负责的审查设计文件和图纸,注意设计文件编制的资料是否充足,内容是否齐全,深度是否符合规定,既要坚持原则和标准,又要顾全大局,积极主动和有关单位协商研究问题。

第三节工程测量管理
第3.1条测量工作是工程建设的重要环节,测量成果是设计、施工的依据,是确保工程质量、加快施工进度,提高经济效益的重要技术手段。

测量人员必
须牢固树立吃苦耐劳,勇于拼搏,团结协作,认真负责的思想,以科学求实,精益求精的态度,高标准,严要求做好测量工作。

并要理论联系实际,不断总结经验,积极采用新技术,圆满的完成各项测量任务。

第3.2条工程测量的基本任务是根据设计文件,按照设计和规范要求,对各项建筑物的位置、方向、标高、尺寸、工程数量进行测量、计算、复核,保证工程项目准确无误地按设计施工。

第3.3条测量工作实行分级管理,测量机构受工程技术部领导。

第 3.4条项目部测量班负责测量工作的管理及对各施工单位测量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和技术业务指导,解决测量工作中的技术难题。

第 3.5条项目部测量班负责与设计单位的交桩事宜,组织测量人员交接桩,进行全线复测,竣工测量和成果整理。

第3.6条项目部测量班职责
组织工程项目的交接桩,复测工作,并将复测成
果向所属施工单位办理移交。

监督检查各施工单位对所辖管段建筑物的定测和施工测量。

负责各类建筑物的施工控制和护桩的测设安装测量及竣工测量。

负责工程临时汽车运输便道和其他临时设施的勘测工作。

负责中间验收测量。

第3.7条各施工单位测量员职责
参加项目部组织的交接桩工作及工程开工前的中桩边线和横断面的施工复测。

参加项目部的贯通测量及永久桩橛的埋设。

保护好控制桩、导线点桩、防止丢失和破坏。

及时收集、整理测量资料。

第 3.8条项目部测量班向所属各施工单位交桩范围
经复测的线路中桩,水准点桩及路基边桩。

临时引的水准点位置及标高。

各类建筑物控制桩、方向桩及护桩。

第3.9条交接桩标准
交接桩手续要完善,各种数据要反复核准,记录字迹要清晰,文字要做到言简意赅。

桩橛标志要明显,标桩书写工整、符合规定。

第3.10条桩橛的埋设及保护
护桩应设定于施工范围以外,稳固可靠且通视良好,不宜破坏处,护桩应尽量正交设放,用砼护桩,且订设标志桩,标志桩书记清楚。

永久性桩埋设砼桩(直径16—20cm,深30—40cm)钢筋锯“+”字以示点位。

控制桩及护桩设好后,应在护桩记录本上详细记录点的位置及周围标志,便于使用时寻找,同时应向施工人员和当地群众宣传测量标志的重要性及注意事项。

项目部、各施工单位技术人员、测量人员应注意保护为控制工程建设所定的控制桩,导线点桩,如发现损坏丢失,应报告项目部测量班。

施工中必须搬迁的控制桩橛,应经项目部测量工
程师批准,按原精度移测,擅自搬迁和毁坏桩者,应追究责任,严肃处理。

第3.11条测量资料管理
各项测量记录要求记注明显,没有涂抹,计算成果和图表准确清晰,所有测算资料均要签署完整,未经复核和验算的资料不得使用。

一切观测值和记录项目,必须在现场核对记录清楚,不得凭回忆补记测量成果,测量手薄必须填列页次,注明观测者、记录者、日期、天气及测量仪器,因超限画去的观测记录,应注明原因,并予以保存,不得撕毁,各种测量手薄应按规定内容及格式统一,不得用纸片和小本子代替。

测量原始记录,资料应收集、管理齐全并按工程项目分类由专人负责保管。

第3.12条测量仪器管理
各种测量仪器均属计量器具,应按计量器具统一管理。

各种测量仪器工具的质量性能应定期进行检定和维修。

仪器的使用和维护必须严格按规定执行,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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