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贸易惯例与规则(第三版)第十九章 国际贸易结算工具:票据及惯例
第4讲国际贸易结算惯例与规则

2024/8/18
-4-国际贸易结算惯例与规则
17
• 2、提示(presentation),是指持票人将汇票提交付 款人要求付款或承兑的行为。付款人见到汇票称为 见票(Sight)。
– 提示的法定期限(我国票据法规定)
第4讲 国际贸易结算惯例与规则
• 4.1 国际贸易结算工具:票据及惯例 • 4.2 国际贸易结算方式
2024/8/18
-4-国际贸易结算惯例与规则
1
4.1 国际贸易结算中的支付票据
• 4.1.1 票据 • 4.1.2 汇票(Draft/Bill of Exchange) • 4.1.3 本票(Promissory Note) • 4.1.4 支票(Check) • 4.1.5 汇票、本票和支票的比较
of the same tenor and date being unpaid)(付款日期) • Pay to the order of(无条件支付命令)_________(收款人) • The sum of___________________(付款金额大写) • To_____________(付款人)
三、票据种类及票据行为
• 1、票据种类
– 汇票(draft/bill of exchange) – 本票(promissory note) – 支票(cheque/check)
• 2、票据行为(Acts under a bill)
– 主票据行为:出票 – 从票据行为:提示、承兑、背书、保证、付款等。
2024/8/18
-4-国际贸易结算惯例与规则
6
二、票据的当事人
基本当事人
国际结算第三版课后答案

国际结算第三版课后答案国际贸易结算本章思考题参考答案1、如何理解国际贸易结算的概念?国际结算是指为清偿国际间债权债务关系而发生在不同国家之间的货币收付行为。
国际贸易结算是指以商品进出口为背景,即由有形贸易引起的国际结算,它是国际贸易的基础和国际结算的重要组成部分。
它建立在商品交易货物与外汇两清的基础上,又称为有形贸易结算。
2、现金结算与非现金结算、现汇结算与记账结算的区别?现金结算是指通过收付货币或现金来结算清债权债务关系。
但现金结算很不安全、风险大,需负担运送现金过程中的各项费用,占用和积压资金,影响企业资金的周转率。
非现金结算是指使用各种支付工具,通过银行间的划账冲抵来结清债权债务关系。
与现金结算相比,它的优点在于迅速、简便,可以节约现金和流通费,加快了资金的循环和周转,促进了国际间经济贸易关系的发展。
现汇结算是指通过两国银行对贸易往来,用来兑换货币进行的逐笔结算,这是国际贸易结算的主要形式。
记账结算是指两国银行使用记账外汇进行的定期结算。
记账外汇是两国政府签订的支付协定项下收付的外汇,只能用于支付对方国的债务,不能自由运用。
3、国际贸易结算有什么特点?1)国际贸易的产生和发展是结算的基础与前提;2)国际贸易结算与金融学科密切相关;3)国际贸易结算是现代商业银行的中间业务;4)国际贸易结算实行推定交货的原理。
4、列举国际贸易结算常用的国际惯例或规则。
国际贸易结算常用的国际惯例或规则有:《托收统一规则》、《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见索即付保函统一规则》等。
5、如何从理论上理解贸易术语的两个临界点?贸易术语必须在理论上订立两个临界点。
第一个是交货临界点,又称风险临界点,货物运到这个临界点,从法律观念上可以认为卖方已经尽到交货责任,将货物交于买方,故在这个临界点以前货物遇到风险发生损失由卖方承担责任,在这个临界点之后货物遇到风险发生损失由买方承担责任。
第二个是费用临界点,在这个临界点以前发生的运费由买方负责,在这个临界点之后发生的运费由买方负担。
《国际贸易惯例与规则》(第三版)-1

这一时期出现的国际贸易惯例其特点是, 贸易惯例成文化、非由国家制定以及其约束 力也为仲裁机构所承认等。由此可见,目前 被广为接受的贸易惯例与各国国内法并驾 齐驱,共同规范国际贸易行为。
9
二、国际贸易惯例的内涵 “国际贸易惯例”,又称“国际商业惯例”, 没有既定的概念。特别是“惯例”(Custom) 与“习惯”(Usage)两词经常相互混用。就 一般字义而言,“习惯”通常是指在实践活动 中形成的一种重复性的行为;而“惯例”则是 指在重复性行为基础上产生的固定的行为 规则,它因从业人员经常采用而具有一定的 约束作用。就其确定性、规范性和普遍性 意义而言,惯例不同于由重复行为而形成的 10 习惯或当事人之间的习惯做法(Practice)。
而这与国际贸易纠纷的解决要求迅速、节省、 低成本背道而驰。因此,这无疑给国际贸易 业务带来了极大的不便,严重妨碍了国际贸易 的顺利发展。 为克服因各国国内商法的分歧所导致 的法律障碍,摆脱国内法的限制,近几十年 来,国际社会不断努力促使国际贸易法的 统一,通过编纂国际贸易惯例和缔结国际 条约,形成和制定了一系列调整国际贸易 关系的统一的实体规范。这一时期是国际 7 贸易惯例产生的第三个阶段。
三、国际贸易惯例的性质与特点 (一)国际贸易惯例必须具有一般性和普遍性 (二)国际贸易惯例必须具有权威性 (三)国际贸易惯例不是法律和国际公约, 本身不具有强制性或约束力 (四)国际贸易惯例只有在一定条件下,才产生 法律约束力,具有强制性 (五)国际贸易惯例可以予以修改或变更
13
四、国际贸易惯例的作用 (一)在国际贸易中适用惯例,可以避免被动 局面 (二)国际贸易惯例可以作为裁决或判决的依据 五、国际贸易惯例与公约的关系 国际贸易惯例在贸易业务中往往比国际立法 更具影响力,能发挥更大的作用。因为,随着 现代国际经济和贸易的发展,国际贸易业务 不断迅速发展和变化,尤其是随着通讯技术 的变革,贸易过程不断缩短,手续更加简便,
国际贸易规则与惯例

国际贸易规则与惯例国际贸易规则与惯例引言国际贸易是各国之间重要的经济活动,也是推动全球经济发展的重要引擎。
为了保障国际贸易的公平、公正和有序进行,各国制定了一系列的国际贸易规则与惯例。
这些规则和惯例旨在规范国际贸易行为,解决贸易纠纷,并促进国际贸易的自由化、便利化和可持续发展。
1. 国际贸易规则的来源国际贸易规则主要来源于国际组织、双边协议和多边协定。
1.1 国际组织国际贸易规则的制定和推动主要由联合国贸易和发展会议(UNCTAD)、世界贸易组织(WTO)等国际组织承担。
这些组织定期召开会议,就国际贸易的相关议题进行讨论,并就全球贸易规则达成共识。
1.2 双边协议双边协议是两个国家之间就特定问题达成的协议,包括自由贸易协定(FTA)、投资保护协定等。
这些协定通常涵盖了关税减让、贸易壁垒和知识产权保护等方面的规定,从而促进双边贸易的发展和合作。
1.3 多边协定多边协定是多个国家之间就特定问题达成的协定,如《关于关税和贸易总协定》(GATT)和《世界贸易组织协定》(WTO Agreement)等。
这些协定由多个国家共同通过,并具有较高的约束力和普遍适用性。
2. 国际贸易规则的内容国际贸易规则主要涵盖了贸易政策、关税和非关税壁垒、争端解决机制等方面的内容。
2.1 贸易政策贸易政策包括进口政策和出口政策。
进口政策涉及关税调整、配额管理、进口许可证等措施;出口政策则涉及出口补贴、出口管制、出口关税等措施。
国际贸易规则旨在限制贸易保护主义行为,提倡自由贸易。
2.2 关税壁垒关税壁垒包括关税税率和非关税措施。
国际贸易规则要求各国尽量降低关税税率,并逐步实施关税减让措施。
非关税措施包括技术壁垒、贸易壁垒和其他非关税壁垒等,国际贸易规则要求各国遵守公平竞争的原则,不得滥用非关税壁垒。
2.3 争端解决机制争端解决机制是国际贸易规则的核心部分,其目的是解决贸易纠纷。
世界贸易组织设立了争端解决机构,负责处理贸易争端,并提供独立、中立、公正的仲裁程序。
第讲国际贸易结算惯例与规则

第讲国际贸易结算惯例与规则引言国际贸易是各国之间经济合作和交流的重要方式,而国际贸易的结算是确保交易双方利益并促进贸易顺利进行的重要环节。
国际贸易结算惯例与规则是为了规范和保护交易双方的权益而制定的一系列规定和准则。
本文将介绍国际贸易结算的基本概念、常见结算方式以及相关的国际惯例与规则。
国际贸易结算的基本概念国际贸易结算是指在国际贸易过程中,买卖双方为了完成交易,进行货款支付和资金清算的过程。
它是国际贸易中资金流动的重要环节,涉及到货物交付、货款支付和风险转移等方面。
国际贸易结算的基本概念包括贸易结算方式、贸易结算信用、贸易结算风险等。
贸易结算方式国际贸易中常见的结算方式包括现金支付、信用支付和票据支付等。
现金支付是指买方在货物交付后直接支付货款给卖方。
信用支付是指买方和卖方之间通过开立信用证、托收和跟单托收等方式完成货款支付。
票据支付是指买方使用票据方式支付货款,包括汇票、支票和银行本票等。
贸易结算信用贸易结算信用是指买卖双方在贸易结算中所依赖的信用关系。
在国际贸易中,买卖双方可能因为地理距离、文化差异等原因难以建立直接的信任关系,因此需要借助银行等第三方机构来提供贸易结算信用,以减少贸易风险。
贸易结算风险贸易结算风险是指在国际贸易结算过程中可能面临的各种风险。
这些风险包括汇率风险、信用风险、物流风险等。
汇率风险是指汇率变动可能对结算产生的影响;信用风险是指买方或卖方无法履行支付义务的风险;物流风险是指货物在运输过程中可能遇到的损失、延误等风险。
国际贸易结算的常见方式国际贸易结算的方式多种多样,常见的方式包括电汇、信用证、跟单托收等。
电汇电汇是指通过银行电子系统实现的货款转账方式。
买方将货款转入卖方指定的银行账户,银行通过电子方式将款项划入卖方账户。
电汇具有快捷、安全的特点,广泛应用于小额贸易。
信用证信用证是一种由银行开立并保证支付的文件,用于确保买方按照合同要求向卖方支付货款。
买方开户行根据买卖双方的约定开立信用证,卖方根据信用证的要求交货后,通过展示必要的单据向银行索取货款。
国际贸易惯例与规则

其他关于贸易惯例效力问题排除于公约的适用范围
当事人同意的惯例规定与公约规定冲突时,惯例规定 优先适用
第二章 国际贸易术语惯例
复习内容 Incterms2010如何对贸易术语分组 2.常用贸易术语(风险的转移、买卖双方责
任和费用的划分) 3.需要买方办理出口清关手续的术语和需要
有一份出售油菜籽的 FOB 合同。合同中规 定: “1990 年3月装船,如果买方在合同 规定的期限不能派船接运货物,卖方同意 保留 28天,但买方应负担按现行费率计算 的仓租、利息和保险费。”结果,在卖方 的反复催促下,买方所派船只才于 5 月5日 到达指定装运港,卖方于是拒绝交货并向 买方索取包括 28天仓租、利息与保险费在 内的损失。这样做有没有道理?
各国参加公约的情况
没有参加三项国际公约中的任何一项公约。如巴西、 哥伦比亚、巴拿马和委内瑞拉等国;
不管是否批准或加入海牙规则,已将海牙规则订入 国内法。如美国、印度、葡萄牙以及许多英国前殖 民地国家等。
已批准或加入海牙-维斯比规则。这些国家主要是 航运大国,如英国、希腊、日本等国;
批准或加入汉堡规则。如智利、喀麦隆、几内亚等 国;
第三章 国际运输惯例规则
对提单的认识 海牙规则 维斯比规则 汉堡规则 鹿特丹规则 提单主要条款分析 国际货物运输中的保函、保证书和无单放
货
提单的定义 提单的性质与作用 提单的种类 大副收据和提货单 提单行为
收货人抬头不同
记名提单(不可转让) 不记名提单(无须背书可转让)
美国于1893年制定了《哈特法》。该法规定,在 美国国内港口之间以及美国港口与外国港口之间 进行货物运输的承运人,不得在提单上加入由于 自己的过失而造成货物灭失或损害而不负责任的 条款,同时还规定承运人应谨慎处理使船舶适航, 船长船员对货物应谨慎装载、管理和交付。
国际贸易结算惯例与规则

国际贸易结算惯例与规则国际贸易结算惯例与规则是指国际贸易过程中,各方之间进行货款支付和结算的约定和规定。
通过建立和遵守这些惯例与规则,可以确保贸易交易的安全、稳定和高效进行。
下面将详细介绍国际贸易结算惯例与规则的重要性以及一些常见的惯例和规则。
首先,国际贸易结算惯例与规则的重要性不可小觑。
它们对于保障各方的权益、减少交易风险、维护贸易秩序和促进贸易发展具有重要作用。
在国际贸易中,买卖双方通常不在同一国家,货物运输距离较远,交易规模较大,货款支付和结算存在较大的风险。
而国际贸易结算惯例与规则的制定和遵守,可以确保买卖双方的支付和结算安全可靠,防止欺诈行为的发生,提高交易的透明性和可信度。
其次是国际支付的约定和规则。
国际贸易中的支付方式多种多样,包括信用证、托收、保函等。
各种支付方式都有其特点和适用范围,买卖双方应当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和约定适合的支付方式,并遵守国际贸易支付的相关规则,如信用证开证和使用的国际惯例和规则(UCP600)、国际货物销售合同的应收账款的转让与金融债务的融资的国际惯例和规则(URC522)等。
此外,国际货物运输的约定和规则也是不可忽视的一部分。
国际货物运输通常需要通过船舶、飞机、铁路等多种运输方式进行。
买卖双方在选择运输方式时应当遵守国际货物运输的相关规定和约定,如国际商会制定的国际货物运输通用惯例(Incoterms)和国际海事组织制定的国际海上运输货物运输合同通则(海事合同)等。
最后,应当注意的是,国际贸易结算惯例与规则是一直在不断发展和演变的。
随着国际贸易的不断发展和变化,现有的惯例和规则可能会出现一些不适应的情况。
因此,各方应当密切关注国际贸易结算惯例与规则的最新动态,并及时调整和完善自己的贸易结算方式和流程。
总之,国际贸易结算惯例与规则是国际贸易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通过遵守这些惯例与规则,可以提高贸易交易的安全性和可预见性,减少交易风险,促进贸易的发展。
各国买卖双方应当在国际贸易交易中充分了解和遵守相关的惯例和规则,以确保贸易交易的顺利进行。
国际贸易结算惯例与规则

适用场景:保理业务适用于赊销贸易 、承兑交单等国际贸易结算方式。特 别是在赊销贸易中,出口商将应收账 款转让给保理商,获得即期收款,降 低了资金风险和坏账损失。同时,保 理商会对债务人的信用风险进行评估 和管理,降低了出口商的信用风险。
06
案例分析
案例一:单据不符点导致拒付
总结词
单据不符点是国际贸易结算中常见的纠纷之一,由于 各种原因导致单据与实际交易情况不符,从而引发买 家拒绝付款。
国际贸易结算惯例与规则
2023-11-11
• 国际贸易概述 • 国际贸易结算惯例 • 国际贸易结算规则 • 国际贸易结算风险及防范 • 国际贸易结算中的贸易融资 • 案例分析
01
国际贸易概述
国际贸易的定义与分类
定义
国际贸易是指不同国家和地区之间进行的商品和服务的交换 。它反映了全球范围内资源的优化配置和经济的全球化趋势 。
买方信贷
买方信贷是指在国际贸易中,由出口方银行向进口方银行 提供低息贷款,再由进口方银行转贷给进口商,以促进本 国商品出口的融资方式。
福费廷
01 02
定义
福费廷是指出口商在国际贸易中,将经过进口商银行担保的、未到期应 收款项或相关票据,无追索权地售予第三方金融机构,以换取即期付款 的行为。
特点
福费廷是一种无追索权的融资方式,出口商将收款风险转移给金融机构 ,同时获得即期收款,加快了资金回笼速度。
02
国际贸易结算惯例
跟单托收(D/A、D/P)
定义
跟单托收是出口商在装运货物后,将汇票连同货运单据交 银行或其它代收行,由其通过其在进口地的联行或代理行 向进口商收取货款的一种结算方式。
分类
分为承兑交单(D/A)和付款交单(D/P)两种方式。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支票一经划线则具有以下效力:
(1)普通划线支票的效力。支票经在其正面记载 了两条平行线后,付款人只能对银行支付票据金 额;若持票人为非金融业者,则应委托银行代为 收取票款;划线支票不能请求支付现款,持票人 如在委托银行已开有账户,则将该项票款记入其 账户。
(2)特殊划线支票的效力。若支票的平行线内记 载了特定的银行,则付款人仅能向该银行支付票 据金额,即只有该特定银行代为收取票款,并将 该票款存入委托银行的账户。
从上述定义看,尽管其表述的文字有所差 异,但汇票的概念是相同的,且汇票有三个 基本当事人,即出票人(Drawer)、付款人( 受票人)(Drawee;Payer)和收款人(受款人 )(Payee)。
11
所谓基本当事人即汇票一经开立就存在的当 事人。出票人是签发命令或委托付款的人,在国 际贸易结算中一般为出口商或信用证中的受益人 ;付款人(受票人)是接受出票人命令或委托支付 汇票金额的人,在国际贸易结算中,一般为进口 商或信用证中的开证申请人、开证银行或付款行 或承兑行;收款人(受款人)是凭汇票享有受领票 据金额的人,在国际贸易结算中,一般为出口商 或信用证中的受益人或议付银行。
18
• 与汇票、本票相比,支票的职能主要是支付 功能,即发挥现金在空间上的使用功能;而汇票 、本票除了具有支付功能外,还具有信用功能, 即发挥现金在时间上的使用功能。 • 支票作为一种票据,与汇票、本票具有许多 共同特性,但它还有不同于汇票、本票的特征: (1)支票的付款人是特定的,即仅限于银行等法 定金融机构。 (2)支票均为即期付款的票据,即见票即付的票 据,这也是国际惯例。
国际贸易惯例与规则(第三版)第十 九章 国际贸易结算工具:票据及惯
例
二、票据概述 在国际贸易结算中,票据是重要的工具,但 因各国法律的差异,票据的概念也不完全相同, 但多数认为,票据是指出票人自己承诺或委托他 人(付款人)在见票或指定日期向收款人或持票人 无条件地支付一定金额,且可流通转让的一种有 价证券,如汇票、本票和支票。
23
依《统一支票法》和大多数国家的票据法, 划线支票分为普通划线支票和特殊划线支票。
普通划线支票是指出票人、背书人或持票人 在支票正面划两条平行线,两条平行线内不记载 任何文字的支票。这种划线支票,持票人委托任 何银行取款均可。
特殊划线支票是指出票人、背书人或持票人 在支票正面划两条平行线,并在两条平行线内记 载委托取款的银行的名称或其他内容的支票。
19
• 在国际结算中,有时还出现保付支票( Certified or Accepted Check)。美国《统一商法 典》、日本《支票法》及“中国台湾票据法”等
对此均有规定,但中国《票据法》对此没有规定
。
• 保付支票是指付款人因出票人或受款人的请
求,在支票上记载“照付”或“保付”或其他类
似文字并签名,其付责任与汇票的承兑人相同
21
支票一经保付则具有以下效力: (1)对付款人的效力。 (2)对出票人的效力。 (3)对背书人的效力。 (4)对持票人的效力。
22
在国际结算中,经常会使用划线支票。划线 支票(Crossed Cheques),又称平行线支票、横 线支票,是指出票人、背书人或持票人在支票正 面划两条平行线,或在两条平行线中记载某银行 的名称或其他内容,付款人仅对银行支付支票金 额的一种支票。
7
• • 票据的发源地在欧洲,票据立法最早是法国
,之后德国、英国也相继制定了票据法。但因各 国票据法立法时间不同,其经济水平、商业习惯 及法制思想的差异,因而世界各国的票据法存在 着很多分歧和差异,并逐渐形成了以某个国家的 票据法为主体的票据法系。在日内瓦统一票据法 制定前,世界上形成了法国法系、德国法系和英 国法系三大票据法系。
25
8
• 六、汇票概述 • 汇票是国际贸易结算中使用最为广泛的一种
信用工具和支付工具。在信用证、托收或票汇的 结算方式中,通常需要提交汇票,特别在承兑信 用证、议付信用证业务中则必须有汇票。为此, 各有关方必须对汇票的相关知识有所了解和研究 。
9
(一)汇票的概念及种类
依英国《票据法》第3条,汇票(Bill of Exchange,B/E;Draft)是由一个人向另一个人签 发的,要求即期或于一定日期或在可以确定的将 来的时间,向某人或其指定人或持票人无条件支 付一定金额的书面的支付命令。
12
(二)汇票的记载事项 • 汇票是一种要式和文义证券,汇票上的权利 义务必须依据其记载的事项的文义而定。各国票 据法和《统一法》均对汇票记载事项作了详尽规 定。汇票记载的事项通常分为绝对必要记载事项 、相对必要记载事项和任意记载事项三大类事项 。中国《票据法》还进一步分为可记载事项、记 载不生票据法上效力的事项、记载无效的事项及 记载致使票据无效的事项。但各国票据法对汇票 记载事项的内容及规定不完全相同。
• 五、票据法的分歧与惯例 • 票据法是指调整票据关系,以及与票据关系
有关的其他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票据关系是指 ,票据当事人之间因票据行为而产生的票据权利 和义务关系;与票据关系有关的其他社会关系是 指,为保障票据关系的依法产生、变更、实现而 产生的社会关系。票据法有广义与狭义之分。广 义的票据法是指一切有关票据的法律规范,即除 了以“票据法”命名的票据法规外,还包括民法 、刑法、民事诉讼法、破产法、公证法等法律中 有关票据的规定。
13
七、汇票行为及汇票的使用 票据行为是指能够产生票据债权债务关系的 要式法律行为。尽管学术界对票据行为分为狭义 与广义的票据行为,并对票据行为是单方法律行 为还是契约行为存在争议,但关于汇票行为通常 包括汇票的出票、背书、承兑、保证、付款、拒 付与追索等。在国际贸易中,汇票行为实际上主 要表现为有关当事人或关系人如何使用汇票的问 题。
• (二)学理上的分类 • 票据在学理上的分类也因划分标准不同而有
所不同,常见的分类有以下几种。 • 1.依出票人是否直接对票据付款,票据分为自付
票据(预约票据)和委托票据 • 2.依票据的信用,票据分为支付票据和信用票据 • 3.依票据对权利人的记载方式,票据分为记名票
据、无记名票据和指示票据
6
14
八、本票 本票作为一种票据,同样具有支付功能和信 用功能,因此它可以成为一种国际结算工具。 依英国《票据法》,本票是指一个人对他人 所作的无条件书面承诺,经出票人签名,承担即 期或在一定的日期或未来的特定期间内,向特定 人或其指定人,或向来人支付一定金额的票据。 中国《票据法》第73条规定,本票是出票人签发 的,承诺自己在见票时无条件支付确定金额给收 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
17
英国《票据法》将支票视为汇票的一种,即 支票是以银行为付款人的即期汇票。
支票的付款银行要履行付款责任。首先,出 票人必须在该银行存有存款;其次,出票人必须 事先与该银行订有支票付款协议。支票的三个当 事人是:出票人、付款人和受款人。出票人是支 票的签发人,他在付款银行开设存款账户并订有 支票协议;付款人是出票人的开户银行;受款人 可以在支票上注明,也可以不注明,而将支票作 成来人抬头。
3
(一)票据为设权证券 (二)票据为有价证券 (三)票据为金钱证券 (四)票据为债权证券 (五)票据为文义证券 (六)票据为要式证券 (七)票据为无因证券 (八)票据为流通证券 (九)票据为提示证券 (十)票据为缴回证券
4
• 四、票据的分类
• (一)法律上的分类
• 依英国票据法的规定,票据可分为汇票、本 票和支票三种;美国《统一商法典》将票据分为 汇票、本票、支票及存款单等四种;中国票据法 也将票据分为汇票、本票和支票三种。而德国票 据法、意大利与法国商法、瑞士债务法、海牙统 一票据规则以及日内瓦国际统一票据法仅将汇票 及本票视为票据,而支票则另为一种证券,订立 单行的支票法;日本现行法律仿日内瓦统一票据 法和支票法,分票据法和支票法,票据法规范汇 票和本票。尽管存在着各国立法上的差异,一般 认为票据应分为汇票、本票和支票三种。 5
15
• 本票与汇票一样具有票据的共同特性,但也 有以下自身的特征。 (1)本票是无条件的支付承诺。 (2)本票的基本当事人只有出票人和受款人。 (3)本票为自付票据。 (4)本票无须承兑。
16
• 九、支票 • 支票也是国际结算中使用的一种结算工具。 它通常是由进口商签发的委托银行从其存款账户 中支付一定金额给出口商的一种票据。 • 依各国票据法,支票(Check,Cheque)是出 票人签发的,委托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在见票 时无条件支付一定金额给受款人或持票人的票据 。
日内瓦《统一汇票本票法》(以下简称《统一 法》)第1条规定,汇票必须包括下列内容:票据 必须注明“汇票”字样、无条件支付一定金额的 命令、付款人(受票人)姓名、付款期限、付款地 点、受款人或其指定人姓名、开立汇票日期和地 点以及出票人的签名等八项内容。
10
中国《票据法》第19条规定:汇票是出票 人签发的,委托付款人在见票时或者在指定 日期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持票 人的票据。
的支票。即支票经付款人保付后,付款人应承担
绝对付款的责任,出票人及背书人通常被免除其
责任。由于支票为支付票据,并无承兑及保证制
度,因此,支票能否兑现,无法预测。为了弥补
这一缺陷,支票的保付制度应运而生。
20
依多数国家票据法的规定,保付行为属于一 种票据行为,除了须记载“保付”(Certified to Pay)或类似文字外,并须由付款人签名,“保付 ”文字可以记载于支票正面或背面。至于保付日 期,则非为必要记载事项,即使未记载,也属有 效。保付附加条件时,视为拒绝保付,但保付人 仍应依所附加的条件负其责任。在实务中,保付 人在为保付行为后,通常从出票人的存款账户中 将该支票金额另列入保付支票账内,以供该保付 支票提示时付款。
2
三、票据的特性 票据虽然可以代替现金流通,但它本身并不是 货币,不具有法定货币的强制通用效力,债务人以 票据清偿其债务时,必须征得债权人的同意,否则 ,债权人可以拒绝接受。如,卖方通常不接受买方 以支票清偿货款。但以汇票等票据作为国际贸易结 算的工具已成为普遍接受的做法,且能充分发挥它 的作用。其原因就在于票据具有以下特性,也正是 具有这些特性,它在国际结算中的作用才得以发挥 。