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8-县(市、区)党政领导干部年度工作考核方案(试行)
1998-党政领导干部考核工作暂行规定

党政领导干部考核工作暂行规定(1998年5月26日)第一章总则第二章考核方式第三章考核程序第四章考核结果的评定和运用第五章考核结果的评定和运用第六章考核机关第七章考核的纪律与监督第八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全面、客观、公正、准确地考核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政治业务素质和履行职责的情况,加强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管理与监督、激励与约束,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暂行条例》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的考核工作,是指考核机关按照一定的程序和方法,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政治业务素质和履行职责的情况所进行的考察、核实、评价,并以此作为加强对领导班子的管理和领导干部任用、奖惩等的依据。
第三条考核工作必须坚持以下原则:(一)党管干部原则; (二)客观公正原则; (三)注重实绩原则; (四)群众公认原则。
第四条本规定适用于考核中共中央、国务院的工作部门(含派出机构)、全国人大常委会、全国政协的有关工作机构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地方县以上(含县级)党委、人大常委会、政府、政协、纪委、法院、检察院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地方县以上(含县级)党委、政府的工作部门(含派出机构)和人大常委会、政协的有关工作机构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
县级以上党委、政府的直属事业单位和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考核,参照本规定有关内容执行。
纪委、法院、检察院的内设机构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党委、政府的工作部门(含派出机构)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人大常委会、政协工作机构的内设机构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按照或参照《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进行年度考核。
第二章考核方式第五条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考核,包括平时考核、任职前考核、定期考核。
第六条平时考核是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所进行的经常性考核。
考核机关通过检查工作、个别谈话、专项调查、派人参加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和年度总结工作会等多种形式和渠道,了解考核对象的有关情况。
第六章 公务员考核

公务员的考核分为平时考核和定期考 核。定期考核以平时考核为基础。
21/39
国家公务员管理教程
21世纪公共管理系列教材
6.2 公务员考核的原则、内容和方法
6.2.4 公务员的定期考核
对非领导成员公务员的定期考核采取 年度考核的方式,先由个人按照职位职责 和有关要求进行总结,主管领导在听取群 众意见后,提出考核等次建议,由本机关 负责人或者授权的考核委员会确定考核等 次。 对领导成员的定期考核,由主管机关 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6.1 公务员考核的含义、渊源和意义
6.1.2 公务员考核的历史渊源
唐朝考核标准:“二十七最 ”
一曰献可替否,拾遗补阙,为近侍之最;二曰铨衡人物, 擢尽才良,为选司之最;三曰扬清激浊,褒贬必当,为考校 之最;四曰礼制仪式,动合经典,为礼官之最;五曰音律克 谐,不失节奏,为乐官之最;六曰决断不滞,与夺合理,为 判事之最;七曰部统有方,警守无失,为宿卫之最;八曰兵 士调集(一作习),戎装充备,为督领之最;九曰推鞠得情, 处断平允,为法官之最;十曰雠校精审,明于刊定,为校正 之最;十一曰承旨敷奏,吐纳明敏,为宣纳之最;十二曰训 导有方,生徒充业,为学官之最;十三曰赏罚严明,攻战必 胜,为将帅之最;十四曰礼义兴行,肃清所部,为政教之最; 7/39
6.1.2 公务员考核的历史渊源
我国公务员考核制度是干部考核的自我发展和自我完善。 1928年7月 《中国共产党组织决定草案》已较为完整地提出了党员干部的考 核标准。 1938年8月 中央提出必须详细审查党员成分,保证党的各级领导机关掌握 在经过考验和忠实可靠的干部手中。 1938年11月 《关于各级党委暂行组织机构的决定》指出,各级党委之下设组 织部,干部考察是党委组织部门的重要职责。 1940年7月 在各党委组织部、军队政治部之下设立干部科。 1943年8月 《关于审查干部的决定》中提出了应当建立“首长负责、自己动 手、领导骨干与广大群众相结合”的考核组织。
国家公务员的考核与职务升降制度

调查研究能力
坚持实践第一的观点,实事求是, 讲真话、写实情;坚持群众路线, 掌握科学的调查研究方法;善于发 现问题、分析问题,准确把握事物 发展的历史、现状和产生的影响; 积极探索事物发展的规律,预测发 展的趋势,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 善于总结经验,发现典型,指导、 推动工作。
31
学习能力
树立终身学习观念,有良好的学 风,理论联系实际,学以致用;学 习目标明确,根据自己的知识结构 和工作需要,从理论和实践两方面 积累知识与经验;掌握科学学习方 法,及时更新和掌握与工作需要相 适应的知识、技能;拓宽学习途径, 向书本学、向实践学、向他人学。
26
考核内容
第三十三条 对公务员的考核,按照 管理权限,全面考核公务员的德、 能、勤、绩、廉,重点考核工作实 绩。
27
《国家公务员通用能力标准框架 (试行)》
政治鉴别能力,即有相应的政治理论功 底,坚持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 本纲领和基本经验,认真实践“三个代 表”重要思想;善于从政治上观察、思 考和处理问题,能透过现象看本质,是 非分明;具有一定的政治敏锐性和洞察 力,正确把握时代发展要求,科学判断 形势;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34
应对突发事件能力
有效掌握工作相关信息,及时捕捉带 有倾向性、潜矛盾,善于协调不同 利益关系;面对突发事件,头脑清醒, 科学分析,敏锐把握事件潜在影响,密 切掌握事态发展情况;准确判断,果断 行动,整合资源,调动各种力量,有序 应对突发事件。
2、美国 内容 美国公务员考核的内容也包括考勤和考绩两个方 面。 根据1950年通过的《工作考绩法》,美国公务员 的考绩制包括三个方面的内容: (1)工作数量:可接受的工作份数;尽职的程度;所达 到的工作期限:努力的效果;其他时效因素。 (2)工作质量:工作的准确性:工作的认可度:工作的 美观性;遵守工作规定的程度;在完成工作上所表现 的技巧与能力。 (3)工作适应能力:与上司及同事的合作性;对新工作 的适应能力;遵守法规的能力;适应工作环境的能力。 20
(绩效考核)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办法(试行)

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办法(试行)第壹条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队伍建设,进壹步改进和完善年度考核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关于建立促进科学发展的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评价机制的意见》和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党政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的年度考核。
对党政机关内设机构领导干部的年度考核,按照《公务员考核规定(试行)》办理。
第三条领导班子年度考核,主要考核本年度发挥职能作用情况,内容包括思想政治建设、领导水平、工作实绩、完成重点任务、反腐倡廉等方面的实际成效。
领导干部年度考核,主要考核本年度履行岗位职责情况,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现实表现。
第四条年度考核按照干部管理权限,于上级党委(党组)领导下,由上级组织人事部门会同本级党委(党组)于每年年末或者次年年初组织实施。
第五条年度考核于年度总结的基础上进行。
党委(党组)于年度总结前,应当采取适当方式征求干部群众意见,领导干部本人也能够通过谈心等形式听取意见。
根据年度考核内容及有关要求,结合干部群众的意见,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提前撰写且提交工作总结和个人述职方案。
领导班子工作总结壹般结合单位年终总结进行,主要包括本年度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完成目标任务、执行民主集中制、干部选拔任用、反腐倡廉等方面情况。
领导干部个人述职方案,主要包括本年度个人思想政治情况、履行岗位职责、完成重点工作、廉洁自律等情况存于的突出问题和改进措施以及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第六条年度考核测评按照下列程序和要求进行:(壹)提前发放领导班子工作总结、领导干部个人述职方案、测评要点、年度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等材料;(二)召开民主测评会议。
会议由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主持,参加测评人员分别参照《地方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办法(试行)》、《党政工作部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办法(试行)》中的民主测评参加人员范围确定。
干部年度考核方案9篇

干部年度考核方案干部年度考核方案9篇为了确保工作或事情能有条不紊地开展,往往需要预先进行方案制定工作,方案是书面计划,具有内容条理清楚、步骤清晰的特点。
制定方案需要注意哪些问题呢?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干部年度考核方案,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干部年度考核方案1根据市机关效能建设领导小组印发的《20xx年度政府及部门绩效管理考评方案》精神,结合水利工作实际,制定我局20xx年绩效管理工作实施方案.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支持福建省加快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的若干意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为主线,以“建设民生水利,服务海西先行,实现水利科学发展”为载体,按照“四个重在"的实践要领,围绕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目标,以落实市委、市政府下达的年度工作任务及我局年度工作计划为重点,深入推进绩效管理,增强绩效意识,改进管理方式,提升工作实效,为水利事业又好又快发展,为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提供有力保障。
二、绩效评估内容(一)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情况;(二)本年度工作任务、指标完成情况:(三)维护群众切身利益情况:(四)水利部门自身建设情况。
三、评估方法按照指标考核、公众评议和察访核验三种方法进行。
(一)指标考核l、绩效评估指标体系按照“科学简便、务实管用、客观公正、连续稳定"的原则,突出反映科学发展观的要求,指标项目内容由业务工作实绩和行政能力建设两大部分组成。
结合水利行业实际,确定评估一级指标、年度工作目标和责任部门,由有关部门组织考核。
(1)业务工作实绩部分:一级指标包括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完成年度工作任务,服务发展、服务基层、服务群众的有效作为和实际工作成效等能够反映水利部门工作实绩的评估指标10项,年度工作目标39项。
主要根据“三定”方案确定的水利局职责,重点围绕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支持福建省加快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的若干意见》,突出"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以市政府赋予的年度工作任务和我局年度工作要点进行设计。
处级领导班子和处级领导干部任期考核及年度考核工作方案

处级领导班子和处级领导干部任期考核及年度考核工作方
案
一、背景
为进一步完善干部考核制度,推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发展,提高党和政府系统干部队伍素质,根据《领导干部选
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干部任用工作暂行规定》等文件精神,制定
本方案。
二、考核对象
1. 处级领导班子成员:正处级干部
2. 处级领导干部:正处级干部
三、考核内容
考核对对象的年度工作业绩、政治思想表现、廉洁从政情况、
工作作风、组织协调能力、人际关系、群众工作能力、职业素养、
学习成长等方面进行综合考核。
四、考核方式
1. 任期考核:在处级领导干部任期届满前,进行一次综合考核。
考核内容包括两个层面:政治品质和工作业绩。
考核方法采用定量
和定性结合的方式进行,主要采用评议、测评和考察等多种手段,
形成严谨、全面、客观的评价结果。
2. 年度考核:对处级领导干部进行年度考核,考核内容包括:
工作业绩、廉洁从政情况、政治思想表现、工作作风等方面的表现。
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办法(试行)

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办法(试行)第一条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队伍建设,进一步改进和完善年度考核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关于建立促进科学发展的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评价机制的意见》和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党政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的年度考核。
对党政机关内设机构领导干部的年度考核,按照《公务员考核规定(试行)》办理。
第三条领导班子年度考核,主要考核本年度发挥职能作用情况,内容包括思想政治建设、领导水平、工作实绩、完成重点任务、反腐倡廉等方面的实际成效。
领导干部年度考核,主要考核本年度履行岗位职责情况,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现实表现。
第四条年度考核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在上级党委(党组)领导下,由上级组织人事部门会同本级党委(党组)在每年年末或者次年年初组织实施。
第五条年度考核在年度总结的基础上进行。
党委(党组)在年度总结前,应当采取适当方式征求干部群众意见,领导干部本人也可以通过谈心等形式听取意见。
根据年度考核内容及有关要求,结合干部群众的意见,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提前撰写并提交工作总结和个人述职报告。
领导班子工作总结一般结合单位年终总结进行,主要包括本年度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完成目标任务、执行民主集中制、干部选拔任用、反腐倡廉等方面情况。
领导干部个人述职报告,主要包括本年度个人思想政治状况、履行岗位职责、完成重点工作、廉洁自律等情况存在的突出问题和改进措施以及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第六条年度考核测评按照下列程序和要求进行:(一)提前发放领导班子工作总结、领导干部个人述职报告、测评要点、年度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等材料;(二)召开民主测评会议。
会议由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主持,参加测评人员分别参照《地方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办法(试行)》、《党政工作部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办法(试行)》中的民主测评参加人员范围确定。
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办法

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办法(试行)第一条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队伍建设,进一步改进和完善年度考核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关于建立促进科学发展的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评价机制的意见》和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党政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的年度考核。
对党政机关内设机构领导干部的年度考核,按照《公务员考核规定(试行)》办理。
第三条领导班子年度考核,主要考核本年度发挥职能作用情况,内容包括思想政治建设、领导水平、工作实绩、完成重点任务、反腐倡廉等方面的实际成效。
领导干部年度考核,主要考核本年度履行岗位职责情况,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现实表现。
第四条年度考核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在上级党委(党组)领导下,由上级组织人事部门会同本级党委(党组)在每年年末或者次年年初组织实施。
第五条年度考核在年度总结的基础上进行。
党委(党组)在年度总结前,应当采取适当方式征求干部群众意见,领导干部本人也可以通过谈心等形式听取意见。
根据年度考核内容及有关要求,结合干部群众的意见,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提前撰写并提交工作总结和个人述职报告。
领导班子工作总结一般结合单位年终总结进行,主要包括本年度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完成目标任务、执行民主集中制、干部选拔任用、反腐倡廉等方面情况。
领导干部个人述职报告,主要包括本年度个人思想政治状况、履行岗位职责、完成重点工作、廉洁自律等情况存在的突出问题和改进措施以及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第六条年度考核测评按照下列程序和要求进行:(一)提前发放领导班子工作总结、领导干部个人述职报告、测评要点、年度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等材料;(二)召开民主测评会议。
会议由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主持,参加测评人员分别参照《地方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办法(试行)》、《党政工作部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办法(试行)》中的民主测评参加人员范围确定。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县(市、区)党政领导干部年度工作考核方案(试行)1988制定本方案的指导思想是:按照我国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总体要求,贯彻和体现注重实绩、鼓励竞争、民主监督、公开监督的原则,以及管人与管事既紧密结合又合理制约的原则,从我国干部管理工作的实际出发,力求于法周严,于事简便,使干部考核工作逐步规范化、制度化,适应干部分类管理的要求。
一、考核目的了解干部的年度工作情况,对干部作出阶段性评价,激励、监督干部忠于职守,奋发进取,开拓创新,并在干群间起到沟通作用。
二、考核对象县(市、区)委书记、副书记、常委和县(市、区)长、副县(市、区)长。
三、考核形式实行由上级领导机关负责,同级党的全体委员会和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参与的考核制。
四、考核内容被考核者的德、能、勤、绩,重点是履行岗位职责的工作情况和实绩。
五、考核时间一般在年末或年初进行。
必要时也可安排在本年度召开的县(市、区)人民代表大会之前进行。
六、考核工作机构的设置及职责1.地(市、州、盟)设非常设性的考核委员会。
考核委员会由地(市、州、盟)委书记或副书记、市(州、盟)人大主任或副主任、专员(市长、州长、盟长)或副专员(副市长、副州长、副盟长)、地(市、州、盟)委组织部长、地(市、州、盟)纪委书记及地(市、州、盟)的人事、监察、审计等部门的负责人组成。
考核委员会负责制定考核计划,拟定考核标准,监督考核程序,协调考核工作,向所属各县(市、区)派出考核工作组,审核考核结果,接受申诉。
2.地(市、州、盟)委组织部按干部管理权限作为考核委员会的办事机构,处理考核工作的日常事务。
3.考核工作组具体实施考核。
4.考核中,可吸收县(市、区)委组织部做部分具体工作。
七、考核工作程序1.准备。
通知被考核者准备个人述职提纲,填写《县(市、区)党政领导干部年度工作考核表》。
由专业部门填写该县(市、区)《社会经济文化主要指标实现情况统计表》。
2.述职。
张榜公布该县(市、区)《社会经济文化主要指标实现情况统计表》。
被考核者向各自的选举任命机构和上级领导作个人述职,同时,回答与会人员提出的问题。
述职基本采取党政分开的形式进行。
县(市、区)委书记、县(市、区)长的述职,参加范围是:县(市、区)委委员、纪委常委、政协正副主席、党委职能部门负责人、群众团体负责人和县(市、区)人大常委、检察院检察长、法院院长、政府组成人员及乡镇、街道党政领导和部分本届党代会、本届人代会代表。
县(市、区)委副书记、常委的述职,参加范围是:县(市、区)委委员、纪委常委、政协正副主席、党委职能部门负责人、群众团体负责人、乡镇、街道党委领导和部分本届党代会代表。
副县(市、区)长的述职,参加范围是:县(市、区)人大常委委员、检察院检察长、法院院长、政府组成人员、乡镇、街道行政领导和部分本届人代会代表。
3.民主评议。
对县(市、区)党政领导干部进行民主评议,参加范围与听取述职的范围相同。
评议以填写《干部年度工作评价表》和分组会议方式进行。
评议结果记入《县(市、区)党政领导干部年度工作考核表》。
在评议期间,考核工作组应与被考核者谈话。
4.整体考评。
为了更加准确、客观地评价被考核者年度工作,考核工作组应组织有关人员对县(市、区)委、政府领导班子进行整体考评。
整体考评可与对干部的民主评议结合在一起进行。
5.综合汇总。
考核工作组根据需要做补充性考察,汇总各方面的考评信息,提出考核意见。
6.反馈。
考核工作组向县(市、区)委和政府反馈整体考评意见。
考核工作组向被考核者反馈对本人的考核意见,被考核者对考核意见如有异议,可进行说明或提出申诉。
考核工作组向全体参加民主评议的人员通报整体考评意见和对被考核者个人的民主评议情况。
县(市、区)党政领导班子向全体参加民主评议的人员表态。
7.总结。
考核工作组将考核意见记入《县(市、区)党政领导干部年度工作考核表》。
被考核者签署意见。
考核工作组总结考核工作。
县(市、区)委和政府领导班子研究整改措施。
8.复核。
考核工作组向考核委员会汇报考核工作的情况和结果。
考核委员会审核考核结果,审核意见记入《县(市、区)党政领导干部年度工作考核表》。
八、考核结果的使用考核委员会将考核结果分别向县(市、区)党的全体委员会和县(市、区)人大常委会通报。
按干部管理权限移交考核材料。
《县(市、区)党政领导干部年度工作考核表》存入本人档案。
考核结果作为组织对干部实行奖惩、升降、调整、培训的重要依据。
县(市、区)党政领导干部年度工作考核表(19年度)姓名______职务______何时任现职______------------------------|一、述职报告摘要(由本人填写)||---------------------------||分管工作|||---------------------------||签名||年月日||---------------------------||二、民主评议情况||---------------------------|||任职情况综合评价||参加评议人数|--------------|||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县(市、区)委委员|||||||---------|--|--|--|----|---||县(市、区)|||||||人大常委委员|||||||---------|--|--|--|----|---||其它人员|||||||---------|--|--|--|----|---||总计|||||||---------------------------||三、考核工作组意见||---------------------------||组长||年月日||---------------------------||四、被考核者意见||---------------------------||签名||年月日||---------------------------||五、考核委员会意见||---------------------------||盖章〔地(市、州、盟)委组织部代章〕||年月日|-----------------------------实施《县(市、区)党政领导干部年度工作考核方案(试行)》的若干说明一、关于基本设计思想1.根据对干部实行分类管理的要求,本方案的适用考核对象是经选举产生的干部。
考核形式确定为:上级领导机关负责,同级党的全体委员会和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参与的考核制。
2.对选举产生的干部的考核,民主评议是体现民主监督和公开监督的一个重要环节。
本方案强调了民主评议的作用,并根据我国的实际情况,对民主评议的参加范围和进行方式做了规范化的确定。
3.考核方案突出了对干部工作实绩的考察。
在具体实施过程中,从本人述职、民主评议、个别谈话和整体考评、社会经济文化主要指标实现情况的审计检查等方面,来实现对干部的年度评价。
4.考核方式简便易行,工作周期短,便于坚持,便于制度化。
二、关于考核对象1.列为考核对象者应当是在本县(市、区)任职六个月以上的同志。
任职不足六个月者不参加该职务本年度的考核。
2.考核对象如是党政交叉任职的,由考核工作组根据其主要承担的工作,确定其在哪一方进行述职和评议,不交叉进行。
3.被考核者,既是考核对象,同时又参加对其他被考核者的评议工作。
三、关于考核工作机构1.考核委员会在地(市、州、盟)党委的领导下开展工作,随年度考核工作的开始与结束而建立与解散。
考核委员会的人员组成和职责如《方案》规定。
对于所辖县(市、区)较多的地(市、州、盟),考核工作可在一定时间内分批进行。
2.考核工作组在考核委员会领导下工作。
考核工作组的组长可由考核委员会成员兼任,也可由地(市、州、盟)委组织部的领导同志或在人大、政协等部门担任领导工作的公道正派的党内老同志担任。
考核工作组的成员应主要由地(市、州、盟)委组织部的干部中抽调,也可从有关部门抽调一些党员干部参加。
考核工作组的任务是:①根据考核工作计划具体组织考核工作的实施;②主持述职、民主评议和整体考评工作;③听取干部群众反映的问题,并根据需要作补充性的考察;④汇总各方面的考评信息,形成对考核者的考核意见;⑤向县(市、区)党政领导班子反馈整体考评意见;向被考核者反馈对个人的考核意见;⑥向全体参加民主评议的人员通报整体考评意见和对被考核者个人的民主评议情况;⑦向考核委员会汇报考核工作情况和结果;⑧办理考核委员会交给的其他工作。
3.考核中可吸收县(市、区)委组织部做部分具体工作,如:具体安排考核工作中有关的会议;评价表格的统计;评议中的有关记录;考核工作中有关材料的印发等。
四、关于考核工作程序1.述职开始前,应在会场张榜公布该县(市、区)《社会经济文化主要指标实现情况统计表》。
也可同时口头宣布。
2.本人述职应尽量规范化,其主要内容是:履行岗位职责的情况;结合任期目标说明本年度主要工作完成情况和突出的实绩;自我评价;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措施等。
在述职时,党政副职的述职时间一般应在30分钟以内,党政正职的述职时间可以略长一些。
被考核者述职时,如有人提问题,可以当场回答,也可以不当场回答。
在一般情况下,述职和填写书面评价表可安排在一次大会进行。
3.听取述职和参加民主评议的人员应按《方案》的要求限定。
一般来说,一个单位中有交叉任职的人不必再另来他人,比如,某局的局长是县(市、区)委的委员,该局可不必再增加其他人员;设区的县(市),只需来区的党政领导,乡镇的党政领导可以不参加;不设区的县(市)可以是全部乡镇的党政领导参加,也可以是部分乡镇的党政领导参加;本届党代会代表和本届人代会代表可掌握在10人左右,这些人员可从企事业单位中产生。
上述人员,由考核工作组根据具体情况研究决定,决定时,可征求该县(市、区)党委的意见。
4.分组评议一般按部门、按系统分组进行,组长可以由考核工作组确定,也可以由组内推选。
评议时,用无记名的方法记录。
5.考核工作组在考核期间应与被考核者谈一次话。
6.反馈时,考核工作组应先向党政领导班子(包括被考核者)反馈,后向全体人员通报。
对被考核者书面评价的统计结果,可采用当场张榜公布的形式通报,也可用口头宣布的形式通报。
为了不占用全体人员更多的时间,一般来说,在对被考核者书面评价表的统计完成和对领导班子整体考评意见形成之后,即可进行通报。
7.考核工作组形成的对被考核者的考核意见,内容应既肯定年度工作成绩,也指出其缺点和不足。
在形成对副职的考核意见时,应征求正职的意见。
8.被考核者向考核委员会提出申诉,考核委员会应进行复核。
复核结果应通知县(市、区)党委和申诉者本人。
申诉人如仍有不同意见,可越级申诉,但考核结论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